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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沥青修路合同 修路合同(大全9篇)

时间:2023-09-11 05:31:45 作者:紫薇儿最新沥青修路合同 修路合同(大全9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沥青修路合同 修路合同篇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建其 ,为了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l、工程名称:

2、工程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通过。

2、工程总价款:按工程施工标准,以万元/公里进行全包干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辅材费、设备费、配件费、人工费、管理费、机械费、运输费、协调费、堆土场费、坍塌土方运费、安全责任及安全措施费、劳动保护费、有关保险费、利润、税金及其它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在内);款约 米,全长约 公里,大约总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

3、工程款支付方式:款项由甲方按合同签订的帐户分次付款,签订合同之日施工队进入场地后3天支付合同15%的款项,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当施工队进场施工后,每完成2公里经甲方验收后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款的80%,所有道路施工验收完毕后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该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交给甲方待验收的时间为: 年 月 日。本工期未包含因天气原因而影响的工期。

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

1、修复并加深、加宽排水沟,更换或增加排水涵管。

2、部分路段需要砌筑挡土墙,防止雨水天道路受到冲毁下陷。

3、路面清理洒水,摊铺碎石嵌缝找平,混合料(碎石、风化岩碎石、就近山体取材铺设20cm经过反复碾压后最终厚度不低于15cm(中间稍高防止路面积水)。

1、乙方负责一切施工的安全措施和设施。

2、乙方若出现安全事故,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若需对道路线路进行变更,必须由甲方出具书面《道路施工变更通知书》,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情况进行监督。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给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4、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按时支付工程价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组织施工队伍,负责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并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2、乙方负责协调一切村民事务。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道路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将受质量保证期的约束。

1、本工程以山东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技术要求和甲方施工方案要求等作为质量评定验收依据。

2、本工程质量要求:验收达到优良。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将按到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按期完成道路工程,每延期一天,将按到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管理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负有全部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变更,但合同变更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欲终止合同时,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签订书面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经甲方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乙方代理人签字后即生效。

2、本合同内容手工填写或手工改写无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账 号:

合同签署时间:

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沥青修路合同 修路合同篇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_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将沥青混凝土施工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昭山示范区昭山大道一标;

2、工程地址: ;

3、工程数量: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内容:昭山大道一期k3+560-k4+960摊铺、碾压、养护、资料等所有沥青成型的费用,包括一层透层和两层粘土的包工包料。(沥青砼的试验费、资料费等由甲方负责)

5、技术指标及施工做法:沥青砼路面结构层及要求按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沥青砼骨料和沥青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承包方式:a、透层和沥青摊铺、二层粘层内所有路面施工,按表面外面积平方结算一次;b、透层和二层粘层材料承包。

第二条、沥青砼路面材料要求:

主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1、上面层采用4cmsma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石子采用南京玄武岩、沥青采用sam改性沥青。

2、中面层采用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3、下面层采用7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原设计水稳与下面层路面之间稀浆封层,已改为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各层沥青混凝土间增加乳化沥青黏层(不及厚度,按图纸施工)。

第三条、合同单价

甲乙双方经协商采用如下单价:

1、主道16cm厚(下、中层设计为重交沥青,上面层设计为sma改性沥青,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其它以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准)。

2、合同单价为元/平方米包干计价,结算按实际表面积计算一次,合同单价指本合同的第一条第四项的工程承包内容的合计单价(指一层透层、两层粘层的包工包料及三层沥青摊铺施工等费用),此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现场施工要求

1、配备两套进口路面施工设备(12米摊铺机一台、9米伸缩摊铺机一台。13吨双钢轮压路机三台、26吨以上的胶轮压路机一台),同步碎石分层车一台,沥青洒布车一台。

2、摊铺压实温度要求:中低层摊铺温度不低于155度,初压温度不低于155度,复压温度不低于125度,终压温度不低于115度;sma面层摊铺温度不低于175度,面层初压温度不低于165度,复压温度不低于140度。

第五条、透层、粘层材料施工要求

1、透层使用sbs改性乳化沥青,浓度达到50%以上的沥青含量、高于千克/平方米的洒布量。

2、两层粘层使用sbs改性乳化沥青,浓度达到50%以上的沥青含量、每层千克/平方米的洒布量。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施工设备进场三天内付5万元,沥青砼施工完成后七天内付至80%,余款在沥青路面施工验收后一月内付清,否则余款按一分月息支付。

(2)施工过程中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作为本项目经办人,全权代表乙方再本项目的一切事务。

(3)所有的款项都直接付到乙方指定账号:

账号名称: ;

开 户 行: ;

账 号: ;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

1、沥青砼材料及路面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业主要求。

2、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业主要求提供优质沥青混凝土,甲方、业主、监理、质监部门有权对质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整改不合格有权终止合同)整改中,发生的费用问题乙方承担。

3、乙方同时向业主和甲方作出以下六项承诺

(1)具有2套自有的摊铺沥青路面的成套施工设备;

(2)具备冬季低温施工的温拌技术的成功经验和成套设备;

(4)我公司料场符合甲方施工现场要求,将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施工。

(5)开工前,将摊铺顺序及数量交项目部。

(6)由于沥青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停工四小时,由甲方按违约处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废料,乙方全额负责。

4、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报告后一个月内组织完工验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组织摊铺,提前三天以上通知。

2、如甲方准备不充分,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窝工,甲方支付设备台班费的30%补偿给乙方;人员和其他费用,乙方自费。

3、甲方通知乙方后不能再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施工,视乙方违约,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1万元/天;合同期内完成,违约金退回。

4、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可将工程余款委托业主支付。

第九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有效工期 天,最终以满足甲方和业主进度计划要求为总原则。

第十条、工程保修事项:

2、保质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小时,保质期内属于乙方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费用有乙方承担。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签字且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本合同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补充协议和施工技术指标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样适用于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依法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沥青修路合同 修路合同篇三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将沥青混凝土施工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昭山示范区昭山大道一标;

2、工程地址: ;

3、工程数量: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内容:昭山大道一期k3+560-k4+960摊铺、碾压、养护、资料等所有沥青成型的费用,包括一层透层和两层粘土的包工包料。(沥青砼的试验费、资料费等由甲方负责)

5、技术指标及施工做法:沥青砼路面结构层及要求按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沥青砼骨料和沥青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承包方式:a、透层和沥青摊铺、二层粘层内所有路面施工,按表面外面积平方结算一次;b、透层和二层粘层材料承包。

第二条、沥青砼路面材料要求:

主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2、中面层采用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3、下面层采用7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

原设计水稳与下面层路面之间稀浆封层,已改为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各层沥青混凝土间增加乳化沥青黏层(不及厚度,按图纸施工)。

第三条、合同单价

甲乙双方经协商采用如下单价:

1、主道16cm厚(下、中层设计为重交沥青,上面层设计为sma改性沥青,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其它以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准)。

2、合同单价为13.8元/平方米包干计价,结算按实际表面积计算一次,合同单价指本合同的第一条第四项的工程承包内容的合计单价(指一层透层、两层粘层的包工包料及三层沥青摊铺施工等费用),此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现场施工要求

1、配备两套进口路面施工设备(12米摊铺机一台、9米伸缩摊铺机一台。13吨双钢轮压路机三台、26吨以上的胶轮压路机一台),同步碎石分层车一台,沥青洒布车一台。

2、摊铺压实温度要求:中低层摊铺温度不低于155度,初压温度不低于155度,复压温度不低于125度,终压温度不低于115度;sma面层摊铺温度不低于175度,面层初压温度不低于165度,复压温度不低于140度。

第五条、透层、粘层材料施工要求

1、透层使用sbs改性乳化沥青,浓度达到50%以上的沥青含量、高于0.7千克/平方米的洒布量。

2、两层粘层使用sbs改性乳化沥青,浓度达到50%以上的沥青含量、每层0.4千克/平方米的洒布量。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施工设备进场三天内付5万元,沥青砼施工完成后七天内付至80%,余款在沥青路面施工验收后一月内付清,否则余款按一分月息支付。

(2)施工过程中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作为本项目经办人,全权代表乙方再本项目的一切事务。

(3)所有的款项都直接付到乙方指定账号:

账号名称: ;

开 户 行: ;

账 号: ;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

1、沥青砼材料及路面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业主要求。

2、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业主要求提供优质沥青混凝土,甲方、业主、监理、质监部门有权对质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整改不合格有权终止合同)整改中,发生的费用问题乙方承担。

3、乙方同时向业主和甲方作出以下六项承诺

(2)具备冬季低温施工的温拌技术的成功经验和成套设备;

(4)我公司料场符合甲方施工现场要求,将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施工。

(5)开工前,将摊铺顺序及数量交项目部。

(6)由于沥青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停工四小时,由甲方按违约处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废料,乙方全额负责。

4、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报告后一个月内组织完工验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组织摊铺,提前三天以上通知。

2、如甲方准备不充分,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窝工,甲方支付设备台班费的30%补偿给乙方;人员和其他费用,乙方自费。

3、甲方通知乙方后不能再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施工,视乙方违约,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1万元/天;合同期内完成,违约金退回。

4、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可将工程余款委托业主支付。

第九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有效工期 天,最终以满足甲方和业主进度计划要求为总原则。

第十条、工程保修事项:

2、保质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小时,保质期内属于乙方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费用有乙方承担。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签字且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本合同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补充协议和施工技术指标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样适用于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依法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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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修路合同 修路合同篇四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委托人 /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 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委托人 /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 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道路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

承包范围:按照北京丰台区建筑市政设计所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

1.2工期:

(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开工日期: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20xx年______月___ _ 日

1.3工程做法:

1.5合同价款: 元(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人民币(大写) ;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后生效。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4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4.5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顺延

6.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工程量大量增加;

6.2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并答复。

6.3非6.1条款所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7.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7.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8.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9.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 为工程预付款;铺装铺油前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甲方付至95%;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款的5%,质保期满后20天内支付。

9.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 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条 竣工验收

10.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肆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0.2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0.3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完毕后,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0.4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任何理由而拒绝交付。

第十一条 保 修

11.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道为 年。

11.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1.3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1.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结算总价款的 5% ,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所截留保修费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1.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1.6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履行地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3.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13.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3.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13.5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四条 安全施工

14.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4.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4.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 3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5)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等)。

15.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15.3因15.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 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沥青修路合同 修路合同篇五

承包方(乙方):

根据路面施工要求,在保证运输安全、及时的前提下,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323省道新牛公路改建工程路面lm2

二、货物的起运点:大浦沥青厂

货物的到达点:323省道新牛公路改建工程路面lm2标施工段

三、运输单价: 壹拾柒元每吨混合料 (17.00元/吨)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行驶安全,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乙方要负责处理、协调,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赔偿。

2、乙方必须负责每台运输车辆具备标准的防雨蓬布,以保证货物质量,对没盖蓬布的车辆,施工人员有权进行制止,甲方有权保留向乙方索要因此行为造成损失的索赔权力。

3、乙方必须保证运输车辆的及时到位,要按照甲方通知的要求组织车辆,因组织车辆不到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给予赔偿,严重的将终止合同。

4、乙方必须保证每台车辆货物能准时到达目的地,如有少到、或者货物缺少,一旦发现乙方要给予原货物二倍的赔偿。

5、乙方车辆必须服从项目部生产人员的指挥,在施工场地要服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双方通力合作做好工作。

6、乙方必须安排专人互责前后台车辆联系。

五、甲方责任

甲方要及时的通知生产情况,以便乙方及时的组织车辆。

六、合同解除

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不完全,甲方随时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

双方如有争议,以协商解决为主,必要时采用其它法定途径。

八、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沥青修路合同 修路合同篇六

需方(全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民法典》、《_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本工程 材料购销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消防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第二条 供应材料的生产厂家、商标:____________。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材料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三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含税单价及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暂估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备注

1、以上单价已包括到甲方交货地点的运杂费、运输损耗费、装卸费、材料检测费、税金。

2、以上单价如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单价需要调改的,乙方需出具调价函给甲方,最终单价以调价函为准。

3、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的数量为准,并且以双方加盖公章的结算单为准。

第四条 材料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有国家或部颁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的按现行国家或部颁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约定。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1约定高于现行国家、部颁质量和技术标准的;2目前为止尚无国家、部颁质量和技术标准的;3按现行行业标准的;4按现行企业标准的,则甲、乙双方必须共同约定材料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并在第2栏中明确。

2、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材料质量和技术标准是: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

3、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标准,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4、其他要求: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应按甲方的供应计划组织发货。甲方须提前一天以传真、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材料的数量、供应时间,以便乙方及时组织发货。

乙方发货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乙方必须确保材料的供应,以满足甲方现场施工的需要。

沥青修路合同 修路合同篇七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花屋组至吴屋路段修筑事宜达成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范围:

1、吴屋组塘岸从东角至西角浇注混泥土墙,底宽0.8米,面宽0.4米,高平路面低0.1米,每5米一个墩柱,1米*1米并一收缩缝,水泥c25标准海螺,沙渣按标准配料,取塘内土填空。

2、土方工程,吴屋组已征山界内的所有立方清理拉至李家垅口填实,王家垅园填土方同样清理拉至李家垅口,全线路面整平压实,并清理边沟。

3、涵管七处29米,其中有筋涵4003米,3002米,务处安装顺畅。

4、吴屋塘东角砌石摆长8米,平均宽40公分,高平路面。

二、工程总造价为陆万叁仟捌佰元整。完工日期为本年农历腊月二十日前(十五个有效工作日)。

三、付款方式:路料到场付工程款的40%,混泥土墙成功付工程款的40%,整个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除留肆仟元作为质保金外付清(质保金为1年)。

四、双方责任,甲方负责施工期间周边矛盾,乙方负责施工安全,如出现工伤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留一份并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签字:

立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沥青修路合同 修路合同篇八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规格、包装方式及产品保质期

详见《物料清单》,当有新增物料时,双方可重新确认新的《物料清单 》。

二、订货方式

1、 甲方向乙方采购上述物品,将《采购订单》表单,传真给乙方。采购订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日期等。乙方接单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由授权人确认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传真或电邮)回复甲方,此单即认可生效,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乙方必须每月将已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原件寄给甲方。

3、 双方联系资料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如有变更,变更方须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 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下,甲方才有支付货款义务。

a:乙方交货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

b:甲方必须受到乙方开具的合法的增值税销售发票。

2、 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并在收到乙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电汇付款。

3、 付款账号已本合同为准。乙方账号若发生变更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需对其指定的收款账户承担法律责任。

四、包装要求

1、 产品内、外包装必须干净完好,无污垢无破损。乙方包装产品所使用的包装材料需符合长途运输要求,并保证不影响产品的质量。外包装上须印上(或贴上)甲方公司要求的运输标志(见附件),乙方须保证当甲方收到的货品时该运输标志仍清晰可辨。

2、 送货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数量(按批号和数量分开填写)。

3、 与甲方合作期间,乙方的产品包装及各相关信息的产品名称需与甲方《物料清单》上的物料名称一致。

五、质量标准

1、 订购货物之前,由乙方提供货物的标准样本给甲方签名确认。甲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样本,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标准样本进行确认。

2、 乙方承诺所提交的货物必须符合上述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标准签样。

六、交货、产品运输

1、 乙方负责派车按《采购订单》要求之日期送货给甲方,并承担运输费用,甲方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名(或盖章)作为认可收货。

2、 甲、乙双方约定产品的交付地点为甲方仓库内(即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七、交付验收及质量问题的处理

1、 乙方每次交货时,甲乙双方须共同在收货时点清数量,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与送货单不一致,则以双方清点确认的数量为准,并由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视作甲方对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及数量的确认。

2、 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实际货物与双方清点确认的数量不一致,则以甲方实际使用确认的数量为准。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补交货物实差数量。

3、 乙方交货时,其实际交货数量与《采购订单》要求的交货数量一致,不允许有误差。

4、 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数量超出本合同所约定的交货数量(或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应免费赠送给甲方或在甲方的督促下报废,并确保产品不会流入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所有经济责任。

5、 货物根据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签名确认的标准样板进行质量验收。

6、 乙方交货经甲方初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全部进行更换或做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所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产生换货或退货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 若甲方在生产使用时或甲方的产品在投入市场后发现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共同确定所交产品的品质问题。经确认乙方交付物品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的品质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交付物品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所造成的损失。

8、 乙方给甲方供应的每批货品都需附上当批货品的生产批号及出厂检验报告。

9、 若乙方须更换《物料清单》货品内产品的工艺指标或标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重新确认产品检验标准及标准签样,送样测试合格后方可交易。

10、 甲方保留修改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项目的权利。如甲方须修改质量标准及检验项目,须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去而、盖章认可后,新的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项目方可生效。

八、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涉及所有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生产流程、工艺技术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甲方产品外观设计等)及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合同条款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非经权利人书面同意,合同双方不得泄露、擅自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人使用或知道。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费用、推广费用、广告费用、商誉损失以及末违约方因此而遭到需向其他人付出的所有赔偿),并向末违约承担侵权责任。

即使本合同失效、终止、变更,上述保密义务不受影响,仍具有法律效力。上述义务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斌在甲、乙双方终止业务或合作项目1年内持续有效,仍具法律效力。当其中一方违反条时,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九、工业产权

1、 所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印刷设计知识产权及印刷版、商标等所有权,无论是否注册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将其用于为甲方所供的货品上,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其交还给甲方。如因使用发生与第三方之间有关工业产权的权利侵害等纠纷时,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 乙方应保证所处售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工业产权。如果甲方在接受乙方所出售的本合同产品后,任何第三人通过司法程序指控甲方所购产品侵犯了知识产权,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名誉损失)。但因甲方提供的情报引起的诉讼除外。

3、 甲方或乙方就与产品或者其制造方法有关的发明等申请工业产权时,应事先将主要是想通报对方,并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该等情况下的权利归属,由甲乙双方在充分考虑贡献程度等因素后协商决定。

十、不可抗力条款

在生产装运过程中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及甲、乙双方均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其他)引起的乙方延期交货,乙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事故发生2个工作日内电告甲方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延期交货4周以上,甲方有权取消该批订单。

十一、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内容外,乙方在甲、乙双方确认交货日期后仍不能交付符合甲方质量和数量要求的货品,则视为逾期交货。

2、 乙方确认《采购订单》后,须严格按照订单的交货日期和数量交付货物。如乙方无法按时、按质、按量交货时,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部,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乙方延迟交货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如乙方未尽到本条实现通知的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逾期交货、怠于通知所造成甲方扩大的经济损失。

3、 乙方逾期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货品总金额的计算。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3个工作日或以上,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采购订单》。

4、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超过15个工作日,应根据迟延货款的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 合同的其他约定与未尽事宜

1、 乙方有义务在甲方研发、生产过程中免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使用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2、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有末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合同的争议与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有出现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 合同期限

本协议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如续约,需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采购协议。

十四、 附件

1.《物料清单》

2.产品检验标准

3.运输标志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保留更新产品基础资料,及技术文件(即本合同附件1及附件2)的权利,当产品基础资料或技术文件出现更新版本的时候,甲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收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必须回签确认,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新版本的产品基础资料或技术文件将取代本合同中相应的产品基础资料或技术文件,成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章):

授权代表(签名):

沥青修路合同 修路合同篇九

乙方(卖方): 

施工方:

一、工程名称: 盛世华城1#、2#楼工程

二、施工地点: 鲁平大道以北、顺城路以西

三、结算单价(运到价、元/m3)

c15:210 c20:220 c25:230 c30:240 c35:250 c40:265 c45:275 c50:290 有抗渗要求的砼每立方增加10元。

四、质量要求:

五、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本工程暂按浇注部位施工图预算量(混凝土结构体积中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同时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损耗也不增加体积)作为结算依据,在标准层施工3层后最终确定结算方式。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注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洽商,乙方计算完工程量后归还。

六、商品砼交付验收方式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20xx年3月20日至该工程砼供应结束为止。首次供货施工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1、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施工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三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施工方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由乙方为施工方免费提供标准养护试块的地点。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施工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施工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施工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施工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乙方应在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施工方浇注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三方义务

1、甲方义务

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协调乙方与施工方的关系。

2、施工方义务

(2)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保证现场场地道路通畅,工地卸料及时。有安全的作业环境,并应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并指挥车辆就位。施工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和自身原因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禁止在施工现场向砼内加水,并承担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后果和费用损失。

3、乙方责任:

(1)每次浇注混凝土时,乙方必须安排一名现场调度,随时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乙方依据施工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进行供货。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2)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承担由于混凝土质量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处理费用和相关费用损失。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5)乙方负责对本公司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使用方现场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由此给使用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

(7)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8)及时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

(9)接到甲方、施工方就混凝土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解决。

(10)每次混凝土浇注前,乙方按要求向使用方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及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支付货款。

(11)每车混凝土均由乙方随车提供《预拌混凝土交货单》,无《预拌混凝土交货单》 的混凝土,施工方有权拒收。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乙方有权暂停混凝土的供应。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施工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混凝土等级达不到质量标准时所产生的后果,由施工方原因造成的由施工方负责;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施工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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