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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央行征信报告内容有哪些(优质5篇)

时间:2023-09-15 10:33:26 作者:HT书生最新央行征信报告内容有哪些(优质5篇)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央行征信报告内容有哪些篇一

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接收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补正。

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金融机构应当对下属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的情况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客户通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者发卡银行报告;客户通过境外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收单行报告;客户不通过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

第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可疑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客户与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进行金融交易,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项的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第一款规定的大额交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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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征信报告内容有哪些篇二

在当下社会,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基层央行电子化建设的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随着金融电子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入,中央银行各级分支行的金融信息化程度得到了很大提高,基本建立了方便、安全、高效的金融电子化服务体系,实现了基层央行业务处理、信息传递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理念深入人心,电子化应用已渗透到人行业务的方方面面,极大地提升了中央银行业务处理效率。然而业务信息化受基层央行自身科技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制约,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显现出很多问题,从不同程度上制约了金融电子化的发展。

目前县级人民银行运行的重要业务系统包括: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国库会计核算系统、国库收支统计系统、同城票据清算系统、货币发行信息管理系统、金融统计系统、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8个。一般业务系统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人事劳资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现金管理系统、财务会计报表系统、账户管理系统。这些业务系统几乎涵盖县级支行90%以上的业务工作量。

基层央行的电子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分为“软件”和“硬件”两个部分。“软件”问题包括:职工学识水平,支行科技管理制度,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激励等。“硬件”问题包括:设备配置和调配问题,维修问题等。

1、职工学识水平。

基层人行人员老化,很多时候都是对科技工作学习不够,基层没有形成良好的计算机学习氛围,造成支行员工对计算机使用和安全知识了解甚少。

2、支行科技管理制度问题。

长期以来,人民银行对信息技术普遍存在着重应用轻管理的现象,对信息管理的安全性认识不足,制定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基层央行由于电子设备不断增多,大部分科室已将电子设备长期摆放办公桌操作,既存在安全隐患,又不利于管理。

3、科技人才问题。

基层央行科技人员匮乏,难以适应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县级人行平均1人,占其人员总数的3%左右,远远低于人总行规定的6%的标准。科技人员都是身兼多职,业务量大,一个人对应中支3个科室甚至更多,科技工作与业务工作不能兼顾。科技人员素质的高低是提高基层科技水平的瓶劲问题,科技人员年龄偏大,知识老化,业务素质差。平均年龄在35岁左右,30岁以下的科技人员寥寥无几,知识结构单一,新知识和新技术掌握不多,科技人员疲于应付各种日常业务工作,无暇顾及较深层次的电子化应用学习。只能适应基层的推广和维护,业务素质跟不上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科技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人民银行系统对支行科技人员的重视程度较低,虽然名称是科技专管员,但实际上是科技兼管员。科技人员每年的工作量要比其他员工多一倍,薪酬却与其他员工没有区别。中支在科技方面的培训少,培训只限于新系统上马和升级的安装培训,没有专门的计算机知识提高培训。支行的电子化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而支行只有一名兼职的科技管理人员,仅靠现有的技术力量已不能适应全行电子化管理的需要,特别是会计、国库等业务处理正越来越多的使用unix操作系统,学习难度较大,维护系统相当困难。支行缺乏有关电子化教育培训的环境和氛围,员工在信息安全知识方面获得的教育与培训机会少,造成支行科技后备人员匮乏。科技人员如果不在,大家都束手无策。

4、硬件配置和管理问题。

支行科技人员没有权力对计算机设备进行调配。某些支行领导忽视业务用机紧张的现状,在调配计算机设备的时候,首先考虑配置给行领导。直接造成一线业务系统的计算机缺乏。设备的购置、折旧、报废、升级、更换等没有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管理,缺乏统一调配。某些支行为了争取上级行在调配计算机设备时的政策倾斜,隐瞒自行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影响了上级行科技部门对辖内计算机设备使用情况的掌握。基层行配备的ups不间断电源达不到要求。随着金融电子化的进程不断深入,计算机设备大量增加。现有的ups不间断电源已经不能满足要求,有的ups设备陈旧、性能差,有的只能稳压、不能稳频;有的抗干扰能力差;有的'ups不能蓄电。此类情况经常影响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甚至影响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维稳。机房等硬件设施不配套。目前支行所使用的机房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所建,机房设施已明显陈旧落后,卫生条件、防静电、防辐射能力不符合要求,缺乏综合布线设计,网络化建设的可扩展空间有限。

1、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强化对科技工作的领导。

科技工作已渗透到人民银行系统各项工作的每个环节,科技服务工作与央行各项业务已密不可分,必须强化对科技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基层央行第一把手为支行金融电子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确保金融电子化建设工程的效用得到最大发挥。由中支科技部门制定详细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执行。监督基层行因地制宜的建立、健全支行电子化管理各项责任制。给支行以适当的压力,迫使支行领导重视计算机安全管理问题重要性和紧迫性。

2、建立良好的计算机学习氛围和科技人员激励机制。

“以科技强行为口号,加强全员电子化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基层行整体科技应用水平。开展不同形式的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信息化业务素质。

一是由上级行组织,对基层人行科技人员进行新的实用信息化应用和安全技术以及相关央行基础业务知识、流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使技术人员既掌握科技管理技能又充分了解业务部门的工作需要,提高解决实际信息化应用和安全管理问题的能力。

二是根据人民银行要建立一支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务实型和开拓型人才队伍的需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员工实际,由基层支行制定可靠的培训计划,引导基层支行全体员工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培训有关计算机信息安全应用和操作基础知识,促使其树立计算机信息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促进业务知识与科技知识相互融合,最终培养出一支既懂业务又精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提高基层支行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和推动基层支行信息化、电子化建设的发展奠定基础。建立健全必要的激励机制,为人才的培养创造有利条件,妥善解决工资福利、职称晋级等实际问题,改变以前单凭工作年限来论资排辈的做法,按业绩、贡献来确定其应具有的职称及生活待遇。

3、合理配置现有的设备资源。

明确基层行科技人员的权力,使科技人员能根据基层行的实际情况,有效调动和利用现有的科技资源,统筹兼顾,合理调配,优先解决业务部门用机紧张的问题。把高配置的机器配用到繁杂的业务一线,以满足运行庞大业务程序及存储数据的需要。在现有的办公环境下,尽量做好计算机设备的保养工作,禁止在计算机设备上堆放报表材料等易燃物品。积极与保卫部门协调,防止计算机设备防盗工作。经常性的检查供电线路和网络线,出现问题要及时更换。

4、强化设备管理,挖掘设备潜力,定期检查电子设备,做好备份,避免重要业务系统出现故障。

基层行必须制定电子设备定期检查制度,避免计算机设备带故障运行。淘汰或闲置不用的计算机设备,经检修无故障的,可作为重要的业务系统用机的备份机,做好系统和重要数据的双重备份,以便应付突发情况。

5、强化安全意识,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机制。

确保业务系统重要数据和电子设备的安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坚持制定制度规范,建立一套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对基层行信息化应用体系所有的环节都能够实施有效的规范和约束。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应用软件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计算机病毒防范、数据与资料的安全管理、运行环境的安全管理、应急计划和保障体系等。严格执行,确保制度逐项落到实处,才能有效保障基层支行信息化安全体系的建立。例如加强互联网非法内联的管理,避免银行绝密数据泄露。严格微机室管理制度,做好电子设备使用登记。重要业务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更换登录密码。科技专管员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登记使用情况或不及时更换密码的人员进行教育,严重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央行征信报告内容有哪些篇三

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人民金融翻阅2006年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旧版《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其中规定,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大额交易。

而在刚刚发布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大额交易报告标准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并将可疑交易报告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对此,有银行相关负责人指出,上报标准的调整说明了金融机构反洗钱任务的迫切性。“从目前的经济形势发展和犯罪分子的操作手法来看,大额交易报告的标准起点降低很有必要。金融机构反洗钱需要执行更严格的条件,以增加甄别的数据量。犯罪分子化整为零的手段比较多。”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在接受人民金融采访时表示,从目前来看,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严格监控是反洗钱工作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也有现实需要。

然而,提高了监管标准,意味着将给金融机构增加许多工作。董希淼建议,“金融机构一方面要严格履行监管要求,进行如实上报;另一方面要采用技术的手段,尽量减少和降低金融机构因此产生的工作量和成本。”

非银支付机构首次被纳入上报责任主体范围

新版《管理办法》新增了“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贷款公司”的适用范围,并表示《管理办法》同样适用于非银行支付机构。

近些年来,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发展和创新便利了非现金交易,居民的现金使用偏好正逐步发生转变,正常的支付需求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可以得到更加快捷、安全的满足,这为强化现金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在此次修订《管理办法》首次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体责任范围。第二十五条中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汇兑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适用本办法。

央行数据显示,第三季度,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440.28亿笔,金额26.3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83%和105.82%。根据易观数据显示,支付宝和财付通(包含微信支付、qq钱包)分别占据移动支付交易份额前两位,两者在三季度的市场规模占比分别为50.42%和38.12%。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责任主体扩容至非银行支付机构很有必要。“就应该将物理网点和网络电子渠道都纳入其中。消费者使用第三方支付的服务已经普遍,这也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与2006年相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作为修订《管理办法》的基础,央行此举大有深意。”董希淼说。

不仅如此,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即以“合理怀疑”为基础开展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央行征信报告内容有哪些篇四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体系的需要,也是实现村民有效行使权利、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为了认真总结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组织领导,近期,xx镇纪委深入各村就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下面就如何促进村民监督委员会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做一些粗浅的调查和探讨。

一、xx镇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概况及特点

xx镇辖xx个行政村、xx个社区居委会、xx个村民小组,总人口xxxxx人,农业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xx%。从运行情况来看,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所有监委会都能按照“监督不指责、支持不拆台、疏通不添乱”的要求,采取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全镇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二是加大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针对村民监督委员会事务多、工作量大、误工补贴少的问题,镇纪委提请镇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每年从镇财政经费中为每个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解决了每年误工补贴xxxx元,极大地支持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同时解决了xx个村、xx个居委会的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并悬挂了牌子,制定了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权力和监督程序,实现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活动有场所、办事有流程、工作有抓手、组织有机构的“四有”目标。

三是强化培训,业务指导到位。为了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正确履职,采取由点到面的方式,利用召开各类工作会之机,对全镇监委会主任进行系统全面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ji中培训,同时由镇纪委组织对各村民监督委员会再次进行培训,加强了对各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针对个别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镇党委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并抽出专人,组织召开了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培训会议,从职责、权限、义务、监督制约、监督内容、工作程序、工作重点等方面对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和监委会成员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了各村对监委会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他们对搞好监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有效提高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进行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取得的成效

自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各村民监督委员会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职责权限,以纳谏制度、村务公开月报告备案制度、“五笔会签”制度为抓手,积极充分发挥职能,强化监督制约,使村民监督委员会真正成为预防村级党员干部腐败的净化剂,宣传政策法规的活电脑,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农村经济的助推器,密切干群关系的润滑剂。主要表现在:

一是维护了群众利益。村民监督委员会作为群众的代表,站在群众的立场上,代表大多数人的心愿,履行监督权力,对坑农害农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要求纠正,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如金塘村某干部以给群众办事为由,向部分农户借款长期不还,后此人又长期离岗,群众要钱找不到人,向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了反映。村监委会经过初步核实后,向镇党委、镇纪委进行了汇报,听取汇报后组织专人会同村监委会找其谈话并责令偿还了群众的债务,挽回了群众损失。

二是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以村民监督委员会为主体,大力推行《纳谏制度》,在全镇xx个村和xx个居委会居住密ji区设立了公示牌和意见箱,通过意见箱纳谏和上门纳谏的形式采纳群众意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使一大批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xx村四组xx余户村民由于农户建房用电不当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村民用电问题得不到解决,通过意见箱反映到村民监督委员会后,经过村民监督委员会积极协调,村两委会向上级争取,很快得到了恢复。

三是促进了村务公开。始终将村务公开作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主要抓手,制定出台了《村务公开季报告制度》,以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和上级规定的村务公开目录为重点,督促村委会提供相关资料,设定公开内容,经村两委会对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审核后及时公开。群众对村级事务,尤其是ji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中的不明白事项,实行 “点题公开”,并向镇纪委上报备案,接受镇纪委的监督检查,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如刘家河村在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中,由于上级资金长期未拨到位,涉及几任村干部,群众却认为工程款被村干部挪用了,意见较大,要求对工程建设帐务进行公开,监委会主任张先洪带领村监委会委员对该村几年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理顺了财务帐目,并向群众进行了逐笔逐项公开,消除了群众疑虑,深受村干部和群众拥护。这种公开方式,不仅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有了抓手,也符合我县目前的村情实际,实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公开目的。

央行征信报告内容有哪些篇五

8月,崇义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紧扣多予、少取、放活的改革方针,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

一、崇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明晰产权,分山到户

一是山林所有权依据林业三定时颁发的山林所有权证(执照)不变,属村归村、属组归组。并按照执照核定的山场位置和四至界址,重新核发林权证书。二是集体山林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通过分户经营、利益共享等多种形式,让每个村民平等享有集体山林的权益。三是在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放活林地、林木的经营权,不搞一刀切,主要采取自留山稳定不变、保持责任山承包关系稳定等七种经营模式对产权进行明晰。四是村级林改方案的制定、山林的流转和利益的分配等都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由代表票决通过,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公平竞争、公正操作。

(二)政策扶持,产业发展

一是紧紧围绕笋竹、南方用材林、油茶三大特色主导产业,从政策措施、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制定了《崇义县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竹产业发展规划》、《崇义县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林农发展产业的政策,设立了林业产业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的资金,其中竹产业发展基金300万元,油茶产业发展基金100万元,奖励扶持毛竹、油茶资源的开发培育。据统计,,县财政兑现林农毛竹、油茶资源开发培育的奖励扶持资金达万元。同时,各乡镇还配套了相应的资金扶持措施,扶持资金达万元。崇义县对林农造林植树种竹的无偿提供苗木,用于造林的苗木扶持资金达117万元。二是以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产业发展。按照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发展,逐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格局。同时放活毛竹采伐、流通环节。近几年来,崇义县的华森、贵竹、盛竹毛竹加工龙头企业,推行龙头企业提供技术、资金、包销产品的形式联合竹农发展毛竹加工,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保护林农利益,现已带动4500余户竹农直接、间接加入毛竹加工,促进了企业和林农利益互惠。据统计,全县已有竹加工企业96家,已形成了竹胶建筑模板、竹制地板、竹制工艺品为主导产品的竹加工产业,为林农增收5000多万元。

(三)配套跟进,确保实效

(四)加强森林培育,促进可持续经营

二、林改主要成效

(一)彻底还权,改革集体统一经营体制,实现林业经营模式的历史性转变

(二)彻底让利,实现了林业经营利益格局的大调整

林改后,林农自主经营山林、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农成了山林的主人,山林成了山区林农兴林致富的舞台,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把山当作田来耕,把林当作菜来种,纷纷在村归还的自留山、责任山上的竹子、树木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多方筹措资金发展林业,大力造林营林。

(三)彻底松绑,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

林农想要的要回了,想得的得到了,山林权属明了,木竹税费减了,林业活了。林地、林木价值明显提升。以杉木、毛竹为例,杉木流转价格由林改前每亩平均600元上升到2600元。毛竹林年租金由林改前15元上升到86元,每亩年增加71元。

(四)彻底转换职能,走出怪圈,实现社会林业社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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