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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优秀5篇)

时间:2023-09-21 07:07:51 作者:纸韵最新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优秀5篇)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一

在我县迎来第六个工会“维权月”时,xxx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按照x总工字[20xx]10号《关于开展第六个工会“维权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对活动做了具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维权月宣传活动,有效维护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开展维权月活动总结如下: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和全总“两个普遍”的工作部署及相关会议精神,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以及工会主席、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的“维权月”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了工会委员会成员和机关得力干部共6名充实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把对广大职工的关怀落实到实处。

我乡积极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一是通过全乡集中学习,提高我乡广大干部职工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安排个人自学,对照各项与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分小组进行探讨学习。从而提高广大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在落实各项维权活动中,我乡对各个建筑施工工地的务工人员、农民工,进行维权工作检查,通过对职工的劳动合同、安全保障、工资支付情况检查,使广大务工人员、农民工等对自身合法权益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并且我乡根据实际的需要,公开了工会主席联系电话,接待职工来电咨询和对政策法律法规解答,为保障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的权益提供方便,也为安全生产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我乡利用巴扎日,联合乡团委、妇联在乡巴扎或重要路口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向务工人员讲解注意的各种事项,并且给广大务工人员以法律咨询,以解决他们面临的劳务纠纷。同时以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板报等形式,为工会“维权月”活动顺利实施进行了大力宣传。

总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全乡广大干部职工对国家、自治区、地区相关维权政策、法规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二

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法治、和谐”建设的总体目标,以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建设六大维权中心为载体,切实开展“法治惠民”行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六大维权中心的建设情况做简要的汇报:

4月16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县六大维权中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后,县经贸委、总工会、妇联、民政局、劳动局以及残联能按照通知精神,迅速组织实施。其中,县妇联的妇儿维权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县妇联的妇儿工作部。县总工会出台了文件,把以往本单位的相关维权工作与中心职责进行了整合,办公地点落实在工作维权科,具体的工作职责由该科室承担,他们建立了职工维权台帐,开通了职工维权服务热线,配备了电脑、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等自动化办公设备,经费由工会统一列支,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县经贸委、劳动局、民政局以及残联也分别于6月初完成了上述工作。按照依法治县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各中心均已对外开展工作。

县总工会的职工维权中心加强了中心人员教育,把熟悉劳动法规政策、有爱心和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同志充实到维权中心,提高了服务质量。县妇联明确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由妇儿工作部部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经费由县妇联统一调配。县劳动局的农民工维权中心,地点设在县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队,职能由监察队承担,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中心的经费由局里统一解决,实报实销。县民政局的老年人维权中心共有13名组成人员,由局党组成员担任主任,11个镇的民政助理为成员,中心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二楼老龄办,老龄办承担具体维权职责,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中心成立后,局里明确,一是中心正常办公经费由局承担,各镇维权需要的经费由局里与镇里协调解决。县经贸委的企业维权中心与企业家协会合署办公,主任由县人大副主任、县经贸委副主任高昌萍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企业家协会秘书长和一名副主任担任,另从经贸委和企业家协会各抽调一名同志到维权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委五楼,经费由经贸委安排给企业家协会。残疾人维权中心挂牌在县残联,其职责由该会的维权科承担,也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经费由残联统一解决。

县农民工维权中心紧紧围绕“保稳定、保就业、保民生”这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把法治惠民活动贯穿于劳动保障各项实际工作之中。1-10月份,农民工维权中心共检查用人单位156户,涉及农民工9340人,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达130万元。参与处理农民工集访事件6起,帮助农民工讨要工资86.6万元。协调处理劳动监察案件56件,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40余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补签劳动合同1360余份。整治非法用工及打击违法违规企业56户。该中心建立农民工维权服务联系卡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做法受到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的充分肯定。县职工维权中心突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这一主题,着力抓好生活援助、职业介绍、生活救助、助医助学、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维权帮扶项目,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在中心下面成立了16家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切实将维权帮扶触角向基层延伸、向一线职工倾斜,今年以来,职工维权中心共补助困难群体56人次,发放补助资 金7万余元。老年人维权中心依托老年人法律服务协会,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至目前为止,中心协调县司法等部门共为20多名老年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维权中心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为残疾人维权中心的法律顾问单位,已经安排专业律师为两名残疾人员开展了维权服务,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企业维权中心将制定的企业维权中心职责,企业维权中心服务内容,企业维权中心办事原则和程序在相关会议和企业家协会第3期期刊上做了宣传报道。同时与劳动部门联系,举办企业法人代表和劳资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122人。

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在建立完善信访接待登记,统计分析和上报制度的同时,还建立了信访接待首问制,谁接待,谁负责,做到信访工作人人过问,个个有责。妇联主席接待日(即每个星期二为主席接待日)由妇联主席接待来信来访妇女群众,查阅疑难来信,听取分管维权负责人工作汇报,会办处理复杂的来信来访案件。

为进一步拓展维权工作领域,我县建立了维权中心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大调解机制对接制度,加强维权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联系和互动,建立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推行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实现“立体维权”、“互动维权”。着力强化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快速调处网络;二是制定矛盾纠纷快速调处工作预案;三是落实首问负责制;四是针对不同性质的矛盾纠纷,以及参与的人数、规模等,分层次落实部门处置责任制;五是建立对接机制,对不属于本部门调处范围的及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在司法局矛盾调处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落实办公场所及设施。信访局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研究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和“访调”对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启动调处中心矛盾纠纷巡回调处工作机制,总工会成立了职工法律援助团,聘请了兼职律师,无偿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妇联建立了由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组成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反家庭暴力调研、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残联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为残疾人维权中心的法律顾问单位,落实专业律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从机制上强化对弱势群体维权的法律援助。

六大维权中心的建立,开辟了依法维权的新渠道,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将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督促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创新方法,努力工作,把各项维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20xx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结案274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4件,办结34件;受理民事案件294件,办结240件。涉及农民工171件,妇女104件,未成年人9件,残疾人9件,老年人21件。20xx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2144人/次,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95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50余万元。

20xx年中心利用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十个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广西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我中心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六统一”, 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录入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大力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我中心受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9件,为民工讨薪90余万元。

一是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三是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总数不少于2篇(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四)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妇女维权、职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完善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对工作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工作站作用。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四

新安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实现了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为维护新安的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新安、平安新安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律援助能够从源头上预防产生不稳定因素,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具有既改善民生、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双重作用。我们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将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全县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年度财政预算提高至3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我们大力改善法律援助的办公条件,20xx年10月将法律援助中心从原来的老城旧址搬迁至新城繁华地段办公,由于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办公面积偏小,对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标准还有差距。20xx年11月, 局领导在县城繁华路段重新选择两间临街门面房,面积80余平方,严格按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要求落实。又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照相机、录音笔、电话等办公设备,新充实1名工作人员,帮助解决了人员经费等实际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的全覆盖。在全县13个乡镇、产业集聚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6个行政村,村村聘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工、青、妇、残、军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二是在县城繁华地段建立了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室,接待室设置了公示栏,摆放了饮水机和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便民服务设施,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人员统一挂牌上岗,实现了接待规范。

三是推行律师值班制度。在县法院、县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代理或其他法律服务。四是建立了法律援助舆情分析、非诉讼案件限时办结、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报告、案件回访、案卷质量评查等制度,实行了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网络化管理,实现了对法律援助各个环节的实时掌控。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快速通道”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减少审查步骤,快速启动援助程序,实现当事人申请“零等待”。

为了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好,我们每年定期专门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进行了以《法律援助条例》、常用法律法规、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了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进行月督查、月小结、月通报,保证各工作站在及时完成法律援助任务的同时,要强化服务质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20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8件,接待咨询3085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次。

一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利用农村集会日和节假日,通过设立咨询台、巡回展出宣传版面、入户走访、上门受理申请、回访受援人等形式,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方便群众了解和选择法律援助服务。在今年的“三八”节、“八一”建军节以及新兵入伍以后,在县新城繁华路段,走进军营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并义务解答咨询。

二是实施“法律援助亮化工程”,按照方便群众、喜闻乐见、点面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四个一”,即:实现每个社区制作一个法律援助宣传栏,每个行政村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墙体标语,每个乡镇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农村每户居民有一张法律援助宣传单。目前这一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律援助是党委政府便民、惠民的实事,事关民生,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扣目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五

20xx年全县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0件。截止6月30日,全县共审批案件381件,完成率达45.9%,办结案件262件,结案率达68.76%,经费投入计划数91.3万元,已投入91.5万,经费投入率100%,已支出36.81万元,其中,办案补贴26万元,咨询补贴费用支出10.81万元,经费使用率达40.22%,办案补贴发放占比达100%。

1.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宣传活动围绕省厅、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努力打造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品牌,在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带动整体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提升。

2.多角度监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组织学习省厅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7个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出台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审视以往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综合采用旁听庭审、征询办案意见、案卷检查、回访受援群众等措施,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公布电子邮箱等强化外部监督,明确投诉范围和处理程序,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探索实行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机制,促进案件的质量的提升。

3.常态化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县局分管局长、法援中心主任、执业5年以上热心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律师、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评查严格按照司法部颁发的《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执行,对照评查标准逐项进行测评,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并将案卷评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及承办人。从评查的卷宗来看,优良率达98.5%,无不合格卷宗。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依托三八妇女维权月、学雷锋服务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四月民生工程宣传月等宣传节点,开展上集镇、进乡村、进农户、上街头、进企业等形式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法》等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提升了农民工知法用法的能力。线上线下多维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全力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4.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对于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国家赔偿;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请求诉讼代理等与公民基本生存或生活条件密切相关确实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民生方面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及时立案、报批,及时安排法律工作者给予办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涉及到在册贫困户和农民工事件,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县重点工作开展提供力所能及的业务支持。

1.经费使用率有待提高。

2.虽然案件审批未达到序时进度,案件结案率偏低。

3.案件质量需要进一步管理提高。

4.宣传推广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及案例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中典型案例需加强报道。

1.围绕省厅、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努力打造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品牌,以此在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带动整体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提升。

2.下半年宣传工作需要大力宣传法律援助专项服务品牌,充分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和特定纪念日开展宣传工作。

3.与县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援助经费检查,重点对各法律援助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使用率、使用比例)等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4.准备年度收官以及考评准备工作,按照惯例和要求,每年11月中旬全年案件任务数要100%完成,经费要100%使用,争取按要求完成“双百”任务,年底取得好的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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