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以法律为的班会篇一
1.使学生了解守纪律的重要;
2.让学生了解遵守秩序和规则的好处;
3.培养学生自觉自律的态度;
4.让学生知道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1.黑板上写好班会主题:做个守纪律的学生;
2.对班会的节目要适当排练;
2.准备和讨论:
a.老师在班内选取四至五位学生作为评判;
b.老师将余下学生分为正反两方,再在两方里分成数个小组;
c.老师分别为正反两方选出组长。
d.学生就着自己的立场,进行讨论与答辩。
3.行为反思:
a.正反双方轮流每组派一代表汇报讨论结果;
b.正反双方组长作总结;
c.评判选出胜方;
d.胜方每人给予精神鼓励。
4.通过辩论,你明白了什么?(纪律的必要性)辨论的方式各班主任根据本班情况可以有所不同。
各位同学,试将你每日在校内及校外的行为(也可根据《东升学校纪律十条》来),分别填入下列的表中,并为自己的行为作出评分〈1-5;1为最低,5为最高〉及写下感想吧!
以法律为的班会篇二
活动目标: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学习有关法律常识,增强自我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
活动准备:
1、队员搜集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案例。
2、教师准备有关案例及相关资料。
活动时间:9月17日
活动形式:交流讨论、表演
活动过程:
队员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国家的栋梁,也是父母的希望。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课前,队员们都搜集了相关的资料,谁能用你掌握的知识与事实来证明一下。请一位队员上来说一说。
课前队员们已经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现在,我想考考你们实际运用的能力。
(一)捐款助人
1、讲述案例:有一个叫小王的队员,他的父母离异,而且都不愿抚养他,他只能跟随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家庭条件非常不好,但从不跟队员说起。一次学校将组织队员秋游,中队里只剩他一人没交钱。但他却不肯将原因告诉别人。邻居小明知道后,向全中队队员说了这位队员的家境,提议全中队为他捐款。当小明把钱交给他时,没想到他却拒绝了,而且狠狠地瞪了小明一眼,低头抽泣着冲出了教室。
2、进行分组:
出现了这种情况,小明感到很委屈,小王觉得更委屈,下面,就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为小明打抱不平的队员请坐左边,同情小王的请坐右边。谁来担任法官。请双方准备一下,选出代表我们进行辩论。
3、小结:大家乐于助人,帮助队员的心是好的,但却在无意之间侵犯了别人的隐私,对这位队员的心灵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王红不愿意别人知道她家的情况,这是她的权利。小明不应当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公开别人的隐私。
有关法律条文:《_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看来,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还是非常必要的。将会使我们避免一些误会,少一些遗憾甚至悔恨。
(二)超市风波
1、队员演示案例:前几天,我们学校的几位队员去超市买东西,大家挑完商品正准备付款时,被保安拦住了。硬说他们身上藏了超市的东西,要搜身。周围站了许多围观的人。保安强行翻看了这队员的口袋,结果什么也没搜到。
2、请队员们评价超市的做法。如果你就是那几位队员中的一员,你将怎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小结:超市的做法是极不正确的。《_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和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1、情景剧表演:
下课了,一位同学正在教室里哭,大家围上来,关心的询问得知他的手表放在铅笔盒中。刚才他去厕所,回来后发现手表不见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想为他出主意。
2、请同学们结合成小组讨论,怎样帮同学找回手表。并将小品续演下去。
4、续演小品
5、教师小结
表扬尊重别人的人身权益,不侵犯人身自由的做法。通过大家对案例的分析,对小品的续演,看得出大家已经学会在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学会了尊重别人的人身自由及隐私权。
以法律为的班会篇三
能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加深学生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
1、主持人:法律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
2、小博士问答:
a、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b、我们为什么要学法?
我们小学生学法、懂法,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
掌握了一些基本法律知识,才能根据法律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如果不学法,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就可能糊里糊涂的干违法犯罪的事。
3、节目表演
1、我们要认真学习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
2、校内做到不追跑打闹,上下楼梯靠右走,互相谦让。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
我希望今天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安全的重视,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4、小记者:刚才,同学们表演了精彩节目,通过看刚才的表演,你有什么收获,你今后打算怎么做?下面我采访几个同学,说一说你自己的看法。
现场采访
5、活动总结: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法律常识常记心窝,牢牢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6、辅导员讲话:同学们通过这次班队活动,我们知道了不少的法律知识,法律的作用很大,我们一定要好好学法律知法,才能守法,才能保护自己,这对我们的身心健康长大后报孝祖国都非常重要。
7、宣布活动结束。
以法律为的班会篇四
一、班会时间:2011年12月12日
二、班会地点:高二年四班
三、参加人员:全体同学及班主任
六、活动形式:知识竞赛
竞赛规则:每小组必答题10题,每题100分;抢答题20题,答对加100分,答错扣100分)
七、活动准备:
分四个小组,每个小组成员周末回家查找相关资料(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
八、活动过程:
1、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2、各小组代表抽签,决定必答题顺序
3、各小组依顺序答完必答题,统计分数
4、进入抢答题环节,统计分数
5、班主任老师总结,并公布竞赛结果
5、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主持人:愿同学们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附:1、班会相片
2、竞赛题:
一、必答题:
a:
1.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 )年。
a、1949年 b、1954年 c、1950年 d、1982年
2.( )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刑法 b、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
a、人民 b、中国共产党
4.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a、人民 b、公民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 )尊严不受侵犯。
a、人身 b、人格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于( )正式施行的。
a、1991年1月1日 b、1991年9月4日
c、1992年1月1日 d、1999年11月1日
7.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 )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武力 b、法律
8.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 )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a、赡养 b、抚养
9.( )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a、任何组织和个人 b、学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在( )颁布的。
a、1986年 b、1978年
b:
11.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 )处罚。
a、从重 b、免除
12.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附加刑包括罚金、( )和没收财产。
a、管制 b、拘役 c、剥夺政治权利 d、赔礼道歉
13.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 ),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
a、任何时候 b、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14.禁止在( )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a、居民住宅区 b、厂矿企业 c、中小学校 d、商业区
15.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 )取消其学籍。
a、可以 b、不得
16.( )不得在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a、学校老师除外其他人 b、任何人
17.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 )责任。
a、直接 b、间接
18.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 )对中小学生和儿童优惠开放。
a、可以 b、应当(必须)
19.对有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的中学生,不宜留在原学校学习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学习。家长( )支持,( )阻拦。
a、应当 不得 b、可以 也可以
20.工读学校的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同普通学校的学生享有( )的权利。
a、不同等 b、同等
c:
21.法律规定:"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或者对学生进行拦截强索财物、侮辱、殴打的,学校、教师( )教育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告。"所以,同学受到侵害一定要报告老师。
a、应当(必须) b、可以
22.法律规定"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恢复原状等)"。那么,未成年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因其本人没钱或过失(不是故意)( )赔偿损失。
a、可以不 b、也应当(必须)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要把青少年培养成( )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a、 品德、智力、体质、美育b、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24.法律的制定一般要经过( )个阶段。
a、2 b、3 c、4 d、5
25.我国法律规定不满( )的公民为未成年人。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26.人民法院对( )周岁以上不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a.14、16 b.16、18 c.14、18 d.14、20
27.学校对( )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a、不听话 b、有疾病 c、身体有缺陷 d、有不良行为
28.如果我才12岁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即使我做了严重犯罪的坏事,法律规定也可以( )处理。
a、没有办法 b、收容教养 c、拘留 d、劳动教养
29.《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a、14 b、15 c、16 d、18
30.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劳动、法制教育、军训等活动,法律规定没有正当理由也( )参加。
a、可以不 b、就有义务 c、可以家长请假就不
d:
31.我国年满( )周岁的公民,可以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a、14 b、16 c、18 d、20
32.在上课时有同学捣乱,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权利遭到侵犯由( )来保护。
a、家长与老师 b、老师与同学 c、警察与老师 d、家长与同学
33.学生在学校违反校规(如未按规定存车),法律规定学校( )对学生进行罚款。
a、应当 b、可以 c、禁止
34.法律规定:"父母依法有对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监护的职责"。那么,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抚养监护的职责。
a、也有 b、没有 c、有一定的
年人自己不愿意上学,( )就违法了。
a、未成年人 b、父母、监护人 c、未成年人 父母、监护人
36.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7.( )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a、娱乐 b、健身 c、任何经营 d、商业
38.中小学生( ),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a、上课讲话 b、旷课 c、吸烟 d、不交作业
39.对未成年犯应当在( )执行刑罚。
a、监狱 b、少管所 c、劳教场所
40.未成年人( )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a、逃学 b、旷课 c、不在家中 d、擅自外出,夜不归宿
二、抢答题:
1.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3.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
4.我违反了校纪,但我没有违反法律,学校对我没有办法进行处理,如果学校对我进行处理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5.只有14岁的人,以大欺小抢劫同学仅10几元,肯定不会构成犯罪,被抢劫的同学告发也没用。( )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是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条款,是要求大人的,我们知道了也没用。( )
7.当"我"独自在家时,要锁好防盗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入夜开灯后要拉好窗帘;如果窃贼已进屋,没有发现"我"时,要迅速躲好,伺机逃走求救。( )
8.《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件》规定对有特殊天赋或者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为他们的发展创造条件,并可以自行支配他们的智力成果或者其他成果。( )
9.法律规定我享有多少受保护的权利,同时法律就规定我要履行多少遵守法律的义务。( )
10.我被人家抢过钱,所以我必须再从他人身上抢回来,这也是一种正当防卫的手段。( )
11.同学在公共场交谈时,千万不要将自己家地址、电话号码等一些具体情况大声说出来,更不要轻易把家里的电话号友告诉陌生人。( )
12.李刚经常欺负我同学并把我同学打伤,同学让我帮助解决,我才去打了李刚,这应该说是见义勇为。( )
13.放学路上遇到有人拦劫,尽量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可以先把钱物给他们,然后报告老师、家长。同学们上下学最好结伴一起走。( )
14.14岁甲同学和乙同学一块放学回家,乙同学说"一会我抢一个孩子的钱,你和我一块去不用你抢"。甲同学想:"去了我不动手就不会犯罪"。( )
15.我国第一部刑法是1979年颁布的,我国现行刑法是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 )
16.大家都认为初三的甲某比较厉害,有一天,甲某向初一的乙某借钱,乙某因惧怕甲某,被迫将每天吃早点钱和其他零钱,共1000余元交给了甲某。事发后,甲某说:是乙某主动给的,我又没犯罪。( )
17.不要用铁、铜等金属制品去试探家中一切电源插座;不要用手触摸电线皮的剥落处;但可以用铁丝、铜丝等替代正规保险丝。( )
18.年满18周岁以上,或者16周岁以下不满18周岁但已经参加劳动,以劳动收入养活自己,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
19.法律是由国家有权机关制定和认可的,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人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规定你做的必须履行,法律规定不能做的必须禁止。( )
20.打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打人致伤,经法医鉴定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对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致人轻微伤可以行政拘留,致人轻伤可以判刑,致人重伤应当劳动教养,但都应该赔偿损失。( )
班主任:王 梅
活动目标:
1、从生活实际出发,普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性内容,使少先队员了解学法的必要性。
2、通过活动使学生初步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能力。
3、使队员们了解,法律是行动的准绳,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也在保护自己,应自觉守法。
活动准备:
1、学生搜集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案例。
2、教师准备有关案例及相关资料。
活动过程:
一、 开场部分
班主任讲话。
二、主体部分
(一)知法
主持人:
阳春三月,和风吹拂。
大地春回,万物更新。
三月的孩子,绽放着美丽和自信的笑容。
三月的校园,开遍了法制与安全的花朵。
六年级“学法 知法 守法 ,提高法律素养”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同学们,你都知道哪几部法律法规?(请学生答)
其中与我们中学生密切相关的有哪些法律?
(2)未成年人尚不具备完全明辨是非的能力,容易上当受骗;
(3)未成年人的世界观尚未形成;
(4)未成年人自控力差,难以抵御不良诱惑。所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给予特殊关注。
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的告诉我们法律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生活中你听到过或看到过未成年人受伤害的事例吗?谁来举个例子。
(学生举例)
这些事例警示我们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是多么重要,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你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所以知法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必要地!而接下来我们就来学学法律。
(二)学法
同学们,你们想知道更多的法律知识吗?那有请我们的法律小博士。
小 博 士:同学们好!学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应知法、学法、用法。下面我出几道法律知识竞赛题来考考大家。 (可以采取抢答分小组进行比赛)
a选择题: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周岁的公民。
a、16 b、18 c、20
(3)下课了,不能干什么:( )a 打球。 b 追赶打闹。 c 跳绳。
(4)哪些东西不准带进校门:( )a 皮球 b 三角尺 c 利器、易燃物品。
(5)哪种行为不对:( )a 跳高、跳远。 b 攀越围墙、滑楼梯。 c 翻单杠、荡秋千。
(6)下楼梯怎样行:( ) a 靠右行。 b 靠左行。 c 左右行都可以。
b判断题 (说说为什么)
2.有位14岁的学生,以大欺小抢劫同学仅10几元,肯定不会构成犯罪,被抢劫的同学告发也没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是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条款,是要求大人的,我们知道了也没用。
4.当”我”独自在家时,要锁好防盗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入夜开灯后要拉好窗帘;如果窃贼已进屋,没有发现”我”时,要迅速躲好,伺机逃走求救。
5. 我被人家抢过钱,所以我必须再从他人身上抢回来,这也是一种正当防卫的手段。
6.同学在公共场交谈时,千万不要将自己家地址、电话号码等一些具体情况大声说出来,更不要轻易把家里的电话号友告诉陌生人。
7.李刚经常欺负我同学并把我同学打伤,同学让我帮助解决,我才去打了李刚,这应该说是见义勇为。
8.放学路上遇到有人拦劫,尽量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可以先把钱物给他们,然后报告老师、家长。同学们上下学最好结伴一起走。
c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升国旗
请小博士评定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13条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案例二、故意伤害
在一所学校里,下课时,王同学走路时不小心把张同学的铅笔盒碰到了地上,张同学看到了,就走到张同学的课桌旁,一手拿起王同学的铅笔盒用力的甩下去,划破了王同学的.眼睛。当时,王同学满脸是血,痛得直打转,劝班同学都吓呆了。经医院尽力抢救,花去医药费2万多元,但王同学的那只受伤的眼睛视力明显下降了。
我们还是来听听小律师的说法吧
(以上事例中,张同学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被告年龄均未满十四周岁,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但被害人的医药费,家长误工费,交通费,受害人的营养费一律由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负责赔偿。张同学的法定监护人赔偿王同学的医药费,家长误工费,交通费合计二万七千元,赔偿费在一个月内付清。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接到判决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时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难免会与人发生一些矛盾,产生一些积怨,当你因心情压抑急于发泄时,请多一点克制,少一点放纵,多一些理智,少一点冲动。 我们还应懂得,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关爱,互相帮助,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演唱歌曲《爱的奉献》
(三)守法
a、同学们,不认识文字的或不会学习的人现在被成为文盲,那么不懂法律的人被称为什么呢?对,是法盲,刚才的案例中的人物就都是法盲,我们可不能学他们。我们小学生在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应该怎么做?给大家提几条建议:一要认真学法;二要做到:法律提倡的——积极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做,法律禁止的——决不做;三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身边的事情。
4、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三、结束部分
老师讲话。
同学们,就一个国家来说,法律水平是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也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你们今后要成长成才,法律意识是必不可少的。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发现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纠正,要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遵纪守法是一粒有生命力的种子,心里播下这粒种子,在我们的精神世界里生根、开花、结果,人人就会有良好的礼仪规范和文明行为表现。希望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当中,同学们能更加努力,让我们心中的文明之花开得更加美丽,更加鲜艳! 春雨春风春满园, 法制教育谱新篇,知法守法用好法,实现理想走向明天。 同学们,让我们在《让我们荡起双桨》的歌声中结束我们这次“知法学法 、与法同行”法制教育主题队会。再见!
以法律为的班会篇五
地点:教室
时间:20xx年11月
策划人:
开展“关于进一步整顿课堂教学秩序”主题班会策划书
为了传达和全面落实、贯彻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整顿课堂教学秩序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校领导在全校各班中展开课堂教学秩序整顿的决定,同时也为了更进一步加强新校区教学管理、严肃课堂纪律,给同学们营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现决定在新校区各班级开展“关于进一步整顿课堂教学秩序”班会活动。并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达到教育每一位学生,更好的提高学生们的学习态度。
鉴于少部分学生无视校纪,上课迟到、旷课,吃零食、睡觉、玩手机,随意讲话,不服从教师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其他同学听课、教师授课,针对此现象具体提出了课堂学习规定。
1、严格按课表、上课时间到课,不迟到、早退甚至旷课。
通过班会让同学们知道,学生应该以学习为主,就像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学生们应该把上课铃当成命令一样去严格遵守,不迟到,更不能早退、旷课。
2、上课时精力集中,不玩手机,发短信,不接、打电话。
所有学生上课期间,必须认真听讲。手机一律关机或调成静音装在口袋里,不得拿在手中、放在书桌上。如遇紧急事情应征得正在上课老师的同意后方可到教室外接电话。
3、上课时保持课堂安静,不随意讲话。
不经老师允许,绝对不能讲话。如要回答问题必须举手在征得老师同意的情况下,起立回答。
4、不在有课的教师前逗留,不在教学区喧哗。尽量避开有课教室、绕道而行,如果有急事必须经过,经过时要轻手轻脚,以免影响。
5、课前做好上课准备,带好材料、笔等必要的学习资料和工具,上课时不互相借资料、用品,不随意走动。
6、上课要尽量往前面、中间坐,不散坐在教室后排和两边。
学习是学生的天职,上课期间学生一律要往前坐,以便于请教老师。
7、服从教师管理,不与老师顶撞。
绝对服从老师管理,尊重老师。如是自己的错误要敢于承认。如是老师错误应该在下课后向老师说明,以免影响课堂教学纪律。
希望通过这次班会让同学们正确认识自己,自觉遵守课堂秩序。如有个别班级、个别同学在此次班会后仍然冥顽不化,学校会针对个别学生进行扣分制,如扣学分后仍不悔改,将根据学校学生管理及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