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报告 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大全10篇)

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报告 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大全10篇)

时间:2023-09-04 20:08:37 作者:碧墨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报告 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大全10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报告篇一

林业有害生物问题是阻碍我国林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探清我国区域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进而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策,推动我国林业的健康发展。下文是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预防、除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构成危害或者威胁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本条例所称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是指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乔木、灌木、竹类、野生珍贵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木材、竹材、干果和其他林产品。

第三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科学防治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并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宣传工作,组织本辖区的村(居)民委员会、林业经营者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其所属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林业防治机构)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验检疫、防治督查、技术服务、业务培训等具体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

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科技、交通运输、旅游、环保、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和电力、通信、邮政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有关工作。

基层林业工作站负责所辖区域的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的具体工作,协助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工作。

第六条林业经营者应当做好其所属或者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的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增强公众防御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预防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编制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图,划分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偶发区和安全区,对松材线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每年定期开展专题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普查、专题调查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专题调查结果,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科学布局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站点,完善监测网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站点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任职条件的专(兼)职测报员,划定测报责任区,确定监测对象,实施动态监测,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偷盗、擅自占用或者移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设施。确因工程建设需要迁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站点的,应当征求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迁移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建立无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苗圃和种子繁育基地,培育优良林木抗性种苗。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造林设计方案应当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对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实施以营林措施为主,生物、化学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逐步改善森林生态环境,提高森林抗御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能力。

第十二条林业经营者在森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植树造林应当适地适树,合理搭配树种,依照国家规定选用林木良种,营造混交林;造林设计方案应当包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

(二)禁止使用携带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三)对幼龄林和中龄林及时进行抚育管理,除治林业有害生物。

(四)有计划地实行封山育林,改变纯林生态环境。

(五)及时清理火烧迹地,伐除受害严重的过火林木。

(六)采伐后的林木应当及时运出伐区并清理现场。

第十三条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和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古树名木等需特别保护的区域或者林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公布为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预防区(点),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案;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健全防护制度,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禁止将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调入防治松材线虫病的重点预防区。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报信息,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报信息。

气象台(站)应当无偿向当地林业防治机构提供监测林业有害生物所需的公益性气象服务,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刊播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报信息。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暴发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灾害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电话。

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林木有异常情况或者枯死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要求林业防治机构按照技术规程进行采样、鉴定。经鉴定,属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报告人予以奖励。

第三章检疫

第十七条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发布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名单,及时发布本省的补充名单。

林业防治机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名单实施检疫。

第十八条林业防治机构应当对当地苗圃、种子园、母树林基地等繁育单位应施检疫的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实施产地检疫。检疫合格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检疫不合格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单》,受检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检疫处理通知单》的要求进行除害处理。

第十九条跨县级以上区域调运依法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出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调出地林业防治机构申请检疫,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已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在《产地检疫合格证》有效期内可以凭证换取《植物检疫证书》。

调入依法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调运物品到达之日起三日内,将《植物检疫证书》交调入地林业防治机构查验。从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区调入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入地的林业防治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

第二十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涉木产品采购的管理,对采购双方提供和查验《植物检疫证书》作出要求。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加强对入境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传入。

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民航和其他从事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承运或者邮寄依法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应当凭《植物检疫证书》办理承运或者邮寄手续。无《植物检疫证书》或者货证不符的不得运递。

第二十一条电力、广播电视、通信及其他工程建设单位采购含有松木材料的物品时,应当要求供货商依法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电力、广播电视、通信及其他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在林区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涉及使用松木材料的,应当事先将施工时间、地点通报所在地林业防治机构。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回收或者销毁用毕的松木材料,不得随意弃置。

林业防治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松木材料回收和销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二条从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省林业防治机构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省林业防治机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森林植物检疫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可以进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存放场所,查验检疫证书、开展疫情调查,依法实施现场检疫或者复检;监督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消毒处理、除害处理、隔离试种和采取封锁、消灭等措施;查阅、摘录或者复制与检疫工作有关的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森林植物检疫人员执行检疫任务时,应当穿着检疫制服、佩带林检标志和出示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地区,林业防治机构应当在木材流通场所、苗木集散地、车站、港口和市场等地设立临时检疫点检疫。

发生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林业防治机构可以在疫情发生地区、毗邻地区及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预防区的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性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第二十五条逐步推行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追溯制度。

林业防治机构应当加强森林植物检疫追溯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信息数据库,对检疫合格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加施检疫标识,对携带林业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溯源。加施检疫标识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章除治

第二十六条林业经营者应当按照林业防治机构的统一要求,及时做好经营管理范围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工作。林业防治机构应当做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并对除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林业经营者未按要求及时除治林业有害生物的,林业防治机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下达限期除治通知书,责令除治;林业经营者在限期内拒不按要求除治的,由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除治,费用由林业经营者承担。

第二十七条对新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所在地林业防治机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林业经营者采取必要的除治措施,立即封锁、扑灭。

第二十八条对暴发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送至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临时指挥机构,组织专业除治队伍按照技术规程及时除治,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林业经营者应当配合除治,不得阻碍。

第二十九条对跨行政区域、危害严重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毗邻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联防联治机制,健全灾情信息通报和定期会商制度,并按照技术规程联合开展除治。

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跨行政区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联防联治的组织协调,确保除治效果。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推广运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治、生物农药防治、有益生物防治等无公害防治技术,以及航空作业防治、地面远程施药等先进技术手段,增强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效果。

第三十一条经林业防治机构现场鉴定,需要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的松科植物(以下简称疫木)采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布公告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组织指导林业经营者及时伐除疫木,就地进行除害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捡拾、挖掘、采伐疫木及其剩余物。

疫木安全利用实行定点利用制度。疫木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林业部门颁布的疫木安全利用有关技术标准,在当地林业防治机构监督下实施。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治,应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从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林业经营者应当投资投劳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其他依托森林资源从事旅游活动的景区景点经营者,应当从经营收入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其所经营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业、农业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防治技术、设备等方面,扶持林业经营者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合作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将防治需要的相关机具列入农机补贴范围。

第三十四条逐步推行政府向具备专业技术条件的社会化防治组织购买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除治、疫情调查等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化防治组织申请林业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引导、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发展,充分发挥其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行业自律的作用。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业、科技等部门应当支持相关科研、教学、生产单位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学研究,引进、推广和应用先进实用技术。相关科技计划应当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领域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技水平。

第三十七条鼓励保险机构在林区推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险,支持林业经营者参加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险。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任务,加强林业防治机构建设,合理配备防治专业队伍和技术人员,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业务水平和防治能力。

第三十九条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办法,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偷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设备的,由森林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占用或者移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携带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进行育苗或者造林的,由林业防治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除治或者销毁,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调入防治松材线虫病的重点预防区的,由林业防治机构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向社会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报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电力、广播电视、通信以及其他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未及时回收或者销毁用毕的松木材料的,由林业防治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林业经营者不履行除治责任,造成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成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捡拾、挖掘疫木剩余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疫木剩余物,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擅自采伐疫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盗伐林木的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国家林业部门有关技术标准对疫木进行安全利用的,由林业防治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疫木及其制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有害 生物防治(pest control operation),简称pco。pco的核心是有害生物的 综合防治,即从有害生物与环境以及社会条件的整体观念出发,根据标本兼治而着重治本以及有效、经济、简便和安全,包括对环境无害地原则,因地制宜地对有害虫种采用适当地环境治理、化学治理、生物防治或其他科学有效手段组成一套系统地防治措施,将其 种群密度控制在不足为害地水平,并争取予以清除,以达到除害灭病或减少骚扰地目的。而并非传统地喷喷洒洒,一喷了之地灭害方式。

有害生物控制或称害虫防治是一项产业,它是针对危害人类健康、骚扰人居环境的有害昆虫和其它动物进行有效控制的服务业。pco的核心是害虫综合防治,即将害虫及其栖息环境作为一整体,再考虑到社会条件,综合采用合理的环境治理、物理治理、化学治理、生物治理或其它有效手段,组成一套系统的害虫防治措施,达到治本目的。

抗药性

在自然界同一种有害生物的种群中,各个体之间对药剂的耐受能力有大有小。一次旗药防治后'耐受能力小的个体被杀死,而少数耐受能力强的个体不会很快死亡,或者根本就不会被毒杀死。这部分存活下来的个体能把对农药耐受能力遗传给后代,当再次施用同一种农药防治时'就会有较多的耐药个体存活下来。如此连续若干年、若干代以后,耐药后代达到一定数量'形成了强耐药性种群,且耐药能力一代比一代强,以致再使用这种农药防治这种强耐药种群时效果很差,甚至无效。这种长期反复接触同种农药所产生的耐药能力就叫做耐药性。

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报告篇二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预测预报准确率分别为:93%,无公害防治率100%,种苗产地检疫率100%,以上指标均达到省“十二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规定的指标标准。

xx林业局20xx年防治作业总面积2819公顷,其中:有效防治面积2626公顷,预防面积193公顷,通过检查验收,防治作业质量均达到《规程》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全民森防护林意识,层层签订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责任状,使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人,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的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吉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从而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森防意识。

2、森防人员配备齐全,按要求配备专职森防测报员、兼职检疫员、划分责任区,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及工作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局森防站对上报数据进行了严格核查,从而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传递的时效性和结果的可靠性。

3、森防工作有保障措施,主管领导年初有安排、有布署,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落到实处,并制定了《xx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办法》保证了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通过自查,使我们全面细致地掌握了全年森防工作,进一步总结了经验,为完成我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奠定了基础。

xx林业局森防站

20xx年xx月

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报告篇三

为做好2016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和减轻对林业的危害,切实保护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生趋势预测

(一)美国白蛾。根据周边县市美国白蛾的发生规律,一般是“一年发生,二年蓄势,三年成灾”。今年是我市发生的第二个年头,“疫情”涉及市区、桥东办、赞善办、綦村镇,“疫点”达9个,面积达2960亩,虽经我们严密防控,但较去年发生面积“疫点”数仍有所增加。预计2016年发生3000亩,三代累计发生5300亩,需防面积5300亩,范围为今年发生区及周边乡镇,极有可能扩散蔓延到通道绿化带。

(二)杨树食叶害虫。主要是杨扇舟蛾、杨小舟蛾、金龟子。今年我市发生杨扇舟蛾1.5万亩,重点是通道绿化带、桥东办、十里亭镇等,中度以上面积2500亩,其中辛寨、杜村个别地段有吃光现象;金龟子500亩。预测2016年发生面积为:杨树舟蛾8000亩,4代累计发生21000亩,金龟子500亩,共计21500亩。重点是绿色通道、辛寨、杜村等。

(三)杨树“蛀干”害虫、腐烂病。“蛀干”害虫天牛类发生300亩,重点是高速公路常庄段,辛寨等。腐烂病50亩,高速公路林场段、周庄办事处河南庄。

(四)油松虫害。扁叶蜂发生2000亩,重点是老爷山林场和蝉房乡。红脂大小蠹发生2000亩,其中中度以上500亩,重点是老爷山林场和蝉房乡石盆南沟村。

(五)木燎尺蠖、刺蛾类。是山区林木常发性虫害,今年木僚尺蠖发生2000亩;刺蛾类500亩,中度以上达400亩。预测明年木僚尺蠖发生面积仍为2000亩。刺蛾类尤其是近年新发现的汉刺蛾有扩散蔓延趋势,达800亩左右。其中中度以上可达500亩。重点是老爷山林场、蝉房乡。

全年共计发生18650亩,各代累计33950亩。

二、防治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以落实防治责任为抓手,以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为主线,改变传统防治手段,实行专业队防治和群防群治相结合,努力建立防控长效机制,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高发趋势,有效保护我市的森林资源安全。

三、任务目标

2016年完成防治作业26000亩,成灾率控制在3.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7%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8%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6%以上,严密防控美国白蛾危害,主要风景区、交通要道、市区等“窗口”地带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村庄及周边地带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

四、防控工作重点

(一)严密监测查访。根据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调整病虫害监测网点,全市设监测点11个,聘请兼职测报员11名,定人定点、定时监测,及时上报。林业局根据监测结果,预测发生趋势,及时通过报纸、电视等向全社会公布。加强虫情调查查访,特别是今年美国白蛾发生乡镇及有关单位要配备查访员1—2名,在各代幼虫发生危害期,不间断的到重点地段调查走访,关键时期采取拉网式排查,力争不留死角。

(二)突出防治重点。根据今年发生危害情况看,明年我市的防治重点是美国白蛾和杨树食叶害虫。重点区域是今年美国白蛾发生区:市区、桥东办、赞善办、綦村镇,以及通道绿化带和高速公路绿化带。在做好重点防治的同时,严密防控常发性病虫害,继续对红脂大小蠹、桑天牛进行“工程治理”,配合邢台市站,对新发现害虫汉刺蛾的生物学特性、发生规律、防治技术进行专项研究,为今后的有效防控提供理论依据。

(三)积极推广无公害防治。在今年杨扇舟蛾严重危害区辛寨和杜村,发动群众,人工挖蛹,降低虫口密度。有条件的园区地段采取挂杀虫灯诱杀,或者涂毒环,粘虫胶,剪网幕等多种人工物理防治法,尽量减少药物防治次数。对确实需要化学药物防治的,根据监测结果,选择高效低毒农药结合仿生农药、植物源农药,“治小、治早、治了”,重点抓好1代防治,加强美国白蛾三代幼虫和杨树舟蛾类四代幼虫的监控防治,力争做到有效防控,有病虫不成灾,最大程度的降低危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上级要求,成立沙河市美国白蛾防治指挥部,由主管市长任指挥长,政府办分管主任和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乡镇办及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防治原则,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市与乡、乡与村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目标,确保不出现责任空挡,将“成灾率”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指标。

(二)加大资金投入。我市2016年森林病虫害预计发生面积33950亩,需防面积26000亩,财政部门要按照《邢台市2016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各县(市区)要根据林业资源总量和防治任务量,按照地面喷药防治每亩30元的标准,将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资金投入长效机制”的要求,落实防治资金,以保证防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建立应急防治专业队。积极探索专业队防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新模式,林业局建立1支15人以上的应急防治专业队,重点乡镇单位:桥东办、白塔镇、十里亭镇、蝉房乡、老爷山林场建五支半专业防治队,每支8-10人,在康源、泰华、百川、栾卸等森林资源集中区举办森防工作培训班,培训半专业防治人员100名。

(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为应对林业有害生物大面积发生,林业部门和有关乡镇办一定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林业部门要储备车载式喷雾机1台,推车式喷雾机5台,烟雾机5台,打孔注药机5台,背负式高压喷雾机5台。每个乡镇办储备2台推车式喷雾机共26台,2台背负式高压喷雾机共26台。储备应急农药3吨,在现有药械的基础上,不足部分在2016年3月底前配置到位,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进行。

以上这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学习心得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体会,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报告篇四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单位(15个)

1、兰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2、庆阳市林木病虫检疫防治站

3、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

4、金昌市金川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5、白银市靖远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6、天水市秦州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7、武威市凉州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森防站

8、张掖市高台县林业局

9、酒泉市肃州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10、平凉市泾川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11、陇南市康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12、临夏州永靖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13、甘南州迭部县森林植物病虫防治检疫站

14、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15、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先进个人(35人)

23、郭永生平凉市崇信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24、王恩智

25、牛彩琴

26、李志东

27、蒋新平

28、周雅敏

29、罗信云 30、蔡 斌

31、吴文海

32、潘世成

33、孙小霞

34、张雪霞

35、薛景文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甘肃尕海则岔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报告篇五

近年来,由于我国环境绿化的需要,森林面积扩大,为林业有害生物繁衍提供了寄主植物,加上气候条件的恶化与生态环境的破坏,许多地区成为有害生物的多发区和爆发区,对当地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影响。因此,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非常重要。

随着我国绿化工作的推进,森林绿化面积增加,受诸多因素制约,病虫害也随之加剧,给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带来了相应的难度。

1.有害生物危害加重

随着我国人工造林计划的逐年推进,造林面积增加,有害生物危害面积也随之增加。尤其是一些单一树种的森林面积的增加,为有害生物滋生提供了发展空间,使其对森林的危害加剧,基于林业部门现有的资金、人力、技术等条件,可谓是防治难题。

2.灾情加重

随着化学药物的大量使用,有害生物的抗药性增强,造成大量繁衍,对森林造成严重的危害;同时,有害生物种类也日渐增加,有些有害生物比较少见,但也能对森林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给防治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

3.潜在的危险

有些病虫害虽然从目前来看虽然危险性不大,但是具有较强的爆发力,一旦造成灾害,难以防治,需要加强预防工作。

4.灾情反复

有些病虫害顽固难治,经常造成严重危害。例如,在森林有害生物中,松毛虫、圆蚧和天牛等病虫害就相当顽固,很难防治彻底,且容易造成重灾情,有的病虫害甚至年年在不同地区造成灾情,防不胜防。

1.监测预报设备落后

我国建立了林业有害生物“一站三网”式的防治体系,督促各地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林业部门也设立了一些监测点、预报点,但由于建设的基础设备落后,缺乏系统的有害生物网络建设,难以满足有害生物防治的严峻形势与监测预报工作的现实需要,不能及时、准确根据病虫害情况进行预报与防治,使得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

2.预报监测的技术水平低

在预报监测中,对新技术的应用不足,不注重进行新技术研究,不重视对已有的生物防治技术进行推广应用,从而造成在防治时,采用传统的防治手段,大面积喷洒剧毒农药造成病虫产生极强的抗药性,环境污染加剧,误伤误杀了大量的害虫天敌,形成林业生态的恶性循环。

3.预防机制的协调能力差

林业管理部门之间在有害生物预防方面缺乏协调,造成各个管理环节脱节,造林环节不重视苗木是否有病虫害,育苗环节缺乏对造林环节有害生物防治的考虑,各个部门各司其职,缺乏统筹的预防机制,造成病虫害预防工作的难以有效开展。

4.检疫工作不到位

部分林业部门的产地检疫落后,难以适应现行检疫的需要;相当部分的林业部门没有设置检疫检查站,造成苗木在调运过程中,缺乏检疫,给病虫害的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

5.防治经费短缺

由于防治经费短缺,造成林业整体减灾能力差。有限的经费使林业部门缺乏资金购进基础设施,难以进行基础的测报与防治工作;缺乏必要的检疫设备,没有资金购入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等,也缺乏资金进行防治技术研究,先进的技术成果也难以在林业系统得到有效的应用推广。

1.加强对有害生物防治的认识

首先要认识到有害生物防治是对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持,是维护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次,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可以减轻危害造成的损失,可以减轻国家的经济负担。最后,加强有害生物防治是当前林业部门发展的需要,是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需要。因此,各地政府要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视,加强领导,给予林业部门充分的资金支持,规划好本地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奠定监测预报工作的基础

一般来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在预防,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是做好有害生物防治的基础。各地应该切实改善监测预报工作的基础设施,提供资金购进监测预报需要的仪器和设备,凭借领先的监测预报技术,建立起系统的监测预报网络,以便防治工作能够实现准时、全面的监控林业有害生物的动态,从而可以根据有害生物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关责任人、管理权限、防治方法等,使监测预报工作能够发挥应有的效用。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有害生物的分布情况、危害程度及潜在的危险,积累相应的有害生物资料,建立防治措施数据库,以便能够利用系统的功能,及时对出现的灾情进行处理,有效减少危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从事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业务素质和能力,以便能够利用先进的技术和高素质的人才,建立监测预报工作的快速预报反应机制,准确、及时地做出病虫害的监测预报。

维护现有的'林业基础,选择良种壮苗,推广混交林,实施防治工作的全过程控制,统筹考虑林业个部门在有害生物防治中的责任,使各部门能够协调好防治工作。研究相关有害生物预防技术,采取相应措施维护林业对有害生物的自然抵抗力,实现有害生物防治的良性发展。推进对友好型农药的研究,尽量减少对剧毒农药的使用,以便减轻环境污染和对有害生物天敌的危害,加强推广生物防治技术,积极采用已有的生物防治技术,并研究和探索新的生物防治技术。

4.加强检疫工作

随着地区、国际间交流的频繁,加剧了有害生物的传播。因此,要根据我国检疫法规,严格规范国内外种苗的产地检疫和调运过程的检疫,做好有害生物防治的检疫预防工作。加强对检疫法规的宣传,增强人们植物检疫的认识,使人们配合检疫工作;设置检疫检查站,加强对运输中的林业苗木的检疫,从而避免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加强对林业苗木的产地检疫,在缺乏检疫检查站的地区,尤其要加强产地检疫,以免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源蒙混过关;加强对国外林业苗木的复检,防止检疫工作不全面造成有害生物传播。

5.加大经费投入

加大经费投入是增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的基础。采取“以地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经费投入原则和“谁经营,谁防治”的防治责任制度,国家引导,鼓励集体、个人等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为有害生物防治筹措足够的经费。遵循“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建立相应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从中提取相当比例的资金作为有害生物防治经费。

林业资源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由于人类对林业资源的破坏性采伐及过量喷洒农药,削弱了林业资源的自我防控能力,造成林业资源种类减少;同时也造成林业害虫天敌逐渐减少,造成有害生物时常成灾,影响林木的正常生长。因此,今后应该加强林业的无公害防治,减轻剧毒农药的使用量,维持林业中有害生物的天敌正常生存,以便利用生态平衡达到防治有害生物的目的。

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报告篇六

20xx年,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率”指标完成情况为:成灾率控制在4.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94.5%;测报准确率 94.5 %;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均达到了省林业局下达的目标管理的要求,即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测报准确率 85 %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85%以上。

(一)成灾率

1、椰心叶甲:全市已有22个镇、国营农场均有发生,全市染虫株数9.4万株,累计发生面积7189亩,全年均发生生,但危害较轻。

2、桉树枝瘿姬小蜂:全市各镇均有分布,其中重度发生分布区域主要在海头、排浦、马井、东成等镇。经对上述几个重点发生镇的调查,发生危害面积约为1.8万亩,其中重度发生面积为5500亩,中度发生面积4000亩,轻度发生面积8500亩。

3、桉树焦枯病:发生面积15957,其中重度发生面积为2148亩。主要发生于那大、南丰、兰洋、东成、龙山、排浦、和庆等镇和农场,发生时间主要在8-10月份。

4、木麻黄象甲:发生面积900亩,其中重度发生面积为250亩。主要发生排浦等镇,是今年在木麻黄幼苗新发生的害虫,主要发生在10月份。

5、螺旋粉虱:发生面积1560亩,主要发生在那大、两院一带,是今年新发生的外来有害生物,9-12月份发生严重。

6、荔枝蝽象:发生面积1500亩,主要发生兰洋、南丰、和庆镇,全年均有发生。

(二)无公害防治率

今年该市仍采取多种方法对林业有害生物实施防治,降低化学防治面积,防治面积23100亩,其中病害3987亩,虫害19113亩。化学防治1261亩,人工防治3360亩,生物防治9389亩,仿生制剂2911亩,其它6179亩,全年无公害防治21839亩,无公害防治率94.5%。具体防治情况为:椰心叶甲防治面积7189亩,以释放寄生蜂及挂椰甲清药包等生物防治为主,全年释放姬小蜂1337.735万头,啮小蜂763.598万头,挂药包防治2万株;桉树枝瘿姬小蜂防治面积11120亩,主要采取改种抗虫品种及人工修枝为主;桉树焦枯病防治面积15957亩,主要以加强抚育管理及喷无公害农药防治为主;木麻黄象甲防治面积900亩,主要以人工防治为主;螺旋粉虱防治面积1560亩,主要采取化学防治;荔枝蝽象防治面积1500亩,主要采取人工捕捉为。

(三)测报准确率

20xx年初,我们通过本市2008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调查,结合20xx的气候特点,预计全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4亩,截止20xx年12月份实际发生面积为36826亩,测报准确率达到91.8%。

(四)种苗产地检疫率

全市共有8个苗圃场,育苗面积850亩,育苗468.4万株,实施产地检疫面积850亩,苗木产地检疫率100%,在全面检疫中发现有本省补充检疫对象桉树枝瘿姬小蜂疫情的有4个,发生面积25亩,已下达通知责令要求全部清除销毁处理。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将林业有害生物“四率”指标纳入森林资源保护责任状,作为政府对各镇及有关部门工作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市农委也十分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也将此项工作纳入森林资源保护责任状,与基层林业站签订责任状,将指标层层分解和落实。为切实完成目标管理任务,农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把目标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年初有部署,会上有传达,过程有指导、监督,并要求市森林植物检疫站及木材检查站等下属单位加强领导,切实抓防治、检疫、全普查监测及疫情报告等具体工作。市检疫站充分发挥和行使职能作用,认真抓好目标管理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得力,层层抓落实,确保了目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二)多方筹集资金,确保防治目标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落实经费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20xx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一是市政府给予防治经费5万元;二是省林业局给予了大力支持,投入了对道路、景观等公共场所的挂药包防治所需的经费、寄生蜂生产、检疫检验实验室及东成检疫检查站等基础建设经费;三是市农委也从公益林保护资金中投入部分监测经费,市检疫站从每年检疫收费中全部用于防治、检疫、监测等工作;四是我市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积极引导经营管理者投入经费进行防治。通过多方筹集资金,从而确保防治目标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扎实做好防治技术服务,遏制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和蔓延

为保护了我市的生态环境,减少经济损失。我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措施:一是制定预案,科学防控。为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科学防治,20xx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x市松材线虫病防控预案》(儋府办[20xx]168号),为全市的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做出了科学的防控部署。为保护椰林景观,防止椰心叶甲疫情扩散和严重危害,更好地迎接20xx年11月海南欢乐节主会场在xx的举办,我市根据椰心叶甲疫情发生现状,制定了《xx市20xx年椰心叶甲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以生物防治技术为主的目标、任务及措施;二是推进依法防治,进一步落实《限期除治通知书》制度。为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工作的管理,对一些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的单位或个人,实行限期防治通知书制度,提出防治方法,要求限期除治,防止林业有害生物的扩散蔓延;三是深入林区,开展防治技术服务,向群众传授防治技术,提高群众防治意识。一年来,市检疫站领导、技术员下基层搞防治服务136天次,接受群众电话或来访咨询防治技术达216次,并编印桉树焦枯病、桉树枝瘿姬小蜂等病虫害防治技术资料1300余份向林农发放,并无偿提供虫线清等农药11箱;四是组织专业防治队伍开展防治工作,提高防治成效。为确保椰心叶甲防治效果,我市在那大城区、西线高速公路、洋浦公路、兰洋公路等道路景观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挂药包防治工作;五是科技支撑,实施生物防治为主。我市充分利用自身能生产天敌寄生蜂的优势,对发生椰心叶甲疫情的农村及基地等全面采取以释放寄生蜂为主的生物防治措施,确保了椰心叶甲疫情的持续控制。

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预报、监测是遏制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的基础性工作。一年来,我市加大主要有害生物及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力度,认真开展病虫情调查监测,努力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加强信息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联系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林业有害生物报表,认真总结监测预报经验,不断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及生产性预报准确率。

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报告篇七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农药产品和防治机械名单

一、目的意义

为了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促进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加快森林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指导生产防治中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新时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特向林业系统和森防部门推荐一批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品种和植保机械,供选择使用。

二、推荐原则

一是坚持先试验示范、后推广的原则。根据近年来各地试验、示范的结果,着重筛选了一些新品种;二是坚持重点推广最新科技成果的原则。主要推荐近几年来科技含量高的新药剂、新药械品种,一些基层大量使用、生产上又比较需要的老品种没有推荐;三是突出安全性和防治效果,以环保、低毒、低残留品种为主,重点是防治效果比较好的单剂;四是体现公正性原则,推荐的农药品种是与森防部门、科研、推广和农药管理部门的专家反复研究讨论的,不与生产企业挂钩。

本次推荐的农药品种,仅列出了通用名称,希望广大森防科 技人员在指导、使用这些农药品种时,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程和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并按照农药登记所确定的对象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三、推荐品种

(一)生物制剂和生物天敌

苏云金杆菌(bt)、松毛虫病毒、舞毒蛾病毒、春尺蠖病毒、美国白蛾病毒、茶尺蠖病毒、苦参碱、印楝素、烟碱、鱼藤酮、- 3 - 苦皮藤素、阿维菌素、多杀霉素、白僵菌、绿僵菌、微孢子虫、除虫菊素。

肿腿蜂、赤眼蜂、周氏啮小蜂、花角蚜小蜂、瓢虫等寄生和捕食性天敌。

(二)引诱剂

松褐天牛引诱剂、红脂大小蠹引诱剂、白杨透翅蛾引诱剂、松毛虫性引诱剂、美国白蛾引诱剂、沙棘木蠹蛾引诱剂等。

(三)合成制剂(化学农药)1.杀虫、杀螨剂

溴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毒死蜱、灭幼脲、杀铃脲、氟铃脲、氟虫脲、除虫脲、虫酰肼、吡虫啉、苯氧威、甲胺基阿维菌素、啶虫脒、氟虫腈、溴虫腈。

2.杀菌剂

石硫合剂、代森锰锌、多菌灵、百菌清、三唑酮、腈菌唑、异菌脲、氟吗啉。

3.杀鼠剂

氟鼠灵、溴敌隆、不育剂、驱避剂。

(四)植保机械

泰山牌系列机动喷雾喷粉机(均衡供药、静电机)东方红牌机动喷雾喷粉机 广益牌车载高射程喷雾机 广益牌烟雾机 欧丽牌烟雾机 泰山牌机动打孔注药机 森力牌林木注药取样器 佳多牌杀虫灯 东方红牌杀虫灯 科力牌杀虫灯。

- 4 -

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报告篇八

为做好201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和减轻对林业的危害,切实保护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生趋势预测

(一)美国白蛾。根据周边县市美国白蛾的发生规律,一般是一年发生,二年蓄势,三年成灾。今年是我市发生的第二个年头,疫情涉及市区、桥东办、赞善办、綦村镇,疫点达9个,面积达2960亩,虽经我们严密防控,但较去年发生面积疫点数仍有所增加。预计2014年发生3000亩,三代累计发生5300亩,需防面积5300亩,范围为今年发生区及周边乡镇,极有可能扩散蔓延到通道绿化带。

(二)杨树食叶害虫。主要是杨扇舟蛾、杨小舟蛾、金龟子。今年我市发生杨扇舟蛾1.5万亩,重点是通道绿化带、桥东办、十里亭镇等,中度以上面积2500亩,其中辛寨、杜村个别地段有吃光现象;金龟子500亩。预测2014年发生面积为:杨树舟蛾8000亩,4代累计发生21000亩,金龟子500亩,共计21500亩。重点是绿色通道、辛寨、杜村等。

(三)杨树蛀干害虫、腐烂病。蛀干害虫天牛类发生300亩,重点是高速公路常庄段,辛寨等。腐烂病50亩,高速公路林场段、周庄办事处河南庄。

(四)油松虫害。扁叶蜂发生2000亩,重点是老爷山林场和蝉房乡。红脂大小蠹发生2000亩,其中中度以上500亩,重点是老爷山林场和蝉房乡石盆南沟村。

(五)木燎尺蠖、刺蛾类。是山区林木常发性虫害,今年木僚尺蠖发生2000亩;刺蛾类500亩,中度以上达400亩。预测明年木僚尺蠖发生面积仍为2000亩。刺蛾类尤其是近年新发现的汉刺蛾有扩散蔓延趋势,达800亩左右。其中中度以上可达500亩。重点是老爷山林场、蝉房乡。

全年共计发生18650亩,各代累计33950亩。

二、防治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以落实防治责任为抓手,以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为主线,改变传统防治手段,实行专业队防治和群防群治相结合,努力建立防控长效机制,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高发趋势,有效保护我市的森林资源安全。

三、任务目标

2014年完成防治作业26000亩,成灾率控制在3.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7%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8%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6%以上,严密防控美国白蛾危害,主要风景区、交通要道、市区等窗口地带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村庄及周边地带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

四、防控工作重点

(一)严密监测查访。根据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调整病虫害监测网点,全市设监测点11个,聘请兼职测报员11名,定人定点、定时监测,及时上报。林业局根据监测结果,预测发生趋势,及时通过报纸、电视等向全社会公布。加强虫情调查查访,特别是今年美国白蛾发生乡镇及有关单位要配备查访员12名,在各代幼虫发生危害期,不间断的到重点地段调查走访,关键时期采取拉网式排查,力争不留死角。

(二)突出防治重点。根据今年发生危害情况看,明年我市的防治重点是美国白蛾和杨树食叶害虫。重点区域是今年美国白蛾发生区:市区、桥东办、赞善办、綦村镇,以及通道绿化带和高速公路绿化带。在做好重点防治的同时,严密防控常发性病虫害,继续对红脂大小蠹、桑天牛进行工程治理,配合邢台市站,对新发现害虫汉刺蛾的生物学特性、发生规律、防治技术进行专项研究,为今后的有效防控提供理论依据。

(三)积极推广无公害防治。在今年杨扇舟蛾严重危害区辛寨和杜村,发动群众,人工挖蛹,降低虫口密度。有条件的园区地段采取挂杀虫灯诱杀,或者涂毒环,粘虫胶,剪网幕等多种人工物理防治法,尽量减少药物防治次数。对确实需要化学药物防治的,根据监测结果,选择高效低毒农药结合仿生农药、植物源农药,治小、治早、治了,重点抓好1代防治,加强美国白蛾三代幼虫和杨树舟蛾类四代幼虫的监控防治,力争做到有效防控,有病虫不成灾,最大程度的降低危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上级要求,成立沙河市美国白蛾防治指挥部,由主管市长任指挥长,政府办分管主任和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乡镇办及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防治原则,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市与乡、乡与村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目标,确保不出现责任空挡,将成灾率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指标。

(二)加大资金投入。我市2014年森林病虫害预计发生面积33950亩,需防面积26000亩,财政部门要按照《邢台市201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各县(市区)要根据林业资源总量和防治任务量,按照地面喷药防治每亩30元的标准,将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资金投入长效机制的要求,落实防治资金,以保证防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建立应急防治专业队。积极探索专业队防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新模式,林业局建立1支15人以上的应急防治专业队,重点乡镇单位:桥东办、白塔镇、十里亭镇、蝉房乡、老爷山林场建五支半专业防治队,每支8-10人,在康源、泰华、百川、栾卸等森林资源集中区举办森防工作培训班,培训半专业防治人员100名。

(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为应对林业有害生物大面积发生,林业部门和有关乡镇办一定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林业部门要储备车载式喷雾机1台,推车式喷雾机5台,烟雾机5台,打孔注药机5台,背负式高压喷雾机5台。每个乡镇办储备2台推车式喷雾机共26台,2台背负式高压喷雾机共26台。储备应急农药3吨,在现有药械的基础上,不足部分在2014年3月底前配置到位,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进行。

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报告篇九

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安全,根据《^v^森林法》和^v^《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预防、除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构成危害或者威胁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本条例所称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是指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乔木、灌木、竹类、野生珍贵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木材、竹材、干果和其他林产品。

第三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科学防治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并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宣传工作,组织本辖区的村(居)民委员会、林业经营者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其所属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林业防治机构)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验检疫、防治督查、技术服务、业务培训等具体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

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科技、交通运输、旅游、环保、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和电力、通信、邮政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有关工作。

基层林业工作站负责所辖区域的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的具体工作,协助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工作。

第六条 林业经营者应当做好其所属或者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的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增强公众防御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 预防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编制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图,划分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偶发区和安全区,对松材线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每年定期开展专题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普查、专题调查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专题调查结果,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报告篇十

摘要:近几年,人们利用有益生物和仿生等新技术和新方法,对防治困难和重要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同样进行了深入的科学研究,防治技术和方法进一步改进和丰富。防治策略由简单的防治走向大规模化防、由单纯化防走向综合管理,由无公害防治向森林生态康复迈进,已成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必然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林业;有害生物;概念;形势;防治策略

3.1 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生态环境的良好建设象征着可持续发展具有坚实的基础。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是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推动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从而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和危害,对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森防检疫站充分发挥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把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领导工作考核目标,建立管理目标责任制,对防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业务指导机构要积极组织实施具体业务工作,搞好业务指导,确保防治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2 加强监测

监测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调查监测工作是各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基础,是开展森林植物检疫的重点。监测对象要根据寄主树的种类,数年来发生有害生物的区域以及发展状况来确定。监测预警体系要做到对林业有害生物动态掌握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确定监测对象相应寄主的监测范围和监测面积,根据林业资源分布状况和历年来病虫害发生分布情况,将各种寄主林分划分界定病虫害区。确定专人、固定地块、明确对象、指定方法,确定有一定代表性,能覆盖病虫害常灾区和偶灾区或病虫害发生大面积的线路作为森林病虫害监测踏查路线。

3.3 科学防治

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科学化,科学地防治森林病虫害,改善防治的手段,林业有害生物治理才能得到有效地提高。利用微生物制剂、天敌昆虫、益鸟等有益生物防治有害生物,能减少能源浪费、节省防治成本、降低环境污染、能够持续而长久地发挥其控制效果。因此,要加强推进生物防治示范区建设,提高生物防治比例。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的使用农药。目前,生物化防治的技术手段逐渐专业和成熟,育种过程采用基因工程(转基因育种),利用基因组重组结合的原理,培育出各种植株,具有很强的抗逆能力,对基础实用型和新技术推广项目应当面向基层,以达到扬长补短、相互促进、科技兴防的目的。科学有效地使用先进的病虫害的防治器械与药物,减少其危害。

3.4 加强检疫,强化宣传

当前国际以及国内各地间的人员的交往和产品的交流越来越密切,危险有害生物的传播机率也随之增加。所以,要按照我国的检疫政策法规认真贯彻执行,要严格管理好国内种苗产地检疫和林产品调运检疫工作。从源头抓起,切断传播源。把舆论宣传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法律法规、防治方针和防治技术等。工作人员在检疫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自然资源保护的政策法规条例,使森林保护工作真正步入法制化、正规化道路。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进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3.5 增加投入资金

加大资金投入是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基础。保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要。把森防补助资金重点投资放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监测预防上。投入方式以地方投入为主,国家补助为辅,林业有害生物由经营者自己防治,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以及个人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保证有足够的资金进行防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区减灾防灾计划之中,增加监测、防治、宣传和检疫有害生物设备、基础建设等资金的投入。建立有效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利用从受益人手中收取的补偿资金,做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经费。

参考文献

[1] 唐冠忠.试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策略――森林生态康复[j].河北林业科技,2009,(03).[2] 宋玉双.论林业有害生物的无公害防治[j].中国森林病虫,2006,(03).[3] 刘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j].中国林业,2009,(11a).作者简介:张凤翔,辽宁省凤城市林业局,研究方向:林业。

相关范文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