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电力检修工程合同篇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
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监理单位的权利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
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_____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_____机关进行调解和_____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第十九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第二十二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责_____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_____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第二十八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第三十三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
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六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第三十七条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三十九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对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一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其所需费用随时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六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选择:1。_____由_____委员会_____;2。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业务:第八条外部条件包括:第九条双方约定的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条业主应在天内对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_____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_________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七条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业主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酬金:业主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金:第三十九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四十三条奖励办法:第四十六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业主与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项解决:1、由_____委员会_____;2、向人民法院起诉。
电力检修工程合同篇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名称:xx省委农场0.4kv线路、配电室改造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xx省xx市xx区xx路。
3、工程内容:新建配电房1座,第一标段的全部电器设备及线路的电器材料和拆除部份。
4、开、竣工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2)计划竣工日期:
(3)计划总工期:
1、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第一标段包干合同价 元。大写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供电部门和各用电户及居民户的协调工作。
1、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三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 。
2、第一标段改造通电后十五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的全部款额。
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负责任:
1、因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更改和设计变更。
2、因线路路径不通畅。
3、因自然灾害、绵雨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的工期延期。
1、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施工方便和条件。
2、土地征用、青苗、树木、房屋拆迁等协调和赔偿工作由甲方处理和承担全部责任。
3、因甲方引起待工和新增加工程量应由甲方补给乙方的相应费用。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安全措施,若在施工期内因乙方引起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非乙方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应按供电作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
1、本合同请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在通电后并且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行: 开户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力检修工程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因甲方用电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北江盾构穿越工程施工场地临时用电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临时安装1台变压器。
备注:以上施工用材除变压器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____日历工期: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____日内完成上述施工内容(因暴雨、大雪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无法正常施工,报甲方同意后,工期顺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施工,确保安全,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工程延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须确保整条施工线路的供电稳定性,保证其有效容量能满足甲方施工现场的负荷要求,并出具书面证明和计算依据。
1、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资质、营业证书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临时用电设施安装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和安全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并在乙方出现违规操作时要求乙方停止作业。
3、甲方有义务在乙方要求工作协助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支持。
4、甲方不负责安装过程中的任何安全问题。
1、乙方确保安全施工,保证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中的青苗赔偿、杆基占地、地方协调等一切工作。
3、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三套,甲方组织验收。
4、乙方独立负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
5、如因乙方设计错误或施工质量问题所给甲方带来的一切人员和设备损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6、因突发事件停电,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并在恢复供电前通知甲方。
1、本协议审核预算费用:整(xx元)
2、付款方式:乙方在完成全部完成合同内容后,临变及箱变投入运行并由供电部门组织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
3、乙方须为甲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合同总价款安装。
1、本协议未涉及约定条款,继续执行原合同约定。
2、协议生效: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协议份数: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电力检修工程合同篇四
甲方(发包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承包方):委托代理人: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承揽甲方安装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
三、材质要求:
四、技术要求:
五、工程说明:
六、施工方式:包工包料,预留端口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七、工程质量及要求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供电部门优良工程标准。
2、材料供应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本安装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主要部件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但质量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2)乙方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采购材料;所购的材料乙方必须提供合格证、化验单等有关证明文件,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应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工程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准备工期:______个日历天。
2、安装工期:_____个日历天。
3、制作工期自合同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计算。安装开始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施工现场,开始施工。因天气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九、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_____元整。大写_______。
2、本工程所有款项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3、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作为预付工程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经确认无质量问题,乙方出具同价款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清余款。
十、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供电部门和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并组织验收,依通过电力部门验收为准,但违法违规通过验收的除外。
2、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若工程达不到合同要求,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可采取折价措施。若工程难以实现合同目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十一、工程质保期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2、合同质保期满后的维修,由甲方购置材料,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发生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
(1)负责施工场地及场外线路通道的赔青、协调工作,满足安装施工条件。
(2)派驻现场工程师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3)负责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办理。
2、乙方
(1)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应根据施工要求,与其他专业沟通做好预埋及施工指导工作。
(2)负责施工场地的临时生活设施安排,材料进入工地后负责卸车和保管。
(3)在施工中乙方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教育,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表、竣工验收资料。
(5)现场工程材料和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使用之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工程完工后对甲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8)协助甲方办理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
十三、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因乙方的原因,工程延期交工,每日向甲方赔偿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2、其他违约本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无约定的按《民法典》执行,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通过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除非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费由败xx承担。
十五、附则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乙方____份,甲方___份。
3、本合同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检修工程合同篇五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了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可靠的供电,就 的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1、乙方承包方式: 全包 。
2、工程内容:包括低压总表1块,安装低压线路至电缆分接箱至表箱电缆,安装低压户表塑料表箱,分户表 块。
三、工程工期
1、工程时间: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检测、验收合格且正常用电。
2、工程开工条件:乙方按照用电需求完成施工,要求在 月 日前完成交付工作。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使乙方延误工期,经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后,工期顺延。
(2)、由于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迟。
(3)、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施工工期顺延。
四、图纸资料
1、按照甲方委托乙方的设计以及图纸要求施工。
2、甲方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五、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设备由乙方供应。供应方必须提供生产厂家设备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工程返工以及承担施工的相关费用。(具体详见《合同技术参数》)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图纸或委托乙方设计并经甲方认可的要求进行。
2、乙方的施工符合国家电力行业设计、安装标准。
3、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七、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包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八、工程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1、工程采用《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以及《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金额》【20xx】年的定额及配套定额。
2、工程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付工程款的50%,工程全部完工送电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100%。
九、甲方应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提供乙方办理设备迁移所需的材料,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积极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利于施工的外部因素。
3、提供材料的堆放场地。
4、完成施工现场场地障碍物的排除、清除,确保具备开工条件。
5、保证现场及建筑物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6、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根据电力部门安全程序相关规定予以顺延。
8、在设备未投入运行前,负责乙方已完成安装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因保卫不力造成设备偷窃,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50元/天支付甲方安保费用。
9、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
十、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迁移资料办理相关手续。
2、必须管理好施工材料、机械,若管理不善发生遗失、损坏,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
4、乙方必须按规程制度和合同规定,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及服从甲方在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且自觉、积极地、无条件的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运正常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并提供竣工资料及其它资料。
7、乙方对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应做好施工记录。
8、乙方负责与供电公司交接好相关事宜。
9、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
十一、安全施工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安全设施,应对施工现场进行障碍物清理,清除施工现场及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乙方在施工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工程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相关电气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
2、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在 当 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当 日内派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委派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其他
1、本工程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决。本合同签订地 。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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