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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核意见 合同起草与审核指引(精选6篇)

时间:2023-09-23 08:19:38 作者:XY字客合同审核意见 合同起草与审核指引(精选6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审核意见篇一

起草或审核合同是律师最基本、最常规的业务,其实质是法律知识与公司经营业务知识的融合。如何更加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合同审查工作,协助当事人在降低交易风险的前提下完成交易,并最终实现交易目的,既是律师基本素养的体现,也是每一位律师应追求的目标。原则上,律师起草或审核合同可分为准备工作、形式审查、实质内容审查、收尾工作四个阶段:

审阅当事人提供的背景材料,与经办人沟通,了解合同背景及订立目的,了解我方与合同相对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合作内容及当前进展,进而充分获知我方当事人的需求,确定合同的性质,并对合同中需要重点约定的条款初步勾画、重点备注。

查阅合同所涉事项全部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国际惯例等,判断送审的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理、可行,思考应当怎样修改,寻找相关法律依据。

研阅有关合同范本(相关国家合同示范文本、行业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企业的合同范本等),并决定是否参照。

合同本身可分为三部分:首部、正文及签署部分。首部指合同名称、编号、各方当事人名称、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行、账号等,部分合同会在首部设置“鉴于”条款;正文则指合同第一条至最后一条具体条款;签署部分指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及签署时间、地点。

常见错误主要有:当事人名称错误,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签署时间前后矛盾;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1.合同相对方为规模较大、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较多的企业时,应当注意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内部职能部门的签约主体资格问题。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具备营业执照即具有签约主体资格,企业的职能部门则不具有。

3、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同项目(如电信、医疗、建筑工程、通讯等业务),应根据合同内容审查相对方的资质情况。

律师在审查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民法典》第三章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以及一些特别法的相应规定。《民法典》第三章针对合同生效估出了具体规定。《民法典》第44条规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第44条第二款规定了须经审批程序的合同的生效条件,第45条规定了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第46条规定了对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第47条规定了行为能力欠缺的人所签合同效力,第48条规定了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第49条规定了表见代理合同的效力,第50条规定了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50条规定了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上述规定在具体审查合同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甄别确定合同的效力。 律师在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十二条列出了一般合同的八项主要条款:

1、合同各方名称/姓名、住所。在合同中一般设置“通讯方式”条款,明确各方联系人、书面文件寄达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等。

2、标的。区别动产与不动产,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花色等;不动产则应注明名称、面积与座落地点。对无形财产、劳务、劳动成果等,则应要求经办人提供准确的描述。

3、数量。对数量的描述应准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等应符合相关国家规定。

4、质量。如需适用国标、行标,合同中应明确标准代号之全称。合同中应设置“验收条款”,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及质量异议期等。

5、价格或报酬。应明确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履约地点、交付标的物的方式、劳务提供方式与结算方式均应具体明确。

7、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确定违约金的数额及计算方法。

8、争议解决。明确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

此外,还应约定合同期限、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合同生效条款,酌情考虑是否约定其他内容。

合同应当具有公平性与可操作性,而公平性与可操作性集中体现在合同各方权利与义务的条款的设置中。合同的公平性是指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过分强调一方的权利、忽略合同相对方的利益的合同,要么无法签署,要么“显失公平”。可操作性是合同得以有效利用、完成交易和实现利益均衡的具体保证。实践中,大量的合同缺乏可操作性,具体表现在:对合同各方权利的规定过于抽象;对合同各方的义务规定不明确、不具体;虽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做了详细规定但却没有具体操作程序条款,或对此规定不清等等。

在设置权利、义务条款时,律师应首先确保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根据交易各方的市场地位调整相应条款,使各方权利义务相对公平。律师必须全面了解交易程序,明确交易的各个环节对合同各方的要求,进而按照交易环节有针对性地设置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对合同相对方义务条款的设置必须具体、明确,各个环节均应考虑全面。若合同涉及不熟悉的业务领域,律师除了询问经办人、通过网络检索做基本了解之外,还要花费一定时间、精力研读业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研究相关案例。

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必须考虑到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合同中应避免出现“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类似条款,该类条款因不具有可操作性,在纠纷发生时毫无用处。律师在审查违约责任条款时,应结合前述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按合同相对方的义务条款,并结合行业习惯,逐条列举其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形,并明确违约责任的具体执行办法。此外,违约责任的设置应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考虑合同性质、双方合作的关系、未来可能的交往情况等等,从多角度分析后确定最能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违约责任条款。

设置争议解决条款时,应注意仲裁与诉讼仅可选其一。约定仲裁解决的,则应写明仲裁委的准确全称。约定诉讼解决的,可以明确约定管辖法院,同时应注意为诉讼管辖设定连接点,以方便向法院起诉时的立案受理。关于何时约定仲裁,何时约定诉讼,律师应结合仲裁与诉讼本身的特性及所审合同、客户的要求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仲裁与诉讼相比,具有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一裁终局、快捷便利、私密性强的特点,可以保证当事人以最快的速度获得利益,避免经历一审、二审甚至再审这样漫长的诉讼过程。仲裁审理一般以不公开为原则,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及商业秘密,尤其是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

检查合同的每一条款、每一词、每一字、每一标点符号,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时调整易产生歧义的字词,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

合同结构是指合同各个组成部分的排列、组合和搭配形式。完整的合同正文部分应当包括标的物、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终止、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保密、合同修订、未尽事宜、通知、合同正副本份数、附件等条款。正文部分内容繁多,且无固定模式,如何编排,取决于律师个人习惯、经验等等。通常做法是:在对合同标的物、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等合同必备条款进行叙述后,采取专章的形式对各方权利与义务进行界定,约定各方的保证和承诺、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方式。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是重点突出,二是便于叙述,三是能够保证合同整体框架的协调。

合同体例是指合同简繁及合同各条内容排列形式。有的合同方方面面的内容都要涉及,有的合同力求简要;有的合同采取“章”、“条”、“款”、“项”的形式,有的合同只有“条”、“款”、“项”,有的合同直接按“一、二、三……”顺序排列。合同体例既要视当事人要求而定,又要与合同所涉事项、金额、履行方式、有效期、操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相一致,不能千篇一律。

合同审查修改意见只是律师提出的方案、建议,其是否满足实际需要,仍需要与客户确认。律师在审查修改合同时,对于需要客户注意的事项都要以批注或留言方式予以提醒注意,并对重点交易程序、交易内容通过电话联系并确认。在完成合同审查后,与具体经办人及时沟通,请客户的决策层过目后,就分歧点与客户充分讨论后,决定是否予以修订。这样做既是对客户负责,也可以减少律师的执业风险。

合同审核意见篇二

港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__________

招标单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

第十章施工图纸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1.为兴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____________(业主名称)决定(或委托我单位)对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称)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或分标情况):___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贵单位可凭本邀请书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或查阅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元,不予退还。

4.贵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出具一笔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

5.现场考察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进行,届时请自行到____________(详细地址)集中。

6.标前会议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举行。

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请将投标文件送达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对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接受。

8.我单位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详细地址)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选派代表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和招标范围及现场条件等。)

2.建设依据和资金来源

合同审核意见篇三

根据目前公司法律工作的现状,20--年度法务工作的重点将围绕以下几点展开:

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按制度内容进行部门归口管理的,20--年拟计划按原分类对制度进行修订。其中涉及人力资源制度5个,财务制度7个,行政管理制度8个,后勤管理制度2个。法务部拟在20--年对上述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根据汇总的问题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1、日常合同审查:

根据目前情况,法务部拟修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公司项目管理办法,以期对公司合同及各类事项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另,法务部计划对格式合同进行常规修改,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2、合同履行风险防范:

对公司内部及各项目公司已经签订的合同的履行情况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风险预测,做好合同履行的风险防范。并通过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风险问题汇总,进一步完善后续需签订的合同条款并对相关部门进行风险提示。

20--年,法务部除了工作时间内随时接受各部门的法律咨询,并及时给予答复,并对咨询情况予以登记外,还计划与行政部联系,开通一个专门的法律咨询电子邮箱,方便公司员工就工作内或工作外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另计划,与人力资源培训部配合,做好公司法律培训工作。根据公司目前情况,法务部拟重点就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税法以及其他新颁布的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法律进行培训。每个季度培训一次,培训可以根据需求增加培训内容和次数。

法务部协助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对公司债权进行清理和催收,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警示,同时向公司报告相关案情。

按公司规定由法务部介入的劳动仲裁纠纷或各类经济纠纷,应当及时收集各类证据材料,做好诉讼准备,诉讼应当认真负责。

目前法务工作档案制度没有建立,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评审均未在法务部登记和留存。20--年开始,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评审法务部均将予以登记,并且将评审的材料及评审意见复印留存,以备随时查档。

对于将来法务部介入的劳动争议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相关材料应当整理归档。未结的纠纷方便处理,已结的纠纷便于查阅。

20--年,法务部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也将加强学习新知识,吸收新知识,争取机会参与业务培训和同行交流,以便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合同审核意见篇四

委托单位:上海市黄浦区绿化管理署

建设单位:上海市黄浦区绿化管理署

施工单位:上海蓬莱园艺有限公司上海美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料方式:包工包料;

开工日期:2013年7月

竣工日期:2013年11月。

二、审价要求

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竣工结算造价,作为上海市黄浦区绿化管理署与上海蓬莱园艺有限公司竣工结算的依据。

三、审价依据

1。《竣工图》;

2。《施工承包合同》;

3。《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资料》;

合同审核意见篇五

财务人员对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审查,是指财务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过程及合同管理进行客观的监督活动。通过审查,财务人员能够更好的发现和阻塞在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过程中的漏洞,以便更好的发挥财务人员在各项经济活动中的核算监督作用。

一、合同签订前审查

合同签订前审查是合同审查的重点和关键,因为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任何疏漏或失误,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或带来风险。对于重要的合同,财务人员应当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全过程监督。 合同签订前财务人员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查签订经济合同的必要性。包括:(1)明确经济合同项目的内容,审查企业现有资源是否可以满足该需要;(2)是否已列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或者其他计划,且符合该计划的要求;(3)是否已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

订该合同的权利;(4)对方是否有履行该经济合同的能力和诚意;

(5)选择对方签订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其他更好的签订合同的对象。

(4)审查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和合理;(5)违反合同的责任是否明确。不同的经济合同,其条款和内容也不完全相同。下面以购销合同为例,说明经济合同应包括的条款。

购销合同应包括的主要条款:

(1)产品的名称(注明牌号和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等;

(2)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3)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

(4)产品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6)接(提)货单位或者接(提)货人;

(7)交(提)货期限;

(8)验收方法;

(9)产品价格;

(10)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2

结算单位;

(11)违约责任;

(12)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他事项。

在对购销合同进行审查时,应注意是否包括了上述这些条款,所缺的条款是否不必要。每一条款的表述是否完整、清楚、明了、准确,相关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根据审查结果,提出详尽的书面改进意见,会同合同签订部门讨论解决办法,以完善合同,实现合同审查的目标。

一般来说,在合同中比较容易忽视的问题有:

(2)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服务及后续服务的要求及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

(3)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担问题,特别是技术服务或者技术转让合同。

4、审查合同是否得到授权、会签

审查合同在企业内部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会签,拟签订合同的人是否得到适当的授权,合同拟盖公章是否符合企业的规定,是否有签订日期。

二、 合同履行过程的审查

权利和承担应尽的义务;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地点是否与合同约定相同。

以分次、分期、分部履行的方式签订的合同,其履行方式是否与约定一致。

审查合同的履行费用结算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优惠承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履行该合同是否达到预定的效益。

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合理。

三、合同变更的审查

合同变更的审查是指对当事人修改或者补充的合同内容进行的审查。具体审查的内容包括:

1、合同的变更理由是否充分,有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对一方当事人不合理、不公正的变更。

2、合同的变更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当事人是否履行法定程序;

3、合同变更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变更条款是否真实、完整。

四、终止合同的审查

终止合同的审查主要包括:合同终止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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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核意见篇六

1、租赁合同的特殊条款: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和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对特殊条款的审查,要把握条款的全面和具体规定背后产生的实际效果进而综合考量合同条款对我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程度。在此之前,明确我方当事人的租赁意图,期限长短等意向也是必要的。

2、 租赁期间:合同法在租赁期限上有诸多特殊规定,包括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超过部分无效、6各月以上的租赁合同的订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等。

3、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一般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是由出租人承担的,但是法律允许合同当事人做特别约定。因此,应充分把握合同谈判中的话语权,争取有利于我方的条款设立方案。当然,事后的合同审查,也需要注意在维修义务承当上的约定。

4、租赁物的改善及增设他物:租赁物的改善及增设他物是租赁合同中常有之事,法律规定经此种行为须要经出租房同意。如果出租方同意则最好就改善及增设后产生的费用及相关补偿进行明确约定,以免事情发生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5、租赁期间占有、使用租赁物之收益的分配:原则上,占有、使用租赁物产生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法律允许在租赁合同中作特别约定。与上条维修义务一样,此时,应当利用合同条款,充分保护我方合法权益。

6、买卖不破租赁:这是一条基本规则,但仍然有必要在合同中对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标的的处分权作出相应的限制。等到适用该规则的时候往往是承租人的权益已经遭到侵犯的事后救济了,能够在事前就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防患与未然才是合同审查工作的精髓主旨。

7、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此条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合同中应该争取有利我方当事人的条款设计方案。

8、合同风险的负担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情况: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使租赁物毁损的减少或不支付租金,这个当事人可以争取做出有利自己的条款约定。作为承租人在签合同之前还应当考虑到可能影响租赁物效用发挥的一些潜在的不利情况:周边建筑的维修、拆迁等,争取有利的租金支付标准。

9、租赁期届满后的续租:当事人对此条款可以做出约定,特别是出租方约定承租人的.提前通知义务以便于更好的发挥物的效用。

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资格与条件后,签署租赁合同前,律师要核对原件、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

个人审核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企业、其他组织审核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约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若是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前述证明还应经公正或认证。

2委托出租

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3代理出租

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权证明,代收租金的,应当由相关的委托文件。

4租赁合同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转租的约定;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5律师应当审查租赁合同关键条款

(1)审查租赁面积的计算方法、调查核实其是否和房地产权证上登记面积或法定检测部门检测面积一致。

(2)审查房屋交付时的状况,特别是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是否具体明确及能否拆除、改建或增设和租赁期满交还时的要求。

(3)审查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是否和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一致。若不一致,须由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报规划部门批准。

(4)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及不得超过二十年,审查租赁合同有无违反此规定。

(5)审查和明确租金和有关费用的范围,租金是否包含管理费、空调水电费等;审查租赁保证金约定是否合理及租赁期满后租赁保证金的处理。

(6)若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要注意审查装修的有关约定:装修的内容和要求、承租人对装修公司及其工人的管理、装修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装修发生的水电等费用承担与支付、装修过程中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协调、装修期内是否免租或一定期限内免租等。

(7)维修责任:若当事人没有另外约定,出租房屋的养护、自然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坏或故障,其维修责任在于出租人;若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过错造成的损坏或故障,则承租人须承担维修责任或维修费用。

(8)若是经营性房屋租赁,律师要合理提示当事人是否投保公众责任险或第三者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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