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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养老调研准备工作报告 XX市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现状调研报告(通用5篇)

时间:2023-09-01 18:55:52 作者:书香墨最新农村养老调研准备工作报告 XX市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现状调研报告(通用5篇)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养老调研准备工作报告 XX市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现状调研报告篇一

目前我市人口老龄化面临的主要形势是:农村人口空心化严重,留守老人数量剧增;城市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现象普遍;失能失智老人加也在不断增加;家庭规模小型化,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养老服务需求急剧增长,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任重道远。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处于较低水平运行状态。

一是养老服务认识不够。全社会对发展养老服务事业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老龄化带来的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城市建设等一系列问题认识不够。受传统家庭养老观念的束缚,群众对社会养老助老不够认可,养老观念有待转变。

二是机构养老发展艰难。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拥有床位4612张,入住老年人2767人,入住率为62.1%。民办养老机构拥有床位4684张,入住老年人2046人,入住率为43.7% 。)普遍空闲大量养老床位,入住率不高,导致公办养老机构财政负担压力大,民办养老机构运行举步维艰。究其原因有四点:一是部分生活能够自理的特困人员不愿意进入机构养老;二是部分社会老年人认为进入机构养老会给子女带来负面影响;三是低收入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有意愿进入医养结合机构养老,但是难以长期承担养育费用;四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高、服务能力不足。

三是居家养老能力不强。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占基础地位,我市目前尚未制定出台完整的普惠型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居家养老服务处于试点探索阶段。近几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了智慧养老模式,试点为城市居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但是由于服务群体特殊、人数较少,社会养老年人自费购买养老服务的意愿不强,且大多服务局限于家政类服务,老年护理、康复等服务基本空白,难以发挥关键性作用。我市虽然建立了居家探访探视制度,但是激励机制和刚性约束机制不强,效果不明显。

四是社区养老供给不足。目前全市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覆盖率仅为44%,是全省覆盖率最低的地市之一,与全省“十四五”规划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90%的要求差距很大。同时,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虽然提升到了78.5%,但是各县区运营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处于瘫痪状态,供给服务能力不足。

五是医养结合水平不高。一方面,在公立医养发展医养结合的积极性不高,大型医疗机构认为兴办养老机构会导致医疗资源分散,得不偿失。基层医疗机构多为政府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缺乏应有的绩效激励机制和运营自主权。另一方面,部分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虽然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了“双向转诊”或“绿色通道”合作协议,但普遍未开展实质性合作。

六是社会参与度不够。由于养老服务业属于前期投入较多、回报周期较长、专业人才需求大的行业,加上现阶段老年人实际消费与支付能力有限,致使民间资本参与意愿不高。同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帮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等政策机制还不够完善,能参与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力量仍然比较薄弱。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也相对单一,存在总量不足、来源渠道不畅等问题。目前大部分养老机构经营状况只能持平或微利运营,有些甚至亏本运行,导致其他有意愿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社会资本也持等待观望状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积极性不高。

农村养老调研准备工作报告 XX市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现状调研报告篇二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我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我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3.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农村家庭的子女数也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过去一般是多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变成现在一对夫妇供养两对及两对以上老人,无论财力上还是精力上,都让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

4.“空巢老人”的增多,独身老人比重上升,加大了农村养老的社会化需求。传统的家庭养老不仅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更重要的是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后,虽然也履行了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的义务,但考虑到进城农民的自身经济状况,供养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无法给予老人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农村老人尤其是高龄人口中独身老人,由于缺少了“老来伴”,没有在生活上相互照应、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对象,使得养老更加困难。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农村的大多数人由于种种原因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相关的调查显示,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享受全国89%的社会保障,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到了社会11%的社会保障,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 000多万职工和2 000多万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赡养压力增大。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成为我国农村主要的家庭构成模式,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来临,80年代后的独生子女,面临着承担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还有一至二个子女的负担。(2)劳动力流动和人口的迁移给家庭赡养带来了负面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内地农村人口大量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流动,这些“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势必影响对老人的供养。(3)随着农民观念和家庭规模的变化,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较低

事实上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项技术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存在着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很严格,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就是管理、缴费和实施的使用三权分离,互相监督,这样才能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使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过程更加顺利,使基金的运营更加畅通;但就我国现行的农村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却是管理、缴费和实施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挤占、挪用、贪污、挥霍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养老保障的现行制度和法规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协调

从现状来看,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和法规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为中心的正规保障。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人均可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大量农村人口离开土地涌入城镇,使得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不断弱化。其次,新型的社区养老和商业养老保障模式仅仅在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农村较富裕的家庭存在,很难推广普及。与此同时,我国老龄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老年人比重达7.51%的农村老龄化压力更加不言而喻。

农村养老调研准备工作报告 XX市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现状调研报告篇三

这主要指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农村养老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决不能将养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户自己的事情。老龄化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家庭养老势单力薄,难以为继。我们必须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多年来将老年社会保障视为城镇居民的专利,这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原则,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思路相背离。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存在问题、潜在危机,万万不可持无关紧要的态度。

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与传统大家庭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相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种方式。虽然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家庭养老受到严峻挑战,社会养老成为现代必不可少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并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还是一种很重要和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这是由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目前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国家不可能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养老方面,而且,中国人传统的亲情养老,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也无法取代。因此,家庭养老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会被社会养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们应积极培养、发展和完善它。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鼓励和支持签定养老协议书,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组织对强化家庭养老的重大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严格执法等等。

我区地区差异大,受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承受能力、保险意识等方面的制约,短期内让农牧民普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条件不成熟。要避免强迫农牧民参加的做法,杜绝“好心办坏事”。因为这不仅增加了农牧民的负担,而且也不可能持久。只有坚持自愿原则,并通过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与政策引导,才能使这项工作健康持续地运行。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搞,以点带面,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进。

从目前的农村牧区情况看,单凭任何一种保障都不能承担如此重任,必须多种保障手段综合运用,这才是解决农村牧区社会养老的有效途径。应当允许各地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制度。20xx年我区将全面启动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制度是为收入难以维持农村牧区最基本生活标准的人群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克服了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存在的救济范围窄、标准低、随意性大的弱点,使社会救济有了普遍的适应性。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无疑是对农村牧区养老的有力补充,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资金,尽快把农村牧区低保工作全面推进。20xx年国家将我区列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试点省区,参加试点的11个盟市、98个旗县,共有9342人领取了奖励扶助资金。对此各地区要予以高度重视,通过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来提高农村牧区养老的保障能力,由于我区各地区财政收支状况各不相同,对此各地要认真落实资金,本着实事求是、合理负担的原则,划分地方各级财政资金分担比例,建立奖励扶助资金发放的安全快捷通道,坚持资金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确保资金到户到人。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确保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制定保持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办法和养老保障办法。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通过现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凡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没有建立上述制度的地区,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养老,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当地的社会救助范围。

农村养老调研准备工作报告 XX市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现状调研报告篇四

摘要:随着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数不断增加,农村养老成为政府和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农村养老保障是针对农村老年人口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有别于社会养老保险,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长期以来,由于经济结构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分别存在两种不同的、相互独立的社会保障现象:市民靠政府养老,村民靠家庭自己养老。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保障具有应急性,缺乏制度化。在目前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之后,农村首要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应提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行列。

关键词:老龄化 城乡二元结构 农村养老保障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我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我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3.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农村家庭的子女数也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过去一般是多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变成现在一对夫妇供养两对及两对以上老人,无论财力上还是精力上,都让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

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农村老人尤其是高龄人口中独身老人,由于缺少了“老来伴”,没有在生活上相互照应、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对象,使得养老更加困难。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农村的大多数人由于种种原因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相关的调查显示,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享受全国89%的社会保障,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到了社会11%的社会保障,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 000多万职工和2 000多万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赡养压力增大。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成为我国农村主要的家庭构成模式,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来临,80年代后的独生子女,面临着承担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还有一至二个子女的负担。(2)劳动力流动和人口的迁移给家庭赡养带来了负面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内地农村人口大量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流动,这些“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势必影响对老人的供养。(3)随着农民观念和家庭规模的变化,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较低

事实上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项技术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存在着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很严格,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就是管理、缴费和实施的使用三权分离,互相监督,这样才能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使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过程更加顺利,使基金的运营更加畅通;但就我国现行的农村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却是管理、缴费和实施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挤占、挪用、贪污、挥霍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养老保障的现行制度和法规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协调

从现状来看,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和法规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为中心的正规保障。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人均可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大量农村人口离开土地涌入城镇,使得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不断弱化。其次,新型的社区养老和商业养老保障模式仅仅在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农村较富裕的家庭存在,很难推广普及。与此同时,我国老龄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老年人比重达7.51%的农村老龄化压力更加不言而喻。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孟子所描述的理想社会的一幕,也是中国几千年来被继承和发扬光大的优良传统。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今天,切实解决广大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无疑更是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必须在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基础上,针对日益严峻的农村老龄化趋势,基于现实国情,构建新型的多元化农村养老制度。

1.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当前在经济和生活上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帮助的农村老年人口在逐年增加,因而,逐步由传统的家庭养老过渡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并举,再过渡到社会养老,这将是农村养老的一大趋势,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顺利实现这一过渡,政府的参与程度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同时必须要解决好两大问题。

一是农村养老资金的来源,即农村从家庭养老到社会养老的转换成本该由谁来负担的问题。对于老人,子女尽孝是天理人伦的要求,而政府尽到应尽的责任同样不容推卸。那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在年富力强的时候为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贡献过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当他们因年老而失去劳动能力的时候,国家和集体有责任回报他们一个有保障、有尊严的晚年生活。政府可以通过整合用于农村的各类财政投入,加大对农村养老的财政补贴。同时,还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发挥土地的生产要素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使农村养老得以获取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是当前农村养老保障的供给水平,即如何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分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问题。要在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首先完善已有的“五保户”制度,加快敬老院建设,逐步建立以集中供养为主、辅之以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新模式,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和保障质量;其次,要进一步扩大老年人口生活补助的享受范围,降低年龄限制条件,使没有享受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村老人都能领取适当的补助金来保障生活;再次,要通过与计划生育政策相结合的计生养老等形式,弥补起步阶段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偏低、保障内容单一的局限。另外,在生活上,要特别关注“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

2.分类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早筹划未来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社会保险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稳定器,要真正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必须依托于建立切合我国农村实际的现实可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因人制宜,针对不同身份的农村劳动力,根据其经济社会属性和负担能力的不同,分层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在制度设计时,既要考虑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特殊性,也要考虑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与城镇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在未来接轨的问题。

3.大力发展农村“家政型”养老服务机构,构建具有农村特色的“居家养老”模式,满足“空巢老人”的养老需求。受农村条件的限制,目前在农村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尚存在三大不同于城市的制约因素:一是受根深蒂固的“养儿防老”传统思想的影响,一些老人不愿意离开家到敬老院去养老,而子女送父母去敬老院等间接养老方式也可能会受到不尽孝道的谴责;二是农村卫生保健服务机构以及菜场、自来水、煤气等生活设施的不完善,使得农村老人的生活更加不方便,有钱也难以买到需要的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三是由于农村青壮年大部分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主要是老人和小孩,缺少足够的提供养老服务的劳动力。

为破解上述制约因素,一是需要政府加强对发展农村养老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引导和推动,加强舆论宣传,逐渐在农村形成社会化养老氛围,并制定对农村养老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和优惠政策,给予社会办养老机构一定的财政补贴以及在贷款和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倾斜,提高政策吸引力,以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养老事业的积极性。二是要根据农村的环境和消费水平,选择一种适宜的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居家养老”主要针对生活基本能够自理的老人,满足了多数农村老年人在家安度晚年的心愿和需求,经济成本较低,有利于农村养老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要为农村养老服务培养足够的家政服务人员。目前,许多农民工在45岁以后由于身体不能适应繁重的体力劳动,从城市返回农村,而年轻人则基本在外务工经商,因此45岁至65岁的身体健康的中老年人可以成为农村“居家养老”所需要的家政服务人员的主力军。四是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农村医疗、交通、生活设施和文化娱乐的建设,提高农村的社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村居家养老的社会支持系统。

我国现拥有8亿多农民,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的经济结构和农民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改变,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与转移,农村人口老龄化与家庭小型化的趋势等,都决定了农村传统的以家庭保障为主的保障方式已难以为继。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要与我国的实际国情相结合,要与现实的财力、物力和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着眼于农村面临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中国人口老龄高峰到来之前切实解决好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农村养老调研准备工作报告 XX市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现状调研报告篇五

摘要: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健金的农村养老体系由自养层次和公共层次构成,个人、家庭、集体和国家都在其中各尽所能。但在现实条件下农村养老体系的每个层次都存在缺陷。本报告经过多次实地调研,走访调查不同村组老年人的保障制度、收入来源、住宅问题、代际互动、文化生活及老年人生活期待等内容,运用随机抽样法、访谈法、现场观察法、文献法等调查方法,旨在了解大陈庄村老年人生存现状,剖析老龄化背景下大陈庄村人口老龄化给农村养老机制带来的压力和问题,找出真正适合大陈庄村特点的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方案。

一、我国农村养老的现状

1、家庭养老是主要形式。调查资料显示,目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中,95%的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1990——1995年全国敬老院年均2.08万个,老人院老年人只有30多万,仅占农村五保老人(保吃,保住,保医,保葬)的13%,而全国五保户老年人总数仅占农村老年人总数的2.78%。这表明了家庭养老在农村有巨大的优势。在我国广大农村中,老年人多数仍与子女孙辈们居住,形成三代同堂或四代同堂的大家庭。据2000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有老年人的家庭中,老年人与成年子女生活在一起的有6871万户,占有老年人口户的73.83%,其中三代居住的占大多数。另外一种情况是老年人与已婚子女分户居住,同时子女仍提供生活照料。一种是丧偶独居,一种是配偶共同居住。无论是那种居住形式,都是在老年人有劳动能力前提下的,经济来源靠老人劳动获得和子女供养。农村的老年人将拥有的土地分配给子女耕种,这样就理所当然地获得子文提供的生活费用。很多家庭虽然是分户居住,但老年人家庭与已婚子女家庭同住一个地区,距离较近,在生活和精神上有着密切的联系,出现“分而不离”的现象。

2、社会养老是补充形式。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提供优惠政策为特色的。民政部门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在农村经济发达和比较发达地区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根据农民自愿、在政府组织引导下,从农村和农民的实际出发,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实行储备积累的模式,建立个人养老保险基金帐户,但要避免摧毁原有的家庭养老模式,根据积累的资金总额和预期的平均领取年限确定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交纳标准和支付标准实行多档次。再有是五保供养,它的经费在乡镇、生产队统一经营时,主要从集体公益金中开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供养五保户的经费和物品,主要从村提留或乡统筹费中列支。部分地方用乡镇1企业上交的利润或集体经营的项目中提留经费,政府也从救灾救济款中安排一部*王超,男,1993年生,江苏省南通市人,xx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力系统2012—(1)班,电话: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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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分经费,用于供养五保户或兴办敬老院。1998年全国有222.6万人享受五保供 养,其中62万人由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还有一部分农村老年人在优抚保障中享受优待抚恤金。优抚保障的对象包括对国家革命事业或国-家-安-全作出贡献的军人以及家属。1998年全国支出优抚保障费用72.8亿元,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47万人。有一部分农村老年人在不同程度上享受了国家的补助和优待。

二、目前我国农村养老出现的主要问题

1、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到的冲击

第一,老年人家庭地位的下降和多子女家庭养老责任分散。农业技术的提高和农业耕作的半机械化和机械化,使老年农民的传统农业经验的价值严重缩水,再加上老年农民体力的衰退,他们对农业家庭的作用就越来越小,农村老年人家庭地位日益下降。因而他们在家庭中的传统家长地位和权威地位必然会丧失,相应地就失去了对家庭财产的实际支配权。在多子女家庭中,由于有多个养老责任主体,就会产生相互推诿责任的可能,出现谁都不养老年人的局面,同时在多子女家庭中其养老行为和水平容易向下攀比。这两种情况都导致了家庭养老问题的出现。

第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当前乡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使我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大批农业劳动力从农业生产转变到了工业生产中来,我国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迅速加快,使原先隐藏在集体出工劳动方式中的大量劳动力开始涌现出来,呈现出从不同地区向城镇涌入的趋势。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劳动力的不断流动弱化了土地作用,改变了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产方式,影响了劳动者作为养老义务承担者的角色,家庭养老模式受到了冲击。

150多个床位,而2011年末全镇人口为103936人,显然不能满足全镇老人的需求,根据苏政发[2015]155号《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最低为60元,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地方财政支出。而我大陈庄村每人每月为70元,显然无法满足一个月基本生活开销。

第二,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够。社会化养老的主体是社会,是以社会运作的方式实现的',能够代表社会、管理社会的主导者是政府,并不是个别的社会组织和家庭。从近年来农村社会化养老发展过程来看,我国政府力图避免发达国家“福利制度”或“高福利”的做法,防止背上沉重的社会保障负担。但政府不应该放弃或者规避社会保障责任,在某些改革措施中,增加个人的责任是正确的,但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不明确。当前我国的农村养老模式不能让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截然分开,二者是相互补充,相互交融的。有效的途径是实现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而实现结合的主导力量是政策,即政府通过法规、政策、管理来实现的。这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养老模式政府工作的重点,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化和生活化的必然要求。通过走访和调查,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农村养老模式制度还有很大的改善提高空间,我想用自己有限的知识为农村养老制度的改革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三、对农村目前的养老制度的观点和建议

1、大力增加农民收入

第一,转变农民观念,加大农村科技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市场化水平,培养农民的市场意识。以我大陈庄村为例,我大陈庄村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因此必须加强农村教育投入,努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农业技术技能培训。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科学应用先进农业设备,科学种田,要通过一切有效途径,帮助农民认识市场、接受市场,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把“效益优先”和“市场需要”放在第一位,以市场取胜,提高他们适应市场的能力。

第二,大力发展农业合作制。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农民组织化、市场化程度还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走合作化道路更是提高农民市场化水平的重要的组织保障。以我大陈庄村为例,我村绝大部分人参与桑蚕业。每到蚕茧成熟之际,海安县鑫源丝绸有限公司会组织人员下乡收购蚕茧。这就是“公司+农户”型,即龙头企业带动农业户型。这种形式公司降低了交易费用,农户也提高了与公司谈判的能力,增加了收入。

第三、发挥政府职能,有效降低农业经营风险。农民作为分散的经营主体,自行进行信息的搜集整理,难度大、成本高,客观上要求政府应作为信息服务的主体,为农民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减少农民生产经营的盲目性,降低经营风险。政府必须最大限度的降低由于制度的不稳定对农民的不利影响,保持相对稳定的农村经济制度,特别是农村土地制度,降低农业制度风险。通过提高政府政策的透明度,保证农民对经济制度的信心,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提高农民市场化水平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持。

2、加强农村养老建设力度

明确政府职能,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养老金能保证老人正常的生活需求。大力加强养老硬件设施建设,尤其敬老院的建设,确保这个区域的每一个有需求的老人在敬老院有床位。通过一切有效途径,转变老人的养老观念。以我大陈庄村为例,“四、二、一”式的家庭已经占多数,这样会加大年轻一辈的养老压力,将老人交予敬老院,有利于利用社会资源赡养老人,减轻年轻人的负担,更好地履行养老责任。加强养老法制建设,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通过一番调查和访问,我感觉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越来越变得紧迫,任重而道远。然而我相信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指引下,我们应根据现实农村的实际情况来解决养老问题,建立更完善的养老机制,使老年人在一种经济宽松的条件下愉悦的养老。

农村养老问题是关系到数亿中国农村老龄人口的重大问题,也是党和政府密切关注的社会问题。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既是尊重历史,积极面对现实的需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由于中国所倡导的家庭伦理观念浓厚,在过去的农村养老过程中,家庭有效的保障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然而,由于农村社会结构的变革,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极大的挑战。因此,找寻新的农村养老模式成为党和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调查目的

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0%,正在步入“老年型”国家。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带来深刻影响,也给养老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当前表现出“两高、两大、两低”的基本特征,即高速、高龄、基数大、差异大、社区养老社会水平低、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意识低,与经济较快发展的态势相比,社会老龄保障事业显得明显滞后,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尤其突出。

随着经济的转轨和社会的转型,农村正面临着城镇化、老龄化和家庭 结构核心化加速发展趋势,这一发展趋势带来的是大批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家庭规模趋小,农村养老资源的减少,使得养老成为农村当前极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此我们小组通过深入农村实地调查,了解当地的老人赡养状况以及养老模式的调查,对农村多样化养老方式进行了解。

二 调查内容

三 调查时间、调查地点

时间:一月十五号左右(那个时候正值假期,而且是农闲时)

地点:吉林省安图县德化村

历史沿革

1913年安图县属奉天省东 路辖,1914年6月属奉天省东边道 。1929年1 月隶于辽宁省,为三等县。东北沦陷后,1932年属伪奉天省,为丁等县。1934年12月1日划归间岛省,1943年10月属伪东满总省间岛区 域,1945年复归伪间岛省 。安图县于1946年3月解放,隶于吉东分省。同年5月吉东分省划分为延边、吉东(后改为吉敦)两个专区,安图属吉东专区。1947年10月11日,吉 敦、延边两个专区合并称吉东专区,专署驻延吉,安图属之。1948年3月吉东专区改为延边专区 。1952年9月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成立 ,1955年自治区改为自治州,辖安图至今。

类型多样、水质优良、生态环境优越等特点,其水 质被德国弗莱森研究所确认为世界一流的矿泉水。2003年,安图县被省政府命名为“长白山大型矿泉水基地”。2015年,安图县被中国矿联命名为“中国矿泉水之乡” 。

四 调查对象

吉林省安图县德化村老人,村干部,以及年轻人。

五 调查方法

对于调查对象的选择,我们采用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调查,其中通过问卷调查与实际访谈调查的方式结合起来了解内容。

1.调研,亲身走进农户,询问农户提前设计好的访谈问题,用通俗的语言和简单语句,使得被询问人了解问题并作出更直观的回答。同时到村庄中的村干部家中了解情况,将所有了解到的情况加以总结,得出结论。

2.调查,发放200份问卷,其中包含老人,年轻劳动力,以及村干部,将有价值的问卷收集并做出汇总,直观的了解到调查内容。

六 调查结果

1.根据调查问卷我们得到以下内容:

2.根据走访居民家通过访谈了解的内容如下:

(1):年纪小于45岁:其中有一小部分不是很愿意与老人居住在一起,认为平时农务或者外出打工较为繁忙,没有更多的时间与老人一起,更很少有时间为他们养老。

(2)年纪45~65:其中调查到的由于子女在外打工,认为子女工作很繁忙,也不希望和子女住在一起害怕打扰到子女或者麻烦子女,愿意接受社会福利性质的养老院。

(3)年纪大于65:老人认为自己年纪已经很大了,有时候生病也不愿意麻烦子女,自己吃药,有时候就自己扛着,熬着就过去了。

老人反映到,农村医疗水平较低以及日常能够供老人休闲娱乐的方式很少,老人日常生活很单一,很乏味。

七 养老面临的问题

1.农村老人生活艰辛

大部分农村老人的生活水平比平均水平还低,他们仍然过着养猪为过年,养鸡下蛋称油盐的日子。由于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老人要耕种自己的、儿女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无可奈何。人老了,各种疾病相继出现,农村老人收入不高,药费又贵,一旦生病,往往就是“土单方、引子水” 。

2.农村社会化养老存在问题

第一,农村集体养老力量薄弱,农民养老资金不足。农村社会化养老只对农村部分老年人实现了集体养老,虽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很好的解决了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但是我国社会化养老的供养能力还不足,而且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缓慢,对那些经济收入较低的农民来说,经济基础薄弱,没有条件拿出足够的资金对未来养老进行投资。第二,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够。我国政府为避免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或“高福利”的做法,防止背上沉重的社会保障负担,放弃或者规避社会保障责任。

八 提出建议

1.建立农村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政府应以农村初保为基础,以合作医疗为保障,建立起点高、标准规范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一是重点解决好农村特困五保老人的医疗问题,二是适当提高合作医疗的范围和大病救助的标准,将农村困难老人常见的慢性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就个人住院小额医药费免交大额部分按制度规定执行。

2.加强农村老人生活保障制度

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守法意识与公德意识。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把老年人维权工作落到实 处。要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培育村级老年协会,使有自养能力的老人做到自我管理,对不能自理的老人和百岁老年人(可含90周岁以上)定期给予生活补贴。

3.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农村应该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观念上要从以城镇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为重点向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转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需建立三方筹资方式。这个制度的核心就是:建立农民个人帐户,以支定收,个人缴纳,集体补助,国家按比例补贴,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在全国农村中,可以以身份证为基础,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号码,政府为农民建立养老保险帐户。

4.建立农村养老协会,维护老人合法权益

在全市开展创建敬老模范村、敬老模范社区活动。特别是我市依靠基层老年组织,启动了《家庭赡养责任书》工程,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实践证明,农村老年协会不仅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情趣,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提高农村养老质量,也有利于各种邻里互助活动的开展,从而形成人人关心老年人、人人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九 总结

通过实践调查可以发现,当代中国的乡村养老问题,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历史课题,需要采取许多方面的努力。而任何传统的、单一的养老模式,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养老问题。但就目前而言,最好的方式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首先要制定基本法,并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相应的改变,政府适当予以调节和补贴,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以立法的方式来确定和保护农村养老保障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转变几千年来人们“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促进土地的规模经营,有利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综上所述,把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和现代社会化养老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一个适应新型的,有助于我国养老保障的新体系。在不断地实践中探索出更加适合农村养老保障的新途径,以立法来保障其发展,是农村的社会保障更加贴近民心,在中央倡导和扶持农村发展的同时,建立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适应人口老龄化社会发展 的需要,积极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迅速到来,“未富先老”“未老先病”等一系列问题层出不穷,日趋增长。相比于城镇居民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乡镇养老的问题无疑更多,也更具有代表性。因此,我们小组结合省情,走访陕北关中和陕南地区几个乡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代陕西农村养老的现状。旨在寻求养老改革重点与现实相契合,从而略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践行当代大学生青春使命与理想抱负。

首先,对小组成员各自走访的情况与资料进项汇总,不难得出农村养老的现状,具体有如下几点。

实情也确是如此,随着这两年农业机械化的加深,现代年轻人也不必像其祖父辈那般辛苦,可农业活动依旧繁重劳累,这也是年轻人流失的重要原因。(2)城里就业机会多且娱乐活动多;对新一代年轻人而言,如果还要求他们甘受清贫无疑是个讽刺。至于就业机会与收入,上文刘老汉的小儿子想必已经给出合理的解释,毋需再多加置喙了。

2. 农村养老形势严峻。调查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即使在计划生育比较严格的时期,农村区域依然保有两到三个的孩子出生率。按理来说,养老压力并不是很大,可实情并非如此。在我们走访过程中,经常发现多子家庭的老人生活并不美好,还有若干孤寡老人伶仃无依......尽管政策给予7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补助,可在物价如此飙高的时代,那几十块钱无疑杯水车薪,只能补贴点油盐酱醋......政府在养老投入上,城乡之间的待遇有巨大的鸿沟。而另一方面,农村地区善待老人的优良传统观念正在遭遇极大的挑战;老人家庭正在遭遇更多的“冷暴-力”,年轻人与父母缺乏必要的交流与沟通,使家庭的老人心灵更加愁苦。即使有逢年过节的探望,却也只是流于表面,形式化严重,并且现代教育理念的深入,使农村老人含饴弄孙的天伦之乐也成奢望。这一点,在留守家庭中更为突出。老人不但要承受长时间的心理孤单,更要背负繁重的农业劳作,让人感觉颇为心酸。

究其原因,莫过于社会转型期多种价值观激荡,传统尊老敬老的“孝道”文化没有及时继承并发扬,使得部分年轻人观念淡薄,从而让上述现象持续扩大发酵,导致今日养老、尽孝的形式化、表面化,令人无奈而又心酸。

人口老龄化,可是在我们所走访的过程中,广大农村区域压根没有可操作的空间与手段,养老院、乡镇医院等基础设施少且力量薄弱,应对范围广阔人口众多。其二,即使基层乡镇、村寨有心亦无力,缺乏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应对繁琐复杂的状况,从而使得政策本地化举步维艰,难以有突破性的进展。另一方面,群众依然有着强烈的传统“养老观”;对进养老院抱有相当大的抵触情绪,导致试点工作难以为继,无米下炊。

基于以上原因,使得农村养老工作更加难做并持续发酵。目前社会上“留守儿童”“空巢家庭”无不引发大讨论,稍有不慎则极易造成严重的后果。故此,针对走访过程中所凸显的现象与原因,我与同学们互相讨论,查找资料并请教诸多老师,初步形成以下应对措施。

二、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立、宣传,多种手段共同树立“尊老敬老”的尽孝新风气。一方面,宣传紧跟时代,尽孝更要尽心,自上而下树立典型,形成良好强大的传统道德指向与舆-论风向。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使老人一不受饥寒之苦,二不蒙寒心孝顺;另一方面,对农村孤寡老人、五保户等群体进行多种手段养老。补贴不妨加大点,渠道不妨放宽点——养老院,寺院,道观等场所都可以作为政府养老的试点场所,使老人心有所属,话有可说,人有相伴,老有所依,从而及人之老。

三、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鼓励青年扎根基层,提高基层政府行政力与透明度,三农补贴持续加大。所谓“基层不稳,社会不安;基层不力,政权不定”,加强基层政府战斗力,有助于政府良好形象,有助于政权坚固扎实,有助于社会长治久安。针对基层政府、村委会,积极对人才标准,引进制度等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将热心帮扶群众,积极为村寨办事的热心人吸纳到组织中来,将待业在家的大学生予以帮扶,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制度创新,使民众积极投身于村事村务建设中来,形成“一人有难全村帮,一家有老全村养”的良好局面。所谓“广阔天地 大有作为”,充分吸纳当地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年人,让其在干中学,服务家乡的同时提高自己的才干,增加自己的经验与阅历。如此,农村养老将不再成为问题。

针对以上三点分析,可以浅显的对我省当前农村养老现状有个直观的印象,从而可以对症下药,做好下一步规划与政策,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同时窥一叶而知秋,希望能对全国人口老龄化现状的认识有所帮助,使其更为全面与深刻,以便出台的相应政策与法规更为客观,从而为家乡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发一份热,如此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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