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城市定向赛 菜板招标方案篇一
学校食堂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为了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按照《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学校示范性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生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学生服务。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作模式。
食堂由学校经营和管理,采用包工不包料的运作模式,不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进行盈利性经营。
1、学校派员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总务主任、食堂采购员及保管员全权负责。
2、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由学校派遣,全面代表学校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
采购的原材料先由保管员验货后,再登记入库。出库材料要登*字,学校每月定期盘库。
3、学校为确保生产质量,学校对生产队伍的组成有硬性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4、食堂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食谱表组织生产,做到保时、保质、保量。将生产出的食品及时供给给学生,学生进餐完毕,及时收缴盛食器具,并对其进行清洗消毒。负责生产食堂全部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客餐的生产服务。
(三)规范设施事务,实行规范管理。
1、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室
(1)粗加工间
食品粗加工应该有固定的场所,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配菜间、熟菜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2)切配间
切配间应有专间,地面要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及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烹调间
加工场所的灶台要保持下水道通畅,灶台上应有排烟罩,灶面及灶台墙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4)备餐间
有配餐台,成品货架。空气消毒设施完备,配备有用于留样的冷藏设施和需要冷藏熟制品的冷藏设施,有保湿设施,并运转正常。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配备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施。
(5)消毒间
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以免交叉污染。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和化学消毒两种。采用化学消毒的,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6)更衣间
设洗手池,配备衣帽架或大空间挂衣柜及鞋架,有毛巾挂钩及简易梳洗用具。
城市定向赛 菜板招标方案篇二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xxx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和材料采购提供招标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章 执业准入
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合伙、合作经营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第六条 两个以上不同资格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联合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同一招标代理业务的,按照资格等级较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各方招标代理机构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就招标代理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地区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一)招标人是对该项目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的;
(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
(三)招标人最近3年内在实施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 招标代理专职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招标代理机构。未受聘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得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应当具有3名以上注册于本代理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从事的招标代理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下列行为予以禁止:
(一)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
(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三)假借他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 执业规范
(二)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三)具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招标专职技术人员。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有权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出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原件。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承担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
(一)代拟招标公告;
(二)代拟投标邀请书;
(三)代拟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五)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
(六)编制工程量清单;
(七)编制标底;
(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九)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十一)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二)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十三)代拟合同;
(十四)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应载明:
(一)招标人名称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及其证书编号;
(三)委托代理内容;
(五)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六)履约期限;
(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八)签订时间、地点;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相应招标代理业务能力的专职技术人员从事该项招标代理工作。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一)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以违法压价、操纵招标投标为条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和投标人收取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承揽业务,不得以收费低为由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不得向投标人或者中标人附加任何条件或者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收取报名费、会议费,不得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费;招标投标使用的图纸资料只能收取押金,未中标单位退回图纸资料时退回押金。
第十九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应予拒绝。
招标人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受委托范围内的招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对自己在招标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超越招标人委托范围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歧视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两名以上投标人的委托从事同一招标投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二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东、合作经营和其他利益关系。
第二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对在招标代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第三者串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代理业务档案,妥善保存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委托代理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应当抄送业主并按国家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保存,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阅时应予提供。
第二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应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专职技术人员、经营状况、不良记录、资格认定及复审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颁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给予警告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由颁证机关处以3万元罚款,撤消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其招标代理行为无效,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五)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第三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3年内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三十三条 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不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造成损失的,向其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撤消、暂停、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决定。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处罚结果抄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记入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不良记录档案。属于甲级资格代理机构的,由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抄报xxx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非法干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四)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三十八条 招标代理活动中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
城市定向赛 菜板招标方案篇三
甲方:xx学校
乙方:xx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xx学校为减轻后勤管理压力,节省人力、物力,同时提高学校师生员工的伙食水*,现决定将校食堂对外承包。通过招标,xx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为明确各方全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现有厨房、厨具、水电燃料。厨房所缺的用具,损耗由该公司增添。
第二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去防疫部门体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作业。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伤事故、清洁用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要求每日三餐定时,节假日正常开餐,如需加餐,乙方应负责加工服务。
第五条乙方所配送的原料须经防疫部门的检测或合格食品方能使用。
第六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要定期更换菜谱,注意伙食的质量、分量,保证甲方学校员工的食量,每餐应有肉、菜、鱼、蛋、蔬菜要多样化,新鲜化。每餐设有南北风味窗口以适应不同口味人员选择。
第七条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乙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甲方工作进度,以致甲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第八条甲方保证乙方的经营环境不受内部或外来部门的干扰,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理顺。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如故意切断乙方的水电供应)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如有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作出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五年,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1份,副本 2份,xx学校、xx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各执1份。
附:某某学校食堂用具清单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城市定向赛 菜板招标方案篇四
为做好贵公司食堂承包经营工作,特制定如下计划书。
天地快餐成立于20xx年是一家专业承接食堂和外送的餐饮公司。
1、从事餐饮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厨师队伍,能制作各种菜式,适应范围广,可以满足不同口味要求。
1、贵公司提供厨房、餐厅、厨具设备、及水电、燃气费用,我公司提供厨师一名,厨师助理一名,面点一名(工资6300元)管理费(3000元)。采购由贵公司负责或者我公司采购给贵公司报账。
2、贵公司提供厨房、餐厅、厨具设备、及水电。按每个人用餐标准(每人每天2餐30元至40元)我公司提供早餐10元标准 (每天主食保证3种,包子、馅饼、咸菜、鸡蛋、粥、豆腐脑或馄饨 )
午餐20元标准(5个热菜,2个凉菜两种主食一个汤,例如:热菜 扁豆烧排骨 干炸带鱼 蒜苔肉丝 双色草菇 菠菜粉丝。 凉菜 爽口芹条 拌豆付丝。 疙瘩汤。)
3、贵公司有条件尽量提供员工住宿房间。
每个月底结算一次。
1、原材料采购做到新鲜质优达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都采购于正规厂家粮油类选择大卖场的正规品牌。
2、按规定操作、蔬菜、荤菜全部上架,不直接落地。荤菜放进冰箱,并定点整齐摆放。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
3、卫生随时保持,并做好离岗后善后工作,关好水、电、气、门、窗。
1、我方员工必须遵守贵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接受贵公司处理。
2、若我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贵方人员食物中毒的,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经有关部门认定由责任方负责。
通过以上的计划,我相信我公司有能力经营管理好贵公司的食堂。恳请贵公司给我们这次合作的机会。我们将以最大的努力和最大的诚意来为贵公司员工服务。
城市定向赛 菜板招标方案篇五
乙方: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于xx年x月x日将第三食堂内场地即原食堂(注:若新盖食堂完工,则转入新盖食堂内经营)及学校固定资产(注:固定资产清单另付)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允许乙方在第三食堂内经营饮食、开水供应。不得经营烟、酒、生活用品、食杂(面包、蛋糕除外)、文具、水果、冷饮。乙方不得在食堂内开设小卖部,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向第三食堂供水、供电(注:若停电,甲方应及时发电;若自来水厂停水,甲方应及时供井水,以确保乙方能正常营业。)
4、第三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5、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7、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不在校内开设第四家食堂。但甲方实验室进行面包、蛋糕等工艺实验或教工活动中心的正常活动不受此限。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第三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抵押金人民币x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应如数退还乙方;承包期内第三食堂内的甲方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应于xx年x月x日前取得*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
3、第三食堂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负,并按季度上交甲方财务科。甲方每月补贴第三食堂70吨水,主要用于自来水厂停水时,供学生使用,乙方必须提供学生用水方便。第三食堂内严禁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盒。第三食堂油锅炉使用柴油为燃料,其它加工项目可使用蜂窝煤为燃料。食堂内娱乐设施在晚自习及上课时间不得播放音像制品。
4、食堂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食堂采购应有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每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应配备大型消毒柜两台并正常使用,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应保证消毒柜正常运行和使用。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应另支付卫生管理费用每月1000元。
5、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合同终止后,除可拆除的如空调、消毒柜、电视、音响及不影响装修的设备外,其余改造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向师生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每壶价格不得超过元,每桶价格不得超过1元,并确保开水供应。
6、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食堂经营负全责,必须参与有效管理,不能转包,如发现转包,甲方有权收回,风险抵押金及承包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不得委托办理)。
7、乙方承包者应在岗在位,亲自参与食堂管理,倾听甲方师生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每月一次)时,乙方应到场参加,虚心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应树立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的观念,降低成本,减轻用膳师生的负担,努力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优质服务。
8、乙方不得干涉学生在校内外选择就餐的自由,乙方应在分菜间设一个教工售菜窗口。
9、乙方不得与第一、第二食堂之间存在半成品及成品连代加工。乙方的家属及亲戚均不得参与第一食堂及第二食堂的经营与管理。否则以转包论处。
10、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11、若工商、税务等校外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负。
12、第三食堂设备投入费用的部分人民币万元整。由乙方于中标后两天内上交甲方财务科。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及风险抵押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3、合同期满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4、乙方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每次抵扣500元直至全部,做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违约金使用超过万元,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
6、在合同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第三食堂,则应赔偿乙方在第三食堂投入的经济损失。
7、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的风险抵押金及所交承包费不予退还外,且停聘乙方或乙方担保人三年。
8、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四、承包期限:从21年10月1日起至21年10月1日止。
五、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每年为人民币:x元整。
2、承包金每年分两次交纳,乙方必须在每学期倒数第二周(以校历表为准)向甲方交清下学期承包费(即半年承包费)。本次交纳承包金时间为xx年x月x日之前。
3、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第三食堂承包经营权,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第三食堂另行发包。
六、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担保人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本合同由甲方分别抄送人保科、财务科、总务科。
甲方代表:
乙方: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