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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判决合同无效起诉(优秀10篇)

时间:2023-09-22 19:08:05 作者:琴心月2023年判决合同无效起诉(优秀10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判决合同无效起诉篇一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自己所属的坐落在细茶窝一块荒山,发包给乙方从事林业生产经营。(北以公路为界,西以大茶窝为界,东以陡山博为界,南以乌龙尖为界。)

二.承包期限:从20xx年12月开始至20xx年12月结束。

三.整个承包期限内,承包费为5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四.合同签字当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伍仟元整,合同同时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林业用途,主要是植树,也可以间作农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不得建筑永久性建筑。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权和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满,乙方将承包山交还甲方,此时,承包山上的树木由乙方自由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出现违约,将按民法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然按照本合同书的约定,发行各自的义务和享有各自的权利。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变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式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判决合同无效起诉篇二

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为缺乏生效要件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一、概念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诸多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几种情形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应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而不是由买卖双方或一方决定。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相互返还。即由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

(二)买受人已经实际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房屋租金的使用费,买受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的对于装修价值部分可由出卖人适当给予补偿。

(三)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清双方责任,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担损失。

(四)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五)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六)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判决合同无效起诉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二、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________元;

三、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交纳的入住等费用________元;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镇开发了“________”楼盘公开销售,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告购买了________号________单元________楼________号门市房,并于当日一次性向被告交付了全部购房款________元,该门市房交付原告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维修基金________元、契税________元、物业费________元、水电费________元、采暖费________元、有线电视初装费_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元、办证工本费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元,现被告又将_________________的小区名称更改为________继续销售,在原告与被告交涉房产如何办证的过程中,才意外得知,被告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至使原告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原告签订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依据法律规定,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特起诉来院,希望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判决合同无效起诉篇四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部分的规定。
无效的合同可分部分无效合同和全部无效的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有些劳动合同就内容看,不是全部无效,而是部分无效,即劳动合同中的某一部分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在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中,无效条款如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两层意思:1、如果认定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该部分内容与合同的其他内容相比较,应当是相对独立的,该部分与合同的.其他部分具有可分性,也就是本条所说的,合同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如果部分无效的条款与其他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人约定某合同条款为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款,那么该合同的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而不能确认该部分无效时,另一部分合同内容又保持其效力。2、如果合同的目的是违法的,或者根据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剩余部分的合同内容的效力对当事人已没有任何意义或者不公平合理的,合同应全部确认为无效。
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通常表现为,如未经批准不得辞职;加班不给加班费;工作受伤自己负责。等等。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无权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不能任意扩大无效或者部分劳动合同的范围,特别要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这一条款恶意解雇劳动者。如劳动者在应聘时隐瞒了一些事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了不实的个人资料等,认定时就有个度的问题,劳动者实际能力行就可以了,不能算作无效甚至部分无效都构不成。实践中大部分情况是部分无效,如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劳动合同中的大多数。
司法实践中,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无效条件消失的,应当按照合同有效处理,尽量促使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判决合同无效起诉篇五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__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东西南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为30年,从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2043年__月___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官峰村委: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判决合同无效起诉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发展农村经济,甲方自愿向乙方出租集体所有权的荒山.荒地,由乙方用于经济作物的种植.经营。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

经济作物.粮食.蔬菜以及其他种植业。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每年交当年租金共_______元(_______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甲方应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1.甲方拥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权。

2.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3.甲方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5.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

6.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1.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乙方对租赁地面的树木在不违反《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对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路.开发等。

4.如遇政策因素对乙方承租土地进行规划,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权补偿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补偿费。

5.乙方享受国家对土地的补贴政策。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如甲方违约或毁约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以按地面作物时价的总价值的30%计算);如乙方违约或毁约,则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林地上的树木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判决合同无效起诉篇七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

为准),租赁给乙方从事林业.农业.畜牧业等综合性开发,经营。双方达

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

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第二条林地山名为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亩,以林权证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

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

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____________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付承包款项的5%作为订金,甲方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权转让手续,从确定交地之日起乙方应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项的70%给甲方。剩余25%在交地2天内付清。

第六条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乙方承包范围内林地的基础设施由乙方维护,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基础设施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林木砍伐相关事宜归甲方负责。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在承包期内,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等相关项目。

第十一条

1.交给乙方的山林要保证产权清晰,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施工和林木管护工作,在承包期间,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养牲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扰甲方经营的行为。甲方付全部责任。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相关附着物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过1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3.合同到期后,乙方未续租,林地上林木归甲方所有。可拆装建筑物等设施归乙方处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交地确认书。

3.相关部门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续在交地确认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协助乙方办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判决合同无效起诉篇八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第一,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第二,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存在(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济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依《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解释,应追缴财产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的财产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的惩戒。

综上,无效合同的处理有三种方式: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除了这三种之外,在特殊情况下,还会发生非民事性后果,这样的情况会将追缴回来的财产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

判决合同无效起诉篇九

乙方(承包方):xxx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现将坐落在xxxxxx荒山荒坡发包给乙方进行养殖业开发和荒坡管理。

2.承包时间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xxx元。

3.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4.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荒坡,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各执一份。

甲方:xxx

乙方:xxx

中间人:xxx

签订时间:20xx年x月x日

判决合同无效起诉篇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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