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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面加装电梯合同(大全5篇)

时间:2023-09-22 12:05:44 作者:纸韵铺面加装电梯合同(大全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铺面加装电梯合同篇一

乙 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v^广告法》,《^v^合同法》及^v^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使用甲方__大门口上方招牌广告位,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租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赁位置:__3、乙方要确保广告位在使用期间,广告画面的整齐性、完整性,须定期对广告进行维护,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而造成广告画面损坏,乙方要及时更新。

4、 如果因制作质量问题导致画面严重褪色,影响广告发布效果,制作安装。

5、广告采用乙方提供样稿。广告牌画面(或样稿)所有知识产权等权利归乙方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改、自行使用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6、甲方应充分了解当地户外广告审批及相关管理机构对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的各种规定,并预先审查乙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应主动要求甲方作出修改,乙方作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画面最终以工商等政府部门批复为准。

8、验收方式:按设计稿与发布地现场验收制作发布项目的质量及外观,验收完毕后双方盖章确认,并表明具体验收时间。逾期 三 个工作日乙方未验收或者未有任何书面验收意见,视为验收合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第三条 权属与维护

1、广告牌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只拥有该广告看板的使用权。

2、本乙方宣传广告内容必须符合《^v^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对此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健康性等负法律责任。

3、因甲方在广告牌制作、安装、维护等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而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4、因广告牌倒塌、脱落、坠落或损坏等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5、如甲方发布广告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质量、外观明显瑕疵,致乙方验收不合格,甲方应立即改善。

6、经甲、乙双方协定,广告牌安装截止日期为年月日。

第四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

1、租金:广告位租金为元/年,广告制作费租金的支付方式:__。

2、合同签定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广告宣传专用发票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合同到期后,在同等租金价位上乙方有优承租权。

2、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应当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有法定理由或者本合同规定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第六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与本公司(乙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与本公司(乙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v^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本公司(乙方)郑重提示:本公司(乙方)反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违反合同约定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赔偿损失责任。但违约方应在5日内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当不可抗力消失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铺面加装电梯合同篇二

为了从此次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针对本次事故的特点,提出如下建议:

1.福顺源公司应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包建筑工程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禁止未取得相应资质、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加强对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安全规范和公司规定,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v^等负有老旧住宅等既有建筑物增设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科室间协调沟通,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参建单位资质审查、设计施工、证照审批、施工作业、竣工验收、后期管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死角。

3.天生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摸清辖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和涉及高处作业的工程底数,加大对工程参建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指导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北碚区四新村229号新增电梯工程

“2022·9·15”一般高坠事故调查组

2023年1月6日

1《^v^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v^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第条:“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4《^v^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v^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6《^v^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8《^v^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9《^v^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v^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12《^v^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13《^v^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4《^v^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所有电梯使用单位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员工和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持证上岗,杜绝各类规章违规作业情况发生。电梯维保单位也要加强对使用单位人员的安全宣贯及督促责任。2023年1月24日,我们发布《杜绝让“好好先生”、“撞钟先生”和“南郭先生”躺平式人群“滥竽充数”充当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不仅需要现场管理人员需要“基于风险思维”去预防事故发生,也要及时开展隐患和违章行为的排查和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要坚决制止!拒绝做“躺平式”的管理人员,让事故隐患之火慢慢形成“燎原之势”,要及时扑灭,隐患之火、杜绝一件事故的发生既需要领导层的重视,更需要加强一线人员的安全意识及规章制度长效学习和培训!让隐患在一次性检查就能处理,而不是你推我我推你或者你等我,我等你中最终酿成严重后果甚至事故!

铺面加装电梯合同篇三

答:电梯施工金额指加装电梯主体工程费用及相关的其他费用。区房屋管理部门经核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并将核查后的申请表连同附件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对相关材料审查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按照工程审价金额及政府分担比例做好项目补贴资金清算工作,及时拨付政府补贴资金。

记者:李逸

资料:区房管局

铺面加装电梯合同篇四

人上了年纪后骨骼可能会变得脆弱,老年人腿脚不是很利索,每一次上下楼梯,都要消耗体力。家中楼梯如果设置过陡,还有摔跤等安全风险。家用电梯很好的解决上下楼不便的问题,尤其是有老人和小孩的家庭,让家人出行更方便,电梯运行时平稳地启动和停止,几乎感觉不到轿厢的运行,安全送达。

2、便于搬运整理

房子大了需要收纳整理的物品更多,家用电梯方便家人搬运物品,更好的收拾整理房子。同时,家用电梯也可帮助搬运家具家电等大件重物,省时省力。

3、安全可靠

所有的电梯在出厂使用前,都要经过特种设备检验科的严格检测,不论商用家用,安全性是电梯必备的性能。另外,家用电梯不同于商用,提升速度一般在,运行平稳,安全放心,且定期保养维护确保使用的安全性。

铺面加装电梯合同篇五

2016年6月,王某从第一任房主吴某的手中,用158万元购入其位于天河区的一处房产。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同年10月完成交易,办理了房产过户。

2020年9月,为置换房产,王某将涉案房屋出售给朱某夫妇。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售价为275万元,并于11月完成支付及房产过户。过了不久,朱某夫妇从邻居口中听闻该房屋实为“凶宅”,经与第一任房主吴某核实,吴某承认其妻确于多年前在该房屋自缢身亡。

至此,王某才知悉该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自己住了4年的房屋实为“凶宅”。朱某夫妇随即到法院申请撤销与王某的购房合同。法院生效判决判令王某向朱某夫妇返还27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王某认为,第一任房主没有如实告知房子的情况,自己住了4年都不知道这是“凶宅”,更是导致如今房子转手交易失败,还背上了官司。吴某则认为自己并非故意隐瞒,只是妻子已去世多年,也不是凶杀、意外事故等,没必要主动告知。

王某认为,“凶宅”一事属于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吴某在房产交易时对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只字未提,明显是有意隐瞒误导,遂将吴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吴某返还购房款158万元并赔偿损失118万余元。

天河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在出售涉案房屋时未向王某如实披露该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有违诚信原则以及公序良俗原则,双方就涉案房屋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依法判决撤销《房产买卖合同》,吴某退还购房款158万元,并赔偿损失94万余元,王某须将房屋恢复登记至吴某名下。

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天河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林吉介绍,根据生活常识,大众对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多心生忌讳,并将其称之为“凶宅”。该案中,王某买房是为了日常生活居住,房屋能否让人住得舒适、住得安心是重要的考量维度,房屋的“凶宅”属性必然会对王某的购房意愿、房屋最终交易价格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在涉案房屋交易过程中,吴某作为出售方应对房屋全面情况以及“凶宅”属性主动如实披露,但他却只字未提,未充分履行合同的披露义务,既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下的习俗。王某作为购房者,自身亦未尽到审慎义务,没有充分、全面了解房屋的详细情况,误以为房子不存在影响其居住使用的因素,并签订了购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法院判令撤销王某与吴某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则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王某与朱某夫妇的买卖合同因吴某妻子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而被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撤销,王某须退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因此王某就涉案房屋的溢价收益已受损,其要求吴某赔偿损失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虽然吴某存在过错,但王某从2016年购买涉案房屋至2020年出售涉案房屋,已实际享有了涉案房屋四年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因此,法院结合双方的过错责任以及涉案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酌情判令吴某赔偿王某损失94万余元。

法官提醒:虽然法律没有对“凶宅”进行准确界定,“凶宅”属性也不影响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但却会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心理感受。所以,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出售者要充分履行合同披露义务,对房屋的情况进行如实、全面的介绍;购房者也应对房屋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不仅要清楚房屋权属登记情况、有无共有人、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等,还要向物业公司、邻居了解该房屋是否发生过特别事件等情况,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再决定是否签订购房合同,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记者】杜玮淦

【通讯员】钟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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