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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示公告的报告篇一
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持有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但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被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窃、被诈骗、自己遗失,还是灭失,只要不是因票据持有人本人的意思而丧失票据的,都可以申请公示催告。其书催告申请书,递交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
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以公告的形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申报权利。否则法院将作出除权判决。使丧失的票据权利消灭。使丧失票据的人恢复票据权利的一种非诉讼性司法程序和票据等有价证券丧失时的救济方法。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百九十三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一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一百九十五条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第一百九十六条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九十七条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第一百九十八条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公示催告文本格式:
公示催告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处因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申请公示催告。
该票由______银行____________支行(分理处、信用社)于____年__月___日签发,票号码: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元。
付款单位: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背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法院
申请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申请公示公告的报告篇二
住所地:
法人代表:
申请事项:
对票号为3130005224788888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公示催告;并在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时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山东yyyyy有限公司因与出票人山东省xxxxx有限公司购销业务往来,取得票号为3130005224788888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贰零xx年零壹月壹拾伍日(20xx年01月15日),出票人全称为山东省xxxxx有限公司;出票人账号为80255-02-0035064-9,收款人为山东yyyyy有限公司,出票金额为壹佰伍拾万元(150万元)整,汇票到期日贰零xx年零柒月壹拾伍日(20xx年07月15日)。付款行全称为青岛银行,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68号。现因申请人原因,不慎将票据遗失。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对该汇票予以公示催告,并在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时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
此致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二0xx四年二月十二日
附:
1、山东yyyyy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票据复印件(两面)
4、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是票据合法的最后持有人的依据:各个前手的连续证明
文档为doc格式
申请公示公告的报告篇三
住所地:
法人代表:
申请事项:
对票号为3130005224788888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公示催告;并在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时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山东yyyyy有限公司因与出票人山东省xxxxx有限公司购销业务往来,取得票号为3130005224788888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贰零xx年零壹月壹拾伍日(20xx年01月15日),出票人全称为山东省xxxxx有限公司;出票人账号为80255-02-0035064-9,收款人为山东yyyyy有限公司,出票金额为壹佰伍拾万元(150万元)整,汇票到期日贰零xx年零柒月壹拾伍日(20xx年07月15日)。付款行全称为青岛银行,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68号。现因申请人原因,不慎将票据遗失。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对该汇票予以公示催告,并在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时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
此致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二0xx四年二月十二日
附:
1、山东yyyyy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票据复印件(两面)
4、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是票据合法的最后持有人的依据:各个前手的.连续证明
申请公示公告的报告篇四
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大道_____号。
法定代表人:钱______职务:总经理电话:_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
对______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现金支票一张给予除权判决。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我公司会计在办理______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所给付的1张现金支票(开户行:中国银行______支行______分理处;支票号:8431279,票面金额:6万元;发票人:______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背书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提现的路上,该支票被盗此事实有随行的我公司工作人员王______证明,______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会计李______、刘______亦可证明该款项尚未从该公司账上消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的规定,现向你院提出上述请求,请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公示公告的报告篇五
1.对________________出票的出票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银行承兑汇票一张,请求予以公示催告,宣告该汇票无效。
2.受理后立即通知票据支付人停止支付。
3.在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宣告已丧失的票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票人______________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号为______________,票面金额计_______元,付款银行为_______,收款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将该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申请人。后申请人不慎将该承兑汇票遗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对该汇票予以公示催告。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
申请人(单位):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