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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园林绿化监理工作总结 园林绿化工作总结(优秀8篇)

时间:2023-09-04 19:56:07 作者:JQ文豪2023年园林绿化监理工作总结 园林绿化工作总结(优秀8篇)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园林绿化监理工作总结篇一

我院成立于xxxx年,至今已有xx年历史。位于县城城中区,紧邻xxx、xxxx等主要交通要道,是xx县一座标志性建筑。我院领导班子十分重视环境建设,自新院区规划、建设到使用,均按照市委、市政府“园林生活十年计划”,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创建“绿色环保医院”以及xx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园林式模范县的指标精神,加大了对园林绿化建设力度,使我院形成大楼、绿树、广场、绿化带、停车场布局合理,相映相衬,并初具规模的绿化体系,努力营造“林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景中”的城市生态景观,实现四季常青、四时花香,使患者、工作人员能够充分享受绿色、享受生态,并有一个舒适的就医环境和工作环境。

一、领导重视,职工积极参与,共同搞好文明绿化庭院的建设为了加强文明庭院和园林庭院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工作职责明确。我院成立了创建“绿色环保医院”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下设了宣传教育组、环境建设及管理组、考评监督组,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并在三方面进行强化管理和提高干部职工的参与积极性。

2、抓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树立搞好文明庭院建设,营造温馨优美环境是改善服务一个重要途径。充分利用板报、简报、橱窗、墙报、宣传资料等宣传媒体做好干部职工和患者家属的宣教工作。制作了一大批警示性标语,实现文明规范用语上墙,如:“请勿吸烟!”、“请勿吐痰”、“请讲文明礼貌用语”等语句,时刻提醒注意使用文明用语,做文明人。

3、将医院划分为环境卫生与园林绿化责任区,分片包干落实到各科室班组,并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与经济挂钩,进行管理考核。

1、为了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我院进行了合理的绿化规划,使医院功能在心理及生理意义上得到更好的发挥。一是通过前庭广场两侧小花园,道路两旁植树及采用绿化带环绕、无围墙化设计,使大楼建筑被绿化包围,做到建筑与园林相得益彰。不仅强化了医院的医疗功能,而且给整个医院建筑乃至城市环境带来了生机。二是按照主楼、裙楼相连建设,不仅为患者提供方便,而且为整体布局增加了美感。步入医院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整洁的楼房,宽广的广场周围和前庭绿树成荫、绿色的草坪和各种多姿多彩的花草。进入门诊大厅,大理石地面犹如镜面,五层楼高的大堂宽敞明亮,由各种盆景点缀。门诊大楼候诊区设立患者休息区,考究的桌椅体现了温馨和优雅。

2、严格按照规范设计进行布局,以生物多样性标准开展医院绿化美化活动。医院在绿化布局上,以中心花园带状背景林与成片的植被景观为基础,以小片的种植为点缀,并考虑不同季节开花植物的搭配,使四季有不同的观赏景观。同时在布局上形成面——风景林、草坪,线——道路绿化、花带,点————景点绿化,以达到绿化美化的格局。

3、从资金上美化庭院。一是我院在园林绿化建设上第一期投入了79万多元,购买大樟树、大木棉树、罗汉松、细樟树、大黄叶、细黄叶等树木200多棵。二是为了配合绿色环保医院创建工作,20xx年1-5月共新种植花木6批次(其中乔木类树木500多颗,花草类植物500多平方米,阴生植物一批),投入人力500多人次,绿化资金投入30多万元。

4、为加强园林绿化工作,我院指定总务科负责做好定期绿化修剪、管理工作,固定园林工作人员6人,并每年拨出经费进行养护,确保园林绿化工作的持续进行。

5、绿化面积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绿化美化呈现新的效果。我院管理区域分为新院区、东院区(旧院区)以及鲤鱼岭职工宿舍区。新院区建设用地5万多平方米,一期工程建设用地33000多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000多平方米,绿化面积800多平方米,绿化率41.82%。二期工程建设用地17000多平方米,绿化面积7600多平方米,绿化率44.71%;东院区占地面积15000多平方米,地面楼面绿化面积2700多平方米,绿化率18%;鲤鱼岭职工生活区3000多平方米,绿化面积1100多平方米,绿化率36.67%。目前绿化区域树木郁郁葱葱,鸟语花香,环境宜人。

三、抓好环境保护,是搞好医院文明庭院建设工作的重要一环节

大力搞好环境保护,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和保洁工作。

1、坚持保洁制度。成立了专门的保洁科负责保洁工作,由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按考核标准进行奖罚。

2、先后投资50多万元安装了污水消毒处理装置,解决了医院的排污问题。为了安全有效处置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医源性垃圾,我院与县环卫站签订了医疗废物焚化合同,由县环卫站对医院产生的医源性垃圾和医疗用品作一次性毁形后焚化。

3、积极开展灭“三害”工作。每年进行全院性灭鼠2-3次,经常疏通水沟,平整洼地,排除积水,消灭蚊蝇孳生地。

4、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每年定期出板报、拉横额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和群众的防病治病及自我保健的意识。

5、增加绿化和环保的宣传力度,设立了医院环境保护宣传栏,定期进行更新;医院门诊楼、住院部、候诊大厅等场所均设立了醒目的禁烟标志。

6、充分采用节能灯照明和空气源热水器供应热水,既减少电量支出,又实现了热水节能供应,达到了节能减排的效果。

近几年来,我院园林绿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院领导班子并不满足于现状,而是着眼于未来,决心为创造具有二十一世纪的绿化、环保、文明的现代化国家二级甲等医院作出更大的贡献。

园林绿化监理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城乡建设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规划、品质建设、精细管理,围绕全年重点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园林绿化品质不断提升,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绿色青岛、生态青岛和美丽青岛建设做出了贡献。

(一)坚持品质化建设,植树增绿工作成效显著

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到浮山进行现场调研;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浮山综合治理工作将于今年冬季完成项目审批,明年春季全面展开工程建设。4。世园会分会场按时开园迎客。五个分会场于4月25日与世园会同步开园。其中太平山中央公园分会场建设整合了中山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的原有资源,对公园进行全面绿化改造,新增大熊猫馆、花卉园、云雾谷、欧洲花园等,公园面貌焕然一新,受到市民、游客一致好评。

(二)坚持精细化养护,绿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1。开展提升行动,增强绿化效果。对20xx年集中整治的130条主次干道绿地进行巩固和提升,共整治黄土裸露490处、通槽断点150处、种植土高于界石24560米,补栽灌木20余万株。

2。实施园艺化修剪,提升绿化品质。休眠期期间,全市城区共修剪1406条道路的行道树41万余株;生长期期间,六区共修剪210条主次干道的行道树79677株。

3。实施植物清洗,打造靓丽景观。为适应城市发展要求,减少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下发了《园林绿化植物清洗除尘作业标准》和《园林绿化植物清洗除尘专项经费奖补办法》,20xx年全市共落实奖补资金20xx万元,用于城区园林绿化植物清洗除尘工作,打造清新美丽的市区环境。

4。完善对公园的管理。制定《局属公园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四个公园网格化分布图全部上墙。中山公园等为古树名木挂上了“二维码”标识牌。重点对中山公园商亭进行重新规划、布点,在世园会开幕前将樱花路商亭全部拆除。将园内游商浮贩进行了清理,公园内违法违章经营顽疾彻底清除,为游客营造了良好的园区环境。5。认真抓好安全工作。重点做好城区山林防火和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三)坚持规范化管理,依法科学治绿水平不断提高

1。依法科学治绿水平有效提升。城市园林绿化遥感测试工作圆满完成。制定《青岛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规范》、《青岛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等,完善《青岛市城市绿化补偿费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园林绿化工作的量化和整体水平提升。2。园林绿化科研工作有序开展。国家立项的《青岛野生观赏花卉引种栽培技术研究》科研课题透过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验收和鉴定,这是我市园林科研课题首次得此殊荣。

(四)党委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不断巩固

1。注重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制定了“园林大讲堂”制度,坚持定期培训,邀请名师开展了4次大规模的授课。

2。高度重视。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高标准抓好工作落实。

3。落实制度。自觉落实八项规定,强化廉政建设,对廉政风险逐一排查并建立防范措施。梳理和完善了会议制度、对外接待工作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等;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政令畅通。

4。解决问题。信访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做到有访必接,主动接访,用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四个公园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到位,凝聚力得到增强,正能量不断涌现。在《青岛日报》、《青岛早报》、《青岛晚报》、《半岛都市报》等主要媒体上对全年绿化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园林绿化监理工作总结篇三

为了使所栽植的各种园林植物不仅仅能成活生长,而且能长得更好、更美,就务必根据这些植物的生物学特性,结合当地的具体条件,制定贴合实情的、科学的养护措施。

(1)对于新植树木,每年至少集中灌水6次以上,即4、5、6、9、10和11月,春季新植时的一段时间内,要每隔1—2天灌一次。

(2)耐干旱种类灌水量少些,反之多些。灌水时做到灌透。

2、整形修剪:整形修剪的目的除了能够调节和控制园林植物生长和开花结果生长、衰老更新之间的矛盾外,重要的在于满足观赏的要求,到达美的效果,园林树木中栽植各种用途的树木,对修剪要求也不一样。

先花后叶的种类,可在春季开花后修剪老枝并持续理想树姿,用重剪进行枝条的更新,用轻剪维持树形。花开于当年新梢的种类,可在冬季或早春修剪。观赏枝条及观叶的种类,应在冬季及早春施行重剪,以后行轻剪,使萌发多数枝及叶。萌芽力极强的种类或冬季易干梢的种类,可在冬季自地面剥去,使来春重新发枝。

(1)加强栽培管理,增强树木抗寒潜力。

(2)灌冻水与春灌。

(3)保护根颈和根系,灌冬水之后在根颈处堆土防寒很有效果,一般堆土40—50厘米高,并堆实。

(4)保护树干:入冬前用稻草或草绳将不耐寒树木主干包起来,包裹高度为1.5米或包至分枝处。

园林绿化监理工作总结篇四

1、面积:双水城区绿化总面积为97779,城区绿化覆盖率3.26%。

2、管护工人:我站现有十名聘用工人对绿化进行管护,其中包括一名驾驶兼管护人员。

果。人行道铲草一次,保证花坛、树坛及人行道无杂草、落叶;绿篱不缺塘、缺段,线条流畅、造型优美、富有人文景观;行道树树形美观、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气;草坪修剪平整一致,整体效果良好。并对所有花草树木适时浇水,保证不出现缺水现象,对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仔细观察、适时用药、勤防勤治、抓住时机、重点防治、将病虫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2、加强绿化队伍管理。为适应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需要,不断提高绿化养护和管理水平,我们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采取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技能。同时组织绿化管理人员到城市园林绿化搞得好的地区参观学习和培训,从而增长见识,拓宽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1、目前我站有临时工10人,绿化面积约10万m2,春夏季节,由于工作量增加,无法对绿篱和草坪等进行及时修剪维护。

2、绿化作业车辆破旧,经常修理,导致工作滞后无法正常开展。

园林绿化监理工作总结篇五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管理。

我校自改建以来,始终重视校园绿化及品味建设,尤其对校园绿化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由总务主任负责指导检查工作,加强管理。切实保障绿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力求校园绿化尽善尽美。

二、加强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景观。

我校改建时就进行了绿化布局,地面有草坪、绿化带、长廊有紫藤,使整个校园春有碧草、夏有鲜花、秋有硕果、冬有绿叶,三季有花,四季常绿。今年我校还将调整绿化布局,查漏补缺,增添花草树木,使校园充满勃勃生机,处处春意盎然!

三、加强常规教育,强化绿化意识。

我校常规教育之一就是教育学生爱护花草,不践踏草坪,不折损花草,常浇水、多施肥。每年植树节我校都要在全校范围开展全民爱苗护绿活动,意在号召全体师生爱护花草,珍爱绿色,增强师生的环保意识。我校还积极利用国旗下演讲、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树立爱护花草、珍爱绿色的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绿化的校园氛围。我校将新学期开学第二周定为校园绿化宣传周,将三月的第二周确定为校园绿化活动周,加大绿化宣传及活动力度,使绿化意识深入人心、落实在行动上,力求做到校园人人爱绿化、处处有绿色,步步有景观。

1、2-3月对校园现有的花草树木进行一次修剪,剔除病、死、枯、树枝,把死了的花草树木补栽上。

2、4月把基建牵设到的花草树木移栽好,并给所有的花草树木施一次肥。

3、5-6月对校园所有的花草树木进行一次病虫害防治。

4、7-10月对校园所有花草树木进行正常的维护和养护,并在9月份对所有花草树木进行第二次病虫害防治。

5、11月再对校园所有的花草树木施一次肥。

6、12月对校园所有花草树木进行剪枝修整,做好花草树木的安全越冬工作。

一、指导思想:

20--年,中心校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绿化工作的通知》指示精神,以“爱护环境,绿化校园”活动为载体,结合我乡实际,因地制宜,搞好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提升学校品位,美化育人环境,为迎接20--年省“两基”复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1、中心校计划投资2.6万元对辖区各中小学校园实施绿化美化,预计绿化面积960平方米,栽植龙爪槐100棵,绒花树90棵,风景绿化苗木100棵,力争在20--年4月底使绿化率达到25%以上。

2、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具有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做好规划设计。 为确保校园绿化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我乡成立由中心校长任组长,各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校园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我乡校园绿化的实际状况,本着“实用、经济、安全、美观、整齐及具有教育意义”的原则,认真做好规划设计,确保每一分投入都有实效,体现特色。

2、创造条件,扩大绿化规模。 在原有绿化基础上,尽量扩大绿化规模。投资2.6万元,在各中小学栽植优质龙爪槐100棵,绒花树90棵,风景绿化苗木100棵,力争在20--年4月底使我乡校园绿化率达到25%以上。 校园绿化不仅终年要有绿,要有花,还要在花木种类、形式上上档次,体现出校园高雅、美观、大方的格局。

3、强化护管,做好平时管理工作。 各校将安排专人进行护管花木,并将聘请请一名有专业技术的花工作技术指导,做好施肥、除草、治虫、造形、浇水、移栽等工作。同时,加强保护,不准任何人擅自采摘、破坏花木和绿化设施,违者要进行教育处理。

4、开展活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认真组织开展“爱护环境,绿化校园”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校利用晨会、班会、橱窗和板报,加强对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同时,4月底中心校还将根据各学校相关活动开展情况,组织“我是环保小卫士”征文活动,从而为学校绿化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园林绿化监理工作总结篇六

20--年,我局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滨江生态城区”总要求,以“东轴西谷、南北绿带、垂江画廊、大道景观”为园林绿化工作的总目标,紧紧抓住长江大保护、“大湖+”的良机,策划并分步实施东部汉正街人字形绿轴、南部汉江绿带、西部汉江湾生态谷、北部张公堤绿带,横向建设沿河大道、解放大道、南泥湾大道、长丰大道、园博大道等五条景观大道,纵向建设古田一路、古田二路、古田三路、古田四路、汉西一路、汉西路、硚口路、武胜路、利济路、多福路等十条垂江绿廊,加快张毕湖、竹叶海、古田公园及各类小游园、微景观、绿社区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区域生态建设水平。

(一)城市园林建设,规划先行

完成《硚口区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成为指导全区园林绿化(20---2030年)的上位规划。

加快落实《汉江湾生态谷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工作及张毕湖公园、竹叶海公园的详规方案等规划设计工作。

(二)公园、游园建设

1、按规划要求实施张毕湖公园、竹叶海公园两大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园的园林绿化品质。结合“大湖+”充分利用张毕湖公园“168亩”产业发展用地,加快落实招商引资工作,打造我区体育文化强区的特色产业链。

计划投资4000万元(不含“大湖+”项目)。

2、启动古田公园(暂定名)建设。古田公园位于古田三路—解放大道西北片,占地面积约50余亩,目前古田公园规划设计方案(初步)已完成。本项目系土地综合复合利用项目,现已基本形成两套初步方案,均为地上公园地下停车场+商业体模式。明年力争启动建设,投资约3.1亿元。争取20--年年底前或20--年年中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

3、结合城中村控规绿地建设,新建2-3座街头小游园,在全区重点道路段、重要节点处新建、改建街头园林小景10座(处)。计划投资1000万元。

(三)垂江画廊、大道景观建设

20--年重点打造、提升解放大道(宗关—古田一路)、中山大道(民意四路—硚口路)、建设大道(硚口段)等三条景观大道以及古田三路(南泥湾大道—沿河大道)、汉西一路(汉西三路—沿河大道)垂江画廊的建设工作,计划投资20--万元。

(四)微景观、绿社区建设

结合社区综合整治、绿化提升工作,做好“绿社区”建设,充分利用好老旧社区中相对集中的大块绿地,建设一批园林微景观、口袋公园等,基本上解决老旧社区群众就近活动空间狭小的问题,让人民群众能够真正亲近绿化、享受绿化。20--年计划完成20个“绿社区”建设任务,新建20-30座(处)微景观、口袋公园,计划投资1000万元。

(五)“二园一景”建设

按区政协2号建议案要求,结合我区“垂江绿廊、大道景观”园林绿化建设,20--年计划新建、改建、提升街头小游园2座,即:古田二路蓝焰物流前绿化隙地、沿河大道陈家墩隙地;新建街头园林小景5—10处,计划投资1000万元。

(六)绿化提升项目

做好全区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提高绿化管养水平,对损坏、缺失的园林植物及园林基础设施及时进行补栽和维护维修工作,加强对三级道路和背街小巷的园林绿化管养工作,做到园林绿化管理全覆盖,计划投入资金1500万元。

(七)征地、租地项目

过去对于村级集体土地上的绿化建设用地全部是租用,通过签订租用协议支付租金。按现在规土部门要求,均应征用,并办理土地权证。20--年将对张毕湖公园、竹叶海公园等绿化用地进行征用。

20--年初步安排区城建计划项目计划总投资3亿元(不含古田公园地下投资和两大公园征地资金)。

园林绿化监理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以来,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绿色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盯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按照省级园林城市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园林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城区绿化景观效果和档次进一步提升,初步形成了以广场绿化、公园绿化为中心,道路绿化为骨架,环城防风林带为屏障,庭院绿化为依托的生态绿化环境格局,提升了绿化水平,城区生态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创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进展情况

(一)南屏山森林公园核心区改造工程。本年度建设工作有山体绿化、公园绿地景观建设。公园面积87.3公顷,年度计划建设面积2.5万平方米,计划完成投资**00万元。

(二)襄河景观带工程。项目总长9.8公里,包括:

1、穿城段外环堤顶道路(起点王坝,终点s206襄河大桥),城市对外交通公路绿化建设9.292公里,完成投资**00万元。

2、沿河景观带,回廊、绿地建设,绿化建设面积3万平方米。

3、外堤堤顶及迎水面草坪绿地建设工程,绿化面积23万平方米。

(三)开发区绿化工程。十谭现代工业园各条道路的行道树及侧分带绿化,主要有新城大道、规划中路、规划南路、文化大道(海螺大道至新城大道)及创业大道(海螺大道至新城大道)。开发区纬三路(经三路向东延伸段)、纬四路(经三路向东延伸段)及经五路(纬二路向北延伸段)的行道树、侧分带绿化,绿化面积约25.4万平方米。

(四)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完成城南大道两侧景观长廊及人行步道绿化工程,约24万平方米;完成站东路、站南路、内环南路西段、釜城路、传塘路的行道树、侧分带绿化工程。以及南二、南三、林南路,南一、秦岗、万利路的行道树绿化工程;完成全椒—神山寺—牧龙山的城市对外交通公路的约18.7公里绿化建设工程。

(五)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苗圃园,栽培树苗、花卉、盆景等。建设面积888888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万元。

(六)完成小区补绿、街头增绿工作。对新建商业住宅小区,督促开发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组织绿化;对安置小区开展植绿、补绿。县创园办对街头重要节点、城市空闲地块、脏乱差地块进行摸排,共确定49个约5.5万平方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县四个领导班子和县委常委所在单位带头认领,县直45家单位各包一块。

(七)认真贯彻落实县绿化委员会《全椒县县直机关认建认养绿地实施办法》,县直47个单位认建认养活动绿化面积约10多万平方米。

二、工作举措

(一)调整一个思路。我们紧紧围绕建设经济社会强县这一战略目标,以“五城联创”为抓手,瞄准生态建设,生态文明两大主题,以绿化为重点,以重点工程为带动,广泛开展全民植树活动,让能绿的地方绿起来,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全椒。

(二)实施四大制度。

(1)建立“绿色图章”制度。凡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先到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验其附属绿化工程规划方案。

(2)实施绿化施工市场的准入制。

(4)建立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三)全面推进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引入竞争,使经营机制更显灵活;建立机动、灵活、长效的管理机制;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规范运作,做好制度建设。为使我县园林绿化建设逐步规范化、程序化,为县政府代拟了《全椒县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移交暂行规定》,并参与主城区35平方公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园林绿化监理工作总结篇八

第一条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以及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是指城市公园、游园、街头绿化、干道绿化、防护绿地等专项园林绿化工程,单位家庭绿化、居住区绿化等与建设工程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及与园林绿化相关的花坛、园林小品、假山、草坪、园路等绿化工程。

本规定所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是指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的单位。

第三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主管部门。

各区(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按市区(县)职责分工,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必须按建设部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和接受年度资质审查。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申领资质证书,必须一律报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自行核发或报有关部门核发。

第六条新设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应按规定提供有关文件和材料,报经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同意,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发资质试行证书,两年后经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审查验收合格,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发资质证书。

(三)施工三级以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只能承揽市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且规模限在10公顷以下。

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到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核准登记手续后,方可在本市承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第九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必须先委托持有资质证书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然后施工。

专项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报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定与建设工程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和与园林绿化相关的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有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十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必须委托持有资质证书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施工。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审定的设计方案施工。

第十一条实行招标投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应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进行,并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监督。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拆除绿化用地上的临时设施,清理场地,换上适宜植物生长的土壤。

第十三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必须持有施工许可证,并做到文明施工,不影响市容卫生,不乱堆乱放,工完场清。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之日起15日内,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验收,经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按期完成承揽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优良,且社会、环境效益显著,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可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的规定,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本规定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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