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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内容(7篇)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推进我镇健康促进机关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镇机关单位及各站所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凡在我镇机关单位和各站所工作、学习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镇党政办为镇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机关、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镇机关各部门和各站所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镇机关各部门和各站所应当定期进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五条镇机关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由后勤保洁人员负责。做到环境卫生清洁,明暗排水系统通畅。路面、通道地面、墙面无灰尘污渍。干部职工都应当尊重保洁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保洁人员履行职责。
第六条分布在院内的垃圾箱等,由保洁员管理和收运,做到日产日清。任何人都不得自行设置垃圾、废弃物堆放点。
第七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八条干部职工办公室的卫生由各办公室负责清扫与保洁,室内无蛛网、门窗、桌面净亮,办公用品和资料的摆放整齐有序。并坚持月末和重要节日开展大扫除活动。
第九条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注意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条镇党政办和计生办对机关各部门和各站所的卫生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对好的部门和站所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第十一条各类车辆应按规定区域停放,禁止随意停放车辆或占用道路。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2日起执行。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内容(7篇)篇二
为加强农村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善场经营环境,提高农贸市场整体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依据上级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结合乡镇市场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市场卫生监督组人员主要从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和各基层所正、副所长中临时抽调组成。
市场卫生监督组职责是:
1、严格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
3、协助核定各市场保洁经费,控制市场保洁费用支出;
5、认真收集、记录群众对于市场卫生环境的投诉和建议。
(二)市场卫生管理组,主要由市场管理员、市场保洁员、市场经营户等组成。
1、市场管理员职责:
(1)市场环境卫生直接责任人,负责保障所辖市场符合市场卫生标准;
(3)督促市场保洁员按时按质完成市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5)负责保洁经费的合理支出;
(6)负责市场整体卫生状况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创造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2、市场保洁员职责:
(2)负责市场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等工作;
(4)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妥善保管扫把、翻斗车等清扫(运)工具。
(5)配合市场管理员做好市场环境卫生其他工作。
3、市场经营户职责:
(1)自觉遵守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做到摊档内外整洁卫生,档位内外无乱挂、乱搭、乱堆杂物。
(2)经营者经营场所前后环境卫生实行三包(包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
(3)经营者经营场所内必须设有垃圾桶,把杂物、垃圾倒在桶内,由市场保洁员收运,做到不随地乱丢污秽杂物。
(4)配合市场管理员、保洁员做好市场环境卫生其他工作。
(一)市场划行归市,合理布局,分类设摊,文明经营,秩序良好;
(二)市场内地面、摊位整洁,无乱扔杂物、垃圾;
(五)市场应配备垃圾桶等卫生设施(每个固定摊位配备1只),垃圾桶内的垃圾每天得到及时处理。
(七)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活禽宰杀后产生的垃圾要马上做封闭处理,保持卫生整洁。
(八)市场内经销食品、副食品、熟食的经营者必须有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九)认真执行“门前三包”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人员,市场保洁人员按规定的时间上岗。
(十)市场卫生经费使用到位,无截留、挪用等情况。
(一)市场卫生经费筹措
根据我中心目前保洁工作实际,各个乡镇农贸市场清洁卫生经费组要由以下部分组成:一是上级财政拨款;二是部分乡镇市场管理人员与街委会达成协议代收垃圾费;三是部分乡镇市场保洁员代收垃圾费。
(二)市场卫生经费使用
1、乡镇市场保洁员工资:
(1)根据各乡镇市场聘请保洁员协议,按照每月(或每季)一结算的办法结算。
(2)保洁员工资由中心市场监督股、财会股会同各基层所一起核定。
(3)保洁员工资应由中心支付部分,由各个基层所所长每月(或每季)到中心财会股领取后制表,由各市场保洁员本人签字领取。
(4)市场管理人员或保洁员与街委会达成协议代收垃圾费的,所收取费用应抵扣市场保洁员工资,具体抵扣金额由中心市场监督股、财会股与各市场管理员协商决定。
2、市场清洁其他费用
各个市场需要购买、更换扫把、垃圾桶等清扫(运)工具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市场所在基层所向中心市场监督股报告,经核准后,由中心财会股拨付。
3、经费使用监督
各个市场卫生经费应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错收错支,不得截留、挪用,中心市场监督股、人教股、财会股负责组织专门检查组,深入基层走访核对,发现违规使用市场卫生经费的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为使乡镇农贸市场清洁卫生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目标,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将由中心市场监督股牵头,组织各市场卫生监督组每月组织对各个市场清洁卫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参照“乡镇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标准”(本制度第二大点)执行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考核结果在每月进行通报,并作为市场管理员年终绩效奖金分配和岗位调整的依据。
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领导班子要
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全力抓好市场清洁卫生管理工作。
(二)认真抓好落实。中心机关各部门股室、各乡镇基层所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任务、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市场清洁卫生工作,确保市场清洁卫生工作达到目标要求。
(三)强化督查考核。把市场环境卫生工作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定期对各市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工作积极、成效显着的市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市场,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要求,确保市场清洁卫生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内容(7篇)篇三
学校环境卫生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能体现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一个清洁、安静、美丽的校园,蕴含着全校师生员工的文明程度、道德修养,展现出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班级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后勤部门要投入、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
二、成立学校卫生检查小组,主管德育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定期召开卫生工作会议,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三、学校卫生实行班主任岗位负责制,班主任应经常深入班级进行检查,及时处理班级卫生问题。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四、实施办法:
1、每天早、中、晚三次各班对教室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应到班级督促学生,发现问题立即指正并完善。
2、各班要做到桌椅摆放整齐,书籍、课本摆放有序,黑板、讲台无字迹粉尘,地面无纸屑、饮料瓶、食品包装袋等杂物,清理的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桶内不得堆放在教室和公共走道。
3、课间各班要安排值日生对本班教室及所属公共走道进行卫生清扫维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垃圾的好习惯,同时见到纸屑、饮料瓶等杂物要随时捡起放入垃圾桶内。教师要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和教育学生。
5、下课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关闭电灯,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
6、卫生检查的时间为每天早、中、晚三次检查。
7、学校将利用集会、班会等时间,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重要性,注重学生养成教育的培养。
8、卫生打扫不及时的班级,第一次检查人员通知及时打扫,第二次通报批评,从第三次起扣班级评比总分,对本班的卫生整治不重视、不作为的班级和班主任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9、学生在学校范围内乱扔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清理操场垃圾一次,第二次加倍处罚并处清扫公共区卫生一周,取消该生任何评优资格。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内容(7篇)篇四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内容(7篇)篇五
2、保持本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
3、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箱)或地点。
5、不得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可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6、在私家花园内种植花草树木不影响公共区域整体绿化效果,不可对邻里居家安全、采光等造成不良影响,并自行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7、不能在道路、公共花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物业服务企业指定晾晒处除外)。
8、不能违反政府规定,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a、遵守本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b、在公共场所遛狗时,应拴上犬链牵引,并及时清除在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
c、不可滋扰邻里,如造成5户以上投诉,应自行将动物迁离本物业管理区域。
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
11、不得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可在玻璃门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碍观瞻。
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防止随处滴漏。
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维修正常后再使用。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内容(7篇)篇六
一、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强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有关的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村设立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小组、监督小组,组长分别由村长和村民代表担任,组员分别由村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
三、实行禽畜圈养制度,禁止村范围内放养禽畜,因放养而伤及他人的责令其养主负责赔偿一切费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广告招牌、张贴栏等建筑物。因实际情况需要设置的,必须提出申请,经村委主管领导批准,并交纳押金。其设置广告招牌设计时必须内容健康,构图色调美观。
五、辖区内所有绿化设施人人有责保护。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准砍伐树木、花草,不准在花坛、草坪、树木下堆放杂物、垃圾。
六、禁止在辖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张贴各类宣传品。
七、禁止将各类垃圾直接倒入污水管道或池塘。
八、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采取“村统一收集、处理的运作模式。
十、住户门前都实行“三包”,对在门前乱吐、乱丢、乱贴、乱摆等违章行为要进行监督。
十一、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由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施工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十二、保洁员每周一、三、五对村庄进行全面保洁一次,重点保证村水泥路面、绿化带及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并实行巡回保洁,在特殊情况下做到随叫随到。
十三、保洁员每天把农户垃圾桶内的垃圾集中进行收集,由村委会派人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场。
十四、保持垃圾运输车辆完好,车容整洁,中途不抛洒、不遗漏,起车前要扫清停车点的污物。
十五、文明操作,礼貌服务,发现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文明说话,以理服人。
十六、合理设置和放置垃圾箱,方便农户投放垃圾。配置的垃圾桶不得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十七、加强垃圾箱的看管工作,保持垃圾箱体完好无损,发现有损坏,发现问题保洁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村两委。村两委要派专人及时修理。
十八、村垃圾车实行专用,由保洁员保管和维修,并保持垃圾车的整洁,以美化本村环境。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内容(7篇)篇七
5、保洁人员必须做到耐心细致,安全无事故。
1、公共卫生设施由保洁员专管,及时清洗,确保设施干净整洁;
3、卫生设施摆放合理、科学使用;
4、卫生设施添置及时,更换适时。
2、垃圾日产日清,有多少清多少,按时将垃圾清运;
3、每周至少一次对垃圾箱进行清洗消毒。
1、保持污水管路畅通、设施运转正常、湿地植被生长良好;
2、不得擅自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禁止人为损坏已建污水治理设施行为;
4、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树立爱护村庄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禁止损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乱泼乱倒生活污水。
2、巡查、检查结果作为村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
以上各制度解释权罗溪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本制度经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