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成立合资公司意向合作协议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中国________________为技术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
丙方掌握了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________________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______________
2.公司注册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
3.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
二、注册资本及认缴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甲乙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货币资金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或_________________技术评估作价_______________万元投入公司,占合资公司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丙方_____________%)
(2)乙方以货币资金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_____%的股权。
(3)丙方以货币资金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_____%股权。
(或丙方以乙方奖励的股权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
3.在本协议签定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资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三、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乙丙各方承诺,在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权的转让
1.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董事会同意。
五、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以技术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投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术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技术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公司进行要挟。
6.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六、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将涉及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同规范,并于签定关联交易的合同前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取得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签定相关合同。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
七、董事会
1.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_______________总公司推荐_______________名董事候选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推荐_______________名董事候选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推荐________________名董事候选人。
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10)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6.董事会应当确定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八、监事会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________________名监事组成,甲方推荐________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_______名,丙方推荐________________名,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___________方推荐。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________________名,由________________方推荐。)
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人,总经理由_____________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4.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十、税务、财务、审计、劳动管理
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2.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财务制度。
4.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十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股东方及各董事。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结后三十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方股东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需经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5.各股东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派会计事物所审查公司的经营账目及记录。所需费用由各股东方自己负责。
6.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公司集体或分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违约责任
1.资金提供方:任何一股东方未按合同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缴出资额的5%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15%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技术提供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任何一方发现技术提供方有违本合同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为违约金赔偿守约方。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各股东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增资扩股时,如果甲方股权低于25%时,不能继续使用“中科大”冠名。国家对企业冠高校名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连续连年亏损或三年没有按最低额分红,则注销本公司。
3.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__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份供办理有关手续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成立合资公司意向合作协议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拓展市场,提高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效益共赢的合作经营目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成立________________公司武汉分公司,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双方拟协作成立________________公司武汉分公司,甲方出资万,乙方出资万,用于该分公司的经营,合作的内容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内容,协作的市场范围为市场范围。该分公司自主经营、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实行股份制,甲方占分公司的份额,乙方占分公司的份额,并按此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并办理分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在湖北省武汉市开设分公司。
2、出资万用于分公司的经营,在分公司成立后将出资打入分公司账号,并确保在合作期间出资用于分公司的经营。
3、指定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任免除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指定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并负责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4、依本合同约定享有利润分配权、分公司撤销后的资产分割权、经营权,并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经营风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为分公司在当地的经营提供便利,提供并尽力维护业务渠道,促进分公司盈利。
2、出资万用于分公司的经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资打到甲方指定账号,在分公司设立后监督甲方将资金打到分公司账号用于分公司经营。
3、乙方有权了解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并由乙方任命分公司的出纳一名、财务一名,上述岗位的任命和更换由乙方决定。
4、依本合同约定享有利润分配权、分公司撤销后的资产分割权、监督权,并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经营风险。
第三条: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及盈亏处理
1、分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如与总公司发生业务、资金往来,企业内部也应独立核算。
2、分公司设立、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项经营成本、税费,由分公司承担。
3、每年的月分公司应核算上一年度经营状况,确定盈利和亏损情况。分公司上一年度有盈利的,扣除相应税费后,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甲乙双方也可协商一致不分配或少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继续经营。对于盈利和亏损状况、利润分配方案双方应形成书面文件确认。
4、虽然法律上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但本协议约定的独立核算、利润分配、亏损承担等相关条款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如合同期间因甲方的其他债务造成分公司的财产损失,损失后果应由甲方承担。同样,如因分公司的债务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损失后果也应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承担。
5、合同终止后,应注销分公司、清算资产,并按甲乙双方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如有亏损,也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合同终止后如甲方决定不注销分公司,则应以甲乙双方决定终止本协议日期为准核算资产和债权债务,并予以分割。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前六个月,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约。
2、合同到期前,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擅自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成立合资公司意向合作协议篇三
合资公司是介于市场交易和兼并之间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明确双方的意向很重要。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成立合资公司意向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建立合资企业意向书
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黄河有限公司(一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和其他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合资企业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意向如下:
一、甲、乙两方愿以合资或合作的形式建立合资企业,暂定名为黄长有限公司。建设期为2年,即从20xx年-20xx年全部建成。双方意向书签订后,即向各方有关上级申请批准,批准的时限为3个月,即20xx年2月3日-20xx年5月3日完成。然后由长江有限公司办理合资企业开业申请。
二、总投资x万(人民币),折x万(美元)。xx部分投资x万(折x万);xx部分投资x万(折x万)。
甲方投资x万(以工厂现有厂房、水电设施现有设备等折款投入);
三、利润分配:
各方按投资比例或协商比例分配。
四、合资企业生产能力:……
五、合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有关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价格由
八、双方将在各方上级批准后,再行具体协商有关合资事宜。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作为备忘录,各执一份备查。 长江有限公司(甲方)(章) 黄河有限公司(乙方)(章)
代表: 代表:
x年x月x日
意 向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达成如下意向:
一 合营公司名称:
二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亿元,注册资本为 亿元,其中:
1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占注册资本的 %,以人民币现金投入。
2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占注册资本的 %,以 投入。
三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四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
五 合营公司的经营年限为 年。
六 合营公司项目选址为: ,邮政编码:
七 合营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
本意向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尽快签署合资公司合同、章程,并由甲方负责向中国有关部门提出成立合营公司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协助。
本意向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章程中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签字) 年 月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合资意向书
中国 公司和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成立合资企业,特订立本意向书。
第一条 签约双方如下:
1.“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2. “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第二条 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经营范围所规定的经营活动,共同承担完成智能家居产品线的生产、制造、研发、检测、销售、电子商务等业务方式,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三条 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 市建立目标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第四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目标公司的名称为 (以最终注册成立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 ;
投资占比:甲方出资: ;乙方出资: ;
出资方式: 双方出资应最迟于 年 月 日前到位。
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具体以目标公司最终注册成立的注册地址为准) 经营期限: (以营业执照所载成立日起算)
经营范围:(以目标公司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为准)
第五条 目标公司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法人组织,受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合法经营活动。
第六条 目标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向目标公司提供的出资,均属于目标公司的资产,目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目标公司自身债务负担责任。
第七条 双方优势
1、 甲方优势:略
2、 乙方优势:略
第八条 前期工作安排
甲方在公司设立期间应负责以下工作:略
乙方在公司设立期间应负责以下工作:略
第九条 公司运作
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2、 甲方指派目标公司的经营负责人
双方同意,由甲方指派目标公司经营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或涉及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双方股东研究并书面取得一致同意后方可执行。
3、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
4、董事会:目标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其中, 名董事由甲方委派, 名董事由乙方委派,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第十条 禁止行业
1、 未经目标公司全体股东书面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否则,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目标公司或股东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未经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同意,禁止股东开设新的经营与目标公司具有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目标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同意对所有与本意向书或对方有关的信息、文件和记录等商业信息严格保密,无论该等信息、文件和记录是在本意向书签订前、签订时或签订后取得。除了向为履行职责必须了解这些信息的董事、职员、雇员、代理人或其他专业服务人员或顾问或关联方披露外,各方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透露任何该等保密信息。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一旦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双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任何一方员工违反“机密信息”条款,由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意向书的约束力
1、双方签署本意向书后,应及时就双方设立目标公司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及其他必要文件的签署事宜进行协商,各方在此不可撤销的同意,届时另行签署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及其他必要文件可以对本意向书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2、关于目标公司的设立,若本意向书有任何未尽事宜或本意向书的规定与各方届时另行签署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及其他必要文件存在任何冲突,均以各方届时另行签署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及其他必要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其他
1、 本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依据中国法律。
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作意向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意向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意向书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成立合资公司意向合作协议篇四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银行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协助公司向中国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
7.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中国这边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转让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
14.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保险
15.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六条适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广东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7.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通知
22.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成立合资公司意向合作协议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子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并办理子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在_________开设子公司。
a、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_________子公司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办理设立手续。
4、在_________子公司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_________子公司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甲方提供外围用工单位渠道,确保乙方提供的合格人员的输送。
6、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子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
7、乙方在_________子公司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帮助,并应协助乙方做好子公司相关工作。
8、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1、乙方负责设立_________子公司,并负责支付设立_________子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设立的工商费、手续费、办公费、公关费、差旅费等。
2、乙方负责_________子公司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_________子公司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并承担乙方经营期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
3、乙方运营_________子公司的一切工作,可辐射至目前未设立子公司的其他区域,待其他区域设立子公司后乙方不得在该区域开展业务。
4、乙方不得利用_________子公司,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在_________子公司运营中,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方式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6、分支公司签订合同,必须上报总公司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7、子公司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总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
1、在甲方提供用工单位时,甲方应取得利润的_________,乙方分_________。如乙方自行联系用工单位的,则乙方分_________利润,甲方分_________。
2、无论乙方在每年度是否盈利,每一年度需向甲方缴纳费用_________元。不足一年度的,按天结算。
1、子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子公司设立、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项经营成本、税费,由子公司承担。
3、每年的_________月子公司应核算上一年度经营状况。
4、本协议约定的独立核算、利润分配等相关条款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如合同期间因甲方的其他债务造成子公司的财产损失,损失后果应由甲方承担。同样,如因子公司的债务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损失后果也应由乙方承担。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总公司,总公司有权撤消分支公司或签给其他人。
3、如乙方不再续签或终止分支公司的经营,必须配合总公司核对、清查乙方在分支公司经营期内的所有经营帐目、财务帐目及债权债务,双方通过法院申报,公开登报声明后,分支公司将开具终止证明。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书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的,应依法向襄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