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人们在面对各种挑战和任务时,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时间、资源和能力而制定的一种指导性工具。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物资储备计划工作要求篇一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全面摸排组、物资保障组、督导检查组、安全稳定组、宣传工作组、卫生防疫组、教育教学组、纪检监察组。在市委、市政府统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学校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疾病防控、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市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全面摸排、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安全稳定、宣传工作、卫生防疫、教育教学、纪检监察等专项工作组,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实施联防联控,开展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4.学校发生疫情后,会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本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物资储备计划工作要求篇二
为全面加强我校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原则。应急物资储备以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为宗旨,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我校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在学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逐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统一调配,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资,节约资金。应急物资储备要紧密结合我校实际,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先急后缓,保证重点。
(三)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按照处置一般突发事件的需要,我校主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由各处室负责储备本办公室处置事件种类所需的专业应急物资和装备。
应急储备物资包括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等,包括应急车辆、食品、灭火、防爆等基本物资。
(一)专业应急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及装备器材)
专业应急物资主要是指抢险救灾物资及装备器材,主要采取统一采购、统一储备的形式,其所需资金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二)基本生活物资
基本生活物资的储备方式采取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必要时根据有关经费预算,由财政统一安排。
(一)日常管理
专业应急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日常管理由各相关处室通过建立相应的储备物资管理制度自行管理。应急物资应建立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使用后应尽快补充。
(二)调度管理
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由学校应急办统一处置并动用。
(三)征用管理
在应急储备物资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可实行“先征用、后结算”的办法。应急物资使用后,由学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结算资金。
物资储备计划工作要求篇三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我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根据《_突发事件应对法》《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南平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以下简称应急物资),是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用于实施抢险救援行动的工具、设备、器材等专业应急救援物资和一些基本生活物资。
第三条 应急物资储备按照“以人为本、统一调度、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合理采购、分类储存、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消防队伍及高危重点骨干企业储备为主体,其他社会力量储备为辅助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保证在全市区域内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
第四条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办)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汇总主要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第五条 各县(市、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履行以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职责:
(一)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内产业结构特点,以及易发的、影响大的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种类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种类、数量计划,组织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并对一些主要应急救援工具、设备、器材等物资实行定点储备管理。
(二)市级消防部门作为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充分考虑本地区综合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物资的种类和数量,制定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争取本级财政资金,配足配全各类应急物资,并保持良好状态。
(三)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领域易发的、影响大的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种类和特点,协同市级消防部门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种类、数量计划,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并对一些主要应急救援工具、设备、器材等物资实行定点储备管理。
(四)矿山、冶金机械、建筑施工、电力、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高危重点骨干企业应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及企业实际,建立本单位应急物资库,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并保持良好状态。其他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实际需要,配备应有的应急物资,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六条 各县(市、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可购买相应种类、数量的应急物资,储存于有存储条件的社会联动单位,或者依托大型企业建立的应急物资储备库,由依托单位与企业签订协议,由企业按照协议要求,提供储备场所、管理人员、物资储备,依托单位则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管理维护、应急物资购置专项经费。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应急物资捐赠、捐助。
第七条 各县(市、区)、各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企业建立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实施登记、建档、监督管理,每半年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企业内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台账报送市政府安办。
(二)负责解决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使用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 各单位建立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三)应急物资储备库悬挂统一的标识牌;
(五)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负责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
第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后,应急物资由属地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进行调配,需跨县(市、区)调用应急物资时,由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调配。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需从外部调用应急物资支援时,由现场救援队伍向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应急指挥部发出调度命令,接到调令的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负责实施。
(二)需跨县(市、区)调用应急物资支援时,由应急指挥部向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调度命令,接到调令的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负责实施。
(三)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的原则进行。在应急物资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征得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可实行“先征用,后结算”的办法。
(四)申请调用应急物资时,申请单位要出具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调用理由、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等。接到调运指令后,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在指定时间内将应急储备物资运送到指定的事故现场。
(五)应急物资运送到位后由申请单位指定专人接收,做好发放记录。应急救援结束后,申请单位负责调用应急物资的收缴、登记、检查、整理、移交工作。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对返还物资进行清点验收,确定损耗并做好记录,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条 应急物资实行有偿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一)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发生的应急物资运输及使用损耗、损坏等费用,均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承担。
(二)没有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单位无法确定,或者自然因素引发的事故应急抢险行动中发生的应急物资运输及使用损耗、损坏等费用,由事故发生地政府承担。
(三)事故责任单位无能力承担应急抢险行动中应急物资运输及使用损耗、损坏等费用时,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先行垫付,事后向责任单位追缴。
第十一条 当应急物资被用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后,储备单位应及时将消耗的应急物资的`品种和数量信息录入台账,结合库存应急物资库存情况,研究制定补充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计划,按照采购程序,及时补充或增加储备。
第十二条 各储备单位应及时掌握已采购应急物资的有效期。对临近或过期的应急物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转让或报废的处置方式。应急物资报废后需专业化处理的,应联系专门的机构进行销毁;对不需要专门机构销毁的,可自行组织无害化销毁。应急物资报废处置后应及时补充,确保应急物资处于满库状态。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物资储备计划工作要求篇四
1.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以市州为单位,实行“一市一策”;高校秋季开学以学校为单位,实行“一校一案”。
2.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开学时间均不早于-月-日。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可于-月-日起开学;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暂缓开学,待转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后方可开学。
3.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开学,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开学,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的不开学。
1.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明确开学时间和报到入校安排,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2.全面排查师生员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排查所有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开学前14天旅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并建立台账。
3.加强疫情防控条件保障。对现存防控物资进行盘底,储备好可供使用1个月以上的疫情防控物资。对疫情防控设备进行检修,确保正常使用。规范配备留观室、隔离室。
4.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情况。排查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情况,督促全体教职员工和12周岁以上学生开学前“应接尽接”,并尽早完成全程接种。
5.全面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通风消毒。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全面进行通风消毒。
6.开展应急演练。学校进一步完善应急演练方案,开学前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7.加强督导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开学前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准备工作情况认真组织督查,各高等学校认真开展开学准备工作自查,切实完善开学工作方案。
1.错时错峰开学。中小学、幼儿园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校分学段错时错峰开学,高校在市州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统筹指导下分校分年级错时错峰开学。
2.明确报到入校要求。师生员工所在地市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开学前14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凭健康码绿码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入校;师生员工所在地市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暂缓报到入校,待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入校。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师生员工暂缓报到入校,黄码、红码转为绿码后,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入校;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暂缓报到入校,治愈后凭医院诊断证明报到入校;20__年7月以来感染新冠病毒的师生员工暂缓报到入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报到入校(加强治愈出院师生员工隐私保护,不得泄露其个人相关信息)。师生员工报到入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3.有序组织报到入校。优化报到入校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员聚集,学生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进入校园。
4.现场查验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疫苗接种记录。对报到入校的师生员工现场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询问有无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并查验疫苗接种记录,督促“应接尽接”,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5.设置临时应急处置点。科学设置临时应急处置点,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以及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应急处置点规范处置。
1.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继续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制度。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在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的同时,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入校施工队人员,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并要求其出示定期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加强公共场所每日通风消毒。每天定时对教室、食堂、宿舍、阅览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以及水龙头、灯开关、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进行消毒。加强教室、食堂、宿舍、阅览室、办公室等场所通风,在天气允许和保障安全前提下,学校室内公共场所尽量保持通风透气状态。
3.做好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休复学管理。中小学生每日进行晨检,幼儿园幼儿每日进行晨午检,并做好晨(午)检记录。
物资储备计划工作要求篇五
1、本制度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对突发事故时,需要使用的消防器材、气防器材、设备堵漏、生产备品备件、急救药品等物资;应急技术装备是指应对突发事故时,需要动用的交通运输工具、通用工程机械、通信设备、医疗卫生设备;应急资金是指应对突发事故时,确保应急工作开展的应急救援资金。
2、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突发的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及其他各种类型的重大突发事故。
3、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在学校应急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协调,各负其责,确保应急物资、技术装备、资金落实到位,保障有力。
1、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应急预案》和本制度,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各责任单位做好应急物资、技术装备储备。
2、建立应急物资技术装备信息库。
3、各责任单位加强对储备物资、技术装备的管理,按期检查,以使应急物资质量可靠,库存充足,技术装备定期保养、性能良好。防止储备物资、技术装备被盗用、挪用、流散、失效、损坏,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更新和维护。
产生突发事故时,各责任单位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责任分工和突发事故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及时采购调拔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在突发事件发生初期,技术装备责任单位必须率先保证物资到位。
(一)物资保障制度
2、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
(1)处置应急事件生产保障物资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地点:后勤管理处仓库;同时建立定点采购、联系制度,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所需物资的及时到位。
(2)生活必需物资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方式:平时不单独储备,建立定点采购、供给、正常联系制度,当突发事故发生后,需要向职工发放生活必需品时,从定点单位及时采购和调用。
(3)药品和急救医疗器械的储备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地点:校医院仓库;在急救药品和器械出现短缺时,采取区域调剂、征购及紧急调运等手段保证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4)电力、供水应急保障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负责协调电力、供水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供电、供水工作。
(二)技术装备保障制度
1、通信设备保障
责任单位:信息化中心
要求:确保通讯畅通。
2、现场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储备和保障
(1)防火:
责任单位:保卫处
(2)抢险堵漏: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地点:维修班
其他应急事件技术保障物资储备,根据事件性质和涉及范围,按工作分工和《徐州工程学院应急预案》规定,由相应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储备和保管。
3、交通工具保障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地点:敬业楼西侧停车场
工作职责:建立起与运输企业联系制度,应急事件发生时,保障应急车辆及时调动使用。
(三)资金保障制度
1、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所需资金,由财务处予以保障。
2、应急资金由学校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具体掌握和使用。
3、要发挥多方力量、多渠道筹措应急资金,做到应急资金足额保障。
4、突发事故发生后,使用由徐州工程学院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审批。
1、本制度中所指事故及所适用范围均包含在《徐州工程学院应急预案》范围之内。
2、凡违反本制度对应急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制度,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触犯法律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