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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拘留所工作总结个人 拘留所迁建工程施工合同(实用6篇)

时间:2023-09-15 15:36:48 作者:琴心月最新拘留所工作总结个人 拘留所迁建工程施工合同(实用6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拘留所工作总结个人 拘留所迁建工程施工合同篇一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二、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甲方工作:

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乙方工作

1、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工程竣工

a)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合同,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合同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工程质量

a)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g)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3)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五、索赔和争议

1)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索赔

除非双方合同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贷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八、补充条款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拘留所工作总结个人 拘留所迁建工程施工合同篇二

文章摘要:作为一名普通的小学语文教师,最紧迫的问题是具有新的教学理念,要把课上得生动而有趣,才能够抓住学生的兴趣。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我深感肩负责任之重大,虽工作繁杂,但不敢懈怠,唯恐有负家长和学生。为此,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课前认真备课,根据学生特点,对教案进行认真修改,课后布置作业力求少而精,努力做到既减轻学生的负担,又提高教学质量。其次,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如教会学生预习的方法,坚持课前预习,让学生在预习中发现问题,带着问题上课,鼓励学生大胆质疑等。再次,在教学中渗透本班的德育课题教育,充分利用教材中好的内容对学生进行爱清洁、讲卫生的教育。

一、努力学习理论知识,紧跟时代步伐

在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注重学习是使自己不被社会所淘汰的最有效的手段。本学期,我广泛涉猎各种书籍,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其次,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平时,我能积极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学习教育类刊物,从刊物中汲取营养,领略教育改革的趋势和方向,学习他人的成功经验,移植到自己的教学中去,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认真学习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对课改要求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促使自己彻底改变陈旧和落后的教育观念。

二、兢兢业业,做好教学工作。

作为一名普通的小学语文教师,最紧迫的问题是具有新的教学理念,要把课上得生动而有趣,才能够抓住学生的兴趣。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我深感肩负责任之重大,虽工作繁杂,但不敢懈怠,唯恐有负家长和学生。为此,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课前认真备课,根据学生特点,对教案进行认真修改,课后布置作业力求少而精,努力做到既减轻学生的'负担,又提高教学质量。其次,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如教会学生预习的方法,坚持课前预习,让学生在预习中发现问题,带着问题上课,鼓励学生大胆质疑等。再次,在教学中渗透本班的德育课题教育,充分利用教材中好的内容对学生进行爱清洁、讲卫生的教育。

三、尽心尽职,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除了教学,我还担任班主任工作。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管理班级、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我始终坚持这一原则,要求学生做到的,我首先做到;反对学生做的,我也坚决不做。现在,我班学生基本做到令行止禁,班级风气正,同学关系融洽。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教学中,过高地要求学生,但自己对课堂的把握、师生的互动等掌控的不够好,在班级管理中,经验不足,方法不够灵活多样。当然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我会更加努力,克服问题与不足,使自己更快地成长。

雨果曾说过:“花的事业是尊贵的,果实的事业是甜美的,让我们做叶的事业吧,因为叶的事业是平凡而谦逊的。”我愿做绿叶,为了花更红,花更艳,奉献自己的青春。

拘留所工作总结个人 拘留所迁建工程施工合同篇三

(三)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11月,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41140万元,增长28%。一是确保法定支出增长。今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教育支出万元,同比增长;科技支出万元,同比增长;支农支出万元,同比增长,均达到了法定增长的要求。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确保民生工程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全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就业再就业、城乡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低保、移民扶贫、义务教育等民生工程支出达万元,增长。三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增加教育投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优先保障。20xx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教育经费万元,比上年预算新增万元,增长,比一般预算支出增幅高个百分点。四是确保机构正常运转。考虑从20xx年起已执行新的差旅费、会议费标准,以及水电费、燃油费价格上涨,今年市级适当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确保了行政事业机关高效运转。五是确保阳光津贴提标政策落实到位。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xx年7月1日起增加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为此,我局认真制定津补贴提标方案,按市本级600元/人、月的提标标准积极筹措资金,现在已经基本到位。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此项工作。

(四)夯实“三农”基础,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创新财政支农机制,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加大财政支农投入。20xx年汇总全市各级人大批准通过的财政安排支农支出预算达 万元,增长20 %,确保了年初预算超过法定增长。此外,还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年内共争取上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亿元,增长。优秀市财政局年度工作总结优秀市财政局年度工作总结。二是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全市共发放农资综合直补58774万元、石油价格改革补贴14811万元、良种补贴1523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7095万元、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万元、家电下乡补贴9126万元、汽车下乡补贴万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2319万元。此外,还争取上级财政 亿元资金,认真落实财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惠农政策。三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争取14个中央财政现代农业项目,项目数占全省的13%,资金总额达4310万元,支持我市水稻、水产、油茶、井冈蜜柚四大产业发展。此外,市本级预算安排1100万元扶持“一大四小”造林建设。四是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新增遂川、万安纳入试点县,试点县增加到10个。全年共整合各类资金7645万元,在380个行政村开展村级公益事业试点,财政奖补项目达624个,完工项目382个,受益群众达万人。

(五)深化各项改革,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一是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完善定员定额标准,应用预算编制软件,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效率。同时在13个县(市、区)及井开区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并全部实现了使用专业软件进行编制。二是全面实施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第五次扩面工作于年底全面铺开,将市直党委机关、市政府直管单位及其他应纳未纳入的全额拨款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顺利实现了“改革单位横向到边”的工作目标,扩面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由原来的105个增加到183个。在各县(市、区)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相结合的国库支付改革。此外,在xx县成功试点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乡镇推行。三是推进收支完全脱钩改革。将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改革在各县(市、区)全面推开,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四是“金财工程”建设稳步推进。集中12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建设财政系统应用支撑大平台,从20xx年1月1日起实现市、县(区)、乡镇全部上线正式运行,届时财政内部、预算单位、上下级财政信息资源将实现共享和有效融合。五是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支付改革机制。通过加强部门沟通,完善基础台账,坚持月报制度,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涉农资金达17亿元,资金发放率和项目发放率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六是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大力推广电子化政府采购,拓宽政府采购范围,采购范围从起的货物类扩大到货物、工程和服务类。同时将民政救灾、医疗卫生、义务教育、三农、园林绿化、装饰修缮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预计全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达亿元,实际采购金额达亿元,节约资金4961万元,节约率达。

拘留所工作总结个人 拘留所迁建工程施工合同篇四

20xx年在忙碌和充实中度过,总的来说,一年来,我分管协管的工作比较多、工作范围广、任务重、责任大。正是由于我正确理解领导的工作部署,较好地履行了作为行政职务和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责,发挥了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分管和协管的工作任务。

现简要回顾总结如下:

一、 抓好后勤管理工作,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后勤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杂,一年来我们以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指导,从多方面着手,努力做好后勤工作。

我主要负责的是办公用品仓库管理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能做到有计划及时地申购办公所需用品,做到不浪费,无过多存货等情况的发生。为各科室做好服务,能及时、保质保量送去各科室所需办公物品。月月盘点,对库内物品熟悉、清楚。

办公仪器和日常生活方面出现故障和问题时能及时处理,处理不了时请专业人士来处理,做到不担误正常工作的运行。在后勤工作中得到了同事的支持和配合。通过我们的努力配合,圆满地完成了20xx年的后勤和仓管工作。

二、 车辆管理及维护

今年我们改革了用车制度,统一调度管理,做到出车有申请,归车有记录等工作流程;同时,车辆用油方面也制定出相关监督流程,排除了公车私用等情况的发生。

在车辆安全运行方面我们与司机签了出车安全责任书,保证出车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加强车辆管理,做好车辆的正常保养及维修,为我院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三、 做好全院卫生工作 创造优美环境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对两位卫生员进行深刻、人性化的思想培训和具体工作细节及责任的培训与指导。制定相关卫生责任制度,要求每天多转、常扫、勤擦,随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周一大扫,周周有检查。

对医院里的床单被罩等医用品及员工的工作服做好及时、分类、干净的清洗、晾晒、发放等工作。

对医院保卫人员,进行了安全防卫、防电、防火、防水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时时提醒和经常检查。

四、 协助办公,尽心尽责

在办公室主要是配合办公室主任完成院内日常工作,做好文员统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办公室的卫生及接待工作。在院内配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员工文化生活,营造健康***的企业人文环境,推进企业文化、精明文明建议,展示我院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五、 平面设计 网络推广

由于我学习过一些相关的知识技能,所以在单位暂缺平面设计人员和网络工程师时,我努力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用心把这方面工作做的更好。我相信经过我们办公室成员的共同努力学习,一定会在这些方面有所进步和做出成绩。

六、 加强市场宣传力度与管理

今年的广告宣传形式有多种,电台、报纸、电视、网络和地面营销。地面营销有体检、杂志、挂历和下乡挂宣传牌。

体检主要是在3-8月份做的,效果还不错,但由于整个大环境等方面影响,体检活动到9月份就暂停了。

乡村挂宣传牌,幅射面比较广,效果也不错,通过了解,有一些患者是通过看到村里的宣传牌后打电话咨询来的。20xx年共挂了1266块牌,我们在挂牌时考虑到患者的来源情况,对市区和四县分出了重侧区;我们在选择位置时尽量考虑到宣传牌寿命的长期性和醒目性,所以要求挂牌人员有责任心地对待每一块牌子,做到家家愿意让我院挂牌并能做好保护工作。

挂到高处易看到,不易被破坏的地方,多为村民的屋山头,做好长期的维护和更换工作。同时我们在挂牌时,也在做与人面对面的宣传工作,所到之处,都能使周围的村民对我们留下好的印象,做到村村有我院广告牌和宣传。

20xx年杂志印刷了三期,共8万本,20xx年挂历共做3000本,根据客户群的不同,都做到了有效的发放。

新的一年里我为自己制定了新的目标,那就是要不断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一年的挑战,有责任心地踏踏实实工作,不能只限于自身周围的小圈子,要着眼大局,着眼今后的发展。向其他同事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好工作经验,共同进步。

新的一年里,我会围绕着医院的中心工作,明确个人职责做好本质工作,搞好协调、当好参谋、搞好服务,密切配合,希望能圆满地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医院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拘留所工作总结个人 拘留所迁建工程施工合同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拘留所的设置和管理,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拘留的顺利执行,根据《拘留所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主管全国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铁路、交通、森林系统公安机关和公安边防部门主管本系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拘留所应当坚持依法、科学、文明管理,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尊重被拘留人的人格,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应当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拘留审查的人,以及被依法决定、判处驱逐出境或者被依法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可以在拘留所拘押。

第二章 设置和保障

第六条拘留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按照政府机构序列设置。

拘留所的设置或者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铁路、交通、森林系统公安机关和公安边防部门根据需要设置或者撤销拘留所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建议同级人民政府设置若干拘留所,集中收拘所辖区、县、市、旗的被拘留人。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所辖区域内不具备执法条件的拘留所可以责令其停止收拘被拘留人。

第七条拘留所机构名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区、旗)拘留所。铁路、交通、森林系统公安机关设置的拘留所名称为××铁路(交通、森林)公安局(处)拘留所,公安边防部门设置的拘留所名称为××公安边防总队(支队)××拘留所。

第八条 拘留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以上,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政治委员或者教导员。

第九条拘留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内设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收拘、管教、监控、巡视、技术、财会等民-警,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公安机关可以聘用文职人员等参与、协助拘留所的综合文秘、教育培训、心理矫治、医疗卫生、监控技防、警务保障等非执法工作。

第十条拘留所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建设方案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拘留所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配备武器、警械、交通、通信、信息、技术防范、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应急处置、心理矫治、生活卫生、医疗、消防等装备和设施。

第十二条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第三章 收 拘

第十三条拘留所应当凭作出拘留、拘留审查、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决定或者判决的机关(以下统称拘留决定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拘留审查决定书、恢复执行拘留决定书、遣送出境决定书、驱逐出境决定书或者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收拘被拘留人。

异地收拘的,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和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收拘被拘留人。

拘留所收拘异地办案机关临时寄押被拘留人的,应当经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相关寄押证明收拘。临时寄押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铁路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的人交由铁路公安机关所辖拘留所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法律文书就近交铁路沿线地方公安机关所辖拘留所执行。

第十四条收拘时,拘留所应当查验送拘人员的工作证件和法律文书,核实被拘留人的身份。

第十五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带入拘室。

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拘留所民-警应当与被拘留人当面清点、核对后填写被拘留人暂存物品、现金收据(一式三份,一份由被拘留人收执,一份连同物品、现金存保管室,一份拘留所留作存根),注明物品、现金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特征等,由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

发现被拘留人携带违禁品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拘留所应当填写被拘留人违禁品、涉案物品移交清单(一式三份,被拘留人、拘留所和拘留决定机关各一份),由送拘人员、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经拘留所领导批准后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2名以上民-警进行。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民-警进行。

第十六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

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

第十七条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出具可能错误拘留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24小时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第二十条发现被拘留人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拘留所应当提请拘留所的主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依法作出责令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对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拘留所不具备戒毒治疗条件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代为执行行政拘留。

第二十一条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所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出具收拘回执。

第二十二条收拘被拘留人时,拘留所应当告知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填写被拘留人登记表,采集被拘留人基本情况、照片等信息,并录入拘留所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章 管 理

第二十五条拘留所应当安装并使用监控录像等技术防范设备对被拘留人进行实时全方位安全监控。监控录像资料至少保存15天。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死亡、身体受到伤害,可能提起国家赔偿要求的,拘留所应当将相关监控录像资料予以刻录留存。

第二十六条拘留所应当建立出入所登记制度。非本所工作人员进入拘留区需经所领导批准,并由本所民-警带领。

第二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所领导带班、2名以上民-警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加强巡视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离职守。

第二十八条拘留所应当建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人员应当现场交清被拘留人数、拘室管理动态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拘留所应当根据被拘留人的性别、是否成年以及其他管理的需要,对被拘留人分别拘押和管理。

对被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拘留审查、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人,应当与其他被拘留人分别拘押和管理。

对女性被拘留人的直接管理应当由女性民-警进行。

第三十条拘留所应当根据被拘留人拘留期间的具体情况,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十一条拘留所实行管教民-警管理拘室责任制。每个拘室除配备主管民-警外,还应当配备协管民-警,承担对被拘留人管理、教育等工作。

管教民-警应当熟知负责管理的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健康状况、简要案情、思想动态和所内表现。

第三十二条拘留所应当建立并落实被拘留人管理规定和生活制度,规范被拘留人行为,合理安排被拘留人生活、学习、文体等活动,并由民-警组织实施,现场监管。

第三十三条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日常在所表现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被拘留人奖励和惩罚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被拘留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应当予以表扬或者奖励:

(一)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表现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

表扬和奖励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并记录在被拘留人管理档案。

(一)起哄闹-事,打架斗殴的;

(二)殴打、体罚、虐-待、欺侮他人的;

(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

(五)传授违法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违法犯罪的;

(六)袭击民-警及其他工作人员的;

(七)违反拘留所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对被拘留人的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管教民-警决定并执行,并记录在被拘留人管理档案。

第三十六条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依法对其使用警械:

(二)有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

对被拘留人使用警械,由管教民-警提出,填写使用警械审批表,由拘留所所长批准。使用警械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安全危险消除或者被拘留人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警械。

第三十七条拘留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拘室安全检查每日不少于1次,由主管或者协管拘室的民-警负责。安全大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由拘留所领导组织拘留所民-警实施。

第三十八条拘留所应当定期对被拘留人思想动态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十九条拘留所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处置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遇有突发事件时,应当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依法处置。

第四十条被拘留人提出举报、控告,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国家赔偿,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登记后应当在24小时以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

被行政拘留的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决定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拘留决定机关批准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应当制作暂缓执行决定书送达拘留所。

第四十一条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有新的违法犯罪嫌疑的,拘留所应当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收拘前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或者被拘留人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对获取的违法犯罪线索进行登记并制作违法犯罪线索转递函通知有关机关处理,案件主管机关应当及时查证并反馈拘留所。

被拘留人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入出所相关法律文书、被拘留人登记表、入所健康检查表、奖惩情况记录、财物保管记录等应当保存的资料。

查阅被拘留人管理档案应当经拘留所所长批准。

第五章 生活卫生

第四十三条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第四十四条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其民族饮食习惯。

第四十五条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第四十六条拘留所应当建立医疗卫生防疫制度,做好防病、防疫、巡诊、治疗工作。

拘留所对患病的被拘留人应当及时治疗。对需要出所治疗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并派民-警监管。

被拘留人毒瘾发作或者出现精神障碍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其他危险行为的,拘留所应当及时予以治疗,并视情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被拘留人病情严重的,拘留所应当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同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和被拘留人的亲属。

第四十七条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拘留所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死者近-亲属。拘留所的主管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做好被拘留人死因鉴定及善后处理等事宜。

第六章通信、会见、询问

第四十八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第四十九条被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拘留审查、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人与他人的通信、通话、会见,应当经拘留决定机关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2个小时以内予以回复。

第五十条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由拘留所登记、收发。发现信件内有可能夹带违禁品的,拘留所民-警可以责令被拘留人当面打开信件予以安全检查。

第五十一条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

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第五十三条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官员可以依照有关条约、公约会见本国籍被拘留人。

第五十四条被拘留人书面明示拒绝会见的,拘留所应当同意并告知要求会见人。

第五十五条办案人员询问被拘留人应当持办案单位的公函及办案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填写询问被拘留人登记表,经拘留所领导批准后在所内询问室进行。

因侦查办案需要提解被拘留人出所的,提解人员应当持县级以上办案机关主要负责人的批准文书和提解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经主管拘留所的公安机关批准后,填写提解被拘留人登记表,方可带出所外,并于当日送回。

询问、提解每名被拘留人,询问、提解人员不得少于2人。

询问、提解出所前以及询问、提解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带出或者送回拘室。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在询问、提解后情况异常的,应当要求办案单位作出说明。拘留所认为办案单位的说明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及时报告拘留所的主管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第七章 请假出所

第五十六条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拘留所接到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申请后,应当立即提出审核意见,填写被拘留人请假出所审批表,报拘留决定机关审批。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以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拘留决定机关批准请假出所的,拘留所发给被拘留人请假出所证明,安排被拘留人出所。

准假出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第五十七条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按剩余拘留期限每日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被拘留人案件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请假出所后按时返回拘留所。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请假出所不归或者不按时回所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3000元以下罚款。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后按时返回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将收取的保证金及时退还交纳人;被拘留人请假出所不归或者不按时回所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第五十八条被拘留人请假出所期满的,拘留所应当填写被拘留人请假出所期满通知书及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对请假出所不归的,由拘留决定机关负责将其带回拘留所继续执行拘留。

第八章 教 育

第五十九条拘留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

第六十条对被拘留人的教育,可以采取集体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治、亲友规劝、社会帮教、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

拘留所应当在被拘留人入所24小时以内进行第一次谈话教育,在解除拘留前进行一次谈话教育。

对被拘留人的集体教育每周不少于10个课时。

第六十一条拘留所应当每日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拘留所应当开展所内文化建设活动,营造有益于被拘留人身心健康,促进被拘留人知错、认错、改错的文化环境和氛围。

第六十三条拘留所在确保安全和被拘留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组织被拘留人在所内开展适当的劳动教育或者职业技能培训。

第九章 解除拘留

第六十四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或者执行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移交时,拘留所民-警应当核实被拘留人身份,查验办案单位工作人员的证件以及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公函。办案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被拘留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注明被拘留人出所时间、原因、去向并签名后,拘留所移交被拘留人。

移交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进行。

第六十六条异地收拘的被拘留人,拘留决定机关要求带回原地执行的,拘留所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法律文书或者公函,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向拘留决定机关移交被拘留人。

第六十七条被拘留人解除拘留出所时,拘留所民-警应当对其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留所民-警在被拘留人登记表上登记被拘留人出所原因、时间及去向并签名,并录入拘留所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第六十九条拘留所的执法和管理文书格式,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七十条拘留所实行等级化管理,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七十一条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第七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七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看守所“牢头狱霸”是指在看守所内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寻衅滋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在押人员。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看守所“牢头狱霸”,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羁押监管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看守所将防范和打击“牢头狱霸”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看守所安全、文明的重要工作,加强对相关制度落实的检查和考核,切实抓紧抓好。

二、实行管教民-警包监室管理制度。在押人员的一切活动由管教民-警组织实施,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加强对监室的巡视监控,严密掌握在押人员动态,发现“牢头狱霸”行为及时处置。

三、实行收押告知制度。收押新入所人员,应当告知其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不准欺压他人,也不被他人欺压。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报告,并告知报告方法。

四、实行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制度。过渡管理期间应指导新入所人员熟悉看守所相关规定和在押人员行为规范,告知监室内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并进行反“牢头狱霸”教育。

五、实行在押人员受虐报警制度。在监室内安装报警装置,确保在押人员受虐时能够及时报警,民-警应当及时制止侵害行为。

六、实行在押人员财物管理制度。在押人员消费必须由本人签字,防止财物被他人侵占。

七、实行在押人员体表定期检查制度。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对在押人员体表进行检查,新收押人员入所7日内应当每日进行体表检查。发现身体有伤的,要认真调查受伤原因。

八、实行在押人员出所谈话和跟踪观察回访制度。对交付执行以及释放的在押人员应当例行谈话,并定期到监狱回访,深入了解看守所有无“牢头狱霸”行为。

九、实行惩治“牢头狱霸”制度。发现在押人员有“牢头狱霸”行为的,立即实施严管;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加戴械具或者实施禁闭;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发生“牢头狱霸”打死或者重伤其他在押人员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民-警、看守所领导和公安机关领导责任。

拘留所工作总结个人 拘留所迁建工程施工合同篇六

本学期,我担任实二(1)的班主任。按照学校和少先队总部的工作要求,结合班级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进体验教育,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矩集—学生篇》为管理、教育主线,开展班级各项工作,使班级学生之间团结友爱,每个学生都能做到积极向上,个性充分的发展,班级凝聚力不断增强.

一、组建班级干部组织,真正实行自主管理

号召力的班干组织。开学初,我就在班上进行了一次民主选举,通过竞选演讲、自主投票,学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选出了他们信任的小干部,并且根据这些小干部的特点,给他们明确职责,让他们进行班级自主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这样既减轻了老师的负担,又锻炼了学生的能力,班级秩序井然。

二、常规工作常抓不懈,促进班风学风建设

通过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矩集》,让每个学生明确他们的行为准则,教育他们在学习上做到互帮互助,人人争先;在生活中做到相亲相爱,情如手足;在活动中做到团结一致,发挥集体的力量,为班为校争荣誉。同时,利手班级舆论的力量,对一些行为不合规范的.同学进行教育,让他们明白做人的道理,促使他们在校成为真正的好学生。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全面发展学生素质

了各项班级活动:算24点比赛、查字典比赛、写字比赛、跳绳比赛等,学生在活动中不仅体验到了无穷的乐趣,而且锻炼了能力,更重要的是学生从此爱上了学校生活,班组凝聚力大大增强。

回首本学期工作,有喜有忧,取得了一些成绩,孩子们的茁壮成长令我欣喜,但同时,本人也能清醒地看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有时工作缺乏耐心,有时对学生的错误过于苟责,造成一些负面影响,这些将在今后的工作得以改正,以期来年的工作能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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