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车辆收购合同篇一
乙方 :_____
为了确保完成今年的粮食收购任务,根据龙池米业粮食收购方案,结合粮食市场收购行情,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兼顾粮农经济利益的原则,特签订粮食收购合同如下:
一、收购品种 :____年生产的一类优质稻谷、二类优质稻谷(丰两优系列、华安50 、黄华占、6326、杨良优)。
二、收购质量 :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按公司当天公布的收购质量标准执行)。优质稻谷必须达到国标优质稻谷二类以上标准(含二类)。
三、合同数量 :
四、收购价格 :随行就市(按龙池米业当天的挂牌收购价格执行)。
五、收购方法及时间 :
1、乙方将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____年生产的优质稻谷送到甲方院内,经甲方验质员检验合格*库,数量以地磅称重数量为准。
2、检验、计量后的稻谷一律经输送机输入仓,水杂超标的按龙池米业当天公布的扣价扣量办法执行;其它指标按国标执行,超标拒收。
3、包装随车退回。
4、售粮时间截止____年 2月3 号止。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
1、甲方负责组织资金和仓容、电子磅、输送机、收购器材、劳力等方面的准备、待乙方货到验收入仓后现金支付货款。
2、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和收购人员,收购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____年产一类优质稻谷和二级类质稻,并单送到甲方院内经检验、计量、复检、清杂后输送入仓。
3、乙方所送____年生产的优质稻谷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异品种互混、不得掺杂使假、不得装头盖面。入仓过程中必须执行龙池米业的业务流程和手续制度,维护好龙池米业正常的收购秩序。
4、乙方不得在甲方院区内和大门口拦截客户或与农民及其它售粮客户串通完成合同数量,一经发现即取消合同。
七、奖励办法 :
4、售粮发票作为返奖依据,不得改动,涂改后的售粮发票为无效发票。
八、未尽事宜
收购期间粮食价格随行就市,由甲方根据市场周边县市的行情及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事项如与国家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政策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收购合同篇二
1.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原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5.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6.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车辆收购合同篇三
本意向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
________(甲方名称)(“甲方”),一家依照______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和______(乙方名称)(“乙方”),一家依照______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
甲方和乙方合并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
2、乙方拥有公司[ ]%的股份;及
3、甲方希望向乙方购买其在公司拥有的[ ]%(所有、部分)股份。
因此,双方表达由甲方向乙方购买其对[ ](“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的共同意向如下:
车辆收购合同篇四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店铺名称: 店铺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v^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情况的审核,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店铺进行经营。
第二条 定力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所有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为一个经营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的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三条 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签约日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合作协议书。 合作方(甲方)姓名: 合作方(乙方)姓名:
第四条 从签约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车辆收购合同篇五
1.享受上述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2.有机肥料,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3.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指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
4.生物有机肥,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5.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由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由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出具报告的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通过相关资质认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
6.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生产企业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