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重大事故心得体会通用篇一
因甲方与乙方发生交通事故,现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发生事故后,甲方已支付丧葬费贰万元,乙方皆已收悉,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2、经协商,现甲方再一次性支付乙方十万元赔偿费及肇事车辆变卖所得价款,乙方自愿放弃包括通过诉讼的方式获得的其他一切赔偿款项。
3、甲方支付上述款项乙方应出具收据。
4、乙方到场签字家属保证有全权代理权。
5、乙方应自签订本和解协议的同时向甲方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谅解书》。同时,乙方保证此谅解书为唯一的谅解书并不再出具与此谅解书内容相违背的其他书面的材料或是言辞。
6、甲方支付上述赔偿费后,甲方车辆所投保的保险由保险公司应赔偿的数额,由双方一起追讨。
7、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上述赔偿费的两倍。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9、如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通过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重大事故心得体会通用篇二
第一档为:发生重大事故: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重大(交通)事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依刑法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证明
单位(印章)
年2月12日
惠州交通事故 工资证明怎么开 工资证明样本 格式
工资证明
兹证明 系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 ),在我单位担任 职务,自 年 月 日起入职我公司,己连续在我单位工作 年。该同志在我单位平均月工资收入为 元,大写 元整。
上述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2
证明
单位(印章)
2015年2月12日
3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8年7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第六条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第三章报警和受理
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九条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常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涉及营运车辆的,通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重大事故心得体会通用篇三
为了保证破坏性地震临震预发布后,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准备工作及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州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中心学校所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工作原则
1.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加强宣传,从细节抓起,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秩序恢复工作。
2.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即按照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体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机时刻,学校领导和教师,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中青年教师一定要发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英勇顽强,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开展救援工作。
(一)乡中心学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根据地震发生的具体情况,由组长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所属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资,所属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乡中心学校是乡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承办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具体工作。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处理地震的后勤保障工作,中心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完全小学教导主任、幼儿园副园长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1.校(园)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导处、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一)正常抗震救灾工作
各校(园)在每年春季开校初制定抗震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督促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2次以上的地震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震应急行动
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震预x期,布置防震工作,全体教职工应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各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及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二)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防震应急状态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灾害暴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重大事故心得体会通用篇四
贵州毕节交通事故哪些官员受到处罚?调查处理结果如何?2015年4月4日发生在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境内的交通事故共造成21人死亡3人受伤。目前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处理,贵州省紧急部署交通安全工作。
记者从毕节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事故发生后,毕节市运管处处长王布丰、织金县副郭太辉、毕节市交通运输公司总经理蒋红全、纳雍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方建、纳雍县交警大队外勤中队队长周光相、织金县道路运输局局长曹伟等已受到停职检查处理。
4月4日晚,一辆营运中巴客运车在毕节市纳雍县开往织金县途中,违规驶入通村便道。在通过限宽水泥墩时,该车左后轮与水泥墩刮擦,因操作处理不当,导致车辆从道路左侧坠入百米余深的河床上,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目前现场处理工作已全部结束,善后工作正有序进行。4月5日,贵州省作出紧急部署,将立即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秩序大整治,规定客运车辆动态监控不在线的一律不能运营,动态监控资质人员履职不到位的一律调离岗位。
记者4月5日从贵州省保监局获悉,贵州纳雍“4·04”交通事故保险总估损金额为1277.6万元。截至5日14时,中国人寿和人民人寿各完成180万元赔款预付,平安产险600万元预付赔款也经总公司批准,预计将尽快到账。
重大事故心得体会通用篇五
基于可能面临多种类型的突发重大事故或灾害,为保证各种类型预案之间的整体协调性和层次,并实现共性与个性、通用性与特殊性的结合,对应急预案合理地划分分层次,是将各种类型应急预案有机组合在一起的有效方法。应急预案可分为3个层次,如图7—4所示。
(一)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相当于总体预案,从总体上阐述预案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等。通过综合预案,可以很清晰地了解应急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及预案的文件体系。更重要的是,综合预案可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底线”,对那些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般的应急指导作用。
(二)专项预案
专项预案是针对某种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紧急情况,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某一自然灾害、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
专项预案是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某种特定危险的特点,对应急的形势、组织机构、应急活动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在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而编制的。它是针对具体装置、场所、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预案下编制的某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等。现场处置方案的特点是针对某一具体场所的该类特殊危险及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作出具体、周密而细致的安排,因而现场处置方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的指导性。
现场处置方案的另一特殊形式为单项预案。单项预案可以是针对一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如经济、文化、体育、民俗、娱乐、集会等活动)或高风险的建设施工或维修活动(如人口高密度区建筑物的定向爆破、生命线施工维护等活动)而制定的临时性应急行动方案。随着这些活动的结束,预案的有效性也随之终结。单项预案主要是针对临时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预先对相关应急机构的职责、任务和预防性措施作出的安排。
重大事故心得体会通用篇六
甲方(单位):
乙方(雇员): 身份证号: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已由甲方全部付清。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保险赔偿款打入乙方(冉洪友)账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保险公司无关。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伤害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均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所有约定项目与内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手印)签字:
重大事故心得体会通用篇七
1.1本预案所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人数或损失符合2.3.1分级标准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
2.1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2.2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82381470、82380454)。指挥部值班室设在调度值班室(电话:82380480)。
3.1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并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3.2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安技部报告事故情况。
4.1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安全监察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封闭和救援的准备。
4.1.2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组成现场指挥部,协同港公安局做好事故的指挥与救助,并协调相关的专业处置组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非生产区域的重大交通事故不设立现场指挥部,由港公安局和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组织现场指挥、救援。
4.1.3公司抢险救助队接到命令后,当班的队员应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地点,配合执法、救助人员做好抢险救助和现场维护工作。
4.1.4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个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现场救援。
4.2.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按就近的原则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急救。
4.2.2现场安质人员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3安全监察部在配合交警大队快速全力抢救伤员的同时,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便于交警大队进行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并要配合交警大队做好事故发生区域的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4.2.4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配合港公安局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
4.2.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b、后勤服务部要做好抢险救助的后勤保障工作。
c、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随时待命,公司的所有设备、车辆和人员应无条件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d、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装卸生产,保证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调用到位,并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要。
e、如事故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安全监察部应紧急调用消防车现场待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救援。
4.2.6安全监察部应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与交警、医疗急救、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组成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2.7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救援的实施效果和事故发展的态势,及时调整救援方案。
4.2.8在实施现场救援时,安全监察部要配合交警大队确保事故路段畅通;如事故路段无法安全通行,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指挥来往车辆绕道行驶。
4.3善后处理。
4.3.1安全监察部在交警大队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后,应及时配合交警大队将事故车辆拖离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4.3.2事故的调查、处理由港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国家的法定程序进行。4.3.3需要时,公司和集团有关部门和人员可参与事故的善后处理等事宜。
重大事故心得体会通用篇八
丙方(车辆挂靠单位名称):
一、乙方和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财产损失项目共计万元(小写:元)整。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乙方提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乙方、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丙三方均同意互相配合就本事故的赔偿事宜通过非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若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赔偿数额与本协议不一致,三方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履行。相关诉讼费、律师费及办案费用由乙丙两方承担。
四、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元,剩余款项元,乙方应于法院出具判决书之日全部付清。
五、丙方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上述赔偿款项,则由丙方代为支付。丙方代乙方支付赔偿款项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路甲友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并保证在必要时配合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七、甲方保证不再要求乙方、丙方或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本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乙方和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乙方和丙方所有。
八、甲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就此事故再向乙方、丙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甲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返还于乙方,若造成乙方或丙方其他损失,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十、此事故双方一次性了结,别无其他任何纠葛。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各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重大事故心得体会通用篇九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____驾驶赣ay____号大众桑塔纳牌轿车行驶至____路段(可详细说明)与受害人乙方____发生碰撞,至受害人____________(医疗机构诊断结果)。本起交通事故经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车辆方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赣ay____车载交通部门登记的实际车主为青岛联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该车在____保险公司____支公司投保了____________(保险种类)。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各持一份,如各文本发生冲突,以甲方未经修改、涂改的文本为准。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交警部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重大事故心得体会通用篇十
1.1本预案所指的人员伤亡事故,是指在港区范围内从事港口装卸、生产和工作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人数符合2.3.1分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
1.2因火灾、交通、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等造成的人员伤亡,按相应事故的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2.1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员伤亡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2.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82381470,82380454,82380924)。安全监察部办公室及现场安全班需准备适量的止血、包扎绑带等人员伤害救护应急材料。
3.1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3.2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及时向集团安技部汇报事故的简要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4.1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安全监察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救援的准备,同时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正式启动本预案,并通知相关的专业处置组赶赴现场。
4.1.2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成现场指挥部,并责成相关的专业处置组组织应急救助队实施救援处置。
4.1.3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现场救援
4.2.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生产作业,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4.2.2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通知安全监察部,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还要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及时拨打120或82380120急救电话,或直接送至149医院急救。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安全监察部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事故现场草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3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由安全监察部正式实施。
4.2.3.1安全监察部安排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警戒和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4.2.3.2安全监察部安排海港医院或其它救护车辆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的医疗救治工作。
4.2.3.3安全监察部可随时调用专业机械和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4.2.3.4生产调度部通知相关单位随时待命,保证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调用到位,并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4.2.5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装卸生产,满足现场救援的需要。
4.2.6如事故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安全监察部应紧急调用公司应急备用消防车赴现场,并视情况拨打82380119报警电话,调用消防车现场待命,以备必要时实施现场救援,同时提前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
4.2.7人员伤亡具体应急救援措施
4.2.7.1一旦发现有人伤亡,在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的同时,迅速排除致命和致伤因素:如搬开压在身上的重物,如果是触电意外,应立即切断电源;清除伤病员口鼻内的泥砂、呕吐物、血块或其他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等。
4.2.7.2检查伤员的生命体征:检查伤病员呼吸、心跳、脉搏情况。如有呼吸心跳停止,应就地立刻进行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
4.2.7.3止血:有创伤出血者,应迅速包扎止血,材料就地取材,可用加压包扎、上止血带或指压止血等。同时尽快送往医院。
4.2.7.4观察受伤人员摔伤及骨折部位,看其是否昏迷。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而造成二次伤害。
4.2.7.5如果为大面积受灾,立即组织公司抢险救援队奔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简单救护,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处理。车辆一到立即就近送往医院。4.2.8现场救援完毕后,除担任警戒和事故调查的人员外,其他参与抢险救援的机械设备和人员需立即撤离事故现场。
4.3善后处理
4.3.1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
4.3.2安全监察部应及时将事故涉及到的所有人员集中到相应地点,便于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3.3根据指挥部安排,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等事宜。
4.3.4经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撤除现场警戒,并恢复事故现场的生产和作业。
4.3.5对事故的处理按照《东泰公司安全质量工作奖惩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