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起重机租赁合同样本篇一
承租人(甲方): (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 (单位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承租人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框架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租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施工内容
使用地点:彭山区青龙开发区
项目名称:成都苏宁b2c自动分拣中心项目
第二条:租赁设备明细、租赁费用及支付
1、进出场费为正常安拆价,如甲方由于图纸更改或场地原因使安拆场地发生变化增加难度,则进出场费甲方应按实际增加费用进行追加。塔机一次性进出场地运输费、安装拆卸所用吊车费(25t及以下汽车吊费用)、安装拆除人工费、地脚螺栓等配件费和塔机检测费(包括塔机顶升至本次使用的最终高度后再次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费用)以包干方式计,由乙方包干使用。进出场费16000元/台,包干使用。
2、春节放假期间7天不计取租赁费。遇不可抗力引起设备停用闲置时,不收取租赁费。
3、计价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预计使用时间 月,租赁费用总额约)。租赁费用结算以实际使用天数办理;办理流程:每月25日,乙方开据发票、在甲方公司办理付款手续。
5、支付方式:转帐支票或现金。
6、支付期限:进出场费在设备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额16000元,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发放;租赁费为次月付上月的75%不含人工工资其余25%在建筑起重机械拆除出场后办理租赁费用结算打欠条公司盖章;工程竣工后四个月内支付完剩余费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设备进场到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之日为安装期间,设备租赁费用计算从检测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至报停日塔吊租赁不足四个月按四个月算。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15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设备租赁费用计算截止日期为设备停止使用之日。
如设备停止使用后不具备拆除条件,则从停止使用之日开始计取闲置费用,具备拆除条件后,不再计取闲置费用。
第四条: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按甲方工程项目要求的时间完成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并开始计算租赁费。甲方工程项目必须保证合理的安装条件。起重设备备案、安拆备案、使用备案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必须配合完成有关盖章用印手续。
2、甲方工程项目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要停止使用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快安排建筑起重机械的拆除工作,甲方必须保证合理的拆除条件。
3、如果甲方停止设备使用后,通知乙方折除设备,或无法通知到乙方拆除设备,将从停止使用之日开始不再计取租赁费用和闲置费用。
第五条: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设备管理
1、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由乙方负责操作和设备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应当配备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操作、指挥和安拆人员,并对设备及配置的机组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设备在安全、正常技术状态下运行,对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2、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时:一般故障乙方应在4小时内排除,大的故障(起升、回转、小车的大故障)不得超过12小时。如12小时内未能修复的,乙方免收维修期间的租赁费。但机械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甲方仍应支付修复停运期间的租金。每月每台塔机故障不得超过2次4小时以上,若超过2次以上,每次扣除一个台班,每月超过一次24小时以上故障的,每次扣除2个台班。
3、双方约定每月一次,每次4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由甲方工程项目与乙方管理人员商定。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要求乙方正确安全地操作和维护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若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按时接收或验收乙方交付的机械设备。
4、甲方应当为租赁机械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名下机械,不得对租赁机械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
6、配合乙方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备案和使用备案,完成有关盖章用印手续。
7、不得违章指挥建筑起重机械和机组人员,不得强令机组人员冒险作业。
8、承租人应当确保出租人塔机进出场三通一平,排除障碍,提供安装和拆卸的地理条件。
10、塔机操作和指挥人员的工作量除白天外每人夜班不超过20点,超过由承租方付超时工资,每人每小时15元。
11、为机操工和指挥人员提供食宿环境。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机械毁损灭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于塔机本身性能原因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验收,并通过第三方检测,不得提供已经淘汰或报废的机械设备。乙方应提供塔机基础图并负责安装地脚螺栓的预埋工作,提供塔机使用的相关资质及装拆资格说明,并保证进场塔机使用年限均在4年以内。
4、乙方应向甲方当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权备案证等资料,负责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备案和使用备案。(塔机驾驶室应加质量好的锁,加强管理)。
5、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乙方应每月向甲方出具每台设备的自检记录;操作人员应按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维修保养记录。
6、乙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并承担钢丝绳、滑轮、料斗(每台一个)、长短吊绳。吊绳三副以旧换新,丢失赔偿每副80元,塔吊上的绳卡、吊钩、吊环由出租方自备,场地上的绳卡、吊钩、吊环由承租方承担。
7、乙方指派的机组人员具有两年以上的操作经验,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四川省建设厅颁发),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并应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保证每班一个司机,两个指挥,否则将视具体情况扣除当班人员的工资及机械租赁费。
8、由于承租方工地供电电压的问题造成塔机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不按合同付租赁费出租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按正常租赁费收取。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单方解除合同,如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机械的,致使租赁机械受到损失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改善或增设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因甲方施工现场条件或施工更改等原因造成租赁机械进场后停工或停工后延迟出场,甲方应按租金(不含人工)的65%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闲置费用。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甲方书面告之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性能达不到甲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凡逾期满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机械设备原因和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不当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该机械日租金100%的违约金。
4、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和甲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乙方和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有关部门报告裁定:甲乙双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双方特指定以下人员为履约联系人。
甲方项目经理:乙方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执行经理: 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现场设备管理: 投诉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7页,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
5、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样本篇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就租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机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1、租金按月计算。设备租赁费每月按(型号)元/台计算,按合同约定,若是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则租赁费包括司机及指挥工工资,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支付方式:
3、支付期限:
第二条 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四条 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收取保证金 前支付。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余额无息返还甲方。
第五条 操作、维护与修理
1、双方约定机械由
2、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时,乙方应当自接到通知时起 小时内达到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通知起 小时内未能修复的,自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3、双方约定每月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的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甲方应当为机械提供进出场作业,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负责司机、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交底,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6、组织租赁、安拆、监理单位对设备验收后,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配备相应的设备管理人员,督促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
7、负责配备设备使用中所需的对讲机以及各种配套吊运材料的吊具,负责提供工地宿舍,作为设备常用配件及司机休息之用。
8、甲方应当按机械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不得对机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收取租金
2、设备进场前,应认真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进场设备的完好性。
3、设备配置的附件(如基础预埋件、附着预埋件、标准节、附墙装置、电缆、钢丝绳等)应安全可靠并满足使用要求。
4、在设备进场前,负责提供的内业技术资料包括备案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含电路图)、进场前维修保养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记录、交接班和运转记录、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负责提供设备司机_________名/台,指挥工_______名/台。进场前,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在租赁期间,司机、指挥工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有关的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项目部正常的施工安排,为甲方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出现司机、指挥工违反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回,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直至更换。若由此造成的事故或后果,由乙方承担。
6、按合同约定负责设备在租赁期间的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每月定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设备安全检查,不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巡检,并及时将结果书面反馈甲方。
7、负责设备在各种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处罚相关费用。
8、负责按三相五线制配置设备专用开关箱至设备间的电缆线,并满足最终高度要求。设备安装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础预埋件、整机和标准节;设备附着顶升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附着预埋件、附墙装置(含撑杆)和标准节。
9、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10、乙方的设备应符合环保的要求,并尽可能选用低噪音和能耗小的设备。
第七条 双方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有多台设备交叉作业时,甲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负责做好设备周边的高压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4、甲方负责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6、乙方负责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乙方对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7、在对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乙方对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8、本着“谁违章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9、当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司机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组织人员及时排除异常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凡逾期满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按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若因甲方原因延迟达天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向甲方收取自约定时间至实际进场时间的租赁费。
3、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致使机械受到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其他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或提供的机械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凡逾期满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该机械日租金 %的违约金。凡停工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4、其他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点:
5、其他约定:
起重机租赁合同样本篇三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租赁单位:
出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根据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一、 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数量:
1、名称:塔式起重机 型号___________ 数量______台。
2、塔式起重机不含吊钩以下吊索、吊环、料斗等用具。
二、租赁期限:
1、起租日期:出租方根据承租方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则检测合格日期即为正式起租日期,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不能检测的视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2、租用终止日期:以乙方出据的书面停用通知日期为准。
3、预计租用时间_____个月。
三、进出场费、租金及其交纳期限:
1、进出场费为每台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机械进场后一次结清。
2、租金按月结算,每台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不含税金)。
3、承租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按月将租金足额支付给出租方。
四、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
(一)、双方人员都应严格按照各自的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出租方:
1、机械操作人员由出租方配备,并对塔吊工作中整机(不包括吊钩以下用具及设备)的安全负责。
2、对塔吊安装、顶升附着,拆卸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有权拒绝所有违章指挥及违章命令。
承租方:
1、 负责配备专职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及指挥设备。
2、 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对被吊物件的绑挂牢固程度司索具及物料的
安全负全责。
3、 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应准确无误,并对司机视线盲区的吊装作业
安全负全责。
4、 负责塔吊操作人员的食宿及费用。
(二) 操作规范以外的安全责任事故,应分清原因及责任,对有争议
事故应由上级安检部门做出鉴定由责任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五、场地:
承租方负责设备进出场道路的清理及障碍物的清除;负责地基的普探夯实加固及排水沟的开挖。电源设臵到塔吊基础两米以内并做好维护;提供料具用房,确保机械、工具及附件免遭损坏及丢失。
六、设备地基与基础处理及附墙件制作:
出租方:
1、按出租方所提供的基础图纸等有关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
2、基础混凝土浇筑预埋时,有相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指导。
3、负责技术监督及隐蔽验收。
4、对设备进出场的道路及安装环境提出要求。
5、提供塔吊附墙予埋铁件图纸及技术质量要求,提供附墙标准撑杆。
承租方:
1、按出租方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要求,完成地基承载实验、塔吊基础制作等工作 。
2、填写地基承载、基础制作等有关隐蔽工程技术资料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提供必要的报检资料。
3、按出租方的要求,保证设备安全环境及进出场通道的畅通。
4、按出租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质量要求加工制作附墙予埋件,无偿提供出租方所需电焊、气割设备,搭建附墙时的工作平台。
七、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
1、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更换易损件及其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并且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定期保养、更换易损件的时间由承租方安排,正常保养、更换易损件期间租费按正常租费计算。
2、故障排除:出租方应使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发生故障及时排除,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出租方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赴现场排除,连续故障八小时起至故障排除时不计台班费。
八、其他:
1、承租方若不能按期付清月租,出租方有权停机待款,停机待款期间租费全额计算,并且每日应交纳应付款额1%的滞纳金。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停机,月租金不变。春节放假期间十五天不计费用。
3、承租方于报停前十天通知出租方停机时间,在通知停机时,必须
具备拆除条件(如工程的脚手架是否影响、场地是否满足拆除要求)否则将视为继续租赁使用;若退场前承租方不能付清费用,出租方可不拆机,并按月租金继续计算费用,直至具备拆除条件、付清余款后拆机退场。
4、因工地作业环境特殊,如由于洪水灾害、基础倾斜等原因对出租方机械设备及人员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由有关部门协调仲裁。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加: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承办人: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
承办人: 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样本篇四
出租单位:淮安市荣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江苏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起用时间:年日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
二、乙方责任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起重机租赁合同样本篇五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一、出租设备名称: 塔式起重机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 高度:
四、设备使用地点: 工程名称:
五、租赁时间: 年 月 日(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六、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的进出场安装费按18000.00元包干。(费用包括:检测费、地角螺栓、运输费、吊装、工资)。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月租费为16500.00元包干。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算,超出叁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操作人员(司机)按1600.00元/月。以上费用均不含税金额。
3、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使用一个月后乙方应及时支付该月租金16500.00元给甲方,月清月结,租赁费支付不得拖欠,延期最多不超过五天。
4、因乙方工程原因造成一个月以上的停机,停机时间租金甲方按每月租赁费的60%收取滞停台班费,即9900.00元/月,固定设备中途不报停,竣工报停以双方认可的报告为依据,从乙方工程申请开工日直至报停日止。
5、设备退场前,乙方应付清所有款项。否则甲方可以拒绝停报或退场,并仍按正常租赁费用收取。
6、基础制作、异形附着及预埋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费日期计算方法:
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后,正常使用之日为设备租赁费起算起算日;乙方正式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均双方认可为终止日。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派有证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使用要求。
2、塔吊每月不得低于28个工作日(每天工作24小时)。
3、操作指挥人员必须24小时待命作业,考虑24小时连续作业。为我公司司机的稳定,工作的灵活性,裁减人员只能考虑裁减指挥。
4、甲方负责提供塔机基础图纸。
5、甲方及时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白天有效工作时间中小修超过4小时,则不收取当日租金;大修如果超过2天则扣除当月租金(主电机除外),但不负责间接损失。
7、甲方提供能正常通话的对讲机2台、吊盆3个、料斗2个、吊绳3付及配电箱至塔吊的电缆。
8、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有关资料。
九、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请报告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食宿费用。
3、提供甲方进出场条件,如设备专线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所耗电费;并保证塔机工作所需电压,因电压不稳导致烧坏电机,损失由乙方负责。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结合现场进行核算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16t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及上塔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十、安全事故:
1、特别声明在塔吊安装前必须买好保险,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甲方设备发现故障而不及时处理和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因乙方违章指挥作业或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员指挥失误及与塔机操作无关人员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根据《合同法》规定协商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三、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未安地脚螺丝或20日内未安装塔吊,本合同自动失效。
起重机租赁合同样本篇六
出租方:*公司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砼泵车(以下简称“泵车”)租给承租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的租赁价格、期限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元/m3(现场泵送单价)。
2.租赁期限:承租方和出租方根据工程需要另行协商。
3.结算方式:泵送方量累计达到方结算一次。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应根据承租方需要提供泵车资料复印件。
2.租赁期间,承租方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调度出租方泵车。出租方内部有泵送任务时,应提前与承租方协商,在不影响承租方生产的情况下,可将泵车调回。在承租方没有泵送任务的前提下,出租方可将泵车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其后承租方泵送任务顺延。承租方与第三方同时有泵送任务时,优先满足承租方使用。
3.出租方负责泵车的运行、操作、维护保养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操作人员要持有效证件上岗。
4.出租方负责泵车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燃料、油料,并承担相应费用。
5.操作人员自进入承租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承租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服从承租方的安排和管理。如司机违章或不接受管理,承租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其罚金可从租赁费中直接扣除。
6.如有正当理由,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更换操作司机。
7.出租方承担泵车的养路费、保险费等,并承担租赁期间因自身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机械事故责任。
8.承租方有义务为出租方泵车操作人员提供住宿条件和泵车停放场地。
9.承租方在租用期间有义务保护出租方泵车。
第三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承租方不得将泵车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据实赔偿守约方直接损失。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混凝土输送泵车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作为合同附件,双方严格按照混凝土输送泵车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作业。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合同终止条件
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承租方贰份,出租方贰份。
起重机租赁合同样本篇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在 工程,租用乙方 台双笼2t施工升降机,型号为: 安装高度米,租赁形式为包月。
甲乙双方确认如下事项:
一、租赁期:暂定 个月,甲方要求乙方在 年 月 日,把设备运进场,乙方设备进场安装调试的时间不超过3天,甲方在设备安装完毕后有2天时间搭马道、防护棚和楼层安全门井并组织进行验收,从第6天开始为设备起租日直至设备退租之日终止。
二、设备进出场费(含设备运进、运出、维护及拆装费用)人民币 壹台。设备安装完毕时(设备进场的第4天),甲方向乙方当即支付此费用的一半,拆装完毕后付清剩余款。
三、租赁费及两种付款方式:
1、月租赁费价 (大写: )(台/月);
2、双方商议支付月租赁费价(大写: )(台/月)。
付租赁费方式: 每两月支付一次,支付70﹪,余款工程完成后半年内付清。
租赁费不足一月按日计算(日租赁费=月租赁费/30天)。
四、升降机司机:由乙方负责配备 3 人,司机持操作证或实习证明上岗。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班次。
五、升降机如因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整机无法运行,每超过14小时,扣乙方一天台班费。乙方保证设备月故障率不超过5﹪(月运转420小时*5﹪=21小时)。
六、双方责任:
甲方:
1、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在设备安装完毕后对设备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办理使用登记。
2、负责对升降机司机进行进场安全教育。负责对电缆线和暂存在地面的井字架和附墙架等物品的看护,如有丢失负责赔偿。
3、承担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责任。
4、负责安排乙方司机的现场休息场所和饮食问题。
5、甲方为乙方每月提供1个工作日的维修保养时间(累计14小时)。
6、进场后甲方提供安装所需的吊装设备(如塔吊或汽车吊),并配备1至2个架子工。入场前和出场前,甲方为乙方设备的进场或出场提供便利的道路交通条件,达到“进出无障碍”。
7、甲方按照乙方技术要求做好设备基础并在电梯基础旁(一般应在离基础4至5米处)设置50kw电源控制箱,应专箱专用,不得和其他设备混用。
乙方:
1、负责施工升降机的进出场运输、安装、维护、故障修理与拆除作业;负责该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对该作业全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承担责任。
2、操作司机必须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
3、承担因司机违章操作、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的责任。
4、确保设备运转良好,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维修和抢修。
5、司机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按甲方规定时间上下班。服务态度达到甲方满意。
6.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补充条款: 。
八、合同纠纷: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可由任何一方提请调解直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签约地址:。
甲方: 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