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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管理工作报告总结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

时间:2023-07-30 05:17:52 作者:江sx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文明城市管理工作报告总结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篇一

1、按照市综管办和市市容局实施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的要求,成立了以区长孙建成为组长,分管副区长郭建刚为副组长和各有关建制镇、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四化’工程先进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容局局长张红建担任,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实施了新都镇城区创建“净化、亮化”工程先进城市和三河镇、大丰镇、新繁镇三个集镇创建“净化”工程先进集镇的活动,并列入了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各镇、各级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

2、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的通知》(川府发[20xx]29号)精神和市综管办、市市容局检查指导我区创“四化”工程先进城市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拟定了新都镇城区和三河镇、大丰镇、新繁镇三个集镇《创建“净化、亮化”工程先进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创建“四化”工程目标责任分解》等有关文件,并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全年,在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面。根据创建“四化”工程的评价标准体系,狠抓了城区“净化、亮化”工程的创建工作,先后投入资金近亿元,拆除旧房(区委)筹建新增广场一座、实施退地建绿和退地建停车场5处、整治完成了桂湖东路景观大道的改造工程、川陕路东段雨污水改造工程、新城区排水工程、工业区南二路3.05公里改造工程、饮马河城区段1公里的综合整治工程、“万和”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2.5万吨的一期工程和新建、还建、改造了城区公厕共9座等整治改造项目。新增了一批档次高、质量优、功能全、造型美,具有现代化城市景观特点的环卫、绿化、照明、市政设施,使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1、由区市容局牵头组织实施的城区桂湖东路“形象示范品牌街”景观大道整治改造工程,共投入资金1600多万元,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2.1万平方米,施划交通标识标线1600平方米,更新人行道彩砖、花岗石色带1.45万平方米,设置更换照明灯、景观灯等合计537盏,改造各类电力和光纤电缆下地1.5万米,新建地下排水、供气等各类设施管沟1万米,改建新装雨水箅76套,改造新建绿化带花池、树池196个,更新安装果屑箱37个;改植行道桂花树200株,布置各类花草色块20xx平方米;组织临街两侧单位和居民楼宇立面粉刷装饰2.3万平方米,安装楼体霓虹灯4000米,更新店招店牌152个,商家店铺改装落地式玻璃门窗74家,实现了“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的目标。

2、严格查处“违法建设”。按照《规划法》和《建筑法》的规定,依法拆除城区违法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责令整改违章建筑10处,补办建设手续12个项目,面积达2万余平方米。全年立案80起,查处违法建设案件40起,结案率达100。

3、针对城区临街两侧建筑物立面影响市容的突出现象,组织开展了立面清洁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清理规范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实行了设计效果图、材质及规格、设置安装统一审批管理,清理了一批陈旧、破损及不规范的店招和户外广告,城区更新设置安装达80以上;组织桂湖东路、新中路等11条街道临街单位、店铺改装玻璃门(橱窗)860户。

二是广泛动员单位和居民拆除不规范遮阳雨蓬、防护栏、灯箱广告共计1842个,对楼宇窗户、阳台凡有碍市容市貌观瞻的杂物进行了清理。

三是组织力量和资金200多万元对桂湖东路全段临街单位的楼宇立面进行粉刷翻新和装饰,动员桂湖中路、桂湖东路等5条街道40多家单位和居民楼房对立面进行了清洗,面积达10万平方米。

4、继续组织市容、公安、交通、工商开展

城管“cg”联合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对城区主要街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规范管理,全年纠正乱停放机动车2870多辆(次),依法处理违章乱停车辆1170多辆和损坏路灯、绿化设施肇事车6辆,暂扣证件960余个,纠正率达95,主要街道、路口取缔临时占道停车位达85以上,对城区街道非机动车停车点进行了划线归位停放,较好地规范了城区停车秩序。

二是加强城区沿街两侧建筑工地、拆迁现场的实体施工围墙景观艺术化整治,对现有13个临街施工围墙实施统一标准的艺术景观“美化”管理,旧房拆迁全面实现打围作业,整治改造率达100。

三是城区绿化工作在旧城区突出“拆”字,先后拆除政府办公楼、桂蕊茶楼、桂湖饭庄等建筑,新建广场7400平方米、绿地1000平方米;改造区工商局、区信用合作联社、区油缸厂等单位的实体围墙透绿共计354米;对景尚科技、铝箔厂宿舍等单位实施“爬山虎”垂直绿化380米。在大件路两侧新栽树木3600余株,新增草坪6.2万平方米;新增桂湖东路、大件路城区段、新都花园、花木园区等各类园林绿地面积共计1850978平方米,新增桂湖广场扩建、香城丽园、小城故事小区等城市公共绿地共计10个,城市园林绿地总体面积比去年增加180万平方米。并在三河镇、龙虎镇等地义务植树10万株。

四是进一步划清了区市容局、新都镇政府、工业区管委会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域范围,做到了机构健全、标准统一、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并组织开展了城郊结合部垃圾“围城”的整治,共计清除“围城”垃圾和卫生死角456处900立方米。

按照市政府“扬尘”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区制定了《关于禁止建筑渣土“扬尘”的通知》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开展了创建绿色环保工地活动,强化对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建材封闭式堆放、临街出入口路面硬化、建筑渣土封闭运输、拆房施工作业洒水降尘等系列措施和执法检查,严格实行建渣运输封闭式、定时、定线路行使的管理。全年,由市容局组织城市综合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开展了对城区各类施工工地12次的专项整治检查,依法查处污染道路的建渣车70多辆(次)。同时,着力宣传推广施工工地搅拌混凝土城外定点作业的工作。

按照创建“亮化”工程先进城市的标准和实施城区“光彩工程”第四期目标的要求,在市综管办和市市容局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打造城区“光彩亮点”景观,逐步实施成片“亮化”工程,区领导深入一线,亲自动员,完成了桂湖东路沿街38栋办公楼的“亮化”工程,区光彩办、市容局组织城区广场、南街等主、次干道临街建筑实施“亮化”工程9个,并更新了城区广场、桂湖东路、北街、南街等街道照明灯杆和各类景观灯1876盏,亮灯率达到95以上。

1、城市建设项目涉及人行道、绿化、环卫和市政照明设施以及地下设施的配套工程等,基本做到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三统一”设计方案报批管理。

2、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共清理枯(死)树木883株,移植、补植各类乔木702株、灌木13.38万株,制作街道景石22个,设置造型花树2棵,投放鲜花52.6万盆,绿化设施、绿地草坪日常管理和维护共39.8万平方米。同时,组织完成市园林局下达的绿化普查工作目标任务,普查统计园林绿地面积共有353.6公顷,绿地率占27.2;绿化覆盖面积达389公顷,覆盖率占29.9;实现人均绿地5.04平方米。

3、维修城区人行道996平方米,路沿石2600余米,路面454平方米,雨水沟盖板78.4立方米;清掏雨污水沟1.7万米,检查井463座(次),雨水箅(池)907个;清理拆除违章户外广告136个,店招(牌)612个,规划设置大型公益广告11个,办理招牌广告设置许可证246个,组织新中路等11条街道临街店铺改装玻璃门橱窗860户;完成桂湖东路临街单位实施“光彩工程”、“亮化”工程15家,店招(牌)更新设置达80。

4、加强旅游景点周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先后集中组织整治8次,取缔各类流动摊点130多个,及时做到了移送乞讨人员,进一步强化了景区建筑物墙面的乱贴、乱画行为的管理,并规范了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

5、集中纠正查处城区各类非法张贴、乱写乱画、乱喷涂、乱牵挂,全面清除了各类非法张贴、书写、喷涂的“牛皮癣”,全年清除乱张贴26920处,并根据群众举报,在新都镇谕亭巷小区内捣毁一“牛皮癣”散发张贴窝点,查获各类不干胶广告4万余份,收缴各类宣传单7.84万份。

6、清理整治城区16条主要街道座商归店,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纠正各种座商出店占道违章行为95以上,建立了“门前三包”、“红、黄”牌管理制度,实现履约率90以上。

7、纠正和取缔城区各类违章占道经营摊点、车容不洁的车辆和乱停乱放的行为共计7460多起,进一步规范了城区主要街道、广场、路口机动车辆停放秩序,依法处理违章乱停车辆1170多辆和损坏路灯、绿化设施肇事车6辆,暂扣证件960个。

8、进一步加强城区洗车场(点)、修车点的规范管理工作,共计规范洗车场(点)、修车点167家,取缔不合格洗车点9家,年审汽车修车点153家。

9、今年,全城有53条街道(面积72.8万平方米)继续加强“朝五晚九”工作责任制管理,做到了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无害化焚烧处理100,实现街道公厕和环卫设施完好率95;推广垃圾袋装化收运工作比去年增加5条街道,城区实现袋装化管理的街道共有19条、生活小区3个,普及率达到75以上。

10、全区各建制镇先后成立了17个城镇综合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了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做到了有分管领导、有工作安排。区综管办制定了《城镇综合管理网络目标》,并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各建制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检查指导,会同区目标办定期考核。

加强了城区农贸市场内的规范管理,完善了一批环卫设施,市场清扫保洁实行责任制,摊位管理进一步规范。由市容局牵头,组织市容、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取缔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占道(西门)农贸早市场1处,摊点650多个,协调新建了农贸早市(运力市场处)批发市场1个,设置农贸摊位840余个。

全区各建制镇依据有关法规,相继成立了市容管理专职队伍,现有管理队员186人,其中城区市容执法大队90多人,并统一着装、佩证;配备了执法车辆21辆,其中城区市容执法大队5辆、摩托车8辆、对讲机30部,基本达到了标准规定的队伍装备配置要求,不断壮大了城管队伍建设;由市容局牵头,继续在城区组织开展城市综合管理联合执法,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规范了执法程序,初步建立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全年组织培训市容执法人员90多名,选送市级执法培训16名,年审执法证74个。

1、城区环卫、绿化、路灯体制改革。区市容局按照全市城管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和区体改委的意见,结合现行政策和实际,确定了以环卫体制改革为试点分三步走的思路(第一步实行划片定段责任制承包试点;第二步按照部颁劳动报酬标准和实际认真搞好测算,为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环卫公司夯实基础;第三步通过1~2年的责任制承包试点过渡,达到公司化运作的方式,并与事业单位脱钩)。今年6月,实施了环卫清扫、清运、垃圾处理和公厕管理的责任制承包管理机制,效果较好,达到了试点工作的预期目的。

2、为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市容执法工作管理机制,抓住城市广场是对外开放形象窗口的特点,启动了城管“文明管理形象工程”。公开向社会招聘了文化素质较高、形象较好的男女青年20人,通过执法和准军事化管理与塑造公众形象相结合的集中培训,塑造了一支“亲民、为民、爱民、文明”的城管队伍,分布在城区广场、旅游景点实施全天候的市容管理,成为了我区城市形象人性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一道靓丽的风景,同时带动了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爱岗敬业和思想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努力使全局人员在社会公众当中树立文明新形象,不少人称:“市容管理队伍是新都对外开放的形象大使”。

全年,组织全区贯彻实施《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工作情况,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年拟订报送城管《新都区〈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新都城区机动车辆管理的通告》等规范性文件11个,批准执行7个;结合全市开展“三讲一树”活动和防止“非典”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宣传咨询活动14次,在市、区级电视台宣传报道126条、专题报道9期、电视标语8条,报纸消息91篇、通讯报道4期,发布互联网信息187条,制作宣传橱窗5期、展板33个,悬挂气球标语15幅,大型户外广告2幅,印发宣传资料2万册,走进13所中小学校开展宣传,近3万名师生受到教育,城市环境卫生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1、市综管办应将各区(县)制定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对市级各有关部门考核的内容,以便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派驻各区(县)的直属部门(如公安、工商、供电等部门)的监督考核,考核情况以各区(县)年终考核的标准为准,并作为市综管办考核市级有关部门的依据。

2、市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对各区(县)的年度目标考核应在每年11月底前结束,12月初评选表彰。

文明城市管理工作报告总结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篇二

丽水撤地设市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市政府顺应时势,自xx年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于xx年12月设立市城管执法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城市河道、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或全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近年来,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为改善丽水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出了积极努力。xx年至xx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共接受96310热线群众投诉举报96558件(次),处置率达100%。办理各类执法案件21972件,收缴罚款2379.1万元。xx年5月至xx年6月,接受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指派案件21576件,结案率为99.74%,今年1-6月及时结案率达87.89%。

(一)不断探索执法机制,调整城管执法组织架构。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加强城管执法工作,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三次执法体制调整,努力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xx年3月,进行第一次执法体制调整,设立了莲都区执法分局,负责中心城区和市经济开发区以外莲都区行政区域的城管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主要管辖市区主城区和开发区区域,使管理范围和人员力量更加集中。xx年,进行第二次执法体制调整,重点对市区城市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保留市经济开发区执法分局,撤销原城南、城北两个执法分局,设立了市容、规划和综合三个专业执法支队,并在城区的4个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局下属的环卫处分别设立了基层城管执法大队,执法大队长由所在单位的副职领导担任,执法大队由所在单位和市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领导,体现了城管执法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一定程度发挥了基层街道主体作用,实现专业支队管理职能的转变。xx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划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拉开了第三次体制调整的序幕。

(二)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城管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疏堵结合,加强市容执法工作。开展流动摊贩疏导管理模式试点,并积极引入城市管理服务公司进行长效管理,一定程度改变执法者与摊贩“猫鼠运动”的局面。实行街道负责牵头、社区自治管理、城管提供执法保障的办法,由街道和社区负责马路市场的定点疏导工作,引导马路市场入室经营。在府前菜场区域开展市容市场化管理试点,由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管理标准、进行监督考核,提供执法保障,由城市服务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治旧控新,开展规划执法工作。在治旧方面,研究提出了规划历史遗留案件处理的五点意见,专门组建办案中心,集中开展遗留案件梳理与处罚工作,并开展白云花苑违章建设区域整治处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控新方面,加强与莲都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街道违章监管责任考核体系,加强了违法建设的前期监管;加强与村(社区)的共建共管,开展“无违章村(社区)”创建工作,努力遏制新违章的发生。三是集中整治,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市区各项重大时事活动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确保了创卫、创园、创森等工作检查的顺利通过。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和卫生街道创建工作,推进“六城联创工作”。

(三)改革行政执法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效果。一是创立“三部曲”执法模式。即在执法过程中,首先进行温馨提示或批评教育,若当事人不听从劝告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二次仍违章的,即对其予以严肃警告,如果当事人还不听从劝告继续对抗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三次又违章的,则依法严格处罚。执法过程中对教育、警告、处罚的过程均详细记录在案,做到实施处罚有理有据,提升执法形象。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共建共管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商家、单位和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通过签订《丽水市城市共建共管协议书》,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是努力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市城管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开展公建项目绿化情况调查,改变绿化率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的被动局面;积极创新载体,启动符合环保、绿化、安全管理标准的“三符合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噪声预防整治、内河污染情况排查、餐饮业油烟污染等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考核问责,增强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并建立了共涉及10条48项内容的问责体系。问责制实行半年多来,已组织暗访和督查51次,行政问责22人,问责单位2个。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律业务学习,并开展规划违章模拟办案实战测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实战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责任,充分发挥法制人员案件审核把关作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不断改进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年度执法专项检查,提高执法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xx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共行政处分7人,清退9人。

(一)城市管理立法和制度建设滞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当前,城市管理普遍缺乏一部高效、规范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给综合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支撑,法源上的局限性导致了制度建设的缺失。丽水由于撤地设市时间晚、起步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更是薄弱,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有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交通综合管理、洗车、修理等领域甚至还无相关制度规范。从近年来的综合行政执法实践看,一些机关和领导对城市管理重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较大程度存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片面认识。有的认为行政处罚相对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城市管理;有的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变成了单纯的违法案件处理;有的甚至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有的管理部门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都推给行政执法部门。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原因,一些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程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还不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市和区两级政府、区政府与街道、市城管执法局和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科学、规范、高效且符合丽水实际的城市管理体系还未能有效形成。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脱节。我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级执法,即目前莲都区政府及其下辖的街道和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和基础均无相应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权,从而使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浮于半空,出现了“条条有权难办事,块块管事没有权”的现实尴尬。虽然自xx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在街道派驻执法大队,一定程度体现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但由于仍然缺少中间衔接的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与街道之间又无管辖和领导关系,不能直接对街道进行考核,加之一些配套措施和工作磨合还不到位等因素,虽然执法大队名义上是实行双重领导,但街道多少有一种“帮忙干活”的心态,实际工作中街道执法大队工作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兼任执法大队长的街道办副主任的个人政治品质,以及其与市城管执法局派驻的副大队长之间的个人关系如何,街道和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仍不明确,其积极性没有真正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综合执法是解决审批许可权、监管权和处罚权合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行政处罚与审批许可和监管等权力依然密不可分,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很难截然分开。然而,一些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由于缺乏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的牵头机构,城管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联系不够、监督不力等机制不顺的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如由于缺乏有效的专业指导,城管执法局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有的部门前期管理不到位、不科学,使执法部门成为“救火队”,疲于应付“事后执法”,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又难以保持;有的甚至因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后,原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管理灰色地带,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还存在一定的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部、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交通管理一方面是多头管理,存在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建设、城管执法以及残联等部门均有权管理,另一方面执法职责却又明确,公安交警负责道路违章停车处理,城管执法负责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理,从而导致某一区域出现交通拥堵情况时,需要交警和城管执法等部门均到场合力处置才有效果;又如装修问题,目前室内和室外装修分别由莲都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局管理,一旦装修不慎将洞从室内打到室外,则容易发生市、区建设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情况。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违法违章处理压力不断增大。当前,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难点问题也日益突出,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由于菜市场、小商品市场、餐饮以及小金属加工、仓储、洗车、汽车修理等相关专业市场布局不合理和数量不足,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有限,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9%,导致马路菜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噪声、油烟和水污染等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城市道路狭窄、马路破损、停车场所欠缺,导致道路交通日益拥堵,市民停车难、行车难等。城市管理硬件设施的欠缺,给后续的违法违章的处理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违章摊贩,乱停车、城市“两违”现象以及噪音、油烟污染等问题成为城管执法的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尤其是对于不同时期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缺乏明确的处罚政策,导致城市“两违”整治工作受阻,成效不够明显,其中市经济开发区情况尤为突出。

(四)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执法不严、不公现象仍时有发生。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如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有的违章拆迁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没有固定证据;极个别单位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先裁决后询问,先处罚后取证;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会举行不规范,没有达到听证会的目的等;有的执法随意性大,存有一定程度的执法不作为和处罚畸重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违章建筑处理上,群众对执法不严、不公反映比较强烈。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内部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还比较薄弱。市城管执法局由于编外人员占一半以上且无办公经费,导致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此外,执法车辆不足、车况较差,办公电脑、照相、摄像等取证设备以及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也比较缺乏。二是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市城管执法局派驻四个街道执法大队共40人,其中在编人员16人,派驻市环卫处执法大队6人,其中在编人员2人;5个执法大队在编人数仅占总在编数的15%。莲都区城管执法分局在编人员仅19人,其中派驻乡镇6个中队仅5人,平均每个中队不足1人。三是街道执法大队的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由于街道执法大队除大队长之外的其他执法队员的人、财、物以及考核均由市城管执法局管理,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职能难以真正到位。市城管执法局在调整执法大队管理区域和管理职能等事项时,与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商还不够。四是执法人员人身保障有待加强。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暴力抗法屡见不鲜,有时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对暴力抗法行为处罚不够严格,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以致影响执法队伍士气。目前市公安局在城管执法局派驻城管警察支队,但中编办要求对派驻警察进行清理整顿,城管警察支队又将面临合法性挑战。五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习惯于“以罚代管”,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少数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影响了队伍形象。

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工作环境的具体要求,是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促进“六城联创”工作,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一)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建立完善大城管格局。一是要着力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要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职责和权限,赋予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一定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充分发挥莲都区政府、街道、社区城市管理主体和基础作用。要结合新的政府机构改革,合理配置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权限,适当将某些市容市貌方面的规划、审批、监管等管理职责交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同时,加强条条之间的沟通衔接,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着力解决城管执法与基层脱节、与管理脱节的问题,努力构建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二是要健全城管执法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考评,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三是要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制度体系。要及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研究,修改完善我市城市管理相关办法,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考核办法,建立强有力的奖惩考核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长效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环境。一是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要对宣传活动进行总体策划,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市民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点,分步骤、分阶段持之以恒地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新闻发言人定期发布及时权威的城管执法工作信息,并提高执法工作危机处理的能力,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三是加强市民与城管执法部门的互动沟通。可以通过网络连线等方式,直接进行沟通和对话,实现双向互动,加深理解,达成共识。四是深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让“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为城管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功能作用。一是要加强规划执法管理。要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在制定和执行规划时通盘考虑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城市功能问题。要不断加大规划设计投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提升规划层次和水平;同时,要注重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加大规划执法力度,确保规划有效实施。二是要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对共享率高、集中体现民生的老城区、社区、城中村、开放式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切实解决马路市场、停车难、市容市貌杂乱等问题,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为城管执法提供硬件保障和服务平台。三是要探索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探索将城市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户外广告、咪表停车等实行市场化改革,实行管建分离、管养分开,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进行维护,努力形成规范有序的良性运行态势,减轻城管执法压力。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综合执法实效。一是要加强对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两违”处罚政策,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联动执法,推进困扰已久的“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两违”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以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要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加强对违章停车、占道经营、无照经营的整治;要以户外广告管理为突破口,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二是要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要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处罚,坚决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办案,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三是要着力改进执法方式。推行人性化管理和执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做到惩教结合、刚柔并济,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综合行政执法保障。一是要切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要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切实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想方设法鼓励和调配能力强、素质高的机关人员充实到街道、乡镇等执法一线,确保基层一线执法人数、执法资格和执法能力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二是要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理念。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考核执法工作业绩,提高执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继续落实好执法监督和问责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要加强执法经费和安全保障。要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合理的经费需要,适当增列编外人员的办公经费,逐步改善行政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要深入研究执法安全保障工作,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深入探索建立城管执法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建立暴力抗法的预先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切实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文明城市管理工作报告总结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篇三

为进一步提升南明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抓实落地,形成常态,根据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要求及区指挥部领导指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作用,将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相关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网格管理人员可由网格员、各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各乡(街道)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各村(居)相关工作人员、志愿者、物业公司人员组成。

(一)网格划分

按照便于管理,相对集中的原则,各乡(街道)自行将所辖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配备相应网格工作人员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

(二)工作流程

每个网格明确一名网格长,负责收集汇总上报该网格中发现的问题;每个乡(街道)明确一名片区网格长(由副科级干部担任),负责收集汇总辖区网格长上报的问题并定期召开例会研究片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南明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片区网格长反馈的问题,由分管领导统一组织调度解决片区网格中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形成“乡办吹哨,部门报到”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市政环卫设施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市政环卫设施管理维护情况,及时劝导和处置市民蓄意破坏、占用市政环卫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发现破损、堵塞、泄露、缺失等网格无法直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

(二)环境卫生、市容秩序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管理和整治情况,及时劝导市民乱扔垃圾、乱排乱倒、乱堆乱放、乱涂乱画、随地吐痰等行为;发现占道经营、卫生死角等问题及时协调网格内行政综合执法和环卫人员进行整治;网格无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

(三)小区(院落)管理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小区(院落)管理情况,协调督促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业委会等组织做好小区(院落)管理工作;对无人管理的小区(院落)存在的乱堆乱放、违法搭建、乱停乱放、环境卫生等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整治。

(四)交通秩序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交通秩序管理情况,及时劝导市民乱穿乱行、翻越护栏、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发现交通违法严重需进行整治的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交管部门进行整治。

(五)村(居)管理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村(居)管理及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督促各村(居)开展相关工作。

(六)农贸市场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农贸市场管理及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督促市场运营管理单位做好市场管理和点位创建工作;市场内及周边存在车辆堵塞通道、占用公共空间、环境脏乱等情况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整治。

(七)基层文化服务方面。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基层文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标准开展好创建工作。

(九)政务服务窗口方面。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个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服务窗口开展好政务服务工作;巡查中发现窗口人员工作期间不履职等情况及时反馈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一)筹备阶段(5月15日前)。

各乡(街道)结合实际划分辖区网格,落实各网格具体工作人员。

(二)实施阶段(5月15日后)。

各乡(街道)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并对各网格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管理、调度和考核。

(一)建立联络对接机制。

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联络对接机制,各网格工作人员负责对网格内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和处置,需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的问题,由网格工作人员负责将具体问题提交至乡(街道)汇总后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涉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的区直各相关单位需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各乡(街道)具体联络对接,及时处置网格内发现的各类问题。

(二)建立定期调度机制。

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各乡(街道)定期对各网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相关各职能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各网格反映问题;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指挥部在工作例会上听取各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建立考核考评机制。

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考核考评机制,由各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相关考核考评办法,定期对各网格进行分类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区指挥部。

(一)各乡(街道)、区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要细化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统筹调度职能,切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

(二)区直相关单位及时对网格反馈的各类问题进行处理,要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区域内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力度,围绕痛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集中整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各乡(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督促、帮助网格开展工作,发动引导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真正形成全国文明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明城市管理工作报告总结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篇四

区政务中心属区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是集中组织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项目,实施窗口“一站式”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0000㎡,其中的政务服务大厅约3000㎡,设对外服务窗口90个,目前进驻有发改局、住建局、公安分局、工商局、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等33个部门和单位,现有在岗工作人员95名。

20xx年以来,政务中心以扩容升级改造为契机,以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坚持“为民、服务、清廉、高效”的工作宗旨,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办事程序、狠抓科学管理、打造优美环境,积极提升政务服务软、硬件水平,努力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形象提升的目标,充分发挥政务中心在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带头作用,深受广大企业及全区百姓的信赖与好评。中心连续六年获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市、区两级文明单位,连续七年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人民满意单位”称号,获省、市“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为切实推进窗口单位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根据《省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中心认真做好“三到位一提升”。

标准化建设有利于实现科学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单位管理水平再上新的台阶,是一项惠民利民的综合工程。政务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落实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和日常联络;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目标任务,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

中心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硬件管理、人员管理、物业管理,制定中心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领导班子督查工作制度、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物业管理制度等,并将作业用具、器材、材料、设备以及作业人员服装配置到位。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不间断对政务服务大厅和中心大楼周边巡查,对工作人员办件情况、办件大厅卫生状况及大楼周边的环境进行督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中心召开全体人员动员部署会议,会上传达了市、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政务中心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切实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将考评机制落到实处,确保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作为政府服务的窗口单位,中心有责任和义务在为民服务的同时,大力提升公众文明意识,共创文明和谐社会。中心科学规划,精心布置人性化硬件设施,于细节处传递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文明守礼的信号,潜移默化中提升公众文明意识。为积极宣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中心在食堂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在开水房、卫生间、洗漱池等地张贴节水节电标语、在服务大厅张贴文明风尚宣传画、利用电子显示屏显示文明标语等,精心营造氛围,讲文明,树新风。

文明城市管理工作报告总结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篇五

为促进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推进, 9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带领由城建环保工委成员组成的视察组,对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首先听取了承建单位区建设总公司领导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名堂街经济适用房建筑工地和西堡巷政府补贴房建筑工地,随后进行了座谈。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并将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做为区政府的重点民生工作来抓。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协调配合,扎实推进,效果显著。视察组充分肯定了政府的工作,尤其对名堂街和西堡巷两工地的建设进展速度和质量表示满意。

一、要将这项民生工作摆在显著位置来抓,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住房保障的科学规划水平。充分考虑“困难群体”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进一步扩大惠及面,使其住有所居。

二、要加大协调力度,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手续,着力解决好历史遗留的产权产籍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好事办好。

三、要强化责任,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程质量。对现存的质量问题,要尽快修缮,让居户住的安全、放心、舒心。

四、要跟进投入使用后的物业管理和维修,优化服务,解决好保障物业运转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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