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民法典合同编的若干问题篇一
《民法典》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了。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第九百六十六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合同编的若干问题篇二
据《^v^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元/
建材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批次,数量,价格,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第四条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 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民法典合同编的若干问题篇三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需与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如:《民法典》第791条第2款、《建筑法》第29条第2款、《招标投标法》第48条第3款,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6条。司法实践中亦有据此作出认定的相应判决,例如:最高院(2016)民终267号即依据《建筑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支持了发包人要求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就未能保证安全生产导致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总承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主张。
另,根据《建筑法》第55条、第67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条等相关规定,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因违法分包导致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包括返工费用、拆除重建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
2、行政责任
根据《建筑法》第67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2条等规定,承包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行政处罚种类主要包括:(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的以上1%以下的罚款。(4)停业整顿;(5)降低资质等级;(6)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的规定,施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可能被处以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另外,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15条和第17条,对违法分包施工单位,还可以:(1)采取限制投标、承揽新工程项目,(2)将其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相关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和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
3、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规定,如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法典合同编的若干问题篇四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合同编的若干问题篇五
甲方:
质权人:(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币 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两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 %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币 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适合_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