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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 打击非法集资心得篇一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为保证稳定维护社会和谐,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局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一步制定工作细则,认真落实每项工作,密切协作,抓好落实。采取了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加大清理
非法集资犯罪份子往往通过广告欺骗不明真相的百姓,我局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将打击清理非法集资的户外非法金融广告列入工作重点,制定清理计划,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搞好清理取缔活动。坚持集中清理与日常清理相结合,通过清理。同时,通过日常执法加大宣传,从而让大家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以及由此获取的利益和造成的损失均不受法律保护等问题。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不当得利诱惑,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三、明确方式,加大宣传
1.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方案,通过电子显示屏在单位大门口打出宣传横幅,由执法队员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扩大宣传对象,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2.利用网络平台,加大宣传,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总之,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结合对非法集资广告及牛皮癣广告的清理,揭穿了非法集资的虚假性和欺骗性,遏制了其虚假性和欺骗性的传播。
在舆论攻势上对犯罪分子进行了震慑,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通过遏制其欺骗广告的传播,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
小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 打击非法集资心得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_、_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决定在全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目的
针对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参与人员众多、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噱头更加新颖、迷惑性更强的复杂严峻形势,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培育师生员工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
二、活动内容
按照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宣传引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处非领[20xx]1号)、《河南省20xx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宣传月活动中,要学习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有关知识,突出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广大师生员工的普及教育,在全校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一)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处非工作。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范围内处非宣传工作负总责,组织、指导、协调做好宣传工作,清查、封堵本单位范围内的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切实将宣传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联系实际,突出特色。突出学校特色,将处非宣传与政治学习活动、教师课堂教学、大学生第二课堂、志愿服务活动等相结合,以报告讲座、演讲赛、辩论赛、主题班会、主题党团日活动、公益活动等师生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处非宣传,推动处非宣传与日常工作相融合,日常工作与宣传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宣传活动顺利实施。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发送电子邮件即可,邮箱:xxxxxxx)。
(二)积极主动,搞好宣传,各单位要主动收集宣传资料,加强与社会有关机构的沟通联系,可邀请有关专家、主管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讲座,积极创造条件,将处非宣传工作引向深入。
小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 打击非法集资心得篇三
巢湖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巢湖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按照省和合肥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保证经济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合肥市政府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地方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以及“谁主管,谁整顿;谁批准,谁负责;谁用钱,谁还债;谁担保,谁担责”的基本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管理、预防、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充分认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在全市范围内,以投融资公司、典当行、寄卖行、担保公司、房地产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吸储、放贷行为为排查重点,特别是以互联网及“互联网+”形式进行的各种非法吸储、放贷行为,及时查处非法集资案件,特别是社会影响面大、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原则(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二)把握政策,维护稳定。从实际出发,查处非法集资行为,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分工协作,整体联动。市直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依法妥善处置。
四、工作机制(一)风险防范机制。
市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的防范和预警,特别是对非法集资案件多发行业,要主动开展风险排查,防止风险积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监测,逐步建立起群众举报、媒体引导、部门监管和机制预警相结合的风险防范机制;人民群众举报投诉是防范和预警非法集资案件的重要信息来源,要切实提高认识,拓宽举报渠道,设立公开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和机构,广泛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在职责范围内查实,及时向市金融办报告;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监管,同时要密切配合,形成打击非法集资案件的合力,做到全面监管与联合查处并重。
(二)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机制。
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认真研究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及动向,将非法集资活动的有关案情及查处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三)处置机制 1.市金融办在接到有关单位报告、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报道后,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应按规定的程序予以登记。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在立案的同时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根据非法集资活动所涉部门、行业的具体情况,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属于行业系统内的非法集资案件,市金融办及时交办有关单位。
2.有关单位在接到交办的非法集资案件后,要立即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性质认定,对自身难以认定或认定不准的非法集资案件,由案发单位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提出案件性质认定申请,连同初步认定意见、处置预案和有关调查取证材料,按程序报市金融办,由市金融办组织相关单位研究认定。调查、认定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
3.人行巢湖市中心支行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调查核实、初步认定后,及时提请公安部门依法立案侦查,并由案件主体机构的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组建单位做好债权债务的登记、清理、清退及善后处置工作,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结果要及时报市金融办。
(四)管辖和移送机制。
对应由外县(市、区)政府负责处置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需移送案件的。由市金融办负责组织具体移送工作。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多个单位的,则区分情况,妥善处理,一般是由非法集资案件主体所属主要单位负责处置。
(五)宣传教育机制。
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实施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
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优势,加大有关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开展警示教育,广泛利用新闻广电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件及其严重危害;要加强社会宣传,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群众的辨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地远离非法集资,从根本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从而理解、支持、协助政府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活动,使非法集资活动失去生存的基础。
五、工作责任和要求(一)组织领导。
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系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从维护全市社会和谐和经济秩序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协作,确保风险排查工作实效。
2.落实排查责任。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实行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风险排查工作的监督。对因怠于履职导致风险遗漏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3.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注意掌握本乡镇、本行业、本系统排查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4.做好后续工作。各乡镇街道对风险排查中发现的案件和问题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争取早解决、早结案,防止风险扩大。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非法集资主要形式的分析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管,加大处置和打击力度。
5.严守保密纪律。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凡向被排查对象通风报信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令作出书面检查,对直接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2.对本乡镇、本行业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未按规定履行牵头工作职责和履行配合工作职责的;因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已发生的非法集资活动,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的;未按规定办理非法集资信访事项,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未按规定报送案件处置工作报告的,对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处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停职检查、调离现任工作岗位处理。
3.对本乡镇、本行业发生特大或连续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涉及非法集资的重大事项、紧急事项及不确定事项,因拖延、瞒报等致使事态扩大的;未妥善处理非法集资善后工作,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违反保密工作规定和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态扩大的;其他因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调离责任工作岗位、免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免职、降职处理,直至责令辞职。
4.对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自查报告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汇报
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年乡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彬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 打击非法集资心得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园区企业、职工风险识别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风险发生,保障辖区内企业、个人财产安全,xx 开发区结合辖区实际,高度重视、精细组织,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在辖区内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摆放、张贴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资料,供群众阅览,教育广大群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抵制不法分子的蛊惑。
二是在高新公寓、创业总部基地、国际企业社区等人员集中区域,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宣传。
三是深入绫致、天狮、奥克斯、信义等重点企业,召开防范非法集资宣讲会,提升企业员工识别、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更加深入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四是深入建筑工地,针对农民工防范、识别能力较低的特点,通过赠送宣传礼品、面对面咨询等方式,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的常识。
2020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
2021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汇报
2020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小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 打击非法集资心得篇五
住建局以“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目标,自县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召开后,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加大对住建行业的排查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我局成立了局长张书君任组长、副局长刘胜、刘长河、齐会敏任副组长以及规划股、建管股、办公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住建局开展打击非法集资行动领导小组。于7月8日召开了9家建筑公司,14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打击非法集资融资专项行动会议,要求相关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在3日内向住建局承诺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向社会团体、企业非法融资,同时不参与社会非法融资,做到守法经营,自觉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会后住建局分别与各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责任状。
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建立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体系,指定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预警排查、重点排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及时组织部署,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影响极为严重和涉嫌集资诈骗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威慑效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目前通过建立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住建行业非法集资活动已得到了有效控制,改善了金融信贷环境,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