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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汇报(通用10篇)

时间:2023-09-11 19:34:42 作者:影墨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汇报(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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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汇报实用篇一

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重要党内法规,贯穿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彰显了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制度保障。我们要深入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确保党规党纪落地生根,不断巩固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

理想信念高于天。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必须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讲,全面从严治党,光靠纪律是守不住的,必须立根固本,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的问题。《准则》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并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只有保持理想信念宗旨的坚定清醒,才能立得住脚跟、稳得住心神、受得住考验,练就“金刚不坏之身”。

通过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来坚守理想信念宗旨。只有从思想上理论上真正把信仰搞明白,这种信仰才是坚定的。要加强理论学习,尤其要把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讲话中明确方向、掌握方法,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通过运用正反典型来坚守理想信念宗旨。用《准则》强化自律立德,以先进典型作榜样,向先辈先进看齐;用《条例》强化他律立规,以反面典型作警示,明确不可触碰的“底线”。最近,我们从贵州近年来查处的厅级以下干部案例中选取54个案例,组织编印《镜鉴——贵州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警示录》一书,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通过严格党内生活来坚守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和理想信念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通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理干部。《准则》和《条例》提供了从严从实管党治党的“尺子”。我们将以《准则》和《条例》为准绳,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让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自觉。讲规矩,首先要讲政治规矩;守纪律,首先要守政治纪律。面对考验,要始终相信中央、依靠中央,听从中央指挥、服从中央号令。要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深查细照“七个有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八个决不允许”,推动讲政治、守纪律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让尊崇党章成为习惯。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坚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过程作为贯彻落实党章的过程,全面落实党章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特别是紧扣“六大纪律”严明党纪戒尺,真正把党章权威立起来。让干部约谈成为制度。开展干部约谈,是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重要体现,也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约谈就是机会,严管就是真爱。坚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开展“大约谈、大宣传、大培训”的重要内容,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改过来。今年以来,贵州省委“五人小组”带头约谈省管干部,各级党委“五人小组”和各单位党组(党委)有关领导也开展了约谈,及时教育挽救了一批问题党员干部,形成了有力震慑。让民生监督成为常态。《条例》将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单设一类,为深入推进民生监督工作提供了精准指导。目前,我们已在全省设立1482个民生监督组,实现对所有乡镇、街道、社区的全覆盖。我们将按照《条例》细化监督内容,持续开展民生监督工作,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让巡视监督成为“利剑”。坚持把贯彻《准则》和《条例》与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结合起来,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突出问题导向,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者“收住手”,形成党内监督的强大合力。让严肃问责成为利器。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话说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把贯彻《准则》和《条例》与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结合起来,对贯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不严的严肃追责,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为政之道,行治修制。《准则》是内化于心的道德自律,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是外化于行的刚性约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两者内外兼修,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

我们将立足贵州实际,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与推动管党治党制度创新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完善“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共同发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打造“制度铁笼”方面,重点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减政、减负、减支“三减”,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打造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云“三个平台”,建立健全从严管理干部目标管理、岗位责任、激励保障和惩戒约束“四位一体”机制,做到有权不能任性。在打造“数据铁笼”方面,重点是依托大数据产业优势和云平台系统,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实现权力运行全程电子化、处处留“痕迹”,切实做到“人在干、云在算、天在看”。我省贵阳市正在积极实施“数据铁笼”行动计划,促进干部从“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最新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汇报实用篇二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教师服务学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

最新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汇报实用篇三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国税干部。

最新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汇报实用篇四

今年十月份,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走过94年历史、拥有逾8700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在世情、国情、党情出现巨大变化,面临来自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多重考验下,表达出要高标准“从严治党”的决心——这证实此时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传递出的强烈讯息。

在党的报告中首提“纯洁性建设”,提出从严治党的高标准、高要求,表达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其实质就是党的纪律性建设。这既反映出新形势下,党对自身机体的健康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也反映出中央对党的纪律性建设的高度关注、高度重视,更深刻认识到腐败的顽固性和危险性。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因此,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可以说,防腐拒变必须警钟长鸣绝非大题小做,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将会亡党亡国绝非危言耸听。从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我们能够深切感受到党的纪律性建设对于党、对于国、对于干部、对于人民群众的重大意义。

振聋发聩的反腐声音和反腐警告信号,应该引起党员干部的深刻警醒和反思。党的纪律性建设好坏、从严治党高标准的落实情况如何,直接取决于广大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也直接决定党国的前途和命运。因此,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有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强自身党性修养视为一种责任、视为一种义务。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党的教育、管理、监督之下严守党纪党章。更要在监督不到、管理不到的地方和监督不到、管理不到的时候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当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一种习惯;当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成为一种自然的时候,党的纪律性建设才算取得了根本性胜利。当然,实现这一目标的路还有很长,只有不断完善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只有不断劈荆斩棘,才可能走上这条阳光大道。

党的纪律性建设,事关党的形象,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兴衰成败。因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绝对是从严治党的“保鲜秘诀”,才能保持党的生命和活力。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惩处腐败行为,才能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基本要求得以实现。才可能最终实现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自我提高的自觉,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最新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汇报实用篇五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最新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汇报实用篇六

按照党支部的安排,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牢记入党誓词,对党忠诚。

入党誓词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党员对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和保证。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一事无成。

二、严守党的纪律,拒腐防变。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自己一步步走向罪恶的过程中,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干部的基本原则,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心存侥幸,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加强政治学习,坚定信念。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抓好安全生产,遵守规章,杜绝事故和问题发生,在工作中严格做到“看一条,做一条,签一条”。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亲,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想去工作。

最新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汇报实用篇七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结合社区建设的实际,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扩大党在社区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把广大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建工作目标

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和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社区管理工作任务将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高,目前社区党组织的现状适应不了改革发展的需要。20xx年要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积极要求上进的年轻党员、知识分子党员,改变目前党组织党员中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提高社区党组织的整体素质。

三、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

今年重点健全完善党支部委员分工负责制、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民主集中制度、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党员管理教育制度,发展新党员制度,双拥、敬老、助残、帮困、优抚工作制度。

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贯彻落实,使党建工作,党员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技术素质迈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构建和谐社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积极开展好“结对共建”活动

社区党组织与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党组织“结对共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管理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与结对共建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活动内容将以搞好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为中心,以季节性、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为抓手,以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纽带,以给社区居民群众办好事、办事实为出发点。

五、积极开展好在职党员进社区认岗定责活动

开展区属在职党员进社区认岗定责活动有助于党组织全面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助于树立党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助于整和社区党建资源,提高构建和谐社区的能力,充分发挥区属在职党员文化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社会联系广,人员数量多的优势,可以有力的带动社区居民一同投身于社区建设,更好的完成党在社区的各项工作,推动社区三个文明建设。

六、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实践活动

积极开展以“便民、利民、富民、安民、育民”为主题的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温馨、和谐的政治氛围,使党员在活动中得到锻炼,群众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密切党群关系,增进党群感情。 总之,20xx年x社区党建工作按照街道党委工作部署,结合我社区的工作实际,在党建工作上注重建组织、强队伍、担责任,为广大居民办实事、做服务、作贡献,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最新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汇报实用篇八

最新版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竞赛题题库及答案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测试题及答案大全,欢迎阅读。

1.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

2.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错)

正确答案: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

3.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错)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七条

4.《纪律处分条例》中所指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错)

正确答案: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5.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对)

6.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对)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

8.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对)

第四十条

10.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

13.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对)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条

14.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错)

正确答案: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

15.留党察看处分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错)

正确答案:留党察看处分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

16.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对)

1.( )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b )

a.廉洁自律准则 b.党章 c.纪律处分条例 d.党内监督条例

2.( )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d )

a.廉洁自律准则 b.党章 c.纪律处分条例 d.党的纪律

3.党员受到警告处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a )

a.一年内b.一年半内c.两年内 d.两年半内

4.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b )。

a.最低职务b.最高职务

5.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 )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c )

a.六个月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6.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d )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7.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应当从重或者( c )。

a.警告处分 b.记过处分 c.加重处分 d.从严处分

8.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应当从重或者( d )。

a.警告处分 b.记过处分 c.从严处分 d.加重处分

9.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 a )

a.从重处分 b.警告处分 c.记过处分 d.加重处分

10.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 c )。

a.警告处分 b.记过处分 c.从重处分d.加重处分

11.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 d )处分。

a.严重警告b.撤销党内职务c.留党察看d.开除党籍。

12.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c )。

a.警告处分 b.记过处分 c.党纪处分d.加重处分

13.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 c )处分。

a.留党察看b.撤销党内职务c.开除党籍 d.严重警告

14.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 )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a )

a.国家机关 b.政府部门 c.检查机关 d.管辖纪委

15.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 )处分。( d )

a.留党察看b.严重警告c.撤销党内职务d.开除党籍

16.党员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 )处分。( c )

a.留党察看b.撤销党内职务c.开除党籍 d.严重警告

17.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 b )处分。

a.免于 b.从轻 c.警告 d.行政

18.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 )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a )

a. 一个月 b. 两个月 c.三个月 d. 四个月

19.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d )。

a. 一个月 b. 三个月 c.五个月 d. 六个月

20.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 )处分。( c )

a.留党察看b.撤销党内职务c.开除党籍 d.严重警告

21.对抗组织审查, 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情节严重的,给予( )开除党籍处分。(c )

a.撤销党内职务 b. 留党察看c.开除党籍 d.严重警告

出处:《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

2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b )

出处:《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

23.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 a )。

出处:《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

24.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情节较重的,给予( b )处分。

出处:《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

2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d )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出处:《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

26.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 )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c )

a. 二个月b. 三个月c. 六个月d. 九个月

出处:《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九条

27.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c )

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d.开除党籍

出处:《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

28.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b )

a.警告 b. 撤销党内职务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

29.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 ),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c )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出处:《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

30.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情节严重的,给予 (b ) 。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八条

31.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c )。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条

32.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 ( a )。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条

33.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情节严重的,给予( d )处分。

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d.开除党籍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

3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b)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

3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 d )起实施。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 )、( )重要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abce )

2.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 )原则。(abcde)

3.党组织和党员违反( ),违反( ),违反( ),违反( ),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abcd)

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为(abcde)。

a.警告b.严重警告c.撤销党内职务d.留党察看e.开除党籍。

5.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ac)。

a.改组 b.撤销 c.解散 d.保留

6.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 )( )、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bd )

a.挥霍浪费公共财产 b.贪污贿赂c.私分公物d.失职渎职

7.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 )、( )和( )等党员权利。(abc)

a.表决权b.选举权c.被选举权d.知情权

8.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 )、( )或者( )处分。(acd)

a.留党察看b.严重警告c.撤销党内职务d.开除党籍

9.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 )、( )、( )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bcd)

a.建议 b.判决c.裁定d.决定

10.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 )、( )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bc)

a.警告处分 b.行政处罚c.行政处分d.判决

11.党员违反( ),违反( )或者( )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bcd)

a.廉洁自律准则 b.国家法律法规c.企事业单位d.其他社会组织

12.《纪律处分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 )和(acd)。

13.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 )或者(bc )。

a.全部没收充公 b. 收缴 c.退还 d. 责令退赔

14.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 )、( )和(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bd)

a. 策划者 b. 组织者 c.参与者 d. 骨干分子

15.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 )或者( cd )处分。

a.开除党籍 b.严重警告c.撤销党内职务 d. 留党察看

16.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 )或者(ac )处分。

a.留党察看b.撤销党内职务c.开除党籍 d.严重警告

17.在党内搞( )、( )、( )、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bc )

最新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汇报实用篇九

(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 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三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最新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汇报实用篇十

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践主体。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20xx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笔记,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前不久,中共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面临新的形势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以来从严治党成果的科学转化,更是我们贯彻从严治党战略具体体现和有效抓手,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四个全面”的决心。《准则》旨在立德,强调自律,短短281个字给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一个看似最基本但却特别高的要求。《条例》重在立规,强调他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列负面清单,是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戒尺和利器。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一柔一刚,一正一反,对于强化党章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当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我们更要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做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争做正风肃纪、维护民利的模范,永葆纪检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认真学习,做到思想上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前提就是要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提高思想认识。我们要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辅导和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把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经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将《准则》和《条例》纳入各级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书记讲党课课程,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把《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迅速传达到全体党员,使每一个党员真学实学、学深学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刻领会、自觉遵守,真正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提高尊章守纪意识。我们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做好带头示范,把学习好、理解好《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刻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做到思想自觉,不断提升思想认识,争做学习的表率。

勤于思考,做到政治上自觉。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我们要在思想政治、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准则》和《条例》在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长思常思,静下心来仔细想一想《准则》要求我们怎么办,怎么样才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称职的党员干部,《条例》坚决禁止我们干什么,什么不能干,干了有什么样的责任和后果,切实增强政治上敬畏和捍卫这两部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小处着眼、细处着手。要在熟读熟记的基础上,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准则》明确的“八条规范”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深入查找自身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消炎灭菌,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做到政治上自觉遵守。

知行统一,做到行动上自觉。全体党员干部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努力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党政班子成员和其它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示范带动、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切实强化执纪刚性,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尤其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严查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确保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我们更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把《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重点,使党纪党规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对那些学的不深、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和现象进行及时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

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xx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共产党人的标杆就是《准则》的正面引导。《准则》言简意赅重申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强调“三严三实”中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全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做出明确要求,普通党员主要处理好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四大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做好从政、用权、修身和齐家的学问,突出了习提出的家风要求。

共产党人的底线就是《条例》的反面警示。《条例》紧紧围绕当前党内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对症下药,全面系统具体回答了一名中共党员“哪些千万不能做”和“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的问题。《条例》突出纪严于法的特点,删去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并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视同仁,总结、归纳、整合了违纪党员经常会犯的六大纪律。以道德和整治标准对共产党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应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种专题学习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做到严格对照、大力落实,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党组织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三是强化先锋引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适时开展守纪律、讲党规先进典型的评选,以身边的普通人、普通事来教育身边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纪检干部更应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先正己再正人,努力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总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因此,我们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对《准则》深入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做一名真正做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

最近一段时间,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她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她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她是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的重要基石。通过这一段的学习,我有以下体会,不当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一,当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为实现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第二,通过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就是要并能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她是提高各级领导领导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高校老师,因为你面对的是重塑自我说为当代大学生,他们心存虔诚地来学习,有着纯洁而又单纯的知识渴求,他们举止恭敬于你的修养、学识,所以,面对学生,我认为我们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严三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师风师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勤教为生,廉洁从教,不能以学生送礼不送礼为尺度衡量学生的进退高低,要常修为教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第三,通过学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认为,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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