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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再贷款政策执行情况报告(优秀5篇)

时间:2023-09-04 20:29:19 作者:XY字客最新再贷款政策执行情况报告(优秀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再贷款政策执行情况报告篇一

我们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廉洁行医,廉洁服务活动,给不正之风猛药。时时防范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尤其是以损害病人利益的不正当竞争,坚决制止和杜绝一些不良现象的产生。我院住院收费处、住院部药房开展了收费价格社会承诺服务公示项目,在门诊实行了公示制度,公开了药品、检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让群众监督,规范了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规定收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查实一件,处理一件,查处结果回复一件,绝不姑息迁就。

一、严格执行收费问责制,认真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对发现乱收费的科室负责人给予撤职待岗处理。

二、强化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一旦发现有多收乱收的,从科室绩效中扣除,并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加强药品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按病人实际用量处方,当日药品必须用完,任何科室不得截留。

四、规范医用耗材的使用和管理,医用耗材由器械科统一采购和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及明码标价,使用科室不得自带材料进行手术和治疗,一次性高价耗材不得重复使用。

五、加大对物价工作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药品及医疗服务收费检查,制定有力的措施,严查严管,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证广大病员得健康合法权益。

在我院院长的严格要求下,全院各业务科室必须做到认识,高度重视,从维护患者的利益出发,自觉遵守物价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对各临床科室和重点部门的医疗收费进行彻底检查,对容易出现差错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决不允许有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收费、重复计费等违规行为。全院必须要搞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做到不留死角。

进一步加强医疗管理,杜绝过度诊疗,维护患者利益,建立以提升医疗服务诊疗技术、改善服务态度、保证服务质量、密切医患关系、降低医疗服务总成本、减轻社会和患者的医疗费用、增加医院总体效益、提高患者满意率、减少医疗纠纷等为导向的医院奖惩制度,避免医务人员的经济收入与其为医院创造毛收入直接挂钩,通过加强制度管理和创建医院文化氛围相结合,杜绝过度诊疗,维护患者利益。

再贷款政策执行情况报告篇二

2010年度我处已按时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实施收费。收费依据未发生变化,继续保留原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2010年度本单位港航事业费预算收入50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共征收货物港务费57.47万元,完成了年计划的114.94%,比去年同期减少19.55万元,其主要原因为:庄市站码头的限制,使得大吨位的船只无法靠泊,因而货港费的征收量有所下降。成品油码头、大件码头、电厂码头等规费征收都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对于规费稽征的管理问题,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批准的费目、费率、费额标准,实事求是,依法征费。出纳员每月对于规费稽征的情况建立明细台帐。收费所得现金每日上交银行,专款专户,定期与银行进行查账对账,每月及时全额向市港航管理局上缴月征收规费。

规费稽征登记员认真做好港航事业费收据的保管、领发、缴销工作,并且对票据领用情况作逐一登记,分工明确,月底分别核对,确保准确性。

对于今后的收费,我们将严格遵守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将收费工作进行得更加合法、规范、有序。

2011年3月

再贷款政策执行情况报告篇三

一、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无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

二、收费过程中按规定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无私自印制、转让、代开收票据等行为。

三、有《收费许可证》,收费过程中实行亮证挂牌收费,并对收费项目标准详细地予以公示或发放家长通知书。

四、无私自涂改、伪造、转让、复印《收费许可证》等行为。

五、加强了对收费工作的管理,收费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一收取,统一管理,并上缴专户储存,无隐瞒收入、虚报支出等行为。

六、无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今后,我校将一如既往的执行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坚决按照《收费许可证》所核定的收费项目,认真实施收费管理工作,为今后的相关工作开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荣昌县荣隆镇青峰完全小学

20xx年4月x日

再贷款政策执行情况报告篇四

一、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支农政策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支农政策的具体措施和经验

三、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支农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四、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对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支农政策的反映

五、完善政策措施的对策建议

再贷款政策执行情况报告篇五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惠牧,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是从2019年12月1日在山东、河南、四川等地进行试点,2019年12月1日在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执行,从2019年2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

为了保证这项政策落到实处,国家、省、市对生产、销售、补贴资金管理及兑付等各个环节均做了相应规定,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这项工作。

为了掌握该政策在自治区的执行情况,财政厅开展了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调查过程中我们针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人们一些认识误区进行了了解及分析。

商务部设立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家电下乡产品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考虑了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合理税费和利润,也充分考虑农民的诉求,并简化补贴程序,增加了补贴品种。

家电下乡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的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在让农民获得实惠的同时,进一步拉动了内需,扩大了农村消费市场。但同时,实施中也发现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解决的问题。

(一)农民对政策不了解,存在认识误区。

虽然家电下乡政策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部分人对有关政策关注度不够。主要包括部分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是伪劣商品,甚至有少部分人误认为是在传销;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不理解,将最高限价说成国家指定价格;还有些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已经抬高了价格,扣除国家给予的13%补贴,所购家电的价格还是高于市场价;不了解家电下乡产品的保修内容及家电下乡产品是免费送货并安装的;不清楚补贴兑付程序等。

从我区家电下乡启动到实施,仅6个月时间,开始时一些工作人员对政策也不十分清楚,如将家电下乡产品的标识卡全部由乡镇收回,未让农民办理结算性账户等。

(二)受补贴程序、办公条件等因素限制,补贴发放进度较慢。

农民领取家电补贴,先要将资料带到乡镇财政所申报,然后由财政所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或信用社打入农民的存折。由于一些乡镇不能上网,农民申报还需到县财政局办理,另外农民对申领补贴所要求准备的资料不了解、一些乡镇每周仅有一天受理申请,农民提供的存折不是结算账户等原因,造成农民很难一次完成申报,还有些地区需要复印两份申报资料,部分农户路费及复印费用去了大部分补贴资金,这些因素都挫伤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还有些基层销售网点都是定税,发票的领用是受限制的,销售产品后不能及时开出发票,或录入销售信息不及时,影响农民及时领取补贴。

(三)偏远地区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还需承担运费。

由于家电下乡中标产品都是低价位的微利商品,按要求需免费送货上门、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服务成本比城市居民高。小的销售网点超过定额,还要比以前多承担3%的税负,所以一些基层销售网点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时,送货都加收了不等的运费。这样做违反了家电下乡政策的规定。

(四)维权意识差,不索要或保留发票及标识卡

偏远地区农民由于距离兑付网点远,不了解兑付程序,担心兑付手续繁琐,商家给予一定的销售折扣后,就不再索要发票及标识卡,这样不但农民自身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而且由于 偏远销售网点很容易取得农民的户口、身份证,甚至销售人员本身就是农村户口,这样可能产生销售网点骗取补贴的情况。

有些乡镇要求农民申领补贴时,将标识卡全部交回了乡镇,也有部分农民为了节省1元钱的复印费,就把标识卡交给了乡镇。这些都有可能造成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难以享受到应有的售后服务。

(五)极个别地区出现打着家电下乡旗号向农民行骗的行为。

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个别地方有不法分子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到农民家中销售伪劣商品,已有农民上当受骗,这一事件该地区的家电下乡工作造成较坏的影响。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家电下乡是一项重要惠农政策,由于开展时间短,政府、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都需要一个了解和适应过程,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也需要不断熟悉。因此,应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尤其是家电下乡的最新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家电下乡种类、领取财政补贴程序、地点、受理兑付时间等内容,并对农民容易误解的方面加强宣传。

销售网点是农民了解相关政策的重要渠道。有关部门要多与销售网点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销售网点,便于销售人员对有关政策进行宣传。

(二)正确认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

当前有关部分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抬高了售价,农民享受补贴后所购商品还高于市场价。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走访了一些销售网点,实际情况是:电器从厂家到乡镇一级经销商,中间的代理商一般会经过三级,基层经销商还需要缴纳税费、送货上门、承担必要的经营费用,利润已较低,而一些规模较大的销售商,由于规模运输和生产厂方给予的优惠,利润空间要比基层经销商大,售价要比偏远地区便宜,这样就让人感到偏远地区买的家电比网上或市区贵,误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是抬高了价格。再加上各品牌商品留给经销商的利润空间是不同的,有价格差异属于正常情况。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商家当然愿意把最高限价当成销售价格获取更多利润,而不领取补贴的人去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销售商会给予一定的折扣,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一情况,农民在购买产品时,也要货比三家,明白最高限价不是指定销售价,家电下乡产品是可以讲价的,农民在购买时不要先说明我是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要以合理的价位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再去申领补贴。

(三)适当给予基层经销网点政策扶持。

针对大多销售网点都是定税(包税),每月领取发票的数量是受限制的,税务部门要提高发票供应数量,以便于经销网点及时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开具发票,同时国家队偏远基层销售网点给予适当运费补贴,提高其销售积极性。

(四)进一步加快地方政策的制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国家针对近期部分地区出现的补贴兑付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制定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进行简化补贴程序试点,由过去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但由于各地方相应实施办法未及时出台,个别地区出现暂停兑付的情况,各地要及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或明确相应措施,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

(五)对贫困乡镇给予工作经费补贴。

一些贫困乡镇办公条件较差,不能上网。新的补贴兑付程序乡镇财政所的工作必须要在网上完成,一些乡镇目前正在联网,这将增大乡镇财政所的开支,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对贫困乡镇给予部分工作经费补贴,使乡镇有专人负责完成审核兑付工作。

(六)加强检查监督,完善网点设施条件。

要加强对备案网点的监督力度,建议投诉与查处机制,对假借“家电下乡”旗号误导农民的,快速进行查处。同时,要求基层销售网点配备录入销售商品信息的电脑等相关设备,几时开具发票和录入产品销售及审核信息,方便农民申请补贴。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掌握销售网点的商品进销存、发票的开具和税收缴纳情况,尤其是实行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垫付补贴资金的,防止骗补行为的发生。

(七)适时调整“家电下乡”的最高限价。

为了满足农民市场不同层次需求,针对农民消费需求,国家已先后将彩电的最高限价由最初的1500上调至2500到目前的3500元,保障了农民对部分适销对路产品的需要,扩大“家电下乡”产品档次范围。

同时还要根据市场供求等多方面情况,对已公布的最高限价商品,及时进行调整,发现家电下乡产品有超出公允的利润的,要及时对最高限价做出调整,确保农民买到质优价廉的家电下乡产品。进一步加快汽车和摩托车下乡的实施进度,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对汽车和摩托车下乡非常关注。

家电下乡政策是国家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举措,也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我们要积极加强宣传与引导,让农民正确认识家电下乡产品,探索适合农民的补贴方式及方法,相信随着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将会更加深入人心,对强农惠农,促进消费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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