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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人社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模板6篇)

时间:2023-09-04 22:19:51 作者:JQ文豪人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人社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模板6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人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一

一年来,我局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选人用人渠道,为全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1.严格执行党内政治制度。我局坚持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严格规范党内组织制度。全系统各支部均按照规定召开了支委会、支部大会、党课等“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二是抓好党员队伍管理。做好入党积极份子的培养发展工作,截至12月,共培养了8名积极份子、新发展了3名党员,按期转正了2名党员。积极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各支部均能按照缴纳标准,按月足额缴纳了党费。三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区、市、县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支部书记与党员进行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四是开展结对共建。多次到结对帮扶乡镇、村屯进行调研和指导,为派驻4个乡镇的9名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送去了办公及生活用品,深入到结对帮扶的横州镇海棠社区、马山乡双桥村委开展慰问帮扶活动,送去了慰问物品和办公设备。

2.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坚决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传达学习相关案件的通报,通过正反面案件进行警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新的“四风”问题出现。强化工作纪律,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进行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加强服务窗口的作风建设,加大对服务窗口服务态度、水平的管理,局党组派出工作组每月开展一至两次的明查暗访,将督查结果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今年,全县人社系统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违法乱纪的案件发生。

3. 加强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坚持落实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截至12月,我局共采取党组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上党课、观看电教片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了学习各种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

狠抓意识形态的监控管理,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网络舆论监管,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截至12月,我局没有发生过一起不良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

人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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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的总体目标和我局20xx年中心工作,人社局党委为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加强对决策行为的监管

1、建立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针对机构合并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一把手局长总负责,分管局长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每月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例会,研究交流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的工作网络。

2、加强学习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加强学习《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用制度实现对行政权力的制约,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各项行政决策行为民主、依法、科学。

3、完善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和备案制度。结合省、市的具体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影响企业权利义务的公共政策,要落实重大事项听证制度,重视做好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理性、可行性调研和论证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向社会发布施行的文件发布前需经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核。

二、加强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注重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管

1、深化法制学习教育。遵守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法、守法,带头依法行政,局党委要加强对法制学习教育的领导,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学习培训工作计划,落实学习培训工作措施,确保局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讨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不少于2次。要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学法形式,通过组织法律、法规专家讲座,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法制培训,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途径扩大普法宣传面,确保全局工作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15天。

2、突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对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法资格准入制度,一方面要加强对其的培训考核;另一方面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和考试,努力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配合就业联合行动,依法整治非法用工,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加强对劳动者举报投诉用人单位检查力度,严格执法,依程序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办结,案卷合格率100%。认真做好劳动保障检查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工作,及时纠正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违法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书面审查单位不少于300家。积极推行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3、推进行政执法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深化劳动监察网格化建设,将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延伸到劳动监察中队和各类用人单位,加强网格化信息采集工作,通过建立网格化信息联通平台对网格内信息进行实时分析比对,从而实现对企业守法情况的掌握和预防,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

人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三

今年,全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定点医疗机构收费不规范。一是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多收费的行为。个别医疗机构执行收费标准把关不严,出现了多收费的现象。二是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挂床住院的现象。

(二)社保经办基础设施有待完善。新农合整合后,社会保险服务人员增多、工作业务量加大,业务要求更加规范。由于办公场地不足,无法满足群众需求,县社保局部分股室需继续保留在原农合经办点办公。

(三)就业结构性矛盾较突出。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数量少,私营企业规模小,吸纳就业人员十分有限。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劳动者需求量大,但大量劳动者缺乏技能导致就业难、工作稳定性较差。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三制度”落实难。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没有从实际中落实,很多工程项目中的民工工资还是由包工头代发,从而出现了因包工头躲避而引起工资支付不到位的投诉发生。少数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存在着工程项目“三包一靠”的现象。

人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四

xx市人社工作各项重要指标任务提前超额完成且同比增长,我市被国务院评为首批“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并在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考核、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评比、社保基金预决算等三项工作中获得一等奖;我局被评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一、201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促进就业创业。结合我市“项目建设年”活动,从重点项目中寻找就业增长点,2012年,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40场,同比增长278%,提供岗位20.1万个次,同比增长632%;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0360人,完成年任务的144%,同比增长28%;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5121人,完成年任务的126%;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认定、审核、使用管理和进退机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314人,完成年任务的135%;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1.32%;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3522人,完成年任务的135%。加强本地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全市共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1.38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06%,培训后的就业成功率大幅提升。完善创业项目库建设,创业示范孵化基地已达23家,全市共发放创业小额贷款4664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17%,扶持570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2780人。(二)统筹抓好城乡社保。多渠道抓好社保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实行参保登记网上申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1—11月,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总收入240184万元,总支出220750万元,累计结余15.3亿元。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5.2%和97.9%,养老金发放率均为100%;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9.5%,参保人数完成年计划的113%。同时,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89元;城镇从业人员医保报销封顶线从23万元提高到2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基本报销封顶线从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重大疾病报销封顶线提高到22万元;新农保养老金标准从每月70元提高到85元。总体看,全市社保基金收支情况良好,持续保持安全平稳运行,使广大参保群众得到了较大实惠。

(三)深化人事人才工作。实现规范有序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动态管理,指导9家单位完成190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联合教育部门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成非公经济组织职称工作调研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1.5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制定实施《xx市科级领导干部执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处理暂行办法》,大力开展组织人事干部能力素质培训、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尤其加强了乡镇公务员培训,并积极探索正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的新路子;督导各区完成公务员职位设置和职位说明书制订工作。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830元提高到1050元;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已实现与省本级“同城同待遇”的目标,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完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机制,较好地完成计划安置任务。

(四)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做好省下放的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和企业监管权限的交接和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突发性事件处置能力,妥善处置大案、要案和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7件,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6%,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100%。全市小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80%和95%。

二、2013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积极开展职业指导、招聘会进校园、就业见习、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实施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使公益性岗位开发步入规范、良性发展的轨道。抓好城乡就业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准确摸清我市就业底数,实现对就业工作的动态管理。统筹区域内各类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定点培训机构的教学培训管理。推进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二)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制度整合、机制创新和监管服务,实现社保管理、服务和效率的全面提升。探索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加快“三保合一”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盘活、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工伤医疗康复事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和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建立与城乡社保工作任务基本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三)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指导督促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做好设岗聘用、聘用合同备案、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设置规范化等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监督指导,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人员遴选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开展企业集体协商工资工作。继续完善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探索加强乡镇、街道初任公务员管理的新路子。

(四)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城乡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平台管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和仲裁办案制度,指导各区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成立区级仲裁院。

(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市、区、镇(街道)、社区四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经办队伍建设,拓宽信息系统覆盖面,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不断探索督查预警和责任倒查机制的新路子,切实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社改革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提出的“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总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的各个环节,在改革中创新突破解难,在发展中提质增效升级,努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准确、有序、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着力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

改革重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启动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等工作,在大中专院校创建创业示范点;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

(一)确保完成主要就业目标任务。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以上,其中:各区的城镇每万人新增就业人数不低于257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90%以上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目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1.2万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次,创业培训4000人次;抓好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年内每个区均有2个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的标准。

(二)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稳定就业工作。完善就业状况动态登记监控制度。充分运用就业再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企业实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在岗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贷款扶持,减少企业岗位流失。做好我市重点投资项目落地的就业跟踪服务,努力将重点项目建设转化为新的就业增长点。

(三)统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以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兼顾其他特殊群体,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统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开展专场招聘、就业创业政策解读、职业指导进校园等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对接,加强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并对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人员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和跟踪服务,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完善农村劳动力信息实名统计制度,重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省内就近转移就业,健全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失地农民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加强对计划单列镇失地农民的转移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建立进城务工农民保障机制。鼓励计划单列镇建立创业扶持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确保云龙计划单列镇富余劳动力就业率达90%以上。

(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创业环境调研,提出可行性意见,为本市制订相关创业规划及政策提供有效的数据和决策依据。继续征集投资小、见效快、可行性高的创业项目,完善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专家评析、创业孵化、开业指导、后续服务等机制,努力与相关部门搭建创业平台,提供小额贷款,为有志创业者提供孵化服务。建立创业就业协会,为创业就业工作者提供多种模式的帮扶服务,为创业人员和企业提供创业、就业辅导、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工商财务、会议展览、法律咨询等服务。依据《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和《xx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积极扶持创立新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示范点,为创业人员提供优惠的创业场地和创业孵化服务,提高创业的成功率。聘请成功企业家和其他人士组成专家志愿团为创业者提供志愿服务,及时帮助创业人员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在各行业和不同群体中树立一批自主创业典型,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深入学校演讲、下到乡镇巡展等方式,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

(五)抓好就业创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逐步完善以企业岗位提升培训为主体、职业院校培养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参与、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有机结合的定单式、定向式的职业培训体系。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利用区域内各类职业培训资源,积极组织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加快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依托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提高在岗人员培训质量,提升就业稳定性。根据不同的群体特点,开拓新的培训组织模式,提高培训效果。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并逐步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完善培训工作的网络监控管理手段,提升培训质量。做好劳动预备役培训工作。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与服务水平,力争全年鉴定人数1.5万人以上。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企业实行拉网式检查,采取送培训和鉴定下企业等方式,对未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人员实行强制培训和技能等级鉴定,不断提高我市企业用工的持证上岗率。(六)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摸清城乡各类人力资源的基本状况并动态维护、科学管理,为就业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优化人力资源市场功能,拓宽服务范围,丰富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载体。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库,帮助企业做好需求分析,积极提供招聘应聘服务,引导求职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依托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平台,为大企业与重点项目提供人才引进、委托招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人才公共服务。加快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基本服务功能,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建设“城乡一体、上下贯通、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工作体系,实现就业率的最大化。加强非公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管理和诚信评估,树立1至2个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品牌机构。

(七)推进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建设。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推进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通过建立家庭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家庭服务业培训师资建设,加强家庭服务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并依托xx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规范企业管理、服务标准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在政策扶持、市场准入、家庭服务公共平台建设、从业人员培训、服务标准化和企业规范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二、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保服务水平

改革重点:整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探索渔民参加工伤保险新路子。

(八)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依法征收,规范社保基金征缴行为,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按时完成社保费征缴任务。加大社保稽核队伍的建设,通过聘请社保法律顾问和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对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按法定程序进行社保费追缴,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完成征缴任务。委托电信部门开通短信告知、提醒、查询等参保人短信服务功能。做好改制关闭破产企业拖欠社保费的清欠工作,确保各项社保费应缴尽缴、应收尽收。全年全市确保实现“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参保率达98%以上”的目标;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指数全省排名前三。

(九)做好养老保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做好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正常退休审核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做好超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的收尾工作。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参保登记、保费收缴、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联合经办银行探索新的服务功能,提高征缴效率,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市历年被征地项目、涉及人数和资金测算等情况的调查摸底、整理汇总,完善具体经办规程,确保省、市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建设,理顺市、区经办机构工作内容、职责和流程,下放工作权限,争取省市信息管理部门的工作支持,实现经办机构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打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示范平台,每个区按照规范标准至少建设1个区级示范平台,1至2个镇(街)或村(居)级示范平台,提高经办队伍整体素质。完善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定管理系统建设,不断规范待遇发放工作,确保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对未年审的离退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防范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建设,改善社区软硬设施环境,更好地为离退休人员服务。

(十)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并结合国家新修订的医疗保险条例,提高医保政策普惠性和保障水平。加大医疗支付制度改革步伐,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的规范性。开展省内跨市县就医的直接结算;进行医疗支付制度改革,部分疾病施行单病种付费。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年审制度,完善医保执业医师库,对医保执业医师进行动态管理,制定激励与惩戒措施,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医疗行为,努力提高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2014年居民医保二次待遇支付和大病保险工作,为大病患者减轻费用负担。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居民医保的保费征缴改革工作。做好公务员医疗补助发放工作。完善社保卡发行的相关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

(十一)做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扩大企业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加强对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做好失业监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进一步细化失业人员管理,规范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发放程序,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的对象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支付。对享受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全面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认真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准确做好工伤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采取平时和年终、调查和慰问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工伤、伤残和定期供养人员的生存调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调查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办法》,按时足额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十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意见》的有关规定,精确编制社保基金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做好社保基金的预决算工作。加强社保基金收支核算及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全市社保基金动态。认真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储存工作,严格遵守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各项社保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情况的督导检查,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和社会保险经办能力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基金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努力推动各社保经办机构信息资源共享,争取实现全市社保基金数据的市级集中、实时监管。

(十三)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效整合养老、医疗关系转移,做好部队退役军人和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加强异地转移接续经办工作督查,确保相关工作不压单、不滞留。

三、积极推进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改革重点: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政策,解决基层公务员待遇偏低、晋升空间有限的问题。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有序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关于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的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评价和调整机制。(十四)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统,指导各区、事业单位做好系统信息录入及管理工作,在全市形成四级信息化管理模式。继续指导各区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规范化工作,指导各区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的岗位转换、岗位调整、内部等级任职等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续管理工作,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进一步实现岗位设置的动态化、规范化管理。

(十五)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合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公开透明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加强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建立事业单位机构信息档案,规范事业单位管理。针对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型,适时开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检查工作,准确掌握现有岗位聘用的实际完成情况,理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管理行为,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推行和完善全员聘用制度,科学合理做好事业单位设岗聘用工作和聘用合同备案工作。(十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建设,以《海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为指导,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平台,实现网络化管理,为专业技术人才及用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在抓好公需课目在线学习的基础上,完善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一批继续教育基地,规范专业课目继续教育工作。深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严格评价程序,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按照海口的发展进程和需求,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并做好人事人才服务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基础。

(十七)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格公务员考录和职位管理,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做好2014年公务员考录工作。健全和完善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机制,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提高社会公信度。加强对基层公务员管理工作的调研,继续完善我市公务员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全市各单位落实《公务员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员管理工作。严格公务员日常登记、任免等工作,规范公务员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刚要,以能力建设为突破口,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乡镇公务员培训及网络在线培训,确保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参训率达100%,网络在线培训率达95%以上;继续开展人事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学历继续教育等,提高公务员培训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平时考核为抓手,推进公务员考核奖励、纪律惩戒等工作。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十八)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有关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及通信补贴政策,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做好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绩效工资改革办法。做好2014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制定和发布符合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实际的企业工资指导价位,适时调整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

(十九)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完善和规范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按时完成2014年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含技术干部)接收安置任务。重点抓好企业军转干部责任制管理,做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确保该群体的持续稳定。进一步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理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社区管理体系。

人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五

配合局党支部大力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利用“学习日”,集中组织职工学习时事政治,学习人社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各种学习方式,深化理论学习效果,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业务素质。

1、扎实开展征集合理化建议活动。为进一步凝聚全局职工才智,激发全局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决策科学化,齐心合力推进人事人才、保障民生等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3月份,局工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并制定整改意见,抓好意见落实,解决实际问题。

2、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局属单位开展“巾帼文明号”和“工人先锋号”等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抓好窗口单位优质服务建设,树立窗口服务人员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工会联系党群组织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积极协同局党支部、妇委会等组织开展活动。

继续开展离退休、在职人员体检活动,对在职人员以及家属生病住院、困难职工进行慰问;适时组织人员外出考察;让职工时时刻刻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配合局办公室搞好“职工之家”建设。

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适时举办迎春联欢会、开展做工间操、乒乓球、扑克等文体活动,宣传健康知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加强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补选工会委员,做到分工到位,职责明确。

2、建立工会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保障。规范工会财务制度,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新的《工会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勤俭持“家”,做到来往账目清楚,财务手续规范。

3、加强工会干部自身建设。加强工会业务学习,全体工会干部要熟悉工会工作的职能、基本任务、工作制度、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业务知识,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更好的为全体会员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工作计划总结,每季度对本季度工会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季度主要工作进行安排。及时做好软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及时保存活动的文件、方案、图片等资料。加强工作宣传,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新鲜经验和特色做法,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人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六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人社局始终坚持以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取得了一定成绩,各项目标任务均超额完成序时进度。

(一)就业工作成效显著。截止6月底,全县城镇新增就业岗位5398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96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44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7%、95%和89%,城镇登记失业率4.0%。转移农业劳动力6771人、完成就业技能培训3863人、技能鉴定3000人、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1342万元,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0%、155%、75%和67%。

(二)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稳步推进。上半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达1.63亿元,全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3.60万人、1.55万人、5.32万人、1.66万人、1.44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2.3%、103%、108%、102%和111%,五项社会保险全部超额完成序时目标任务。

(三)其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7%,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60%,“两网化”覆盖县市区比率90%,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9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2%,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5.5万人,均达到全年目标任务。

(一)贴心服务,人事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组织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为县教体局公开招聘80人,目前相关考务工作正稳步推进中。积极探索专技人员管理新模式,不断完善相关规定,成立了农业、工程、教育、非国有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对工程、农业系列58位同志、教育系列233位同志完成初级评审工作;加大人才引智工作,为江淮起重运输机械有限公司引进年度德国专家搞好后勤保障。办理审批遗属困难补助标准1300人,完成全县事业单位11410人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的审批工作。

(二)多措并举,就业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月、现场招聘、技能岗位对接、进家入户送温暖、农民工技能培训、免费创业培训等多种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企业与务工者之间搭建了对接平台,大力促进劳动力转移性就业。20xx年春节前后我县累计举办8场招聘会,93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了就业岗位近1.4万个,涉及282个工种,达成就业意向2944人,大大缓解了企业用工结构性短缺问题。

(三)主动加压,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20xx年1月1日我县城镇职工医保全面实现市级统筹,与市参保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大大增加了基金抗风险能力。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及其他符合政策的相关人员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保范围,享受生活保障由每人每月320元调整至360元;按时完成1.6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5.65元,人均月养老金水平提高到1360.4元;失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市级统筹后的失业人员失业金比原来每月365元提高到657元,增加了292元,同时,失业期间免费为失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使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待遇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失地农民保障工作,4.86万人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12032人享受待遇。

(四)加大执法力度,劳动关系日趋和谐稳定。始终坚持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专项检查相结合,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半年,全县日常巡查用人单位93户,涉及劳动者2543名,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6起,结案53起;为165人追讨拖欠工资62.45万元。牢牢把握“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基本原则,加大对案前、案中劳动争议双方的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以案授法工作,提高了劳动争议调解处理能力。上半年,全县受理劳动争议85件,已审理结案66件(其中:仲裁调解41件、仲裁裁决18件、撤诉7件)。有效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突出重点,全面促进民生工程扎实推进。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我局始终坚持以就业技能培训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抓手,大力实施民生工程,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城乡协调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截止6月底,20xx我县就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合格人数已达386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500人)的154%,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3553人,取证率92%。全县已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48.8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7.6%;符合领取条件的15.7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累计发放6890万元,发放率100%。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按照规范化、制度化要求,进一步强化县、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完善农民工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工作。

(二)全力做好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进一步加强新系统的运用及管理,及时补充、修改、完善基本信息,加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提高新系统使用效率。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加强对经办业务工作的监督控制,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继续做好五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质量,做好十百千人才的推荐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制度;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人员招聘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作审核工作。

(四)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要大力宣传城保政策,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全面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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