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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稽查工作总结(精选6篇)

时间:2023-09-20 21:05:07 作者:ZS文王公交公司稽查工作总结(精选6篇)

写总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每一个要点写清楚,写明白,实事求是。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公交公司稽查工作总结篇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新部署,制定了《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突出教育预防,以领导班子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建立一支具有良好素质、清正廉洁的高速公路建设队伍,为高速公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的工作思路,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工作,并把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所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职能岗位,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形式,把任务落实到具体人,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职能科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由于领导重视,责任制落实,分工明确,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良好的态势。

(二)注重廉政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廉政教育突出“领导带头”。我司领导班子成员都能主动带头抓好廉政教育,常在大小会议上反复强调党风廉政工作,特别是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传统节日,在节前总能针对这些节日是“红包”顽症复发和奢侈浪费的高发季节,及时组织公司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重温省委反腐办提出的“九个严禁”等内容,并带头在公开栏公布公司领导廉政承诺书,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公司内部的监督。

二是廉政教育突出“重点岗位”。我司把开展重点岗位廉政教育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国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方案》,并针对当前高速公路新建、扩建重点项目多、重点岗位人员多、年轻干部多以及参建人员来自五湖四海等特点,注重把握重点岗位廉政教育的特点和教育对象,努力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监督、早防范。

三是廉政教育突出“长期坚持”。把开展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做到反腐钟常敲,倡廉雨常下。在廉政建设中坚持全局和局部相结合、长期计划和短期安排相结合,使党风廉政教育融入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业务工作中。在集中学习时每月固定安排一次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组织公司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逐句逐条地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明确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切实学习、领会和把握好相关法规的精神实质和要求;相继组织了《廉政准则》学习、示范教育以及警示教育等活动,科学设置教育内容,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使廉政教育能够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三)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

按照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预防腐败制度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成立了由市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我司始终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领导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我司“预防腐败制度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执行,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过程中,努力做到“三个抓好”即抓好分管工作反腐倡廉方面的落实、抓好中层干部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落实、抓好党员干部和重点岗位预防腐败工作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虽有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但纪检人员力量不足,需要进一步配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廉政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下一步,我司将继续落实市交通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实施意见》的工作安排,对过去廉政工作各个环节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和归纳,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记录,使警钟常鸣于心,问题防范于未然。

1、进一步加大《中国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风法规的贯彻落实。

2、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在前,把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3、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制度建设,抓好制度的落实。

4、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采取内外结合,面向社会和群众参与的方法,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

5、坚持惩治并举,注重预防,抓好工作总结,抓好典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公交公司稽查工作总结篇二

市、县(区)食品药品_要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验收标准、工作安排等,通过创建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街道、示范店,争创省级、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等活动,督促餐饮业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全市餐饮服务业形象。今年,要做好方案制定,重点开展示范店活动,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建成率达20%;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成率达10%;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建筑工地食堂建成率达5%。3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4-8月组织开展创建,10-11月评审验收。

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即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公示、企业责任人和监督管理员公示、企业食品安全承诺公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公示,要求餐饮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对上述信息进行公示(全市统一信息公示格式),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信息公示上墙率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馆达80%,其余餐饮企业达50%。4月底前完成模版设计。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督促其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等制度。制度上墙率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馆达80%,其余餐饮企业达50%。4月底前完成模版设计,并统一制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餐饮单位供应商资格审核表、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食品留样登记表、餐厨废弃物台帐登记本等,便于规范使用管理。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餐建立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长期保存备查,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要求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有毒、有害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年内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建立台帐率达80%。

一是围绕示范建设、“无照经营”整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研,全面掌握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及发展态势,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二是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高风险食品进行消费警示,提高群众的自己保护意识。年内发布相关信息4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约谈、适时约谈、依法约谈的原则,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要求其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局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并监督执行。

公交公司稽查工作总结篇三

20__年,我局将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整合完善、创新提高”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和实践好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强化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发挥,狠抓案件查处和税收专项检查“两个重点”,着力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和工作的创新能力,突出税务检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税务检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一查三促税收稽查效能工作。

一、夯实基础,着力专案管理和行业分类检查,凸显稽查效能整体提高。

(一)建立和完善税务检查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优化和简并税务检查工作流程,实现税务检查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标准化;二是强化税务检查制度建设,完善和优化税务稽查和日常检查工作;三是完善税务检查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税务检查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强化大要案的专案管理。一是强化对大要案查处工作力度,建立专案查处的工作体系;二是实行“重案组”运行机制,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三集中”方式进行查处,体现时效性、联动性,凸显办案专业化;三是强化对大要案查处工作的指导和跟踪管理,不断提高检查人员办案的敏感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大要案快报和专报制。

(三)实行税务检查分类管理。一是进一步细化分类管理,做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二是做好行业实施联合检查、延伸检查和纵深检查,提高工作协同性和绩效性;三是有效利用税务检查资源,在税务案件检查的组织方式上采取税务稽查督办制、联查制。

(四)建立税务检查动态案源库。一是强化税务检查计划管理,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对基础信息的分析比对,确定税务检查的行业重点;二是做好案源信息广泛采集,加强与征管部门信息交换和沟通,实施案件的精准打击。

(五)进一步强化税务案件会审机制。一是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强化对日常检查案件审理工作指导,规范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二是严格把握报送县局重大案件审理质量关,优化税务案件审理方式,通过初审、会审促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效率的提升。

(六)强化税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一是建立执行工作事前审查制,对执行环节法律税收文书严格把关,保证对执行的有效法律支撑;二是实行执行环节提前介入,强化实施环节与执行环节的相互衔接,形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与防止欠税行为合力并重;三是进一步拓宽联系渠道,对执行案件分类管理,分别监控,提高执行效率。

二、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与联动机制。

三是加强典型案件和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的分析,建立税务案件检查通报制,畅通信息传递及反馈渠道。

三、强化与县国税稽查局的工作沟通与互动机制。

一是建立国地税稽查局定期联系制度,对共管户的检查案件进行共同分析、制定对策;

二是推进国、地税稽查局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的常态运行;

三是做好已查案件的信息交换,为共同开展涉税治理提供保障。

四、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同与合作。

四是与县法院进一步完善提请强制执行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手段。

五、强化税务检查的服务工作。

一是在实施环节实行税务检查查前告知、查中辅导、查后分析“三段式”税务检查新模式;

二是全面推进被查企业回访的工作机制,广泛采纳纳税人合法意见和建议,有效改进工作方法。

六、组织开展税务检查区域专项治理和日常检查。

一是科学选取专项治理的区域,通过相关指标的分析比对,确定主攻重点;

二是统筹调度检查资源,采取阶段式、集中性分区域进行税务检查;

三是实行税务检查多环节联动,不断释放稽查工作功效。

20__年,我局将对以下几个行业进行专项治理。

一是对一些个体大酒店进行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清理;

三是对几家建筑公司和_门等建筑行业进行一次税收大清理;

四是对全县重点税源户的检查面要求达到30%以上;

五是完成好其他临时性检查工作。

七、认真落实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三是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时分析征管工作现状,提出高质量征管工作建议。

八、强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的分解、考核、追究;

二是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三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加强“两权”监督;

五是继续推进机关作风、行风建设,强化常态管理。

公交公司稽查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落实_、_,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各乡镇(街道)年底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执行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粮食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强粮油体系建设,严把粮食收购、储存、出入库质量安全关。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和农用地分类管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同时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提高化肥和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和假冒伪劣农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违禁成分、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造成农兽药残留超标、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零增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在全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加快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监管模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建立健全入市销售者档案,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力争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100%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和省级追溯平台。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作坊”。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公交公司稽查工作总结篇五

《规定》分六章(总则、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附则)共六十一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进一步明确立法目的。在第一条将“为了贯彻落实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作为《规定》修订的目的之一,明确将贯彻落实《意见》部署作为税务稽查执法的总体要求。

(二)进一步完善立法宗旨。在第一条增加“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将注重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要求贯穿于稽查案件办理全过程。

(三)增加对行政相对人个人信息的保护。在第九条明确“对实施税务稽查过程中知悉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落实民法典有关规定,防止稽查执法中泄露当事人个人信息,进一步提高稽查执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明确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新增第十一条“税务稽查案件办理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案件办理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贯彻落实_关于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税务稽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细化提取电子数据的程序。在第二十三条增加“收集、提取电子数据,检查人员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注明电子数据的来源、事由、证明目的或者对象,提取时间、地点、方法、过程,原始存储介质的存放地点以及对电子数据存储介质的签封情况等。进行数据压缩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压缩方法和完整性校验值”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子数据提取的具体规定和操作要求,适应实际执法中提取电子证据的需要,保障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合法合规。

(六)细化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和陈述申辩权的相关规定。在第十五条、第二十条明确实施检查和进行询问时对当事人要“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在第四十条增加“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经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的规定,落实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等合法权益。

(七)将证据纳入处罚决定书的填写范围。在第四十四条增加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括“税收违法证据”,与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相衔接,强化证据填写要求,确保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证据充分、事实清楚。

(八)增加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和撤回程序规定。与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相衔接,在第四十四条明确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工作流程。

(九)明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期限。落实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在第四十七条明确“稽查局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或者无税收违法行为结论。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90日;特殊情况或者发生不可抗力需要继续延期的,应当经上一级税务局分管副局长批准,并确定合理的延长期限”,既保障疑难、复杂案件查处,又强化监督制约,提高办案效率。

(十)增加暂缓或延期缴纳罚款的规定。新增第五十一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可向稽查局提出申请,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后,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落实行政处罚法有关要求,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做到税务稽查执法即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十一)明确实施税收强制执行前的催告程序。在第五十二条明确“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制作并送达催告文书,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实施强制执行。”落实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提高稽查执法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十二)完善处理处罚决定重新作出工作机制。新增第五十八条“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决定性文书送达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稽查局可以依法重新作出:(一)决定性文书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的;(二)决定性文书被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的;(三)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变更或者撤销原决定性文书的;(四)其他依法需要变更或者撤销原决定性文书的。”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健全税务稽查重新作出处理处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稽查执法工作流程。

公交公司稽查工作总结篇六

《规程》自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_、_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税务稽查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有必要对《规程》进行修订完善。

(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

《意见》从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强化执法内部监督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稽查执法作为税务执法的重要方面,需要按照《意见》要求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规定》出台既是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意见》落实的重要制度性建设安排。

(二)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需要

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税务执法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近年来出台或修订的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需要通过建立完善税务执法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衔接和落实。同时,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推进依法治税,做到权力法定、权责明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需要持续健全税务稽查执法制度规定。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制建设的需要

近年来,社会法治环境、税务机构改革、稽查执法实际等方面发生深刻变化,尤其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形成的集约型税务稽查组织体系需要通过健全稽查工作制度加以保障。同时,随着稽查执法工作日益规范化、制度化,实践中一些合法合规、成熟定型的做法也需要以制度形式加以固定,推动税收法制建设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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