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电梯服务合同版篇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的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2、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
月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九、本合同不承担的项目
电梯服务合同版篇二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二、甲方将下列电梯的保养项目委托乙方完成:
三、乙方对上述项目实施每月2次检查和维护,保持电梯有良好运行状态,使电梯达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四、如承保项目之前非乙方保养,须对电梯运行状态进行检查,更换磨损或不良的零部件、及必要大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电梯正常使用出现的如下部件由乙方承担:
(1)轿门与厅门滑块 (2)各种保险管 (3) 靴衬 (4)润滑油
五、保养过程中需要更换的磨损件,由乙方保养工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自行购买,甲方也可以委托乙方购买,但费用由甲方承担,未经甲方认可乙方自行更换的部件之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应派专人负责管理承保的电梯,制定和实行必要的规章制度,每次保养和维修由甲方派人监督并给予适当的配合。
七、承保的项目如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电梯损坏不在合同范围内, 其修复费用另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除每月2次例行保养外,同时提供应急维修服务,在接到甲方求援电话后一般情况下保证在45分钟内赶到现场。
九、安全责任
(1) 乙方在对电梯实施维修保养时发现不可靠或磨损严重的零部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如甲方拒绝更换,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 乙方保养工在保养检修期间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人员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其他人员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责任并处理。
(3)在电梯承保期内,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允许非乙方专业人员对承保电梯实施任何检查、试验、修理、改动,如果需要更改有关联的建筑物或相关设施,事先通知乙方派员到现场配合,并采纳乙方认为确保安全提出的建议。
十、甲方每1个月支付一次电梯保养费,支付时间为26日-30日,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中止,甲方必须支付合同中止前应该支付的保养费,甲方逾期支付保养费时,乙方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并有权暂停对承保项目的保养服务。
十一、 合同变更与终止
1、保养合同已经超过保养期,且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即中止;
3、任何一方提出,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终止合同。
4、甲方认为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没有做好,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但前提必须是付清以前所有保养费及购买部件(如有)的费用后才被乙方认可,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双倍的保养费和由此引起的(如法律诉讼、误工费等)任何费用。
5、甲方多次人为损坏电梯要求乙方维修,又不另行支付乙方人工费,或者电梯没有损坏而多次打电话要求乙方维修人员前往,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
十二、承保项目如需要大修及改造,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十三、甲方自行办理电梯的年检手续,如需乙方代办相关手续,政府部门收取的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四、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十五、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2份,自签订后生效, 如果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视为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梯服务合同版篇三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的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2、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
月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九、本合同不承担的项目
1、本合同所述产品的改造及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底隔离网、机房电源等)的一切翻新、修理、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2、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工程。
十、违约责任
1、受托方在对电梯进行维保作业时造成电梯损坏,由受托方负责修好并支付全部的费用。2、由于受托方原因,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委托方工作不满意,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受托方对委托方由此造成损失进行相应赔偿。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受托方。
十、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二份。
电梯服务合同版篇四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商定,乙方受托为甲方提供 38 台上海三菱电梯和1台食梯的技术服务及运输、保险等安装辅助工程,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电梯技术服务工程事项:
1才作为正式技术文件。乙方必须仔细阅读甲方给予的建筑和结构图纸,如有尺寸上和电梯有冲突的地方,及早沟通,如没和甲方沟通,视作认可我司提供的图纸。
2、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期间(电梯井道勘查、现场技术指导)的技术咨询及服务。
3、在甲方进行电梯井道施工预埋、预留与电梯安装有关的埋件和孔洞时,乙方必须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现场检查,并参与从电梯设计开始到安装维护保养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且作为与甲方行使电梯一切事务的责任方。
4、乙方负责将电梯主机吊入机房。
5、乙方负责电梯部件在安装现场的起重、分层、搬运、就位等。
二、电梯运输、保险及辅助事项:
1、 甲方出具提货委托函给乙方,乙方派员负责将电梯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的发货点运送至 马鞍山东湖瑞景 工地现场,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破损或缺件,由乙方负责;货到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包装箱数(根据发货单清点),甲方负责到货后安装前的保管工作。
2、 在上海三菱电梯货到现场时,由乙方负责起吊卸货,并承担卸货费用。
3、 乙方必须在电梯交付使用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三、乙方负责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
四、甲方委派 顾文广 负责与乙方就电梯进场、安装等事务的对接,电话 ,乙方项目负责人为 ,电话 。
五、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以上全部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rmb: 万元)。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于20xx年4月15日前支付乙方合同总价40%,计人民币元整(rmb: 万 元)。提货前一周内付至90%,计人民币 元整(rmb: 万 元),余款10%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计人民币 元整(rmb: 万 元)。
五、其它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按国家合同法规定办理。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梯服务合同版篇五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货物运输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门到门”服务,即负责将甲方的货物由指定提货地点运往甲方指定收货地点。
第二条:负责按照甲方的运输单详细核对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往交货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止的全部责任。乙方应保证在运输途中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保持联系,并及时报告货物所在地点和预计到货时间,以便收货人安排卸货。甲方应提前二个工作日用传真形式向乙方报送发运计划。
第三条: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每批货物运输的详细过程,如不及时告知,甲方有权拒绝接货。
第四条:乙方作为甲方委托运输代理公司应对甲方委托的货物给予妥善保管。并担负起运输责任,确保货物运输安全。
第五条:在执行本项业务中,造成的甲方货物的重大事故或故障的隐患采取必要的、适当的预防措施。
六条;在执行本项业务中,造成的甲方货物的重大事故或损失时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并立即向甲方报告 。
第七条:乙方作为甲方货物的承运人和货物保险代理人,在运输过程中,如甲方货物发生
意外时有责任为甲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促使该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和将甲方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第八条:甲方货物受损后,甲乙双方对货物受损程度存在异议。因此不能达成一致时,应请双方认可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确认损失程度。
第九条:乙方在不能证明乙方本身所使用或委托的运送人员没有玩忽职守的情况下,需对由于货物的丢失、破损所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 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除交通事故和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迟到,按当次总运费每迟到一天扣5%。
第十一条:因甲方或甲方收货方原因拒收或延迟收货造成车辆等候,责任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总费用结算:
2.结算:按甲方要求,每批次货到目的卸货后,凭运输发票及有效回单每月底结算一次。
3. 运输线路:
3.1:起运地点:
3.2:到站城市:
3.3:收货人 手机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本协议由甲方签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合 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第十五条:若双方发生争执,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