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分析研究,借此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并从中提炼出有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提高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来把握客观事物,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际工作。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秸秆还田工作总结篇一
1.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将农作物秸秆弃置河道或沟渠;如若发现焚烧自愿受罚500元,致使大面积焚烧则受罚上不封顶。
2.科学利用秸秆,及时清运自家麦秸、及时翻耕灭茬、及时上水或播种,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不损一棵树,争当遵纪守法的楷模。
3.认真做好家人、亲戚、左邻右舍的说服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打造美好家园献出自己一份力量。
4.带头使用装有切碎装置的收割机械,在镇确定的秸秆全量还田区域内,未安装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不下田收割。
由于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会严重污染环境,并存在火灾隐患等负面影响,政府三令五申禁烧禁抛农作物秸秆,承诺人知道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的危害。现郑重承诺,本人夏季绝不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家长愿意配合学生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年级学生
班主任签名:xxx
承诺人家长签名:
北晁小学(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秸秆还田工作总结篇二
一年一度的秋收季节已经来临,农民兄弟辛勤的汗水变为丰收的果实。然而每年秋收过后,部分秸秆被焚烧,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
秸秆焚烧,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极大地破坏了城乡环境形象。实行秸秆全面禁烧,可从根本上解决因秸秆焚烧或乱堆乱放而带来的环境污染,在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秸秆转化升值,增加经济收入。
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大美宿州,团市委向全市广大青年朋友发出倡议:要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乱弃秸秆的严重危害性。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立即投身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去,做好家人、亲戚、邻里、朋友的说服教育,引导大家支持配合政府工作,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坚决做到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广大青年朋友们,为保护蓝天碧水、建设美好家园,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建设美好宿州贡献青春力量!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
20xx年9月21日
秸秆还田工作总结篇三
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严重污染环境,加重雾霾天气,危害人体健康。
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把它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生态密山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野外焚烧秸秆的通告》,严禁露天焚烧秸秆,鼓励秸秆粉碎还田等综合利用。
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故意焚烧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焚烧秸秆过失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行动起来,坚决抵制焚烧秸秆的行为,并向公安机关、环保部门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秸秆焚烧举报电话:0467—5236189)
为此,我们倡议:全市农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自觉抵制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并对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进行积极举报、主动制止。
农民朋友们,为保护蓝天碧空、建设美好家园、打造生态密山,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秸秆还田工作总结篇四
焚烧秸秆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焚烧秸秆主要有四大危害:
四是破坏土壤结构,焚烧秸秆后留下片片焦土,使土壤丧失肥力,不利耕种。
另外,户外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对秸秆焚烧的行为人或土地户主予以公开曝光,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思想上消除“秸秆焚烧肥田”误区,充分认识秸秆焚烧对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对自然资源的严重浪费,以及对农作物生长造成的不良影响。
2、在行动上积极投身秸秆禁烧活动,不仅带头拒绝焚烧、妥善处理自家秸秆,还要主动监督、主动制止他人焚烧秸秆,人人争做环境保护模范。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全面禁烧秸杆。
倡议人:
日期:
秸秆还田工作总结篇五
为切实做好今年夏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改善乡村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市、区有关要求,特向广大农户宣传有关秸秆禁烧事项。
一、秸秆禁烧宣传,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覆盖全乡”,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全乡秸秆实现全量还田,达到“田间埂头,沟渠路道、净土一片”,露天焚烧秸秆、坚决拘留罚款。确保全乡“不着火、不冒烟,不污河”。
三、凡在曹集境内收割小麦的收割机,必须带粉碎机装置方可下田作业,收割茬口低于10cm,违反规定的农民可以拒付收割费。
四、重罚纵火人,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对在全乡放第一把火的纵火人,实施行政拘留并罚款2000元—10000元。即:被乡级督查到的.,对农户罚款2000元/次;被区级督查到的,对农户罚款3000元/次;被市级督查到的,对农户罚款5000元/次;被省级督查到的,对农户罚款10000元/次。
请全乡广大干部群众严格执行,欢迎举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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