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合同>最新商铺装修合同附件(实用10篇)

最新商铺装修合同附件(实用10篇)

时间:2023-09-22 03:00:10 作者:雁落霞最新商铺装修合同附件(实用10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商铺装修合同附件篇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设计工程名称:

设计工程地点:

设计工程面积:

乙方保证承诺其为具有合法资质的设计单位,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装饰设计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及初次效果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及初次效果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对初次效果图提出修改方案即支付第一期

(3)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4)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派员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工程竣工支付第三期设计费。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内容要求

第四条 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

1.设计费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本合同设计费估算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支付时间: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20%(含定金);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50%;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30%;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15 年。

4.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皆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 其他

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商铺装修合同附件篇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__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机房装修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预算表及设计施工图)

四、承包方式:该工程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保修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预算)人民币(大写):整。 实际工程总造价按甲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第三条、工期

一、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乙方按期提供经甲方审查批准乙方的设计文件并经甲方签发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甲方的审查批准并不免除乙方设计错漏、缺陷等所应负的责任。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证明后,工期相应顺延:

(一)因甲方变更已经审查批准的工程设计,使已完成的工程需拆除更改;

(二)其它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

(三)因不可控制的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长工期的。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应达到国家有关装修标准。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乙方的设计文件须达到如下要求:

1、地面采用水磨石或普通耐磨砖;

2、不用吊天花;

3、墙面要求用白色ici或其它乳胶漆;

4、门采用甲级防火防盗铁门,窗采用铝合金双层密封窗;

5、装修所有材料应是防火材料;

6、预留好光缆、交流线的进出孔洞;

7、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二)乙方在工程施工还须达到以下要求:

2、隐蔽工程需在甲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测试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5、乙方在施工中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由乙方购买及提供

(一)乙方对其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质量合格证,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合同预算规定的材料进行施工,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列明材料品种、品牌、规格、颜色、材料等的清单,经甲方代表核实签字后可购买。材料到货后,经甲方代表验收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但该核实与验收不能免除乙方的责任。

(三)乙方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变更或代用其它材料的,应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经甲方同意并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结算

二、经甲方验收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审定并办理竣工结算有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付至实际工程总造价的 %。

三、剩余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甲方支付工程备料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付款金额的收据;验收合格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相当于实际结算工程总造价的 %的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保修期满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相当于剩余的工程价款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交付并经甲方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竣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如需变更、修改设计,必须将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送达给乙方,乙方应予以实施。

三、若由于甲方变更、修改设计,造成工程总造价增加,按实际工程造价结算。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 验收标准: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 验收方式(手段):乙方在完成装修工程项目并通过自检合格后,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由甲方派工程人员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

三、甲方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将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交付给甲方。

第九条 保修期

一、本工程的保修期为 12个月,保修期自甲方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计。

二、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设计或材料或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完全负责并无偿保修。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天内负责免费返修,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质量保证金仍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

第十条 双方其他义务

一、甲方委派 为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工程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提供完整的并经甲方批准的机房装修工程施工设计图、施工技术等资料。

三、乙方承包的工程任务,不得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乙方代表必须经常留守工地,保持与甲方联系,随时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

五、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并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保证构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通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每天应清理场地,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建筑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泥,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清扫干净。

七、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八、因乙方设计或施工之故而造成的不符合装修标准的质量问题或工程的隐患在甲方验收时没能发现,乙方仍应负责免费整改。

商铺装修合同附件篇三

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合同使用说明

一、签订合同前发包人要查看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除查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上级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三、发包、承包双方经济往来均需开具收据。

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四、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消费者协会、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能指定印刷企业印刷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和出售,违者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处。

五、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使用。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1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室。

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____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1.2承包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预算总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拆除费_____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____元。

1.4工程决算与结算: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预算工程造价与竣工决算工程造价基本相符,上下增减幅度不应超过预算造价的5%。

施工内容变更的按实进入决算。

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制作决算书交甲方审核并签字,双方无异议的进入财务结算。

1.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第2条工程监理

2.1若本工程委托监理,甲方应与工程监理单位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监理的职责范围通知乙方。

2.2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合同履行。

如乙方更换工地代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3条乙方工程承包方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款承包方式:

3.1乙方包工包料,全部装饰材料由乙方采购供给并包施工。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

未经甲方验收以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不得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_________天的,视为验收。

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以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属于伪劣商品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部分材料。

甲乙双方各自应当填写《工程主材料报价单》,并各自承担因供应材料所引起的产品质量、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责任。

3.3乙方只包人工费,甲方采购供给全部材料。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挪做它用。

甲方违反本规定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4条施工设计图纸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施工设计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4.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照图施工。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甲方同意后签字,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照图施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

第5条甲方义务

5.3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的邻里关系;

5.5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6乙方告知由甲方签证的,甲方如无异议,应在三日内签证;

第6条乙方义务

年月日

商铺装修合同附件篇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住房结构:,施工面积平方米。

1.2工程造价:总价款:元,大写(整)(详见附表: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3本着双方诚信、公开原则,同时为避免欺骗、隐瞒性行为发生,乙方郑重承诺,乙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为同期同质最低价格,否则乙方自愿补偿双方合作总额价格差异的两倍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年__月__日。

1.5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乙方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第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四条施工图纸

4.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___月___日,图纸一式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份交甲方,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4.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4.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4.4施工图纸经双方盖章有效。

第五条保密

5.1甲、乙双方同意对履行协议中的一切相关资料仅限于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协议所使用,双方及其雇员应对其所知悉的双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无论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而解除,本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6.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6.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6.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6.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及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6.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6.8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堆放。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7.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7.2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7.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7.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7.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7.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7.8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八条工程变更

8.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九条工程承包方式

9.1双方商定采取下列方式承包工程: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十条材料的提供

10.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10.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10.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

10.4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10.5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工期延误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1.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1.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二条质量标准

12.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13.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四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3)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4)竣工验收。

13.2工程质量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为依据;

(5)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6)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保修

1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14.2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5.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2)完成%的工程量之日后的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15.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6.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

16.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

16.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6.5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协调一致可终止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情况。发生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附则

17.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有效。

17.3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房屋所在地法院裁决。

17.4本合同除要求手写项外,手工涂改,增减条款均视为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商铺装修合同附件篇五

对乙方的规定:

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

3、乙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代表乙方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十、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通知乙方。

十一、其它约定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应按工程总造价的0.5‰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0.5‰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请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同意提交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如不同意提交仲裁的,则在以下空格中注明,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附件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系规范文本,不得翻印或复印。

甲方:乙方:年月日:

装修装饰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

二、合同价款:元(大写:)。

三、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延长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的,工期不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协调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事宜。

2、负责对乙方完成施工任务的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委派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处理的各项事宜,其签订的文件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2、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3、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住户(单位)的关系,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4、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等条件和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

5、工程竣工但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若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安全等有关规定而受到一切处罚,均有乙方承担。

7、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或上岗证,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完全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管理。

六、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后,拨付中标价的20%作为预付款,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至中标价的75%停止拨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中标价的95%,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一年后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若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因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不予整改、未在约定期限内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而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甲方应承担相应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变更:

在施工中如需更改或增减工程项目,双方需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填写工程变更协议,增减项目据实结算。

九、工程保修:

工程成品负责保修一年,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保修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五日内组织维修,保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质保金。

十、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装修合同附件篇六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商铺装修合同附件篇七

)员伤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36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20xx年4月2日

商铺装修合同附件篇八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部、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办公楼室内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工程造价

人民币*拾*万贰仟叁佰陆拾陆元整。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在保修期一年内,乙方无偿保修。

六、付款方式

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95%即人民币*拾*万零柒佰肆拾捌元整,一年质保期后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5%即*万壹仟陆佰陆拾捌元整。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施工图纸1套、工程量清单1份。

2、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的施工规程及要求施工,不得减少施工工艺要求,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工程施工中如有变更的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装饰工程中用到的主要建筑材料(地砖、门、五金材料、电线、各类开关)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其它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

(4)本工程乙方不能转包、分包。若发现此种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其它事宜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预算外的工程或清单中未列入的材料、工艺发生变化时,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商铺装修合同附件篇九

乙方: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依照《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_____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保修期:__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5、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工程发票(合同总价)中所应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乙方:

1、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4、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布的______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室内环境质量。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布实施)的建筑装饰材料。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联合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室内环境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根据建设部建办质(_________)17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后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果不合格,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十、其它约定事项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一、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

电话或手机:__________电话或手机:______________

商铺装修合同附件篇十

一、装修管理。

_________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装修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二、装修申请。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6)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设计图;

(8)各立面图;

(9)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

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商铺)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不生息)。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保险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

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

十二、装修守则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2)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厦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5)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6)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7)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8)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9)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和于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

(11)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12)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

(13)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

(14)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15)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

(16)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

(17)在未获得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邻铺共同之隔墙。

(18)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

(19)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用户负责。

(20)业主用户应对房墙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其房滴铺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管理公司仍可责令其作相应修正。

(21)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予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交给管理公司,并须随时补充更改以保证准确完全。

(2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至管理公司满意为准。而所选施工单位必须由管理公司批准。

(23)业主用户应确保承造商不会造成大厦的设备、设施及装修的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公司安排管理,刚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佣户负责支付。

(24)于施工前及期间,房满铺外必须张贴由管理公司发出的批准装修通知书(许可证),以便管理公司人员检查。

(25)业主棚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墙铺内的保安负责。

(26)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公同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器设备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

(27)无论什么时候,如需在公共设施内进行施工,必须事前得到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而且应提供和安装良好的、坚实的防范设施,以防带来受伤损害。

(28)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商铺)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29)所有发出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公司安排的时间进行,不得扰及大厦其他业主。

(30)所有房商铺内的废物必须每天晚上于指定时间内清出。

(31)只有货梯(或管理公司偶尔指定的其他电梯)才可用来运输材料、废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工人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使用任何电扶梯;不得使用金属轭运货车。

(32)装修期间,所有回风嘴必须封闭,房间大门亦需关闭。

(33)所有装入的家具都应在大厦外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房间(商铺)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公司认为可能会影响其他房墙铺,必须在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外或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日期完成。

(34)业主用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35)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听任何放音设备(如收音机),绝对禁止赌博酗酒。

(36)装修完成后,业主用户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以便安排作最后检查。

(37)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管理公司的要求,业主用户将获得通知并需负责进行更改。

(38)如业主棚户的装修工程经管理公司认可满意后,将获签发装修工程完满竣工证明书。

十三、装修程序概要

(1)收取《装修指南》、问卷、图纸等。

(2)如有必要,可要求管理公司人员与业主用户的设计师/承造商进行会谈。

(3)装修方案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已填写的承诺书及问卷、该缴付的费用及装修按金交到管理公司。

(4)收取装修方案的审批同意书。

(5)施工人员名单交到管理公司。

(6)装修工程开始。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