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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买卖车位合同书样本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通用8篇)

时间:2023-09-21 01:45:12 作者:HT书生2023年买卖车位合同书样本 实用车位买卖合同(通用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买卖车位合同书样本篇一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_____第_____号单位。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_____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位(库)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3)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交接

1、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2、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

3、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

1、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争议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两份,买受人两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车位合同书样本篇二

第一条 兹为预售停车位事宜,双方制定本合约。

第二条 停车位数量及价款

本契约总价款合计_________元整。

本契约停车位数量为_________位,价款如下: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依付款明细表所列,买方于接获卖方书面缴款通知单七日内自行向卖方指定之缴纳地点或金融机构专户,以现金或即期支票如数壹次缴清,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者,买方同意自逾期日起按日加付逾期期款部分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并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缴付卖方。但卖方同意缓期缴付者,不在此限。

双方同意每期付款间隔至少为_________日。

卖方同意停车位总价款百分之五之保留款订于最后一期,于办理停车位产权移转登记后,点交停车位时,买方缴清之,且本期付款间隔不受前款之限制。

第四条 验收

卖方完成本契约停车位必要设施及领得使用执照后,应通知买方于七日内进行验收手续。

买方于验收时对本契约停车位之瑕疵,应载明于验收单上由卖方限期修缮,于完成修缮前买方得拒绝点交。

第五条 产权登记及点交期限

买卖双方同意本停车位产权之移转应于使用执照核发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于登记完毕后两个月内完成点交。

第六条 买方义务

买方应配合签订住户规约及停车场管理公约。

买方于停车位产权移转登记前应履行下列义务:

(1)缴清第三条保留款以外之自备款。

(2)缴清因逾期付款应加计之迟延利息。但有第七条第二款第二目情形者,该期间得予扣除。

(3)缴清第十条所列应由买方缴付之税费。

如需办理贷款,应提出办理产权登记及贷款有关文件、预立各项取款或委托拨付文件、开立与原预定贷款同额之禁止背书转让本票予卖方。

买方同意配合卖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产权登记之相关事宜,并于卖方或其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通知日起七日内协办,否则应赔偿因而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如罚锾、增加税费等)及损失。

买方应于收到点交停车位之通知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卖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卖方时,不在此限。

第七条 卖方义务

卖方应提供停车位种类及产权登记说明书(格式如附件五)予买方,并就说明书内各项详实填注,如有虚伪不实,由卖方负法律责任。

卖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工,自开工日起_________日历天以前完工,并以建筑主管机关核发使用执照日为完工日,如有逾期,应按日给付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并于办理点交本契约停车位时给付买方。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期间不计入前开天数:

(1)买方未依约交付本契约所载之各期价款及迟延利息或其他应由买方负担之税费,其迟延期间。

(2)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卖方不能施工者,其停工期间。

(3)因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非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发生时,其影响期间。

(4)有关水、电等配管及埋设工程,其接通日期悉依各该公用事业单位之作业及程序而定,不受本项完工期限之约束。但因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买方如因需办理贷款,开立与原预定贷款同额之禁止背书转让本票予卖方,卖方不得将该本票供其他任何担保之用,且卖方取得贷款拨付款项时,应即返还该本票予买方。

卖方应于买方配合完成点交停车位手续时,将所有权状、保证书、保固服务纪录卡、停车场管理公约、使用执照(影本)、钥匙、遥控器及代缴税费之收据一并交付买方。

第八条 保固期限及范围

卖方同意自双方完成本契约停车位点交手续日起,依下列方式负保固责任。但因可归责于买方之事由致无法办理点交者,买方同意卖方自通知之点交日起负保固责任。

(1)建筑结构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2)机械设备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3)其他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第九条 契约转让条件

买方于本契约停车位产权登记完成前及缴清各期款前,如欲将停车位契约转让他人者,应以书面征求卖方同意,卖方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买方同意于契约转让时缴付部分手续费予卖方。

卖方同意前款手续费不超过停车位价款千分之二。

第十条 税费负担

买卖双方应负担之税费除依有关规定外,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地价税、房屋税以点交日按买卖双方比例分担。土地增值税应以使用执照核发日之当年度公告土地现值计算之,由卖方负担。

(2)产权登记规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代办手续费、贷款保险费及各项附加税捐由买方负担。但起造人为卖方时,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规费及代办手续费由卖方负担。

(3)卖方同意除前二款所列税费外,买方无须负担其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 规格误差之处理

本契约停车位之竣工规格尺寸,误差在百分之二以下且长未逾十公分、宽未逾五公分者,视为符合规格。因竣工规格尺寸产生误差,致规格尺寸之减少超过上述标准者,买方得解除契约,或请求减少价金。

但依情形,解除契约显失公平者,买方仅得请求减少价金。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卖方保证本契约停车位产权清楚,绝无一物数卖、占用他人土地或其他纠葛情事。如有产权纠纷致损害买方权益时,买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卖方解决。

卖方如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因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卖方事由发生,致不能履行本契约时,双方同意解除契约,卖方应于解除契约同时无息返还买方已缴付之停车位价款。

买方同意购买本契约停车位,日后应依法令规定使用。

第十三条 违约罚则

卖方违反前条第一款之规定,或违反第七条第二款有关逾期开工日或完工日达六个月者,买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卖方除应将买方已缴之价款及迟延利息全部退还外,并应同时赔偿总价款百分之二十之违约金予买方。但该赔偿金额超过买方已缴之价款者,以已缴价款为限。

卖方违反第五条规定逾期未办登记或点交者,应按日给付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逾期达六个月者,买方得依前款规定解除契约。但因不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买方违反第三条第一款之约定,逾期付款达六个月,并经卖方以存证信函定相当期限催缴而未缴者,卖方除得解除本契约外,并得没收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但该没收金额不得超过停车位总价款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 疑义之处理

本契约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买方之解释。

第十五条 合意管辖法院

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双方同意以本契约第一条土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 附件效力及契约分存

本契约之附件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本契约壹式贰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乙份为凭,并自签约日起生效。

买方所执存之本契约,卖方不得要求收回。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之处置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依相关法令、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处理之。

买卖车位合同书样本篇三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紫玉东方”项目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坐落地点及编号

该车位位于紫玉东方地下停车场 号。

第二条: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及付款期限

第三条:车位交付时间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于 年 月 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按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项。

2.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地下车位。

3. 甲方明确该地下车位无权属争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车位所有权后,在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围内,乙方享有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

2. 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时,不得妨碍或损害该地下车位的各种设施设备。

3. 乙方应按停车场限高及甲方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车辆,由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乙方所选定车位位于单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管理责任。

5. 乙方应按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6.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挠、干扰甲方及物业公司对车位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如:进出停车场通道、通风管道、动力设备、照明、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和维护的工作。

7. 乙方在转让其所购的紫玉东方号房屋,失去紫玉东方业主身份时,需将其所购车位一并转让给购房人或其他紫玉东方的业主,不得转让给非紫玉东方的业主。转让价款由双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将转让合同报甲方备案。

8. 乙方如出租其车位,必须出租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并需将租赁合同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2.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车位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权在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后5日内另行出售该车位使用权,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额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 如乙方在转让紫玉东方所购房屋时,未将本合同约定的车位转让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该车位。

第七条:其他

买卖车位合同书样本篇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已对甲方的黄金涪畔的地下停车位作了充分了解,现决定购买该地下停车位,并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开发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黄金涪畔地下停车位号,面积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停车位。该车位的使用权年限原则以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准,如遇国家及省、市政策调整,按新调整政策执行。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

二、计价方式和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个”计算该车位价款,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四、甲方承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地下停车位交乙方使用。

五、乙方自行承担该停车位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六、本协议所列买受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为准确的,若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延误,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买卖车位合同书样本篇五

甲方(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号车位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位仅作停车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位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该车位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位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车位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位产权及使用权。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买卖车位合同书样本篇六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 幢 号车库,属 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 ),拍卖佣金 (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省房地产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买卖车位合同书样本篇七

协议双方: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宅项目建设程序合法、用途明确。协议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购买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其位置(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其所在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的标注为准)位于地下车位,编号 ,其功能主要用于停放家用轿车、小型旅行车。

二.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应去拟购停车位实地看验,协议签订后,视为乙方已对此停车位的实际状况及其可使用的状态进行了确认,没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将提供完整的规划方案供乙方参照(规划图附后)。

三.乙方要爱护车位及其设施、设备,如由乙方造成的损坏,其维修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根据xx年x月xx日建设部令第号《房屋建筑工程维修办法》的规定,保修期内甲方负责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损坏除外),保修期内所产生的检查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保修期外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日常的运行、养护、维修费用,从本车库车位使用人缴纳的车位物业管理费中支出,由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六.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战时征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免责:

(1) 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位;

(2) 因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八. 停车位售价:

1. 地下停车位首批的出售价格确定为x万元/个。

2. 地下停车位的规格为宽xx米,长x米,用彩色线条标注。停车位的使用权预售以一个车位计价。

地下停车位的出售,首次预收地下停车位总价款的,即为人民币xx万元/个;

九.停车位的交付步骤:

1.甲方按照排序的先后顺序出售地下停车位;

3.地下停车位出售的是长期使用权,使用年限与科大花园住房产权年限相同;

6. 如乙方交付购买款后因其它原因主动放弃购买,甲方同意退还购买款。

十.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乙方拥有该车位的使用权,甲方将无权再处理该车位,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二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买卖车位合同书样本篇八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佰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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