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最新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 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通用8篇)

最新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 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通用8篇)

时间:2023-09-05 00:39:50 作者:灵魂曲最新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 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通用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篇一

1、 本周三我们xx职业技巧学院士官学院举行了一场体能大交手,各班同学踊跃参加。我们士官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本次运动中充当志愿者,为本次体能大交手做卫生防护工作。赞助他人的同时,学到了连合意识,熬炼了才能,强化了内心。使我们的动力加倍充实。

2、 本周五例会进行对成员工作效率问题的讨论,并对各组工作问题进行批评,提出改进看法。

3、 本周六,我们xx职业技巧学院士官学院还进行了20xx级士官生的入伍欢送会,我们士官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本次运动中充分施展志愿者的职能,为本次运动办事。并做好了拍摄及鼓吹,使我们深受触动,加倍珍惜现圆第掸习跟生活。

4、 本周末,我们应用余暇光阴,积极参加敬老院运动,为白叟在严寒的冬天送去温暖,同时在与白叟的攀谈中升华本身,进步本身才能。

a问题:谋划案的可行性不强,思路限制。

a处置惩罚措施:以后应该放宽思路,不要总想着学校内的运动,应该放眼社会,出一些可行性强的,故意义的谋划案。

b问题:本次运动支配在周日下午,有些同学有迟到环境。

b处置惩罚措施:提前看护,确保人员实时到位,对缺勤人员实时做好记录。

c问题:周三下午体能大交手时,卫生防护工作做的不专业。

c处置惩罚措施:与学院医务室的工作人员学习卫生防护经验,确保为同学们带来更舒适的赞助。

1、“双旦”在即,我们xx职业技巧学院士官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在这20xx年内仅剩的.5天内再多做一些公益运动。吸引更多有志于公益运动的年轻人,呼吁社会将更多的目光注视于公益上来。

2、对日后运动做出要求与筹划,对运动提前支配筹划,不能呈现聚拢拖沓的环境。各成员若有事不能实时参加运动,要实时看护相关负责人,不能因一己私利打乱人人计划。

3、本周军容军纪大反省,运动组组织对同学们义务剃头运动,并实时对士官学院青协摆放物品的房间进行整理和扫除。鼓吹组实时做好鼓吹。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篇二

为促进xx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全面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特制定本注册管理办法。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协会接受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协会住所在xx县。

第二条 志愿者定义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三条 志愿精神

志愿服务的精神概括起来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是一种利他主义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指的是个人或团体,依其自由意志与兴趣,本着协助他人改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报酬的社会理念。

第四条 招募条件

一:具有奉献精神;志愿工作者必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利用自己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

二:具备志愿者服务行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一)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者服务项目,从事每年不得少于20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四:遵纪守法。

第四条 注册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申请人阅读志愿者协会章程,了解志愿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享有的权利义务之后,本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志愿者协会审核后方可加入,成为志愿者。

第四条 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七)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第五条 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四)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七)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志愿者每三个月至少参加一次活动,吃苦耐劳,热情服务,服从分配的任务。

(九)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将原因告知协会管理人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聘请协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

(十一)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个人会员、名誉会员;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聘请协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

(十一)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个人会员、名誉会员;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共青团中央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由秘书长担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物。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一)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组织、志愿者服务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行为。

(二)志愿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应急救助、海外服务等。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向注册志愿者发布服务信息、提供服务岗位,志愿者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也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提倡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注册志愿者在志愿者组织指导下结成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服务。

(四)未满十八周岁的注册志愿者可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国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篇三

第一条本协会全名为重庆医科大学竹苑临床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在校生组成的团体,非营利性校园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接受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协会的核心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以";本协会宗旨是“立足校园,发挥优势,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本协会的目的是将“学习、服务、奉献、沟通”作为自身定位,将知识赋予到活动、工作中去。提升组织存在的价值。

?第五条本协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

第六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培养青年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学生综合素质,为学院“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二章任务

第七条培养青年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八条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优化育人环境,树立良好校风、学风。

第十条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十一条加强与兄弟院校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是志愿者活动的骨干力量,青年志愿者加入协会采取招募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十四条凡要求加入本协会的青年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现行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心和一定的奉献精神。

2、乐于公益事业,热心为同学、为学院、为社会服务。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第十五条本会吸收会员实行注册会员制。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在校学生,提出入会申请,经协会审查通过并正式注册以后,即可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六条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讨论通过,中止会员资格。非自愿性退会,由协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注册会员的会员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自动中止会员资格;继续会员资格,需重新注册。

第十七条会员的权利

1、有参加本协会所组织活动的权利;

2、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本团体活动的权利;

4、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5、有向本协会推荐组织者的权利;

6、有向本协会推荐成员的权利;

7、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8``````````````

第十八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行动;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3、向本协会报告本团体工作,并向本协会进行注册登记;

4、维护本协会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第十九条会员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理事会批准。

第二十条青年志愿者因毕业离开学校时,其会员资格自行消失。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由学生科老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各分队队长组成。

会长职责

2、召集和主持日常会议。

3、联系有关活动

4、组织策划日常活动。

5。负责协会的其他重要工作。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7。注重培训,提高志愿者队伍素质

第二十四条协会下设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6队,每队设队长、副队长各一名。

第五章志愿者活动要求

第二十五条青年志愿者活动以青年志愿者为骨干,并广泛吸收广大青年自愿参加。

第二十六条青年志愿者活动贯彻“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青年志愿者活动立足校内,面向社会,主要包括具有一定技能的志愿人员所开展的专业性、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围绕某一方面或重大活动所开展突击性和阶段性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八条青年志愿者活动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进行。

第二十九条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时,必须佩戴志愿者标志。

第三十条各队队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时,要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有效。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

第三十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对各服务队内的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实际考查,并把考查结果及时反馈到院团委、学生科、学生党支部,以便党组织,团组织更好地考查每位入党、入团积极分子。

第三十二条协会负责每学年的总结评比工作,对活动中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将授予“志愿者活动积极分子”、“志愿者活动优秀组织者”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记入学生档案。

1、警告

2、通报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由本协会理事会通过,经院团委审议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重庆医科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应本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及院团委批准之日起生效。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篇四

志愿者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志愿者工作,加强对我校中国青年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的志愿者事业,根据《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福建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闽师专青协”。

第三条 本团体是共青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领导下,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下属的,由全校青年志愿者自愿联合组成的从事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精神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遵从社会道德风尚,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行动准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他人、完善自我”为服务宗旨,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明校园文化风貌建设,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为我校的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做出贡献。

第五条 本团体接受共青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和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第七条 本协会设会长、常务副会长、部长等职务,由办公室、外联部、策划部、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组成。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理事会,管理协会日常事务并对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

第八条 本协会会长原则上由校团委学生会副主席兼任,拥有协会的最高决策权,从思想上指导协会的工作开展,从方向上把握协会的运行方式,对主体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 常务副会长负责协会各项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协助会长总体上把握协会的发展方向,确定协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协调内部各成员的关系,促进协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执行校团委和校会主席团的各项决议,维护协会的正当权益,对其他干部及主体干事进行监督并对协会负责。

第十条 各部部长:作为部门的负责人,执行校会主席团及协会内部的各项决议,具体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指导各个干事开展工作,协调干事之间及部门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不分家”,从思想上引导干事成长进步,及时向组织反馈干事的思想动态,确定各自部门的人员安排,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对协会及常务副会长负责。

第十一条 办公室:依法对协会的财务、物资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负责各类文书材料及档案的立卷、归档以及内部成员的活动考勤、记录和考核工作;定时对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团委、校会主席团和部门成员进行公开汇报;协助副会长、部长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整理和发布青协内部工作动态,制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相关规章制度等,协助组织部负责全校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在实现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中发挥其重要的协调作用。

第十二条 外联部作为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外联络的部门,负责外出活动相关单位、个人联系协商;担负协会与上级青年志愿者组织、社会各界以及兄弟院校相关组织的联系,加强工作之间的交流合作。要求性格乐观开朗,善于言谈,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第十三条 组织部主要负责协会内外联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安排青协各项青年志愿活动。每次活动要有周全细密的策划书;协助会长对青协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安排及管理。 在活动期间负责调动志愿者,保证组织活动有序进行。负责注册和管理志愿者新成员资料。定期总结部门工作经验,并根据青年志愿者协会在今后工作设想提出宣传部工作初步计划与征求意见,主动向会长汇报组织工作情况和请示工作。密切配合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其他部门做好青协的各项工作,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 策划部主要对协会日常工作和活动进行策划;以及制定活动项目、规模、时间、地点。 向有关部门申请协会活动所需要的物品、场地、文件、材料。要求具有创新性思维、灵活性强,懂得如何策划组织活动,需有一定的策划经验。

第十五条 本团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业志愿者服务队(组)。本团体机构确需变更的,须经理事会讨论并通过,并上报校团委和校会主席团同意。

第十六条 本协会的主要职能

(三)根据社会需要开展具有紧急性、突然性的应急志愿服务;

(五)带动全校同学发扬奉献精神,提高大学生素质,树立良好的校风;

(六)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八)开展与校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十七条 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十八条 凡依法成立的本校各系(部)青年志愿者组织、爱心社组织,为本协会团体会员,并为本协会在学校各系(部)分支机构。

第十九条 凡符合规定接受本会的指导与监督,有提交入会申请书并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接受本协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个人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和志愿者徽章。

第二十条 本协会理事为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各部部长。会员为经过校青协理事会审核,并注册为“中国注册志愿者”的在校师生。

第二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优先参加本会安排的各项活动和取得有关资料的权利;

(二) 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 提出困难和问题,请协会给予帮助解决,维护其正当的利益,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十二条 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拥护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定;

(二) 自觉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 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注社会,关心他人。

第二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半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四条 会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 会员在协会的组织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会员也可单独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并报协会备案。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在志愿服务中不得从事任何盈利性活动。

第二十六条 会员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理事会批准。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的学生干部是指常务副会长、各部部长及全体干事。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的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党、国家以及学校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工作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 学生干部原则上任期一届,不可以连任,有特殊情况另作决议;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的常务副会长由校学代会选举通过,并报校团委批准;副部由校学生会主席团任免,并报校团委备案;干事根据有关程序进行选拔和任免。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可根据有关规定,在全校范围内招募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服务时间的认定和所获荣誉、奖励的认定。

第三十二条 协会的纳新工作须遵从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 (2)自由平等 (3)民主竞争 (4)择优录取

第三十三条 协会纳新程序如下:

第三十四条 协会理事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学期两次。协会常务副会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协会理事会全体成员会议,并执行其决议。

第三十五条 协会的活动要求如下:

(1)提前策划 (2)准备充分 (3)保障实施 (4)总结提高

第三十六条 活动策划规则:

(六) 不定期的在校外的固定服务点进行公益服务活动。

第三十七条 活动要求:

(三) 活动后,整理活动场地,返还所借物资;整理活动人员名单,及时送与办公室备案,并由秘书部进行审核后给予服务时间和效果的认定。

第三十八条 活动总结

(一) 每月25号之前,协会各位成员必须上交一篇思想动态,由秘书部整理、备案并上交校会主席团;秘书部每月25号前整理协会本月活动、工作情况,并向校会主席团和校团委上交一份工作月报。

(五) 各部收集有关青年志愿者(包括本协会的)的新闻报道与音像资料,统一整理,交由办公室归档。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和捐赠;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经费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四十条 本协会经费由办公室设立独立账户,统一保管,做好收支账目。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接受全体会员和校团委、校会主席团的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三条 各项活动经费采取先垫后报的方式,各项及经费使用都须由常务副会长批准,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报销。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个人和社团以青年志愿者的名义、标志和旗帜从事经营性的活动和违法活动。

第四十五条 我校青年志愿者的注册、考核、评估及奖励办法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篇五

(四) 关心本协会的工作,主动向本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六) 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是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七) 本协会的任何成员都不能利用本协会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

第六条 开会纪律

(一) 开会期间请务必将您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禁止铃声的扰乱,违背者部门例会时,部门负责人警告记录,累积达三次,作无视协会纪律处理,警告通知。累积三次以上,开除处理。

(二) 开会请务必带好笔记本、笔,开会期间随时详细记录所需重要信息。

(三) 开会期间,讲台上有发言者,听者则保持安静,不要窃窃私语,交头接耳。做到最基本的尊重原则,尊重他人的同时也是尊重自己。违反者按轻重程度追究,需要发言时则积极踊跃,大胆谏言。

(四) 准时到会,不迟到早退。干部例会是,迟到者需敲门报告,并汇报姓名及自属部门,由协调管理部纪录,得到允许方可加入会议。有事早退者,需向负责人请假指示,批准后方可离开;部门例会时,请假者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指示,批准后方可离开。三次迟到算旷会一次,旷会三次算开除处理。

第七条 点名签到

况,各部门负责人配合协调管理部工作,将未到于请假人员姓名上报登记。

手续。每月,纪录总结上交办公室。

第八条 请假手续

江职业学院材料纸书写,由负责人同意方可请假。请假三次及三次以上,警告处分处理。

同意则允许请假,请假条上交协调管理部。请假五次,旷会三次,开除处分处理。

(三) 办公室值班请假,请假人员将请假条上交协调管理部负责人。

第九条 值班

(一) 由协调管理部制定办公室值班表。制定完成后如需调动,则各部门自由内部调节。

(二) 值班人员签到,值班期间,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值班成员互相和平相处,了解交流。共同管理办公室所需事物。

第10条 光荣榜

(一) 依据每周部门值班及部门例会到会情况而定,由协调管理部统计记录。

(二) 每周评比一个最佳部门与一个最差部门上光荣榜,每周五更新,每周干部例会公布。

第十一条 活动

积极参与。期间,听从上级安排,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愿者活动并为志愿者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一) 协会活动所必须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学校拨款,企业赞助、社会募捐等。

(二) 部分经费可通过组织会员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渠道解决。

第十四条 明确定义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青协中的部门及“八旗”中的任何一旗独立出本协会。

第十五条 明确定义

“八旗”各负责人必为青协内部副部长以上职务。

第五章 附则

会员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讨论通过,形成决定,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三条 本章程自会长团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青年志愿者协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篇六

(一)、协会名称为“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协会奉行“自愿,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准则。

(三)、协会秉承“让爱心永存校园,用真情奉献社会”的活动宗旨,坚持“团结,热情,踏实,创新”的基本工作作风,唱响“用我们的行动来证明我们的爱心”的.主旋律。

(四)、协会在各项法律及校规校纪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五)、协会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会旗,会歌,会证。

(六)、协会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第二、协会的活动项目和重要领域

(1)、倡导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2)、为扶贫,环境保护,帮孤助残,支教扫盲以及社会大型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3)、与其他志愿者组织或团体进行交流。

(4)、对青年志愿者进行培训,使他们奉献社会,帮助他人。

(5)、改善校园风气,为校园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三、机构设置

协会设置:会长、秘书处、组织策划部、外联宣传部,下辖四个志愿者服务分队。

各部职责如下:

1会长:召开和主持主席团会、常委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管理整个协会,对外代表本协会。

2秘书处:

(1)、对协会工作性文件,档案,材料,表格等进行纪录,整理,保存。

(2)、制作协会的工作日程。

(3)、纪录例会讨论内容,整理工作思路及出现问题,并做好会后总结。

(4)、维护协会各种历史纪录并制作协会工作年鉴。

(5)、起草协会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规定。

(6)、熟悉协会整体及各项工作活动并提出合理建议。

(7)、专人负责协会财务报帐工作,整理活动发票,车票,并存根。

(8)、专人负责协会财务支出和收入并做纪录。

(9)、对协会工作进行学期考评,年度表彰。

3、组织策划部:

(1)、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在人员安排,活动安排等方面起到组织和通知作用。

(2)、策划协会的各项活动并作出详细的策划书。

4、外联宣传部:

(1)、对协会进行宣传及对本协会举办的活动进行宣传。

(2)、加强同学生会等其它社团的联系,在工作中互通有无,资源共享。

(3)、加强与其他院校的联系,加强良好的合作关系。

(4)、通过与社会机构,企业等的联系,为各部举办的活动提供精神和财力上的支持。

(5)、为各部门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服务工作。

5、五个分队:

(1)、各分队设分队长一名。

(2)、坚决执行协会的决定,在服务中开拓创新,做出实绩,为队员树立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协会的方针决议同本队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讲实效,反对任何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活动中一丝不苟,以身作则,密切与队员联系,有民主作风,不能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5)、队长在团结队员的同时,应注意培养有组织能力,有责任心的队员,为分队的发展储备人才。

(6)、各部长,分队长,及会员在任职期间,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担负起责任时,应向协会说明原因,经协会研究决定后,才允许撤离工作岗位。坚决反对因此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工作失误。

(7)、分队长应定期向协会汇报本队工作情况,处理本队日常工作,若有困难和建议应直接向协会会长反映。

(8)、应当定期召开分队例会,传达协会决议,征求队员的意见,定期在队内开展交流活动。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

(2)、坚持实事求是,能够把总队的决定同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任何形式主义。

(3)、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工作中一丝不苟,以身作则。

(4)、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善于团结人。

第四、会员

(一)、合法入会人员:凡在校大学生,能积极拥护党,热爱祖国,愿意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人都可以申请入会。

(二)、注册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老师,志愿者协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

(3)、审核及格者参加入会宣誓。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3)、获得本组织的优先权和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权。

(4)、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5)、提出困难和问题,寻求团队给予解决。

(6)、毕业时为会员建立在会表现档案。

(7)、入会退会自由。

2、义务:

(1)、遵守本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

(2)、自觉履行志愿者服务的职责。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3)、宣传本会宗旨,维护本会声誉,扩大本会影响。

(4)、关心本会的工作,主动向本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形象。

(6)、不得以青年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学校形象的活动。

(7)、接受青年志愿者团队举办的社会服务工作常识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8)、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主动关心他人和社会。

(四)、退会:

(1)、会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会的,必须递交退会申请,经青年志愿者协会商议决定。

(2)、会员如退会或被除名,必须交回《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证》,由所在队及时向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递交退会名单及理由,便于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人员调整。

第五、协会制度

1、会员如累计三次不参与志愿活动,取消其志愿者资格,收回志愿者证。

2、不是青年志愿者的不能担任本协会干部。

3、对不履行青年志愿者义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情节严重的,开除其会籍。(对此处理,须经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讨论决定,并申请青年志愿者协会备案)

4、每星期召开各部门例会一次,总结上阶段协会活动成员表现及反馈意见,讨论近期协会活动事宜,进行工作布置,每学期末由协会会长将财务报告送主席团会,并将财务报告同时在校内公布,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5、协会成立后,会内各部长及其他干部必须由选举产生,协会换届时限为一年,每年定期举行改选。(竞聘及其任命制度须经商讨后决议)

6、每个青年志愿者无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青年志愿者的一个小分队或部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7、“优秀青年志愿者”由秘书处统计提名活动中表现优秀的队员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8、秘书处必须做好每位队员的档案管理及工作记录,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六、权利机构

1、本协会权利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常委会,主席团会;会员代表大会为全体会员,常委会由会长,部长,队长组成研究讨论主席团提出的各项工作;主席团会由会长,部长组成讨论协会的活动以及各项决议。

2、在日常事务中,常委会一周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两月一次,主席团会一周多次,常委会讨论协会近期的工作计划和协会活动内容。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协会举办活动的成果及失败,以及干部的推选等。

第七、协会的经费来源

1、由团委支助。

2、社会,企业等赞助。

3、会员交付一定的会费。

4、协会举行活动有一定收入时留取少许部分足够协会运作。

第八、附则

本协会章程所有权归“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同意后修改。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xx科技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直属于xx科技职业学院团委,并接受xx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的组织。其会员统一使用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和章程,使用本中心旗帜,其注册的志愿者是合法、正式的志愿者。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者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本校学生组成的全校性团体,非赢利性校园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真诚奉献,让社会充满爱、温馨和希望”为主旨,以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青年志愿者精神,旨在通过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区服务、帮孤助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及群体提供服务,倡导良好社会风气。

第五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六条:培养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发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

第七条: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稳定与繁荣,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八条:指导、协调并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

第九条:定期向学校通报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开展志愿者社会宣传活动,树立本协会的社会形象。

第十条:培训青年志愿者,使之具有一定的志愿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加强与各高校及国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二条:本中心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十三条:本中心吸收会员实行注册会员制。凡承认本中心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个人(或团体),经组织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注册以后,即可成为协会个人(或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奉献精神

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4、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5、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第十五条:入会退会手续:具备条件的个人(或团体)加入本中心,应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填写会员注册表,经组织委员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正式会员,并发给会员证和本会章程。会员自愿退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组织委员会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中止会员资格。非自愿性退出,由组织委员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注册会员的会员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自动中止会员资格;继续会员资格,需重新注册。

第十六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有参加本中心所组织活动的权利;

2 、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有根据本中心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本团体活动的权利;

4 、有对本中心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5 、有向中心推荐组织者和成员的权利;

6 、要求获得从事志愿者服务必需条件的必要保障;

7 、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8、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组织所制定的有关规定赋予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中心章程,执行本中心决议,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行动;

3、向本中心报告本团体工作,并向本中心进行注册登记;

4、维护本中心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5、关心本中心工作,主动向本中心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6、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8、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3次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9、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协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八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具体工作原则上由志愿者组织负责,尚未建立志愿者组织的由团组织负责。注册机构负责建立注册志愿者的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相应地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实施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认真落实和保障志愿者的有关权益,探索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求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服务。加强宣传、争取政策、推动立法,使志愿者的业绩逐步获得社会公认,为志愿者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十条:青年志愿者提供志愿者服务时,须佩戴统一的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标志,志愿服务活动也可适用于符合条件但未注册的志愿者参加。

第二十一条:各团体会员利用本中心名义组织活动,其活动计划须呈报组织部审核,并由主席签字批准,方可进行活动,活动整个过程由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每学期由中心及分会对会员进行考核,根据会员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表现和成效,评出先进,给予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

第四章 服务中心干部

第二十三条: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分会)干部选聘

1、参选学生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良好,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未受处分。

2、采取部门或指导老师推荐、自我推荐、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由团委、中心主席团对参加招聘的同学进行面试,择优录用,经公示和所在院系党团组织确认,由学院团委统一批复干部试用名单。

3、中心(分会)干部经公示和审核后,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由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聘任。

第二十四条:学院中心(分会)干部管理

1、学生干部在行动上应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树立严格的自律意识,要求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以实际工作表现向党组织靠拢。

2、学生干部应具有民主管理和监督意识,管理和监督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的科学化。

3、党团组织要关心学生干部的政治进步,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干部,各团组织要对他们的思想及工作表现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经团内“推优”,可向所在党组织推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其工作表现及实绩作为入党考察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学院中心(分会)学生干部考核评优

1、学院中心(分会)对各部门学生干部进行年度和学期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任免、表彰。

2、学院中心(分会)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主要由学院团委(分团委)进行考核;部门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实施,主席团负责统筹。

3、在考核过程中,对未起到干部作用、组织协调不力、工作不负责不认真、不能接受有关部门工作安排、工作表现和成效不佳的,经学院团委(分团委)审核,学院中心(分会)可辞退解聘。

4、在工作实绩和考核中,学生干部因工作成绩突出,经学院中心(分会)推荐、学院团委确认,可推荐评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并优先推荐为国家、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经考察,可作为中心(分会)干部梯队进行重点培养,量才任用。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十六条:本中心由中心组织部协调、组织和指导中心活动,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七条:中心设主席一名,下设办公室、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

第二十八条:实行例会制度,各部(室)在例会指导下各负其责,分工合作,重大事项及时汇报,遵守工作细则。

1、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所属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指导和协调。

2、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由院系学生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经各院系团组织审批,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备案。

3、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根据实际需要设部门。

4、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工作的统一安排、统筹协调,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积极主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体、志愿服务、自身建设等工作。

5、各院系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有参加和参与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的大型活动的义务。

第三十条: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与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关系

1、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本中心的院系级组织,接受各院系团组织和学院服务中心的双重领导、指导。

2、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及时沟通汇报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参加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举办的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3、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参照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执行。

4、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本章程,根据所属院系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和同学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校级志愿者活动,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策划,安排各院系志愿者小组参与,具体工作可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提出策划,各院系志愿者小组拿出本小组活动方案。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组织部安排开展活动,由青年志愿服务中心秘书部统一监督考核,活动结束后,各院系活动小组对该小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对该活动进行统一总结。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篇八

20xx年3月9日,组织“xx大学保护母亲河日启动仪式”,全校29个学院都参与了这次活动。

20xx年4月校运会期间,本志愿者协会组织志愿者制作环保垃圾箱,并成立志愿服务队,在运动会期间志愿担任维持体育场的卫生清洁等工作,为此荣获xx大学“五四奖状”。

20xx年6月,承办了“六・五”环境日系列活动,包括“绿色手工艺品大赛”、“绿色开心词典”、“环保摄影大赛”、以及与小学生“共画地球环境未来”活动,此外还与展涛校长、省环保局局长一起在“青青千佛山”活动中共赴千佛山进行环保宣传,并清洁游人丢弃于景点的垃圾。

20xx年10月,组织志愿者进行环保录像宣传,并为同学播放环保宣传片。

20xx年3月9日,在第二个“保护母亲河日”,本协会承办了由团中央统一发起的“天天环保――我与名人一起承诺”活动,在校园内进行环保宣传,并发放承诺卡1300多份,此后活动总结及活动剪影由团省委汇报至团中央。

20xx年4月,组织本协会会员参加了“20xx年xx省环保论坛”,期间听取了王文兴、李圭白等中科院和工程院院士的报告以及来自全省各地的专家讲座。

20xx年5月至6月,“非典”期间,协会积极的开展环境卫生工作,帮助同学们搞好卫生及安全,负责为本院同学发放“防非”药品和消毒剂等,还与院学生会一起成立值班组,定时汇报同学们的生体健康状况。

20xx年6月,同样在团中央的号召下,协会承办了“保护野生动物”倡议活动,呼吁广大民众不食或者少食野生动物。

20xx年10月至11月,由本协会发起,与济南大学、xx师范大学、xx经济学院、xx财经学院、xx建工学院、xx轻工业学院六所学校的环保组织联合,预成立“驻济高校环保联合会”。共同开展各项环保宣传活动,在网上建立了驻济高校环保联合组织基地,定时在网上开会和讨论环保活动方案,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0xx年11月,协会与济南其他6所高校(济南大学、xx师范大学、xx经济学院、xx财经学院、xx建工学院、xx轻工业学院)一起开展了“驻济高校环保论坛”,举行了论文征集、座谈会、学术论坛等活动。

20xx年11月23日,本协会与其他6所高校在团市委的协助下进行了“让青春染绿泉城”xx驻济高校环保联合行动的启动仪式,并进行了自行车环城接力,同时在洪楼广场进行了问卷调查。此次活动持续到20xx年6月份。

20xx年3月26日,环境学院环保志愿者协会为响应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开展的“绿色中国筑长城”大型环保公益活动面向在校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发起了“风吟xx蓝色天使行动”,倡导生态文明,广泛宣传环境文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xx年4月23和24号在xx大学运动会上,协会以“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教奥运”为背景,以“greenort”为主题,在全校范围内发起倡议,号召学校举行一次绿色运动会。当天志愿者向过往师生发放了可降解塑料袋,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全场内的环境清洁,此举得到了学校师生的充分肯定。

20xx年5月14日,为响应中央共青团、全国绿化委员会、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发起的“保护母亲河”行动。举办了大型t―shirt展示、保护母亲河签名、济南市主要河段水样展示、大学生环保意识调查、环保知识的展板展示、环保影片放映等活动,范围涉及到__大学、山大附中、山大附小,效果良好。

20xx年6月5日,环境学院学生会和环保协会联合举办的“特色外语片”展播,以新颖的知识传授方式吸引了大量同学的参与,通过此次活动提高了同学们对所学专业的兴趣,同时加强了环保意识。

20xx年11月13日本协会组织“围剿废旧电池”活动,广泛宣传废旧电池对环境的影响,通过学生之间的交流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环保意识,引起大学生对防治废旧电池污染的足够重视,真正做到少用、不用一次性电池,使用可充电电池,建立绿色校园。

20xx年12月1日本协会在山大二附小再次开展了“风吟xx蓝色天使”系列活动,与小学生们进行环保知识的互动交流,现场组织小游戏,在游戏中告诉小学生噪声的危害,并鼓励他们采取多种形式(作文、图画等)表达对环保的支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xx年4月,为响应共青团省委的号召,环保协会联合百花社区开展了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区活动。启动仪式当天120余名志愿者们在社区中种下树苗,并且协同社区居民定期对树苗进行浇水,施肥,除虫。

此外,我们协会还积极与外界联系,加入了“保护母亲河”绿色大本营,加入了中国环境资源网的“环保社团联合组织”,合理利用网络的优势与全国的各地的环保社团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大家共同讨论,共同交流环保知识和活动方式等。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