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公司纪律制度工作总结篇一
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 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 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 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 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 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警告处分,扣减3个月绩效薪酬;
2、记过处分,扣减6个月绩效薪酬;
3、记大过处分,扣减12个月绩效薪酬;
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考勤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对于驻外项目部:各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考勤。考勤内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年休假、探亲假、旷工等。每年的考勤资料应存入单位劳资档案备查。
3、员工出勤率作为劳动报酬、劳动评价、年终奖的依据之一。
4、公司员工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员工上班以到达工作地点的时间为准,不得迟到及早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论处,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天论处。
5、员工考勤出勤率计算
出勤率= ×100%
第十七条 事假
1、员工因故需请事假应事先书面提出申请,半天以内由项目组长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内由所长批准。员工的请假单及单位的准假单交考勤员登记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记卡上。
2、事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半天以上不满1天的,按一天计算。
3、请事假期间扣发员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员工请事假期满应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去门诊看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员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难杂症来不及请假者,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看病请病假,应有医生签发的病假条并加盖医院的公章。门诊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门诊医生开的病假条为准;员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会诊并经科主任批准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员工住院期间的病假条以科室开的病假条为准。病假条应及时交给组长或考勤员,超过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递交无效,并按旷工论处。
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的。
(2)医疗期间内,累计病休时间已满时,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满,没有特殊情况,不到原单位报到、原单位已安排适当工作岗位而不服从者或不能从事工作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止或医疗期满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员工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6)员工出差、探亲因病医疗,必须有乡镇以上卫生院开的病假条才有效。
第十九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治疗期间,基本薪酬全额发放。
第二十条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条 产假
员工产假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1、女员工产后休满产假,婴儿未满一周岁者,哺乳时间按《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办理;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假只限丧时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经单位领导批准给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过5天。
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途假期间,员工的基本薪酬照发,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二十三条 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处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疗养等;
3、派出支援参加抗洪救灾等。
第二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十一个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第二十五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二十六条 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员工年休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旷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两个小时及以上者;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者;
(3)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从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办公事为借口,离开岗位而实际办私事者;
(7)涂改病假条、拿假病假条欺骗组织者。
2、旷工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含四小时)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条 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按《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见附件)办理。
第三十条 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暂试行)
公司纪律制度工作总结篇二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严肃性及纪律性。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为严明会议记录,维持会场秩序,保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特将会议纪律及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1、小组会所有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做好会前定向,与会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各小组主持人清点、通报人数,各小组统一依次排座。
2、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人员,应提前向当期主持人和董事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视为请假。
3、进入会场前,与会人员应统一着的队服,佩戴标志,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
4、会议期间要集中精力,认真聆听,积极投入,不得交头接耳,私开小会,坐姿要端正,不得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会议期间严禁吸烟,手机关机或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
6、会议内容要“精”、“短”、“实”,严格按照流程进行。
7、发言人员在会前做好准备工作,发言要简明扼要,不讲与主题无关的内容,规定时间内未讲完需增加时间需举手申请,经主持人批准后方可继续发言。
8、讨论环节发言需举手申请,主持人批准方可发言,不允许七嘴八舌,发言不允许脏话,不允许攻击他人或恶语相向。
9、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按考勤迟到或早退一次计算。
10、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11、员工大会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半个工作日在行政文秘处备案,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12、进入会场前,参会人员应整理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神、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
13、会议进行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14、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15、开会时参会人员应坐姿端正,不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16、参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
17、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18、违反会议纪律者,公司根据情节的轻重做出处罚(见附表)。
本制度自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纪律制度工作总结篇三
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 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 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 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 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 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警告处分,扣减3个月绩效薪酬;
2、记过处分,扣减6个月绩效薪酬;
3、记大过处分,扣减12个月绩效薪酬;
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考勤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对于驻外项目部:各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考勤。考勤内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年休假、探亲假、旷工等。每年的考勤资料应存入单位劳资档案备查。
3、员工出勤率作为劳动报酬、劳动评价、年终奖的依据之一。
4、公司员工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员工上班以到达工作地点的时间为准,不得迟到及早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论处,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天论处。
5、员工考勤出勤率计算
出勤率= ×100%
第十七条 事假
1、员工因故需请事假应事先书面提出申请,半天以内由项目组长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内由所长批准。员工的请假单及单位的准假单交考勤员登记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记卡上。
2、事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半天以上不满1天的,按一天计算。
3、请事假期间扣发员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员工请事假期满应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去门诊看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员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难杂症来不及请假者,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看病请病假,应有医生签发的病假条并加盖医院的公章。门诊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门诊医生开的病假条为准;员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会诊并经科主任批准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员工住院期间的病假条以科室开的病假条为准。病假条应及时交给组长或考勤员,超过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递交无效,并按旷工论处。
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的。
(2)医疗期间内,累计病休时间已满时,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满,没有特殊情况,不到原单位报到、原单位已安排适当工作岗位而不服从者或不能从事工作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止或医疗期满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员工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1、员工因工伤治疗期间,基本薪酬全额发放。
第二十条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条 产假
员工产假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1、女员工产后休满产假,婴儿未满一周岁者,哺乳时间按《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办理;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假只限丧时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经单位领导批准给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过5天。
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途假期间,员工的基本薪酬照发,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二十三条 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处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疗养等;
3、派出支援参加抗洪救灾等。
第二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十一个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第二十五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二十六条 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员工年休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旷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两个小时及以上者;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者;
(3)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从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办公事为借口,离开岗位而实际办私事者;
(7)涂改病假条、拿假病假条欺骗组织者。
2、旷工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含四小时)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条 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按《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见附件)办理。
第三十条 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暂试行)
重庆华联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第三分所
二oxx年九月二十九日
公司纪律制度工作总结篇四
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职工之间的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保证公司有序进行运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行政部做好公司各个部门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公司行政部对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七、不聚众赌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或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一、不准对公司的一些临时规定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资,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八)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四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行政警告,记过,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五条处分条件
(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
(三)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的;
(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的;
(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的;
(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的;
(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
(十二)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部门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普通员工降为试用期员工,薪酬按照试用员工薪酬计算,试用期不超三个月。
第十七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八条实施处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组织或者承办部门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会议必须有公司总经理参与;
(三)根据会议决定,由行政部实施处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听取受处分者本人意见。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一周内,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但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
第二十条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的,应事先向考勤员说明原因。上下班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
第二十一条考勤奖惩:公司所有员工考勤按月计算出勤率,每月未发生任何缺勤现象的,计全勤奖,每月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请假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到人事部领取假条填写。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发100元工资。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具体实施办法参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行政部和财务部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各部门领导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公司纪律制度工作总结篇五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6、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及全部奖金,并处留厂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8、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0、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一次、罚款30元处理: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6、不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7、 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8、 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厨、仓库、财务部门等。
9、 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 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 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 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 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 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 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
16、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8、 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记过一次、罚款50元内处理:
1、警告达到二次的;
3、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
4、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5、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7、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8、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10、 上班时间私自回宿舍这单人次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并处罚款100元:
1、 记过达到三次的;
2、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矿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3、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4、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7、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
8、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9、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10、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11、 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 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 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 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 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8、 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一 、 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1、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4、不酒后上岗;
5、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7、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8、不聚众赌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12、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二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职)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以及经济处罚(处罚同上):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四、 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五、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奖惩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 。
六、 处分条件
12、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除名处分。
七、 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参加的会议讨论通过或报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审批。
八、 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九、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或宣布。
十、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对受处分者应当说服教育,热情帮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视、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