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合同>网店转让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 企业转让租赁合同下载(通用8篇)

网店转让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 企业转让租赁合同下载(通用8篇)

时间:2023-09-20 20:36:14 作者:温柔雨网店转让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 企业转让租赁合同下载(通用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网店转让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篇一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转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以下简称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__市分行

地址:

负责人: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就下列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的租赁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本合同项下丙方承租的租赁物位于(地址)。租赁物基本状况:房屋性质,楼房层,电梯,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租赁物位置图和平面图详见附件一)。免费停车位个,收费停车位个,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二。

(二)该房屋权属状况:

1、甲方对该租赁物享有所有权。甲方应向乙方和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2、乙方向甲方承租租赁物,租赁期限为 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乙方对租赁物享有转租权,甲方同意乙方向丙方转租租赁物,并由乙方向丙方收取租金。

(三)甲方应向丙方提供租赁物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明,乙方应向丙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及与甲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甲方和乙方保证具有合法的出租权(以上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 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若乙方在租赁期内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将租赁物收回,并按本合同的条款直接租赁给丙方,直至本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同时乙方应赔偿丙方全部装修费用,退还丙方已支付的租金,并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丙方交付租赁物(以交付房门钥匙和后视为交付完成),自交付之日起至20--年--月--日止为免租金装修期(以下简称为“免租期”),免租期内乙方免收丙方租金,租赁物水、电费由丙方承担,租金自免租期满后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交房的,免租期和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第三条租金

租赁期间,租赁物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大写人民币元整/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计算租金,多退少补。租金中包含物业费,具体标准为____元/平方米/天。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时间

租金按月支付。丙方应在免租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月租金,此后在每月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租金。乙方收到租金的同时,应向丙方提供同等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发票。如果实际租赁期不满一个月,丙方应按实际租赁期间向乙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一)租赁期内,租赁物涉及的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和乙方依法交纳。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税金或费用,应由甲方和乙方承担,丙方已经承担的,有权向甲方和乙方追偿。

(二)租赁期内,丙方使用租赁物产生的水费、电费由丙方承担。前述费用按单独设立的计量表显示的数量计算,价格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租赁物的物业费、取暖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和乙方保证不会有其他方向丙方收取物业费和取暖费,如果其他方再向丙方收取物业费或取暖费的,丙方有权在租金中扣除。

(三)租赁期内,租赁物配套的收费停车位收费标准为元/月/个。

(四)上述丙方交纳的费用,由丙方直接交付有关公共事业收费单位及租赁物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该租赁物用途为丙方银行及邮政办公营业场所。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和乙方的书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物的使用用途。

第七条租赁物的维修

(一)甲方和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将租赁物交付丙方使用,同时提交建筑施工图纸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材料。

(二)甲乙双方应保证租赁物符合建筑安全规范并验收合格,保证结构安全;无重大损坏、渗漏或倾倒危险;租赁物内设备及消防安全等各种附属设施齐全完备,符合有关部门要求并取得相关证明,同时符合出租使用规定。

甲方和乙方违反本规定的,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致使丙方无法对租赁房屋进行正常使用达到连续3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达到5日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装修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先行支付上述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金。

(三)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正常维修、大修、原有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均由甲方负责。如租赁物(含供电、供水等相关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故障、渗漏或有倾倒危险,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在接到丙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不能予以修复,影响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时,丙方可以代甲方进行修缮,维修费用凭相关证明单据直接冲抵租金。维修期间,丙方有权免交相应租金。

(四)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及配套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原有租赁物结构及设施设备,如需维修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因丙方保管、使用不善或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造成毁损、灭失或者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对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定期维护,每半年巡检一次。对存在安全隐患及达到使用年限或无法修复的设施设备及时免费修理或更换,以保证租赁物及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因甲方未定期巡检或未及时修理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造成丙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已经承担的,可以向甲方追偿。

(六)甲方维修房屋和有关设备设施或者定期维护房屋和有关设备设施需进入丙方承租的租赁房屋内的,应事先通知丙方,征得丙方同意并出示证件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三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应保证其租赁物内正常的供水、供电、供暖,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其中供电应达到____千瓦。

2、甲乙双方保证该租赁物的合法性,没有任何产权纠纷、权属争议或者其他纠纷,符合设计标准并验收合格,甲方和乙方有权对租赁物进行出租,租赁物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租赁物有关税费应缴款项等,甲乙双方均应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法律责任,由此给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负责提供丙方办理工商登记等所需的文件资料,并确保提供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协助丙方办理经营活动中所需各项手续。

4、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给丙方经营提供便利条件,确保丙方设备和车辆的通行顺畅,遇到问题,应及时协调处理。

5、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有义务保障丙方对租赁物的使用权,不得以另向第三方转租、转借、抵押、托管等形式处分租赁物,确保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影响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6、甲方保证租赁物的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有效,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对防火、防爆、安全用电等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7、允许丙方对租赁物外墙进行必要装修装饰,免费设置、悬挂必要的企业名称及标识(如中国邮政、邮政储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英文表述等),张贴企业宣传品,并协助丙方办理必要的审批等手续。不得允许除丙方外的任何人在租赁物外墙设置与丙方生产经营无关的广告、标识等。

8、本合同对甲方具有直接约束力,甲方和乙方之间的租赁关系到期、终止或者解除的,本合同由甲方和丙方继续履行,乙方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9、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进行抵押、转让、托管等,应事先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委托乙方书面通知丙方。如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其任何一方(包括双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法律纠纷均应由甲方和乙方自行解决,不影响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否则,甲方和乙方对由此给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0、租赁期间,若乙方因各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倒闭、破产、营业执照被吊销等情况)失去本合同主体资格,则本合同乙方所有权利义务由甲方全部继受,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权利义务仍由甲方履行,不得影响丙方正常租赁。

11、甲方和乙方应协助丙方办理装修开工、竣工验收审批手续,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等方面关系,积极配合丙方的装修行为。

12、甲方和乙方负责免费为丙方提供租用物外部及外围的保洁和门前三包、环卫、绿化、防火、安全保卫、治安联防等服务。

(二)丙方权利义务

1、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相关水、电等费用。

2、甲乙双方同意丙方将租赁物转租邮政企业。除此以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租、转借和改变用途。

3、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依法经营。

4、租赁期内,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装修改造相关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丙方未经甲乙双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以要求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但丙方向其中一方履行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责任后,另一方不能再次要求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丙方应遵守相应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非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因丙方原因或三方协商同意延期除外),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月租金总额的5%,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丙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丙方经济损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迟延交付达到或超过10日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租金和其他费用外,还应对丙方的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二)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供水、供电或未按约定及时修复租赁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影响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丙方有权扣减相应租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致使丙方无法对租赁房屋进行正常使用达到连续3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达到5日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装修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先行支付上述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金。

(三)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10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丙方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乙方原因或三方协商同意延期除外),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月租金的5%。

(四)因甲方原因或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侵权、合同纠纷等)致使丙方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的,甲乙双方应负责排除妨碍,保证合同继续履行。如因此造成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乙双方承担赔偿责任。致使丙方无法对租赁房屋进行正常使用达到连续3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达到5日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装修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先行支付上述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金。

(五)因租赁物产权存在瑕疵,影响丙方正常办理各项经营活动所需的审批手续,或者影响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的,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租金,赔偿装修费用及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丙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达两个月以上;

3、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内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丙方的装修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

1、迟延交付丙方租赁物达到或超过10日的;

5、本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本条第(一)款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损失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丙方不承担对甲方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因本条第(二)款解除本合同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者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装修费用和由此给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等),甲方和乙方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或乙方赔偿丙方后,享有对另一方的追索权。

(四)甲乙双方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丙方基于本合同所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并不得单方提前收回房屋,终止丙方承租房屋,如由于上述原因影响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提前终止

(一)租赁期内,除法律或者本合同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确需提前终止的,提出方应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三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须向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退还丙方装修费用(可按年限折旧)及已付剩余租期的租金,并承担丙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等,乙方赔偿丙方后,享有对甲方的追索权;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须向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退还丙方装修费用(可按年限折旧)及已付剩余租期的租金,并承担丙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违约责任;因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丙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但乙方须退还丙方已经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甲方损失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丙方不承担对甲方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损失。

(二)该租赁物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本合同自行终止。自政府正式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乙方退还丙方已经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丙方在房屋被拆之前搬离,如国家给予房屋使用人补偿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等),甲方应全额付给丙方,不得扣留。

(三)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丙方的事由,致使该租赁物及其附属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本合同继续履行已无可能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果因此解除合同,乙方应在10日内退还丙方已经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若有修复可能,也可由乙方进行修缮后丙方继续租赁,修缮期间应相应减免租金。

网店转让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篇二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附件: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网店转让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篇三

范本乙方(受让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v^《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经依法取得、拟转让给乙方的勘查区块的探矿权。

第二章 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或勘查许可证拐点坐标)。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的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第三章 转让方式、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十条 转让方式甲方转让探矿权的方式为(全部或部分权益及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政府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转让价格该探矿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订立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如转让成功,定金抵作转让金。

(二)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即启动该探矿权转让程序。乙方在探矿权转让程序启动后 个工作日内,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

(三)乙方在取得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探矿权转让批准通知书》 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全部余款,计人民币 万元 ( )。

第十三条 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甲方开户: 。账号: 。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责任:负责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责任:

(一)协助甲方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提供转让所需的各项资料,支付所需转让费用。

(二)按时支付甲方探矿权受让款。

第五章 双方陈述和保证

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

第三方追索,甲方保证对其转让提交给乙方的矿业权及其工作成果不存在虚假成分。

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

第三方追索。在未付清甲方受让款之前,乙方对该探矿权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情形。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视为不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由于甲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须以乙方已付出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作为违约金。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由于乙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乙方已付定金及已支付其他费用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双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探矿权转让,乙方应付款项全部付清。

(二)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不予批准转让的项目。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

第七章、

第十章等条款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九章 通知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变更通知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v^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附件:

1、探矿权证书(复印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依法取得、拟用以和乙方合作勘查的勘查区块探矿权。

第二章 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和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现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

第三章 合作方式

第十条 甲方以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区块探矿权及前期勘查成果作为投入,乙方以货币投入,双方合作开展后续地质勘查工作。

第十一条 甲方拥有的____区的探矿权称为“原探矿权”,本合同生效后,原探矿权变称为“合作探矿权”,探矿权持有人名称不变。

第十二条 甲方将原探矿权及前期工作成果作价人民币 万元。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后,乙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 %权益,甲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 %权益。甲乙双方权益比例在双方约定的勘查阶段保持固定不变。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后续地质勘查的工作量及预期成果: 。

第十四条 乙方出资名目、时限及支付方式:

(一)获取合作探矿权部分权益需支付甲方的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二)按双方权益比例投入后续地质勘查的地质勘查资金,按照勘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

(三)按比例承担该探矿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年检、延续及其他收费项目),及时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金额和时间,将款项汇入甲方的账户内。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甲方开户: 。账号: 。

第四章 双方权益

第十六条 本合同

第十三条所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束后,合作勘查终止,并实施清算。

第十七条 本合同授予甲方拥有对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的处臵权,包括:转让、继续勘查或作价投资。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按以下规定之一处臵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及分配收益。

(一)通过市场方式向

第三方转让。转让所得按双方权益比例分配;由于市场和技术原因暂不能及时转让,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待条件成熟时再按照有关规定转让。

(二)继续勘查。如果乙方不愿意继续合作,则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三)将探矿权转为采矿权进行开采。不论甲方单独投资或引入

第三方投资人,由乙方决定对自身所拥有合作探矿权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第十九条 甲方可以在该项目中进行地质调查、地质勘查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有权将在该项目中取得的研究成果申报奖项(费用自理)。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责任

(一)选择勘查单位,代表甲乙双方与勘查单位签订勘查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审查勘查单位编制的勘查设计方案和勘查费用预算(由选定的勘查单位编制)。

(三)勘查过程中,有权要求对勘查设计进行变更、修改。

(四)监督勘查单位按照勘查设计要求施工,并保证勘查资料和成果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以及地质矿产资料转让给任何

第三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责任

(一)参与审核地质勘查设计及费用预算,监督勘查单位在勘查期间的各项地质勘查活动,参与地质成果报告的验收。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限,支付甲方款项。

(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转让给

第三方。

(四)不得以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质押。

第六章 双方的声明、陈述和保证

第二十二条 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双方相互声明和保证:

(一)双方依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或代理人已获授权签署本合同,并使本方受本合同约束。

(三)双方签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都不会与其章程或内部的任何规定有抵触或违背,构成对本合同中的义务不能履行。

(四)双方没有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以致任何一方面会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

(五)双方已将其所持有的,与合作投资勘查有关的所有资料,都已向另一方披露,而且在本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上述资料中均无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不实或误导性陈述。

(六)双方已做出一切必要的年审、报告、付款及勘查投入,并满足了其他保持____区勘查许可证合法有效的要求。

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

第三方追索。原探矿权至本合同签署之日前已投入的勘查工作和已取得的成果真实有效。

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

第三方追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几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即视为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若双方均有违约,则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对本合同构成实质违约,使得双方合作无法继续进行,造成合同终止,则违约方按以下规定赔偿非违约方损失:

(一)由于甲方违约,合同终止。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甲方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违约,合同终止。乙方已支付甲方款项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因素。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九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依据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合作勘查工作完成。

(二)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照本合同

第四章、

第七章、

第十章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v^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三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生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执行。

网店转让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篇四

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维护城市容貌,规范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行为,实现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利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合理配置,根据《_行政许可法》、《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应当采取公开的方式出让(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设置的公益广告和临时户外广告除外)。

第三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出让,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 主城区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方案,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制订,经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其他区县(自治县)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方案,由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制订,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协调、美观的要求,会同规划、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编制。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编制。

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征求社会公众、专家、行业协会及广告经营者的意见。

第六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应当以区域或道路为最小单位进行出让。

第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范围内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作为出让人委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出让。其他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由产权人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或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征得产权人同意后,纳入统一的公开出让方案,并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作为出让人委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出让。

第八条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应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受让人,意向受让人为两个及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

第九条 意向受让人为依法核准登记的具有户外广告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意向受让人事前应当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有关资料。

第十条 主城区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底价可以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确定,也可以由委托方根据市场参考价格确定。

第十一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签订出让委托协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签订《重庆市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委托费用等。

(二)确定出让内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经政府批准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方案,并确定每一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的具体要求。

(三)发布出让信息。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出让公告》及相关附件材料。

(四)受让意向登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应按照《出让公告》的要求,在信息发布要求的期限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五)组织交易签约。信息发布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人的,其即为受让人,成交价按挂牌价和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的,应组织公开竞价,报价最高者即为受让人。确定受让人后,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向受让人出具《成交确认书》。 第十二条 受让人应在受让成交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签订《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作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的特别许可,不再进行单项设置审批。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作为户外广告发布审批的前置许可。

第十三条 受让人应按照出让方案要求委托3个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分别拟订户外广告设计方案,由出让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户外广告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户外广告设置方案。

第十四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有效期限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日后起算。户外广告位经营权使用届满后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第十五条 受让人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需再次转让的,再次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并经原授予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转让期限应当扣除已使用年限。 第十六条 因城市建设、管理需要收回经营期限未满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比例退还价款及同期银行利息。

第十七条 所有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收入,扣除公开出让成本后,由政府和业主按3∶7比例分配。政府取得的收入部分,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专项用于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及其他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业主取得的收益应当按规定纳税。

第十八条 受让人提供虚假文件,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

法手段骗取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公开出让结果无效;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参与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的工作人员应当严守纪律、秉公办事,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按市政府批准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实施的和市政府已经授权或出让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应在批准设置期限或授权、出让期限届满后按本办法进行公开出让。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网店转让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篇五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v^《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探矿权。

第二章 转让的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

第五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第六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

第七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八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是

第九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十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

第三章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十一条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 申报。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

该探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额

为 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探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探矿权转让金。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帐号为 。

第十五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 %的违约金。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 ·商标转让合同 ·房屋转让合同

第六章通知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网店转让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篇六

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

址:根据^v^《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____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____区的面积是

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申报。

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分行,帐号为

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 不可抗力

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

%的违约金。

第五条

乙方住所地

住所地编码

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传真

传真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v^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

第七条

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条 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条 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有中国

省(自治区、____市)

市(县)签订。第

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签约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2页,当前第2页12

网店转让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篇七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v^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_________》、^v^《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_________》,双方根据公平、有偿原则,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其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v^。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采矿权在有效期内,依照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和进行其它经济活动,但转让、出租、抵押和进行其它经济活动期限不得超过采矿权有效期。

第三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属状况:

地理位置:_________,开采矿种:_________,储量:_________,矿区面积:_________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第四条乙方取得本合同项下采矿权的方式:_________

(一)申请审批;

(二)协议;

(三)招标;

(四)拍卖;

(五)挂牌。

乙方在按本合同规定缴付采矿权价款后,进行采矿许可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后,依法取得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采矿权价款,按如下方式缴付:

(一)乙方向甲方缴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乙方缴付采矿权价款期限为: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应当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第七条乙方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将本合同项下应缴纳的有关费用汇入甲方指定单位的银行帐号内。

乙方如不能按时缴纳有关费用,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2%支付滞纳金,逾期60日仍未缴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采矿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定金),乙方必须按成交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取得本合同项下采矿权的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有效期间见采矿许可证副本)。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乙方依法享有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权,并按本合同的约定另行缴纳采矿权价款。但是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除外。

乙方在采矿许可证期限届满前30日内,未向甲方提出延续采矿许可证登记申请,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井巷工程由甲方无偿收回,甲方有权重新出让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延续采矿许可登记权,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甲方有权重新出让。

(二)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国家税费的;

(三)存在导致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办理延续采矿登记的情形。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采矿权被甲方收回、注销、吊销或乙方丧失延续采矿许可登记权,乙方必须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将生产生活设施、设备撤离矿区。逾期仍不撤离矿区的生产生活设施设备,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置。

乙方不得对矿山井巷工程进行破坏,如有损坏,乙方将承担修复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案、矿山生产安全方案,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应当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乙方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工艺。

乙方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土地、劳动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甲方不对本合同项下采矿权有关地质储量资料的经济性、客观性负责。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项下采矿权有关地质储量资料的一切经济风险。但是,本合同项下采矿权有关地质储量资料是由甲方提供的除外。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维护乙方合法采矿权益不受侵犯,并会同有关部门保障乙方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侵犯和破坏。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合法采矿权益受到侵害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函或其它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不可抗力的定义依《^v^合同法》之规定。

第十五条乙方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还采矿权价款。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网店转让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篇八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v^《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的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 第

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

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第

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是

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第

条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

该探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 第

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探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探矿权转让金。

第三条不可抗力

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违约责任

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的违约金。

第五条通知第

编码编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

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v^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

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条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中国(自治区、____市)市(县)签订。

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