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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6篇)

时间:2024-04-11 18:39:02 作者:笔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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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1、市监分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承担辖区市场主体从业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和企业非公党建牵头工作;

(三)承担辖区流通领域市场主体行政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四)承担辖区流通领域消费者投诉受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六)积极协助园区有关部门作好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及发展工作;

(九)作好人才培训、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和工商信息化建设;积极作好智慧工商和学习型、服务型工商创建工作。

(十)承办上级及辖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绵府办发〔2015〕3号文件),设立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创园分局(简称工商分局),为绵阳市工商局派驻园区工作机构。下设三个工商所,其中在科创区设科园和园艺两个工商所;在仙海区设仙海1个工商所.现在在编正式职工18人(在科创区工作公务员15人,行政高级工1人,仙海区公务员12人),其中公务员17人,行政高级工1人,另报经科创区管委会同意聘有临聘人员18人,经仙海区管委会同意聘有临聘人员2人,临聘人员20人均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绵阳弘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分局使用,分局按相关合同和经费管理规定支付相关劳务费用及其他支出;所聘人员主要从事国家商事制度改革后注册登记岗位和消费维权以及市场监督检查等辅助工作,所需费用从年度预算的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市场监管执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的劳务费中列支。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市级以上部门已整合并完成机构改革三定,分局2021年6月底按照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20号文件《关于调整市属园区市场监管机构相关编制事项的批复》才完成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正式确定,分局属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名称从2021年6编办出台文件起正式更名为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创园分局。

一、财政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全年经费收入489.18万元,其中科创区439.61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药品事务补助经费:4.62万元,仙海区:49.58万元;全年总体收入较上年496.20万元递减7.02万元,基本保障了分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年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48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32万元,项目支出77.86万元。,项目支出77.86万元(包括市场主体管理2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20万元、信息化建设20万元、药品事务17.86万元),重点保障了分局春雷行动2020、事中事后监管、企业个体年报工作、信用信息公示、流通领域质量抽查、互联网网络交易监管、打击非法集资、打击非法传销、消费者维权网点建设、基层市监所规范化建设以及国家省市组织的市场监督管理实务培训、完成对上马望蜀苑、华润中央公园商业示范街等两处双心示范街区建设、“长江禁渔”专项行动以及园通智慧农贸市场打造等主要工作。

二、财政收入情况。

全年经费收入489.18万元,全年经费支出总额为489.18万元,全年收支平衡,无结余。但纵向相比2019年分局收入496.20万元,减少收入7.02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年内上级补助经费及仙海区补助经费均在2019经费预算中有不同幅度压缩。同比,分局全年支出相比2019年支出496.20万元减少支出7.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年内上级补助经费大幅压缩,分局以收定支所致。全年科创区预算收入439.60万元,完成预算收入439.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上级补助收入4.62万元,相比2019年61万元,大幅减少56.38万元,充分反映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年内大幅压减了对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业务的投入。

三、财政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分局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收支293.50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2363.91万元,公用经费55.5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0.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1万元,住房公积金及34.67万元,购房补贴16.48万元);项目支出64.62万元包括市场主体管理收支2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收支20万元,信息化建设收支20万元,药品事务收支4.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收支293.50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2363.91万元,公用经费55.5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0.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1万元,住房公积金及34.67万元,购房补贴16.48万元);项目支出64.62万元包括市场主体管理收支2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收支20万元,信息化建设收支20万元,药品事务收支4.6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全年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374.98.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93.50万元,包括公用经费支出56.60万元,人员支出236.10万元(其中包含分局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21.9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2.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5万元(包括公积金支出34.67万元、购房补贴支出16.48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分局三公经费总计支出66987元(年内分局无人员出国,因此无因公出国费用发生),相比2019年度32695.30元增加支出34291.70元,增幅达104.88%,主要原因是年内行政办案及行政执法检查频繁,造成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明显增加,增幅达199.02%,近两倍,主要原因在于年内执法检查、执法办案增多导致车辆使用增多,相应费用增加。分局年内公务接待费8127元,相比上年13011元减少4884元,反应了年内系统单位之间交流学习业务减少,全年共计接待人员12批90人次。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分局会议费用7315元,相比2019年2700元增加支出4615元,降幅达170.93%,原因在于年内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增加后业务会议明显增加所致。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分局培训费用93350元,相比2019年26100元增加支出67250元,增幅达257.66%,主要在于年内安排人员及批次相比上年度大幅增加所致。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分局上年无结余,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九、资产负债信息分析。

(1)资产信息情况。

2020年度分局全年年末银行存款327307.47元,全部为应付未付往来款项,分局现存大众途安城市越野执法车两台,价值358600元,分局年末固定资产总值1561935元,相比上年1524385元增加37550元;新增办公设备采购37550元,按照新的会计制度分局固定资产净值为695179.77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为866755.23元。

(2)负债信息情况。

分局2020年末流动负债合计252712.25元(其中包括其他应付款252100.92元,应缴财政款611.23元(银行存款利息),流动负债大幅下降的原因在于年内清理结算了部分往来款项所致。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所、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2020年度,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科创园分局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准确编制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6分。

3.绩效运用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内,市监分局在绵阳科创区、仙海区两区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理念武装,通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计划等形式。聚焦机关文化建设,以定期开展专题党课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到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5个过硬。从严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筑牢全体干部思想防线。加强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市场监管综合业务能力。

(二)是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持续发力,打造高效便捷登记环境。

(1)着力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截至2020年10月31日,科创区辖区各类市场主体10283户,其中各类内资企业5239户、个体户5044户。今年科创区新办市场主体1689户,其中企业695户、个体户994户。仙海区辖区各类市场主体1265户,其中企业361户,个体户904户。今年仙海区新注册市场主体189户,其中企业67户、个体户122户。

(2)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严格贯彻落实《绵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建立企业开办“全市通办、小时办结”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其中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小时。

(3)优化线下窗口办理。在区政务办的支持协调下,分局设立了企业开办和注销服务专区,对受理服务窗口重新进行了设计、布局,与税务部门一道入驻专区,为科创区办事群众提供快捷的开办与注销服务。

(4)持续推进绵阳市企业开办协同服务平台应用。充分利用“绵阳市企业开办协同服务平台”集成了企业开办涉及的登记注册、印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事务和社保登记一体化协同办理的优势,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企业开办服务,目前科创区已经有997条申请信息,办结信息746条。

(5)打造企业登记“不打烊”新模式。分局着力打造24小时智能办照区,将企业服务延伸到工作日之外。截至目前,今年已有537户企业在24小时智能办照区现场打印领取了营业执照。这个全天候服务模式是全市首创。

(6)主动承接市级下放事项。今年3月1日,分局主动承接市局下放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和市本级国有企业登记委托事项,共办理药品零售新设10户、变更4户、延续1户;第三类医疗器械新设8户、变更6户、延续23户;股份公司新设1户、变更3户、备案6户、增补换照1户。

(7)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今年我局完成全程电子化登记户数为1213户,其中设立登记631户,变更登记569户,备案登记13户。

(8)持续开展政银合作。目前我局共有6家银行机构开展了导办企业登记注册服务,其中三家实现了现场打印营业执照,全年打印并颁发营业执照54份。

(9)推进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分局辖区共有9户企业发展为集群托管机构,共托管小微企业690户(含注销113户)。

(10)以年报为契机,把好市场准入关。今年我局企业年报率97.7%,个体年报率41.2%,农专社年报率100%,以上均超过全市平均数。

(三)是围绕职能职责做好各类专项治理。

(1)扎实开展“春雷”专项行动。科创园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60人(次),检查企业和个体户1169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80个(次),整治重点区域6个(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2件,案值5.6万余元,处罚没款8.26万元,大要案(1-10万元)3件。其中,与疫情相关案件为14个,另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案件1件。

(2)分时分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及时叫停部分业态。疫情之初,一方面及时叫停各类除涉及居民必备生产生活物资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加强监管,保障市场秩序稳定。关停了茶楼、儿童游乐、洗浴、ktv等容易引发人群密集接触的休闲娱乐场所274家,劝关酒店宾馆80户(次)、网吧44户(次),暂停1237户(次)餐饮店堂食经营,关停鸡、鸭、活禽宰杀点7个(次),下发各类通告及宣传画1200余份,深入药店、超市等经营场所指导疫情防控、消杀100余次。二是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分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辖区各行业有序复工复产。一是分类别、分步骤、分人群复工复产,确保社会经济平稳运行。二是开发了“人员实时追踪”小程序,重点在超市、药店与集贸市场等行业进行推广使用。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对1137户(次)服务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四是创新工作思路,结对帮扶有困难中小企业。向上争取防疫物资,口罩3000个、消毒酒精300瓶、84消毒液300瓶全部送到150户小微企业手中,并与之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具体困难。三是做好常态化防控阶段,督促辖区市场做好基本防控措施。要求市场经营者做好口罩、消毒液等日常防控物资储备;市场开办单位及大型商场、超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工作;保持市场内清洁卫生,市场内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推荐消费者使用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等。组织各市场开办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4次、共清理垃圾2.5吨。

(3)今年扫黑除恶工作重点聚焦辖区市场流通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行业乱象规范:一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联合区教育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疫情防控,确保食堂食品安全;二是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捆绑收费、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针对群众关切的民生领域消费品、食用农产品、防疫物资领域竞争状况,加大案件摸排查办力度,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力震慑;四是强化瓶装液化气和成品油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垄断、无证经营、非法充装、掺杂掺假、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4)“长江禁渔”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分局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执法人员将相关餐饮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的同时,亦要求水产经营户严格落实各环节的索票索证和记录工作,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长江流域等地的野生水产。截至10月底,共检查360户(次)经营主体,其中242户(次)餐饮店、58户(次)水产经营户、60户(次)渔具经营户,向经营者宣传“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获物专项行动方案”,检查过程中和各经营主体签订“保护长江生态承诺书”,并在店内公示。

(5)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推动我区商标与专利化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分局以服务加监管相结合。一是对知识产权、商标代理机构实行台账监管。辖区字号名称、经营范围涉及知识产权、商标代理机构的97户市场主体逐户走访。二是对可能涉及地理标志注册的企业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查办知识产权侵权相关案件3件,其中一件已移动公安部门。

(6)价格监管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减税降费”的重要举措,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的用电成本,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对辖区33家物业进行了摸排,其中涉及转供电收费项目的企业17家,分局监管人员对这些物业一一进行了检查,并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整改,辖区内大汇商运、天滋物业、天天佳兴物业、锦府物业等先后下调了电费价格,并进行了退费核算,共计应退费金额75万余元。

(7)网络监管工作。分局利用绵阳市网络市场监测平台,完成“春节”期间、“五一”期间、“6.18”、“国庆中秋”期间网络交易定向监测工作4次,监测网络交易平台12个次,企业自营网站486个次,网店260个次,责令改正网络违规信息46条。

(四)是以当前消费热点及态势为重点,提升消费信心。

(1)开展线上“3.15”活动,助力园区消费环境回暖。上半年,因受疫情影响,各行业消费环境萎靡,为提升消费者消费信心,分局采用非聚集式的网络直播方式进行,市局领导、管委会领导及政府部门,协会代表、企业代表共计七人,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宣传315消保维权工作,宣传科创区消费复工信息,回复辖区商气人气,消费者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快手等多个平台实时观看今年的宣传活动,直播当日网络点击率超11万余次。

(2)做好消费投诉维权工作,提升消费者满意度。2020年分局受理各类举报投诉843件;其中12345市长信箱、来函430件,各类来电投诉、网络平台投诉、消费者本人直接投诉案件413件。843件均已处理完毕,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75万元。

(五)是积极推进特色亮点和分局重点工作。

(1)打造绵阳市首个智慧农贸市场。2020年9月,科创区试点打造了绵阳市首个智慧农贸市场---元通农贸市场后,经过两个多月的运行,该市场实现了公平计量、电子支付索证索票、销售数据可查、产品朔源,但对于现金支付索证索票及市场管理等方面问题的推进存在困难。

(2)“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科创区作为全市首批“双心”工程示范区,经过一年来的大力推进,“双心”工程环境建设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现已完成14个大中型餐饮企业明厨亮照升级工程,15个智能摄像头全部调试安装,实现了odr三方视频通话调解消费纠纷。

(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9月2日至23日,分局实行全员参与文明创建,共参与志愿服务460余人(次),分片到人,一周7天,早7晚6,全天候守护,全方位管理。完善农贸市场各大入口所有要素创建,并涵盖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对五小企业等重点区域进行零距离监管。争分夺秒补短板,精益求精对标达标,圆满完成了文明创建工作。

(4)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分局与绵阳中院行政庭、市局法规科联合推出法制宣传栏目《廖帅小秋来帮忙》。通过收集整理群众办理注册登记咨询的问题为主,其他法律咨询为辅,采用电话问答、视频讲解等方式,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该栏目开办以来推出语音、文字各5期,视频7期,共计12期。其中2期获省局转播点赞。

在2020年的预算执行中,我局还存在预算资金使用相对滞后、内控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虽然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在2021年的我单位的绩效管理中,一是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有的职能。

债券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宝安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对宝安区2021年文化建设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深圳“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以及“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发展目标。2019年12月,为全面响应顶层设计,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指出,要大力发展“文化+”新型业态,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建设文化旅游综合体,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打造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为落实国家、省、市文体事业发展目标,做大做强文体事业和文体产业,建设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体服务网络,宝安区围绕“文化强区”的战略目标,不断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对老城区群众文化艺术馆、图书馆、新安影剧院进行升级改造,将新安影剧院改造为宝安音乐厅,推进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的建设。

(二)项目组织管理。

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组织管理主体主要为区文体局、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以下简称“区工务署”)、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文体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相关主体主要职责如下:

1.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区文体局为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提请并汇总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的具体需求,同时承担新老三馆专项债券的偿还责任。此外,区文体局负责统筹、监管本次债务项目中设备采购项目的实施。

2.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区工务署负责基础建设类项目的施工建设,即专项债资金的“用”环节。区工务署的市政工程一科负责此次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进度管理。本专项债项目涉及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和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均由区工务署统筹实施,承担了项目建设过程的进度把控、工程质量安全职责。

3.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区文体服务中心为区文体局的下属单位,负责已建成场馆的运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已建成场馆的运营规划及运营方案编制,运营组织实施、开放管理、活动运营管理、设施设备日常运维管理、运营年报报告等内容。

4.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改局为政府投资项目主管单位,统筹、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并下达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在本项目中,区发改局负责债务项目选取、推荐。

5.宝安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专项债预决算管理、债券发行、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

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根据建设内容可将其大致分为设备购置类部分和基础建设类部分,其中宝安1990改造项目分为设备购置类部分及基础建设类部分、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为基础建设类部分项目。

1.宝安1990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宝安区新安二路70-74号,为宝安图书馆旧馆、群众文化艺术馆(含宝安画院)、新安影剧院升级改建工程。主要对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三个场馆原有墙体拆除重新布局;对室内进行装修、整合广场地面、统一广场地面标高;新建钻石书廊、阶梯艺廊、仓库、休息厅、水晶前厅、地下新增文化艺术区、自行车库、地下停车库等。

2.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为14,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12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固定展区、博物馆陈列布展区、临时展区、教育区与服务设施、艺术馆演出区及相关配套用房等;地下部分,建设内容包含藏品库区与技术区、报告厅、会议室、小学活动场地、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等;配套部分,对室外场地进行铺装以及完善室外道路、室外绿化、室外景观、室外照明、室外管网、标识系统及泛光照明等工程。

(四)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实施建设总体目标为:推动深圳市大力发展“文化+”新型业态、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并构筑起展现群文风采和前沿艺术的文化新高地,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体活动需求和现有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推动宝安区文体事业发展。

(一)对象、范围及时限。

本次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共涉及专项债务资金20,567.00万元;主要从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对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项目评价对象主要为区文体局及区工务署,评价期限主要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鉴于宝安1990馆中文化馆、图书馆已于2022年5月18日对外运营,评价期间延伸至2022年。

评价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通过案卷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成本效益分析、穿行测试等方式收集和分析数据资料,围绕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情况开展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案卷研究法。评价主要通过搜集项目立项、决策、运行、监督等全过程资料及与项目相关的资金支出等原始材料,分析了解项目执行的基本情况。

(2)实地调研。评价通过对项目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调研,了解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立项、执行及管理等相关情况,并形成调研纪要及问题汇总表等。

(3)问卷调查法。评价主要通过问卷星小程序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项目实施的成效、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

(4)成本效益分析。评价根据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执行情况,结合财政资金投入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效益。

(5)穿行测试。评价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业务进行穿行测试,了解项目的执行及监管情况,以评价项目执行的有效性。

(三)评价组织实施。

根据区文体局提供的《宝安1990(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升级改造工程、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宝安区体育中心网球场改扩建工程、新桥足球体育公园工程、宝安区工人文化宫建设工程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总体来看,项目实施进度正常,项目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本次新老三馆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75.06分,等级为“中”。

(一)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保障重点领域公益项目融资需求。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在国家、省市等相关政策鼓励支持下,未来可能成为地方政府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之一,本项目对专项债“借、用、管、还”各个环节的实践,拓展了政府专项债券品种,同时,专项债也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了便利;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实体经济运行困难等背景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有效发挥财政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能够更大程度地加强地方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财政金融与政府税收的稳步增长。

(二)合理使用专项债券,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功能。

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使用专项债是我区积极进行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有效措施,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是带动消费扩大内需、促就业稳增长的重要举措。

(三)项目建设合理规划设计,提升建设工程管理效率。

2021年,宝安1990改造项目及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均合理进行规划设计,以提升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一是宝安1990改造项目开工过程中,全面引入智慧工地管理平台,集成视频监控、智能水表/电表、人员定位等数据,应用计划、劳务实名制、安全质量等管理系统,对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全面实现项目运营状态的多维度、多层次可视化,为公司提供决策依据,为项目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引入vr浸入式安全教育系统,可模拟多种安全事故场景,具有效果逼真、印象深刻、占地小巧,内容详实等优势,vr事故体验设置为工人进场第一课,提升工人安全防范水平和事故应对能力。二是宝安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在建设前对深圳市各月平均气温和各月平均降雨量进行统计,以及对建设场地的地质条件、水文条件进行勘探与测试,有利于保障与推进后续工程建设良好进行。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有效提高了工程建设效率。

(四)更新场馆配套设施,丰富群众娱乐活动,提升人民幸福感。

宝安1990改造项目已建成完毕,图书馆与文化馆已对外开放运营,其中图书馆第一阶段体验式开放,升级改造后的图书馆空间功能分区更为具体化,一楼综合服务区包含自助图书馆、汇学堂、1990记忆展厅及多功能厅,面向全年龄段读者开放。二楼儿童主题区,根据儿童年龄段,分为婴幼儿阅览区,学前阅览区,少儿阅览区。针对不同年龄层的儿童,更加细化的馆藏资源也方便了前来选择的家长。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的节日文化氛围,展示宝安区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成绩,普及民俗文化、节庆文化和非遗文化,文化馆举办了丰富多彩的体验日系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醒狮表演、茶座、戏曲演出等,极大丰富了市民的娱乐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有效提升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一)场馆运营缺乏统筹规划,运营服务水平与场馆服务功能不匹配。

1.场馆运营缺乏统筹规划,运营管理体系未建立健全。

一是未建立健全场馆运营方案。宝安1990文化馆、图书馆已于2022年5月18日正式对外运营,但截至评价截止日,区文体局未出具场馆运营方案,未对场馆运营特色及定位、运营时间及面积、运营模式、运营成本及收益测算等内容进行明确,不利于为后续场馆运营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二是未建立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区文体服务中心未建立场馆运营管理制度,未对宝安1990中已运营的文化馆、图书馆的安全管理、设备维护、日常巡查、应急预案、信息公开、用户满意度调查等内容进行明确,导致宝安1990馆的安全管理、使用管理、活动管理、开放管理等内容无章可循、无制度可依。

2.运营服务水平与场馆服务功能不匹配,场馆效能未有效发挥。

一是场馆使用布局不合理,不利于场馆效能发挥。宝安1990馆中已投入运营的文化馆,共7层,其中对外运营开放的主要为1-3层的,用于展览、文化活动承办及剧院等,4-7层主要为名师工作室以及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办公区域,对外承办活动场地不足,难以发挥场馆效能。二是场馆承办活动内容较单一,大型活动较少,难以构建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经调研,区文体服务中心2022年5-11月在文化馆承办活动约33场,其中约20场主要为演出及展览活动,仅1场为承办国家级活动,2场为承办市级活动,其余均为区文体服务中心承办的区级活动,承办大型活动较少,难以引入国内、国际等高端活动,不利于场馆品牌形象树立,不利于构建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3.已建成场馆未及时投入运营,难以发挥场馆运营效益。

一是图书馆及文化馆未及时投入运营。经调研,宝安1990馆中的文化馆、图书馆于2022年5月18日开始运营,2021年未完成区政府交代任务,投入使用时间晚于规定时间近1年。二是音乐厅未及时投入运营。宝安1990改造项目已于2021年底全部建成,但截至评价截止日,宝安1990项目中的音乐厅尚未投入使用,经评价调研了解,因区文体局仍未明确具体的音乐厅运营方式,未决议是否由第三方进行委托运营抑或是继续由区文体服务中心自行运营,从而导致音乐厅仍处于闲置状态,尚未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管理有效性不足,个别建设目标未落实。

1.工程建设暂未达到环保目标要求,影响项目建设水平。

经调研,目前已建成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区工务署尚未针对宝安1990改造项目申请国家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认证,影响宝安1990改造项目环保目标的落实。

2.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已建成项目无法办理竣工验收。

一是工程项目仍存在较多问题项,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经调研,区工务署工程监管不到位,于2021年底由区工务署建成完工的宝安1990改造项目仍存在较多工程问题项。一方面,已完工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另一方面,音乐厅仍存在个别房间未全部完工的情况。二是项目未取得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工程主体施工完毕后,于2022年10月份取得用地划拨,过程中得知用地规划许可证因用地性质及面积变更问题需重新办理,导致原先办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也需重新办理,待工程变更手续完善,才可进行项目的人防验收、竣工及规划验收等。

3.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不足,影响设计变更的合理性。

根据《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代建管理流程》中“代建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变更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设计变更均须由代建单位牵头,建设单位(邀请项目单位参会或复函)、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共同确认”的要求。经调研,部分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不足,但仍通过设计变更申请。

(三)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及管理不到位,影响资产使用效益。

1.场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不及时,无法及时投入使用。

实际家具标段、办公设备标段、演艺设备标段的供应商确定时间均落后于预期进度,最晚的办公设备标段采购工作甚至落后半年时间。

2.场馆设施资产管理不到位,未发挥资产效益。

一是部分设备购置不及时。经调研,区文体局的宝安1990馆设备采购项目时发现,截至2022年9月底,部分设备仍未到位,设备到位率为92.18%。二是大部分设备仍未验收入库。三个设备采购标段中,区文体局仅于2022年4月将演艺设备标段进行履约验收,其他两个标段截至2022年9月仍未验收。此外,已验收的演艺设备标段资产截至2022年9月仍未入库、未粘贴资产标签。

(四)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自评无法进行量化分析。

评价根据区文体局提供的《宝安1990(图书馆、文化馆、音乐厅)升级改造工程、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宝安区体育中心网球场改扩建工程、新桥足球体育公园工程、宝安区工人文化宫建设工程地方政府政务项目绩效自评表》发现,绩效目标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完整,经调研,区工务署宝安1990改造项目未设置项目社会效益指标及目标、未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及目标值。二是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合理,经调研,区文体局项目2021年文化建设专项债项目社会效益目标指标为“投资项目社会影响性”、指标目标值为“有所提升”,经济效益目标指标为“投资项目经济建设带动性”、指标目标值为“有所带动”,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一)加快场馆运营规划建设,完善运营管理体系。

1.加速场馆运营顶层设计方案建设,建立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一是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健全场馆运营方案。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已运营的宝安1990运营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场馆运营特色及定位、运营时间及面积、运营模式、运营成本及收益测算等内容,为场馆后续运营工作提供指导。二是区文体局应尽快建立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区文体局应根据编制内部运营管理制度,为场馆运营管理提供制度依据。

2.提升宝安1990场馆运营服务水平,有效发挥场馆效能。

一是对宝安1990进行合理化布局。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重新规划宝安1990文化馆场地设置内容,将目前4-7层的名师工作室、办公区域等进行重新规划,扩宽对外承办活动场地,从而更好地发挥场馆效能。二是调整部分场馆空间用途。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结合宝安1990文化馆建设规划平面图,调整部分区域的空间用途,避免出现场馆实际使用用途与规划不符的情况。三是扩展活动类型、提升活动品质。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结合宝安区前期宝安1990改造项目规划,引进符合场馆本身特质的活动,提高引进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活动、赛事的活动次数,从而使得场馆运营效益最大化。活动质量得到保证的同时,还应提高公益活动频次、形式、内容,此外还需加强活动的宣传力度、拓展活动宣传渠道,尽全力将宝安1990打造为深圳市、乃至全国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四是通过提升场馆服务品质,提高市民满意度。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及时开展市民满意度调查活动,从市民的满意出发,及时了解市民需求,通过动态调整经营策略进而解决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活动需求。

3.及时将已建成场馆投入运营,发挥场馆运营效益。

区文体局应督促区文体服务中心加快对音乐厅运营方式的决议,若采取第三方进行委托运营,则选取与音乐厅场馆本身性质、建成目的相符的运营方;若选择继续自主运营,则应立即编制运营方案,继而加快音乐厅开放运营的进程。

(二)加大项目建设管理力度,落实项目建设目标。

1.建设过程中达成生态环保要求,避免影响项目建设水平。

区工务署应督促代建方优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从而使建成场馆达到国家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要求。

2.工程项目进行自查整改,早日完成已建成场馆规划验收工作。

区工务署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应开展已初步建成场馆宝安1990的工程自查工作,结合已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尽快落实整改,达成验收要求。

区文体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尽快取得宝安1990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文件,尽早完成宝安1990的人防验收、竣工及规划验收工作。

3.严格规范项目设计例会参与单位签到,避免影响设计变更合理性。

区工务署应确保后续所有涉及项目变更的设计例会中,均有所有相关方到达,且做好签到统计工作;若为线上参会,也应保留现场照片或采用线上打卡签到的方式留存记录。

(三)加强场馆设施设备采购及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1.及时进行采购项目实施,保证资产及时投入使用。

区文体局在后续工作中,应实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调整工作计划,及时进行采购实施工作,避免再次出现采购工作实施进度落后于区年度任务令的情况,进而影响场馆开放及时性。

2.落实场馆设施资产管理工作,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区文体局应及时完成采购项目实施,从而推动项目有效进行。首先是丰富设备论证的维度,在设备论证过程中结合设备购置客观事实及部门业务发展趋势,多维度获取市面上或兄弟单位设备购买、使用过程的数据,综合分析设备购置的预算保障要求、功能性设备与实际需求的匹配性等;其次区文体局应及时进行资产验收入库工作,且对已验收资产进行及时使用,避免资产闲置。

(四)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1.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设置可量化。

一方面,区文体局应树立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规范管理模式。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任务目标,结合预算安排和预算管理实际,认真编报绩效指标,按实际需求申报费用补贴,督促落实完成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另一方面,区文体局还应树立绩效理念,规范项目管理,结合项目实际,细化任务目标,结合预算安排和预算管理实际,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2.深入进行绩效自评工作,深入剖析项目管理问题。

建议区文体局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中监控、年末评价,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项目的全面分析,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效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评价结果的运用。

事前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预算单位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的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医院属于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为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为:李林森。

项目概述如下:建设一家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主要建设内容为4层门诊医技楼、13层病房楼、4层行政办公楼和15层值班楼,1层发热门诊五个主体建筑,以及连廊、门卫、垃圾站房等相关配套用房。项目开工时间为20xx年11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xx年10月。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总体目标:洋浦“环新英湾”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视为市政府主动找准定位,积极谋划和推动滨海新区及“环新英湾”地区配套项目建设,打造面向洋浦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中心和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结合西部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儋州滨海新区建设一所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

20xx年年度目标是洋浦“环新英湾”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视为市政府主动找准定位,积极谋划和推动滨海新区及“环新英湾”地区配套项目建设,打造面向洋浦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中心和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结合西部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儋州滨海新区建设一所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60000000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60000000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

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59991504.02元,资金总额-执行率0元。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59991504.02元,财政资金-执行率99.99%。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

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后续工作计划。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医疗绩效评价报告

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目标,经过努力,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救助效果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56号)、《安徽省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皖民社救字〔20xx〕112号)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宿医保秘【20xx】2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该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总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满分20分,实得20分)。

1、项目立项(满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6分,自评6分)。

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目前执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设定了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有效地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实际到位4011、64万元,其中:中央配套3367、00万元、省财政配套235、00万元、市财政配套72、80万元、县财政配套336、84万元。

(2)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自评4分)。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中央和省级资金按规定拨付,同时及时拨付县级补贴资金。

(二)过程(满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自评20分)。

(1)政策宣传。(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图文详解、知识问答、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咨询热线、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2)救助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对救助对象属性严格把关,补助标准、比例计算准确,救助范围与城乡医疗救助规定相符,申请材料齐全,救助及时,拨款手续及档案管理规范。基金的筹集使用能定期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信息平台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以脱贫人口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4)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档案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对通过一站式系统进行结报的医院,要求他们按月把结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签字;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我们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农户提供相关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核查证明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5)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20xx年初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订了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是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的,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拨付有完善的手续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能及时兑现,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以及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针对脱贫人口涉及医疗助资金的大额材料,每月组织县财政局、抽调部分医院审核人员,由二个医共体牵头进行集中汇审,保证了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另外我县对部分民营医院进行了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同时,要求被查医院要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规范收治病人,严禁私拉病人、小病大治、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

(三)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项目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按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各项任务目前均已完成。

(2)救助覆盖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我县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了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为他们代缴了参保资金。同时,按要求将全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了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完成及时性。(满分7分,自评7分)。

20xx年,对符合医疗救助对象,我县做到了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按规定资助了参保,并按时间及时拨付及兑现了医疗救助款。

(四)效果(满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满分9分,自评9分)。

近年来,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及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了很大的'改善,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的实施得到了救助对象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满分8分,自评8分)。

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脱贫人口的一致好评。单位制度建设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满分8分,自评8分)。

为提高群众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我县安排工作人员随机对城乡医疗救助进行了民意调查,切实掌握各乡镇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为接下来的工作方向提供了指导。

(一)、健全领导机制,组织保障到位。

我县在设立医疗保障局后,在局机关专门成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进行城乡医疗救助日常工作,确保了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政策保障到位。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先后出台了《灵璧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严格执行方案,规范实施救助。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明确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脱贫人口作为城乡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低收入家庭、困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其他困难人群。同时,根据患者所患病情及人员性质,严格执行救助标准,既保证救助对象享受最优惠的救助政策,又使资金合理均衡使用。

(四)、进一步推行“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

我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面,着重推进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扩大联网医院,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定期与医院结算,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极大方便了救助对象就医。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工作的监管,会同卫健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一站式”即时结算流程、救助对象住院情况、费用清单和档案建设等进行全方位零距离的监督。

1、目前手工审核材料较多,手工审核压力较大。

2、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需加大宣传力度。

1、加强巩因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民政、卫健、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的资助、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2、规范程序,强化城乡医疗救助。一是优化和完善即时结算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巩固和提升一站式服务成果。二是继续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开展,简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质量。三是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3、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

4、《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皖卫财〔20xx〕22号)。

5、《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宿医保秘[20xx]21号)。

6、市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7、《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

10、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专项债券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受常宁市财政局委托,我所于20xx年11月26日至12月11日对湘南纺织产业基地服饰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审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常宁市宜阳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9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人代表彭勇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82355528648q,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曲潭街道办事处宜阳工业走廊,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土地及房产开发营销;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商业贸易及物流;物业管理。

2、项目基本情况。

湘南纺织产业基地项目为省重大产业项目,分服饰园和环保园,本项目涉及服饰园。

建设内容:新建标准厂房、员工公寓等建筑,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暖通、道路、广场、绿化等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274,443.00㎡,总建筑面积300,702.16㎡(包括标准厂房242,599.64㎡、员工公寓58,102.52㎡)。项目建筑密度为30.37%,容积率为1.04,绿地率为19.57%,配套停车位136个,建设期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

其中地块一(b、c地块)总用地面积20,6440、70㎡(约309.66亩),总建筑面积198,746.02㎡(包括标准厂房159,593.00㎡、员工公寓39,153.02㎡)。项目建筑密度为29.96%,容积率为0.96,绿地率为20%,配套停车位92个;地块二(a地块)总用地面积64,063.41㎡(约96.10亩),总建筑面积82,804.98㎡(包括标准厂房63,855.48㎡、员工公寓18,949.50㎡)。项目建筑密度为31.67%,容积率为1、29,绿地率为18、2%,机动车停车位44个。

3、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支出计划。

项目总投资102,553.15万元。

资金来源计划财政资金72,553.15万元,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0,000.00万元。

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情况,截止20xx年10月已发行19,000.00万元,具体如下:(见附件)。

资金支出预计102,553.15万元,其中:(见附件)。

4、项目预期收益、偿债资金来源。

根据《衡阳市常宁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湘南纺织产业基地服饰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项目预期年收入8,531、27万元(年平均),年运营成本1,129、23(年平均)万元,项目年收益7,402.04万元。

偿债资金来源为标准厂房、员工公寓、存量标准厂房收入的出租收入以及物业管理收入。债券存续期内项目预期总收入为136,500.39万元,总支出预计18,067.62万元,项目净收益即可用于融资平衡的资金为118,432、77万元。

5、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打造成为“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带动150家企业入驻,新增10万个就业岗位,预计年产值可达1000亿元,项目通过厂房出租和物业管理收入实现年平均收益7,402.04万元,通过产业链条的拉长、地方税收的增加、土地的增值、创造就业机会等,有效拉动常宁市经济的增长。

年度绩效目标:按工期总计划完成20xx—20xx年建设内容,及时组织验收并支付项目款。

截止20xx年10月项目应到位96,727.63万元,实际到位50,773、70元,其中专项债资金19,000.00万元、市场化融资10,479.00万元、财政资金及其他21,294、7万元,项目支出50,773、70万元,如下:(见附件)。

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采用epc方式,其中a地块(装配厂房)中标单位为湖南省天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红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衡阳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工程估算34,588、22万元,b地块中标单位为湖南梅溪湖建设有限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工程估算36,947.97元,c地块中标单位为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汉通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工程估算36,798、79万元,项目于20xx年8月启动拆迁,20xx年4月开始主体动工,目前处于建设中。

截止20xx年10月31日,项目完工90%,其中a地块(装配厂房,)已完工80700m2,b地块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入园东外环道路.16栋建筑(8栋厂房、7栋倒班房.1栋设备房)及周边园区道路建设,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93,757.6m2。截止20xx年10月已完成工程量32,576、2万元,已完成东外环路路基、水稳基层、雨污排水;12栋建筑主体、装饰及安装工程共计76,094、26m2;剩余4栋建筑主体业已全部完成。园区道路已完成铺筑基层约800米。c地块项目施工内容包括18栋建筑(8栋厂房.10倒班房)及周边园区道路建设,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92,906、2m2。截止20xx年10月已完成工程量34,172、78万元,14栋建筑已完成主体工程,其中11栋已完成大部分消防安装工程,9栋已完成室内强电穿线。剩余4栋建筑主体施工即将完工,共计完成建筑面积89,861.43m2。园区排水管网已完成3900m,园区道路及广场基层硬化已完成24000m2。

1、绩效评价目的:绩效评价是加强和规范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绩效目标。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我们本次绩效评价秉着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组织专业人员现场走访,项目勘查,资金使用审查,科学合理对湘南纺织产业基地服饰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进行分析评价。

3.1、有关政府专项债券政府文件,主要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xx〕61号)和《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

3、2、有关绩效评价政府文件,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3常宁市宜阳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有关项目的绩效自评资料,主要包括自评报告,基本情况表、自评分、项目资金财务资料,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项目可行研究报告及批复等。

4.1前期准备。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我所于20xx年11月26日成立以杨赛珍、袁发明为主的绩效评价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制定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借鉴衡阳市财政局有关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2组织实施。

4、2.1参加常宁市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召开的现场评价会,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4、2、2查看项目资料,主要单位的绩效自评资料。

4、2.3查阅项目资金财务资料,审查资金支出的合规性。

4、2.4现场察看施工现场,了解工程概况,询问工程进度。

对评价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初步主体评价意见,并依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

1、项目决策评分情况。

根据衡阳市财政局有关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决策设计设置分值10分,评价得分9分,常宁市宜阳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20xx年常发改备案[123]号),项目属于湖南省重大产业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不属于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的范围,编制了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并设置了项目绩效目标,专项债券额度申请与实际需要匹配。

2、项目过程评分情况。

根据衡阳市财政局有关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过程设置分值30分,评价得分24分,公司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组织总设计》、《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政府专项债券如期支付利息已在常宁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债券资金发行、债券资金存续、债券资金调整用途等情况,常宁市宜阳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派出专人负责跟踪工程事务,工程施工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由于但资金到位未达预期、项目运营、资产管理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债务风险应对预案有待完善细化,此项扣分6分。

3、项目产出评分情况。

根据衡阳市财政局有关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过程设置分值30分,评价得分26分,项目建成后,将建成标准厂房242,599.64㎡,员工公寓58,102.52㎡,由于项目未期完工,此项扣2分。

4、项目效益评分情况。

根据衡阳市财政局有关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过程设置分值30分,我们评价得分28分。

项目属于湖南省重大产业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打造成为“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带动150家企业入驻,新增10万个就业岗位,预计年产值可达1000亿元,极大拓宽常宁市工业的发展空间,强力推进常宁市经济的发展,使企业在园区内集聚成群,形成群体优势,产生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效应,通过产业链条的拉长、地方税收的增加、土地的增值、创造就业机会等,有效拉动常宁市经济的增长。目前a块已进驻6家,其中20xx年已进驻的旭华、康杰、千艺纺等3家服装企业年产值过亿元,截止20xx年10月常宁市商粮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已正式签约企业31家,除广州新塘企业外,全国各地纺织类企业纷纷来常对接洽谈,后续意向入园企业近300家。特别是中山大涌、广东深圳、惠州及江苏镇江四地的企业希望组团入驻基地。

产生的社会效益通过产业基地硬软件设施的建设,承接湘南纺织产业转移,引进能够吸纳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特色技能密集型企业入驻,实现“多元转型、绿色发展、民生优先、发展赶超”的目标,全力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引进高科技企业进驻,使之成为常宁市的一个功能区,构成城区的有机组成部分,不仅拉大了城市框架,而且完善了城市的功能,另一方面,园区企业的进驻将吸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不仅惠及常宁的百姓,而且辐射周边县市,为衡阳、永州、郴州提供就业机会。同时,从事第二、三产业的生产与经营,从而提高城市化水平,加快常宁市的城市化进程。

1、扫尾工程有待推进。

2、招商工作、建成后运营管理、项目管理制度等配套工作加强跟进。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常宁市宜阳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加快项目扫尾工作,保证项目如期投产,并加强项目管理,细化各种管理措施,为项目落地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早日实现项目绩效的总体目标。

债券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全面规范政府债务“借、用、管、还”行为,切实提高政府债务项目综合效益,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xx〕61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通道侗族自治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对通道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通道县”)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进行了现场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金情况。

20xx—20xx年,怀化市通道县累计新增政府专项债券4.33亿元,拨至6个项目单位,共计4.33亿元,分别是通道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通道侗族自治县工业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通道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政局、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利局。各项目单位使用4.33亿元。

1、资金安排。20xx—20xx年,上级财政拨入我县专项债券资金4.33亿元,其中20xx年新增0.47亿元,20xx年新增1、26亿元,同比增长0、79亿元,20xx年新增2.6亿元,同比增长1.34亿元。

2、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拨付至各项目单位专项债券资金4.33亿元,其中20xx年拨付0.47亿元,20xx年拨付1、26亿元,20xx年拨付2.6亿元。

3、结构分析。县政府将资金安排至7个不同项目类型,分别为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园区建设、两供两治、水务建设、社会事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具体结构如下:(见附件)。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及汇总项目实施单位上交基础数据表的相关数据,截至绩效评价日,6个项目单位实际到位专项债券资金4.33亿元,累计已使用4.33亿元,其中20xx年发行债券0.47亿元,20xx年发行的债券项目使用1、26亿元,20xx年发行的债券项目使用2.6亿元。项目单位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如下:(见附件)。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政府专项债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通道县财政局提请通道县政府组织相关项目单位、财政相关管理股室和中介机构召开20xx—20xx年市政府专项债务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组织财政相关管理股室和中介机构对各项目单位逐一进行财务检查和资料核查,走访项目现场,并审核各项目单位上报的基础数据表、绩效评分表和自评报告。根据项目单位上报的基础数据表、绩效自评表和提交的绩效自评报告,分析汇总全区基础数据表和绩效自评表,组织撰写全区20xx—20xx年专项债务绩效评价报告。

专项债券资金投入,有效地缓解了我县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对稳投资,扩内需,促消费、补短板和促进我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较大作用。同时,通过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了我县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和可持续性发展。

(一)项目主要产出成果。

(二)盘活土地资源,拉动产业发展。

20xx年—20xx年通道县共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0、77亿元,截至目前实现土地出让收益0、25亿元。通过推项目片区进行整体开发,统一管理,充分利用项目片区有事,优化盘活了土地资源,促进土地整合和集约化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拉动建筑业、建材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发展,进而增加当地居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改善住房条件,带动经济发展。

20xx年—20xx年通道县共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0.80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许多房屋陈旧破败,电线老化、危楼危房等现象随处可见,严重影响了该区域居民的生活。通过棚户区改造,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较为优质的企业进行土地开发,排除电线老化等安全隐患,将小区旧宅换新房,并完备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善了百姓居住环境,提升通道县整体城市形象。同时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有效整合土地资源,增强了片区的土地利用价值,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四)完善园区功能,助力招商引资。

20xx年—20xx年通道县共发行园区建设专项债券0.93亿元,主要承接精深加工和低污染、低能耗类企业。吸引外来投资、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大力加强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治理,不断规范部门行为,优化政务服务,同时大力改善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使工业发展的软硬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极大地促动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进程。同时完善的环保设施,高标准生产厂房为入驻园区的其他生产企业提供了巨大便利,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问题,是企业能够有更充足的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增大了对外来企业的吸引力,加快形成工业产业集聚区。

(五)保障水源稳定,提升用水质量。

万佛山镇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范围北至万佛山景区,南至原下乡乡政府沿线的村落、临口集镇和企业,日供水规模2000m,服务人口12000人。该区域供水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通道县城自来水管网改造及县城自来水厂扩容提质和配套设施工程有效提高县城供水能力和供水质量,整个水厂的生产能力达3.5万立方米/天。从根本上解决上述地区用水紧张的矛盾,改善通道县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

(六)完备基础设施,满足社会需求。

为改善通道县的停车和交通的环境,缓解旅游旺季停车车位不足的问题,提高通道县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通道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提升通道县旅游城市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旅游停车场为通道县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开发通道县旅游业,提升县城及景区新面貌;推动通道县红色旅游区建设意识,大力发展通道县经济与社会效益的主体力量。

本次绩效评价着重于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产出绩效、偿债能力等重要指标入手,对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及效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设置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对每个指标进行合理赋分,并根据评价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指标总分为100分,总得分为93分:

产出40分,得分37分,扣分原因为存在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实施数量,扣3分;

效益30分,得分28分,扣分原因存在部分项目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扣2分。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目标明确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单位和被评价单位客观讨论、监控和评估绩效的标准,是实行有效绩效管理的基石。清晰的绩效目标能为项目的开展提供明确的方向,防止评价过程中发生误解。但各项目单位提交的绩效目标表存在部分绩效目标未能全面反映项目建设内容,或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体现绩效指标的现象,给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阻力。

(二)项目过程方面。

1、未对资金专账核算。

专账核算能将政府专项债的资金与单位日常核算分离,以单独反映政府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情况,准确核算资金的收支,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防止挤占挪用现象发生。但经查看各项目单位财务资料,发现大部分项目单位未对政府专项债资金实行专项核算,无法准确核算评估专项债券资金的支出成本及收益。

(三)项目产出及效益方面。

1、存在部分项目进度较慢现象。

经查看项目建设现场,发现部分项目因为涉及土地变更、空间规划以及疫情原因导致施工进展慢等原因,导致项目难以有效推进,整体项目开展进度较缓慢。

2、存在项目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现象。

社会资本的投入一是可以补充项目建设资本金,二是能够更多的带动社会化的运作方式,有效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三是社会资本具有透明性,有利于项目阳光化发展。但经现场查看和沟通了解,整体项目暂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一)项目决策方面。

1、加强绩效管理意识。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绩效目标的填报负责,并将绩效责任明确到人。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建立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双审核”机制,确保政府债项目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准确性与可考核性。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跟进项目进度,做好项目绩效监控,对于不能按目标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寻找解决对策,保证项目按时达成既定目标。

(二)项目过程方面。

1、设立专账核算。

为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防止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建议参照《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设立专账核算,以单独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准确反映项目全周期收支及经营收益实现情况。

(三)项目产出及效益方面。

1、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针对存在征拆困难的现象,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深入宣传政策。要积极整合资源,征地拆迁工作是政策性、敏感性、群众性很强的系统工作,特别是大宗征地拆迁项目尤为突出。仅靠个别职能部门或乡镇的力量和资源是很难做到既快速又和谐的完成。要成立征地拆迁为民工作队,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调配、整合各涉及部门资源,明确分工目标职责,强化督查督办和纪律保证,促使参与单位对工作、对矛盾不拖、不推,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也要深入宣传政策,在宣传发动、政策解释,安置补偿、信访稳定、统一拆迁等各个工作环节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接触矛盾,零距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争取最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促进征地拆迁和谐稳定。二是征地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被征地拆迁农民提出的热点问题,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后顾之忧,既要及时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临过渡住房、子女上学等眼前困难,又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出路和社会保障等长远利益问题。只有解决好拆迁问题,才能有效的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出项目应有的效益。

2、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社会资本是推动棚户区改造的重要力量,可以带动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先进技术、理念、管理等进入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对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一是优化社会投资服务机制方面,推进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手续,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推动项目核准与其他相关行政审批并联办理,构建纵横联动的投资服务体系;加强与社会专业服务机构、产业联盟的业务合作,公平择优开展招商工作,并协调、组织项目实施。二是加强规划统筹方面,结合项目建设要求,细化规划条件,方便社会资本参与。

债券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背景。目前,盱眙县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约27.33平方公里,共划分为7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20xx年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整治工程,拟通过本工程的实施,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为进一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2)主要内容。以达标区为单位,系统推进“333”行动,逐步实现“三消除”、“三整治”、“三提升”,涉及的具体实施内容包括排水户排水整治、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与管网修复、排水管网清疏维修、达标区检测评估、完善管理机制及措施等。

(3)实施方式。实施方式采用工程项目总承包,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本次盱眙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整治项目,累计发行专项债券总额1.1亿元,实际使用专项债券总额1.1亿元,无结余。

(二)绩效目标。

1、加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还城市河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提升水环境质量,切切实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2、城东大沟及周边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上一年提升10%以上,通过达标区建设过程,完善工作机制,聚力攻坚堵点难点,确保各类问题有措施、能落实、见成效。

(一)项目特点分析。

根据现场调研、排水户调查、管线测绘和检测资料,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1、排水系统:市政道路排水系统基本为雨污分流制,但存在部分错接混接、倒坡和缺陷等问题,需要修复改造;片区内部为雨污合流制和分流制相结合的排水系统,排水管网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较多,改造难度较大;部分片区内雨污水汇集后均排至市政道路雨水系统最终排河,严重影响周边水环境质量。

2、节点:部分路段检查井因违建被遮掩,无法检修;部分检查井盖存在破损及标识错误等问题;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排水户出户污水基本无预处理设施,改造实施范围较广。

3、排水户:排水户接管率低,部分排水户污水未接入污水管网;除少数新建小区外,其余基本未达到雨污分流标准,新建小区设计标准高、但存在人为破坏。

(二)评价思路方法。

按照《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方案》、《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评估验收办法(试行)》要求,全面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口和污水管网空白区“三消除”、工业企业排水、“小散乱”排水、阳台和单位庭院排水“三整治”,以及城镇污水处理综合能力、新建污水管网质量管控水平、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和养护管理水平“三提升”等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年度排水管网排查检测修复任务,建立并完善城市排水管网信息管理系统(gis)。

(三)评价工作情况。

专项债券资金到位率100%,并将资金专项用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整治各项工作,认真执行中央和省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照项目计划拨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开支经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同时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顺利实施。绩效自评价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总体上看,盱眙县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和制度使用管理专项经费,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强化地方资金配套落实,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有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实现了阶段性的工作目标,该项政策也受到了各地的积极欢迎。

根据《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年度自评价情况表》“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四大类指标进行自评价打分,自评价得分95分。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盱眙县按照“333”行动要求成立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部门、成员单位和分工职责,基本建立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推进机制,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本县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方案,并组织编制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指导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

(二)取得绩效。

1、生态效益。通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城镇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量增加,进水浓度有所提升,20xx年上半年城南污水处理厂年均进水codcr、bod5分别为139.17mg/l.43.68mg/l,较20xx年分别提升35.47%.30%,减少了排入水体的污染物,为改善城市水环境作出了贡献。

2、可持续影响。盱眙县高度重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体制机制,积极推行污水管网低水位运行和“厂网一体化”运行维护,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强化源头污染管控,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养护水平,保障设施的稳定运行。

3、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推进全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逐步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老百姓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普遍提高。

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方面还存在不平衡的现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结合本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特别是围绕地方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加强督促指导和推进,加快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20xx年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5%以上,地处偏远山区、半山区、缺水地区卫生户厕普及率逐步提高,达到入厕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改造提升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非水冲式旱厕,达到行政村村委会不低于1座以上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厕所。通过整合各种资源资金和项目,有效解决农村厕所中旱厕数量较多、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低及部分地区无厕所等问题,实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文明入厕”的目标。

2.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负责工程内容、工程实施效果。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昆财农〔20xx〕233号20xx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下达补助资金791.61万元,(涉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8613座,建设补助资金400元/座,建立管护机制资金191.34/座),其中:永定1372座,补助159.68万元;大营2627座,补助228.58万元;罗免1172座,补助87.48万元;赤鹫825座,补助60.8万元;款庄1195座,补助87.7万元;东村1140座,补助111.8万元;散旦282座,补助55.57万元。

(2)昆财农〔20xx〕32号20xx年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补助资金202.96万元,(涉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574座,建设补助资金400元/座;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10座,建设补助资金10万/座),其中永定公厕1座,补助10万元,户厕530座,补助21.2万元;大营公厕2座,补助20万元,户厕546座,补助21.84万元;罗免公厕1座,补助10万元,户厕345座,补助13.8万元;赤鹫公厕2座,补助20万元,户厕235座,补助9.4万元;款庄公厕2座,补助20万元,户厕413座,补助16.52万元;东村公厕1座,补助10万元,户厕285座,补助11.4万元;散旦公厕1座,补助10万元,户厕220座,补助8.8万元。

(3)昆财农〔20xx〕176号20xx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下达补助资金48.52万元,(涉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574座),其中:永定530座,补助99905元;大营546座,补助102921元;罗免345座,补助65033元;赤鹫235座,补助44297元;款庄413座,补助77852元;东村285座,补助53722元;散旦220座,补助41470元。

(4)昆财农〔20xx〕175号20xx年农村“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补助资金291.072万元,(涉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1187座,补助资金200元/座,建立管护机制资金共67.332万元),其中:永定1902座,补助49.4877万元;大营3173座,补助82.5576万元;罗免1517座,补助39.4705万元;赤鹫1060座,补助27.58万元;款庄1608座,补助41.838万元;东村1425座,补助37.0768万元;散旦502座,补助13.0614万元。

(5)昆财农〔20xx〕208号20xx年省级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行政村公厕改建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补助资金40万元,(涉及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4座,建设补助资金10万/座),其中大营2座,补助20万元;罗免1座,补助10万元;赤鹫1座,补助10万元。

(6)富财预笺〔20xx〕80号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县级配套资金,下达配套资金181.37万元,(涉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8173座,其中:20xx年6986座,20xx年11187座,配套资金100元/座),永定3082座,补助30.82万元;大营5179座,补助51.79万元;罗免2465座,补助24.65万元;赤鹫1722座,补助17.22万元;款庄2608座,补助26.08万元;东村2317座,补助23.17万元;散旦800座,补助8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项目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由各镇(街道)负责工程内容、工程实施效果;项目竣工验收由各各村委会先期组织初难,初验合格后提交各镇(街道)进行验收整理后,再由镇(街)提交验收申请,两由县级组织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划拨补助资金。县、镇两级工程技术人员在建设过程中要深入一线,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同时加强项目实施中日常检查、监督,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方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工程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20xx年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5%以上,地处偏远山区、半山区、缺水地区卫生户厕普及率逐步提高,达到入厕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20xx年,完成全县改造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1187座,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14座年度工作任务。

(2)效果目标。完成20xx年,完成全县改造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1187座,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14座年度工作。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xx〕72号)和《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xx〕12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xx〕2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昆政办〔20xx〕61号)及《昆明市财政局中共昆明市委目督办昆明市政府目督办关于印发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昆财绩〔20xx〕83号),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县、镇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委、县政府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能够有效完善环境整治项目决策与管理制度、改进项目管理工作,推进农业改革和发展。

1.绩效评价原则。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唐建辉同志担任,副局长石跃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财务科、环资科及各镇(街道)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方法。以财务部门为主,其它部门和镇(街道)负责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提供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评价结果。工程总体评价为合格。生态环境良好是人民群众共同的企盼,实施农业生态治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深受人民群众欢迎,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为95%。

(二)主要绩效。20xx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各镇(街道)在时限内完成了工程的实施,共完成11187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革及14座行政村公厕改建。工程的全面完成,确保了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的功能完好和安全运行,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及厕所管护的重视,调动了群众对环境工作的新认识,提升了群众自觉爱护、管理基础设施的意识,农村基础设施“重建轻管”现象将逐步得到扭转,社会效益显著。通过项目建设,将使项目区群众生活指数得到较大提高,极大地促进当地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和谐发展。

(一)项目的经济性。富民县20xx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改善了项目区环境问题;可有效的解决项目区环境脏乱差问题,使受益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生态环境良好是人民群众共同的企盼,实施农业生态治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深受人民群众欢迎,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为95%。

(二)项目的效率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县、镇两级工程技术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深入一线施工现场,各负其责、各履其职,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和跟踪督查服务,为工程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项目的有效性。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使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四)项目的可持续性。项目建成后,镇、村组设定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工程设施运行进行管理,工程实施运行维修养护由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监测及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修,确保正常良性运行。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受益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可解决项目区脏乱差等问题,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得到有效保证,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生活条件,增加了项目区环境资源化利用系数,有效推动和促进了项目区施肥用料问题,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20xx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加之补助费用低及镇(街)无专门机构来推动此项工作,造成工作被动,开展难,前期推动慢等问题。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各镇(街)明确专人及部门专一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各级能够进一步加大资金补助标准,同时也希望县级能够配套一定改厕补助资金。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针对20xx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单位对自评结果高度重视,召开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已进行认真检查,切实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1、年末追加资金下达,使得资金使用率有所降低;由于年末集中下达各项资金,有的资金未及时利用,导致有不少资金结转到下年,资金使用率有所降低。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量化。因为资金下达有时差,有时候往往需要从专项支出,而资金未到,不得己只能用公用经费,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争取在20xx年底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完善绩效管理。

2、严格执行资金安排。

1、规范资金使用制度。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意识,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确保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合理、科学地使用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率。

二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努力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业务技能,保证财务水平的.不断提高,采取有效的措施合理分配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2、严格执行资金安排。

资金安排结合实际分析研究、科学测算、合理安排,统一支出标准,指标专项专款专用,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切实分指标支付,不混用挪用,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对资金实施跟踪管理和预算控制,做到资金科学合理地安排和分配。

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20xx年省下达我县2个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项目改造目标任务1021户、建设农村公厕6个,项目资金343.08万元,其中户厕224.08万元(20xx年上级补助183.7万元,20xx年厕所革命结余上级补助25万元,级县级配套15.38万元)、公厕11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重点补助农村户用厕所新(改)建、厕污共治、运管维护或农村公厕新(改)建,以及农村户厕粪污管网、粪污池等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我县按照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基本实现农村厕污共治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总体要求,各项目村由所涉及镇人民政府以村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经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批复后组织落实。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我县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项目与农村公厕项目建设资金343.08万元(县级配套134.38万元,其中户厕配套15.38、公厕县级配套资金119万元)。根据每户不同情况,具体建设内容分为仅室外改造、仅室内简单改造、仅室内复杂改造、室内简单改造+室外改造、室内复杂改造+室外改造五种不同的改造类型,所有建设内容已全面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基本实现所改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厕所普及率达100%,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公厕建设通过验收符合相关标准。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在申报、实施一系列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并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前期通过精准摸排,按照“厕所革命”示范村厕所普及率达100%,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的要求,摸清每户需建内容,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一事一议大会,按照绝大部分村民意愿将此项目委托与该村村集体公司,由村集体公司代领项目补助资金,同时有劳动力的农户可投工投劳并领取相应部分报酬,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镇村全覆盖验收,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后申请县级抽查验收,县级抽验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县2个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项目改造目标任务1021户,实际所改村为6个(示范村2个、非示范村4个)我局按照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基本实现农村厕污共治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总体要求,全县6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新建、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030户,完成任务101%,其中胜天镇安和村174户、可久镇南红岩村264户、庆岭镇太源村197户、庆岭镇印田村124户、庆符镇小靖村235户、落润镇公益村36户。完成6个村的农村公厕6个,完成任务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方面:一是改厕可以改善旅游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村庄整体形象,吸引更多的游客,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二是提供优质高效的有机肥,可提高农作物的收益,通过无害化处理的粪污对于农作物肥效更好,利用价值较高,其次可以减少农民对有机肥采购的支出。

2、社会效益方面:一是增强群众卫生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二是提高了农户家庭生活质量。

3、生态效益方面:一是环境得以美化,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得以改善。二是控制粪污乱排乱放的.情况,控制污染源,减少疾病传播。

4、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小厕所涉及大民生,实施“厕所革命”是推进乡村振兴大工程中的重要一环,推进厕所改造、环境整治为人民群众打造美丽宜居环境,获得广大农户一致好评。

(一)存在问题。

1、农民改厕积极性不强。一是农户对新修建无害化设施(三格化粪池)接受度较低,认为有储粪池就不应该修建化粪池;二是部分农户受传统思想和落后生活习惯影响,卫生意识差,不能完全理解“厕所革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愿意接受改造。

2、改厕经费投入不足。一是现有补助经费较少,各农户情况不一,需因户施策;二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户要求各样,个性化需求增大,导致改造经费尚显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影响。“厕所革命”是一项民生实事和惠民工程,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消除农户心中疑虑,广泛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农户转变观念,让农户真正愿意去接受厕所改造,打造整洁舒适人居环境。

2、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保障资金要素。一是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将示范村厕所改造项目化,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项目建设;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同时发动群众自筹,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学校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祁东县教育局。

2、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二期新建工程项目。

3、项目承建单位:衡阳保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概况。

20xx年7月,经祁东县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并成立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二期新建工程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协调解决项目新建中的重大问题。

衡师附中学校新建工程是由祁东县教育局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校园的排洪渠、科技楼、教学楼、艺术楼、办公楼、图书信息楼、食堂、学生公寓等,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工程施工方均为衡阳保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20xx年4月开工,20xx年底完工。

本次绩效评价的内容为衡师附中二期新建工程。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收到资金情况。

20xx年,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5,469.00万元,实际收到县财政拨款5,469.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总支出5,418.31万元。项目资金用于:

(1)付工程款3908.36万元;

(2)付设备款516.38万元;

(3)归还贷款本金200万元;

(4)付贷款利息651.21万元;

(5)付待摊工程支出142.37万元。

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资金支出基本上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资金截留、挪用的现象。

3、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20xx年度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结余50.69万元。

4、专项组织管理。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方面,衡师附中学校制定了《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在使用管理中基本实行了专款专用。

5、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工作组织体系。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设在县教育局,项目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衡师附中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作的监督推进。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是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衡师附中学校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确定施工单位,组织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前,对达到招投标要求的项目,组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超过规定限额的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批。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项目目标。

为提高祁东县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的需要,建立一所高规格、现代化、示范性的公办完全中学-衡师附中学校。

2、具体项目目标。

(1)完善学校除主要教学楼外的其他附属配套建筑设施。

(2)建设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配套用户及设施。

(3)二期完成后,则学校整体可以交付验收使用。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教育局衡师附中学校二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根据20xx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6-8月,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了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制定了项目部分相关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项目组织体系建设、考核监督等工作,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教育局衡师附中学校二期项目涉及的各个项目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制度不完整、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立项变更欠规范、自评意识薄弱,自评结果未公示、项目管理欠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根据《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66.8分,评价等级为“中”。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的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项目进展基本顺利。

2、项目完成质量及进度。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由衡阳保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20xx年4月开工,20xx年底完工。目前学校已正常交付使用,但评价人员未收到二期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是建立在党中央、国务院上世纪末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基础上,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是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完善扩大教学规模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完善办学规模和教育设施,更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使用率,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都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xx年6月18日-20xx年6月22日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到有效问卷60份,调查问卷显示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9%。

(一)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

县教育局存在未申报绩效目标情况,未针对该专项资金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分散在各项目工作方案、考核办法中,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预期效益指标未量化。

(二)立项变更欠规范。

总投资超投资计划,无变更文件。

(三)资金使用管理欠规范。

部分费用开支未提供文件依据,

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截至评价现场结束日,未公示绩效自评报告。

(五)制度欠完整。

评价过程中未收到县教育局针对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中除《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外其他相关制度,且《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中重大事项中的工程款支付流程不够清晰、不明确,评价人员只能以财务的角度评价项目核算情况。

(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1、支付工程款支付附件不齐全。

2、未按《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将基建账务并入学校大账中。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基建账务处理应并入单位账内进行核算。

3、无法核实是否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本次评价人员未取得相关工程合同,无法核实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4、评价人员未收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相关资料,无法核实基建账务情况。

5、部分监理费支付给个人,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

(一)规范项目立项工作。

项目应依规申请,事前应经过必要的集体决策等。应编制经费预算明细,项目工作计划等规范项目立项工作,如果超出立项概算,应写出书面说明,报请相关部门对立项总额进行变更。

(二)建立健全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设立,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这有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做到预算明细化,细化资金支出计划等。

建议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建立预算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存在严重违反政策问题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科学调度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报账资料的审核,严控财务风险,保证合同方、开票方、付款方一致。二是严格按预算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履行调整程序。三是严格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不能用于项目以外的支出,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四是建立财务监控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四)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将政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作为政策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落脚点。坚持“花钱办实事,小钱办大事”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和新增严格执行事前评估、程序报批和项目台账管理。教育局负责公开预算绩效自评结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主要包括预算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预算绩效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根据需要可全部公开,也可只就评价结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

(五)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监督管理。

梳理各项制度,完善并制定符合实际、可执行的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

(六)全面清理项目资料与账务账目。

应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银行贷款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已发生的资金收付重新进行基建会计账务的清理,所有工程款(含一期、二期)支付附件中应有合同及工程进度,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并于各年末将基建资产并入学校账务的“在建工程”科目,如实反映项目的整体状况。

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县环保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全面履行监管责任: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监管,定期不定期检查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四是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已建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2.县2013年市级环境保护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是根据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市级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发[]187号)文件精神和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项目立项、申报,共申报项目3个,其中农村乡镇污水处理示范工程项目1个、自然生态保护设施建设项目1个、畜禽养殖场污染源治理项目1个。

3.专项资金支持条件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县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规定的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条件和范围要求,确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乡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建设污水净化池abr池1个,共计300立方米,排污管网建设800米,建设氧化塘生态湿地1个。

(2)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完成植被修复500亩、珍稀植物挂牌建档和设立保护标志牌等、开展生态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和新技术推广,新建垃圾转运站1个,购置垃圾桶60个、密封式垃圾转运车1台,新建农村沼气池和小型湿地40户。

(3)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沼气净化池2口共180m3,建排污管道400m,兔粪堆放场1处。采用“干湿分离,雨污分流,节水养殖,循环利用”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艺。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质量要求,工程建设按时完成;项目建成后,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出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设施管护到位,运行正常,切实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态乡镇创建水平。

3.分析评价。

县环保局深入到该3个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并认真对项目的申报内容和申报目标进行审核,其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发〔2013〕156号)的要求,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召集项目单位安排部署绩效评估工作;项目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的实施程序、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项目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县级主管部门深入实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工程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建设内容是否完成、建设质量是否达到要求、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项目资料是否完善等,并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的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财政局和环保局按照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拟报项目,经县财政局和县环保局会商,确定拟申报5个项目,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完善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到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同意县申报3个项目,即: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安排情况。2013年6月,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下达县2013年省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1万元,县财政局、环保局将此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到市局已同意的3个项目,其中: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6万元(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县乡财政自筹22万元、争取专项资金38万元);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项目总投资58.4万元,其中县乡财政自筹24.4万元、争取专项资金34万元);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项目总投资32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4.8万元、争取专项资金7.2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县财政局于2013年12月31日将31万元专项资金追加到县环保局,县环保局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已拨付到位资金31万元,其中: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6万元,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截止至2013年6月,已拨付到位的31万元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其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和计划相符,没有发现违规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通过检查,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3个项目单位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人。

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实施:项目可研—发改立项—项目申报—项目下达—项目工程设计及审查—项目投资财政预审—发改下达投资计划—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施工—竣工验收—项目绩效评估。

(二)项目管理情况。

乡镇场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自然生态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是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规定和技术设计施工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对工程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较好。

四、项目完成情况。

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污水净化池abr池1个,共计300立方米,排污管网建设800米,建设氧化塘生态湿地1个。已按进度、保质保量全部完成了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退耕还林800亩、新造竹林1000亩、小区森林覆盖率达75%,完成23种珍稀植物挂牌建档30多个和设立保护标志牌2个等、开展生态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和新技术推广,新建垃圾池15口,购置垃圾桶66个,新建垃圾转运站1个,密封式垃圾转运车1台,新建农村沼气池和小型湿地43户,完成小区内水泥路建设5.5公里。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新建沼气净化池2口共180m3,建排污管道400m,兔粪堆放场1处,租用空闲土地4亩作为湿地对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五、项目效果情况。

乡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设施管理到位,运行正常,污水达标排放,彻底解决解决新村场镇生活污水直排的历史问题,确保了人畜饮用水安全,切实改善乡镇面貌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生态乡镇创建奠定了良好基础。

镇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到保护自然的行动中,更好地保护了飞泉自然生态小区内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带动第三产业,促进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发展。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的的改造,改善了养殖场及周边的环境污染,达到了预期治理和整改的目标。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县2013年3个市级环境保护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污染排放达标,各项效益明显,群众反响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建设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2、项目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

3、项目后续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相关建议。

1、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力度。县在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的基础上,正在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并力争于2015年创建为国家级生态县,在创建工作中,特别是农村污染治理和自然生态保护方面,希望市局多给予县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2、逐步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让牺牲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好的地区获得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

学校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九开管办字【20xx】61号)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财政局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及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九开财字〔20xx〕10号)文件,我单位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xx年我单位财政资金安排预算项目有11个,本次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有8个,分别是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森林防火经费、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畜牧兽医专项经费、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合得分93.75分,现将绩效自评工作总结如下: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发展农林水利事业。

本次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了解各项目基本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布置绩效评价工作。

(二)组织实施。

评价小组于20xx年4月开始展开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根据评价体系指标的要求,从不同来源收集的资料中选取与验证包括定性的文字描述与定量的统计数据,确保资料来源的客观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分析评价。

根据评价体系,对项目资料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分值。

20xx年我单位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当年实际下达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18万元、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15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13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7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10万元、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9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使用资金18万元、森林防火经费使用资金1.77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使用资金0.353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使用资金115.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使用资金2.64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使用资金6.6528万元、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使用资金9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使用资金5.8297万元。

森林防火经费资金结余3.23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资金结余14.647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资金结余19.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资金结余4.36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资金结余3.3472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资金结余28.1703万元。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落实政策,做好农业工作;注重生态,做好林业工作;科学部署,做好水利工作;统筹推进,做好扶贫工作。

农产品常态监测: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农产品检测,按时按质完成了检测任务。20xx年开展20xx年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及20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共核实棉花种植面积310.7亩、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5658.6亩,水稻种植面积210.8亩。

林业工作方面:依托联通公司巡护信息系统开展护林行动,加强林长制信息化建设,并督促5名护林员、4名监管员在线使用,我区护林员及监管员巡护系统使用率均为100%。通过开展培训、加强督查、兑现奖惩等形式,加强巡山员队伍管理。张贴宣传标语36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重点防火期严密防控,严格管控野外火源。

水土保持方面:委托九江市河道湖泊管理局对经开区管辖的长江赤心堤、长江永安堤、八里湖堤、赛城湖堤、向阳堤五个堤坝进行日常管护,提高了河堤湖堤防护质量,美化了河堤湖堤周边环境。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设立界桩155块,通过定位测量实现河湖管理范围一张图。深入推进河长制,调整全区河(湖)长人员名单,制定“清河行动”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处理了2件涉河问题。

畜牧兽医专项:配合城区养犬管理整治行动,2家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点已获批,今年共累计办理犬牌738个。

脱贫攻坚:结合贫困户实际按户因人施策,精准实施扶贫工程:实施教育扶贫,补助贫困学生13名,为2名非建档立卡学生送教上门;实施就业扶贫,安排1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公益岗位工作,聘请5名暂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就业;实施健康扶贫,开展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做好贫困户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体检;实施基础扶贫,对贫困户侯帮兴家入户道路进行硬化,对吴从木、高传兵家进行水冲式厕所改造。目前,通过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我区26户78人已全面脱贫并办理防贫保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之战。

20xx年多个预算项目年末资金有结余,且资金结余较大,预算安排不太合理。

20xx年,我单位加强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将继续做好水利工作,加强防汛防洪,加强水土保持;推进“林长制”,落实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巩固脱贫成果,推动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增收。

一是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指标完成好的工作要在下一年度继续巩固和加强,对未完成的指标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出症结,在以后工作中完善和改进;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促进部门(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绩效评价结果报告

20xx年,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在省厅、市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有效保障了生活无着人员基本权益。现将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全年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07人次,其中站内救助44人次,站外救助163人次,使用救助资金113.5万元。20xx年县救助管理站站内托养照料继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切实提升站内照料服务质量。全年全县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事件,做到100%应救尽救。

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格,对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总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投入情况,自评得分18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今年我县民政、财政联合出台《霍邱县20xx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霍民务字〔20xx〕22号),落实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制度,做到应救尽救率100%,全年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恶性事故。

年初我县将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列入预算,县财政配套40万元,同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社会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统筹使用中央社会救助资金,资金到位率达100%。今年为提高滞留人员生活照料服务水平,我局继续实施站内托养照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切实提高站内照料服务质量。

2、项目过程情况,自评得分32分。

年初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民政、财政联合出台了《霍邱县20xx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霍民务字〔20xx〕22号),印发各乡镇、开发区,县救助管理站。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民政、公安、卫健、城管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同时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评。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公安、卫健、城市管理等部门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做好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在救助过程中发现疑似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外伤人员,做到第一时间送医,落实“先救治,再救助”原则。对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做到100%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或协作护送返乡。救助管理站与所在地卫生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做到医生24小时随叫随到,切实保障了生活无着人员的生命安全。所有救助人员做到一人一档,并且建立站内长期滞留人员100%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4]132号)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开支。

3、产出情况,自评得分25分。

日常救助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原则上不为受助对象提供现金救助,需要提供短途交通费的,上限为20元。目前,“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正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做好物资储备、畅通救助热线、多地方设置救助引导牌,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确保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救助近百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全部做到及时救治、救助。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在入站24小时后及时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并推送今日头条。救助程序严格落实《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要求,规范化开展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县民政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及时深入救助管理站、医疗救助机构检查督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4、效果情况,自评得分25分。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最弱势群体之一,社会关注度高,此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严寒酷暑季节里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全年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恶性事故,全县无流浪未成年人。此项救助社会公众满意度为100%。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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