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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大全5篇)

时间:2023-09-23 08:11:11 作者:字海企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大全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企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聘任乙方担任甲方公司董事长职位的有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经甲方执行董事决定,甲方聘任乙方担任公司董事长之职。乙方为直接执行董事,直接下级:公司部门总经理。

2、乙方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实现以下整体经营目标:聘用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内实现营业额为1000万元或净利润50万元,(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根据实际月份按比例计算),以后逐年递增30%。

1、本合同聘任期限为3年,从20xx年3月14日起至20xx年3月13日止。

2、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时,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且乙方在离职前应接受甲方的离职审计,双方确认审计结果并交接工作后,乙方方可离职。

1、乙方月工资为3000元(税前)。甲方有权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保。

2、乙方应凭有效发票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的应酬、招待等公司业务费用。

3、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1、双方同意,因乙方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周休息1天或每月休息4天。在确保完成岗位职责的前提下,乙方可相对灵活地安排工作时间,而无需严格遵守甲方的上下班考勤制度。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如乙方为了完成自己的岗位职责而自行安排在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以及休息日工作的,均不属于加班,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任何加班费用,也不另行安排任何调休。如乙方需要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

3、乙方的其他休假假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作为公司的董事长,乙方对执行董事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批准每笔财务开支应进行审核后执行董事批准。

10、享有日常事务的决策权,监督和指示总经理的工作。

11、执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1、对完成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负总责;

2、全面执行股东作出的各项决议;

4、负责开拓市场,建立和维护客户关系,协调公司的各种外部事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5、按月执行监督检查经营活动情况。

7、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执行股东确定的所有职责。

2、甲方有权通过执行董事及监事监督乙方的全部工作。

3、甲方有权委派专人负责保管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印鉴,并监督上述印鉴的使用情况。

1、甲方违约责任如在乙方履行并遵守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公司经营目标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相应扣减乙方的分红,直至解聘。

(2)乙方未勤勉履行本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董事长职责的,甲方有权予以警告、扣薪、降级或解聘处理。

(3)如乙方从事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1、双方确认,本合同已经约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工资报酬、工作期限、工作时间等事项,本合同即双方之间的书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调整和约束。同时因乙方属于甲方的最高层管理人员,因此,乙方也应受甲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的约束。

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篇二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或“总经理”)

1.甲方拟聘用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

2.乙方决定接受甲方的聘任,出任甲方总经理。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聘用期为年,为固定期限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乙方报酬由基本工资、利润分红两部分组成,计算方法为:报酬=基本工资+红利。

基本工资每月元,红利按照公司进行年度分配、提取后的净利润%计算,采用“上打下”的原则,即来年底结算后才能支付上一年的分红。

2、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根据董事会要求,拟订年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4、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公司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纳入公司管理体系中;

6、聘任或解除聘任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外的公司员工;

7、组织编制公司的奖惩、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核后执行;

8、受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9、获得经董事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10、主持和召集总经理工作会议;

1、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决策和领导下开展工作;

2、将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会越权;

3、严格履行董事会授予的职责和权利;

4、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维护公司利益;

5、充分发挥个人领导和管理能力,推动公司业务的迅速增长,为公司牟取最大利益;

6、遵守国家法律及法规,包括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7、当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冲突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和诚信的原则,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下列义务:

(1)真诚地以对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

(2)按赋予权利时原定目的行使权利;

(3)亲自行使所赋予的酌情处理权,不得将其酌情权转给他人行驶;

(5)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6)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与自己或者自己的近亲属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6、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1、执行股东会及执行董事作出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红利,同时由股东会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决定。

3、总经理任职期间不称职的,导致严重失误的。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企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与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一致性确认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合同附件、公司规章制度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劳动合同、合同附件、员工手册及乙方向甲方自愿交来的承诺保证书共同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第项执行

1、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自年月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3、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

3.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合同附件a更详细说明乙方工作内容.

3.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调整乙方的工作或安排乙方兼任其他岗位。乙方有关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乙方对此表示同意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保证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变更任何合同条款。

3.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4.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2、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已告知了乙方公司的工作规章,乙方对此必须时刻遵守。如果乙方违反了工作规章或本劳动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按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分。如果乙方的工作行为或乙方的工作失误使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如乙方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的规章,甲方就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会支付乙方除工资外的任何其他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4.3、乙方对外代表甲方的任何签字都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及一切费用中支付第三方由于乙方未经授权而签字引起的一切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

5.1、甲方安排乙方每周工作天,休息天。

5.2、甲方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但乙方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除外。

5.3、乙方有权享受的有薪节假日、年假、其他事假、病假和其他福利将依照公司的规定享有。

5.5、本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及公司随地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公司、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服从公司管理。如果乙方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视情节给乙方以经济或行政处罚,直至开除。如果乙方触犯刑律,公司将把乙方开除。

5.6、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

5.7、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批准的休假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放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六条劳动报酬

6.1、乙方月工资详见附件a,附件a详细说明了乙方的工资、补贴和奖金,并介绍了乙方每月工资及各种补贴和奖金的条件。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补贴和奖金甲方考核乙方工作合格按考核实际情况核实应得奖金后发放。

6.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补贴、奖金均为税前收入,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

6.3、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保险与福利

7.1、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将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乙方,由乙方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2、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法定节日休假,请事假和病假。

第八条劳动纪律

8.1、乙方愿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的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8.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绝不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泄露;不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或转借给第三方。

8.3、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8.4、若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新规定及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8.5、甲方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

9.1、在本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9.1.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9.1.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

9.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3、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中任何一项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9.3.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必须真实无误。

9.3.2乙方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病症,能保证正常工作。

9.3.3乙方各方面表现良好,没有吸毒、斗殴等各种劣迹,富有爱岗敬业精神。

9.3.4乙方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

9.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9.4.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9.4.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9.4.3未经甲方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9.4.4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

9.4.5试用期满后,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9.4.6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3.2项约定调整乙方职位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9.4.7乙方基于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请离职的。9.4.8被依法进行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9.5、有下列情

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9.5.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5.3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项约定,经甲乙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企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玉环智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由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饰装修工程,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多种经营机制,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根据《^v^合同法》及甲方与客户签定的《施工合同》,结合公司内部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同意,由___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部,负责该工程的施工。为明确双方责、权、利三者之间的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工程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与客户签定的《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及该工程预算等内容为准。

三、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清工

3.部分包工部分材料

4.仅限工程管理部分,提取总造价_____%,材料公司配送。

1、按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合同开竣时间为准。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的延误,按甲方与客户签定的合同工期及补充合同处罚条款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公司不负一切经济责任。

3、由于其它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同客户办理延期手续,并上报公司备案。

1、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及客户要求组织施工,精心编制施工方案,严把质量关,对工程质量负责,确保质量一次交验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并承担保修责任。

3、关于合同质量、安全的奖罚除合同约定外,其余奖罚条款按客户与甲方的合同及补充合同条款执行。

1、执行《^v^安全生产法》和行业《建筑装饰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优良标准。

2、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承担一切工伤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

1、甲乙双方协商制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在每次进度款中按规定上交国家税金及有关费用,此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余款由甲方分阶断支付给乙方使用(按双方协商定)。

1、对乙方实行全面管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派出工作人员驻工地监督,督促乙方履行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和协议书的执行。

2、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工程资料、工程结算、参与图纸会审、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的评定。

3、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公司人员定期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

4、帮助乙方解决工程中技术难题,督促乙方处理各方的关系。

5、负责办理有关工程手续。

6、提供同客户签定的《施工合同》及施工补充合同1份。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1、全面履行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关于该工程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和协议内容,并承担《施工合同》与协议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责任,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

2、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接受甲方及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3、组建项目部,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将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担任的职务、身份证及职称证复印件、个人简历等资料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备案。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预结算,进度报表等有关工程管理文件。(报公司备案一份)

5、严格执行《^v^安全生产法》,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由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到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现。

6、承担施工现场发生的工伤事故,文明施工及噪声扰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对工程质量,进度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企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那么在试用期内,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呢?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请看下面专业律师的解答。

《劳动合同法》公布很久了,但一些劳动者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知识懂的太少,特别是在试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试用期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师为您全面介绍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互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互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筻l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合同。

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本文就为大家带来一起具体案例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提出的申请一般是有事实依据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实但却看似有理有据的情况,因为在劳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员工双倍工资赔付的诉求通常都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的支持。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这也就使得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有关劳动者以企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一度成为热点问题。我们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因员工不同意签署劳动合同却向单位主张双倍赔偿,但最终法院判决单位给予赔偿的比较典型的案例。

韩某在宁夏大厦工程部任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2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但韩某一直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12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宁夏大厦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20xx年9月份的工资。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宁夏大厦向韩某支付20xx年9月的工资1104.51元,以及20xx年5月3日至20xx年12月2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宁夏大厦不服该裁决书,认为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主要原因系韩某拒绝,故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被告韩某辩称: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宁夏大厦从未找他续签过劳动合同。宁夏大厦申请证人刘某、宋某出庭作证,证明在20xx年6、7月间曾经接到过宁夏大厦人事部的电话,通知韩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签合同,并将此通知转达给了韩某。法院认为,本案焦点系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由谁负责。宁夏大厦与韩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双方应当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证人虽证实宁夏大厦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对于韩某不予续签的情况,宁夏大厦仍应负有提示韩某续签的义务。可直到20xx年12月22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宁夏大厦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义务。所以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宁夏大厦承担,其应依法支付韩某二倍工资差额。

该案件中宁夏大厦已经证实了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法院仍然认为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那么企业在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方面该如何做才能尽到应尽的义务呢?如果未签书面合同的责任确在劳动者一方,则用人单位企业不需支付双倍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无法证明的事就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本案当中,宁夏大厦正是因为没有能够有效证明自身履行了法定义务而最终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尽到以下义务: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当面向劳动者送达通知被拒绝后,可以采取快递、挂号信等可以保留凭证的方式,以备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明之用。该通知应当明确表达要求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写明要求签订合同的截止日期,并可附劳动合同文本或主要条款。

其次,通知送达后劳动者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立即完成签订合同,如果劳动者表面上同意签订但以合同个别条款有异议等理由拖延时,用人单位应当也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证明,写明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已经送达,因劳动者原因暂未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并让劳动者签字确认。

再次,如果劳动者无任何理由拒不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以上的通知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用工一个月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选择是,或者立即签订完成,或者继续双倍付薪,或者终止合同。只能选择其一。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前,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和筹码与员工协商,协商不成的,取消用工即可,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单位无需承担任何的责任。如果办理入职手续的第一件事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才开始办理其他手续,则单位一方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就降为零。如果用工开始以后才签劳动合同,此时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万一双方对合同条款存在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或员工故意拖延不签,那企业就会比较被动。单位为了不至于拖过一个月的时间限制可能不得不接受较为不利的合同约定,当然单位也可以通知终止合同。

对于企业来讲,首先应当尽快的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及时通知才能及时止损,其他的细节事宜等合同终止后再讨论也不迟,但不管怎么样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状态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其次,百密总有一疏,如果企业因某些人工作差错在用工过程中发现有漏签劳动合同的情况的,应当立即补签,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可将签订的日期补写为员工入职之日,以绝后患。如果一个企业有规范的管理机制,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员工也会有吸引力,当发生一些漏洞或工作失误时,员工也会理解,不会无理取闹吹毛求疵的。

再次,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员工的劳动合同,因为每份合同的价值最高相当于11个月薪资。企业应当将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保存两份,分别由不同的人员管理,派专人定期检查劳动合同看是否每位员工都有签订,并查看是否有员工合同即将到期,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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