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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安全生产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一
(1)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有效集成和广泛应用,改造传统产业。
提高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推进项目承接和建设工作,做好项目的先导和引领作用。加速体制机制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渔业产业化发展。
(2)用现代渔业理念,统筹渔业的一二三产业结构、养殖品种结构
统筹镇域经济发展,统筹生态渔业、高效渔业、旅游渔业的关系,促进渔业经济发展方式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由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变。
(3)大力推进“碳汇”渔业,实施环境友好型的渔业产业深度开发;积极配合以“渔文化”为主线的旅游开发。
树立低碳意识,发展低碳渔业、低碳渔区,加强节能减排的推进,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打造特色低碳旅游的名片。
(4)树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是渔业发展生命线的理念。
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打造“平安渔业”。
渔业安全生产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四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环境,全面实现今年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部位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推进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我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于10月底至11月初和12月中旬组织两次检查,组长由县局分管领导和县大队长担任,成员从大队各股、中队抽调。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5日至11月5日)。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5日至12月25日)。由县渔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和渔船检验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总结汇报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上报。
在组织开展全面大检查的基础上,围绕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漳州市《20xx年创新工作和重点项目立项分解》(漳海渔[20xx]41号)要求,推进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渔船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实施大检查,强化督促协调,全力推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
渔船持证和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ais自动识别系统配备情况,cdma手机升级换代情况,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持证情况以及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等。
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检查,执法大队加强敏感水域和事故多发水域的巡查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在渔船船东船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执法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程中,把大检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渔业保险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帮组指导渔船排查整改隐患,促进工作的加强和创新,提升大检查的实效,确保大检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要全力推进大检查工作,对检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督促船东认真落实整改并按照“限期整改、停航整顿”的要求逐船进行梳理。
(二)强化落实整改。对查出渔船有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强化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将渔船列入“黑名单”,需要停航整顿的,坚决责令停航整改。
(三)强化监管执法。要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强化大检查过程的跟踪督促。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专业监督、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渔业安全生产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三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积极完xx县教委安委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小学安全工作计划中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及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
1、 建立交通安全工作小组,健全学校管理工作网络,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
2、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学校文明交通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工作有考核。
3、与本单位所有司机及私车驾驶员签定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安全无事故。
4、建立本单位所有司机及私车驾驶员、车辆安全档案,便于管理。
5、加强对教职工交通安全法宣传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
6、加强对学生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教育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7、认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深入家庭、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8、为本单位司机创造条件,确保其按时参加教委安委会组织的例会学习。
9、提醒广大教职工、司机、学生家长按时检修自己及其子女所用的车辆,确保其状况良好,防患于未然。
10、认真贯彻落实xx县教育系统大型活动审批制度,确保学校组织各种大型活动安全无事故。
11、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硬件建设,以便确保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
12、认真做好教委安委会布置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渔业安全生产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四
在安全教育方面我司一直十分注重,工作中时间以员工的人身安全为第一位。所有员工也因时刻保留安全的思维,所以在以往的工作中危险事物极少发生。现在我司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强化安全意识,有效控制各类伤亡和其它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特制定20xx年安全工作计划。
20xx年年度工作计划中安全的重心:以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为工作核心,从硬件和软件上为员工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1、 20xx年年度安全目标:
1) 重伤、重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种质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 在职员工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3) 人员轻伤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率不超过0.5。
2、 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增大安全投入,保证全年安全资金投入 100%及时落实到位;提高隐患整改率,确保安全隐患100%整改,及时整改率达到95%以上;制定并落实实施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应急预案及消防演习:公司总演习:定于20xx年上半年进行一次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演习,下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部门演习:各部门内部演习不少于2次并记录备案。
4、 消防常规项目检查:
1) 保安负责每周一次的消防设施检查并记录;
2) 电仪负责每月一次发电机及消防水系统检测并记录;
3) 有消防喷淋的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雨淋系统检查并记录;
4) 各部门每天对本辖区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记录。
5、 安全教育:
1) 对新进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坚持安全教育100%考试合格上岗。
2) 每月有计划的进行老员工安全知识再教育,争取全年安全培训不少于20xx人次,劳务队安全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整体)。
3) 对外来施工人员培训做到100%到位,施工队必须具备施工资质、提交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方案)、完善的施工安全组织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后方可施工。
4) 上半年完成对安全培训系统的整理,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培训机制和文件,包括法律法规、集团制度、事故案例、培训测试、培训运作、监督、跟踪检查等。
6、 20xx年工作计划执行原则:由人事行政部配合各部门落实,计划到人,责任到人,切实执行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渔业安全生产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五
一、要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渔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渔业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要求:
(二)按有关规定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配备渔业船舶安全设施和渔业作业防护用品;
(五)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渔业船舶外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一)出航前,对渔业船舶进行安全检查;
(四)遇有大风时,应当及时组织渔业船舶到锚地避风,并组织船员撤离;
(五)督促船员在作业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了解渔船和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应急措施;
(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后依法要求赔偿;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交通、生产安全作业制度和规程,服从管理;
(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四)参加事故抢救和救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渔业船舶应当按规定办理进出港签证。
签证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渔业船舶实施安全检查。
九、县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建立渔业安全生产互助保障制度,鼓励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参加互助保障。
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与从业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水域内渔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分析、评估渔业安全生产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十二、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相应的渔港安全监控设施,并建立健全安全巡航制度、渔业安全管理台帐制度和渔船跟踪管理制度。
十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在有关媒体上公布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十四、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网络体系,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监管。
十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政府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六、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上安全救助信息系统。
十七、所属的渔业通讯岸台实行每日24小时渔业应急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
十八、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发出求救信号,以最迅速的方式将出事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及发生事故的原因,向当地政府、海事管理机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村民委员会和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报告。
十九、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和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抢救、进行事故调查。
二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经调查核实后的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二十一、违反本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十二、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三、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船长和带头船船长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渔业船舶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口签证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船长进行处罚,并可对生产经营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的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渔业是指本水域、滩涂以及国家规定由本局实施渔业监督管理的水域从事养殖、捕捞等活动。
二十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水域内渔业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村民委员会和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公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内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六、要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
二十七、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渔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渔业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十八、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 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渔政站负责。
第四条 渔政站设立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班,负责我县辖区内水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六条 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七条 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严禁夜晚出船作业。
第八条 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九条 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条 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责任人负责制,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十一条 水产局,渔政站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渔政站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和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三条 渔政站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渔民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渔政站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水产局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渔政站要组建安全检查队伍,并且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第十六条 渔政站严格管理渔船牌照,规范渔船“三证”发放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渔业水上安全事故,渔业船舶事故人员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渔业安全生产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六
坚持“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安全工作原则,构建“平安容大、和谐容大”,按照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意见”的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加强教育,增加投入,提高防范水平,努力做实做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力争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生犯罪率为零。
本学期,我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来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校长、安全副校长、教导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按照平安校园考核要求把每条分解落实到专人,做到安全工作条条有人管,事事有人做。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范彩霞
成员:全体行政人员
分工:见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图
2、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努力推行安全工作全员参与模式。
重新制定完善我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我学校实际和安全工作的新形式、新问题、新要求,突出重点,做好学校的食堂、交通、用水、用火、用电、防盗等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应急预案演练、消防演练制度,完善“安全台帐”,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查找和整改力度。同时,积极宣传,使全体教师都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到学校的安全工作中来,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全员参与的安全工作新模式。
3、明确职责,督促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
建立我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仅仅是第一步工作。我校要通过安全工作月检制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例会制度、教师会议、班会等途径努力做好做实学校安全工作,经常性讲、反复性抓,督促各责任人自觉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要强调安全工作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校安全领导小组将与各责任人员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与分工、权利与义务。
4、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必须提高全校教职工、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全面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从而能有效地在万一的情况下从容处置,提高应急、应变能力,把事故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1)在升旗仪式上、班会上要把安全工作列为必讲内容。
(2)组织学生收看《安全教育专题片》。
(3)邀请校外安全辅导员、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作专题报告。
(4)本学期出一期有关安全专题的宣传橱窗专栏。
(5)本学期举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知识竞赛。
(6)本学期举行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演练。
5、确保经费投入,保证人防、物防、技防到位有效。
学校每年从学校的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的安全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学校安全工作中的人防、物防、技防方面的投入,确保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的到位和有效运转。同时要安排专人加强对学校物防、技防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6、努力创新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我校安全工作要紧跟社会形势的发展,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要用发展的眼光开展我校安全工作,积极寻求新的思路和方法将学校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同时提高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水平和努力提高学校安全工作业务水平,确保学校xx年—xx学年第二学期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健全规章制度, 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并经常学习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
3、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类安全设施,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管理。
4、经常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增强安全工作观念。经常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安全教育。
5、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严格食品卫生,经常检查、督促,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学生饮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