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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计划(实用5篇)

时间:2023-09-06 00:01:49 作者:梦幻泡村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计划(实用5篇)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村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计划篇一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经验(2)

四、抓载体,满足避孕需求

我们以社区为载体,把社区作为育龄群众服务的窗口,突出抓好了四个方面的建设。一是强化阵地建设。过去,我们成立社区后,因资金、人员等各方面原因,社区一直以原有的居委会形式存在。今年,各办事处大动手术,把社区的办公用房都进行了重新翻扩建,花费资金上万元,社区办公房面积均达到80平方米以上,而且社区设有单独的计生办。二是完善各项制度,保证改革畅通。为使这项工作有章可循,更有规范性,我们制定并完善了避孕药具各项制度。如定期走访制度、定期发放制度、定期反馈制度、药具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使我们按章行事,对育龄妇女的需求及发放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有了及时、全面的了解。同时按照调查情况,及时准确制定药具需求计划。三是狠抓药具管理员队伍建设,为了将重心下移,我们统一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实行药具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保证了药具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对药管员登记造册,及时掌握药管人员变动情况和领药人群,消除空白点。四是多种渠道,满足避孕需求。对流动人口按照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要求,对流动人口育龄人员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区各乡镇、办事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设立了外来流动人员药具发放点,为社区内的外来流动人口领取避孕药具提供了方便。今年的=月份我们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开展了中老年人生殖健康知识讲座,为中老年人选择适合她们年龄阶段生理特点的避孕方法。我们还结合“男性生殖健康”活动,组织男性进行生殖健康体检,为男性提供避孕药具,深受男性育龄群众的欢迎。

五、抓服务,不断拓宽新领域

首先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避孕药具宣传活动。区药具管理站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向全区发放了由市药具站统一印制的“致已婚育龄妇女的一封信”和“药具免费发放卡”,做到了每名育龄群众都能看到这封信,都能领到这张卡,深受百姓的赞扬,说我们工作实,工作细,是把党的温暖送到了千家万户。我区还自行组织编印了5万份“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知识介绍”下发育龄群众手中,使群众充分掌握常用药具知识,了解在哪里可获得避孕药具;开通了区计划生育药具咨询热线,及时解答广大群众在生活中碰到的各种避孕节育问题,热线开通的第一天,我们就收到了==多个咨询电话,群众反映很强烈。我们又利用社区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宣传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质服务,在中央大街文化广场,组织了计划生育专场演出。其次是努力普及避孕节育药具知识,搞好服务。与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联合举办“紧急避孕培训班”,全区各计生指导站工作人员接受了开展紧急避孕的正规培训。在抓好主渠道发放工作的同时,拓宽服务领域,走出了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新路。国家在大学期间允许结婚的政策出台后,我们在商业大学开展了“正确对待婚姻观,科学把握生育关”的大讨论,许多大学生都认为时代在进步,观念在更新,在大学校园里打开避孕药具发放渠道势在必行,为我们今后的工作铺好了路。我们还在职业高中进行了“青春期生殖健康大讨论”,高中生以“自尊自爱、珍视生命”为主题,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活动。我们还结合“世界艾滋病宣传日”,把提高避孕套的易得性作为实事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制订了一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为避孕药具的使用和推广,提供了舆论上、组织上、物质上的保证,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保健需求。

六、抓发展,努力提高药具管理水平

未来几年,是我国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我们要认真贯彻今年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所确立的“一二三四”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使药具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村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计划篇二

为认真落实市、区药具管理工作例会精神,提升日常管理工作水平,××乡镇对辖区内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药具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药具工作情况:

目前,××乡镇现管理的育龄妇女总人数为×人(其中流动人口×人);已婚育龄妇女人数有×人;截至目前使用药具的.人数有×人,占综合节育措施比例为×%,其中长期使用药具人数为×人;避孕药具应用率达100%;避孕药具有效率达100%;随访率达100%;知情满意率达100%。

根据我辖区的实际情况,建立避孕药具发放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机制。对常住人口避孕药具的发放采取了定人定量逐月发放,并做好及时随访;对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的发放采取跟踪发放,实现和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考核、同服务。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药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药管人员业务培训制度,于每周二召开工作例会,有专门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会上,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安排下一步工作,并培训专业业务知识,培训内容涉及园区药具保管帐、明细帐、分户帐及各种规范表格的记录,各村村级药具购调存登记本、药具随访本、发放卡及药具使用人员明细表的登记等。

20xx年以来,计生办从区计生局药具科调入避孕套×只,加上上年库存×只,发往各村×只,现库存×只。平时认真对药具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做到帐物相符,帐实相符。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评估,计生办药具工作管理有序进行,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个别村村级药具材料未按年度归档;个别村药管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练,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村随访工作反馈不及时,在常期的随访工作中搜集的情况,有时不能及时反馈到计生办。

三、整改措施

1、健全药具发放渠道,按各村居用药计划及时将药具发放到位。

2、加大药具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药具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3、继续完善各种纪录本、账本的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帐数准确。

4、理顺随访服务反馈渠道,制定科学合理的药具计划。

总之,经过此次自查,计生办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今后在药具管理工作中,我们要牢固树立改革创新观念,加强宣传,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药具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需求,推动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深入发展。

××计生办

×年×月×日

村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计划篇三

一、药具发放必须专人管理,计划发放,批号跟踪,保证供应,方便群众,减少浪费,精心指导,提高避孕效果。

二、药具出入库时,保管员坚持核对品种、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包装是否相符。药具出库按照 “先批号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办理出库。

三、对入库、在库90天以上,距上次检查超过60天出库的计划生育药具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四、定期清仓查库,做到账、卡、物相符,凡是破损、潮湿、变质、失效的计划生育药具,严格按照计划生育药具报废管理有关规定程序处理。

第五条 实行计划免费发放服务。以现居住地为主,以女方为主,依据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自上而下逐级调拨发放,市级药具站每季度向县级药具站发放1次;县级药具站每月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发放1次;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向村(居)委会发放1次;村(居)委会每月定人、定时、定量向药具使用对象(包括流动人口)进行发放服务。

第六条 定期进行随访服务。村(居)委会应对药具使用对象每月随访1次,及时登记随访记录,乡镇药管员每季度对部分使用者进行抽查。第七条 提高药具随访服务质量:了解药具使用对象的需求,掌握药具使用对象上次使用药具避孕后的效果、适应性,核对剩余药具数量及质量;向药具使用对象宣传国家及本省的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免费发放药具政策;向药具使用对象讲解避孕药具的品名、性能、保管方法、使用方法、可能会出现的副反应及基本处理方法,依据个人的差异指导药具使用对象选择最适合的避孕药具。

村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计划篇四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保障公民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包括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第四条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

第五条 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

第六条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拟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二)拟订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

(三)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预算和决算;

(四)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和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方针政策;

(二)统计、编制、报送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三)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调拨计划和承担仓储与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四)指导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 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任务:

(一)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发放计划;

(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作;

(三)为育龄夫妻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和随访服务。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依照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的收购、仓储和调拨。

第十四条 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格,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了解国家和地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计划生育药具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 根据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同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章 计划与采购

第十六条 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原则是品种齐全、结构合理,库存适量、杜绝浪费,保障供应、满足需求。

第十七条 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要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内,按照育龄人群(含流动人口)实际需要、人均使用量、现有库存量和上一需求计划执行情况编制。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并公布。

第十八条 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每年编制一次,乡级为起报单位。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编制的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需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至药具发展中心;药具发展中心进行审核、汇总后,编制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购计划方案,经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后,逐级下达。

第十九条 计划生育药具按照安全有效、质量优良、经济便捷、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的入库、库存、出库、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监控。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统计报表报告制度。报表必须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药具专项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管理。

药具专项经费必须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部门预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 药具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标准,要严格执行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经费由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统一结算,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统一支付。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编制预算,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设置计划生育药具总账和明细账,对计划生育药具实行计价调拨,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 药具发展中心负责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要配备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做好本级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管理,并对下级的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在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仓储、调拨、发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反馈计划生育药具质量和企业售后服务的信息。

第三十条 报废过期、变质、失效的计划生育药具,要严格依照计划生育药具报损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程序报批和处理。

第六章 发放与服务

第三十一条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进行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服务,农村要以现有服务网络为发放主体,城市要依托社区、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确保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的准确有效和及时到位,以满足广大育龄夫妻避孕节育的需求。

第三十二条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广泛宣传国家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的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指导育龄夫妻安全使用计划生育药具,定期做好随访服务。

第三十四条 建立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和育龄夫妻需求信息的数据库,以信息引导服务,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 禁止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订购计划和药具专项经费分配与使用的监督和通报制度。

第三十七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对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工作进行监督,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对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情况的检查。

第三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

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生效后,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计划生育药具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三十九条 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检查药具专项经费使用和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发放情况。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应书面报告国家人口计生委。

第四十条 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针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计划生育药具采购、管理和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纪案件。

第四十一条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经费管理、购调存管理、质量控制、供应发放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

第四十二条 建立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发现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严重不良反应的,应当同时逐级上报至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原则,将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

第八章 罚 则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药具专项经费的;

(二)收受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或者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商回扣、贿赂的;

(三)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入市场销售的;

(四)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计划生育药具变质、损毁、过期、积压、浪费的;

(五)虚报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和统计报表,套取计划生育药具和经费的;

(六)为计划生育药具生产企业或者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商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的;

(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中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级在内;“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乡级”包括乡(镇)和街道办事处。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人口计生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村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计划篇五

2018年上半年,滁州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在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指导和市人口计生委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安徽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重点检查评估县乡两级药具管理工作,坚持免费避孕药具发放主渠道,开展计划生育药具优质服务,致力于建立“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全覆盖”的药具发放网络,为我市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了有力的药具物质保障。

一、2018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年度工作目标,我站积极认真抓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完成省上半年药具调拨和发放计划。以免费避孕药具发放为主渠道,合理编制药具计划,按照渠道畅通、保障供应、减少浪费、满足需求、方便群众、提高效益的原则,圆满完成了2018年药具订购计划和省追加我市免调计划的调拨和发放任务,保证了我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

(二)认真贯彻执行《办法》和《细则》,推动和规范了全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在去年重点检查评估县乡药具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全市把县乡两级贯彻执行《办法》和《细则》作为重点,进行检查评估。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标准、。

(三)落实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四级”联网工作。按照全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市于3月份对各地药具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管理人员对平台使用的能力,更加准确上报药具管理的各种信息。最大程度上发挥平台在药具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四月份,我市在天长市举办了各县、市、区服务站财务人员学习班。统一规范了药具财务管理。将免费药具纳入本级财务总账核算,纠正了过去各计各帐,操作不规范,另计一本帐的局面。从而更加规范了财务账目,便于操作和检查。

(五)完成了“三基”岗位练兵和知识竞赛活动。为配合国家和省“三基”竞赛活动,我市人口计生委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委员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部署。分管领导将活动纳入阶段性主要工作,临阵指挥,负总责。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药具系统形成了浓厚的竞赛氛围。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制定了详实而有效的《实施方案》,按指定的计划和步骤扎实推进。我市于7月15日开展了竞赛活动。从竞赛的结果来看,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南谯区将代表我市参加省级竞赛。

(六)认真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整治行动。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召开的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及省人口计生委有关文件精神,市人口计生委联合市计划生育综治部门积极参加,通过对计划生育药械市场整治,国家药具免费发放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免费药具发放主渠道更加畅通,发放网点更加健全,免费药具发放覆盖面更加扩大。

(七)加大对日常工作的督查。根据安排,每月要深入基层,对药具的发放、保管、随访等工作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纳入年终成绩考评。

二、下半年的工作

(一)要认真做好计划工作。做好2018年药具调拨计划年报汇总,合理编制2011年药具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努力确保完成药具调拨、发放任务。

(二)坚持免费药具发放主渠道,继续贯彻落实《办法》、《细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全覆盖”的药具发放网络,把重点放在县乡,继续在全市开展检查县乡两级执行《细则》专项检查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具管理工作。

(三)开展计划生育药具优质服务。一是进行宫内节育器到期摸底工作;二是首次口服避孕药物筛选工作;三是计划生育药具严重不良反应。

(四)对免费发放点统一规范。统一展示药具品种;统一展示柜的样式;统一各种标识牌。

(五)迎接省年终考评。统一思想认识,对全年药具工作进行真实评估,找准问题,找出差距。有针对性的进行自查自纠。

三、存在的问题

1、全市药具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我市各地药具管理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有个别地方药具管理工作滞后,工作机制、体制不健全,导致发放渠道不畅通。

2、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对宣传工作认识不够,育龄群众对药具发放政策和知识缺乏了解。

3、计划编制不合理。各地对上报数据缺乏细致、认真、客观分析,存在诸多不合理,如库存量、需求数等。

四、下半年采取的措施

1、加大对药具工作的督查力度,力求各地均衡发展。

2、着力在药具工作机制和体制上下功夫,形成一系列完整的工作体系。

3、努力提高群众对药具发放政策的知晓率,政策宣传到位。

4、务实分析各地上报调、拨、存数据,将分析结果纳入年度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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