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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包干合同(实用5篇)

时间:2023-09-15 12:45:04 作者:XY字客单价包干合同(实用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单价包干合同(五篇)篇一

乙方:,姓名 身份证:

甲方将座落在吴忠市扁担沟乡,烽火敦五队的果园40亩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期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到期。

二、乙方在承包期内,第一年上交承包费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首付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共计 人民币(大写: )。第二、三年度随行就市,由双方自行商议决定……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 月 日(阳历)以前。

三、责任如下:

1、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买卖、转租、转让果园,否则甲方收回果园,乙方无条件执行。乙方如有违约,甲方不退还保证金。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3、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间,水、电费自理与甲方无关。

4、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如若违反或人为损坏果树,甲方警告乙方仍不执行,甲方将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5、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水果销售权。

6、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蹋果园。

7、在承包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人畜死亡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9、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将果园、房屋、果窑工具等物资完好归还,如有损坏乙方应据实赔偿。

10、在承包期内若有修渠、修路费用等细节问题由乙方负责承担。

11、由于乙方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应向甲方赔偿每株损失金1000元。

12、乙方在每年的12月底之前,提前交清第二年的承包费,乙方逾期不交清承包费,甲方有权收回果园。

13、甲方如在合同期内买卖果园,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收回果园,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附表说明。补充规定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单价包干合同(五篇)篇二

过度注重采购单价,容易导致了其它成本的上升,因此在签订采购单价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单价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买受人):【 】 乙方(出卖人):【 】

甲方向乙方采购【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标的物及交付

2、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3)货物运输:乙方负责运输,如需购买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甲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货物单价以本合同第一条第1项表格中的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单价固定不变。每期货物总价款为现场实际所用货物合价,即每期货物总价=单价×货物数量(货物数量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材料进场单载明的数量为准),该价款是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约定义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修费及税费等各项费用。

2、结算条件和付款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要求交付每期货物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才向乙方结算每期价款。

(2)每月【 】日为结算日,乙方持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进场单办理结算事宜,当月货款在结算日后次月【 】日前支付至当期货款的【 】%,当期货款的【 】%留作保修金,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期届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3)乙方未在结算日前提交办理结算的相关资料的,当月货款顺延至下个结算日进行结算,以此类推。

3、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为: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4、发票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因乙方未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在付款日前完成支付的,则该笔款项在乙方提供发票后,于下个付款日前支付。

第三条、验收及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

1、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及时进行验收;

(2)甲方验收通过的,不免除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担保责任,不视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瑕疵认可与接受,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风险和所有权转移

(3)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时起,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保修

1、保修期及范围

货物保修期为【 】年,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算。保修范围包括货物的质量问题、安装调试问题等。

2、保修义务

(2)货物因质量原因需要更换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保修期自更换后的货物经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重新计算。乙方不得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负责更换或其他原因为由拒绝或延迟。如更换时,相同品牌型号的货物已经停产或无货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同等质量、规格及效用的替代货物,并经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对此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供货或货物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重新供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及货物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超过交付期限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逾期违约责任。

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自身项目的实际需要通知乙方供货。甲方不承诺最低采购量,乙方对此知悉且无异议。

4、甲方指定【 】为委托代理人(办公电话:【 】手机:【 】),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向甲方供货,否则视同未供货,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交付货物的,乙方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货物的具体交付日期由甲方另行通知。

2、乙方应在货物交付前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作相应准备工作。

3、乙方应于货物交付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货物的相关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单、说明书、合格证等)。

4、双方对货物的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的,可以将货物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预付。经检测,货物质量合格的,甲方承担检验费用;货物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及违约责任。

5、因乙方原因或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的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指定【 】为委托代理人(办公电话:【 】 手机:【 】),负责与甲方联络。

第七条、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八条、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具备的一切必要手续、资格,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合法有效,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乙方保证其对所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的情况,任何第三人不会就货物向甲方提出权利要求,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货物均为通过正规渠道获得及销售的全新原装正品,货物符合国家以及厂家技术规格要求,享受原厂质保。

第九条、保密条款

(2)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其员工及所有参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人员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或任何参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人员行为不当使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状态受到侵害的,除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外,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违约交付部分货物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且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交付部分货物总价20%的违约金。

3、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乙方按照该批货物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更换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该批货物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合同有效期内全部货物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

7、甲方有权将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无论乙方发生何种违约行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该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甲方主张权益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检验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保全费等。)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本合同双方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部分解除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条约定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除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3、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利的,应当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解除。

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合同存在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内容需要修改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在 山东省东营市 订立本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及合同专用章 日期 签名及合同专用章 日期 (此日期必须与签定合同时间一致)

合同条款及规则

第一条 质量标准:按 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必须填写标准代号,采购杂品时填写:按双方确认样品执行)

4.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5.其他标准

第二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 执行。

(1)交付后 个月保质期;

(2)正常运行 个月;

(3)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4)其他 。

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适合水运和/或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 回收。

第四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乙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负责,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或质量保证书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双方共同确定的计量方法,为 。

2.根据上述方法乙方向甲方实际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合理损耗( %)的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标的物的所有权自 交付 起转移至甲方。

3.乙方迟延交付的,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七条 运输方法、运费及运输保险负担、到达站(港) 。

1.运输方法:按 执行。

(1)铁路运输;

(2)公路运输;

(3)水路运输;

(4)联合运输;

(5)其他 。

2.费用负担:按 执行。

(1)运费及保险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2)运输及保险费用 元,由甲方另行支付。

(3)由乙方代办托运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一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1)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乙方交付后 小时内(验收期),在 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2)甲方自行提货的,在 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或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立即封存产品或提取产品样品,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 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交货期届满之日起满18个月,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章,不再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3.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0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10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 1 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0.05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30 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2.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 日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 日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

4.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甲乙双方须确保在购销、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并承担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乙方销售、运输等过程中,应满足中国石化相关hse内部要求。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按 执行。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违反、终止和无效,双方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由其按当时合法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方属中石化外部单位选2;对方属中石化内部单位选3)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中国石化内部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

第十五条 廉政条款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并履行廉洁从业义务。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保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3.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保证人执____份。

4.其它约定事项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用煤单位: (甲方)

供货单位: (乙方)

一、 物品名称及技术指标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煤炭须符合下表中技术指标的要求:

二、 交货地点、方式

乙方确保将符合技术规范及上表所列技术指标的煤炭按甲乙要求的数量和时间送达指定地点。所需的有关运输、装卸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采购数量及付款办法

本次采购数量 吨(按实际供煤量结算),供煤产地: 吨单价 元/吨,每200吨乙方凭用煤单位开具的《验收合格单》及正规货物销售发票到用煤单位会计工作站领取货款。供货数量不足200吨的,供货同修改书。合同修改书和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九、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固定法定计量单位。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有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履行期

合同签订后,其价格、数量不变,直至履行完合同,若出现质量、数量争议而暂时不能解决时,甲方有权停止验货收货。合同完全履约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单价包干合同(五篇)篇三

案例:某承包商中标承建一厂房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

承发包双方选用了新版示范文本为合同文本。在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金额2320万元。

在专用条款第款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格即为招投标中的中标价格。

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发包人委托有审价资质的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为准)。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根据“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之约定,编制并向审价单位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

但是在审价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就该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产生争议。发包方认为,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故本合同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

承包方认为,双方约定的是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故本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 由于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与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大不一样,后者比前者的结算款要高10%。

因此,对于承包商而言,如果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尚有盈利,否则,必然会亏损;对于发包方而言,如果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可以节约10%的成本。因此,双方对该合同约定的内容究竟为单价包干合同还是总价包干合同争执不下。

于是,双方并审价单位共同至本律师事务所咨询。经笔者为他们详细分析,发包方、审价单位最终同意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

承包商因此而获得承包该工程应得的利润。 实际上,新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款约定的三种合同价款确定方式系《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七条中规定的三种工程价格类型。

即:固定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可调价格。

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

该规定中的工程价格、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均系新概念, 根据《暂行规定》第五条工程价格构成第1款“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之规定,工程价格实际上就是指通常所称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由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开办费、其他费用、税金组成),即工程价格中之“价格”指“造价”,是量和价的结合概念。但是,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及其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是否指“造价”呢? 我们认为,因工程价格与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是同一层次的概念,故这些概念中的“价格”应理解为“造价”。

但是,这个合同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并非指“造价”,只能理解为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否则,该定义条款就犯了“造价”系“造价”之循环定义的错误。

同时,我们不妨将上述“价格”分别替换成“造价”及“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则《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变更为:“工程造价的分类。(一)固定造价。

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二)可调造价。

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三)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造价。

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 显然,《暂行规定》将工程价格分为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三种类型,系采用了不同的分类标准。

固定价格、可调价格仅考虑了价的因素,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却不但考虑了价的因素,而且考虑了量的因素。因固定价格合同仅考虑了价的因素,故承发包双方对工程量的不同约定决定了合同的不同类型,如果双方约定在图纸不变的情况下,工程量不作调整,则合同应为总价包干合同,否则应为单价包干合同。

本案中,承发包双方既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了合同价款确定方式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又约定了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故本案所涉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 通过该案例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新版示范文本中确定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划分标准不一。

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合同仅考虑了价的因素而没有考虑量的因素,如果承发包双方不对量进行约定,则双方因对量没有约定而产生纠纷;如果承发包双方对量进行了约定,双方又会因对固定价格的理解不一而产生纠纷。因此,这系新版示范文本的缺陷之一。

为了纠正这一缺陷,我们建议承发包双方在采用新版示范文本时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删除该通用条款,并对合同价款确定方式进行重新约定,比如首先约定单价是否可以调整、及调整方法,然后再约定图纸不变工程量是否可以调整、及调整方法。

单价包干合同(五篇)篇四

一、乙方自然人承包经营甲方在_________所设立的分公司,在甲方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乙方在经营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

二、乙方在承包经营____________分公司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含分公司申请执照时所需的费用、房租等等),乙方在分公司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用具和所有财产属乙方所有。

三、乙方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四、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经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后为有效,乙方在与甲方的本合同期满前应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财务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必须由甲方认可的并持有上岗证的专职会计担任分公司会计职务,会计受甲方领导,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记实帐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交给甲方财务分析报告壹份。会计在聘用或辞退时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六、乙方所开展的各项业务必须是与甲方相关的业务,其每笔业务都必须与甲方发生往来,不得与甲方有相同业务的单位发生往来合同;分公司成立后,甲方不直接与分公司区域内的客户发生销售关系,而只能帮助分公司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和将客户交由分公司处理。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只有乙方本人签字后方为有效。每份合同都必须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为配合甲方在全国开展业务,可在甲方业务范围内进行联系。如果乙方能在某一区域开展工作,在经甲方同意后可单独授权交乙方经管,甲方只帮助乙努力培育市场。

八、甲方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为乙方做好各项服务指导工作,定期提供给乙方经营策略和分公司发展业务的新思路。

九、甲方为了给乙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甲方指定以下人员为工作联系人。

财务:_________业务:________技术________.乙方在工作需要时与工作联系人联系咨询解决相关问题,如有变动甲方另行通知,以保证乙方的业务顺序开展。甲方只确认由乙方本人签字盖章后所提交的各项业务表单为有效表单。

十、甲方有权不定期的检查乙方的财务帐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的员工谈话了解分公司各项情况。

十一、甲方在乙方的各项业务往来中的有关价格和完成时间均由双方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乙方在对外宣传时应注意甲方公司形象,其组织的大型推广宣传计划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甲方对乙方可行的宣传计划将全力支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在与甲方三合同生效之日起应预缴甲方保证金壹万元正作为为税款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交给甲方);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中止合同时退回。甲、乙双方按事先商定的价格购买上网卡和ip卡等,其它合作项目如有收益由双方商定另行分配。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一条款,都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十六、本合同在招待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另签合同附件。该附件和本合同基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经甲、乙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分公司注册成立后5天内应将分公司的全部资料复件给甲方备案(包印章的样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单价包干合同(五篇)篇五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v^民法通则》和《^v^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产品标的明细见附件(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1.产品技术标准按下列(2)项执行: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地方标准/;

(4)企业标准/。

第三条 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包装标准:适合运输为主。

2.产品包装物供应:由乙方供应。

3.包装物回收:不做回收,甲方自行处理。

4.产品包装费用执行第(1)项:

(2)甲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包装,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其包装费超过原标准的由甲方负担;低于原定标准的,乙方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交货单位、方法、地点、时间

1.产品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项执行:

(1)甲方自提自运;

(2)乙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交货地点: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

(2)甲方变更交货地点应提前_2__天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

1.在乙方未向甲方交付产品前,如遇乙方价格上涨时,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如遇乙方价格下降时,按调整后的新价执行。

2.产品货款结算期限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5%作为预付款;当批到货后,甲方支付乙方当批货款85%;剩余货款作为在交货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出现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合的部分,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并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乙方接到甲方对产品的书面异议通知后,应在3天内向甲方反馈书面复议,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如尚未付款的,甲方有权拒付;如已付款的,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货款。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约定交货时,应按货款总值的 10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同意利用,应重新定价,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包换、包修或退货,并承担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

3.乙方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承担所有费用;对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方提前交货,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多交产品部分,乙方应承担在甲方保管期内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承担二次运输责任和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罚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交货时间相应的往后顺延。

3.甲方需提前提货,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付款时间应相应提前;甲方逾期提货,经甲乙方协商同意,承担在乙方逾期内支付的保管费用。

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方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变更与调整

甲方因改变设计方案和工程特殊要求,需要变更、调整原合同约定的标的或部分标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尚未供货的应予以调整,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对已供货的,应以实际收发货(料)单为依据予以确认。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视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关于第三方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补充协议而形成的对甲方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债权的行为均无效,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效力。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支付损失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乙方所送材料应和甲方选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如果有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退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送材料的材质单和各种证件应齐全有效,并及时报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签订盖章(须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条件:双方货款两清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3.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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