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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考试试题与答案篇一
二级建造师只能在省内通用,出省就不能用了。想要报考的朋友可要注意啦!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施工管理》:施工合同索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索赔的依据
索赔的依据主要有: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二、索赔的证据
三、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
索赔证据应该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
四、索赔成立的条件
(—)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二)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一、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通知
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监理人)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监理人)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二、索赔资料的准备
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述部分
(2)论证部分(关键)
(3)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
(4)证据部分
三、索赔文件的提交
四、索赔文件的审核
五、反索赔的基本内容:
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二是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施工考试试题与答案篇二
(1)遵守法律。
(2)依法纳税。
(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8)为他人提供方便。
(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10)其他义务。
2.承包人的其他责任与义务
(1)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2)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3)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
施工考试试题与答案篇三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知识,欢迎阅读。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
(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2)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3)意外事件造成导致的暂停施工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1)可以解除的情形
(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单选题)
2)解除合同的程序
3)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处理
1)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
3)采取补救措施
4) 继续履行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
(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都应通过招投标确定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招标人及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施工考试试题与答案篇四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科目的考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知识,欢迎阅读。
合同协议、中标函、投标函、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其他文件。
在解释时,各文件的优先次序应按上述“合同”中列到的合同文件的顺序进行合同协议—中标函—投标函—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其他文件。应当说明的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补充的新协议、新文件是最具有优先解释权的。
指开工日期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移交,工程接收证书中指明的竣工日这一时间段。
从双方签订合同开始到承包商提交的“结清单”生效而且雇主支付为止的这段时间为合同的有效期。
合同约定在每月进度款扣取的用于保证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恰当履约的一笔金额,其数目大小由双方约定。若承包商认真履约,则这笔保留金应返还。
(1)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
(2)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
(3)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
(4)雇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
(5)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1)承包商应根据合同和工程师的指令来施工和修复缺陷。
(2)承包商应提供合同规定的永久性设备和承包商的文件。
(3)承包商应提供其实施工程期间所需的一切人员和物品。
(4)承包商应为其现场作业以及施工方法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负责。
(5)承包商为其文件,临时工程,以及永久设备和材料的设计负责,但不对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负责,除非有明确规定。
(6)工程师随即可以要求承包商提供施工方法和安排等内容;如果承包商随后需要修改,应事先通知工程师。
(1)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并可以行使合同明文规定和必然隐含的赋予他的权利。
(2)工程师无权更改合同,无权解除雇主和承包商的任务和责任。
(3)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后,没有承包商的同意雇主不得进一步限制工程师的权力。
(4)无论是工程师行使权力还是履行职责,均视为是为雇主做的工作。
合同条件规定,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或条件,承包商可以放慢施工速度或暂停施工(简答题):
(1)工程师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签收支付证书。
(2)雇主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提供资金证明或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
(3)雇主不能按时提供其他施工条件如材料、设备等。
保留金是按合同约定从承包商应得的工程进度款中相应扣减的一笔金额保留在雇主手中,作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之一。
a.整个合同的缺陷通知期满,返还剩余的保留金
b.如果颁发的履约证书只限于一个区段,则在这个区段的缺陷通知期满后,并不全部返还该部分剩余的保留金。
(1)提交工程师决定。
(2)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决定。
(3)双方协商。
(4)仲裁。
施工考试试题与答案篇五
2017监理工程师考试很快就要开始了,同学们一定要做好复习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欢迎阅读。
1.施工计划
(1)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2)进度计划的内容。
1)实施工程的进度计划。
2)每个指定分包商施工各阶段的安排。
3)合同中规定的重要检查、检验的次序和时间。
4)保证计划实施的说明文件:
(3)进度计划的确认。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计划的审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计划实施工程的总工期和重要阶段的里程碑工期是否与合同的约定一致;
2)承包商各阶段准备投人的机械和人力资源计划能否保证计划的实现;
3)承包商拟采用的施工方案与同时实施的其他合同是否有冲突或干扰等。
2.工程师对施工进度的监督
(1)月进度报告。
(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当工程师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严重偏离时,有权指示承包人编制改进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再次提交工程师认可后执行,新进度计划将代替原来的计划。工程师在管理中应注意 两点:一是,不论因何方应承担责任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承包人都无权对 修改进度计划的工作要求额外支付;二是,工程师对修改后进度计划的批准,并不意味承包 人可以摆脱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3.顺延合同工期
通用条件的条款中规定可以给承包商合理延长合同工期的条件通常可能包括以下几种 情况:
(1)延误发放图纸;
(2)延误移交施工现场;
(3)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
(4)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
(5) 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迹而对施工进度的干扰;
(6)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
(7)发生变更或合同中实际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出现实质性变化;
(8) 施工中遇到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的异常不利气候条件影响;
(9) 由于传染病或其他政府行为导致工期的延误;
(10)施工中受到业主或其他承包商的干扰;
(11)施工涉及有关公共部门原因引起的延误;
(12)业主提前占用工程导致对后续施工的延误;
(13)非承包商原因使竣工检验不能按计划正常进行;
(14)后续法规调整引起的延误;
(15)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承包商的质量体系
2.现场资料
承包商的投标书被认为他在投标阶段对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数据进行过认真 审查和核对,并通过现场考察和质疑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的有关风险、意外事故及 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业主同样有义务向承包商提供基准日后得到的所有相关资料和数据。
不论是招标阶段提供的资料还是后续提供的资料,业主应对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和正 确性负责,但对承包商依据资料的理解、解释或推论导致的错误不承担责任。
3.质量的检查和检验
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工程师除了按合同规定进行正常的检验外,还可以在认为必要 时依据变更程序指示承包商变更规定检验的位置或细节、进行附加检验或试验等。由于额外 检查和试验是基准日前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的情况,则影响到的费用和工期,视检验结果是 否合格划分责任归属。
4.对承包商设备的控制
(1)承包人自有的施工设备。承包人自有的施工机械、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运 抵施工现场后就被视为专门为本合同工程施工之用。除了运送承包商人员和物资的运输车辆 以外,其他施工机具和设备虽然承包商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未经过工程师的批准,不能 将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承包人租赁的施工设备。承包人从其他人处租赁施工设备时,应在租赁协议中规定 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时,设备所有人应以相同的条件将该施工设备转租 给发包人或发包人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人。
(3)要求承包工程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1.工程变更的范围
工程师可以根据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在认为必要时就以下几个方面发布变更指令:
(1)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省略的工作应是不再需要的工程,不允许用变更指 令的方式将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变更给其他承包商实施。
(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包括任何 联合竣工检验、钻孔和其他检验以及勘察工作。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2.变更程序
(1)指示变更。指示的内容应包括详细的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 要求和有关部门文件图纸,以及变更处理的原则。
(2)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后再确定的变更。其程序为:
1)工程师将计划变更事项通知承包商,并要求他递交实施变更的建议书。
2)承包商应尽快予以答复。
3)工程师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尽快通知承包商说明批准与否或提出意见。
4)承包商在等待答复期间,不应延误任何工作。
5)工程师发出每一项实施变更的指示,应要求承包商记录支出的费用。
6)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建议书,只是作为工程师决定是否实施变更的参考。除了工程师作 出指示或批准以总价方式支付的情况外,每一项变更应依据计量工程量进行估价和支付。
3.变更估价
(1)变更估价的原则。
1)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该费率计算变更工程费用。
2)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 在原单价和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
3)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 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费率或价格。
(2)可以调整合同工作单价的原则。具备以下条件时,允许对某一项工作规定的费率或 价格加以调整:
3)由此工程量的变更直接造成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费用的变动超过 1%。
4.承包商申请的变更
(1)承包商提出变更建议。
(2)承包商应自费编制此类建议书。
(3)如果由工程师批准的承包商建议包括一项对部分永久工程的设计的改变,通用条件 99的条款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其他协议,承包商应设计该部分工程。
(4)接受变更建议的估价。
b.变更对使用功能的影响——考虑到质量、预期寿命或运行效率的降低,对业主而言已 变更工作价值上的减少(如有时)。
2)如果降低工程功能的价值 b)大于减少合同价格 a)对业主的好处,则没有该笔奖励费 用。
1.承包商报送竣工报表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的 84天内,承包商应按工程师规定的格式报送竣工报表。
2.竣工结算与支付
然后再依据检查结果签署竣工结算的支付证书。此项签证工作,工程师也应在收到竣工报表 后 28天内完成。业主依据工程师的签证予以支付。
最终结算是指颁发履约证书后,对承包商完成全部工作价值的详细结算,以及根据合同条件对应付给承包商的其他费用进行核实,确定合同的最终价格。
颁发履约证书后的 56 天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最终报表草案,以及工程师要求提交的有关资料。
工程师在接到最终报表和结清单附件后的 28 天内签发最终支付证书,业主应在收到证书后 的在 56 天内支付。只有当业主按照最终支付证书的金额予以支付并退还履约保函后,结清 100单才生效,承包商的索赔权也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