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总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每一个要点写清楚,写明白,实事求是。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动仲裁工作总结篇一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企业登记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元。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元。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另一部分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自年月日通过应聘或朋友介绍的方式入职被申请人处,从事工作,月工资元。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是否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注明离职原因。
此致
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推动仲裁工作总结篇二
市劳动监察支队:
我与经双方协商调解,公司已经全额付清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双方就劳动争议已达成调解协议。现本人向贵支队提出撤诉申请,请贵支队依法予以准许。
申请人:
20xx年1月20日
【精选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锦集十篇】
推动仲裁工作总结篇三
仲裁员:
郑××诉海马(郑州)房地产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接受申请人郑××的委托,指派王冰光律师担任其仲裁代理人。本案业经11月30日仲裁庭前调解(未果)和1月16日开庭审理。现就本案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能够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和事实如下:
6、在201月16日的庭审当中,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曾当庭表示“愿意承担申请人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1966元”,这就表明被申请人积极承认其与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7、申请人提供的“购房客户详细情况”也证明了申请人曾经代表被申请人为客户提供一系列购房服务的事实,而这些工作,如果没有公司授权,很难想象非公司工作人员能够胜任。
另:被申请人要求每个置业顾问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单和购房人签名,都可证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因此审核单有被申请人保管,申请人无法提交。
8、申请人至今能够清楚表述其在职期间所售楼盘的户型、价格及坐落位置等详细信息及对于其所在公司内部办公环境情况,相信这也是非专业和内部人士难以办到。
9、在年2月16日的开庭中被申请人在当庭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承认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如“关于五险一金缴纳的辩解为,流动性大,申请人同意不缴纳”,“同意经济补偿金”;“业务提成已发放完毕”,等等都已说明被申请人承认与申请人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对于以上相关证据及事实,请求贵委依据劳社部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当对此承担不利后果。依据所上阐述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应该支付申请人自9月8日至2011年6月20日在职期间工资18866.27元。
关于工资,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关于申请人在职时间,有以下证据可予以证明:
对于以上相关证据,请求贵委依据劳社部【2005】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之规定予以支持。
三、被申请人应该支付申请人离职后未结清的业务提成金26132.8元。
2、申请人提供的“提成明细”上所有客户资料,可以印证该“提成明细”得有效性和真实性;在客户购房时,按照公司要求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批表,审批表内容有申请人填写,并有申请人名字及客户签名。
3、业务提成比例是有公司开会宣读告知申请人的业务提成比例,此提成比例并有公司文件和会议记录为证,但因此证据在被申请人保管和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当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4、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账户历史交易明细表”,能够充分显示出申请人每个月的工资收入,也能够推算出被申请人是按购房款1‰的标准为申请人发放业务提成金的。
对于以上事实,请求贵委依据劳社部【**】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之规定予以调查确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当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四、被申请人应该为申请人补办社会保险登记和补缴其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在职期间,被申请人既未与之签订相关劳动合同,也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应对其进行处罚和纠正。
五、被申请人应该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6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和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人有权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六、被申请人应该支付申请人在职期间在节假日的加班费5563.2元。
房地产销售行业由于其特殊性,工作人员经常日平均工作十个小时以上,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得不到休息,根据《劳动法》第40条和第44条的规定,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在职期间的加班费合理合法。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申请人在职期间,上下班时间需要通过“指纹打卡机”确认,而且现在该“指纹打卡机”仍旧存在公司,请求贵委依法调取并确认相关事实。
综上所述,对于以上请求,请求贵委依据劳社部【2005】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第6条、第39条等规定以及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2条予以支持。
此致
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王冰光
年月日
推动仲裁工作总结篇四
陈新平
一年来,在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下,本人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工作,奋力作为,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三年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
三年来,本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能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在平时工作中,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维护单位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敢于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团结同志,尊重领导,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做到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同志们的真诚支持和帮助下,取得了干部职工对我的高度信任,使我的工作能一步一个台阶地前进,使我的思想也更加成熟了,也使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得到了锻炼。
二、工作踏实,不断开拓工作局面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起,由于大队长到龄退居二线,本人临时领头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为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劳资纠纷,本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开拓:一是强化了法制宣传。本着劳动监察、预防先行的原则,大队在工业园区开展了劳动系列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活动采取了送法入企、挂点帮扶、问诊用工等多种形式,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提高了企业主的法律意识,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活动后,园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95.2%,比三年前提高了10.3%;劳资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了7.4%。二是开展了两网化建设。针对劳动监察工作点多面广的特点,大队推行了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和网络化服务的模式。将劳动监察的范围按区域划分管理,明确各区域的责任人,大队再统筹监管。这样,既节省了人力,又提高了举报的反应速度。在网络化服务上,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大队办公系统与金保工程整合,实行了办案的网络化。三年来,网络办案共47起,涉案金额218万余元。三是强化了建筑领域欠薪的`制度建设。为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资,我根据几年来我县欠薪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兄弟县市的做法,主动与局领导沟通说服县政府出台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该办法明确建筑领域施工方、业主在中标后均需向政府缴交工资保证金。三年来,共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多万元,其中远梦地产、富景地产项目启用保证金达1500多万元,有效地缓解了欠薪的压力。四是加强了内部管理。为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大队推行了监察员值日工作制。要求值日监察员全程负责大队的一切事务。
劳动仲裁工作。初,本人兼任仲裁院副院长。由于该机构刚升格,各项工作刚处起步阶段。本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加强业务建设。办案质量是仲裁工作的生命,因此,我主导仲裁院实行了三个制度:集体讲学制、庭审合议制、责任追究制。目的是仲裁员的业务能力,三年来,我县共受理仲裁案件267起,终局裁决78起,法院维持246起,维持率达92.1%。20,我县代表省接受了人社部仲裁办案质量的检查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延伸了调解网络。为提高仲裁案件的调解率,构建和谐的拉动关系,我充分里用基层劳动保障所点多面广的优势,延伸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办案网络至乡镇、县直单位、园区企业。三年来,共在园区企业、乡镇、县直单位建立调解机构403户,通过网络调解办案246起,争议案件调解率提高了21%,涉案金额300多万元。几年来,仲裁院共受理258起(不含基层调解案件),本人办理127起,调解78起,涉案结案200多万元。
三、清正廉洁、始终做一名合格党员
作为一名基层的党员,我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生活上,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不良习气,始终做到手脚干净,清正廉洁。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能做的坚决不做。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工作上,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平时努力专研业务,虚心向同事学习、向领导学习。
几年来的工作也得到了领导、同事们的肯定。本人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20被单位考评为年度优秀。诚然,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我在劳动监察、仲裁岗位上取得些许成绩是微不足道的,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工作经验还不够丰富、工作作风还不够大胆等问题。这些问题还需在大家的帮助下解决。
推动仲裁工作总结篇五
被申请人:__公司,地址:__,电话:__。
法定代表人:__,__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__在__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此刻的七十余辆车。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到达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_平__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三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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