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山东省工作报告

山东省工作报告

时间:2023-08-08 15:00:52 作者:WJ王杰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省工作报告篇一

计量与其它测量一样,是人们理论联系实际,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方法和手段,它是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下文是山东省计量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和实施计量监督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计量活动,是指使用计量单位,制造、修理、销售、使用、安装、改装计量器具,建立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检定与计量校准,商品、服务计量,计量认证与计量中介服务。

第三条

从事计量活动,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科学规范、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原则,保障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保证计量数据真实。

第四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省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卫生、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有关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计量事业,支持计量科学研究,推广先进的计量技术和管理方法,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计量保障。

第二章 计量单位使用

第六条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一)制发公文、公报、统计报表,发表学术论文和报告;

(四)印制票据、票证、帐册、证书;

(五)制定标准、检定规程、技术规范以及其他技术文件;

(六)出具检定、校准、检验、测试等计量、检测数据;

(七)制造、修理、使用计量器具;

(八)国家规定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其他活动。

第八条

从事进出口贸易、出版古籍和文学书籍以及其他需要使用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九条

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应当符合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没有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其计量性能应当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第十条

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或者对社会开展经营性修理计量器具业务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后方可从业。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程序规定对申请人的生产条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许可证;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理由。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只对许可的项目有效。

第十一条

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定型或者样机试验,并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者计量器具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申请定型或者样机试验的,应当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初步审核,确定定型鉴定或者样机试验的技术机构,并告知申请人所需的技术鉴定时间。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技术鉴定报告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应当在当日颁发型式批准证书或者样机试验合格证书;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骗取、转让、出租、出借或者受让、租用、借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第十三条

制造的计量器具其标识应当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二)有计量检定合格印、证;

(三)有产品型号、规格、量限和准确度等级;

(四)有中文标明的计量器具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五)有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和出厂编号;

(六)对因使用不当容易造成计量器具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四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制造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使用残次零配件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

(三)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作弊功能;

(四)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

第十五条

下列计量器具不得销售:

(一)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产品合格证明的;

(二)伪造、冒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或者厂名、厂址的;

(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使用残次零配件制造的;

(四)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

第十六条

使用计量器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加装作弊装置或者利用计量器具作弊;

(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三)私自开启检定封印、破坏检定封缄或者防作弊装置;

(四)伪造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合格证明;

(五)使用未经检定、校准以及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第十七条

从事计量器具安装业务和改装业务的,应当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不得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

从事大型、技术复杂的计量器具安装业务或者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改装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大型、技术复杂的计量器具名录,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四章 计量检定与校准

第十八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全省量值传递体系。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应当有专人保管和维护,不得擅自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

下列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二)部门和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三)行政监测、司法鉴定用计量器具;

(四)公正计量、工程质量监理用计量器具;

(五)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用于行政监测、司法鉴定、公正计量、工程质量监理方面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布。

第二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器具检定、检测的结果,供其他有关部门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共同使用。对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在检定合格证有效期内任何单位不得重复检定、检测。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安装住宅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等计量器具的,应当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首次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安装。

前款规定的计量器具使用期限届满的,应当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经营者负责换装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第二十二条

使用本条例第十九条条规定的计量器具的,应当将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申请周期检定。

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修理后需要再次投入使用的,应当申请重新检定。

第二十三条

使用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可以通过计量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

第五章 贸易计量

第二十四条

以商品或者服务量值作为结算依据的,经营者应当标明法定计量单位,并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

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计量的准确,结算量值与实际量值的偏差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应当明示计量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购买者对量值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经营者重新计量;具备重新计量条件的,经营者应当重新计量。

第二十六条

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的经营者,应当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按照计量器具显示的实际量值结算,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管线损耗或者其他设施造成的损耗转嫁给用户。

第二十七条

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在包装物的显著位置用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清晰地标注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偏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销售未标注净含量或者净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定量包装商品。

第二十八条

从事农副产品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活动的,不得利用计量器具压低等级或者伪造数据。

第二十九条

进行大宗物料交易的双方对计量结算方式有约定的,应当以约定的方式结算;双方无约定或者一方对量值有异议的,可以向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申请公正计量。

第三十条

商品交易市场主办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便于公众校验的计量器具,并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

对前款规定的计量器具,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指定计量技术机构实施定期检定。

第六章 计量监督

第三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并组织对计量器具质量、定量包装商品和消费者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实施重点检查。

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检查之日起半年内,除消费者投诉的外,不得再对经检验合格的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进行重复检查。

第三十二条

计量监督执法人员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出示执法证件的,被检查者有权拒绝。

被检查者不得拒绝或者阻挠依法从事的检查活动。

第三十三条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十四条

因实施计量监督检查或者查处计量违法行为需要抽取检验样品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确定抽样数量,并填写抽样单。所需检验样品由被检查者无偿提供。

除已合理损耗或者有关部门依法决定没收的产品外,检查者应当在检验结束并在被检查者无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返还检验样品。因检查者或者检验者的过错,对检验样品造成不应有的损坏或者丢失而不能返还的,责任单位应当进行相应赔偿。

第三十五条

计量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告知被检查者。被检查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实施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接到复检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具备复检条件的,应当另行指定计量技术机构对原样品或者备用样品进行复检,并做出复检结论;不具备复检条件的,应当在复检报告中载明。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六条

向社会出具检测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和向社会出具计量公正数据的计量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未经计量认证或者经计量认证不合格的,不得向社会出具检测数据或者计量公正数据。

计量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计量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举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向举报人书面说明情况。

第三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情况和在计量监督检查、查处计量违法行为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其计量性能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二)转让、出租、出借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

(三)销售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合格证明或者伪造、冒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的计量器具的。

第四十条

伪造、冒用、骗取或者受让、租用、借用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罚款;对伪造、冒用、骗取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予以收缴、销毁。

第四十一条

制造、修理、安装、改装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制造、修理、安装、改装的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使用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属于本条例规定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使用者未按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私自开启计量器具检定封印、破坏检定封缄或者防作弊装置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安装未经首次强制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住宅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商品交易市场主办者未按规定设置便于公众校验的计量器具,或者经营者配备和使用的计量器具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二)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其净含量偏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六)伪造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的。

第四十七条

计量检测机构、计量中介服务机构未经计量认证或者经计量认证不合格向社会出具检测数据或者计量公正数据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办理考核、批准事项的;

(二)对举报的计量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的;

(三)在监督检查中超过规定数量抽取样品或者不按规定退还样品的;

(四)对经检验合格的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进行重复检查的;

(五)不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六)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1990年7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7号令发布的《山东省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1991年4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7号令发布的《山东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95年8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62号令发布(1998年4月30日修订山东省人民政府第90号令发布,20xx年4月12日修订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发布)的《山东省计量器具制造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计量单位及其基准、标准的建立、复制、保存和使用;

(3)计量人员进行计量的能力;

(4)计量法制和管理;

(5)有关计量的一切理论和实际问题

山东省工作报告篇二

节能就是应用 技术上现实可靠、经济上可行合理、环境和社会都可以接受的方法,有效地利用能源,提高用能设备或工艺的能量利用效率。下文是山东省节能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能源(以下简称用能)以及从事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能源,主要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热力、焦炭、煤气、成品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以及其他经国务院和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能源。

第三条 能源的利用应当坚持节约与开发并重,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

节能工作应当遵循结构优化、技术进步、管理科学、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能的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节能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计划、统计、技术监督、工商行政、财政、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节能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业的节能管理工作。

第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履行节能义务,并有权对浪费能源的行为予以制止和检举。

第八条 在节能的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及制止、检举浪费能源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当地的能源资源条件,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

工业集中的地区,应当对电镀、铸造、锻造、热处理等实行专业化生产,提高能源利用率。

禁止建设耗能高的小冶炼、小火电、小电镀、小水泥、小造纸、土法炼焦等工业项目。其目录由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予以公布。

已建成的前款所规定的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限期关停。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用能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审批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其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节能设计规范,执行合理用能标准。

用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包括合理用能篇章,没有合理用能篇章或者合理用能篇章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

年综合用能二千吨标准煤或者年用电二百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咨询机构对合理用能篇章进行评诂。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节能要求,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与推广资金中安排专项节能资金,用于扶持节能项目和开发节能产品。

第十二条 财政、税务和金融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节能项目和节能产品给予优惠。

第十三条 省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节能工作需要,制定节能技术和管理的地方标准。

第十四条 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生产过程中用能较多的产品制定最高能耗限额。

各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能耗定额,并按照用能单位隶属关系下达和考核。能耗定额每年修订一次。

第十五条 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目录之外,确定本省限期淘汰的用能产品和用能设备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节能产品实行认定制度。

企业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向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查认定合格后,发给山东省节能产品证书和节能产品标志。未经审查认定或者经审查认定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节能产品标志。

第十七条 生产用能产品的企业应当执行用能产品效率或者能耗的强制性标准,并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标明效率或者能耗指标。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用能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产品标识及产品广告上标明的产品节能指标,对产品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八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统计部门做好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工作,并定期发布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第十九条 年综合用能五千吨标准煤或者年用电五百万千瓦时以上的为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

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用能单位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省、市(地)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能源利用监测机构和经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能源利用监测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和用能产品效率或者能耗指标进行监测。

能源利用监测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

第二十二条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机制,推行节能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健全能源使用责任制和节能奖罚制度,并定期考核。

用能单位应当从节能的价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本单位的节能奖励。

第二十三条 用能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节能标准,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做好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健全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并按规定向统计和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

第二十四条 用能单位应当遵守最高能耗限额和能耗定额。

用能单位超过最高能耗限额和能耗定额用能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对超用部分收取消费能源加价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浪费能源加价费用于节能措施,其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禁止生产、销售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

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淘汰。

不符合国家和省耗能标准的用能设备,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更新改造。

第二十六条 用能单位新增和更新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或改造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扩大容量的,必须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用能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节能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十七条 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和装饰装修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设备,提高保温绝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用能。

建筑节能、市政公用事业节能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 大力发展城市燃气、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新建住宅区和公共建筑,应当实行集中供热,采用热水取暖。对原有分散的蒸汽取暖,应当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逐步改为热水取暖。

第二十九条 机关、学校、宾馆、商店等单位用能和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应当积极采用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降低能源消耗。

鼓励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水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使用型煤和节能灶。

第三十条 居民使用电、煤气、天然气等能源,应当装表计量收费,不得实行包费制和无偿使用。

第三十一条 对用电负荷的低谷期和高峰期实行分时电价。用电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设备的用电时间,充分利用低谷期电力负荷。

鼓励用能单位充分利用余热、余压等余能和低热值燃料。

第三十二条 城乡的照明,应当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公共场所的照明,应当安装节能控制装置。

第三十三条 能源供应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供应能源,保证质量。不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能源供应单位供应能源时,必须向用能单位出具能源质量报告。所供能源质量必须与质量报告相符。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供能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和规范节能技术市场。

第三十五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事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的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十六条 鼓励用能单位、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开展提高能源利用率、选用替代材料等节能科学技术研究。

第三十七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节能示范项目,开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第三十八条 从境外引进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的耗能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节能标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建设耗能高的小冶炼等工业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关闭。建设的项目属于经有关部门违法审批的,对违法审批部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未经审查认定或者经审查认定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山东省节能产品标志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公开更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在用能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标明效率或者能耗指标,或者在用能产品说明书、产品标识及产品广告上标明的产品节能指标与实际不相符的,由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超过最高能耗限额用能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未达到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停。

第四十三条 企业生产的用能产品不符合耗能的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能用产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按照不超过该设备原值的百分之五十处以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逾期未更新改造、继续使用不符合国家和省耗能标准的用能设备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新增和更新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或者改造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扩大容量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审批手续,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居民使用电、煤气、天然气等能源实行包费制和无偿使用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能源供应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供应能源,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除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外,由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一条 依据本条例实施的罚款,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罚款收入按国家规定缴国库。

第五十二条 拒绝、阻碍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从事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

1、采用 保温材料。全世界36%的能源消耗在房屋的取暖和降温上。 瑞士和德国建造的“零能源消耗住宅”样板房显示,采用新材料和新方法进行取暖和降温,节能潜力难以估量。

2、更换灯泡。全世界20%的电力消耗在照明上,其中40%的电力是老式白炽灯泡消耗掉的。在发光量相同的情况下,节能 荧光灯不仅比白炽灯省电75%至80%,而且使用寿命也达到后者的10倍。

3、改进家用热交换器。热水器、 取暖器和空调等能效其实很差,这些热交换器消耗的能源中只有一部分真正用来调节温度。 热泵将改变这一状况。热泵可利用室外空气中的热量或地热来为建筑物供暖或降温,几乎不消耗 传统能源。

4、改造工厂能耗设备。全世界的能源有约1/3被 工业部门所消耗,工业部门的节能潜力很大。例如,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利用炼钢炉 余热发电,节约能源超过70%。

5、驾驶 环保节能汽车。全世界1/4的能源用于交通运输,包括每年生产的2/3石油在内。交通运输领域的一些节能措施根本就不用花钱,比如说,保持轮胎适当充气就能提高能效6%。此外, 油电混合动力车等环保汽车在汽油消耗量相同的情况下,行驶里程可比传统汽车多出20%。

6、提高冰箱节能效果。居民用电一半以上用于家用电器,全世界1/5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居民用电造成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制造厂商已经把冰箱等白色家电的能效提高约70%,但在这方面仍有改进余地。

7、设法解决节能投资费用。 能源服务公司可以支付节能所需的设备改造费用,然后从客户节约的费用中扣抵。比如说,美国 加利福尼亚州一些能源公司通过为节能的消费者提供额外折扣,成功降低了高峰用电需求,有望省下大笔扩建电厂成本。

8、电视机不要开得很亮,音量也不宜过大,因为每增加1瓦音频功率,就要增加3~4瓦电功耗。

(1)调整 电冰箱调温器旋钮。夏季昼夜室内温度变化较大,睡前可转到“1”字,白天再拨回“4”字位置,同时电冰箱应放置在阴凉通风处,以保证散热片很好地散热。

(2)把空调温度再调高1℃。一般温度设定以28℃为宜,如空调温度调高1℃,运行10小时大约能节省0.5千瓦时电,使用空调的睡眠功能则可以起到节能20%的效果。

(3)充分利用 电饭锅的余热。煮米饭时,当锅内沸腾后,将键抬起即切断电源,利用电热盘的余热,待几分钟后再按下按键,饭熟后电饭锅自动断开电源。

(4)使用电热水器应尽量避开用电高峰时间。夏天可将 温控器调低,改用淋浴代替盆浴,可降低三分之二的费用。

(5)多用节能灯。如果把白炽灯改成节能灯,在同样的亮度下,用电量可以减少到原来的五分之一。

(6)家用电器不要处在待机状态。如家用电器处在待机状态,既耗电又伤机器;电视机的亮度可以适当调低,这样既可省电,眼睛也不易疲劳。

(7)学校教室可以使用 人体感应开关控制教室照明,这样可以控制学生离开教室后不关灯造成的浪费。

山东省工作报告篇三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 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五)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六)依法支持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

(七)保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费等;

(九)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乙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为扣缴国家规定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在本合同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时制度、工作内容、工资给付

(一)本合同期限选用:a(固定期限);b(无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a: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 _____个月为试用期。

b: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条件出现时终 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_个月为试用期。

c: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至工作(任务)完成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本合同期内工时制度采用:a(定时工作制);b(不定时 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a.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b.不定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从事工作。

(四)工资给付:

1、甲方以法定货币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 标准发给生活费。

3、加班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乙方日工资标 准的300%支付工资。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劳动教养的;

8、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需裁减人员的。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款第1项约定支付工资的或

经有关部门鉴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义务的;

4、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5、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

(六)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项解 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下同)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第7、8项、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2、3项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销或者解散与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再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乙方属患重病或绝症的,甲方还须分别按照乙方应享受的医疗补助费的50%或100%增发医疗补助费。以上各款所称月工资,是指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六、医疗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

(二)乙方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甲方发给乙方工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乙方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 病的,在医疗期间,甲方可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医疗费由乙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在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补)偿责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须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外,还应给乙方加发相当于补足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除全额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外,还须加发该经济补偿金数额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属甲方出资培训、招聘的,尚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期而解除本合同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赔偿甲方为其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

(五)双方约定:

八、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内容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提示:_________合同双方应在了解本合同内容后,再决定是否签名。一经签订,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甲方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东省工作报告篇四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乙方(姓名):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为 (从以下三种期限中选择一种)。

1、本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在甲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标准为能够独立完成任务。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经营范围内。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岗位实行 标准 工时制度(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甲方的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如甲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3、乙方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 15 日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工资支付形式为计时工资(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实行计时工资的月工资额为 元(大写:叁仟元人民币)。

3、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按《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甲方应按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乙方增长工资。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劳动保护: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体健康不受损伤的环境下工作。

2、劳动条件:甲方根据乙方在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办公用品和设施条件。

3、乙方工作过程中存在职业危害的,甲方应提前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保证乙方享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执行。

2、出现以下情形,甲乙双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依法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4.用人单位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产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加附页)

1、劳动纪律: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培 训: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3、商业秘密: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

4、竞业限制: 双方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有规定的,均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补充条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 20xx年11月4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山东省工作报告篇五

一、公司各部门派人员到外地办理业务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出人数,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公出时间,节约费用开支。

二、公出审批标准

1. 部门经理公出需经总经理批准。公出借款和报销凭证由总经理签批。

2. 其他人员公出需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共同批准,公出借款和报销凭证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共同签批。

3. 如遇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出差在外,也要征得口头同意,相应手续要齐全。

三、公出费用标准

1. 公司各级人员出差,火车/轮船可直接到达目的地的,不得乘坐飞机,一律乘坐火车或轮船。

2. 公司人员乘火车或轮船公出,视车程远近而定。车程在6个小时以内的.,部门经理以上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坐、轮船三等舱。车程在6个小时以上的,总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其他人员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

3. 公出人员出差实行限额包干制:业务员为150元/人•天(含宿费、餐费、市内交通费、出差补助);部门经理210元/人•天(含宿费、餐费、市内交通费、出差补助);不超过包干限额的,剩余部分归个人所有,超过包干限额的按包干限额报销;总经理实报实销。

4. 公出人员报销差旅费以车票、发票为据。对丢失车票、发票者,要开出相应证明,以总经理核准为有效。

5. 参加会议的住宿费,由会议主办单位安排或在会议费中统一开支的,公司不再单独报销住宿费;确需回单位报销住宿费的,可凭住宿收据和会议通知据实报销。会议期间交通费按每日10元报销。

四、其他规定

1.公出借款实行限额管理,一般省内及山东省公出每人每次可借款3000元人民币;南方城市每人每次可借款5000元人民币;对公出时间较长,可酌情处理。

2.公出人员返回公司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报帐结清借款,逾期不报者不再借款,并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公出人员必须作到借款一次一清。

3.各部门的差旅费用直接计入各部门当期费用中。

五、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属公司总经理。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山东省出差补助。

山东省工作报告篇六

中医承载着中国古代人民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和理论知识,是在古代朴素的 唯物论和自发的辨证法思想指导下,通过长期医疗实践逐步形成并发展成的医学理论体系。下文是山东省中医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医药学,保障中医事业的发展,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中医包括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发展中医事业必须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中西医结合,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吸收运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学现代化。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中医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保障、扶持中医发展的政策;各级计划、财政、人事、科技、教育、药品管理、工商、外事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的中医管理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发展规划;

(三)管理并指导中医的医疗、教学、科研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四)负责中医经费的管理;

(五)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中医机构建设标准、技术标准、管理规范;

(七)负责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对为发展中医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医疗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完善城乡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体系,将中医医疗机构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并统筹设置。

第八条 各级综合医院应当设置中医科室和一定数量的中医病床;村卫生室应当重视运用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

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设立中医医疗机构,必须依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诊疗活动。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中医诊疗活动。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中医医疗机构的撤销或者合并,应当征求上一级中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农村中医工作,加强农村中医医疗网络建设,鼓励城市中医机构扶持和指导农村中医医疗工作,积极向农村推广安全、简便、高效、价廉的新技术、新疗法。

第十二条 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利用自身特色和优势,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第三章 科研与开发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纳入当地科技发展规划,培育发展中医科学技术市场,加强中医领先学科的建设,支持开展中医理论、临床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快中医药成果的推广和转化,促进中医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第十四条 中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遵循医疗、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各具特色、分布合理、优势互补的中医药科研开发体系。

第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中医机构加强多学科协作,联合攻关,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中医药防治、中药单方与复方的开发、中药剂型改革等研究工作。

第十六条 中医机构应当积极发掘和推广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诊疗技术,研制安全、长效、高效、速效的临床新制剂,提高中医急救、预防、康复、保健等综合服务能力。

第十七条 中医机构的基本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临床研究床位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中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中医资源的开发,重视保护有价值的中医文献,支持中医药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翻译、出版工作,加强中医科技情报和信息工作。

鼓励捐献和挖掘有价值的中医文献及秘方、民间验方。

鼓励民间确有中医一技之长的人员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从事中医诊疗工作。

第十九条 中医药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章 教育与人才培养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医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市场经济和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规模适宜、专业适当的中医教学机构。

第二十一条 各类中医药院校应当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教育,重视中医临床经验和现代医药学理论的教学,提高学生的中医药专业水平和现代医药学理论水平。

中医药院校应当设立相应的临床教学基地。

第二十二条 设置中等以上中医药院校,举办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中医药学校、中医班,必须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办学条件,经省中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举办涉外中医药学校、培训班、进修班,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经省中医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中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发展成人教育,重视培养中医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骨干。

全科医生、乡村医生教育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中医教学内容。

第二十四条 中医机构应当重视对名中医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的总结和继承工作。

鼓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临床经验的名中医药专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开展师承教育,带徒授业。

第五章 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五条 各级中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地方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中医药学术、人才、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双边、多边合作关系,借鉴、吸收国际现代医学成果和其他民族传统医学精华,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促进中医事业国际化。

第二十六条 中医机构和学术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境外设立中医医疗机构或者开办其他中医合作项目。

境外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办中医机构。

第二十七条 开展涉外中医学术交流、医疗服务、技术合作、科技成果转让、科研课题合作研究等活动,须经省或者市(地)中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 中医行政主管部门、中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防止重要中医药资源流失和技术秘密披露。

第六章 保障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对中医事业的投入和专项经费补助。

中医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

第三十条 各级中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经费的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中医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和中医专项资金等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

第三十一条 中医医疗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共同承担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等公益性医疗服务任务。

患者选择中医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社会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结算。

第三十二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境外友好团体和人士以各种方式资助发展中医事业。

(一)中医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成果鉴定和评奖;

(二)中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和评审;

(三)中医医疗、教学、科研机构的评审;

(四)中医医疗事故的鉴定;

(五)其他与中医相关项目的评审或者鉴定。

第三十四条 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报省中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规定的,由省中医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中医《医疗广告证明》。发布的广告内容应当与批准的广告内容相一致,不得更改。

第三十五条 实行中医监督员制度。中医监督员由县级以上中医行政主管部门在中医专业人员中经过资格考核合格后聘任,接受中医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履行对中医工作的有关社会监督职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一)侵犯中医机构、中医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

(三)损毁或者破坏中医文献的;

(四)披露或者窃取中医科研成果技术秘密的。

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中医医疗机构的;

(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中医诊疗活动的;

(三)诊疗科目或者范围超出登记范围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未经批准擅自举办中医药院校和培训班、进修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中医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撤销,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挪用、截留中医经费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或者广告内容与批准的内容不符的,由中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交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处罚。

批准发布虚假中医医疗广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中医行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对依据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中药的生产和经营,依照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中医机构是对中医医疗、教学、科研机构的统称。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整体观念

整体是指人体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1.中医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是由若干 脏器和组织、器官所组成的。各个组织、器官都有着各自不同的功能,决定了机体的整体统一性。

2.人与自然的统一性,自然界存在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自然界的变化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体,而机体则相应地产生反应。在功能上相互协调,相互为用,在病理上是相互影响。

二、 辩证论治

1.概念:所谓“证”是机体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包括病变的部位、原因、性质以及邪正关系,能够反映出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变化的本质,因而它比症状能更全面、更深刻、更准确地揭示出疾病的发展过程和本质。

所谓“辩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辩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从而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证候的过程。

所谓“论治”又叫施治,则是根据辩证分析的结果来确定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治疗方法。辩证是决定治疗的前提和依据。论治则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所以辩证论治的过程,实质上是中医学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过程。

2.辨病与辨证的关系

疾病是具有特定的症状和体征的,而证则是疾病过程中典型的反应状态。中医临床认识和治疗疾病是既辩病又辩证,并通过辩证而进一步认识疾病。

例如感冒可见恶寒、发热、头身疼痛等症状,病属在表。但由于致病因素和机体反应性的不同,又常表现为 风寒感冒和 风热感冒两种不同的证。只有辨别清楚是风寒还是 风热,才能确定选用辛温解表还是辛凉解表方法,给予恰当有效的治疗,而不是单纯的“见热 退热”“头痛医头”的局部对症方法。

三、相似观念=现代分形观----中医的三个哲学观

是 取象比类的现代化科学化

分形是上个世纪美国人创立的,但分形即--相似的观念中国几千年前就有,如著名的 阴阳,五行就是最古老的分形观,上个世纪 邓宇等的新发现。是取象比类、象数学、取数比类的现代化科学化,即通过类比、象征方式把握对象世界联系的思维方法,运用带有 感性、形象、直观的概念、符号表达对象世界的抽象意义。

山东省工作报告篇七

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一)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二)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工作报告篇八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首先,对大家来泰山旅游、观光表示热烈欢迎!

希望大家在泰山逗留期间能够玩得开心,吃、住放心,同时希望大家在泰山游览当中能够得到一个较大的收获,留下一个美好的记忆。

泰山,古称岱宗,它位于山东省东部,华北大平原的东侧,面积426平方公里,海拔1545米,方位为东经117度6分,北纬36度16分。

泰山雄伟壮丽,历史悠久,文物众多,以“五岳独尊”的盛名称誉古今。

巍巍泰山就像一座民族的丰碑屹立于中华大地,举世瞩目。

1982年,泰山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1992年荣登全国旅游胜地40佳金榜。

泰山至今保护较好的古建筑群有22处,总建筑面积达14万多平方米。

在古建筑群之间,还有12处石坊、6座石桥、7座石亭、1座铜亭和1座铁塔。

泰山刻石有2200多处,被誉为“中国摩崖刻石博物馆”,这里有中国碑制最早的刻石--泰山秦刻石;有珍贵的汉代张迁碑、衡方碑和晋孙夫人碑;有被誉为“大字鼻祖”、“榜书之宗”的北齐经石峪刻石;有天下洋洋大观的唐玄宗纪泰山铭和唐代双束碑等。

泰山古树名木繁多,被誉为“活着的世界自然遗产”。

泰山百年以上的古树名木3万余株,其中有2100年前的汉柏6株,1300年前生的唐槐,500年前生的望人松、五大夫松,还有一棵被誉为国宝的600年前生的盆景松树“小六朝松”。

泰山素以壮美著称,呈现出雄、奇、险、秀、幽、奥、旷等诸多美的形象,泰山景区内有著名山峰12座,崖岭78座,岩洞18处,奇石58块,溪谷12条,潭池瀑布56处,山泉64处,有著名的黑龙潭、扇子崖、天烛峰、桃花峪等10大自然景观;有旭日东升、晚霞夕照、黄河金带、云海玉盘等10大自然奇观。

泰山的日出,是一个想象的世界,神奇的世界,日出景象的美妙是笔墨难以形容的。

自古以来,无数诗人对泰山日出的壮丽景观都有过生动的描述。

宋代词人梅圣俞的“晨登日观峰,海水黄配熔。

浴出车轮光,随天行无踪。

”的绝句尤为人爱,凌晨破晓前,站在日观峰,举目东方,晨星渐没,微晕稍露,天地间的一片云海滚动,稍顷,一线晨曦透过云层照亮东方,这时天空由灰变黄,继而呈现橙、紫、红瑰丽的朝霞,波浪似的云层,在阳光的照耀下,组成一幅幅五彩缤纷、绮丽多姿的图案,旭日在阳光中婷婷娜娜从云层升起,阳光因受海波起伏的影响忽隐忽现,闪烁不定,日轮缓升时又受波峰、波谷推进的影响上下跳动,渐渐成圆形,磅礴而出,金光四射,群峰尽染,大地一片光明。

夕阳西下时,朵朵残云飘浮在天际,落日的余辉如一道道金光穿过云朵洒满山间。

太阳象一个巨大的玉盘,由白变黄,越来越大,天空如缎似锦,待到夕阳沉入云底,霞光变成一片火红,天际云朵,山峰好象在燃烧,天是红的,山是红的,云是红的,大地也是红的。

举目远眺,黄河象一条飘带,弯弯曲曲从天际飘来,在落日的映照下,白色缎带般的黄河泛起红润,波光翻滚,给人以动的幻觉。

“一条黄水似衣带,穿破世间通银河”。

太阳慢慢靠向黄河,彩带般的黄河象是系在太阳上,在绛紫色的天边飞舞。

泰山的云雾是变幻莫测的。

雨后初晴,大量水气蒸发蒸腾,加之夏季季风自海上吹来的暖温空气,成云致雾。

有时大片云在山腰形成一条长长的带子,如同官服玉带,而山上山下皆晴;有时则乌云滚滚,大有倒海翻江之势;也有时白云平铺,如大地铺絮,山谷堆雪,团团白云如同千万个玉盘,轻拢漫涌,铺排相接,好象平静如无垠的汪洋大海,这就是著名的“云海玉盘”。

碧霞宝光是泰山的又一大奇景。

“宝光”俗称“佛光”,多出现在碧霞祠东、西、南神门外,碧霞祠地处玉皇顶的前怀,地势相对低凹,云雾较为浓密且较稳定,在弥漫背后照来,人影呈现在雾幕上,周围形成内紫外红彩色光环,烨烨生辉,彩环呈现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有时还会出现双环,更加绚丽动人。

站在雾幕前的游客举手投足,光环中的影子也手舞足蹈,油然而生飘飘欲飞成仙人之感。

泰山的冬季,气温常在-20摄氏度左右,雪后天晴,气温回暖,大陆气团稍有减少,南方暖温气团乘虚而入,雾气笼罩山间,微风吹动,飘浮的雾滴触及树枝、岩石、房顶,凝结成冰粒,层层叠叠,便形成了“千枝琼玉”、“万树花”的雾淞奇景。

泰山上下成了一个洁白如银的世界,犹如龙宫洞府,别有一番情调。

泰山的冬季,也常有冷却的雨滴,降落到地面上、物体上,急速结成坚硬、滑而透明的冰层,这就是“雨淞”。

每当雨淞出现,山峦树木象冰晶倒挂,地面岩石似铺明镜,泰山变成了冰雕玉琢的“琉璃世界”。

雨后天晴,红日映冰峰,蓝天衬霞山,光彩夺目,金光迸射,满山松柏映雪,到处银装素裹,好一派冰清玉洁的北国风光。

泰山地区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悠久的历史文化孕育造就了千姿百态的丽山秀水和人文名胜,生动地记录了我们中华民族发展历史的文明篇章。

现代d 考古科学的研究已揭示出在5万年前的旧石器时期,泰山周围已经有了人类活动的踪迹。

大量史料也都记载了泰山地区早在母系氏族社会阶段已经显露出文明的曙光。

在5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泰山南麓的大汶口文化、北麓的龙山文化,不仅影响到山东,而且影响到黄河中下游的广大地区。

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齐鲁之邦”是中国历史上政治、经济、文化高度发达的地区之一,产生了孔子、孟子等历史文化名人。

历史告诉我们,泰山地区早在远古时代就已经成为东方文化的重要发祥地,而泰山在先秦时代就已成为中国最早的名山,成为五岳之首。

泰山实际海拔高度并不太高,在五岳中次于恒山、华山,仅占第三位。

与全国的许多大山相比都不能望其项背。

但它为什么成为赫赫于古今的“五岳之长”、“五岳独宗”而独享盛名呢?这要从泰山的地理环境和原始宗教谈起。

泰山崛起于华北平原之东,凌驾于齐鲁平原之上,东临烟波浩淼的大海,西靠源远流长的黄河,南有汶、泗、淮之水,与平原、丘陵相对高差1300米,形成强烈的对比,因而在视觉上显得格外高大;奏感和“一览众山小”的高旷气势;山脉绵亘100余公里,盘卧426平方公里,其基础宽大产生安稳感,形体庞大而集中则产生厚重感,大有“镇坤维而不摇”之威仪。

所谓“稳如泰山”、“重如泰山”,正是其自然特征在人们生理、心理上的反映。

从古到今,人们总把泰山作为一个高大、美好、高尚、坚毅的形象,热情加以歌颂。

公元前二世纪,司马迁在他的报任少卿书中就写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毛主席曾引用了司马迁的这名话教导人们,“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

这种把泰山精神与人生的意义、人生观密切联系起来的做法,在教育人民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六朝任方述异记载,秦汉时,民间传说盘古氏(远古时开天辟地,代生万物的神人)死后头为东岳,左臂为南岳,右臂为北岳,足为西岳。

盘古尸体的头向东方,而且化为东岳,泰山就成了当然的五岳之首了。

这显然是根据五行、五德学说创作的神话故事,反映了泰山独尊五岳的历史背景。

东方是太阳出升的地方,古人即认为是万物交替、初春发生之地。

因此,东方就成了生命之源,希望和吉祥的象征。

而古代先民又往往把雄伟奇特的东岳视为神灵,把山神作为祈求风调雨顺的对象来崇拜,于是,地处东方的泰山--这个通天拔地的庞然大物便成了“万物孕育之所”的“吉祥之山”、“神灵之宅”了。

受天命而帝王的“天子”更把泰山看成是国家统一,权力的象征。

为答谢天帝的“授命”之恩,也必到泰山封神祭祀。

商周时期,商王相土在泰山脚下建东都,周天子以泰山为界建齐鲁;传说中秦汉以前,就有72代君王到泰山封神,此后秦始皇、秦二世、汉武帝、汉光武帝、汉章帝、汉安帝、隋文帝、唐高宗、武则天、唐玄宗、宋真宗、清帝康熙、乾隆等古帝王接踵到泰山封禅致祭,刻石纪功。

历代帝王借助泰山的神威巩固自己的统治,使泰山的神圣地位被抬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伴随着历代帝王的封禅祭祀,泰山成了各种宗教流派活动的重要场所。

早在战国时期就有了黄伯阳修道于山后,以后历代著名道家名人都曾在泰山传经布道,建观筑庙。

佛教自东晋高僧郎公创建郎公寺开始,在泰山也不断发展。

泰山吸引了众多的文化名人,历代诗人墨客纷至沓来,他们朝山览胜,赋诗撰文,留下了丰富的文化精品。

孔子、管仲、司马迁、张衡、诸葛亮、曹植、李白、杜甫、刘禹锡、苏东坡、欧阳修、范仲淹、王世贞、姚奈、郭沫若等都挥笔疾书,留下了浩如烟海的颂岱诗文,把游人从山神崇拜中引向游览观赏、求知审美的新方向。

由山脚拾级而上,到泰山之巅,仅摩崖石刻就有千余处,从秦至清,历代皆有巨制。

书体众彩纷呈,书意各代不同,其规模之大,作品之多,时代之连续性以及风格、流派、艺术之精湛,构景之巧妙都是世界名山无与伦比的。

刻古中所包含的高韵深情与巍巍壮丽的泰山融合在一起,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崇高精神。

在泰山数千年的文明中,历代劳动人民所创造的一系列辉煌的人文景观与高大雄伟的自然景观相结合,形成了泰山的崇高形象,构成了独特的.泰山风景景观。

人文景观的布局与创作,是根据自然景观,尤其是地形特点和封禅、游览、观赏活动的需要而设计的。

最具代表性的是帝王封禅、百姓朝山进香的路线。

其主体是拔地通天的自然景观,主题是封天禅地的思想内容,布局形式重点是祭地的蒿里山,经帝王驻驿的岱庙到封天的玉皇顶构成了长达10余公里的地府--人间--天堂的三重空间一条轴线。

即以城西南过奈河桥至蒿里山(在泰安火车站东南侧)为“阴曹地府”;泰安城区为人间;自城北岱宗坊开始,沿长达6666级的“天梯”至岱顶为“天府”。

泰安城是因古帝王封禅祭祀、百姓朝山进香和游览观光发展而成的。

岱庙是泰城中轴线上的主体,这条中轴线从泰城南门起,延伸到岱宗坊,然后与登山盘道相接而通向“天庭”,使山与城不仅在功能上,而且在建筑空间序列上形成一体。

其序列按登山祭祀活动的程序次第展开,贯穿着一种由“人境”至“仙境”的历程。

从地形上看,是由缓坡、斜坡直到陡坡,人们由低到高,步步升高,最后宛若登上天府;从建筑规模上看,是由人间帝王宫殿上达苍穹,渐入仙境;从色调上看,红墙黄瓦始终与苍松翠柏形成对比。

再通过三里一旗杆,五里一牌坊,一天门、二天门(中天门)、三天门(南天门),三重节奏,构成了一道步步登天,雄伟壮观的朝天序列。

泰山古建筑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对地理环境的利用,它巧妙地因自然之势,又以人工之力加强和美化自然环境。

其一,在封禅祭祀活动的序列空间位置的选择上,充分利用泰山南坡由缓渐陡之势,造成登“天梯”的意境。

此路沿溪而上,人在谷中行,属“封闭型”自然景观,下段是紧紧收缩,直至岱顶才开放。

前奏长,对比十分强烈,对于“祭天”活动来说,造成环境感应的心理状态,若步步登天,扣人心弦。

登临南天门骤然开阔,恰似升仙。

因此,这样的地理环境是封禅祭祀空间序列的杰作。

其二,在建单体或群体位置的选择与建筑结构的创作上,有跨道而建的门户建筑,有登山转折处的导向性建筑,有临溪而设的赏景建筑,有半山悬挂的宗教建筑,也有耸立山巅的祭祀建筑等。

其三,从建筑的结构、材料、装饰及以庭院空间为基本单元的群体组合上,均能适应地形环境多变的要求,该建亭的建亭,该设阁的则设阁;需开敞通透处即造型轻巧,需收缩空间处便实厚重,充分体现因景而设,因境而生的建筑思想。

泰山古建筑主要保存的是明清时期的风格,它的价值不仅在于建筑与会画、雕刻、山石、林木融为一体,成为中国古老文化的例证,保存了一个巨大的封禅祭祀序列和一幅记载历史的立体画卷,而且还为我们留下了顺应自然的建筑典范,以其特有的艺术形象去协调和加强自然美,去表现和深化自然环境。

由于它们的存在,才使泰山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映生辉,使峻极于天的泰山深入到几亿炎黄子孙的心坎中,并名扬全世界,成为全为类的珍贵遗产。

登泰山,自古3条路。

原来的东路已毁,原来的中路自然而然地成了现在的东路,游人在泰安火车站下火车后,可先游岱庙,然后从岱庙后门至岱宗坊,步行经中天门到南天门,或步行至中天门后转乘索道到南天门,再沿天街经碧霞祠登上泰山极顶。

若走中路(原来的西路),从泰安火车站下车后,可乘游览汽车沿环山公路经黑龙潭、竹林寺直达中天门,然后从中天门乘索道或步行到南天门,再沿天街直至岱顶。

若从西路上山,需从泰安火车站乘游览汽车至界首(泰安与济南的交界处)向北折,沿新辟的环山公路,在鸟语花香,泉水叮咚的茂林深谷中穿行至桃花源索道站,从这里乘索道可直至天街的北端,真可谓一步登天了!

各位朋友,我的介绍就到这里。

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大家要想对泰山有一个深刻的了解,还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亲身投入到泰山的怀抱里,沿着历史文化的足迹慢慢地去游览,仔细地去观赏。

尊敬的游客,你们好。

欢迎来到天下第一泉——趵突泉公园。

趵突泉公园位于济南市中心,趵突泉南路和泺源大街中段,南靠千佛山,东临泉城广场,北望大明湖,面积158亩。

建于1958年,因内有趵突泉而得名。

从东门进入,沿着小道走,小道的旁边有许多泉,有著名的金线泉。

漱玉泉。

马跑泉。

卧牛泉。

柳絮泉等等。

趵突泉在公园的西侧,是全园的中心,由亭。

堂。

廊。

榭构成。

在泉池中央有三个小雪堆一样的水柱,那就是趵突泉。

泉池西侧有个亭子,叫观澜亭,建于1461年。

两旁有两块石碑,一块上写着“趵突泉”三个大字,另一块上写着“第一泉”三个大字。

趵突泉三窟并发,声如隐雷,到了冬天水面上水气袅袅上升,像一层薄烟,这就是济南八景之一“云雾润蒸”。

这天下第一泉据说还有一个传说:乾隆每次南巡都要带上玉泉水,但喝了趵突泉的水后,感觉无比甘甜。

逐将携带的玉泉水换成了趵突泉水,并封“趵突泉”为“天下第一泉”。

趵突泉池北岸的大殿叫“泺源堂”,旁边就是“吕祖庙”万竹园是趵突泉的园中园,位于公园西邻,占地18亩,由13个院落组成。

著名国画大师李苦禅纪念馆设有园内。

好了,游览到此结束了,谢谢。

欢迎再次光临。

泉城明珠大明湖位于济南市中心偏东北处,公园面积八十六公顷(1290亩),其中湖面四十六公顷,约占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三。

湖水来源于城内的珍珠泉、濯缨泉、王府池等诸泉,水源充足,有“众泉汇流”之说,平均水深两米,最深处约四米,是繁华都市中一处难得的天然湖泊。

大明湖历史悠久,见诸文字已有一千四百多年。

早在北魏年间,著名地理学家郦道元水经注.济水注记载:“泺水北流为大明湖,西即大明寺。

寺东北两面则湖。

”其位置在今五龙潭一带。

另有史料记载,那时的大明湖称历下波或历水波,南至濯缨湖,北至鹊山和华不注山,也就是说现在的大明湖、五龙潭和北园是相连的一个大湖,湖阔数十里,平吞济泺。

六朝时,因湖内多生莲荷,曾名“莲子湖”;唐时又名“历水波”,宋代称“西湖”。

宋时著名文学家曾巩曾有诗道:“问吾何处避炎蒸,十顷西湖照眼明”。

可知当时此处已是消暑游憩之地。

北宋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曾巩任齐州(今济南)知州时,为防御水患,修建了北水门,引湖水入小清河,使得湖水经年水位恒定,并在沿湖修建了亭、台、堤、桥,使之渐成游览景观。

至金代,诗人元好问在济南行记中始称大明湖。

明代重修城墙,大明湖遂初成今日形貌。

蛇不见,蛙不鸣;淫雨不涨,久旱不涸是大明湖两大独特之处。

大明湖自然景色秀美,名胜古迹争辉。

沿湖垂柳环绕,曲径虹桥,花木拂疏,成片的草坪碧绿如茵,莲花怒放,时有鱼儿跳波,偶见鸢鸟掠水。

画舫穿行,小舟荡波,快艇疾驰,游客云集,欢声笑语,俨若北国江南。

绿荫之间,曲廊秀亭、桥台楼阁时隐时现,似仙境一般。

海右古亭--历下亭位于明湖水面诸岛中最大的岛子上,年代久远,几多变迁。

它挺拔端庄,古朴典雅,红柱青瓦,八角垂檐,亭内嵌有杜甫绝句:海右此亭古,济南名士多。

园中之园--铁翁祠建于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园内杨柳垂荫,藤萝攀缘,院外南临一湖碧水,北枕幽密松林,环境清幽旷远,建筑古朴典雅,其中小沧浪亭更是独具秀色。

著名对联:“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就镶嵌在这里。

道教庙宇--北极阁高耸于七米台基之上,建于元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庙中供奉道教中的真武大帝等二十三尊神像,并绘有真武大帝传奇故事和乐伎献寿图等壁画。

济南第一标准庭院--遐园建于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其布局设计均仿照浙江宁波著名藏书楼“天一阁”的格式,四周曲廊相连。

园内假山突兀,山石奇异。

西北角长廊壁上嵌有岳飞手书的诸葛亮前后出师表石刻。

还有稼轩词、南丰祠、汇波楼、秋柳园等二十多处名胜景点周匝公园各处,令人应接不暇,可谓步移景换,游乐无穷。

济南八景中的鹊华烟雨、汇波晚照、佛山倒影、明湖秋月,均可在湖上观赏。

明湖胜景,古往今来,赢得了无数文人墨客的咏赞篇章。

“冬冷冰天,夏挹荷浪,秋容芦雪,春色扬烟;鼓枻其中,如游香国”,“鸥鹭点乎清波,箫鼓助其远韵,固江北之独胜也。

”晚清大文学家刘鹗对“佛山倒影”的描写,更是引人入胜:“到了铁公祠前,朝南一望,只见对面千佛山上,梵宇僧楼,与那苍松翠柏,高下相间,红的火红,白的雪白,青的靛青,绿的碧绿,更有那一株半株的丹枫夹在里面,仿佛宋人赵千里的一幅大画,做了一架数里长的屏风。

正在叹赏不绝,忽听一声渔唱。

低头看去,谁知那明湖业已澄净的同镜子一般。

那千佛山的倒影映在湖里,显得明明白白。

那楼台树木格外光彩,觉得比上头的一个行佛山还要好看,还要清楚。

”大明湖便随着这佳句文章广为流传,闻名遐迩。

加之解放后的多次修缮扩建,疏浚清淤,姿容更加秀丽,成为济南著名风景游览区之一,吸引了大量海内外游客,每年客流量约在二百万人次左右,位居济南众公园之首。

据有关资料统计,解放以来,党和国家d 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朱德、万里、徐特立、郭沫若、李鹏等先后泛舟湖上,对大明湖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为了满足不同层次的游人的要求,自八十年代开始,公园在湖西岸建成了总面积约9200平方米的游乐场。

场内设有海盗船、disco健身车、电子游戏、五爪章鱼、摩天轮、碰碰车、直升飞机、电瓶车、天使转椅、蹦蹦床等各种游乐设施,惊险刺激,新颖有趣,既满足成年人的需求,又令孩子们开心。

大明湖不仅是游览观光的极好场所,湖北岸还有数处茶社和明湖楼、荷香村两处饭店,供游客休息就餐。

明湖楼建于1983年,是一座“外古内今”的中国传统式仿古建筑,楼高二层,总面积约2735平方米。

明湖楼的饭菜讲究色、香、味、型和营养,以鲁菜系中济南菜的“历下风味”为主,尤擅长鱼的烹制,制做的全鱼宴令人叫绝。

荷香村饭店位于铁公祠院内,为一古典式二层楼建筑。

该店除烹制鲁菜系中的“历下风味”菜肴外,还擅长锅贴制作。

其配料和加工技术均引进济南锅贴老店便宜坊,所制锅贴令游客一饱口福。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旅游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大明湖公园的领导者们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利用自身优势,举办多种活动,提高知名度,增强竞争力和吸引力,并逐步形成传统。

荷花展是公园一年一度的大型活动。

自86年开始,已举办九届了,其中有两届是全国规模的。

荷花是我国传统的十大名花之一,也是我市的市花,举办荷花展览,旨在宣传市花,突出荷花的君子品质。

荷展一般在7、8月份举办,此时荷花长势最旺,花繁叶茂,最宜观赏,是赏荷纳凉的好去处。

龙舟赛也是公园大型的活动。

大明湖水域辽阔,条件得天独厚,自93年开始,已成功举办了三届。

参赛单位均来自我市各大企业,规模逐步增大,是一项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对于促进全民健身和增强企业向心力、凝聚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民族风情艺术节是最火爆、最热烈的活动。

大明湖是历史的湖、人民的湖,在此举办民族风情艺术节,可谓珠联壁合。

今年4、5月份,我们与北京海淀区文化局联合邀请了全国9个省市自治区40个少数民族200余名演员来公园表演了各具特色的民族风情,轰动了整个泉城,这样的活动要形成传统,一年一度地搞下去。

迎春花展、兰花展及盆景展,在我园也是传统的活动。

公园有全省最大规模的兰花基地天香园,有一支技术比较过硬的花卉队,他们日日辛苦劳作,将美和温馨奉献给游客。

为了增加文化气氛,提高档次,公园内还辟建了书画展览馆、碑刻展等文化层次较高的观赏点。

自今年6月份开始,公园又邀请了湖北隋州曾都古编钟展演团来公园作为期半年的表演,向游人展现中国古典音乐之精华。

古编钟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举办古编钟展演,既丰富了观赏内容,又使游人进一步了解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灿烂的文化。

社会在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在提高,大明湖公园将适应潮流,大胆创新,逐步形成集游览观赏、购物娱乐、文化欣赏、饮食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现代与古典相结合的旅游区。

相关范文推荐
  • 08-08 轮岗工作报告心得体会总结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通过总结和反思,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找到自己的定位和方向。以
  • 08-08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报告总结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
  • 08-08 门店销售年终总结工作报告 销售部年终总结工作报告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
  • 08-08 乐陵政府工作报告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 08-08 小学期中安全总结讲话稿
    总结不仅仅是总结成绩,更重要的是为了研究经验,发现做好工作的规律,也可以找出工作失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对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与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
  • 08-08 国有资产自检自查工作报告 农村公路自查自检工作报告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
  • 08-08 幼儿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
  • 08-08 检验科自查报告共 医院巡查工作检验科自查报告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
  • 08-08 最新党员创争承诺 党员先锋创绩承诺书(精选5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
  • 08-08 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