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常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使命,为员工提供一个共同的努力方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希望能激发大家的创新思维。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3.1处罚的原则。
3.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3.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3.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3.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1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1.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1.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1.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b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c)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d)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h)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i)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l)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n)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o)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p)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r)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s)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t)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w)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x)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y)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z)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4.1.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2处罚申诉。
4.2.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2.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一)奖励条件1、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且成绩突出的;
3、提出有效的技改项目、合理化建议,对于节约原材料有显著成绩的;
4、经营、管理有方,使公司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
5、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态度积极,工作业绩突出的;
6、其他事迹突出的。
(二)奖励种类1、嘉奖:
2)多次嘉奖的员工可以给予“优秀员工”称号。
2、优秀员工:
1)在完成本职工作中,事业心强,敢于创新,遵章守纪;
在生产、技改、安全、质量与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2)每月(季)终,由公司组织、评选先进员工;
对评比出的先进员工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奖励办法1、凡给予嘉奖者,发给奖金或奖品,并记入本人绩效考核档案;
3、根据奖励种类,其奖金标准为:
嘉奖:()。
优秀员工:()。
此外,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生产、技术改进的奖励,可以按贡献按比例给予奖励。
三、
处罚(一)。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6、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7、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二)惩处种类(行政处分)。
1、警告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1)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但未造成损失者;
2)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范,不听劝阻造成轻微后果者;
3)不听劝阻乱扔烟蒂、杂物,随地吐痰,不遵守公共秩序者者;
4)在工作时间内饮用任何含酒精饮品后上班,影响较轻者;
5)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2、记过对于屡犯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者;
1)疏于职守,影响工作进度者;
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私人事务者;
3)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4)其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已有警告记录,又触犯公司规定的;
触犯刑律被逮捕、判刑、劳动教养者一律开除。
1)连续旷工满5天或当年度累计旷工满15天者;
2)擅自涂改或藏匿财务报表、单据、账目及其他欺骗公司行为者;
3)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产品,或偷窃公司、员工钱物者;
4)在公司区域工作时间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
5)仿用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印签者;
6)已经有过处分又违反公司规定,应当处分者;
8)因失职而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9)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而被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
10)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守则、公司规章制度和违法乱纪者。
4、惩处标准1)。
3)造成严重损失的(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予以开除并处以罚金元。
4)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金(罚金)由公司在其工资中扣除。
四、本管理制度自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小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行生产的,处罚100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责任人承担。
2、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3、为逃避赔偿责任,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行处罚。
4、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控制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处罚20元/次。
5、检验人员因首检出现错误的,对检验员处罚50元/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6、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7、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原因调整,需及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8、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责任人处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9、当班生产出现的所有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员统一收缴,检验员确认可以返工的,则由责任人员自行返工,返工后须送检验员确认,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处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责任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责任人处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处罚;返工、返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承担。
11、在生产过程中对报废事件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对各责任处罚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现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处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3、产品流转卡上未经检验员签字认可的,对该工序人员处罚10元/次。
14、其他工序发现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现者按5元/次进行奖励;下道工序发现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现者按0.5元奖励,超过10只时,相同缺陷报废的奖励金额按10元/次进行奖励为上限,不重复奖励。
15、调试设备出现报废品的,由调试员签字认可;机器报废(在公司规定数量的范围10只内)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此种情况除外,不作处理;报废数量超过20只以上的,(需副总签字认可)。
16、产品经全检或包装筛选发现不合格产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对此尚有疑虑的产品要向检验员或部门主管确认方可流转。
17、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图纸、作业指导书由错误现象的,对发现者奖励30元/次。
18、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技术、工艺改进的,为公司提升产能、质量或是经济效益的,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给予奖励100元-1000元并通报表彰。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三、附则。
1、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所有员工;(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职能的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各部门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工作能够奋发有为、积极向上,创造更加优异的业绩,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此制度。
一、奖惩的原则:
1、有据:依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等。
2、及时:奖惩必须及时,使其发挥应有激励作用。
3、公开:为了公平公正、全员监督,奖惩结果公开。
二、奖励:
奖励的方式分为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休假奖励、浮动工资和公司特别贡献奖励五种。经济奖励包括资金、奖品;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休假奖励包括当地休假与外地度假;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公司总经理视具体情况定奖励内容。以上五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均通报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100元和一天带薪休假,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当月执行有效。
1、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工作努力、敬业、钻研,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优良、技术精湛、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工作中精益求精,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顾及和着眼于公司大局者。
4、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
5、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8、经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2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起到显著效果者。
9、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10、对部门内部工作主动自查、自检,积极主动进行有效整改的部门负责人。
11、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功,并颁发奖金200—1000元奖励和二天带薪休假,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当月执行有效。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遇到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5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取得较大突破者。
6、其他对公司或公司声誉有较大受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效。
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2、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突出者。
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5、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6、经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8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取得重大突破者。
7、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8、其他对公司或公司声誉有重大受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四)浮动工资:
1、连续三年所在部门被公司评为“先进集体”,给予部门负责人及主管负责人月工资上浮200元。
2、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给予该员工每月上浮200元。
(五)凡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经公司领导研究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10000元以上效果,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排除的,报总经理核准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资金额度由公司总经理一事一人一议,包括到外地带薪度假,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
惩罚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经济处罚为罚款,行政处。
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一)警告提示:可酌情采用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形式。
1、对不符合公司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要求,情节和影响极为轻微的言行给予警告。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7、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8、浪费物料者。
9、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警告的行为。
(二)过错处罚:处罚额度:20—100元/次,视情况可给予记过处罚。
1、由于盲目操作,在工作中出现可挽回过错者。
2、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5、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6、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7、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8、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过错处罚的行为。
(三)不作为处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处罚额度:20—100元/次。如造成损失并负全额赔偿责任,通报全公司。
1、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中得过且过,无视岗位职责要求,等、靠、混思想严重。
2、对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存在忘办、漏办、未按期限完成等情况,虽未造成损失,但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者。
(四)违规处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处罚额度如下,视情况可通报全公司。
1、全体员工班中、班前严禁饮酒,如有违反,员工处罚10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200元/次。
2、全体员工不允许出现脱岗、漏岗或睡岗现象,如有违反,员工处罚5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100元/次。
3、工作期间内,除因工作需要领导要求上网查询相关资料外,禁止利用工作之便上网、聊天、浏览网站或看电影、打电脑游戏等,如有违反,员工处罚5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100元/次,并予以全厂通报批评。
4、无故旷工者,均按1:5比例扣罚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予以开除处理,不计工资。
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每次100元处罚。
6、各部门负责人私自准假,而未办任何手续,一经查出,对部门负责人予以100元罚款。
7、员工迟到15分钟以内处罚10元/次,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事先未请假且已迟到者不得再补办请假手续;早退同迟到处罚标准相同。
8、发现考勤作假等问题,对修改、隐匿、瞒报考勤情况的人员处以20元/次的罚款并作留厂察看处分,对其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次的罚款和通报批评。
9、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未经批准未按规定时间参会或未请假的,在会上做出检讨,每次处罚100元。
10、因接听电话不及时和无故不开机延误工作的,处以20元的罚款;如造成工作延误,出现严重后果的处以40—100元的罚款。
11、其它违反规定者,公司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五)重大过失处罚:处罚额度:100—1000元/次,如造成损失并负全额赔偿责任,通报全公司;管理人员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留职察看或降职、撤职处分,由公司重新考核定岗;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
1、部门隐报、瞒报事故事实,信息沟通不畅。
2、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实、歪曲事实。
4、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无故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旷工累计达十二日者。
9、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2、参加非法组织者。
13、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4、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舞弊知情,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15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四、奖惩申报:
凡奖励与惩罚,由其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出,人事部门会同公司领导与相关人员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制订、修改、补充、完善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一、总经理。
1、贯彻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力,管理混乱,视情节处罚()元/次。
2、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上遭受损失,视情节处罚()元/次。
3、对上级隐瞒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报喜不报忧,一经发现,处罚()元/次。
4、不能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导致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畅或矛盾加剧,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处罚()元/次。
5、维护企业形象不力处罚()元/次。
6、未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处罚()。
7、超额完成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奖励()。
二、仓储部经理。
1、与铁路运输部门衔接不利,影响工作秩序的,处罚()元/次。
2、不能严格落实铁路运输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处罚()元/次。
3、对仓储物流工作管理不当,对正常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处罚()元/次。
4、对到线的车皮不能及时组织装卸人员及运输部门进行清卸的,处罚()元/次。
5、对没有组织人员进行专用线清理、装卸车监督、煤垛修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6、对储煤场区的消防安全问题管理不当,不能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元/次。
7、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8、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9、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0、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三、运输经理。
1、未服从公司的安排、调度,不能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的,处罚()元/次。
2、不能加强运输司机国家交通法令、法规和交通规则教育的,处罚()元/次。
3、不能严格落实提高运输司机安全生产意识,确立安全。
6、未能熟悉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对运输司机进行培训,处罚()元/次。
7、没有及时检查车辆出车日志记录,处罚()元/次。
8、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9、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0、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2、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四、运输司机。
1、对未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的,处罚()元/次。
元/次。
6、对车辆不爱护,做不到保持车辆与车队场地清洁,不能保证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不能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做不到车有故障不出车以及出车途中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没有中速行驶和礼让三先的,处罚()元/次。
7、出车前没有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没有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和如实上报的,处罚()元/次。
8、执行外出任务时,所到之处有无耽误,没有及时向运输经理汇报车辆所处位置及记录出车日志的,处罚()元/次。
9、对在机动车内休息的司机,处罚()元/次。
10、当公司车辆与外来车辆同时检斤时,没有做到礼让外来车辆,确保地重衡通畅的,处罚()元/次。
11、运输过程中没有及时注意路况安全,避免运输过程中散落煤炭的,处罚()元/次。
12、运输司机之间没有互相帮助照应,不能发挥团队协作精神,不能共同完成运输任务的,处罚()元/次。
13、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元/次。
五、人事行政主管。
1、未能做到公司行政事务的上传下达,处罚()元/次。
2、为能实现组织起草、审核公司公文;处罚()元/次。
3、未能合理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4、不能协调上级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战略和政策,处罚()元/次。
5、组织公司内部会议,没有形成纪要存档;处罚()元/次。
6、对公共关系的建立、维护没有进行妥善处理;处罚()元/次。
7、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当的,处罚()元/次。
8、没有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及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的,处罚()元/次。
9、没有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和进行组织培训的,处罚()元/次。
10不能妥善处理发生的员工合同纠纷,处罚()元/次。
11、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12、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3、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4、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5、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六、人事行政专员。
1、未能忠于职守和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不能保管好公司各。
部门上交的档案资料,处罚()元/次。
2、对公司各部门档案资料收集、接收不认真负责,未能按时作好积累、补充、配套、保管和提供查阅,处罚()元/次。
3、未能及时立卷归档,编制总目录,卷内目录及档案形成说明书,编排入柜,没有及时形成电子档案,便于查阅,处罚()元/次。
4、没有妥善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和建立借阅登记,未对借出资料按期催还,处罚()元/次。
5、未定期整理档案,进行全部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没有做到帐物相符,及时修补和复制缺损或变质的档案,处罚()元/次。
6、没有认证负责的对公司所需各项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等项工作,处罚()元/次。
7、未能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未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处罚()元/次。
8、未能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工作,不能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处罚()元/次。
9、对接交进柜的档案,没有做到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是没有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不能保证按期归还,处罚()元/次。
取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根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能做好各部办资料信息的定期收集归档工作;特别重要的说明书、合同、光盘等资料信息,做不到随时收集,及时归档,统一管理,处罚()元/次。
12、对未建立起公司员工在职、调转、新聘、解聘信息电子档案,没有详细载录个人综合信息,未做到当月录进,当月存档累计及时保持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的信息上传工作,处罚()元/次。
13、未能协同上级领导做好政府机构、主管部门以及外协单位到公司的各项检查、视察、指导、走访、慰问等接待工作,处罚()元/次。
14、未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七、现场清理员。
1、未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对工作不主动热情、思维不敏捷、责任心不强、应变能力不强,处罚()元/次。
3、对到线车皮上下铁鞋和(放)撤置信号灯不认证负责,不能确保安全,处罚()元/次。
4、对专用线清理,装卸车监督,煤垛修理工作不认真负责,处罚()元/次。
5、对区域内卫生清理不负责,做不到区域内每日清扫,周末进行大扫除,处罚()元/次。
6、未能做到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不能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对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不能树立服务。
九、小车驾驶员。
1、未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十、质检主管。
1、未能完成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没有按照公司要求检查检斤,销售票据不真实、准确,以及检斤工作账、款不相符,车、票不相符,没有做到日清日结,处罚()元/次。
3、未能灵活处理检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认真细致查找原因,加以解决,处罚()元/次。
4、没有做到检查相关记录,对所打印文件严格把关,处罚()元/次。
5、对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不予以稽核;不负责,处罚()元/次。
6、对检斤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报修工作没有做到加强监督管理,不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罚()元/次。
7、对原辅材料供应、煤炭营销、散户服务等全过程没有做到监督管理,对公司不负责,处罚()元/次。
8、对不能承担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处罚()元/次。
9、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0、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1、对各项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没有适合性及时向上级反馈,处罚()元/次。
12、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13、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一、检斤员。
1、对公司所需物资的检斤计量不负责,处罚()元/次。
2、对检斤、销售票据的真实、准确整理和汇总不负责,账、款不相符,车、票不相符,做不到日清日结,处罚()元/次。
3、对于检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没有及时上报部门领导,认真细致查找原因,加以解决,处罚()元/次。
4、没有做好相关记录,对所打印文件没有严格把关,控制耗材的使用,处罚()元/次。
5、对检斤室工作区域每天的卫生没有做到及时清理,保持整洁干净,对当班人员处罚()元/次。
6、对检斤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报修工作没有加强管理,不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罚()元/次。
7、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元/次。
十二、铁路业务员。
1、与铁路运输部门衔接、交费等业务沟通不及时;处罚()元/次。
2、没有落实铁路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处罚()元/次。
3、对联系车皮到线时间不负责,没有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处罚()元/次。
4、没有及时通知、协调装卸人员及运输部相关人员及时卸掉到线的车皮;处罚()元/次。
5、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三、出纳员。
十四、客服部主管。
1、不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不能树立服务。
处罚()元/次。
9、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10、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五、客服人员。
1、未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未能树立服务。
5、不能承担公司整体运营是否正常有序开展、执行各项规章、对公司工作要求达标等情况的稽核、监察不认真,对公司不负责;处罚()元/次。
6、不能建立、健全、规范公司整体监察档案工作,做不好原始资料档案整理;处罚()元/次。
7、对各部门及所属员工违章、违纪情况检查不负责;处罚()元/次。
8、未能监督员工外出登记、请假、考勤的执行,未能监督、检查公司相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施工用料情况;处罚()元/次。
9、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处罚()元/次。
十七、装卸工。
1、对到线车皮的卸车、清底工作不负责;清理不干净,处罚()元/次。
2、铁路专用线两侧的卫生清理不干净;处罚()元/次。
3、不配合公司铲车给翻斗车装车;处罚()元/次。
4、对场内运输翻斗车的清底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5、划分区域的卫生工作不干净;处罚()元/次。
6、对公司指定车辆的装卸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八、更夫。
1、未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对公司院内、仓库、办公室、营业场所等的安全不负责,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未做好记录;处罚()元/次。
3、未能按时进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或酗酒赌博;处罚()元/次。
4、对区域内的卫生不负责,做不到每日清理,周末大扫除;处罚()元/次。
5、对小票、检斤票没有认真核对,票物不一致;处罚()元/次。
6、未按时巡检,漏检、脱岗;处罚()元/次。
7、对进出厂区的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后放行,对于携带物品出厂区的人员或车辆,未凭通行令放行,并为对物品予以核对;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处罚()元/次。
8、外来车辆进入货场未做好登记、排放指引工作;处罚()元/次。
9、为做好相关数据核对保管(检斤、车辆收费、煤款)工作;处罚()元/次。
10、对到线车皮上下铁鞋和放(撤)置信号灯的工作不负责,未保证安全,处罚()元/次。
11、对于运输车辆,未履行一车一票,私自放车行为;处罚()元/次。
12、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九、保洁。
1、未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所负责区域卫生,围墙未保持洁净,处罚()元/次。
3、蒙大和民华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办公室玻璃未保持洁净;处罚()元/次。
4、对公共区域物品的保管、维护不负责,损坏部件或维修工作没有及时上报;处罚()元/次。
5、工作时间串岗聊天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项;处罚()元/次。
6、蒙大和民华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办公室动植物未照料;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处罚()元/次。
二十、洒水车司机。
1、每日未按工作要求或公司安排及时洒水作业,工作场所和工作区域卫生未保持整洁;处罚()元/次。
2、出车时未确保安全、准时、节能降耗;处罚()元/次。
3、未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不能确保随时正常用车作业;处罚()元/次。
4、不爱护车辆,不能保持车辆与场地清洁,没有做到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未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处罚()元/次。
5、未做到车有故障不出车,出车作业时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处罚()元/次。
6、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未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如实上报;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二。
十一、信息专员。
1、未掌握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信息不真实精准;处罚()元/次。
2、未及时发布供与求信息,未时时跟进公司及散户销售情况;处罚()元/次。
3、未及时与煤炭来源地沟通与定购;处罚()元/次。
4、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二。
十二、筹建员。
1、对企业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布置、实施、检查、督促、整改和落实执行不负责,处罚()元/次。
2、未协助总经理分析研究和调查了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处罚()元/次。
3、未做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在公司内外未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处罚()元/次。
4、未协助总经理协调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工作配合与工作流程衔接,处罚()元/次。
的具体服务管理工作,处罚()元/次。
6、对协调处理和解决公司因工作需要与外联单位的具体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不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水平,不敢抓不敢管,徇私情,罚款()元/次。
8、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一、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奖励项目。
一、奖励种类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二、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1年、2年及3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1年奖、服务2年奖及服务3年奖,以此类推,奖励方式由总经理、董事长决定。
三、
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从事有益于业务发展或提高的工作,对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奖金每次100/人。
四、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奖励方式由总经理、董事长决定。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劳动者。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3.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者。
4.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者。
5.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五、全勤奖。
凡在本公司连续一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全勤奖。奖励方式是奖金每次200/人。
六、奖励方式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七、奖励的评定。
1.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经理核实后,呈董事长批准。
2.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行政部负责。
3.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董事长负责。
4.颁奖日期原则上每年一次,具体日期由总经理、董事长规定。
惩罚范围。
一、有下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警告,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1.不按规定穿戴工装、工牌,每次罚款10元/人;
2.乱丢垃圾或杂物,浪费公物者,每次罚款10元/人;
3.上班时间从事与本工作无关事情者,听音乐、玩手机、玩游戏等每次罚款50元/人;
5.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或其他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50元/人;
6.在本人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50元/人;
7.因发生过失导致工作错误,造成公司损失,每次罚款100/人;
8.因技能、管理等原因不能胜任本职位者,按情况经总经理、董事长决定,酌情处理;
9.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过,2次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功,2次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
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
(一)、行为规粪:
1.着装仪表:
2.办公环境:
3.考勤;。
4.车辆使用:
5.职业道德与操守。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1、奖惩由提案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包括项目总监及代表)应严格考勤,对于在考勤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以及迟到、早退、无故矿工者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员工考勤制度处罚。
第二条员工辞职,按合同并顺延至在监工程结束或年终放假,且提前一月提出报告,移交清楚,并由公司办公室、财务室、总工等签批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扣发任何薪资,在最低赔付违约金3000元的基础上再提出培训、误工、业主不满等相关费用索赔。未经允许,擅自离职三日及以上者,公司可作除名或失踪处理,不再为个人补办任何离职手续,所存个人档案资料(含培训证件等)定期销毁。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行业(监理)规范、技术标准、岗位职责、监理规划及其法规、条例等。按本行业相关标准、程序要求规范化地开展工作。
现场办公室应规范化布置与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资料应规范与工程同步;项目完工时应及时提交总结,汇总整理资料,移交存档。否则,每事项罚款200---1000元,并不低于实际损失。签字权限符合监理规范及公司要求。(按公司统一填写格式)。
第四条工作时间不讲究行为规范(特别是中午饮酒或值班饮酒等);监理组缺乏团队精神,影响工作,甚至发生争吵与冲突事件;总监(代表)罚款10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0元。应旁站而未旁站或未安排旁站,旁站无真实记录,总监(代表)罚款100---2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100元。
第五条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吃拿卡要,一经发现,除勒令退回外,处以当事人1000元并不低于发生额两倍罚金,影响恶劣者将立即除名。
第六条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和业主推销施工分包、各种材料和设备,业主有要求时,只能由总监采取建议和推荐形式,一旦造成坏的影响,有损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时,处以当事人1000---10000元罚金。
第七条项目受到各级通报批评,或受上级与业主质询,总监(代表)及责任人每次罚款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罚款500元(公司原因除外)。监理工作受到各级通报表扬者,总监(代表)每次奖励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奖励500元。
第八条监理组因工作不力导致业主不满而中止或影响后续业务(或因此造成监理费收缴困难),视情罚款1000---10000元,并扣罚部分奖金(如因公司人员安排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九条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不分其主客观原因,主管、项目总监及责任人员均应承担责任,可处500—10000元的罚款,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20---50%追究总监及当事人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的积极x,确保小区保洁工作优质完成,根据物业相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x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每次扣保洁员100元。
5、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3倍罚款。
6、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50元。
7、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100元。
8、垃圾桶6—9月份每隔2周消毒一次,其他月份每月消毒一次,未达标者罚款50元。
9、楼梯间内地面每周拖擦一次,地面保持清洁、无积灰积土,每个单元楼梯间内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未达标者罚款50元。
10、楼房外墙、楼内墙体、用户防盗门或楼梯扶手上发现粘贴广告及时清理、用户防盗门上无乱写乱画、防盗门上无明显污迹,未达标者罚款50元。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公司奖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基本原则。
1、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
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4、公开、公正、及时。
管理。
8、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奖惩由总经理提出,综合部办理。奖惩权限。
10、总经理有权直接奖惩员工。
奖励。
奖励分为四种:
嘉奖——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记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1000元奖励;记大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3000元奖励;晋级——晋升工资或职位。
11、嘉奖:
(1)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显著者;
(2)出色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重要任务者;
(3)圆满完成重大项目未出差错者;
(4)对操作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务,受到客户表扬,有具体事迹者;
(7)遇有困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8)其它应予奖励者。
12、记功。
(1)节约物料或废品利用,卓有成效者;
(2)技术革新、成果显著、效益明显的;
(3)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
(4)发现职责外问题,予以报告或妥为处置,防止损害发生者;
(5)其他应当记功者;
(6)一年内嘉奖三次者;
(7)上一条款业绩突出者。
13、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4)其他应当记大功绩者;
(5)上款业绩突出者。
14、晋级(工资或职位)。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3)其他应当晋级者;
(4)上款业绩突出者。
惩处。
惩处分为下列四种: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分;
(1)未履行本岗位职责,情节轻微者;
(2)迟到、早退者;
(3)不按规定着装者;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5)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6)不服从上级指示,情节轻微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上班时间躺卧休息、聊天、嬉戏、擅离职守、贻误工作者;
(9)破坏工作环境卫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者;
(10)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11)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12)在车间、大厅吃东西者;
(13)不按规程、规范操作,情节轻微者;
(1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15)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16)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轻微者;
(17)其他应当罚分者。
16、记过。
(1)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不听劝阻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顶撞上司、对上司和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侵占、贪污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利益者;
(5)因疏忽、过失或违章操作使公司财产、利益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6)拨弄是非,散布谣言、影响团结者;
(7)一月内旷工累计一日者;
(8)一月内罚分累计五次者;
(9)一年内罚分累计十次者;
(10)与客户发生争吵者;
(11)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仪器、电脑等,非经使用人员及主管同意,擅自操作并造成损害者。
(12)其他应当记过者;
(13)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7、记大过。
(1)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
(3)遗失经营合同和重要文件、机密资料及其它重要物品,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二日者;
(5)拒绝听从上级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告仍不听从者;
(6)在公司里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7)其他重大违规、违章者。
(8)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9)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8、开除。
(1)对领导和同事进行暴力、恐吓,严重妨碍工作者;
(2)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破坏上下关系者;
(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5)渎职、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6)涂改重要文件或票据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8)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一年内记大过三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10)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11)吸食毒品者;
(12)在公司范围内赌博者,或有伤风化行为者;
(13)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4)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5)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7)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情节严重者;
(18)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功过相抵。
19、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消记过一次;
20、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可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
21、前功不能抵后过;
22、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内的为限。特殊事项。
23、发明创造及专利,按专项制度奖励。
24、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按年纯利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按贡献大小分别记录嘉奖、记功、记大功一次(其现金奖励部分不再发放)。
25、对损坏公司财物且价值在1000元以下,除按本规定处罚外,还应照价赔偿;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确定赔偿比例。
26、单项制度有奖罚的,以单项制度为准;情节严重的,按此制度办理。
27、对同一事件不重复奖罚;年终评奖不在此例。
28、各公司、部门主管、员工上级对所属员工奖罚负有10%连带责任(自身行使职权的奖罚不负连带责任)。
29、对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上班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3:00—17:00办公室人员,上班之后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者罚10元。
(2)迟到或早退,每次罚10元。
(3)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按规定着装。
(4)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
(5)不得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6)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7)对上级指示或者有期限的命令,要如期完成。
(8)禁止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9)矿工一日,罚款100元,每月累计三次,扣除奖金,并罚一个月的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终止合同。
(10)休假实行轮休制度,每周一天,由副总批准。
(11)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12)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13)公司每周一开列会一次。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一、奖惩的原则。
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3、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4、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5、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6、对处理员工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处罚和惩戒必须通知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二、奖励、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2、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3、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重大成效者处理得当者,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5、全年能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6、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更为突出者,7、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8、参加相关专业比赛,作品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者。以上八项公司都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二、惩罚。
1、泄漏设计、工程、等业务机密者,2、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秩序者,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带来安全事故者,4、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者,5、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6、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严重错误者,7、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8、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9、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给公司造成损失者,10、发现损害公司利益,不及时制止者,11、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凡有以上行为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罚决定。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引导员工努力工作,为公司发展尽心尽职,公司奖励分为以下几种:
1、特别嘉奖,1次性奖励100元—200元;
2、年终嘉奖,1次性奖励500元—元;
3、改善提案奖,月度20元—500元;
4、加薪或晋级,在原有工资级别上晋升一级工资,或提升一级职务。
第二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特别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安全或利益,确有实际功绩者;
2、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知识,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资格证书者;
5、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以为其他人员树立模范表率者;
6、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因工作失误、大意发生的批量质量问题事故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月度改善提案奖:
1、对于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善提案,并被采纳且取得成效者;
3、对作业方法所做的改善提案足以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或材料者;
4、对设备、治具、工具的改善提案可以获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5、对环境作业的改善有明显效果者。注:详情请参照《改善提案管理规定》。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可在年终给予年终嘉奖:
1、一年之中获得二次以上特别嘉奖者;
2、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以为他人员树立模范表率者;
3、改善提案年度获得金、银、铜奖的提案小组。
第五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加薪或晋级并给予其它物质奖励:
1、在技术、管理方面为公司利润大幅创收或节约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
2、对公司经营目标完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著者;
3、有研究发明创造,对公司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者;
4、具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第六条公司处罚分为以下几类:
1、警告,并处以1次性罚款10—50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第一次处罚10—30元,第二次处罚40—50元:
2、记大过,并处以1次性罚款60—200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第一次处罚60—100元,第二次处罚100—200元:
3、降级降薪,有职务者予以降一级职务或免职,无职务者降一级基本工资;
4、辞退、除名、解聘,并可根据违纪程度以及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处以赔偿相应的损失款项。
第七条因违纪违章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除参照本手册第十条做出处理外,还应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3、造成50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处以当事人经济损失的15%的赔偿,直接上司根据损失情况予以降级、降工资或开除等处罚。
备注:
1、重大损失指一次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元以上(含元);
2、如当事人无法查清时,对相关部门的班长(含)以下全体人员处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系长以上人员处以经济损失的4%的罚款。
第八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2、接打私人电话、复印或打印私人资料者;
3、因本人疏忽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指定受训而无故不参加培训者;
6、损坏公物、浪费资源,但情节轻微者;
7、不遵守厂区出入规定,拒绝保安询问检查者;
8、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厂牌或上岗证者;
9、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第九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记大过处分:
1、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务者;
2、因工作马虎导致机器设备、仪器、车辆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4、上班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造成工作出现失误者;
5、二次不遵从上司合理指挥者;
6、违反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
7、品行不端、缺乏礼貌、辱骂他人者;
8、不遵守食堂秩序及环境卫生者;
9、累计处以警告达三次者。
第十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降级降薪:
1、累计三次以上(不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警告后仍不改正者;
2、擅离职守,造成生产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
3、扰乱公司生产或秩序者;
4、擅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者;
5、累计记大过三次者以上者(含)。
第十一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公司将予以立即辞退、解聘或除名,并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1、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措施或擅自更改工作方法,致使公司生产经营遭受重大损失者;
2、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者;
4、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者;
6、使用武力或凶器威胁恫吓他人、或实施暴力行凶者;
7、侵占公司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者;
8、泄露公司商务机密者;
9、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处分或判刑者;
10、在公司(含集体宿舍)赌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留宿异性者;
11、其它从事违法活动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的。
备注:违反公司宿舍规定者参照《宿舍管理规定》条款执行奖惩。
第十二条员工奖惩均由各部门以《员工奖惩呈报表》的形式申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审批。
后实施。奖惩批准权限为:
第十三条执行流程。
1、所有发现有奖励行为或违规行为人员的部门有权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奖惩呈报表》逐级上报,然后由用人部门、管理部进行调查处理。
2、奖惩细则申报执行流程图:
第十四条申诉建议。
1、员工对所受奖惩存异议者,应于奖惩决定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部提请复议,并陈述理由,管理部在六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后之核定由总经理签发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2.针对比较有争议性问题,如有必要,经总经理许可,可以成立由当事人所属部门和管理部人员联合成立临时赏罚会议,最后由总经理进行核定。
第十五条处理原则。
1、公司员工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严格执行本规定,做到当奖者奖、当罚者罚。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8、单位认为其他优秀事迹适合给予公告记小功者。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验证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单位免遭严重损失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单位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维护正义,并被社会认同的见义勇为行为者;
7、维护单位财产、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8、单位认为其他优秀事迹适合给予公告记大功者。
第九条、员工惩处有下列各项:
1、警告:每次罚款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2、申诫:每次罚款个人基本工资+提成之2%,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3、小过:每次罚款个人基本工资+提成之4%,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4、大过:每次罚款个人基本工资+提成之8%,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5、开除:自公告之日起,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工资停止发放。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警告。注:每次罚款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串岗、情节较轻者或初次违反者;
3、破坏公司财物、环境卫生,情节轻微者或初次违反者;
4、检查人员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5、浪费物料,价值较小(50元以内)或积极改正者;
6、于工作时间内偷懒,情节较轻或初次违反者;
7、擅自变更工作方法,未发生不利后果者;
8、未履行交接制度,初次违反者;
9、未经许可擅自在单位内部推销物品者;
10、不尊重领导,态度傲慢,言语无礼者;
11、于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手机。集众聊天或处理私人事务者;
12、未按时参加单位会议、培训,迟到5分钟以上者;
13、身为主管督导不力或失察,情节轻微者。
14、下班后不按单位规定关闭各种电器者或初次违反者;
15、上班时不按单位规定穿戴工装,或者工装严重脏污,情节较轻或初次违反者;
16、上班时在后厨、服务区内吃零食或在禁烟区抽烟者。
1、不服从上级指挥、教导,或顶撞、威胁领导,行为情节较轻;
2、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作业流程,导致不利后果发生的;
3、于人发生口角或不服从单位处罚决定,在单位内无理取闹者;
4、故意破坏单位财物,环境卫生,情节、后果较为严重者;
5、上班时间未按单位规定私自外出,初次违反者;
6、无正当理由,对于本岗位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者;
7、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
8、妨碍工作或团队秩序,情节轻微者;
9、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贻误工作者;
10、因工作上之疏忽导致公司蒙受轻微损失者;
11、上班时间未经核准擅自接见亲友或带外人进入后厨者;
12、擅自取用公物或浪费公物者;
13、不按安全规定操作,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14、搬弄是非,故意挑拨同事不和者;
15、利用职权,刁难他人,致影响工作推行或本单位利益者;
1、擅自损坏单位公物,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
4、不服从上级指挥,或顶撞、威胁侮辱领导,行为情节较重者;
5、言行不良导致单位声誉受损,情节、后果较轻者;
6、对上级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导致影响单位利益者;
7、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制造伪证,挑起事端者;
9、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10、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11、破坏环境整洁屡劝不改者;
14、考核部属不确实,有循私舞弊之事实者;
15、其他较为严重违规或造成损失较为严重者;
以内元);
2、在工作场所相互殴打或酗酒滋事,影响工作正常秩序者;
3、不服从主管调遣而延误时间,影响单位按期出菜;
5、不服从主管工作安排,情节严重者;
7、因指挥或管理不当造成单位重大损失或直接影响企业经营者;
8、对工作进行或其他事件作虚伪不实的报告,情节重大者;
9、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单位蒙受重大损失者;
10、鼓动同仁跳槽致影响团队士气,妨害工作之进行者;
12、重大违规行为者;
13、未经主管许可,私自接受供应商宴请者;
14、其他应予记大过之行为者。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注: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工资停止发放。
1、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分,或隐瞒违法前科者;
2、从事填报虚假资料、做虚假证明,欺骗单位者;
4、对单位领导、同事或同事家属进行暴力威胁、恐吓、打击报复者;
5、煸动怠工、罢工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关系者;
7、与同事发生肢体冲突(打架)或激烈争吵行为者;
8、言行不良,造成单位声誉受严重影响者;
告或找到替岗者。
10、偷盗单位物品或他人物品者;
11、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情节、后果恶劣者;
以内);
1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14、经培训、调换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15、半年内记大过达二次者;
16、其他违纪行为适合予以开除者。
第十五条:迟到、早退、旷工(离岗)的规定:
1、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含)的每迟到(早退)扣5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4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2、旷工:未经领导批准而私自不来上班的;或事先口头请假经批准后,事后(一天内)未说明正常可信理由的;拒绝公司岗位调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旷工。
3、旷工当天日工资为零,另旷工加罚一天工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两次的员工将予以开除处理。
相关事项。
1、员工请假三天以上,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正常营运者,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或调整假期。
2、当月请病、事假者不享受全勤奖。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生产制造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各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表彰奖励先进,惩罚违章行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结合公司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总经理、副总、钢化玻璃厂厂长、副厂长、工艺玻璃厂厂长、助理、生技部、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奖惩进行调查、决定、公布和执行。
1、奖惩有据:奖惩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成文的各项规章制度。
2、奖惩及时:及时表彰和奖励员工对公司的成绩和贡献,及时纠正和处罚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
3、奖惩公平、公正、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奖惩结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4、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视其情形给予物质奖励,或在一定期限内提高其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