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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通用5篇)

时间:2023-09-05 22:02:10 作者:飞雪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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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篇一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构建反腐倡廉体系中的作用,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按照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八项规定”要求,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在监督、考核、管理和任用领导干部,促进其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要求,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以及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情况。当前特别要关注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中廉洁从政的情况。

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积极稳妥地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方式为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如果离任审计数量较多,则不安排任中审计,如果离任审计数量较少,则按照组织部要求,有计划地安排部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

审计内容:一是以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为主要途径,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二是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贯彻落实苏区振兴发展有关政策是否坚决、有力;三是部门、单位内部是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四是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各项财政性资金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支出结构是否合理、专项资金是否合法合规并有效利用。五是“三公”经费的支出是否得到有效地控制等。揭示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不合法、资金使用效益差、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着重从制度层面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推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认真做好审前的调查工作。了解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有关的情况,听取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收集相关资料。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在审计调查的基础上,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要求、审计组织、审计方式、延伸审计单位、其他审计事项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三)组成精干的审计组。挑选业务精通、有责任心、事业感,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的审计人员任审计组长,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

(四)认真履行审计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审计进点前的公示,变闭门审计为开门审计,实行“一谈二会三制”:即背靠背,个别谈话、进点时召开座谈会和要情分析会、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认真负责地出具审计结果报告。

(五)提高审计评价质量。审计评价应坚持明确具体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领导干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和执行情况、经济事务管理情况、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为重点,严格区分现任和历史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观责任、工作失误与渎职及贪赃枉法的界限,客观、真实、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六)充分发挥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充分利用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部门信息资源,经常向联席会议汇报情况,征求意见,取得相关部门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及时通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和解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进行和妥善处理各种问题打好基础。

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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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xx公司审计工作办法》,结合公司干部管理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部及公司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主要包括各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包括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即:法定代表人和分支机构的行政负责人。对于董事长和总经理实行分设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和总经理。上级单位可以根据干部管理需要,开展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其任职单位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六条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指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指根据领导干部管理需要和内部控制需求,对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含届满连任)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知悉的企业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审计组织

第八条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企业产权关系,依据“统一要求、分级负责”和“谁任命、谁审计”的基本原则分级组织实施。

第九条公司总部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实施对公司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指导监督公司各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统一要求,制定本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指导监督所属各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总部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主要采取以下三种形式:

(一)由公司审计部门直接进行审计。

(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门或各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联合审计或交叉审计。

(三)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审计机构人员配合完成部分审计任务。

第十二条经济责任审计坚持“离任必审”原则,即:任期满一年以上的,必须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期不满一年的,根据情况由审计部门会同人事、纪检、财务等部门共同提出是否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报本单位领导审批。对于任职期间五年以上未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安排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坚持重要性原则。被审计单位本部及重要的所属单位应当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范围内。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资产量一般不低于被审计单位资产总额的70%,户数一般不低于被审计单位总户数的50%。考虑审计风险,下列单位应当重点检查:

(一)资产或者效益占有重要位臵的单位。

(二)由被审计领导干部兼职的单位。

(三)任期内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产权变动的单位。

(四)任期内关停并转或者出现经营亏损、资不抵债、债务危机等财务状况异常的单位。

(五)任期内未接受审计或者财务负责人更换频繁的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存在严重问题的,经批准后,可以进一步开展延伸审计。

第十四条经济责任审计中,可以参考利用近期内部与外部审计成果,提高审计效率,尽量避免重复审计。利用其他审计成果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在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时,应当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环境及内部审计制度的有效性进行适当评估,以合理确信内部审计结论的可靠性。

(二)在利用外部中介机构审计成果时,应当采用一定的审计程序进行适当的审计评估,以合理确信所引用的审计结论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三)在利用国家审计成果时,可以在给予必要审计关注的基础上加以利用。

(四)在审计资产状况时,可以借鉴相关年度的清产核资专项成果。当审计结果与清产核资专项成果不一致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追加适当的审计程序。

(五)在利用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成果时,对于已经办结的案件,可以在给予必要审计关注的基础上直接利用;对于正在办理的案件,应当注意与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

第十五条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第十六条每年年末,有关管理部门应根据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向审计部门提出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并共同协商拟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由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年中,根据领导干部调整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时效性。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审计部门应当就审计结果与干部管理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审计意见执行情况,可以采取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十八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xx公司审计成果运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并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给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应做好后续审计工作,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

第十九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和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第三章审计内容

第二十条经济责任审计遵照国家相关制度规定,重点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经营发展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等。主要内容包括:

(一)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

(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三)资产质量的变动情况。

(四)制定和执行重大经营决策情况。

(五)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六)经营绩效变动及企业发展能力。

(七)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八)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财务收支合规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审计,重点审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和公司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是否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是否完整,相关业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取得的经济成果(含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是否真实。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和核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收入及成本费用等问题。

(二)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和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有无随意改变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以及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问题。

(三)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

(四)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方法、内容和编报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存在故意编造虚假财务报表等问题。

(五)采用的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是否正确,有无随意变更或者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故意编造虚假利润等问题。

(六)会计核算中,从相关业务部门取得的重要经营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有无通过在业务前端调节相关数据造成利润不实等问题。

第二十二条资产质量变动情况的审计,重点检查资产质量是否得到改善,是否存在严重损失、重大潜亏或资产流失等问题,国有资本是否安全、完整。主要内容包括:

(一)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性及变化情况,以及对所在单位未来发展的影响。

(二)资产运营效率及变化情况,以及对所在单位未来发展的影响。

(三)不良资产的变化情况,以及对所在单位未来发展的影响。

(四)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及在所处行业中水平变化的对比分析等。

第二十三条重大经营决策情况的审计,重点检查公司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中与经济活动有关的决策事项。包含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执行公司党组重大经营决策部署情况,以及所在单位内部重大经营决策情况。

第二十四条执行公司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审计的重点包括:

(一)是否将重大事项及时、准确传达到了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单位、部门以及相关人员。

(二)对于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安排,是否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行。

(三)执行的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第二十五条内部重大经营决策审计的重点包括:

(一)是否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制定的基本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未经决策机构集体讨论、由领导干部个人或少数人决策的问题。

(二)重大经营决策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公司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重大经营决策是否按规定经过核准或审批,所签订协议或者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存在损害本单位利益的条款。

(四)重大经营决策方案是否得到良好执行,是否明确了具体的管理部门,是否进行过程监控。

(五)重大经营决策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决策方案中有无预防和控制风险转化为损失的应对措施,决策执行的结果是否达到决策目标要求,是否给企业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等。

(六)是否存在未经决策程序的重大经济事项。应查阅重大经营决策相关的会议记录等档案资料,与财务账册进行对照,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决策程序的重大经营事项。

第二十六条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中各项管理工作内部控制的健全性、适当性和有效性。

重要内部控制包括:资金管理控制情况,营销管理、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控制情况,资产购建、运营、维护、处臵管理控制情况,各类业务收支管理控制情况,关联交易管理控制情况,以及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安全运维管理控制情况等。

审计重点包括:

(一)内部环境。审查企业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机构设臵与权责分配是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是否健全,人力资源政策是否有效制定和实施等。

(二)风险评估。审查企业是否能够及时识别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内、外部风险,是否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分析风险并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等。

(三)控制活动。审查企业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是否恰当、有效,能否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审查企业是否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是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能否在企业内、外部各方面及时沟通和反馈,是否建立反舞弊机制等。

(五)内部监督。审查企业是否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是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是否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是否定期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等。

第二十七条经营绩效变动及企业发展能力情况的审计,重点检查运营效率、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其变动情况,并对未来发展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一)经营增长状况。如:市场份额占有比率、销售(营业)增长率、资本保值增值率、总资产增长率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二)资产质量及运营效率增长情况。如: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不良资产比率、单位资产售电量、固定资产创收能力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三)投入产出的效益变化情况。如: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销售(营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四)债务风险状况变化情况。如: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带息负债比率、或有负债比率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五)其他主要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

第二十八条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审计,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以前遗留的各种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在任期内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效果如何。主要内容包括:

(一)重要会议记录反映的以前年度遗留问题研究处理情况。

(二)重要合同以及会计记录等资料显示的以前年度未尽事项的解决情况。

(三)法律诉讼材料里显示的已结案、未结案的以前年度的重大疑难事项。

(四)审计座谈了解到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及其解决或改进情况。

(五)任期初,财务长期挂账的、金额较大的、难以清理的债权债务,在任期内的处理情况。

(六)内外部审计检查中披露的历史遗留问题及审计意见,在任期内的处理、整改、落实情况等。

结果进行评价。

第三十条对于进行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在随后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于已经审计且未发生实质变化的领域和事项可不再重复审计。

第三十一条经济责任审计中,按照会计年度确定审计和评价财务数据的期初数和期末数。任职时间为某一年度的上半年,则以该年度初作为经济责任审计期间的期初;任职时间为某一年度的下半年,则以下一年度初作为经济责任审计期间的期初。

其他检查事项以及经济责任的界定,以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实际任期为准。

第四章审计实施

第三十二条经济责任审计通知原则上在实施审计三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同时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遇有特殊情况,审计组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现场审计。

第三十三条审计组应按照《xx公司审计质量管理办法》、《xx公司审计项目流程规范》中确定的基本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第三十四条审计组应开展审前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任期内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三)财务、营销、工程等主要业务管理模式。

(四)主要业务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五)接受内外部审计、检查情况。

(六)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整体情况。

(七)主要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八)主要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情况等。

第三十五条被审计领导干部收到审计通知后,应当按照要求提供其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人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行情况。

(二)任期内历年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三)实施的重大经营决策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效果。

(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五)任职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本人执行廉政规定情况。

(六)任职单位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成果。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供以下主要资料:

(一)单位组织机构、领导岗位分工及职责、议事规则、经营决策程序及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二)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以及与经营决策事项有关的会议决议和记录。

(三)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重要的经济合同(协议)以及有关统计资料。

(四)各年度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其分析报告。

(五)各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六)历年接受审计、财务、物价、税收等外部检查报告、处理决定和整改意见,以及报送国资委的企业基础材料。

(七)内部审计(含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财务稽核等各业务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结果报告。

(八)对外投资、担保、出借资金,债权、债务及其他资产清理处臵相关资料。

(九)市场营销、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物资管理及其他重要业务管理制度及其相关业务资料。

(十)重要事项承诺书。

(十一)审计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被审计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经授权向审计组开放相关信息系统。

第三十七条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做出书面承诺。

第三十八条审计组开始实施现场审计时,应召开由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本部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迎审联络员等人员参加的审计进点会。

审计进点会的主要议程包括:宣读审计通知,派出审计组的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审计部门”)对迎审工作提出要求,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述职,被审计单位领导发言,进行民主测评、内部控制环境调查等。

第三十九条民主测评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公司统一规定的测评内容,以满足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工作基本需求及公司对测评结果的横向比较;二是根据被审计单位特点,审计组根据需要增加的测评内容,以便为审计组正确把握审计方向、审计深度和审计重点提供参考。

第四十条在现场审计结束前,审计组应拟定审计报告(草稿),向审计部门汇报后,在审计内容基本核实清楚情况下,与被审计单位初步交换意见。

第四十一条现场审计结束后,原则上审计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审计部门提交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书面征求被审计负责人及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领导干部和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审计部门反馈意见。

第五章审计报告及评价

第四十二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容基本结构如下:

(一)导言。

(二)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基本情况(含民主测评情况)。

(三)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工作业绩)。

(四)内外部审计、检查及整改情况。

(五)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

(六)重大经营事项及其风险分析。

(七)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违反的相关法规。

(八)审计建议。

第四十三条导言部分应说明审计依据、现场审计工作起止时间、审计时段、范围、主要内容、方式及迎审配合情况等。

第四十四条基本情况一般应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的概述: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性质、隶属关系、企业成立时间及历史沿革、企业组织机构设臵、经营范围及业务规模、财务基本状况、市场份额、用户情况等。

(二)被审计负责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任职时间、主要工作职责,以及民主测评主要项目的统计情况等。

第四十五条报告中描述的工作业绩,需要经过审计核实,并突出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特色。对于积极采取措施处臵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应反映在工作业绩中。

第四十六条对于内外部审计及整改情况,重点说明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及其原因。对于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应说明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名称及其出具的审计意见。

第四十七条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应说明任期内制度建设情况及存在的不足,以及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概括出被审计单位内部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第四十八条关于重大经营事项及风险分析,一是简要评价被审计单位重大经营决策议事规则的建立健全情况;二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重大经营决策程序的民主性、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决策执行的效果、决策管理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价;三是对决策事项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

对于尚未解决或未完全解决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应在存在的风险中进行分析说明。

第四十九条审计部门应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定,并就审计情况签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计签报应就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界定。

第五十条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审计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体指标和评价方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一条经济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

(一)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1.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2.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3.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4.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5.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二)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1.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

2.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审计部门应及时拟定审计意见,经本单位领导签发后下达被审计单位,并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xx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办法》(xx审„‟370号)同时废止。

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篇四

1.围绕上级制定的重大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确定审计重点内容和对象,审查被审计单位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实务中常见的是被审计单位无实质性改变举措。)

2.以资金、项目、政策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为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相关落实措施的具体内容及其分解、组织落实情况、执行进度以及取得的实际效果等。(实务中常见的是被审计单位以会议落实会议,未分解目标任务、无实质性举措。)

3.审查上级重大政策举措是否落实、预定目标和效果是否按照预定的计划完成?(实务中常见的是仅列示差异,对好的经验未总结,对未完成的未深入分析。)

4.查找影响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的关键环节,分析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及时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促进上级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有效实施和发挥作用。(实务中关注禁止性行为的违反情况。)

1.是否制定了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相关制度?是否存在与上级相关制度精神相左的情况?是否存在不合时宜的管理规定?(实务中常见照搬照抄。)

2.战略规划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与上一阶段相比是否有一定的延续性?是否存在不切实际的跃进式规划?(实务中常见玩数字游戏昨天一二三四,明天四三二一。)

3.是否建立了动态开展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执行效果与规划预期的差异分析工作的机制?是否对战略规划的执行影响因素开展过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实务中常见无人问津的现象。)

4.根据任期内上级下达的业绩合同,遴选与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有关的评价指标,对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实认定。(实务中常见指标都能完成,是标准低了还是?)

1.关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有没有的问题:

(1)是否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本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的实施细则?(实务中常见的是照搬上级制度,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有关规定是否与上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相符?(实务中常见的是个别规定与上级要求相悖。)

(3)是否存在制度管理漏洞或缺项?(实务中常见的是缺项或漏项,或把不该纳入重大经济事项为了规避责任“大包大揽”、“事无巨细”造成决策效率低下。)

2.关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1)是否依法依规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实务中常见的是特事特办比例高,存在议而不决等现象。)

(2)是否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议事?(实务中常见的是跳越决策程序如主要领导先入为主。)

(3)决策会议召开是否符合应到会人数要求?(实务中常见的是参会决策人数未达到最低要求。)

(4)会议记录是否完整、详细并存档备查?(实务中常见的是记录不完整、不详实,对决策的信息选择性记录。)

3.关注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实施效果情况:

(1)决策后是否按决策组织实施?(实务中常见的是组织实施拖延、组织不力。)

(2)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实务中常见的是在决策效果不佳的情况下选择性的无视。)

(3)是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实务中常见的是无监督检查机制,是否存在除非被举报,否则无人关注损失的现象。)

1.审查授权控制、管理程序、业务流程以及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是否适应本企业管理需要,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相互矛盾与不协调,是否达到内部牵制与防范风险的目的。(实务中常见管理脱节现象,对重点管控环节需要加大抽样。)

2.审查内控制度遵循和有效情况,即相应的管理部门职责、工作程序和标准是否明确,是否有效落实和执行。(实务中常见交叉职责不清或空白两不管地带。)

3.在对企业进行货币资金管理流程审查时,应重点关注:现金及其他货币资金是否账实相符;核对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有无长期未达账项;应收票据是否账实相符,是否按规定期限及时承兑,在不获承兑或付款时,是否及时行使追索权,并查明原因;应收票据转让、贴现、承兑时,是否能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建立有关备查登记簿,记录相应的内容和各环节的交接情况;设置的银行存款账户是否按规定在总部备案,有无违反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情况;结算户与费用户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此外,在对货币资金管理审查中,要注意货币资金、银行票据收付控制、管理的管理程序、岗位设置及印鉴保管等内部牵制情况。(很细化了不再赘述。)

4.结合企业主要生产业务环节,揭露自身生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结算等管理情况,揭示与合同管理有关的主要风险点,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控制措施;从物资采购与销售流程入手,分析和评价已建立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科学性及合理性;审查投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按计划实施,投资效益是否实现预期目标,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投资损失或形成不良资产等。(这是重点,业务洞察深度才决定审计价值大小。)

1.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存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实的问题。

(1)企业采用的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是否正确,有无随意变更或滥用会计估计、会计政策,故意编造虚假利润等问题。

(2)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和核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虚列、多列、少列或不列收入及成本费用等问题。

(3)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和核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随意改变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以及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问题。

(4)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

2.关注被审计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审查资金运作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应纳入封闭结算货款是否在封闭结算内运行,未纳入封闭结算货款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有无截留、转移、隐瞒收入及账外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批准,对外借款、投资、担保、捐赠、债务重组以及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高息存款、委托其他单位理财、进行期货交易等行为。审查大宗商品生产加工、贸易、物流仓储业务,确认有关业务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行为。

3.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方法、内容和编报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故意编造虚假财务报表等问题。

4.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编制资产负债调整表和利润调整表,确定审计认定数。

5.按审计认定数计算各类财务绩效指标,分析财务绩效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并进行评价。

6.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审查企业成本效益和预算完成情况,揭示企业在增收节支、预算管理等方面问题。

1.是否建立完善的资产(应收款项、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管理制度、相关制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有无重大风险及较大经济损失发生。

2.期末是否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资产的盘盈、盘亏、毁损是否按规定处理并计入当期损益,有无挂账不摊或多摊、少摊形成潜盈、潜亏;是否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其计提与转回是否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处置和核销是否合规、及时。

3.抽盘实物,检查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并账实相符,是否存在账外资产或虚列资产;是否存在企业领导人员因私使用、其他单位无偿占用、用于对外投资但不转移产权或实物的问题;是否存在不需用或因毁损、技术淘汰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现象及虚挂账形成潜盈潜亏问题。 (第三方评估机构如何管理?)

4.核实任期内资产受让或转让是否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是否存在利用资产评估消除潜亏或高估资产、低估负债等行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如何管理?)

5.确认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质量的变动情况,查明任期末不良资产构成和金额;核实任期内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金额、原因。(资源资产如何审计?)

6.检查资产抵押情况或其他受限制情况。

1.被审计单位是否制定了环境保护机制和制度?任职期间制度落实的情况如何?

2.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因环境污染问题被投诉或被行政机关处罚的现象?

3.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因历史以往问题但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进一步恶化现象?

1.审查被审计单位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公务用车、通信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出国(出境)费用、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礼品费等专项费用支出是否违规,加强对职务消费、公务接待的检查。

3.根据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线索,需审计查证的事项。

4.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需审计查证的问题。

5.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1.是否建立了审计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是否重视审计整改落实工作?

2.被审计单位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是否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措施并全面落实实施,反映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3.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承诺式整改”。

1.了解任期前遗留问题、重大未决诉讼及其他对企业有重大影响事项,根据重要程度进行披露。

2.被审计单位i领导人员有责任处理前任遗留问题,对现任领导人员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处理,但因各种客观因素未能解决的任前重大遗留问题,在此做披露处理。

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篇五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好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我公司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加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检查整改报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自查自纠活动情况

1、安全管理机构方面我公司在安全管理机构建设方面,尤为重视现场技术、安全人员的配备,每个生产车间都配备了重要的人员及部门,生产现场每个工点都有现场技术人员及专职安全员全程监督,并全部对各人员签订了安全管理终端责任状,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生产现场安全质量可控。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通过自查自纠活动,部分工点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的,现逐步走上正规,例如总经理利用晚上空闲时间对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并对相关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对员工生产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逐一制定了措施。

3、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目前随着我公司部分项目安装、调试设备接近尾声,重大危险源点主要控制在大型设备安装过程中,其他重大危险源点基本上已施工完毕。我公司由总经理每月组织两次大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检查,每周由经理带领生产安全检查小组成员组织两次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检查,由每月旬报进行通报各工区各工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并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部门或个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和安全教育。

4、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随着安全生产重点由下部结构升至上部结构,我公司生产部分是带电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公司每月都制定了对生产车间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每位现场生产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审查,现我告诉现场特殊工种人员将近2人,现场持证情况来看作到了特殊工种100%持证上岗。

5、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由于我公司特种设备基本上都集中在生产车间,每日都必须进行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查,对部分受力构件在使用后,重新对使用设备的疲劳情况作试验,对不能满足安全性能的设备进行拆换处理,及时对设备进行保养。

6、安全投入情况我公司在安全投入方面吸取各类工程现场发生的安全教训,在安全生产投入方面不惜成本,确保施工安全,现我公司全线各工点没有因为安全投入资金不到位而忽视安全的问题,也没有因为安全投入资金不到位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7、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根据员工的突发意外伤害方面所采取措施知识,针对我公司安全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特在公司厂区内组织了一次应急急救演练,演练顺利结束,取得了大家的认可。

二、存在问题

在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问题,当即整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厂区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

2、现场施工用电未按要求设置,乱接电问题存在,线路杂乱;

3、施工现场缺少安全防护设施;

4、车间安全防护不到位,临边所设立安全防护栏不符合要求;

5、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

6、灭火器材配备不足、过期,不放在明显位置;

7、针对以上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现已整改完毕。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措施,督促企业按时整改,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要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特别是停产、半停产及设备安装车间的安全防火,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和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检查,认真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我们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工作中主要体现一个“勤”字上。要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严明纪律,严肃责任追究。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要逐级及时上报,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

自查自纠活动取得的成效通过对公司厂区内生产车间、设备安装车间的工点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自查自纠活动,排除了我公司项目各工点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苗头,杜绝了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尤其在各工区,各部门以及施工队安全隐患排查意识上形成了一股绳。总之,项目部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自查自纠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现场生产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生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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