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光伏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光伏安装阴阳合同优质篇一
【摘要】实践中,当事人为达到某些不为人知的目的,经常会就同一事项签订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合同,即阴阳合同。阴阳合同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同时也给法院的审理工作带来困难,其中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已然成为司法实践和学术界争论的焦点,本文试图通过案例来探析阴阳合同的效力。
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严格来说并非法律术语,但却大量出现在实践中。其主要表现为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外(即阳合同),一份对内(即阴合同)。其中阳合同是以规避政策法律等为目的签订的虚假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也并不实际履行;相反,阴合同为实际履行的合同,体现的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阴阳合同的出现,给合同效力的认定造成诸多困难,笔者试图通过案例予以探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上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金融行业实行混业经营制度,一度造成金融秩序混乱、腐败横生,后国家陆续出台政策进行治理整顿。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撤销及转让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所属信托投资公司下设证券营业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6]227号,下称227号通知),禁止银行从事证券业务,并要求银行限时将下属证券营业部转让或撤销。
a银行为继续保留其下设的某一证券营业部盈利,与b公司签订了阴阳两份合同,其中阳合同为一份《转让合同》,约定a银行将证券营业部转让给b信公司;阴合同则为一份《补充协议》,约定证券营业部只是挂靠在b公司名下,实际仍由a银行所有并自主经营管理。随后,双方以《转让合同》为依据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批并办理了工商登记等手续,该证券营业部更名至b公司名下。
后来该营业部被政策性关闭,第三方因与该证券营业部之间的纠纷将a银行诉至法院,上述两份合同的效力认定成为案件的争议焦点。
二、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a银行主张《转让合同》经监管部门批准和备案,并办理了登记,应为有效合同。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政府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提供材料”办理批准、备案、登记,其只是对外形成了具有公示效力的法律事实,而由此形成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有时是不一致的(如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等),但是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则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即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依据)。
a银行主张的《转让合同》是为了规避国家监管而采取的一种欺骗行为,缺少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意思表示真实,属于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实际履行的原则,以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该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
(二)阴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认定
在涉及阴阳合同的纠纷审理过程中,审理和裁判理念一般为:在厘清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前提下,再考虑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合同是否存在效力上的法律否定,如有效力上的法律否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如无效力上的法律否定,便应认定为有效合同,并据以确定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
首先,本案中《补充协议》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亦按照该协议履行,因此,该协议符合《合同法》合同实际履行的原则。
其次,《补充协议》虽然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227号通知,但该通知在规范性文件位阶上属于部门规章,因此不能作为确认合同无效的依据。不过,《补充协议》未经监管部门审批且未予以备案,同时《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本合同与《转让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从该约定看,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时明显存在规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的情形,故《补充协议》应认定无效。
综上,本案中的《转让合同》和《补充协议》均为无效合同,法院认定该证券营业部仍为a银行所有,a银行应对该营业部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实践中,阳合同一般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其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
参考文献:
2023年光伏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光伏安装阴阳合同优质篇二
一、厂房屋顶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位于 的厂房屋顶租赁给乙方用于安装太阳能电站,厂房屋总面积 平方米(厂房屋顶实际面积以丈量为准)。
二、厂房屋顶租期限
1、厂房屋顶租赁期限自 20xx 年 4 月 12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12 日止,租赁期30年。
2、租赁期间,屋顶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所有屋顶,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需要继续承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屋顶发生的所有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厂房使用要求及维护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厂房屋顶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2、租赁期间,乙方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屋顶转租给第三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中途转租、转让,甲方有权利终止本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屋顶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甲方应一次性赔偿乙方20万元。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应一次性赔偿甲方20万元。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相关材料及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能因机构变更、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而无故终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难以履行合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删除。
3、本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由此需要,甲方应当优先与乙方续签合同。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2023年光伏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光伏安装阴阳合同优质篇三
承包方(全称):
一.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承包范围: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教学楼安装工程;
工作内容:图纸范围内的水、电(包括弱电)、消防、喷淋、通风、人防套管预埋、空调雨水管道安装、战时部分预埋、临时水电。
二.结算规则:按《20___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进行结算。
三.承包方式:包工。
四.承包价格:
1.按建筑面积元/m2进行结算;
2.对不能按上述条款结算的,按湖北省20年消耗量定额执行。
五.质量与验收
1.质量标准:“省优”楚天杯。
2.隐蔽工程验收:现场控制,当场验收,并经监理、质检部门验收。
3.其他工程验收:采取中间控制,随工程进度和完工后一次验收相结合的方法。
4.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总价40%元的违约金。
六.施工进度及工期
1.进度计划:按项目部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与其他班组配合施工。
2.工期延误:承包方必须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施工力量,安排好施工进度计划,确保施工进度与其它工程同步进行,不得耽误工期,否则按元/天给予罚款。
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付款方式: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60%付款,剩余竣工验收后付清;
2.价款结算:按第二、四条完工后进行结算;
3.保修押金:按总造价的3%预留。
八.违约、索赔、争议
1.违约:
2.索赔: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时间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争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执由有关部门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九.分包及转包
本工程严禁转包,一经发现,无条件清退出场。
十.保修期限:竣工验收后一年。
十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
发包方负责提供水电至施工现场,保证工期的畅通;
发包方负责指定标高及轴线控制点,进行现场交接;
承包人因质量、工期、安全达不到现场管理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退场,承包人接到通知后3日内退场,按第八条对承包人进行工程结算。
2.承包方
施工时,承包方承包人每天必须有半天时间在现场负责,发现承包人不在施工现场,每次罚款100元,承包人确因有事,必须事先向施工员或项目经理请假。
自觉接受工程发包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监督、检查。工程承包人需配合发包方对工程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进行的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的验收、承包人分项工程的验收等。
十二.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光伏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光伏安装阴阳合同优质篇四
乙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楼
2、承包范围:整个工程的水电安装调试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2、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严格按图纸施工,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的现场管理约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上班。
2、工人在工地不准打骂,如有打架斗殴者甲方有权采取罚款及驱除厂外。
3、乙方施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正确使用安全保护用品,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2、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13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光伏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光伏安装阴阳合同优质篇五
本合同自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变更合同,方为有效。
由于承包方原因清洗进度明显滞后,经发包方要求采取改进措施后仍不能满足发包方工期要求时,承包方同意:发包方可以单方面减少承包方工作内容甚至终止合同,且同意按减少工作内容或终止合同时未完工程量所对应的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工期可能会因发包方的其它清洗进展、设备到货及整体清洗进度安排等原因而发生调整(赶工或延期),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调整,且不因调整工期而增加合同价格和签证费用。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内容,以补充合同为准。
合同双方来往的传真及信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中的联系方式为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没有通知或通知延误,则以原地址和号码为通讯地址和联络号码。任何一方因执行本合同向对方发送的一切通知、函件,按照本合同所列地址邮寄给对方或按本合同所列的传真号码发送给对方,视为有效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