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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执行难的调研报告(汇总7篇)

时间:2023-09-04 22:28:34 作者:QJ墨客最新执行难的调研报告(汇总7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执行难的调研报告篇一

一、我矿管理制度建设状况

1、我矿自78年建以来,通过几代领导的努力,形成比较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在89年企业开展的标准化作业活动,形成了一套《企业工作标准》丛书,在管理制度、岗位工作内容和要求、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等进行了总结归纳,内容涵盖了企业管理工作中众多方面,为企业管理、班组升级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90年代未,随着我矿深入开展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管理制度有了新的发展,新的管理理念的创新,推进了企业制度的更新,《铜坑矿全员全额浮动工资发放暂行办法》、《关于推行矿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办法》《铜坑矿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以企业内部“工资二次分配”管理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的相继形成,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得以创新发展,职工劳动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发生变化,企业生产规模、经济效益上了新的台阶。

3、目前,以创建一流矿山,打造本质安全和文明和谐型企业为主题的矿山制度建设如火如荼开展,在继承和发展我矿管理制度下,相继出制订和完善《铜坑矿中层领导班干部辞职办法》、《铜坑矿人事选拔任免办法》、《铜坑矿固定资产管理规定》、《铜坑矿职工带薪休假规定》、《铜坑矿矿外获奖嘉奖规定》、《反偷矿,保护矿产资源管理规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关于服务性车辆集中管理调配使用》、《车辆使用、加油、维修管理规定》、《大厂宾馆住宿、接待管理规定》、《井下溜矿设施设计、使用、维护管理规定》、《铜坑矿关于规范井下风水电线路有关规定》、《华锡集团铜坑矿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安全确认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11年集中人力对我矿现行管理制度进行总结、修订汇编,形成了《铜坑矿管理制度汇编》一书,较为系统、完整归纳了我矿现行管理制度。 我矿的管理制度在三十年的探索、创新和完善中,为企业的生产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企业生产规模由年供矿量几十万吨发展到如今达二百多万吨,锡、锌、铅等多种金属产量名列广西众多企业前茅,成为广西有色金属的支柱。

二、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管理制度未能深入人心。

1、推行、学习、宣传力度不够。管理制度存在“挂在墙上、停留在文件上”。文件下发了事,各科室部门和工区很少或基本没有对所下发的制度组织学习,特别是工区(车间)职工三班作业,更是难得参加学习。职工对矿制定的管理制度知之甚少,大部分职工对管理制度不懂,有的只是大概听说,基本无人能叙述一项管理规定主要内容。

2、一些职工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对所从事的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也不清楚。在实际工作中,未能按照制度要求,按程序、有步骤对照执行。

3、以往文件均以纸张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每个单位一份。当年文件还可见挂墙上,隔年文件大部分科室和生产单位均收藏。相隔年分更长点的文件,由于各种原因,基本上难以找见。文件都难找,更谈不上学习了。

4、新招职工和内部流动职工的岗前培训不够。只有岗前“三级安全教育”,缺乏对岗位职责和相应的管理制度的培训考核。

(二)部分管理制度条款难以执行。

通过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调研,发现部分管理制度某些条款制定相对苛刻,难以做到。如《反偷矿,保护矿资源管理规定》中,部分条款在实际落实执行中,因实际工作纷繁复杂,目前管理状况确实难以达到规定要求,另外,有些条款处罚、处理也过重,难以执行。

(三)内容重叠交叉,管理标准不一。

由于管理制度的编制中个人水平问题,各职能分管部门各自制定,且在不断充实完善,加之不同时期各部门或行业要求有所不同,各管理制度有相应的规定,存在内容交叉、管理规定不统一现象。如《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与各仓库工作职责、管理制度的交叉;《财务管理制度》与《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内容的重叠,管理制度与年度经济承包责任制考核标准之间不一等。重叠交叉,标准不一,不利于管理制度的执行。(四)有针性的对管理制度跟踪、检查、监督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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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的调研报告篇二

林权流转既是开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主要途径,我省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中央《决定》和河南省《实施意见》发布以后,围绕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林权流转势头迅猛,取得的成效明显。通过林权的合理流转,使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使资源配置得以优化,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资源增量、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三增”局面。

(一)林权流转的主要内容

我省林权流转的重要内容包括林木所有权流转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以及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同时流转。其中,以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为主,尤以宜林荒山、荒沟、荒滩、荒丘、荒沙等宜林荒地和渠旁、路旁、沟旁、河旁等宜林四旁隙地的使用权为多。如洛宁县早在1993年就出台了《关于出让“四荒”使用权,加速“四荒”开发的决定》和《关于出让“四荒”使用权的实施细则》。1995年以后,*、*、*、*、*等地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发治理“四荒”,拍卖、承包其使用权的意见或决定,*县、*县、*县等许多县(区)也出台了相关决定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林权流转的发展过程

我省的林权流转行为,始于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是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由农户承包自主经营,平原地区的农田林网和农林间作的树木,实行树随地走,作价转让给农户经营,林木所有权发生了流转;山区大面积的集体林、果园由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接手承包,林木连同林地使用权一起发生流转。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四荒”的开发治理,农民投资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从开始承包几米的路段、河段,发展到承包经营一条路、渠或一条河段;从承包经营几亩、几十亩林地发展为买断几百亩、几千亩的荒山经营权;从小片荒山荒坡开发利用发展到以林为主的多种经营。随着林业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方式的不断更新,林地使用权流转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涉及面不断拓宽。《森林法》的修订、《森林法实施条例》的实施、中央《决定》的出台,使林权流转保持着持续发展的局面和良好的发展趋势。

(三)林权流转的主要形式

1、拍卖

拍卖是指依照有关规定对林地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底价后,举行拍卖会,由买方竞价,报价最高者中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出资买断一定时期的林地使用权或林木所有权,并在林业部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自主经营管理,收益全部归中标人的流转形式。在拍卖过程中,允许各类投资主体跨地区、跨行业竞标购买,同等条件下本地人员优先。这种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比较受群众的。且这种形式转让,一般成交价都要高于底价,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或集体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

2、承包经营

承包经营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承包费用,取得林地使用权,自主进行植树造林、经营管理,收益完全归承包人所有的流转方式。承包经营中,承包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农户、法人单位或合伙组织。承包经营是起步最早的一种林权流转方式,也是实践中应用较多的方式之一。

3、联合(合作)经营

联合(合作)经营,是指由多个投资主体以土地使用权、林木经营权、资金、劳动力、技术等作为合作条件,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收益按比例分成的经营方式。联合(合作)经营主要是通过民主协商,以联办合作的形式进行经营管理。如鲁山县赵村乡国贝石村布朗李园艺场,经营面积1000亩,*市房产局职工王保宪以30万元资金入股,国贝石村以土地、劳动力入股,林业技术员以技术入股,建立董事会,联合经营管理。

4、林木认领托管

所谓“林木认领托管制”是指:托管公司首先通过承包等方式取得国有或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然后面向社会吸引自然人(主要是城市市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认领一定面积的林木,获得其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再由认领者将其所认领的林木委托给托管公司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管理至采伐的一种林权流转形式。委托方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向托管公司交纳托管费用,托管方按照专业化水平对所托管的林木进行集约化管理,并确保林木生长量达到约定的蓄积,此种林权流转形式20*年起在我省新兴。

(一)拓宽了林业投资渠道,增加了林业投资主体

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林权流转的加速,全社会投身林业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亦随之高涨,非公有制林业形成并迅速发展,林业建设资金的打破了过去长期依靠政府的局面,林业建设主体实现了由过去单一行业建设项社会多元化参与的转变。以桐柏县为例,1999年以来,全县非公有制林面积达18.5万亩,占全县五年来造林总面积的67%,参与经营的企业、单位、个人2452家,累计吸引投资3800余万元,占同期全县林业总投资的70%。

(二)盘活了林业资产,优化了资源配置

在林权流转前,宜林荒地、四旁隙地等长期闲置不用,或分配给无力经营者,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土地作为生产力要素,其使用价值难以实现,形成死滞资产。同时,社会上一些闲散资金没有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因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林业上一些技术人员和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没有施展的空间。通过林权流转,实现了林地资源、资金、劳力、技术等各种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活了资产,富了群众,稳定了社会,发展了林业。

(三)扩大了有林地面积,增加了森林资源的总量

投入的增加、资源的优化组合必然地带来了资源量的增加。仅就桐柏县而言,1999年的有林地面积为118万亩,目前,已增加146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量从116万立方米增加到13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37.8%提高到42.1%。

(四)提高了造林质量,有效保护了资源

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是说造林不易,管护更难。过去植树造林产权收益不明确,群众积极性差,造林成活率低,管护困难,“年年造林不见林”。通过林权流转,明确了产权,保证了收益,“谁造谁有”的政策落到了实处,广大林农有了实实在在的拥有感,造林护林积极性极大提高,前期造林舍得投入资金选良种、栽壮苗,高规格高质量栽植,后期管护精心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象种粮一样育林、象管田一样管林”。在自己加强管理的同时,还积极学习林业法规政策,加强了对他人毁林的防范,乱砍滥伐等现象明显减少,资源得到了较好保护。

(五)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加了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

林权的合理流转,促进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紧密结合。经营者为了提高生产力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与林业科研单位建立协作依托关系,大力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促进了林业科技进步,加快了林业科技建设步伐。如桐柏县,近五年来,共引进优良树种15个,良种接穗(芽)100万节,推广优良品种58个,应用新技术、新成果36项,造林成活率、良种率均在95%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50%以上。

(六)增加了农民收入,培育了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经济利益为驱动的非公有制林业,使经营者将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围绕市场进行生产和经营,根据市场供求信息调整产业结构和树种结构。在实现了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据对桐柏县的调查,全县依靠发展非公有林业经济脱贫致富的农户达20xx余户,占全县脱贫农户总数的30%。

执行难的调研报告篇三

调查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

调查方法:坚持上下结合、点面结合的调研原则,采用实地考察典型、

深入留守儿童家庭、发放调查问卷以及网络、资料搜索等。

调 查 人:何家余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由此导致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日益严峻。调查显示:我国有1.2亿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产生了近20xx万留守儿童,其中14岁及以下占86.5%。目前留守儿童成为我国农村的普遍现象,在留守家庭中,隔代教养、单亲照顾、亲朋监护、无人监护, 给留守儿童的身心发展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他们失去父母的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农村里的留守儿童数量也逐渐增多,他们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复杂,并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凭借署假的机会,就徐闻县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留守儿童现状的不容乐观性。要解决留守儿童的诸多相关问题,需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网络体系,尤其在政策措施,直接的教育机构、家庭教育等方面应加大力度来改变现有状况。

首先请看看我们的调查数据(前山镇北松村)

a、农村儿童成长与教育调查统计表

b、北松村留守儿童各年龄阶段的人数及比例:

情况分析: 调查

显示,北松村留守儿童中有大部分处于6—12周岁。父母外出打工后,与孩子聚少离多,沟通少,使之亲情关系逐渐淡化。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中以爷爷奶奶为主的隔代教育容易导致留守儿童“亲情饥渴”,心理健康、性格等方面出现偏差,学习受到影响。

(一)留守儿童存在严重的“亲情饥渴”

现,该村大约有88.2%的留守儿童只能通过电话与父母联系,其中53.5%通话时间在3分钟以内,并且一周或更长时间才能与父母联系一次的比例达到64.8%,甚至有8.7%与父母没有联系。有的父母多年不与孩子见面,至使孩子遗忘了父母的相貌,更谈不上有何亲情。

(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不容乐观性

由于受父母出务工的影响,留守儿童易产生“读书无用”的思想,出现厌学情绪,学习缺乏热情,成绩普遍较差。从对吴阁中心小学留守儿童的调查情况来看,该校留守儿童只有2%的成绩优秀,10%的成绩中等偏上,成绩中等或中等偏下水平和相当差的却占到了88%!由于缺乏监管或监管方法不当,相当部分“留守儿童”在学校反映出学习缺乏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和吃苦精神,严重者发展到经常旷课、逃学。课下,没有父母的督促, 自制力差, 甚至难以完成课堂作业, 根本谈不上主动预习或复习功课, 学习成绩显著下降, 厌学情绪严重, 最终逃学甚至辍学。

(三)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严重性

留守儿童处在未成年时期, 而且是人格形成的最佳时期。由于父母外出务工, 造成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离, 缺乏父母的亲情关爱。特别是在以隔代监护为主的留守儿童家庭中,监护人很少与他们谈心交流,且大多数的关爱仅限于物质上的、生活上的满足,使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 极易形成人格障碍、心理疾病,甚至严重的走上犯罪的道路。在对该村200名留守儿童的相关调查中发现:有说谎、偷窃、暴躁行为的,分别占64.6%、28.2%、40.6%。另一方面,农村适应留守孩子的公益性娱乐设施很少,而社会上诸如网吧、游戏厅、不良书刊、黄色碟片等无不污染着孩子幼小的心灵,不少留守儿童经常光顾此类场所。这必然不利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四)监护人缺乏保护意识导致留守儿童安全隐患较多

根据认知发展规律及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少年儿童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其生理和心理成长发育均不成熟,可塑性大,自制力差。由于大部分留守儿童属于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对突发性事件也缺乏应变和自救能力,没有父母的直接监护,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和利用。以爷爷奶奶为主的隔代监护人安全知识的匮乏导致农村留守儿童溺水、触电、打斗等意外伤亡事件屡见不鲜,甚至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五)留守儿童监护人及其监护情况的严峻性

据调查,留守儿童的生活及家庭教育有三种情况: 一是隔代监护型(占85%),即由祖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托管的方式;二是亲朋监护型(占10%),即把孩子托给亲朋好友,叔婶、姑舅或要好的朋友。他们通常是把孩子的学业成绩放在第一位,以便好向孩子的父母交代。而对于孩子行为习惯的养成,对于孩子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却很少关注,一切顺其自然,顺其发展。 三是自我监护型(占5%),即由于没有上面两种条件,或其他各种原因,监护的责任就让予了孩子自己,根本就谈不上家庭教育。这就导致了大部分留守儿童在家里不听代养人教导,顶撞祖辈、不服管理、我行我素的行为习惯,严重影响了儿童的健康成长。

(六)社会关爱不足

执行难的调研报告篇四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和我矿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我队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全队上下积极行动,精心设计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和主题目标,积极深入队组,深入职工中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

在调研活动中,一方面了解到广大职工对“创先争优”活动是衷心拥护的,也在努力学习力求深刻掌握、认真实践,从而推动了我队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但是,在调研过程中,对于出现在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还需要采取更为积极有效地措施,才能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更深入。

随着61二上皮掘进进尺的前移,离开口处中线的位置越来越远,工人们施工的难度越来越大,对尺寸的掌握要求就越高,现有的解决方法是将中线位置前移,以此来校正巷道的掘进方向。但是,每一次对中线的前移,都会带来大大小小的误差,日积月累同样会影响到井下工程质量。

人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根据井下复杂的地质构造,恶劣的生产作业环境,亲自动手拉尺子,对中线尺寸、巷道距离反复测量,认真填写数据,一次次的进行尝试,那种永不服输的精神感动着周围每一名队友。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各种技术难题面前,经过无数次的尝试,在失败和汗水过后,终于克服各种困难,成功将中线进行延长,既不影响工人的正常使用,又不会再移动中线过程中出现误差。在“两点确定一条直线”的基础上,增加到“三个点”、“四个点”、“五个点”随着生产战线不断拉长,中线上的“关键点”也不断增多,通过确定中线上的几个点,来确定中线的方向,以此来延长中线,为井下工人指明了方向。

1、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不难看出我队还缺少技术型人才,现有工人知识水平偏低。

3、队中职工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随遇而安的心理普遍存在。

4、员工思想过于保守,不敢打破传统,缺乏领导力,缺少敢为人先的精神。

层次较低的实际,加强技能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2、队中要举办一些“岗位技能实操”的活动,要对每一作业地点的特殊情况,每一道工序的安全措施,每一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某一作业地点使用某一台设备安全地完成某一道工序,每人都进行上台操作,掌握所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法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事故预防和处理、避灾自救等方面的培训。只有具备了丰富知识和良好的工作经验,才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这次调查研究,在生产工作中还是遇到了一些困难,如何在困难中查找问题,能否在问题中找到解决方法,需要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为建设更大更强开拓二队发奋努力,策马扬鞭!

执行难的调研报告篇五

近年来,市容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积极创建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初步建立了大城管的领导运行机制。建立了市长牵头、市四大班子统领、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大城管运行机制。全市6个区、65个部门、33个街道(乡镇)、社区、6个企业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实现了从上到下,全员参与的格局。

(二)初步转变了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各区成立了市容管理机构,实行区领导定期检查市容,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干部排班上路巡查,执法队员坚守岗位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坚持半月推进、每月点评工作方式,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区、各单位的目标考核,奖优罚劣。

(三)初步理顺了市容管理程序和职责。将行政处罚权、管理权、监督权分离。在市容管理过程中,细化了市容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了管理的目标和各自的职责,调动了市容管理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市容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如渣土管理所原先以堵为主,工作量大,成效不明显。近期按处罚、管理、监督分离的原则,一是制定渣土车运行的时间、路段及相关标准,先后下发各相关企业,做到管理有标准有规则;二是加大处罚,实行车辆扣分制,做到处罚标准明确;三是对处罚和管理者实施监督,实行考核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后,对规范运输渣土企业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市容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在日常管理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22项加强市容管理方面的规定,初步建立了以市容局为主,多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在环卫方面:围绕“提高管理标准,提高卫生质量”的目标,制定了《全市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试行)》,加快更新环卫作业设施设备,全面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在广告审批方面:以“先拆后建、原则不批、统筹兼顾、规划先行”为原则,建立了分级审批体制,实施经营性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有偿使用制度,探索过渡期间主要道路进行资源型整体招拍挂办法。在依法办案方面: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加大案件处罚力度,对拒不整改的违章行为人坚持依法处罚。

(五)市容市貌发生了较大改观。近年来,市容局针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骑路市场等严重影响市容的问题进行了不间断的集中清理整治,城市形象有了明显变化。开展了七项专项整治工作,遏制了阶段性突出问题,初步解决了影响市容的部分顽症。将垃圾清运和公厕管理权下放到各区,促使市容管理及时有效。先后购买了一批环卫清扫车辆和设备,提高了垃圾中转处理和中转运输的能力,我市的清洁保洁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超前规划,加大了垃圾填埋厂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被国家住建部评为最高级一级。

当前,随着城区的拓展和群众的新要求,市容管理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影响市容管理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脏、乱、差”的问题时有投诉。据调研,当前市容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主要道路占道经营现象普遍,包括个体小吃店占道营业、水果店出门经营,市外市和店外店较多;二是乱挂乱晒现象较多,主要是临街店铺(尤其是美容店、浴池)在人行道、绿化带乱挂乱晒;三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突出,影响交通;四是城市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尤其是有的已建成的规划小区违建普遍;五是乱堆乱倒的现象较多。究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部分群众文明观念淡薄。特别是处于社会转型阶段,一方面下岗职工较多,另一方面,外来人员较多,少部分群众生活习惯难以改变,自律意识不强,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二是原有规划建设不完善,硬件先天不足。如有的小区缺乏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位置,但群众生活又实有需求,禁而不止;有的营业和居住合一,导致功能混杂。虽然开展了集中人力、物力实施整治,但未能彻底解决;三是市容管理水平仍处探索阶段,存在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如对城市市容管理的部分规章制度滞后,我市出台的相关规定有的已不能适xx市发展的.需要;管理方法和手段不多,经验性的成份较多;管理的效应上重当前、轻长远,长效性、巩固性的措施不到位,治理顽症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面积得到很大拓展,皖北中心城市的优势逐步凸显。为此,市容管理应有更高要求,更高目标。

(一)新时期的市容管理要以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创新思路为要求,以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国家级卫生城市为目标,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城市管理经验,积极创新市容管理体制,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我市市容管理工作迈进全国先进行列。

(二)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颁布的《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市应尽快出台市容和环境管理实施细则,以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不能适应当前实际的市容管理相关规定要尽快修订,使其臻于完善,以适xx市不断发展的需要,促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一是合理划分市、区城市管理职能,做到事权相宜。对能够发挥各区人员和综合力量调配优势的管理内容,实行属地管理,如街头游园、公厕、市场等,凡涉及全市性的、跨区域性的,由市直管,如龙子湖、天河等;二是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减少多头执法、多部门管理的问题。对市容局的建管一体,宜改为建管分离;同时涉及市容管理的相关职能应予集中,如物业小区的违建处罚权宜归至一体。

(四)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步伐。数字城管对实现市容管理从粗放型到精细化将起到质的飞跃作用。建议加快数字化城管全覆盖的深化工作和实施力度。一是可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二是减少人为因素,解决城区逐步扩大而人手不足的问题;三是可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理问题能力;四是可准确记录评价各有关部门的实绩。

(五)加大阶段性工作的实施力度。结合我市近期市容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一是围绕占道经营、店外店、市外市的问题,开展农贸市场、饮食群的专项整治;二是围绕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的问题,开展交通秩序和二手车市场的专项整治;三是围绕部分路段渣土抛洒影响市容的问题,集中开展渣土管理的专项整治;四是围绕小区乱搭乱建,群众时有投诉的问题,开展小区违建的专项整治;五是围绕夏季瓜果集中上市,垃圾乱倒乱扔的问题,提高垃圾的收集和中转效率,解决阶段性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

(六)强化基础,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和市容管理队伍执法水平。一是加强宣传和教育,对涉及的市容相关管理的规定、标准、投诉电话,要加以公示、公开,让群众知晓哪些是倡导的,哪些是违法禁止的;二是要加强处罚力度,对有影响的违法的人和事,要依法从重处罚;三是强化管理的量化考核,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将城市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范围,将各职能部门和各区职责履行效能作为考核依据;同时,对市容管理从业人员要加大奖罚力度,提高办事质量,不断提高全市市容管理队伍水平。

执行难的调研报告篇六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经验做法以及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经验做法:我镇进一步健全了镇、村、组、户四级调处网络建设,认真落实村每周镇每半月排查制度。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明确纠纷处理责任,限定解决时限;对于重点矛盾问题,我们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工作台帐,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保证了矛盾纠纷的稳妥解决。

存在的问题: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难度加大。当前正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种利益冲突复杂性更加突出,因社会保障、土地承包等历史遗留问题纠缠不清,因村级财务、宅基地等新引发的矛盾纠纷日趋增多,群众信访呈现出组织化、复杂化的特点,一些人遇事便选择上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一些老上访户选择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上访,协调处置难度加大,影响了社会安宁稳定。

二是村级虽有治调组织,但多数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偏弱,报酬难以落实,工作热情难以持续,相当数量村的治调组织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把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的方法和措施。

从我镇去年乱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来看。要把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主要有几点:一是坚持定期排查,将排查结果迅速上报、汇总,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二是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对全镇一月来的治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把据方向、确定重点;三是由镇综治办牵头,研究制定整治和防范意见,坚持滚动排查、滚动推进,确保整治合格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1、人防落实到位的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位。二是组织到位。特别是村干部以身作则,虽然现在村里劳力少,只要干部亲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各项工作就能够推进。三是督导到位,有检查、有奖惩,工作才有动力。四是经费保障到位。保障巡逻用品到位,人员资金到位,巡逻能够持续有效地开展。

2、科技防范工作(重点推行视频监控进农村)推进措施及存在问题

我镇在完善好以镇专职治安巡防队、村治安巡逻队、商户联防队为重点的专群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基础上,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工作并把其做为一个着力点,再投入1万余元对镇压政府视频监控平台维修养护的基础上,大力协调各行政村重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北高、英张、李庄等村也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切实提高了我镇农村治安防范水平,开拓了我镇治安防范新领域。从而深化治安防控体系。

存在问题:一是有的村反映设备不好使,经常坏,时不时需维修,影响了其作用发挥,二还是经费问题。现在技防设备维修动不动就成千上万,这让乡村两级很难承受。

3、提升公众安全感的有效措施。

一是打击到位,所有案件都能侦破,对犯罪分子才有震摄,群众心理才有安慰。二是防范到位,就是搞好治安巡逻,人人参与才是最强的防范网。三是宣传到位,公众知晓政府行动,有保障他们的措施,群众有依托(20xx年度关于大学生手机调研报告)。四是深入实际到位,群众有事能反映,有怨能发泄,才无意见。这一点我们深有体会。

四、乡村两级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软硬件规范化建设)要突出的重点

一是咬住阵地建设不放松。抓好镇村两级综治办(综治工作中心)及专门机构建设。并做到“四有”“三到位”保证共发挥作用。二是加大对乡镇平安工作经费投入。经费投入虽有较大幅度增长,现在乡镇经费普遍紧张,有时综治干部参加会议的车费报销都难,可见多大的差距。

五、开展农村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

通过调查收集的情况来看。分众对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采取形式不外乎开动员会、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传统形式,但有的提出还可以借助手机短信等宣传,这样普及面会更大些,还更容易操作些。

执行难的调研报告篇七

工作调研是一种调查和改进,那么关于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应当怎么写呢?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法院执行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为协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10月19日至20日,省人大内司委与省法院组成调研组,赴黔东南州凯里市、雷山县、丹寨县就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调研。其间,调研组深入实地查看了法院执行工作有关场所,并听取黔东南州法院及各基层院开展执行工作的情况报告。总体上看,自最高院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全省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联合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威慑、制度创新建设等有序推进,执行工作获得长足进步,取得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阶段性成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xx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立足地方实际,多措并举化解执行难题,千方百计推进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运行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所有执行案件网上办理,实现对案件整体质效和个案的监督。积极配合最高院完善“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力推进本省“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查控一体化。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对被执行财产处置以网络拍卖方式为常态、传统拍卖方式为例外,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在全国率先实行一案一账号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全省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的机遇,运用大数据技术为执行工作提供精准服务。

(二)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坚持应纳尽纳的原则,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部分人员被纳入黑名单后,主动履行义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探索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惩戒力度,贵阳市研发了“六个自动”的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云平台,自动拦截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业务办理。加大曝光力度,挤压老赖生存空间,通过社会舆论迫使其自动履行。

(三)加大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者规避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具有协助义务而拒不协助的单位或者个人,正确适用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对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定罪量刑。xx年至xx年9月,全省法院共对187人处以罚款、对6046人予以司法拘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或当事人提起自诉共69人,判处20人。

(四)创新体制机制,以改革促执行。深化法院审执分离,强化横向制约和纵向监督,从体制上构筑抵御干扰执行的防线。强化执行警务保障,全省三级法院法警部门分别设立执行支队、大队、中队,按“编队管理、派驻使用”的原则,由执行局对派驻法警进行日常管理和调度,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形成上下联动、同级配合、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如黔东南州在本辖区实行战区制,合力攻克疑难复杂案件,得到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专版报道。

(五)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一是细化措施强抓落实。xx年,全省法院实施“四三二一”工作,全年执结了大量案件,有力推进执行工作。10月,省法院制定下发力争两年解决执行难“三十三条措施”,提出明确具体要求。xx年9月,组织全省法院开展贯彻落实省委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大战一百天掀起执行工作新高潮。二是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与省社科院联手对该指标体系进行细化,制定更加细化、更为严格的指标体系,全省法院正逐项落实。三是分批次推进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签订责任状。今年4月7日、8月11日,省法院分别与第一批20个、第二批45个力争两年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法院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前,已对第一批20个法院进行了预评估,取得较好效果。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全省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问题依然突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藏匿行踪,千方百计逃避执行,而法院对此并无有效处置手段。究其原因,主要是法院执行工作部门人员配置、车辆等装备配备不足,可利用的强制执行手段有限,跨行政区域案件执行成本大、协调联动难等。实施财产查询的“总对总”、“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的覆盖面有限,查、控一体化建设尚需完善。法院系统与住建、人社、车管、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尚未形成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另外,对被执行人的基金、股票、投资理财产品等新型财产的查询还缺乏更为简便快捷的查询机制。

(二)义务协助执行部门不愿配合。一些部门如银行、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不予重视,消极配合执行。以内部规定、行业规定等对抗法院强制执行权。导致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面临较大阻力,造成人力物力浪费、执行效率低下。

(三)涉特殊主体案件难以推进。一是涉政府部门类案件,这一类案件的被执行主体较为特殊,在执行时,法院遇到阻力较大,不能运用适用于一般执行主体的执行措施,导致案件难以执行,需要形成化解这一类积案的有效机制。二是执行案件涉及房开、农村违章建筑等牵涉面广、影响重大的群体性案件,对地方发展稳定有较大影响,在维护地方发展稳定大局和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之间,法院执行工作面临较大考量。同时,在执行过程中,有的案件当事人缠访、闹访,法院面临巨大的信访压力,疲于应付上访案件。

(四)法院内部存在影响执行工作的主观因素。有的执行人员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存在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现象,慵、懒、散、吃拿卡要,对执行工作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方面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的申请执行人提供了可靠财产线索,执行人员不予及时查询。有的对已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财产,未能及时委托评估。对已评估的财产未能及时委托拍卖、变卖,对被执行人财产变价后或者银行存款冻结、扣划后,未能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人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释法明理、消除冲突对抗的能力有待加强。

(五)普法宣传不足,缺乏正确舆论引导。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识模糊,不能理性对待执行难有关问题。当事人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缺乏常识性认知,不能正常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将自己利益不能兑现完全归咎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力”。同时,因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工作方式问题,导致本属于当事人双方的经济活动纠纷转化为法院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推进。

三、意见建议

法院执行案件多是社会经济活动高速发展的现实反映,执行难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全方位、多方面的,既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又有法院内部自身因素的制约。解决执行难问题需各部门、各行业共同发力推进。

(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当前,由于失信惩戒力度不够,虽然对失信被执行人有了“黑名单”制度,有效限制了“老赖”的出行、消费、借贷等,对解决执行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施范围仍然有限,惩戒威力尚未全部发挥出来。要把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社保、教育、就业、投融资等领域的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寸步难行。逐步形成以法院为主导,银行、社保、航运、教育、就业等各部门全力配合实施的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一、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争取各方支持,着力构建执行工作综合治理大格局

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积极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着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xx年12月,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市、县(区)两级党委有关部门及25家执行联动单位召开了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电视电话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就市中院提出的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上高、高安等地党委出台文件,对执行联动单位进行督导问责。全市法院除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外,还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加快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截止今年3月,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042人次,并通过法媒银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影响,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与公安、工商、税务、房管、国土、金融等30余家单位对接联动,对3652人在申请贷款、投资经营以及出境、高消费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其中2538名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还依托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与20家银行建立了实时查询被执行人存款信息机制;与公安、房管、国土等部门开通“点对点”信息查询机制,及时发现查控被执行人财产。xx年以来,各银行反馈查询结果70.7万笔,涉及存款金额95亿余元。此外,全市法院积极引入公安协查机制,利用公安侦查手段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获取线索315条,成功抓获在外逃避执行的人员59人。

(二)加强工作管理,努力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一是严格实行分权改革。将执行立案权、裁决权和实施权分别交由不同的部门行使,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防止执行权力滥用。袁州区、奉新县法院推行分段式执行模式改革,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了23%。二是加强执行制度建设。市中院先后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风险防范等17项制度,明确执行工作各环节的工作标准、职责权限、操作规程和方法步骤,不断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三是强化执行管理。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对全市法院7000余件执行案件进行了重新核查,严格规范执行案件立案、结案标准,准确录入执行案件信息,防止执行案件体外循环。运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执行全过程实行动态、实时监控,防止和减少“消极执行”、“乱执行”问题。进一步规范执行款物保管和发放制度,所有执行案款都必须汇入财政部门设立的专门账户,执行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经手执行案款现金,防止私自收费和私自截留执行款物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四是大力推进执行公开。全市法院依托诉讼服务网、执行服务窗口、触摸屏查询平台等载体,向当事人公开执行全过程,并将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承办人、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措施、结案方式等信息进行实时公开。同时,通过12368语音服务热线,将案件执行进展情况以短信方式主动向当事人推送,让当事人随时掌握案件的执行进度,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上高县法院在大厅醒目位置专设执行工作意见箱并定期收集、答复当事人意见,进一步拓宽了民意沟通渠道。

(三)加大执行力度,致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一是密集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上级法院部署,全市法院持续开展了“春雷行动”、“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等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拘留319人,罚款182人,搜查204次,执结案件208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2.96亿元。尤其是加大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积案567件,占涉民生积案的90.6%,执行到位标的额1118.96万元。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要求,先后投入20xx余万元,打造集网络查控、远程指挥、监督管理、信用惩戒、信息公开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执行指挥中心。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信息共享、联动配合和规范管理。xx年,万载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启动了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取得良好效果,并被《江西新闻联播》报道。为此,市中院及时总结经验并在全市法院推广,将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有效提升司法拍卖的透明度和成交率。xx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开展网络司法拍卖257次,成交额8973万元,溢价率达23.4%,帮助当事人节省佣金400余万元,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实现了涉诉资产价值最大化。三是联动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全市法院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打击拒执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同时依照新的司法解释,大胆适用自诉方式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震慑。袁州区法院审结了全国首例“拒执罪”自诉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xx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和自诉立案拒执犯罪案59件62人,判处39 人(其中公诉32件33人,判处25人;自诉27件29人,判处14人)。四是注重优化执行效果。在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的同时,注意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注意刚性与柔性,原则性与灵活性,情、理、法之间度的把握。尤其对涉及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企业以及群体性执行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积极做好执行和解工作,统筹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充分考量职工安置、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宜工集团系列执行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与江西中祥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理,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注重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困难申请人,积极争取司法救助。xx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申报、发放司法救助金923.8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二、落实人大决议的情况

xx年12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后,全市法院把落实人大决议作为助推执行工作的重要抓手。市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贯彻措施。一是强化宣传。全市法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开展了人大决议的学习讨论,同时在各县(市、区)新闻媒体的法治栏目中广泛宣传《决议》内容。二是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市中院从四个方面对《决议》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完善了执行工作制度,以机制创新推动执行工作发展。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今年3月,市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院长会、执行工作推进会,对《决议》的贯彻进行部署,并由院领导带队,深入各基层法院督查《决议》落实情况。四是加强工作联动。强化内部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的配合。同时按照决议要求,主动地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了执行联动,协调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齐抓执行工作的浓厚氛围。调研座谈中,各相关部门(单位)都一致表态,将按照市人大决议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最近,市房管局开辟了“绿色通道”窗口,专供法院执行干警查询当事人的房产信息,实施不动产查封。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联动机制尚不健全,“联而不动”依然存在

一是法院立案、审理、执行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完善。立审执的有序衔接有时不到位,导致有的案件信息沟通不畅,执行期限过长。二是法院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不健全。法院与有关职能部门虽然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但运行的情况不够理想。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联动机制建设仅仅停留在会议或者文件上,仍处于“联而不动”的状态。尚有个别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仍然以内部规定等名义,对执行工作不愿配合。

(二)惩戒措施落实受限,威慑功能彰显不足

xx年1月20日,中央38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从32个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设定了惩戒措施;xx年9月14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又从11各方面设定了37条惩戒措施。但目前司法实践中运用的联合惩戒主要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贷款、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少数科目方面,这些举措对惩治“老赖”虽然起到了一定威慑作用,但对拒执行为还没有构成全面围堵。虽然上级有关文件还规定,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宅基地、旧房改造、房屋翻新、领取迁拆补偿款等;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提拔、转干、入伍、公务员招录等方面政审时,如实签注相关人员的失信情况,等等。但在实践中这些联合惩戒措施因多种原因并未得到较好的落实,惩戒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执行环境不够优化,执行压力重如泰山

表现在主、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一是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有的被执行人以拖、赖、躲等办法逃避执行;有的恶意规避法律法规,通过歇业、转产、分家等方式转移、隐匿财产;还有的诉诸威胁,以跳楼、喝农药等极端方式阻碍执行,甚至有的不惜暴力抗法,围攻、殴打执行人员。二是党政机关涉执案件仍然存在“以权抗衡”现象。如有的对法院执行工作推诿拖延,有的不冷不热,甚至施加压力。三是在企业涉执案件中存在地方保护现象。一些地方、部门以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由,在协助执行时总是“能推则推、能避则避”。四是一些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对民事活动蕴藏的风险认识不足,认为案件只要有法院的裁判文书,就应执行,否则就认为法院推诿或有潜规则。有的当事人“信访不信法”,一旦自身利益不能实现,就到处上访、缠访、闹访,造成法院涉执信访多、息访难。五是执行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有的执行人员为民司法的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糙,存在消极执行、怠于执行现象。还有的纪律意识不强,导致法律文书内容提前泄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客观方面:一是社会信用基础比较薄弱,财产登记和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再加上当事人的信用信息在不同部门和行业之间无法共享,法院无法准确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不能尽早的发现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二是部分案件客观上存在执行不能,如被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也查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等;还有部分执行案件的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大,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无人竞买现象增多,执行处置难度增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法院执行工作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它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但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外界干预等原因,导致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社会问题。xx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执行难题“开刀”,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xx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表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三级联动开展法院执行工作调研的要求,及区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黎建国副主任为组长的专项工作调研组,对区人民法院xx年以来执行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我受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调研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调研情况,请予审议。

一、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破解执行难工作。xx年,省政法委开展“执行难”专项治理,区委、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成立区“执行难”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法院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各相关部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对开展“执行难”专项治理活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同时,区法院也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集中清理执行案件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抓思想发动,抓落实推进,努力调动区法院执行人员的积极性,破解执行难问题。

(二) 稳步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破解执行瓶颈障碍。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审执分离改革。一是认真落实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相分离改革。按照审执分立制约原则,所有案件审判与执行相分离、立案与执行相分离,案件的执行均由立案庭立案后移送执行局执行,如罚金、受理费、财产保全等案件的执行,均由审判业务部门移送立案庭立案,再移送执行局执行;二是完善团队化执行组办案模式。落实执行办案责任制,细化团队分工,整合执行局全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组建执行实施团队,案件分阶段执行,设立财产查控、诉讼保全组、执行综合组等,明确各组功能职责,各小组专司其责,提高执行质效,有效的遏制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执行失范现象。三是改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为从源头上防止执行难、促进案件顺利执结提供支撑,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

(三)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针对执行工作顽症和突出问题,区法院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开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专项行动。对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会同公安、检察部门依法追究涉嫌犯罪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形成高压态势,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的案件明显上升。二是完成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区法院针对xx年12月31日前执行案款专户进行逐笔核实清理,集中造册,建立执行案款台账,规范台账管理,严格收支流程,对xx年以后的新收执行案件,共发放执行案款20307.9882万元,预防了执行环节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

(四) 不断改善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执行人员能力水平。重视执行队伍建设,注重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坚持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作风纪律建设“三同步”。一是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发挥廖俊波、詹红荔黄志丽、陈群身边先进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增强执行人员为民司法意识,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二是紧紧围绕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业务培训,坚持每月政治学习,每周廉政学习,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业务学习,提升新形势下执行队伍执法办案、群众工作和维护公平正义等能力。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管理队伍,结合执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严肃整治执行不规范、不文明等行为,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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