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收购顾问居间协议合同篇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依据《_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各方共同遵照履行。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项目进程和乙方要求,及时、全面、客观、合法地提供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有关文件、资料、信息,并如实陈述全部相关事实,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并保证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涉及的其他相关事实或陈述等甲方资信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客观。
2、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建议和方案,应及时反馈意见和做出决策,并对乙方为项目实施而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积极配合。甲方须在乙方提出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则视为接受乙方方案。
3、为乙方顺利完成本次独立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以及相关的后勤支持。
1、乙方在本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尽足够的勤勉和谨慎,为甲方提供准确、全面、充分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分析报告及实施方案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在甲方负责提供的基本文件、资料、信息、陈述或其他相关事实情况并无重大遗漏、违法与失实或不存在不可预见或未明确提前告知乙方可能影响本项目方案制定与实施的甲方未来相关事宜或相关因素的重大调整与情势变更,且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或政策背景和社会环境也没有出现重大变化的前提下能够得以顺利实施。
2、乙方利用专业经验和应有的职业审慎,主持方案的设计、调整、培训等一系列工作,按照项目约定的时间规定完成项目。
3、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为甲方提供以下咨询项目成果:
本项目自20xx年 月 日开始,不迟于20xx年 月 日完成。整个项目周期大约为 周。
本咨询项目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提交 之日起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元。
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履行协议,按约定的时间提交相应书面工作成果并由甲方验收,否则甲方有权相应推迟付款日期;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未按期履行服务义务,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对未完成阶段扣除相应咨询服务费。
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项目结束时,乙方应返还或销毁或妥善保管甲方为本项目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已掌握的上述信息应予保密,如需公开、援引或向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以下无内容,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收购顾问居间协议合同篇二
委托人(简称甲方):
居间人(简称乙方): ,男,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 。 手机: 。
为了甲方的业务发展,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经充分协商,现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居间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甲方现委托乙方居间介绍一家公司收购甲方全部股权或者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七,乙方负责促成该公司与甲方及其股东签订股权收购或转让相关的系列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报酬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1.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最终资产达到1.6亿元以上部分,甲方支付其资产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达到2亿元以上,甲方支付其资产总额的百分之六十和百分之四十的股权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上述居间报酬的支付方式为: ,期限为: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2.为了能兑现乙方的居间报酬,甲方保证不注销其公司,否则收购人或者股权受让人负责代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居间报酬。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乙方结算并支付居间报酬。
2.甲方及股东在股权收购或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风险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居间成立后,若甲方不按时结算并支付居间费用,乙方有权不经诉讼而直接进入以本协议为依据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来实现居间报酬。
4.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得跳过乙方直接与该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或转让合同。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擅自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6.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应积极促成某公司与甲方签订股权收购或转让相关的系列合同。
第五条 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捺印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未按约定支付居间报酬的,委托人应按照居间报酬的30%向居间人支付违约金。
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一的,视为违约。委托人应按照居间报酬的40%向居间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居间人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一的,视为违约。居间人应按照居间报酬的4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请律师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起诉方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收购顾问居间协议合同篇三
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为董事长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以形式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分月支付。每月元 支付时间:
付款方式:
2、协助甲方组织制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经董事会议批准后协助其组织实施;
3、对甲方组织制订或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提供可行性建议;
5、协助董事长主持、实施公司日常管理、经营等工作;
6、协助甲方公司销售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定期和不定期拜访客户,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
7、为甲方提供建立市场营销及相关部门的激励体系方案及建议,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8、受托办理甲方安排的其他事务;
乙方工作时间为,每月为甲方提供至少个工作日的工作服务。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协议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每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外,还要承担交通费、机票、住宿等相关费用。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其顾问职责的义务;
5、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的义务;
6、乙方提供的咨询解决方案,在实施时需由甲方认可才可执行。
4、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请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收购顾问居间协议合同篇四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期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__________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民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业务居间人)
收购顾问居间协议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_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法律顾问,依法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委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遵照_法律、法令及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对甲方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四、乙方协助甲方审查或代拟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合同、声明、诉状、意见书等。地产项目开发法律服务具体内容提供:律师根据对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的理解,对房地产开发中的法律服务内容概括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公司组建 包括但不限于:
1.申报注册:协助拟定公司章程等注册所需各种法律文件,指导或代理公司申请公司注册登记与资质申报。协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与过户事宜。
2.建章立制:协助公司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尤其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达到管理制度化、文本格式化、履行规范化、监督责任化。
3.员工培训: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尤其是签约与履约管理方面,重点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范本适用问题。
(二)用地及前期开发 为公司进行项目用地征用、出让、转让等程序设计、文书拟定与有关法律文件的审查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洽谈、拟定与审查。
2.房屋委托拆迁协议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洽谈、拟定与审查。对被征地、拆迁单位及其人员进行政策法律宣传,促成早日达成协议。
3.国有土地出让(含宗地与成片开发)合同的拟定与审查。
4.土地合作开发、转让协议的洽谈、拟定与审查。
5.参与市政配套谈判,进行有关市政配套合同的拟定与审查。
6.对贵公司前期开发中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三)房屋营建 律师将凭借自身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规章与基本操作程序的熟练把握,从运作程序、文书制作到合同履行管理上严密设防,保障合法,加强制约,提高效率。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项目招标文件的制定,审查投标文件,确保招投标行为的合法性,为评标、决标提供咨询意见。
2.审查修改工程设计合同、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3.起草、修改、审查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4.起草、修改、审查工程财务监理合同。
5.代表贵公司与承包商洽谈、草拟、修改制定工程承包合同,同时协助公司进行合约管理,收集与妥善保管反索赔资料。
6.设备采购、安装招投标及其合同起草与修改。
7.协助公司做好有关设计变更对预销售合同履行的影响的控制与弥补。
8.协助公司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贵公司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
9.协助公司审查工程量增减的签证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公司与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
10.协助公司办理有关工程保险事宜。
11.协助公司建立切实有效的工程保修体系,妥善设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12.参加公司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四)房地产交易
1、开发项目转让 本律师根据双方的不同需求,分别确定股权转让、合同权利转让等不同模式与程序,设计合同条款并拟定合同文本,协助合同履行与申办各项手续。
2、商品房销售 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公司与销售代理商关于代理销售事宜的谈判,审查修改公司与代理商的代理销售协议书。
(2)协助公司审查有关楼宇预、销售的广告内容。在实现广告目的的同时,确保广告内容的适当性,避免因广告问题引发日后纠纷。
(3)协助公司起草、修改《订购书》、预售合同补充条款等相关法律文件。在前述文件中充分注意到有关订购书的性质、定金的约定、有关补充条款的适当与可行性等,以免陷己方于不利境地。
(4)在公司进行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解答公司或购房人针对上述法律文书而提出的法律问题。
(5)为公司组织预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6)为公司设计《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中空白条款的填写内容,既体现出公司的诚信,打消购房人的顾虑,又能做到对敏感问题的避让,加强对公司自身的保护。
(7)协助公司办理有关预、销售合同的公证手续。
(8)协助公司办理有关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包括借款担保合同、公证文件、保险手续等),并根据需要出具咨询意见。
(9)协助公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备案等手续。
(10)协助公司完善房屋交接手续,处理有关房屋交付争议。
3.商品房租赁 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制定楼宇租赁方案。
(2)协助公司办理有关租赁备案(许可)手续。
(3)参与公司与承租人的合同谈判,拟定、审查并指导签订楼宇租赁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4)协助公司处理租赁合同履行与物业管理合同履行的关系。
(5)协助公司处理有关租赁合同转让等有关事宜。
(6)对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五)项目融资 根据公司的不同情况,在办理抵押贷款、抵押物置换、商品房按揭贷款、抵押权实现等不同方面,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1.拟定、审查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2.拟定、审查在建工程抵押抵押合同,协助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
3.参与公司与银行谈判,拟定、审查提供按揭贷款协议,审查有关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法律文件。
4.协助公司审查、调查按揭贷款购房人的经济收入与信誉,以降低贵公司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的风险。
5.协助公司处理房地产抵押与销售的关系及变更完善有关手续,确保销售行为的合法性,避免遭遇欺诈指控的风险。
6.协助公司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有关抵押问题。
7.协助公司处理有关银行抵押实现的问题,有效维护公司利益。
(六)物业管理法律事务 物业管理企业的选定、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的物业租售效果。本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协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物业管理模式,并根据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制作有关法律文件。
(二)必要时,协助公司组建自己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我们可以帮助公司拟定申报注册文件,为新公司建章立制、培训员工等,为公司实现以开发品牌带动物业服务品牌的目标。
(三)参与公司选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的谈判,拟定、审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参与公司与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有关售后服务委托事宜的谈判与合同拟定。
(五)协助公司与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办理有关委托物业管理合同转让、物业移交手续。
五、律师的承诺 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在取得公司的指示及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后,本律师将尽最大努力和诚信及时完成各委托事项,并信守如下承诺:
1.诚实勤勉、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法律事务;
3.在担任公司法律顾问期间,不为其他方提供任何不利于公司的咨询意见;
7.为公司建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档案,完整保存贵公司送交的法律事务文书,在从事委托事务过程中建立详细的工作记录。
六、律师费用支付标准
(一)取费原则 就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费用标准,根据业界的通行做法,一般需在考虑企业规模、工作量大小、对专业素质的要求程度等几个因素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律师认为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标准应遵循“既有效保证法律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考虑律师的积极性,更要切实维护公司权益,保证服务质量”的原则来确定。
(二)费用标准 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之日起,每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为 万元人民币。该费用包括律师费及律师为开展工作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用等,不包括贵公司为办理有关事务中向有关机关单位支付的诸如申请费、登记费等费用;如律师为开展工作需至外地出差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三)支付方式 法律顾问服务费在每服务年度开始之日起五日内支付。
收购顾问居间协议合同篇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集团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主任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为在_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收购顾问居间协议合同篇七
甲方因预防风险、避免失误、挽救损失、维护利益的需要,根据《_律师法》、《_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1. 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 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
4. 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培训、普及法律知识;
5. 应甲方的书面要求,签发律师函、声明及启事;
11. 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2. 应甲方的要求,组织或参与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他事务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八折优惠。
双方约定法律顾问服务的聘请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前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
法律顾问服务实行年度收费,每年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
双方约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四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2.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指定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依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费用
1.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4.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5.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 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若确需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
2. 甲方未按时支付顾问费用,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
3. 若甲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终止本合同,其已向乙方缴纳的法律顾问服务费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
4.若乙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内终止本合同,应在合同解除当日将合同剩余月份应分摊的法律顾问服务费和其他费用返还给甲方,合同剩余期限中不足一个月的,视为一个月。
年 月 日
xxxx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收购顾问居间协议合同篇八
甲方 :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_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技术总顾问,全权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时间总计为期三年,自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年的年薪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技术开发成果奖励,按照每提供或研制开发一项符合市场推广标准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在根据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销售个月后,确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按照双方在投入生产之前商定奖励金额支付。乙方不再要求该技术生产推广的利润中有任何分成或奖励。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等技术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在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收购顾问居间协议合同篇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_合同法》和《_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并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向甲方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应甲方要求,参与商务谈判。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面临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诉前协调、调解。
6、提供法律信息,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
7、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民商、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1、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法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及时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指派 为法律顾问工作联络员,负责甲方与顾问律师的具体业务联系并处理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事务。
2、应当将其所有法律事务优先交由乙方律师办理。
3、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交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4、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和工作费用。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 元整。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按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给与适当的优惠。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武汉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本着节俭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 方: 乙 方:xx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负 责 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收购顾问居间协议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天阳律师事务所
根据《_律师法》及相关法规,甲方委托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刘强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限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三、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草拟甲方不能独立完成的法律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甲方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实务培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指派的律师应尽职尽责、优质及时地处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如遇到甲方有紧急法律事务需要处理,而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乙方应委派有相当水平的其他律师代为处理。
2、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法律事务时应遵循审慎严密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权益。乙方应就所办业务的合法性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由于乙方合法性论证和重大法律风险预测不到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律师对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4、乙方在为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的利益冲突方和甲方公司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和法律服务。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尽可能提前预约乙方律师的工作时间,合同的审查或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事务,一般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顾问律师,以便顾问律师充分审查和论证。
2、甲方在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有关法律事务时,应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了虚假或不合法的资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对于乙方所做的合法性论证或重大法律风险预测意见及建议,甲方未予采纳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服务费用:
1、甲方支付乙方年顾问费人民币?万元。顾问费分两期支付,每期各?万元。首期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尾款在合同到期后支付。
2、乙方律师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3、诉讼、仲裁等其它另行收费事项及具体收费办法按照**省司法厅、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甲方付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合同期内甲方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及仲裁、诉讼费)为限,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与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若有意见分歧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天阳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