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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户外运动心得体会 户外运动心得体会大学生(8篇)

时间:2023-06-25 08:17:15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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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户外运动心得体会 户外运动心得体会大学生(8篇)篇一

一、 枪支管理责任制度

(一) 公务用枪配枪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枪支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本单位枪支管理制度建立、检查、落实、设施完善、隐患整改的全面责任。

(二) 公务用枪配枪单位枪支管理专干,担负日常枪支管理工作,进行枪支领退登记作业;较大的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全面承担枪支管理工作,根据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意见开展工作。

(三) 要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的人员担任枪支管理专干,并保持这支队伍的相对稳定,单位枪支管理专干的配备或更换必须由同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备案。

金融系统守护押运单位枪支管理专干应具备的条件:中共党员,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副科(股)级以上级别;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经省公安厅治安处培训,考试合格。

二、 配枪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一) 配枪人员基本条件:

4、

5、 在应配枪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依法取得《公务用枪持枪证》。

1、

2、

3、

4、

5、 离开配备公务用枪岗位的;

因刑事犯罪或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受到查处的; 丧失依法、安全使用枪支行为能力的; 不再符合配备公务用枪范围、标准的; 其他不宜配备公务用枪的情形。

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被取消配枪或离开原《公务用枪持枪证》限定单位、部门的,其公务用枪应立即予以收回,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注销枪支管理证件手续。其后,调动管理部门方能办理调动事宜。

(三) 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成建制的撤销,其公务用枪应立即予以收回,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注销枪支管理证件手续。

三、 枪支业务学习考核制度

(一) 公务用枪配枪单位要建立、执行枪支业务学习考核制

度;

(二) 凡是上级下发的枪支管理文件、通报均要学习登记;

(三) 每月枪支管理学习不得少于一次;

(四) 每年进行实弹射击两次;

(六) 考核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

四、 枪支携带制度

(一) 枪支一经领取,必须检验确认枪支与《公务用枪枪证》是否一致,确认枪支安全状态,确认装具牢固可靠。

(二) 执行警卫和特殊侦察任务时,在确保枪支安全的情况下,可贴身灵活佩带。

(三) 根据所在环境条件,采取必要的防范枪支弹药丢失、被盗、被抢的措施。非执勤性质需要,佩带枪支在可以不暴露时,不得暴露。

(四) 非因任务需要,不得携带枪支进入购物、娱乐、游览场所。禁止携带枪支弹药探亲访友、参加宴会、饮酒、严禁随意鸣枪,或利用枪支进行打猎等非警务活动。

(五) 持枪人需携带枪支的情形结束后,或者携带枪支的任

务过程中有不需、不得携带枪支的情形期间,持枪人应将枪支弹药交枪支保管处集中保管,严禁将枪支弹药交给无关人员、放在家中、放在办公室文件柜、办公桌内。外出期间,根据任务许可,请当地公安机关、武装警察部队、军事单位或者其他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临时代管。

(六) 当携带的枪支将要失控时,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恢复控制状态。

(七) 丢失、被盗、被抢等枪支失控情况发生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本人所在单位。

(八) 禁止携枪乘坐民航飞机、禁止携枪进入北京市。

五、 使用枪支报告制度

公务用枪配枪单位要建立、执行《使用枪支报告制度》并建立《使用枪支、警械情况登记簿》,详细写明枪支使用过程中丢失、损坏、鸣枪、违反规定使用等情况。并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定性,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规范枪支的使用,也作为补充子弹的依据。

六、 枪支保管制度

安装铁门、铁护窗(不小于18#罗纹钢)、铁柜(省公安厅监制的专用枪柜)及入侵探测报警器,金融系统还必须安装监控系统。

(一) 金融系统守护押运枪支保管制度

1、 枪支弹药管理要做到安全保密,守库枪支白天要入保险柜,加锁存放,夜间守库使用,做到枪不离人。

2、 押运枪支平时入库保管,押运人员执行任务时,办理领用手续,任务完毕连带《公务用枪持枪证》及时交回入库,不准个人另行存放。除执行押运任务外,严禁以任何理由将枪支携带出外。

3、 押运人员只准在执行押运任务时携带枪支,并随身携带《公务用枪持枪证》。军警检验时先出示持枪证,检查枪支时要卸下弹匣。

4、 在执行任务时,如遇危及守护目标和守库、押运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鸣枪警告或正当防卫外,其余不得随意鸣枪。

5、 枪支领退、出入库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枪支警械领用登记台账》。

七、 枪支管理检查制度

涉及枪支的单位对内部枪支管理情况进行的检查(内部工作检查)。

枪支查验三个基本要求:

1、

2、 由省公安厅统一布置,全面开展,一次完成。

要与枪支管理档案联动,实行枪支管理档案更替,保证枪支管理档案准确、有效。

3、 查验后,及时开展对收缴、淘汰报废枪支的统一销毁处置,消除枪支保管方面的隐患。

(二) 公务用枪配枪单位要建立、执行枪支管理检查制度。要有专用检查登记簿登记检查情况和检查意见。定期报告检查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情况。

(三) 配备枪支的基层单位,每日对携带枪支人员的枪支随身携带情况进行检查,携带枪支外出执行任务时,每次转移场地时要检查枪支随身携带情况。

(四) 有枪支集中保管处的单位,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清点枪支弹药和保管设施可靠情况。

(五) 配枪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枪支勤务管理检查。

八、 枪支保养制度

(一) 公务用枪配枪单位要建立、执行枪支保养制度。并按要求建立管理台账。

(二) 每周五对枪支进行一次小擦。

(三) 每月或实弹射击后必须对枪支进行一次全面保养、检查。

(四) 被保养、检查的枪支要登记枪支型号、数量、存在问题。漏检的枪支要登记枪号。

(五) 保养检查的基本程序:

1、安全检查。

2、检查外部:污垢、锈痕、碰伤、裂缝、变形、折断等,机件号码的一致性,准星、照门坚固性。

3、检查枪膛:锈蚀、油污、灰尘、损伤等。

4、检查机能:用数发教练弹装填弹匣,送入枪支,拉套筒数次,检查输弹、送弹闭锁、击发、开锁、退壳及保险机能是否正常。

九、 维修制度

(一) 自行处理:故障处理方式不会影响射击精度、加快射击损耗、影响射击和保险机构可靠性的,易于修复的故障,可自行处理。

(二) 不宜自行处理的,逐级送省公安厅枪械修理所修理。费用自理。

(三) 不得擅自将枪支送外单位修理;不得在修理时擅自拼装零件;不得擅自更换击针。

(四) 枪支维修情况要报告枪支管理部门登记,并到枪弹痕迹管理部门重新建档。

十、 淘汰报废制度

(一)淘汰枪支是指行政指令统一停止装备、使用的枪支,一般是由新(式)枪支换装下来的旧(式)枪支。

(二)报废枪支是指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不能使用、不能有效或安全使用的枪支,如非制式枪支和严重损坏的枪支,以及超过使用寿命不能达到射击精度要求的枪支等等。

(三)枪支淘汰报废应当与枪支的配置、配备工作密切结合,原则上先行淘汰报废,上交销毁,然后增配枪支,以保证数量的控制,特别是对以淘汰报废枪支为理由要求新增配枪,必须防止出现超量配置情况。

(四)淘汰报废枪支,特别是淘汰枪支;在销毁之前仍按在用枪支进行管理,不得自行处理,必须由公安机关处置,未及时上交的,由公安机关收缴,公安机关收缴、收交枪支必须同时收缴《公务用枪枪证》,注销枪支登记。

(五)淘汰报废枪支的销毁工作具体程序:公安机关(含由当地公安机关拨给的单位)编报《销毁枪支移交清单》和待销毁枪支一并逐级交地市公安机关,由地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集中造册,上交省公安厅统一组织销毁,并报公安部备案。

最新户外运动心得体会 户外运动心得体会大学生(8篇)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职能分工

第三章 配备枪支单位的职责

第四章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的条件与职责

第五章 公务用枪的使用

第六章 公务用枪的保管

第七章 公务用枪的勤务管理

第八章 公务用枪的监督检查

第九章 罚则

第十章 其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使用公务用枪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安机关公务用枪,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包括铁路、交通、民航、林业、海关) 及其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按照规定配备的用于执行职务的各类枪支弹药。

列入公安机关序列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装备的枪支,按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条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配备以工作必需为原则,非因工作

需要的不予配备公务用枪。

徐州房产 警察一律严禁佩带、使用公务用枪。

第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本着既要保证工作需要,又要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建立公务用枪管理制度,明确所属各配备枪支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公务用枪管理职责,明确佩带、使用公务用枪的人民警察的枪支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安部负责公务用枪的研制、定型、列装、订购和验收

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能分工

第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政工人事部门负责协同治安部门对配备枪支单位中申请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进行资格审核,掌握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中不宜佩带、使用枪支的情况,决定取消或暂时取消其佩带、使用公务用枪的资格。

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配备公务用枪单位和购置公务用枪计划,会同政工人事部门对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会同政工人事、装备财务部门对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进行理论培训和实弹射击训练及考核工作;对配备枪支单位的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公务用枪持枪证件。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公务用枪和持枪人员进行审验。

第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装备财务部门负责配备枪支单位的公务用枪购置计划的编制、供应和勤务保障工作。

第九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对人民警察公务用枪的佩带、使用、保管进行督察,对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案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 配备枪支单位的职责

第十一条 配备枪支单位应当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明确领用枪支弹药的审批责任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确定专门的部门,县级以下的配备枪支单位应确定专职干部,承担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配备枪支单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根据执行任务的情况,提出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进行审查。配备枪支单位要对使用公务用枪人员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枪支携带、保管和使用情况,落实枪支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配备枪支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所配备的公务用枪和佩带、使用枪支人员的各类档案,所配枪支的种类、型号、数量应与登记内容一致。

第十四条 配备枪支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中保管枪支的制度,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应当设立专门的枪支保管库(室),有专人二十四小时值守,双人双锁,保证随时领用枪支。枪支与弹药必须分开存放。

第十五条 发生违规使用枪支案件和枪支被盗、被抢、丢失或其他事故的,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抄报公务用枪管理的其他职能部门。

(二)每应进行一次理论考核和一次以上的实弹射击训练。实弹射击训练应达到公安部规定 的训练用弹标准。

第四章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的条件与职责

第十七条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无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受处分记录;

(五)参加公安工作一年以上。

第十八条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

(四)不得携带枪支饮酒;

(五)非工作需要不得携带枪支进入饭店、商场和歌舞厅等公共

娱乐场所;

(六)非执行任务需要不得用非制式装具携带枪支;

(七)不得使用所配枪支狩猎;

(八)不得出租、出借、转让、赠送、交换所配枪支;

(九)不准将枪支交给非人民警察携带或保管;

(十)不得私自修理枪支或更换枪支零部件;

(十二)接受枪支主管部门的查验和审验;

(十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经特别许可不得携带枪支:

(一)乘坐民航飞机;

(二)进入北京市区;

(三)执行警卫任务;

(四)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形。

(一)因退休或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配备公务用枪岗位的;

(二)丧失合法使用枪支资格或安全使用枪支行为能力的;

(三)理论和实弹射击考核不合格的;

(四)其他不符合配备公务用枪条件的情形。

(一)因刑事犯罪或违法违纪案件被立案侦查或调查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

(三)违反枪支保管规定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其他事故的;

(四)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者禁闭的。

第五章 公务用枪的使用

(一)处理一般治安案件、群众上访事件和调解民事纠纷;

(二)在人群聚集的繁华地段、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及易燃易爆场所;

(三)在巡逻、盘查可疑人员未遇暴力抗拒和暴力袭击时;

(四)从事大型集会保卫工作时;

(五)在疏导道路交通和查处交通违章时;

(六)与他人发生个人纠纷时;

(七)使用枪支可能引起严重后果时。

第二十三条 处置群体性事件时,一线民警一律不得携带枪支,

二线民警依照命令可以携带枪支。

第二十四条 人民警察使用公务用枪后应及时将枪支使用情况、弹药消耗情况及伤亡情况书面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时抄报治安、装备管理部门。

第六章 公务用枪的保管

(三)具备集中保管条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执行必须携带公务用枪的任务完成前,或上级指令必须携带公务用枪备勤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的。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人民警察必须填写审批表,经本单位领导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人民警察个人保管公务用枪的,应配有枪套、枪柜、枪锁等安全装置。外出执行任务时必须随身携带枪支,严禁人枪分离。

(一)休假、病假、探亲、旅游等非警务活动期间;

(二)脱产学习、培训期间;

(三)外出参加会议、长期借调在外和其他无携枪必要的公务活动;

(四)其他不宜由个人保管枪支的情形。

(二)各级公安机关非一线实战单位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配备的公务用枪一律实行集中保管,实行执行任务或训练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领用,完成任务或训练完毕后交回的制度。

第二十八条 中保管公务用枪的单位应由专人负责领退枪支和验证、登记工作,定期清点整理枪支弹药,检查保管设施的可靠性,及时向枪支管理负责人报告枪支弹药保管、领用和弹药消耗情况。

第七章 公务用枪的勤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公安机关(含所属人民警察学校)的公务用枪购置和弹药补充,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的购置程序执行,不得违反规定自行购置枪支弹药。

第三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制定的装备标准装备弹药,非警务活动不得使用装备弹药。

第三十一条 公务用枪使用后要及时进行擦拭保养,防止锈蚀。

集中保管的公务用枪要每月擦拭保养一次,个人保管的公务用枪要根据使用情况随时擦拭保养。

第三十二条 报废的公务用枪应当及时销毁。销毁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会同装备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八章 公务用枪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所属各级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所属的枪支弹药储备库,由装备财务部门和治安管理部门负责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所属配备枪支单位的公务用枪管理工作应一个季度检查一次,县级以下配备枪支单位对本单位公务用枪管理情况应一个月检查一次。

第三十五条 配备枪支单位应对所配枪支的管理、配备、使用、储存、领退情况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 各级督察部门随时对人民警察携带、使用公务用枪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民警察,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的措施。

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违反规定发给公务用枪持枪证件或者超范围配发枪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配备枪支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配备的公务用枪超过《公务用枪配备办法》规定的标准隐瞒不报的;

(二)对所配备的公务用枪不及时申领持枪证件,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三)配备公务用枪应集中保管而未集中保管,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六)擅自购置公务用枪和弹药的;

(七)不上缴报废公务用枪的。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八、十九、二十五、二

十六、二十七条之规定的;

(二)擅自使用装备弹药的;

(三)违反规定使用枪支未造成后果的。

(一)违法使用枪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

(二)丢失、被盗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第十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用枪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最新户外运动心得体会 户外运动心得体会大学生(8篇)篇三

xx年5月17日是第xx个“全国助残日”,5月16日下午助残服务队在体育南总站(公汽公司xx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开展“牵手同乐”户外联谊活动,“牵手同乐”是助残服务队一大特色,是一种新的集体活动,服务队的所有小组各自带上帮扶对象,带上美食,带上爱心和笑容,带上各自精心准备的拿手好戏,或歌或舞,或颂或戏,或笑或逗,相聚一堂,一起相约投身到大自然的怀抱去,一起分享开心和快乐,一起涂抹期许和希冀,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体现义工和帮扶对象相亲相爱一家人的友爱精神,与简单的上门一对一帮扶不同,不局限于一个地方、相同的人,帮扶对象们可以接触到外面的世界和更多的人,敞开自己的心扉,融入社会。

恶劣的天气尽管给出行造成了很大的不便,活动也由原定的海滨公园户外联谊临时改到了室内活动,尽管大伙的衣服被雨打湿了,准备好的节目也因场地的改变而要临时调换,可不管条件变得多艰苦,大家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义工们和服务对象及他们的家人欢聚一堂,个个都很投入开心互动,不论是歌舞表演或游戏,精彩迭出,笑声不断,整个活动气氛紧凑热烈,现场温馨而不失热闹,充分展示了我们这个大家庭相亲相爱一家人的团队精神,充分展示了义工朋友们的多才多艺,展示了帮扶对象和义工朋友们像家人般的深厚情谊,大家一起相聚在一起共欢唱,同快乐!尽情欢笑!过了一个开心的节日,让活动在精彩圆满中结束!

这次活动共有61名义工冒雨参加,同时上门接送八名帮扶对象以及他们的家人一起来参加这次联谊活动,共出动七部爱心车,其中六部上门接送帮扶对象,一部运送活动所需的物资。

感谢义工宋xx爱心赞助为文龙庆生的五磅蛋糕!

有了大家的支持,相信今年助残服务队的活动会更上一层楼,越做越好!感谢!

最新户外运动心得体会 户外运动心得体会大学生(8篇)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职能分工

第三章 配备枪支单位的职责

第四章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的条件与职责

第五章 公务用枪的使用

第六章 公务用枪的保管

第七章 公务用枪的勤务管理

第八章 公务用枪的监督检查

第九章 罚则

第十章 其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使用公务用枪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安机关公务用枪,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包括铁路、交通、民航、林业、海关)及其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按照规定配备的用于执行职务的各类枪支弹药。

列入公安机关序列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装备的枪支,按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条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配备以工作必需为原则,非因工作需要的不予配备公务用枪。

非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一律严禁佩带、使用公务用枪。

第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本着既要保证工作需要,又要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建立公务用枪管理制度,明确所属各配备枪支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公务用枪管理职责,明确佩带、使用公务用枪的人民警察的枪支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安部负责公务用枪的研制、定型、列装、订购和验收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能分工

第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政工人事部门负责协同治安部门对配备枪支单位中申请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进行资格审核,掌握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中不宜佩带、使用枪支的情况,决定取消或暂时取消其佩带、使用公务用枪的资格。

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配备公务用枪单位和购置公务用枪计划,会同政工人事部门对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会同政工人事、装备财务部门对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进行理论培训和实弹射击训练及考核工作;对配备枪支单位的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公务用枪持枪证件。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公务用枪和持枪人员进行审验。

第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装备财务部门负责配备枪支单位的公务用枪购置计划的编制、供应和勤务保障工作。

第九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对人民警察公务用枪的佩带、使用、保管进行督察,对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案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 配备枪支单位的职责

第十条 配备枪支单位应当根据《公务用枪配备办法》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用枪,严禁超标准配备。所配备的公务用手枪必须经刑事技术部门检验并建立枪弹痕迹档案。

第十一条 配备枪支单位应当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明确领用枪支弹药的审批责任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确定专门的部门,县级以下的配备枪支单位应确定专职干部,承担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配备枪支单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根据执行任务的情况,提出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进行审查。配备枪支单位要对使用公务用枪人员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枪支携带、保管和使用情况,落实枪支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配备枪支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所配备的公务用枪和佩带、使用枪支人员的各类档案,所配枪支的种类、型号、数量应与登记内容一致。

第十四条 配备枪支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中保管枪支的制度,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应当设立专门的枪支保管库(室),有专人二十四小时值守,双人双锁,保证随时领用枪支。枪支与弹药必须分开存放。

第十五条 发生违规使用枪支案件和枪支被盗、被抢、丢失或其他事故的,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抄报公务用枪管理的其他职能部门。

(二)每应进行一次理论考核和一次以上的实弹射击训练。实弹射击训练应达到公安部规定的训练用弹标准。

第四章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的条件与职责

第十七条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无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受处分记录;

(五)参加公安工作一年以上。

第十八条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

(四)不得携带枪支饮酒;

(五)非工作需要不得携带枪支进入饭店、商场和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六)非执行任务需要不得用非制式装具携带枪支;

(七)不得使用所配枪支狩猎;

(八)不得出租、出借、转让、赠送、交换所配枪支;

(九)不准将枪支交给非人民警察携带或保管;

(十)不得私自修理枪支或更换枪支零部件;

(十二)接受枪支主管部门的查验和审验;

(十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经特别许可不得携带枪支:

(一)乘坐民航飞机;

(二)进入北京市区;

(三)执行警卫任务;

(四)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形。

(一)因退休或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配备公务用枪岗位的;

(二)丧失合法使用枪支资格或安全使用枪支行为能力的;

(三)理论和实弹射击考核不合格的;

(四)其他不符合配备公务用枪条件的情形。

(一)因刑事犯罪或违法违纪案件被立案侦查或调查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

(三)违反枪支保管规定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其他事故的;

(四)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者禁闭的。

第五章 公务用枪的使用

(一)处理一般治安案件、群众上访事件和调解民事纠纷;

(二)在人群聚集的繁华地段、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及易燃易爆场所;

(三)在巡逻、盘查可疑人员未遇暴力抗拒和暴力袭击时;

(四)从事大型集会保卫工作时;

(五)在疏导道路交通和查处交通违章时;

(六)与他人发生个人纠纷时;

(七)使用枪支可能引起严重后果时。

第二十三条 处置群体性事件时,一线民警一律不得携带枪支,二线民警依照命令可以携带枪支。

第二十四条 人民警察使用公务用枪后应及时将枪支使用情况、弹药消耗情况及伤亡情况书面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时抄报治安、装备管理部门。

第六章 公务用枪的保管

(三)具备集中保管条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执行必须携带公务用枪的任务完成前,或上级指令必须携带公务用枪备勤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的。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人民警察必须填写审批表,经本单位领导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人民警察个人保管公务用枪的,应配有枪套、枪柜、枪锁等安全装置。外出执行任务时必须随身携带枪支,严禁人枪分离。

(一)休假、病假、探亲、旅游等非警务活动期间;

(二)脱产学习、培训期间;

(三)外出参加会议、长期借调在外和其他无携枪必要的公务活动;

(四)其他不宜由个人保管枪支的情形。

(二)各级公安机关非一线实战单位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配备的公务用枪一律实行集中保管,实行执行任务或训练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领用,完成任务或训练完毕后交回的制度。

第二十八条 中保管公务用枪的单位应由专人负责领退枪支和验证、登记工作,定期清点整理枪支弹药,检查保管设施的可靠性,及时向枪支管理负责人报告枪支弹药保管、领用和弹药消耗情况。

第七章 公务用枪的勤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公安机关(含所属人民警察学校)的公务用枪购置和弹药补充,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的购置程序执行,不得违反规定自行购置枪支弹药。

第三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制定的装备标准装备弹药,非警务活动不得使用装备弹药。

第三十一条 公务用枪使用后要及时进行擦拭保养,防止锈蚀。

集中保管的公务用枪要每月擦拭保养一次,个人保管的公务用枪要根据使用情况随时擦拭保养。

第三十二条 报废的公务用枪应当及时销毁。销毁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会同装备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八章 公务用枪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所属各级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所属的枪支弹药储备库,由装备财务部门和治安管理部门负责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所属配备枪支单位的公务用枪管理工作应一个季度检查一次,县级以下配备枪支单位对本单位公务用枪管理情况应一个月检查一次。

第三十五条 配备枪支单位应对所配枪支的管理、配备、使用、储存、领退情况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 各级督察部门随时对人民警察携带、使用公务用枪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民警察,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的措施。

第三十八条 不按本规定对申请持枪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或应取消持枪人员资格而未取消造成后果的,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违反规定发给公务用枪持枪证件或者超范围配发枪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配备枪支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配备的公务用枪超过《公务用枪配备办法》规定的标准隐瞒不报的;

(二)对所配备的公务用枪不及时申领持枪证件,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三)配备公务用枪应集中保管而未集中保管,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六)擅自购置公务用枪和弹药的;

(七)不上缴报废公务用枪的。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八、十九、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之规定的;

(二)擅自使用装备弹药的;

(三)违反规定使用枪支未造成后果的。

(一)违法使用枪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

(二)丢失、被盗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第十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用枪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安部

最新户外运动心得体会 户外运动心得体会大学生(8篇)篇五

昨天的拓展培训紧密贴合“无障碍沟通,高绩效团队”主题,六大“门派”齐聚xx乐园,上演了一场“武林外传”。历经数次文争武斗,加深了交流,熔炼了团队精神。进一步提了升企业职工的团队协作能力,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展现了队员们的另一面——“活力”和“创意”,让你不得不叹服我们炽烈的激情和无限想象力。让学员们从中学到了团队的重要性,成功需要不懈的努力。

在xx教练的带领下,大家分组建立团队,完成了多项培训项目及经典游戏,让队员们更加明确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明确了个人在团队中的定位与责任,提高了沟通能力,磨练了战胜困难的毅力。

拓展军训——信任背摔。在这个活动中有责任,有信任,有害怕,有感动也有刺激……刚刚和队员们一起玩了一次,双手被困着,眼睛被蒙着,完全处于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世界,紧张、害怕,当往后倒的时候感觉到无数双温暖的手臂在我的身后拖着我,谢谢可爱的队员们!数十位队员们一起积极参与。难能可贵的是,队员们的女生表现很勇敢,没有退却,都大胆的爬上高高的桌子。虽然有的女生摔下时身体并不是笔直的,但对于胆小的她们,已是一次勇气的挑战。

穿越电网游戏,让我们紧张了一下,一向大胆的xx问教练:“不按规则爬,会不会真的被电到”。大人小孩各有分工,总之要穿越电网,全身的任何一个部位都不能碰到电网。有一个女生是男生们抬着穿越的,电网两侧一面负责抬,一面负责接,配合得天衣无缝。“穿越电网”的游戏精彩纷呈,团队的合作花样层出不穷。其间学员们笑声不断,小操场充满浓郁的欢快气氛。一句“不要碰她手,放开,让我来”更是把游戏带到了高潮!结束完后听教官讲解其中蕴含的各种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方面,比如(执行力,团队协作能力等)这些让我受益非浅,回去后一定要牢记并加以运用。

一次拓展收获一份感动!谢谢xx的教官给我们带来如此精彩难忘的拓展训练,经过一个下午的拓展培训,大家在欢笑不断的节目中获得了友谊,在充满挑战的活动中得到了锻炼,在实践训练的拓展中实现了成长。员工们通过此次的教练寄语和拓展培训,都获得了不少的提高和发展。

这次拓展培训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竞争与合作的重要性,团结与信任的作用以及探索和创新的力量。语言沟通培训,不如肢体接触,拓展培训通过肢体接触,拉近人之间的距离。

最新户外运动心得体会 户外运动心得体会大学生(8篇)篇六

户外活动在幼儿园的一日活动中所占地位越来越重要,每天不少于两小时的户外活动能提高幼儿的运动能力,促进幼儿动作协调发展,放松幼儿的情绪,放飞幼儿的心灵。

足球运动能增强孩子身体各器官系统的功能。由于足球运动,改善了血液循环,使孩子的骨组织得到了更多的营养。所以,运动能促使孩子的骨骼加速生长,使孩子身高随之有所增长。

能锻炼孩子四肢

足球运动前需要加强腹肌、腰肌、背肌、四肢支撑力的锻炼,即加强下肢肌肉力量的锻炼和进行一些条件反射的训练,通过这些触觉刺激和肌肉训练,在脑中枢建立联系,就可使孩子的动作变得灵敏,肌肉变得发达。

可使孩子胃肠蠕动增加

孩子进行户外足球运动,阳光和空气能使皮肤和呼吸道的粘膜不断受到锻炼,增强耐受力。这样当天气发生变化时,孩子的身体就能迅速而准确地进行反应,跟外界环境保持平衡,就不容易感冒,也不容易中暑。

促进智力发育

锻炼可防止儿童由于营养过剩而造成的肥胖。经常参加足球运动的孩子的肌肉比较有力,关节比较灵活,脊背比较挺直,小腹比较扁平,腰肢比较纤细,体态良好,动作协调优美,对自己比较有信心。因而孩子能较好地控制自己的体型。

足球能让幼儿热爱运动,享受健康,展现活力,增进身心发展。快让幼儿活动起来,在绿茵场上奔跑、跳跃吧。

武汉市有没有专业做足球培训课程的公司或机构?有的,与亲童商城合作的福乐宝足球公司就是一个专业机构,他们开设的大空翼足球培训课程可以在带领幼儿在绿茵场上奔跑游戏的同时,教给幼儿足球基本技能。让孩子在户外运动中不仅能提高身体素质,学会足球基本技能,同时,还能体会运动的乐趣,培养团队合作能力!

有意向的幼儿园可以登录亲童商城网站,浏览课程介绍或咨询客服。

最新户外运动心得体会 户外运动心得体会大学生(8篇)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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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八妇女节户外运动活动方案

又是一年“三八妇女节”到来际,作为单位的领导,您是否在为自己单位女性同胞如何过节,如何过好节而发愁?是否还是一如继往的举行重复过枯燥的联欢活动?或是发点过节费?还是放假一天?其实千篇一律方式,毫无新意,没有充分使女员工感觉到自己单位的关爱。

在2014年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为使各单位女员工们暂时远离家庭和工作,走出两门(单位及家门),投入户外体验清新自然;xx户外运动有限公司特推出“三月女人天,别样妇女节”主题户外拓展活动+趣味户外运动。在xx推出的活动中,与大自然的融入,不仅能使大家得到身心最大放松、提高大家的合作意识与进取精神、感受来自单位集体最贴心关爱的同时收获欢声笑语及片片感动。而且活动还能增强大家的团队活力、凝聚力、创造力及向心力,激发大家为单位创造更为辉煌的业绩及大家的潜力。

一、活动目的:

1、加强员工之间沟通,增强团队意识。

2、加强团队合作,激发员工积极性。

3、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展现员工风采。

4、给节假日的员工营造一个向上、向心的节日氛围。

二、活动对象:xx县各企事业单位(为使活动达到圆满,拟定三家单位,以实际报名先后为准)

三、活动时间: 2014年3月8日(周六)

四、活动地点:xx县xx户外拓展培训基地(小坝桃源山庄真人cs)

五、活动项目:

活动全天分为四个环节,各环节含约五个小项目

(一)单人游戏项目(在各活动项目中,按个人比拼淘汰制,最后取前三名)

(二)团队合作项目(分团队合作、夫妻合作/男女合作、单位真人cs pk赛)

(三)晚上活动项目(以音乐为主题,在熊熊篝火前大家载歌载舞,才艺展示)

(四)团体会餐项目(为突出氛围,本次集体聚餐将设在户外,吃百人流水席)

六、活动参与方式:

1、单项类游戏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实行现场报名制。

2、团队竞赛类游戏为所有参加活动人员,游戏时临时分组,即不以部门为单位。

七、奖励办法:

1、单项类游戏前三名可获活动奖券,根据兑奖说明即可兑换奖品。

2、团队竞赛类游戏,根据各团队游戏闯关过程总时间排名情况,对排名在前三位的团队颁发奖品。

其中成功闯关而未获奖的团队均有参与奖。

3、参加活动的单位可准备节日礼品,现场发放。

八、活时时间安排:

1、上午10点前到达活动基地(为突出活动主题,由xx对各单位派军事教官,从主城以踏青方式徒步到达活动基地,约一小时)

2、到达活动后,上午进行单人pk项目3、12点聚餐

4、下午进行团队pk项目5、17点聚餐

6、聚餐后进行夜间活动项目

夜间活动如:篝火晚会、夜间烧烤、户外k歌等。

(其聚餐及夜间活动项目可按活动单位实际情况变动而变动)

文 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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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户外运动心得体会 户外运动心得体会大学生(8篇)篇八

学号:1410200332 姓名:赵珊

专业: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班级:14电类3班

早期的户外运动其实是一种生存手段,采药、狩猎、战争等活动无一不是人类为了生存或发展而被迫进行的活动。二战期间,英国特种部队开始开始利用自然屏障和绳网进行障碍训,其目的是为了提高野外作战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这是人类第一次系统的把户外活动有目的的运用到实际中。

二战后,随着战争的远离和经济的发展,户外活动开始走出军事和求生范畴,成为人类娱乐、休闲和提升生活质量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1989年新西兰举办的首次越野探险挑战赛后,各种各样形式的户外活动和比赛在全世界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目前在欧洲每年都有众多的大型挑战赛举行。在美国,户外运动的参与人数和产值都位居所有体育运动的第三位。,在90年代传入我国,我们统称为户外运动。户外运动不是一种简单的体育运动,也不同于中国传统的旅游方式,是一种把旅游、运动、文化、人际交流紧密结合起来的生活方式。它能把人们从烦闷的社会生活中暂时的超脱出来,以最放松的心态感受大自然魅力,并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回归到社会生活中去。户外运动提倡环境保护,倡导“自然、健康、自由、快乐”的生活方式。崇尚“平等、真诚、协作、自主”的人文精神。户外运动的概念: 户外活动是指以自然环境为场地的,带有探险性质或体验探险性质的体育活动项目群。户外探险在国内比较普及、流行,并且有一定认知度的各类户外活动,如野外露营、登山、滑雪、自驾车、骑马等等。同时也为读者推荐和推广一些更加新颖刺激的户外运动,如滑翔伞、潜水等等。

户外运动中多数带有探险性,属于极限和亚极限运动,有很大的挑战性和刺激性。拥抱自然,挑战自我,能够培养个人的毅力、团队之间合作精神,提高野外生存能力,深受青年人的欢迎。户外运动越来越吸引了人们的目光,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另外,由于我国地理条件的得天独厚,拥有良好的广大自然资源,也为户外运动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

户外运动离不开装备器材。一般来说,户外运动的装备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基本装备,如帐篷、背包、睡袋、服装、鞋、炊具、地图、指北针、头灯(含备用灯泡与电池)、备用粮食、备用衣物、太阳眼镜、刀、火种、急救箱等。二是不同运动需要的专业性很强装备,如探险队的gps、登冰山用的冰爪、登山的登山索、滑雪运动的滑雪板、潜水运动的潜水器材等。

户外运动的兴起,使人们逐步离开传统的体育场馆,走向荒野,纵情于山水之间,向大自然寻求人类生存的本质意义。置身户外,以冒险形式所展现的户外运动成了人们超越自我、挑战极限的空间。登山穿越、野外露营,背上沉重行囊,今夜将入住野外,水上摩托和冲浪运动,让您充分体验在蓝天碧水间风驰电掣、搏击海浪的潇洒;白浪蛮牛、激流皮划艇和白水漂流让您在万流奔腾中历经一泻千里、惊涛骇浪的激越;蹦极跳、攀岩运动又使您感受到了“跃向重力、扶摇直下”的惊险;山地自然这个博大精深、美丽而凶险的演练场里,我们抛弃了现代文明带来的舒适与慵懒,拥有了与自然共存的能力,充分体会到一种回归人的本性与初衷、检验人的智慧与力量的乐趣……有什么比求生更能体现人与自然界中的万物生灵所共有的本能呢。

户外运动在中国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目前在我国进行户外运动推广的主要还是户外运动的组织者、网站、俱乐部以及一些户外装备公司。现在户外运动从业者普遍认为户外运动要在中国形成一股浪潮。同时,它还体现了人类返璞归真、回归自然、保护环境的美好愿望,因此已被世界各国誉为“未来体育运动”。

户外运动中还有一些常说的词语:驴友:“驴友”谐“旅友”之音,并取驴之吃苦耐劳的本性,我们将那些体能很好的“驴友”称为“猛驴”或“牲口”。山友:一般指爱好攀登雪山的登山者,山友一般性格豪放,处世严谨。这种人的生命中没有了山,就不知道怎么活。色友:用眼睛和镜头旅行的人们,他们把摄影器材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自虐:腐败的反义词。拼音简写为“zn”,一般指那些不走平常路的家伙。如果可以选择,自虐者永远都会选择一种最艰难和痛苦的方式参与活动,简单的说就是自己折磨自己。腐败:自虐的反义词。拼音简写为“fb”,从行程计划到交通和餐旅安排都选择最舒适的方式的活动,我们称之为腐败活动。在特定的时候也单指吃喝玩乐。腐败者从来都知道怎么过才是最舒服的。中国户外运动目前正积极的开展起来,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在各大中型城市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甚至老年人都热爱上了户外运动。但是由于还处在发展初期,各方面都不太规范,导致大众对户外运动的理解走进了一个误区。在做户外领队四年多的时间里,我感到引导大众正确的理解户外运动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其实我们很难给“户外运动”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广阔的领域,有着复杂的类别和各种层次的技术要求。在这里我尝试着给一个定义---户外运动:所有在户外进行的以健身、休闲、娱乐为目的的运动项目。它主要包括登山、攀岩、徒步、漂流、滑翔、探险、穿越、野营等活动。通过以上种种形式的户外运动,将积极、健康、快乐、真实、自然的生活方式和观念普及到大众,这也是从事户外运动的各类组织、团体及机构追求的最终目标。

户外运动不等于自助旅游,准确的说,自助旅游(back packer)的形式只能作为户外运动的一种方式。户外运动更接近于体育的范畴。由于国内对于户外运动的理解最初就来自于国外这种背包自助旅游的形式,因此很多人对户外运动的理解就片面为自助旅游。而把致力于户外运动事业的俱乐部及组织机构理解为旅行社。其实户外运动无论是从范围、性质及技术要求方面都远比自助旅游要大的多、严肃的多也高的多。

户外运动并非少数人的探险行为 由于媒体及大众的关注,登山、探险活动一直成为户外运动的一个亮点和焦点呈现在大众面前。因此,很多人的概念中,户外运动就是登雪山,到极地探险等。“户外运动”也成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名词,成了一个少数人喜欢的个别行为。其实如同前面探讨过的户外运动与自助旅游的区别一样,这两者之间也存在同样的关系。户外运动是个广泛的概念,它包含了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项目。走出户外,融入自然,锻炼身体,净化心灵,每一个人,只要愿意都可以选择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

户外运动领队更应该把普及户外运动作为自身的目标,致力于将户外这种精神和方式带给更多的人。

户外运动的危险性 户外运动存在危险性,这是无庸质疑的。但户外运动并非大众心中所想象的那么危险。这点根据各方面数据可以说明。户外运动的危险被某些特定的事件和媒体报道所突现出来了,给很多不了解的人造成一中心理上的恐惧,从而本能上对户外运动产生抵触。

当然对于户外运动,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都应该保持一份理智清醒的认识,不可盲目,但也不能因也噎废食。媒体及各类从事户外运动的组织、机构更应该在保障安全,提高大众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同时积极开展和宣传户外运动。让这种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为更多的人所接受。

积极的户外运动一种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体现了一种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是人们精神追求的一种表现。它不仅陶冶情操、增长见闻、扩大胸怀、锻炼身体、休养身心,同时也是对自我的一种挑战。人们通过户外运动,能更好的认识自身的潜能,增强自信,直面挑战,勇于克服困难。通过户外运动,人们能深切感受人与人之间在困境中相互依存,相互帮助的团队合作精神。这不仅是受回归自然及自然广义思潮的影响,同时也是我们与生俱来的需要,那就是热爱生活,自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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