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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内容大全(17篇)

时间:2023-12-21 09:55:22 作者:XY字客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内容大全(17篇)

生产是指人们通过加工、制造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将原材料或资源转化为满足人类需要的产品或服务的过程。汇总了一些关于生产流程优化和成本控制的专业案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安全,是当今世界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重大课题。安全历来就是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煤矿安全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煤炭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刚才,子奇和昌森同志分别传达了会议精神,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煤炭和煤监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煤炭工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多年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煤炭和煤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8.17”事故灾难,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分管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为鉴,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和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当前已进入煤炭生产销售旺季,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要钱不要命,突击生产,极易发生事故,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行业,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当矿长的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安全的问题上,你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大事故,不仅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而且你自己也要蹲班房,搞不好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毁人亡。因为安全生产法和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刑法135条就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矿长不明白“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对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没有把职工的生命和自身的安危放在心上,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当出了事故锒铛入狱时,才后悔落泪,这个血的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其次,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李建国书记在11月9日召开的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稳定是第一责任,生产发展增长少一点,上级不会处分你,但是如果稳定抓不好,就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想,我们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安全生产上,生产少一点,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出了安全大事故,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法规和党纪、政纪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我们现在要完成xx大提出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首先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事故隐患痛下决心,边查边改,例如,坚决杜绝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早下决心早主动。大家知道,现在广东省一个煤矿也没有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要趁现在煤炭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把发展非煤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减轻井下开采压力。现在井下人员太多了,一旦出事撤都来不及。再比如,超过采深1000米的矿,能否下决心按照李毅中局长的意见,暂不开采,留到将来安全技术解决了再开采。还有,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解决一些涉及安全的工程可能需要投资巨大,一时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发挥人的作用,严盯死守,采用一些非工程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等等,我想,只要我们领导重视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实现xx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目标。

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较大事故。

(一)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防治力度。四季度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多发季节。从全国情况看,20xx、20xx两个年度发生的6起百人以上事故中,4起是瓦斯煤尘事故,而且都发生在四季度。仅20xx年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和2起9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三天前,贵州一个矿又发生33人死亡的瓦斯事故,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防范。一是所有煤矿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其中,省级重点监控的22处煤矿要严格执行监控意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专家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跟班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时、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时,必须及时撤离。要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必须进行抽放,推进“先抽后采”,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标准规定。省里要组织指导搞好回收瓦斯项目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用好煤炭的安全基金,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度,投资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采用严盯死守的办法建立监控系统。20xx年底前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四是煤矿企业要做好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严禁搞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五是加强煤尘治理,突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按规定实施湿式打眼、煤层超前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等各项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二)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近两年降雨量偏多,地下水位上升,水压增大,老空积水增多。尤其是雨季过后,含水层的水位仍处在上升阶段,对煤矿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各煤矿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水害防治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排水系统设备和设施、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措施、防隔水煤柱可靠性、地表水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相互联通的煤矿必须实行有效隔离。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都要实施有效隔离。三是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坚决禁止违法、违规、违章和冒险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防范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科学分析区域性水害隐患威胁程度,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完善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山东30年汛期雨季降雨统计分析,大雨、暴雨天气合计只有6天,只要是大雨和暴雨矿山就要停产撤人。五是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提高防治水装备水平。配齐必要的钻探与物探设备、仪器及水文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含水层监控系统。六是利用好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及时抓好工程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对照上述要求,加强执法,强力推进。

(三)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超深、超薄、超上开采,以及密集生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要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水平和采掘工作面个数,缩短运送人员时间,实现减人提效。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控制在600米以内,一律停止超过开采下限的深部开采。继续组织开展好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专项技术监察活动,监控好70个重点防冲区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法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极薄煤层。薄煤层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开采;凡开采0.6米以下极薄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省级审查后方可开采。

(四)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超定员生产。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下井人数。一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勤。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劳动定员要求的,必须压产减人。三是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它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四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用人环节。煤矿企业必须马上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劳动管理。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反复拉网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严肃查处。

三、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梳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尚未整改完成的,必须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盯住安全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煤矿,盯住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煤矿,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要盯住近期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对这三类煤矿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各级监察机构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从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等方面,推动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反“三违”、打“三非”、防“三超”,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公示制和挂牌督办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今年我省计划关闭6万吨以下的煤矿26处。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关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的26处关闭煤矿,有关部门要依法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关闭,并确保做好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防止煤矿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各级领导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抓煤矿安全工作。要深入基层,分管煤矿生产和分管安全的领导深入下矿井检查安全的次数,省、市、县分别一年不少于4、6、12次,省级每一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更要多深入井下,摸实情,讲实话,为基层服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毫不留情的严肃处理。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任重道远。同志们都来自生产一线,担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担负着煤矿职工的安危,希望大家以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奉献,为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也是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形势,部署安排近期工作,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昨天下午,成星同志传达了近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及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座谈交流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思路打算,大家谈得很中肯、很实在,对困难形势下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比较到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难点和问题看得清、找得准,下一步思路措施清晰有力;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相互借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省局党组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以下几点。

一、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煤炭系统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依法治安,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了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突出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等要求,年初签订了安全目标。

责任书。

强化各级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落实;在核实登记“两个责任”基础上对184名矿长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逐一进行了考核;结合调研组织起草了新形势下矿长安全责任考核新办法;组织2447人次谈心对话实现副总工以上人员全覆盖深化了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事故通报和约谈机制通过“新安法”宣贯、现场分析、案例剖析和“安全生产月”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担当意识。

(二)深入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从去年底至上半年,在全省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共组织40个排查组,深挖细查,查出安全问题和隐患4378项,整改率100%;在此基础上下半年排查确认21项a级隐患,均得到了有效监控。8月份以来连续部署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及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做到了安全检查不断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抗战胜利纪念活动、国庆节等特殊时段安全管控,对安全生产没有把握矿井果断实施停产整改,确保了安全稳定。

(三)狠抓了重大灾害防治。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全省煤矿基本建成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突出抓了章丘、淄川、新汶、陶枣等矿区因小煤矿关闭导致的水害隐患治理及保障措施落实。针对冲击地压灾害加剧的实际,及时召开了冲击地压防治研讨会,通过事故剖析、经验交流和专家讲座等形式,逐步推进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委托山科大就灾害防治进行科技攻关,有效提升了重大灾害防控能力。

(四)扎实推进了小煤矿关闭退出。通过摸底调查、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座谈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现场督查等措施,稳步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积极争取上年度财政奖补资金,联合省财政厅、山东煤监局对关闭退出矿井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形成了支持政策意见上报省政府。全年计划关闭小煤矿35处,已关闭35处(含计划外1处);计划改造升级21处,已完成改造17处,其中已上报待验收13处;其他矿井关闭退出工作正加快推进。

(五)持续夯实了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出台了《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编制(修订)细则》,组织进行预案修订和评审备案;汛期累计停产撤人1693人次。集中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专项检查,上年度全省煤矿达标率100%,有73处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矿井标准。开展托管煤矿安全责任、投入、准入、资质等查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管控。强化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试运行,初步实现了安全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

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兖矿集团强力推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新矿集团持续完善和深化安全评价机制,淄矿集团着力推进安全质量“市场化”管理,枣矿集团不断完善区队长、班组长选拔任用及奖惩机制,肥矿集团打造“安全心智培训模式”;淄博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聘请高层次专家查隐患,枣庄市大力推广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济宁市严格安全“红线”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泰安市积极开展“会诊式”检查、“评价式”执法,其他部门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共发生原煤生产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4起、6人。今年国家局在全国推广了兖矿和新矿鄂庄煤矿安全长周期“零死亡”及肥矿“安全心智培训模式”等经验做法。这一局面来之不易,是在行业持续困难形势下取得的,凝聚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煤炭局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正确研判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

尽管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绝不能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更不能忽视潜在的隐忧和问题。结合当前行业内外部形势,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境界、把握大势。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安全形势复杂严峻。11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安全生产会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检察院、省法院等领导出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落实安全责任、严肃事故问责、高级别配备安委会等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的断然措施,并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等七项制度。省委、省政府对安全工作批示之重、要求之严、安委会配置之高、采取断然措施之硬,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对我们既是从严要求,更是压力和动力。这个月正值“新安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达到了历史新的高度和统一。12月15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主体范围,对相关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作为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煤矿安全,更是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甚至关乎整个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生存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时刻坚守安全红线,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二)从反思管理的态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日常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值得我们深思警醒,特别是有些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突出表现在:一是“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淄博光正公司“3.16”事故,一名水泵工提前脱岗、违规进入电机车道,被电机车挤压致死;枣庄富安公司“4.9”事故,一名不具备把钩操作资格的推车工,在未挂矿车连接装置情况下发出信号,被矿车砸伤致死;新矿华丰煤矿“5.4”事故,一名工人违章回撤支架横梁及单体支柱,发生冒顶,被埋压致死。这几起事故当事人既是事故制造者,又是事故受害者,实属典型的无知无畏,习惯为之,最终酿成事故。二是技术管理薄弱问题突出。临矿株柏煤矿“1.30”事故,在急倾斜煤层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工艺,施工上山溜煤眼时,如果能够切实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枣矿柴里煤矿“8.15”事故,既有现场违章因素,也有工作面安装工艺流程不科学不合理的原因。这两起事故再次印证了技术管理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切实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工作。三是重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济宁星村煤矿“7.26”、兖矿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分别造成2人、3人受伤,涉险人员达18人、26人,这不能不让我们深刻反思。四是非法违法行为尚未杜绝。从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督查情况看,非法违法行为尚未从根本上杜绝,个别煤矿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有的煤矿存在瓦斯空班漏检;有的擅自启封密闭违规排放瓦斯;有的托管煤矿存在“以包代管”问题;有的冲击地压矿井为了规避生产能力核减,人为提高核定通风能力;有的中介机构出具不符合实际的报告等。这些问题既暴露了部分单位法治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了有的部门重服务、轻执法,致使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对这些现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加以查处和制止。

(三)从行业困难的程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性。持续的经济“寒冬”给煤矿安全工作造成巨大影响:一是安全投入不足。全省煤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现象,现场质量滑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检验不及时,甚至超期“服役”、带病运转等,让人非常担心。二是职工队伍不稳。多数煤矿企业出现降薪、欠薪现象,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忙于度危解困,抓安全工作精力不足;有的单位职工队伍不稳、消极应付,甚至搞社会兼职谋求额外收入,不能把全部心思放在安全生产上;还有的职工离职辞职,导致部分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工流失。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比已不足5%,有的地方煤矿甚至不足2%。三是超产现象时有显现。有的矿井为降本增效,口头上呼吁“限产压产”,实际上却超产增量,以量补亏、以量保本,既造成产能过剩恶性循环,又给安全工作带来巨大隐患。另外,有的煤矿因无力支付采矿权价款、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费用,采矿许可证面临到期无法延续等难题。可以想象,随着“寒冬”的持续,这些不利影响还将进一步加剧,安全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会越来越大。

(四)从客观现实的角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复杂性。一方面,煤矿生产条件越来越差。国家安监总局徐绍川副局长在我省调研反馈时指出:“山东168处煤矿,80%灾害严重”,形象地反映了我省煤矿开采的困难程度。近年来全省煤矿“五大自然灾害”威胁加剧,特别是冲击地压灾害愈加突出,有的冲击地压矿井虽然各种防冲手段一应俱全,且核减了生产能力,但由于前期开拓布局、采掘接续不合理造成“先天缺陷”,加之采深逐年加大,防冲效果难以把握;下半年以来先后发生了星村煤矿“7.26”、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以及古城煤矿“8.30”和东滩煤矿“10.9”、“11.10”和“11.17”矿震等事件。部分矿井受“三下”压煤和资源赋存条件影响,开采条件极为困难;有的矿井地质构造极其复杂,断层多、陷落柱多,安全管理难度极大。另一方面,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高度重视对待。年底前我省将关闭30万吨以下小煤矿,有的小煤矿虽然关闭了,但关闭后形成的老空积水等问题将给周边生产矿井增添新的隐患;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有的煤矿企业大力精简机构、缩减人员,极易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弱化;随着国电、监狱系统逐步退出煤炭行业,托管接管双方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亟待理顺落实。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示高悬的精神状态,认清形势,加大措施,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高度警觉,严加防范,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是安全工作薄弱时段和特殊时期。抓好安全生产事关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事关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警觉,严加防范,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集中精力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明年4月底前分阶段开展好集中行动的相关工作,省局将继续组织力量抓好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凡是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没有能力整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或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执法不严格、该处罚未处罚,致使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省政府安委会高度重视这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例会,调度分析各行业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中行动情况报送通知要求,安排得力人员,从严落实责任,每月1日、16日前填报有关信息统计表,每月初上报上月集中行动总结,按时上报省局,确保信息畅通;凡逾期未报的,省局将每月进行通报。

第二,严格落实小煤矿关闭退出任务。截至目前,全省计划关闭的35处小煤矿,尚有1处未完成关闭,为龙口市草泊煤矿;计划改造升级的21处小煤矿,除潍坊五图煤矿、莱芜南下冶煤矿退出技改实施关闭,尚有2处未完成改造升级,分别是莱芜市华鑫、里辛煤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汇报,确保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到位。凡逾期未关闭到位或达不到关闭到位标准及未完成改造升级任务的,不给予奖补,并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提请当地政府立即关闭;对逾期未完成关闭退出任务的地市和单位,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90号文件和目标责任书规定,提请省政府严格考核问责。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关闭退出名单和相关标准再进行一次检查,凡是达不到要求的,要抓紧整改到位,严禁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第三,认真做好安全目标考核管理。目标考核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棒”,考核非常重要,结果运用更为重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达标考核,要严格考核等级把关,严禁擅自降低标准;省局9个检查组要严格对标检查,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检查情况反馈和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移交处理,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对矿长安全目标考核,执行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煤矿矿长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实行评分定级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项排查落实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尚未落实到位的,要抓紧时间,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对各项考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年安全工作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通过严格标准、严格奖惩兑现和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正能量激励导向。省局将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第四,深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49号文件部署,自12月起至明年6月份,在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改、市县执法检查、省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明年2月底前,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等,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并做好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同时,有关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逐一明确相关安全监管责任。3月份,各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所有有关煤矿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查出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严格做到“五个一律”。4月份,省局将按不低于50%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第五,突出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从现在到元旦、春节,节庆活动逐渐增多,煤矿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全省、全国“两会”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又到了重要阶段和敏感时期,保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调度值班、领导下井带班、安全情况专报和事故零汇报等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严防盲目向产量要效益、突击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统筹安排矿井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工作,制定专门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超前部署复产检查验收和督查,严格按管理权限落实停产整顿矿井验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稳定。

四、依法治理,夯实责任,统筹谋划明年煤矿安全工作。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困难形势下推进安全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省局拟定明年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鲁办发〔20xx〕32号、鲁政办发〔20xx〕48号和省政府第260号、293号令等规定要求,以“零死亡”理念目标引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安、夯实责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国家局有关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的要求,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一)抓思想认识,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下功夫。“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现行业科学健康发展必须坚守安全红线,时刻不能逾越。一是越是经济形势困难,越要抓好安全。要切实树立“不是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煤矿”理念,始终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拿出足够精力来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措施,不管生产经营多么困难,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管理不放松、投入保障不减少、质量标准不降低、监管力度不弱化、考核奖惩不削弱。二是越是安全风险加剧,越要推进治本攻坚。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五减”举措,兼顾当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要以当前市场形势倒逼“五减”措施实施,通过关闭资源枯竭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核减无安全保障生产能力、推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20xx年底前调整生产布局、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减矿、减产、减面、减人”治本之策,努力实现“减事故”目标。三是越是深化改革,越要保证安全。继续坚持和完善抓安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煤矿企业,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决不能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体系决不能打破,部署的安全工作决不能放松。要坚持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别是受灾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配备通防、防治水、防冲等专职部门,确保部门职责到位、人员力量到位,坚决防止因形势困难、企业机构改革等因素,随意撤销合并技术机构、裁减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兼职,保持安全工作有条不紊、稳定有序。

(二)抓隐患整治,在超前防控上下功夫。抓隐患排查治理,既是制度方面的工作,也是执行法律法规的问题,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在抓细抓严抓实上下功夫,做到细之又细、巨细无遗,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抓不懈。一是突出排查治理重点。要在抓好各类检查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突出经营异常困难、破产改制托管、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发生事故和采深超过800米等“五类煤矿”,以及“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机电提运、职业危害防治等“六个重点专业”,全面细致排查,严格“六落实”,强化和规范闭合管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诊断式”排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敷衍了事就追究谁的责任”,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二是突出重大隐患管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上报的坚决上报,该提请挂牌督办的坚决提请挂牌督办,绝不能动摇和含糊。三是突出重大灾害防治。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着力查明开拓开采范围内的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致灾因素和开采条件,凡是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不到位、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停电撤人、开拓延深或扩量找煤区域水文地质资料不清,以及探放水和防冲评估监测解危等措施不落实的,坚决责令停止生产。四是突出现场管理。要加强井下顶板、机电、提运、安撤和放炮等环节管控,狠抓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区队长、安监员跟班盯岗、盯头盯面制度落实,严格井下新增作业地点管理,强化各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严厉惩处“三违”行为,有效遏制零星事故。

(三)抓基层基础,在强基固本上下功夫。要切实把“双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时刻不能放松。一是深化安全质量达标。倡树朴素的质量标准化理念,对标即将出台的aq标准,持续推进矿井达标、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滑坡,对存在质量问题或因掩盖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追究。二是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突出抓好1处国家级(兴隆庄煤矿)、4处省级(东滩煤矿、翟镇煤矿、高庄煤矿、安居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明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按照国家局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做好禁止类、限制类和推广类安全技术装备管理。加快采掘运机械化改造,逐步淘汰炮采炮掘及井下小绞车,有条件的矿井应推广使用单轨吊、无极绳绞车和掘锚装一体化等先进装备,着力打造安全高效矿井。三是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学习借鉴肥矿安全心智培训做法,强化员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特别是强化职工对重大灾害机理、现场条件变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认知培训。强化持证上岗管理,“三项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是强化职业健康工作。树立“职业卫生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的理念,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努力从无死亡向零伤害迈进。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76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226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煤矿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要实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最大限度减少职工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五是强化监管平台使用管理。要在今年上线运行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实现相关业务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要将平台使用管理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信息报送督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完整、准确,实现“互联网+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共享利用。20xx年,省局将平台使用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重点通报。

(四)抓应急管理,在提升应急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队伍装备、处置决策、救援协调和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从严落实应急值守和调度日报制度,强化节假日安全生产“零汇报”管理。二是强化预案管理与演练。着力推进应急预案优化,推动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实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好用。要按照规定要求组织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设备维护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现场应急处置。要全力抓好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落实,严格执行“调度员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等规定;对该停产撤人而没有采取停产撤人措施的,要当作事故对待。要经常性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坚决杜绝响而不应、应而不急、急而不动等现象。特别强调,凡是发生事故的,必须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凡是发生2.0级以上矿震事件的,必须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矿震酿成事故。

(五)抓关键环节,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从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第293号令,结合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创新完善监管方式,综合运用好安全生产举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黑名单”管理和群众安全监督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要完善驻矿督查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检查,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纳米”。二是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第260号令,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包括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落实,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递安全责任和压力,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要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管理,委托方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托管双方必须在协议或。

合同。

中明确界定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4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执法内容表格化等方式,着力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要直面问题、敢于碰硬、严于担当,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集中曝光等方式,依法履行好对所属煤矿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对“五假三超”等非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采取“五个一律”措施。四是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要加强“零死亡”目标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要加快从控制事故指标向落实安全责任与控制事故指标并重转变,强化红线管理,形成发生事故要依法严厉问责,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点任务完不成也要依法严厉问责的机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全力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谢谢大家!

4月28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5月22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之后,各省区、各煤炭企业,紧急行动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为目标,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采取坚决果断的硬措施,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整治的力度,扭转煤矿重特大事故上升的势头。从5月中旬开始,国家局组织9个煤矿安全生产整治督察组,到重点省区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现场督察执法,协助地方政府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6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下发之后,各地非常重视,迅速传达落实,认真做好关闭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的停产整顿工作。截止6月底,全国乡镇煤矿绝大多数已停止生产,停产矿井数28786处。全部停产的有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2个省区。其余省区,贵州为97.5%、湖北为97%、广西为88%、云南为80%。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截止6月底已全部下达关闭通知单,并已全部关闭的有北京、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市);还没有全部关闭的有辽宁、河北、河南以及要求9月底全部关闭的黑龙江、山西、吉林等省区。国有煤矿经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594处,限期整改的矿井774处,分别占检查矿井总数的23%和30%。其中,国有重点煤矿被限期整改矿井253处,停产整顿的矿井99处;国有地方煤矿被限期整改的521处,停产整顿的495处。最近一个时期,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5月27日至6月30日,全国煤矿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特别是6月份发生事故68起、死亡193人,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151起,死亡人数减少201人,分别下降68.9%和51%,这在历史上是少有的。其它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也都有所下降。

据统计,上半年全国煤矿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279起、死亡2710人,都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虽然趋于稳定,但是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绝不能估价过高,更不能有丝毫的放松。7月1日,吉林省白山市的一个小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就又发生一起冒顶事故,5人被埋,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又发生溃水事故,共有21人被困井下,已无生还的希望。据查,这个矿原来是通化矿务局道清矿综合公司的矿办小井,今年6月18日以132万元转卖给当地保险公司后,又承包给个人经营。这是在6月13日国办《紧急通知》下发后没有立即停产和关闭,还转卖给地方的社保公司,由个人承包经营,这起事故性质严重,损失惨重,不但要严肃查处,而且要追究大矿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责任。

最近,我们通过对部分省区的调查,发现一些问题是十分严重和突出的:一是一些县乡的领导同志,对乡镇煤矿全部停产整顿,思想上不理解,态度上不坚决,未能认真贯彻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工作也不力;二是目前已经宣布停产的乡镇煤矿,有些存在等待观望的态度和侥幸的心理,以停代整、以停代关,没有认真整改,只想风头一过,就恢复生产。甚至个别地区的小煤矿明停暗采,阳奉阴违;三是已经关闭的小煤矿,有的没有关死关实,有些地区出现了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的问题;四是随着煤炭市场的逐步好转,在一些国有煤矿出现了突击生产,重生产、忽视安全的倾向。这些都对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的威胁,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要排除阻力,克服松劲厌战的情绪,要一鼓作气,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要扎实工作,取得实效。

下面,我代表党组提如下意见和要求:

一、提高对国办《紧急通知》重大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是在新形势下,国务院采取的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既是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一项新举措,又是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硬措施,各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都积极响应和拥护。事实说明,小煤矿的过多过滥,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绝大多数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事故频发,保障不了矿工的人身安全。各地区、各单位领导班子,一定要按照江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的要求,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这个大局的高度,坚定地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明确责任,落实指标,坚决关掉所有的矿办小井和非法开采以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煤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整治的工作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发展目前煤矿安全生产趋于稳定的形势,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在前段排查的基础上,对小煤矿的情况进行分类排队,把底数搞清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关闭和整顿的实施方案和限期整改计划安排,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抓好,把国办《紧急通知》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严格标准,注重质量,认真做好小煤矿关闭和整顿的检查认定工作针对目前小煤矿已经全部停产的现状,各地要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参照国家局的有关规定,抓紧制定检查认定的具体标准,并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煤炭、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工商等有关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起组成检查组,对乡镇煤矿逐一进行检查认定。

在检查认定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根据国办《紧急通知》的规定,属于“四个一律关闭”的小煤矿,要立即下达关闭通知单,使那些等待观望的矿主打消恢复生产的念头。“四个一律关闭”,即:国有煤矿矿办小井一律关闭;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的小煤矿一律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四证不全以及生产高硫高灰煤炭的一律关闭。

对于应该关闭的小煤矿,凡有证照的,要通知有关部门事先予以吊销。

二是对予以保留的小煤矿,必须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同时,针对其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逾期没有整改或整改后没有达到标准的,要吊销各种证照,下达关闭通知单,并采取措施予以关闭。

三是对予以保留、经整改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合法小煤矿,要经过检查组检查认定,并由检查人员、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才能恢复生产。谁签字,谁负责,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特别强调的是,参与检查认定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按照《紧急通知》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进行检查,对于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把关不严,草率签字,允许恢复生产后出了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关闭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监督监察,确保《紧急通知》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国有煤矿矿办小井6月底全部关闭、乡镇煤矿全部立即停产整顿的时限要求,要加大监督监察的工作力度。当前要重点监督检查各地贯彻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关闭、整顿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否落实,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是否已经全部关闭,已关闭的小井是否做到关实关死,已停产整顿的乡镇煤矿是否认真落实了整改的措施。特别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要盯住不放,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要经常搞“回头看”,杀“回马枪”。凡是该停没停的,该整没整的,该关没关的,都要严肃追查,问题卡在哪,就要追查哪的责任。对于关闭、整顿工作组织不力,进展迟缓的地区和单位,要督促其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顶着不办,阳奉阴违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责令关闭,顶着不关或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不仅要对矿主依法查处,而且还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配合地方政府推动煤矿安全整治工作。引导和促进各地、各企业以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为契机,认真、深入、扎实地搞好煤矿安全整治工作,防止走过场。当前,特别要加强对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绝不允许超通风能力突击生产,做到以风定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对在“一通三防”中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要下达停产整顿通知单。国家局将在前一阶段开展督察的基础上,就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精神,会后将继续组织督察组,对乡镇煤矿集中的重点地区和瓦斯灾害严重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专项督察。

各地要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和反馈工作,及时掌握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真实情况,并向国家局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302号令,依法查处重特大事故,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是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大举措。《规定》公布实施之后,群众拥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非常重视。特别是国务院依据302号令对陕西三起特大事故的公开处理,在各地引起反响,对各级领导机关也有很大触动。

这充分说明,这个《规定》深入人心,是有力的法律武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个《规定》,继续做好《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制度、实施细则和办法,以此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依据《规定》,要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贵州省水城局的“9.27”事故、内蒙古大雁局的“11.25”事故、鹤岗局矿办小井的“5.8”事故的处理意见已经上报国务院,待正式批复后,要大张旗鼓地进行通报宣传,以此搞好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地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所有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抓紧结案批复。特别对4月份以来发生的特大事故,要依据《规定》认真查处,并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对在煤矿安全整治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尤其是在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过程中小煤矿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依法从重从快进行严肃查处。

五、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需要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强化人们的自我保安意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局与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分别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在组织开展全国第11届“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基础上,以月促年,继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现在煤矿的安全专项整治进入关键阶段,更要宣传教育先行,要讲大局、讲法律、讲政策、讲整治,从工作需要出发,有的放失地做好工作,形成声势和安全生产的氛围,努力提高人们的安全素质,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各级党组织要把广大党员、职工群众在庆祝建党80周年活动中所激发出来的高涨政治热情,及时引导到搞好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来,以江纪念“七一”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好企业之间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各宣传媒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搞好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在安全整治中的重要作用。

同志们,从现在起到九月底的这段时间,正是煤矿安全整治的关键时期,也是攻坚阶段。气可鼓不可泄。

煤矿的整治、小煤矿的关闭和停产整顿工作,要在各省、区、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以江“七一”重要讲话为动力,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的有利时机,将整治任务、整治措施、整治责任落实到人,要下定决心,克服困难,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把煤矿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到底,切实抓出成效,消除重大隐患,从根本上扭转煤矿事故多发的局面,坚决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煤炭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刚才,子奇和昌森同志分别传达了会议精神,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煤炭和煤监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煤炭工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多年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煤炭和煤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8.17”事故灾难,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分管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为鉴,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和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当前已进入煤炭生产销售旺季,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要钱不要命,突击生产,极易发生事故,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行业,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当矿长的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安全的问题上,你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大事故,不仅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而且你自己也要蹲班房,搞不好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毁人亡。因为安全生产法和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刑法135条就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矿长不明白“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对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没有把职工的生命和自身的安危放在心上,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当出了事故锒铛入狱时,才后悔落泪,这个血的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其次,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李建国书记在11月9日召开的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稳定是第一责任,生产发展增长少一点,上级不会处分你,但是如果稳定抓不好,就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想,我们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安全生产上,生产少一点,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出了安全大事故,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法规和党纪、政纪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我们现在要完成xx大提出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首先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事故隐患痛下决心,边查边改,例如,坚决杜绝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早下决心早主动。大家知道,现在广东省一个煤矿也没有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要趁现在煤炭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把发展非煤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减轻井下开采压力。现在井下人员太多了,一旦出事撤都来不及。再比如,超过采深1000米的矿,能否下决心按照李毅中局长的意见,暂不开采,留到将来安全技术解决了再开采。还有,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解决一些涉及安全的工程可能需要投资巨大,一时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发挥人的作用,严盯死守,采用一些非工程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等等,我想,只要我们领导重视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实现xx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目标。

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较大事故。

(一)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防治力度。四季度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多发季节。从全国情况看,20xx、20xx两个年度发生的6起百人以上事故中,4起是瓦斯煤尘事故,而且都发生在四季度。仅20xx年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和2起9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三天前,贵州一个矿又发生33人死亡的瓦斯事故,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防范。一是所有煤矿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其中,省级重点监控的22处煤矿要严格执行监控意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专家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跟班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时、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时,必须及时撤离。要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必须进行抽放,推进“先抽后采”,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标准规定。省里要组织指导搞好回收瓦斯项目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用好煤炭的安全基金,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度,投资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采用严盯死守的办法建立监控系统。20xx年底前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四是煤矿企业要做好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严禁搞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五是加强煤尘治理,突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按规定实施湿式打眼、煤层超前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等各项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二)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近两年降雨量偏多,地下水位上升,水压增大,老空积水增多。尤其是雨季过后,含水层的水位仍处在上升阶段,对煤矿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各煤矿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水害防治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排水系统设备和设施、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措施、防隔水煤柱可靠性、地表水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相互联通的煤矿必须实行有效隔离。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都要实施有效隔离。三是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坚决禁止违法、违规、违章和冒险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防范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科学分析区域性水害隐患威胁程度,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完善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山东30年汛期雨季降雨统计分析,大雨、暴雨天气合计只有6天,只要是大雨和暴雨矿山就要停产撤人。五是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提高防治水装备水平。配齐必要的钻探与物探设备、仪器及水文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含水层监控系统。六是利用好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及时抓好工程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对照上述要求,加强执法,强力推进。

(三)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超深、超薄、超上开采,以及密集生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要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水平和采掘工作面个数,缩短运送人员时间,实现减人提效。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控制在600米以内,一律停止超过开采下限的深部开采。继续组织开展好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专项技术监察活动,监控好70个重点防冲区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法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极薄煤层。薄煤层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开采;凡开采0.6米以下极薄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省级审查后方可开采。

(四)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超定员生产。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下井人数。一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勤。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劳动定员要求的,必须压产减人。三是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它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四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用人环节。煤矿企业必须马上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劳动管理。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反复拉网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严肃查处。

三、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梳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尚未整改完成的,必须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盯住安全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煤矿,盯住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煤矿,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要盯住近期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对这三类煤矿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各级监察机构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从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等方面,推动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反“三违”、打“三非”、防“三超”,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公示制和挂牌督办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今年我省计划关闭6万吨以下的煤矿26处。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关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的26处关闭煤矿,有关部门要依法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关闭,并确保做好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防止煤矿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各级领导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抓煤矿安全工作。要深入基层,分管煤矿生产和分管安全的领导深入下矿井检查安全的次数,省、市、县分别一年不少于4、6、12次,省级每一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更要多深入井下,摸实情,讲实话,为基层服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毫不留情的严肃处理。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任重道远。同志们都来自生产一线,担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担负着煤矿职工的安危,希望大家以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奉献,为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近期,省内外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生产事故接连发生,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紧张。(11月16日,山东省寿光市一企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8人死亡,13人受伤;12月15日,新乡市长垣县一ktv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1人死亡,24人受伤;12月19日,光山县一在建建筑发生坍塌,5人死亡,9人受伤)面对这种严峻形势,省市分别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并连续下发了多份紧急通知,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市会议及上级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刚才,刘敏县长通报了全县经济运行情况,世庚书记通报了近期发生的3起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县安监局、住建局等5个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学超县长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报告。请同志们务必学习好,落实好,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各类灾害事故发生。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必须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一要常怀忧患之心。孟子讲:“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忧患意识是一个人安身立命、求得进步的观念形态,更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保证。我们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走一步、看两步,抓当前、想长远,对事故隐患早预测、早发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要常思放松之害。古英格兰有一首著名的名谣:“少了一枚铁钉,掉了一只马掌,掉了一只马掌,丢了一匹战马,丢了一匹战马,败了一场战役,败了一场战役,丢了一个国家”。这句民谣告诫我们“细节决定兴亡”,安全生产尤其要注重细节,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刚才,世庚书记通报了光山县幸福花园在建项目坍塌事故,由于某个环节的疏忽酿成了重大事故,教训深刻,令人警醒,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三要常绷安全之弦。安全生产连着政治,连着稳定,连着发展,也连着我们自己。因此,抓安全生产怎么严格都不过份,怎么强调都不过份,摆在怎样高的位置都不过份。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不但要在嘴里时时讲,在文件会议上常常强调,更要在脑子里刻刻牢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须臾不能放松。

二、必须一丝不苟。刚才,学超县长就抓安全生产已经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在此,我再强调一下。一要抓好重点领域防控。在消防安全方面,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各级防火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防范能力。在交通运输方面,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和上路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建筑施工方面,县住建局要加大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督促各业主单位落实好防范措施。在校园安全方面,县教体局要立即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教育和检查,从源头上做好预防。二要抓好隐患排查工作。要认真开展企业建章立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和动态监控。会后,学超县长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油气管道、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排查,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三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关口前移、责任前置”,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滞留、无漏项。县安监局要对各单位履职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监管人员到位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必须守土尽责。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不在于制度的缺失,而在于责任意识的淡薄,思想上的麻痹大意。为此,我们要时刻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行政负责人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管责任;其他行政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参加今天会议的每个人都有特定的职责,我是县安委会主任,将带头履职尽责,请大家监督支持。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会后,要立即深入到辖区的企业、村组,严格进行一次细致的排查,切实把各种隐患排查出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把问题真正解决好。二要突出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把安全监管的重点放在第一线,把精力落在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切实把好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关口。县安监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牵头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采取“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档,在排查中一旦发现隐患,立即停产整顿。三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坚持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政策、无视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对安全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的乡镇和单位,要通报批评、不留情面。对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绝不手软。对事故背后存在的腐败和渎职行为,坚决查办、绝不姑息。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履职尽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十分重要。过去一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很好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成绩的取得,是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在此,我受宋书记的委托,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等一下,细水副市长将对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好。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坚持以人为本,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作为一个地方政府的行政首长,我们肩上的担子重若千斤!我体会:最大的事是增收。既有财政增收的问题,更有老百姓增收的问题,但要确保增收异常地艰难,不加快发展、不招商引资、不改善环境,增收的目标就难以完成,就难以保持后劲。最难的事是计生。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行政首长要负总责,多生超生乱生,都是非管不可的事,是“天下第一难”事。最苦的事是综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各方面力量的挑战,要把它做好,是一件非常艰苦的事情,也是“一票否决”的事情。最险的事是土管。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直接影响到我们发展的“生命线”。这是摆在我们行政“一把手”面前的大事。今年是省政府确定的“国土资源管理年”,按照省里的要求,今后不仅批地要合规合法,用地也要合规合法,不是审批完了就没事,如果在用地过程中出现了偏差,我们也要负责。土地管理工作至关重要,绝不可忽视。最重的事是安全。如果在安全生产上出事,这就是大事,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把它看成是最重的事。希望我们各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都要有这种认识,不仅在工作议程上,而且在平时工作中,都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最重的位置。我来宜春工作后,下县市区,首站就是到万载。在那个时候,需要我熟悉的工作实在是太多,但是我第一次对下面提要求,就是强调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总之,所有的“一把手”,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必须经常深入到一线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这“五个最”摆在我们各位领导的面前,尤其是各位行政首长的面前,希望大家能够分清轻重,把这个最重的事时刻抓在手上,抓紧、抓实、抓好。

第一,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警钟长鸣的意识。去年,我市经济建设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和较高的运行质量,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全市上下呈现出团结一致谋发展、一心一意干事业的良好局面。在这个时候,我们更要认识到:越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就越高;越是在这样的形势下,越是要有百倍的警觉。这项工作,任何时候都丝毫马虎不得;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丝毫松懈不得。如果我们陶醉于良好的形势,满足于没有事故,事故往往就会找到我们头上。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仅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违背了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离了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请大家务必警钟长鸣。

第二,克服侥幸心理,树立常抓不懈的观念。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央、省都有明确的要求和部署,市委、市政府也三令五申,决心不可谓不大。各级领导在会议上说的、制度上订的、墙上挂的,都用到了极致的词汇、提出了最高的要求,但各类事故仍然不断发生,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缺陷。希望大家真正把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变成实际行动,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名职工、每一个环节;希望大家站在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高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吴新雄省长作为一省之长,能够下到煤矿井底,向干部和员工强调安全生产问题,我想我们没有理由不跟着学、照着干,没有理由不把这根弦牢牢抓住不放。所以,大家切不可因为这几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就有所放松,切不可因为新闻媒体没有曝我们的“光”而存有侥幸,切不可因为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受到上级的批评就有所麻痹。

第三,克服厌战情绪,保持斗志昂扬的状态。回顾去年的工作,应该说成绩有,但问题也不小。去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061起,死亡226人。虽然同比大幅度下降,形势也较平稳,但我们也要看到,这些数字仍然触目惊心。我市的煤矿、烟花鞭炮等高危行业比较集中,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是很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还不是很强,安全生产基础还是很脆弱、还有隐患。特别是今年元月份,事故接二连三地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要用敏锐的眼光去发现问题,如果熟视无睹,就不会发现问题,更不会解决问题。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我们永远不能有感觉良好的情绪,要永远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这种忧患意识要贯穿到我们工作的始终。大家一定要认识到我们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认识到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从而保持昂扬的斗志和旺盛的精神状态,变压力为动力,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二、坚持恪尽职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为一市之长,作为一县之长,作为一区之长,富一方百姓,首先是保一方平安,这是责无旁贷的,我将和同志们一道,义不容辞、义无反顾地朝着这个目标作出我们应有的努力。各地、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正确认识、科学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增强领导和驾驭安全生产的能力,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首先,“一把手”要认真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角色。把这个角色真正当好,关键在于“头脑要清、眼睛要亮、要求要严、工作要实”。“一把手”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是不称职的“一把手”,分管领导做不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不称职的领导,企业法人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不称职的法人。对违法违规的企业一定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宁当整治隐患的“恶人”,不当发生事故的“罪人”。强化责任,首先要强化领导责任,要抓领导、领导抓,抓头头、头头抓。目标任务要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到基层。目标责任状要签订到企业、车间、班组和机台,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头、船头、人头,消除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盲区和空白点,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共同把关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我前面讲过安全生产是最重的事情,大家要意识到,我们是在和追逐利益最大化的业主博奕。比如说,有的煤矿矿主是在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让员工去采煤,甚至多采煤。企业家都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的,但是,对只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家,我们不仅不欢迎,而且要严惩。我们还要跟企业薄弱的安全生产意识博奕,甚至要跟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博奕。我们不仅要严惩不顾安全生产的业主,还要教育好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员工。

其次,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重点在基层、主体在企业、关键在现场。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千方百计抓住不放心的人、管住不放心的事,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隐患。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通过法律规范、政策引导、监督执法、经济制约、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督促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安全生产自律机制。

第三,严格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严了再严、细了再细、实了再实,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时刻不能掉以轻心。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甚至抗拒执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严惩;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严肃追究;对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要按规定严肃查处。

三、坚持严查重罚,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健全的监管网络,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通过卓有成效的监管,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定、部署和要求坚决落到实处。

一是继续完善监管网络。在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方面,我市做得不错、成绩不小。市、县两级不仅单设了安监局,市和重点县(市、区)还成立了安监支(大)队,重点乡镇全部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了2-3名干部专职抓安全生产,其他乡镇都明确了1名专职安监员。希望各地要继续加大力度、巩固成果,安监机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真正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有人抓、有人管,更要管得好、管得住。

二是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要依法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煤矿等高危行业全员安全生产管理,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新招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后才能上岗。吴新雄省长视察丰矿时,在井下问了员工很多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员工回答得都很好。这说明上岗前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做得很好。但是,丰矿毕竟是江西最好的煤矿。我市的小煤矿能不能学到?这需要我们把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做为一项基础工作扎扎实实实地抓好。要通过岗位培训、参观学习、实践锻炼等各种形式,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使他们精通业务,成为行家里手,能够真正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切实履行好国家赋予的职责。

三是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少数企业因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这就要求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严格执法,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这方面要解决好鞭长莫及、打不到、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真正做到严格执法严格管理。特别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绝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的现象。对重大隐患,要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要通过检查执法,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整改隐患,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春节就要到了,全国“两会”也将召开,党的“xx大”也将在今年召开。所以说,今年又是一个特殊年,从年头到年尾都不允许松懈,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当前,已经进入了春运的高峰,人口流动大,运输紧张,加上冬季事故多发,也请大家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来对待,加强对重点行业、重大危险源、公共聚集场所的监控和管理,全面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烟花鞭炮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同志们,20xx年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的“攻坚年”。让我们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迎接党的xx大的胜利召开!

新年就要到了,借这个机会,也受宋书记的委托,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各位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难奋进,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

煤炭工作首先要安全,安全才能生产。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20xx年,针对煤炭市场持续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严峻形势,各级各行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努力优化安全发展环境,促进了煤炭产业安全发展。全县累计生产原煤169.1万吨,同比增长4.6%;生产洗精煤29.7万吨,同比增长15.9%;实现煤炭工业产值14.3亿元,同比增长0.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亿元,同比增长39.3%,完成目标任务7亿元的111.4%;上缴税费收入1.05亿元。全年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趋稳向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调整,全县煤炭产业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转型发展步伐缓慢、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不强等深层次问题也不断凸现。一是煤矿产业增效困难。近年来,煤炭行业遭遇了“十年黄金期”后的“寒冬”,煤炭进口增加,库存高位,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煤炭价格大幅度下跌、原煤滞销严重。20xx年,全县现有24矿27对井,只有20对矿井处于半正常生产状况,7对矿井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因有效生产时间短,全县煤炭企业处于高成本、低效益、甚至负效益状态。二是煤矿生产力水平总体低下。部分煤矿安全生产采、掘、机、运、通五大生产系统和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不完善,机械化水平偏低,整体装备水平不高,既不利于煤炭产业的长远发展,也无法抵御市场风险。三是煤炭产业结构不合理。煤炭开采技术和产业集中度低,深加工水平低,产业链短,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少。且产业布局分散,装备技术水平低,没有形成规模化、集群化、循环耦合发展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四是煤矿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我县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较差,煤层薄,倾角大,断层严重,现有小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较弱,部分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个别部门、单位的领导重生产轻安全,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对安全生产工作消极被动应付,或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体现在文件会议上,没有真正扑下身子抓落实。一些企业安全给效益让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识别危险要素、主动避险的能力较低,给安全生产工作埋下了极大隐患,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稍有疏忽,稍有懈怠,就会使安全形势出现波动,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希望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只有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才能谈得上发展,必须时时处处抓紧抓好,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容不得半点松懈。认真研究煤炭产业的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担负起的重要职责。各产煤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煤炭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勇于担当的气魄,百折不挠的意志,尽心尽责的态度,加快转变煤炭产业发展方式,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见成效,推动煤炭产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为实现“与全市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安全保障。

煤矿安全生产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事关人民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党的xx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强调,发展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部署。省市领导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治本攻坚措施,省、市也对贯彻落实“双七条”作出了具体安排。各产煤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的各项部署,以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为载体,以落实“双七条”为重点,以强化责任为保障,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过去实行的是行政负责制,现在实行的是党政同责。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要把党政同责看成一个简单的要求,要变为具体的行动,实实在在地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放在主要领导的重要工作上来,时刻抓在手上,逢会必讲,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亲力亲为、亲自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县委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各产煤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会议每月至少研究1次。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优先研究、优先安排、优先保障。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重奖重惩。要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绩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要提拔使用,对失渎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格问责。要统筹安排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国家煤监局的标准和要求,市里已决定在全市产煤县(市、区)开展攻坚战,确保到20xx年底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五年(20xx—20xx年)平均死亡人数减少50%以上。目前,国家煤监局正在全国50个重点攻坚县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根据国家煤监局的安排,云南煤监局在全省所有煤矿中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为认真组织开展好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确保实现全覆盖并取得实效,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曲靖市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谈话对象、范围和要求等。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煤炭工业局、市安监局、曲靖煤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我和县长都将作为谈话主体,与矿长直接进行谈心对话,请涉及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煤矿企业按照统一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联动共同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高瓦斯矿井不少于2人,其他煤矿不少于1人”的标准,向每个煤矿派驻监督员,24小时驻矿,每天至少下井检查两次,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上级监管部门。驻矿监督员是履行监管责任最基层、最重要、最骨干的队伍,但目前对这支队伍的培训管理、激励约束力度不够,加之驻矿监督员培训少、素质参差不齐,待遇也不算高,导致作用发挥得很不好。县煤炭工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尽快拿出建立驻矿监督员激励约束机制的具体方案。要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工作模式,把监管力量放到厂矿、落在现场、沉在井下,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的监管、检查、督促和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大检查,每旬不少于1次专项督查或抽查;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每旬必须开展1次安全大检查,平时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或抽查。要多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真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国土部门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矿权设置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勘探、非法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火工用品的监督管理,公安矿监队伍要加强巡查监控,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违规行为;供电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用电的监管力度,禁止向非法企业、非法矿井供电,同时要保障合法企业、合法矿井安全生产正常用电;人力资源部门要强化煤矿用工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用工行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资质监管;纪委监察部门要发挥监察职能,加强对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其履职到位。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依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管职责。

(三)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科技兴矿、以科技保安全的意识,形成自觉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引导,认真组织学习《七条规定》,做到入脑入心,记得住、说得出、抓得实。要按照《七条规定》及《曲靖市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严格整改到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规章和安全生产的纪律、规程,矿领导必须真正实现下井带班,并履行好职责。除了针对共性问题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外,还要针对每个矿井的特殊性和生产安全要求,制定符合各矿井实际的、管用的、特殊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好、落实好。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配齐配强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要以人才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重点,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考核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狠抓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对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行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以职工个人的安全保班组的安全,以班组的安全保矿井的安全。要加大资金投入,狠抓煤矿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改善井下作业条件。要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矿工签订劳动合同,为矿工购买社会保险,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实名制。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保障矿工收入有所增长、按时发放,落实有关劳动保障制度,切实维护矿工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煤矿企业要加速推进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步伐,统一生产、通风、安全监控调度,配备井下应急广播系统,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储备救援物资和器材,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必须指定兼职辅助救护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并加强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强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

煤炭产业是全县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劳动就业的重要载体,煤炭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影响全县经济总量的扩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全县煤炭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和产业升级的转型期,煤炭产业发展各种短期矛盾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头绪繁多,工作任务很重。必须以煤炭资源整合为抓手,加快建设“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矿井,大力推进煤炭深加工和综合高效利用,通过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动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不断提升煤炭工业发展的科学化水平,努力构建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一)科学谋划煤炭产业发展。要把煤炭产业的安全、持续、健康发展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中之重来思考和谋划,吃透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吃透我县煤炭产业发展现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以资源勘探为前提,以扩大产能和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加快重点煤矿建设和促进煤矿兼并重组为突破口,以“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生产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在加快煤炭产业发展过程中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煤炭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推进资源整合,优化煤矿结构。实践证明,大企业、大集团的介入能在资金、技术、管理上为煤矿提供充分支持和保障。要按照“资源资产化、企业股份化、区域集团化”的思路,加快推进煤矿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步伐,着力培育资金雄厚、采矿技术先进、加工增值效果明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在兼并重组中,在资源连续(连片)和技术允许的条件下,一个井田原则上只能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在其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生产系统。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保留矿井,要积极推行技术改造,提升其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对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井,要实施整顿关闭。对新建煤矿要严把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准入政策,坚持建大关小。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减少矿井数量,提升矿井质量,建成一批大煤矿、组建一批大集团,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三)大力推进科技进步。要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煤矿生产的科技水平。要强制推行正规采煤方式,抓好机械化推广运用、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煤炭安全生产自动化、信息化。要注重矿山生态保护,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新型矿区。

(四)推进煤炭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要加快推进加工企业技术进步、管理创新、节能减排,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洗选、焦化生产的能力和比重,鼓励和支持煤炭企业采用先进洗选技术开展煤炭洗选,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推进煤化工(煤制油、煤制甲醇等)、煤建材、煤电冶等一体化产业建设,大力发展洗中煤、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延长煤炭产业链,实现一次能源向二次能源、初级产品向高级产品转变。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各项政策,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转化加工步伐,完善煤层气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煤层气开发企业与煤矿企业合作,促进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

(五)优化煤矿企业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积极主动为煤矿企业排忧解难,在证照办理、年检、政策咨询、矿村矿群关系调处等各方面共同为煤矿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工作。针对当前多数煤矿企业存在的投入大、负担重、欠账多、资金缺等困难,要坚决制止各种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乱检查行为,切实减轻煤矿企业负担。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矿村和谐建设,针对一些地方矿村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积极化解矿村矛盾,维护煤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把专业人才配备作为评价煤矿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标准。畅通涉煤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各种涉煤问题。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站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扎实做好煤炭安全生产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努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材料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是继省、市煤炭工作会议之后,结合我县煤炭工业发展实际,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的各项工作,并对在过去的一年里,为我县煤炭工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对20xx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落实20xx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通力合作、齐力奋进,为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简要回顾、客观评价过去一年的工作。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奋力拼搏,我们紧紧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一主题,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加大技术服务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项工作实现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推动了我县煤炭工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一)企业管理逐步规范有序,煤炭工业发展来势较好。

20xx年,我们进一步突出煤炭工业发展这个主题,确定了“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发项目、合理利用资源、大力招商引资、强化安全监管、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狠抓了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全年原煤产量18万吨,实现产值2973万元,虽与上年度相比有所减少,但通过进一步深化整治,实施停产整顿,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合理整合资源,有序组织生产,全县煤矿初步进入了“合法办矿、依法治矿、监管有力、服务到位、规范有序、和谐发展”的良性轨道。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煤炭工业的发展步伐,我们通过招引资为国有均坪煤矿复产扩能项目引进资金3000万元,计划20xx年年底实现排水复产;同时根据我县资源分布情况,对全县煤矿开发进行规划布局上报,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有三对矿井(麻阳水、陈家湾、白沙);另外,国有铁溪垅煤矿的复产项目已列入今年工作计划。如以上项目顺利启动,预计到20xx年原煤产量可突破30万吨,我县的煤炭工业将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先后组织开展了矿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竞赛等活动,并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了矿长培训、特殊工种培训以及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等工作,并从实际出发,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专项整治效果明显,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根本好转。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各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先后于20xx年6月至12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瓦斯集中整治”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各煤矿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在这两次专项治理中,各矿均已安装了瓦斯风电闭锁装置,对瓦斯进行监控,一旦超限能自动断电,有效地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县煤矿全部进行停产整顿,认真进行各方面的整改。经过几个月的认真整治,椒板溪等12对矿井已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求,并获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也办齐了“五证一照”。今年元月份经县整治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这12对矿井已准予恢复生产,其他3对技改矿井正在进行技改施工,迎接今年6月份的验收。通过这一系统的整治活动,各矿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根本好转,抗灾防灾能力大大加强,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合理配置内部机构,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加大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力度,根据上级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的要求,针对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改变过去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一手抓的模式,专门设立安全监管股专抓煤矿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经常性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隐患排查和整改,逐矿建立了隐患整改台帐,指派专人跟踪督促、帮助指导整改。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12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共计600余条,其中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320余条,全年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00余份,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41份,下达《制止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通知书》23份。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市行管办及常德监察分局对我局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切实加强技术服务,矿井技术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了煤矿的技术指导服务和管理,认真做好煤矿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延续、年检工作,彻底改变了过去随意改造、乱开井口、一矿多井等现象。特别是在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生产技术工作管理规范化,从各矿井的技术资料整理到各类证照的申请、办理、审批都是全程跟踪服务。全县12对矿井因设计规范、布局合理、证照齐全、达到安全生产条件而顺利通过复产验收。

(五)依法、依规从严治矿,煤炭生产经营有序规范。

针对煤炭市场供求紧张,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因受利益驱动,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与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对死灰复燃的非法煤矿及时予以关闭,对煤炭经营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加强了煤炭准销证的发放与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非法煤矿生产的煤炭进入市场,为合法、有序、安全、规模办矿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按职能要求认真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6起,对违法和违规组织生产的矿井给予了处罚。加大了依法、依规治矿力度,使我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好转。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与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息息相关,与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扎实工作和辛勤付出息息相关。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全县煤炭工业的发展基础仍然不牢固,安全生产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部分从业人员甚至是煤矿老板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经常,隐患整改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了安全事故频频发生。20xx年共发生安全事故4起,死亡6人,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一般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非生产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严重超标,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成为建设和谐溆浦的不和谐音符。

二、立足当前,把握机遇,认真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20xx年是我国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煤炭工业实现新发展、新突破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个主题,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个总体方针,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和强化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优质生产技术服务,加大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努力开创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一)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认真抓好煤矿安全工作,是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要在思想上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落到实处,明确各自的职责,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机制要求,安全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煤矿日常安全监管的职能,进一步强化各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把安全指标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层层落实,所有煤矿企业必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今年我们决定加大安全风险抵押,各矿必须交纳一万元风险抵押金,对全年未发生事故的,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矿,风险抵押金如数返回,并作为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奖金。同时年底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验收,管理上存在重大问题的矿要给予重罚,凡发生事故的矿井,全年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处一万元罚金,确保安全责任真正得以落实。

(二)搞好资源整合,扩大矿井规模。

按照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的要求,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在明年底将面临逃淘。我县绝大多数乡镇煤矿的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都达不到3万吨的要求。为解决这一矛盾,从现在起我们必须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着手开展煤矿扩能改造和资源整合工作。根据湘煤行(20xx)4号文件规定,下列煤矿原则上进行整合:1、20xx年煤矿实际(核定或设计)生产能力小于2万吨/年的;遗留问题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2、布局不合理、井田划分不合理、走向长度少于500米的。3、沿煤层倾向属“楼上楼”开采或安全上互相影响的。凡属整合煤矿原则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矿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缺煤地区的生产能力小于2万吨/年的矿井,要在20xx年12月31日前,通过改造、资源整合等方式使矿井生产能力逐步达到3万吨/年,否则,一律予以关闭。对那些资源枯竭、整改无望、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要坚决予以淘汰。二是要按照煤炭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新开办矿井条件。省、市已经明确,凡储量在30万吨以下,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煤矿一律不予审批。三是选择资源条件相对较好、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矿区,在煤炭资源配置、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和投资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予以重点支持。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县煤炭资源的利用率和原煤产量,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三)突出重点,加大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是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是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要把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做为重点,继续深化瓦斯集中整治和防治水工作。凡去年已安装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的煤矿要坚持投入使用,绝不能做摆设。各矿要根据生产能力的扩大和工作面数量的增加也要相对增加瓦斯探头。通过几年的努力与改造,我县煤矿也要逐步建立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在防治水方面,各矿必须编制防治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购置探放水设备,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原则,杜绝煤矿水灾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是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工作班子,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把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防止短期行为;二是要落实责任。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督促管理,煤矿企业具体落实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着手抓、具体责任人抓现场的模式狠抓安全责任的落实。矿级领导要深入井下,到现场带班作业,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把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强化督导。局安全、生产部门人员要帮助煤矿企业修订和完善措施、方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强化现场管理,逐矿建立隐患台帐,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四是要保证资金投入。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湘政发[20xx]4号文件的要求,吨煤提取10元安全费用全部用于瓦斯整治和安全投入,坚决执行省财政厅、省煤炭局湘煤规[20xx]92号文件规定的吨煤提取10.5元维简费,返矿部分作为安全专项资金的规定。

(四)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安全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各煤矿企业要有长远的眼光,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各矿矿长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和复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一定保质保量送训,做到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先经过四级培训站进行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作业。年内,将举办两期安全知识集中培训班,对新上岗从业人员实行强制性安全知识培训,各煤矿企业要积极主动的配合搞好培训工作。

(五)全力推进国有煤炭企业发展,确保系统内部基本稳定。

全面实施“科技兴煤、人才兴煤”战略,进一步加快国有煤炭企业发展步伐。一是用3年时间,打造国有均坪煤矿“怀化第一产煤大矿”品牌,努力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的稳步发展。20xx年重点抓好矿井的排水复产,年内启动生产;20xx年,加大矿井资金投入和技术改造,扩大矿井生产能力;通过3年努力,力争年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实现“怀化第一产煤大矿”的奋斗目标。二是全力抓好国有铁溪垅煤矿复产项目的启动。有效借鉴均坪煤矿的做法和经验,面向社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充分开发、利用现有煤炭资源、人力资源、场地、设备和设施,盘活国有资产,恢复煤矿生产,解决职工就业,真正做到稳定一方、发展一方。三是继续抓好锰业总公司生产线的扩能改造和椒板溪煤矿的产量达标。力争20xx年全县原煤产量在20万吨以上,金属电解锰产量在10000吨以上。

(六)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切实强化行业监管职能。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国家《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规定,强化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彻底解决监管体制混乱、行业管理弱化、监管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效果差等问题。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今年,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强化“一通三防”管理,下大气力治理好超能力生产的问题。各煤矿要严格按照矿井核定的生产能力和实际风量组织生产,对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直至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要做好今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各煤矿必须主动配合开展好这项工作,凡没有取得技术数据的煤矿,其生产许可证不予年检。二是强化技术管理,治理乱开井口、擅自施工、违法生产等问题。凡要求进行技术改造的矿井,必须按规定、按程序报批技术改造方案,并严格按批复的要求组织施工。安全、生产部门要严格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擅自更改设计方案,违规组织施工的,要予以从重处罚;对借“技改、改扩建、联合改造”之名,违法组织生产的,将依法依规取消其技术改造项目,情节严重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治理隐患整改难的问题。煤炭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安全隐患随时存在,往往一个小小的安全隐患就会酿成大的事故。因此,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隐患整改十分重要。我们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跟踪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格执法,督促煤矿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到位。

同志们,20xx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团结奋进,真抓实干,为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对今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各县市区签订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刚才,张恂同志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我都同意。稍后,黄市长还要做重要指示,希望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受到国务院、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行业、个别部门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仍有发生。特别是近期,我市西峡、桐柏两县先后发生了两起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南阳张仲景山茱萸公司施工现场死5人,伤9人;桐柏县内蒙古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海晶公司采卤站技改施工现场死亡3人。这两起重大伤亡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安全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的问题,反映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留有不少死角,不少盲点。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决不掉以轻心。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别是我市“三会”召开前夕,做好安全生产,确保大局稳定尤为更要。各级、各部门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认识,把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更实、更好。

(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前提。两起重大伤亡事故教训和历史的经验充分证明,只有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才能真正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高度上来,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抓出成效。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我市是全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艰巨,点多、面广、线长、隐患多,一直处于“大事不多、小事不断”的不稳定状态。近期,道路交通、建筑、矿山等领域伤亡事故接连发生,特别是建筑领域接连发生两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市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不足。但更重要的是做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到位,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强。所有这一切,都决定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三)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加强政府的领导,又要严格部门监督管理,更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既要完善体制、机制、法制,又要依靠科技,加大投入,改善劳动条件,更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只有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天侯、全方位的全面管理原则,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才能推动安全生产整体进步。我们既要看到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艰巨任务,更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张恂同志已讲了一个全面的意见。这里我再强调几个重点问题。

(一)实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管理。今年国务院安委会已将安全生产目标下达各省市区,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前不久召开的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已对我省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刚才,我代表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认真分解,量化细化,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与领导政绩、与职工收入挂钩考核,年底要严格兑现奖惩。对完不成控制目标、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的,要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加强监督考核,对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xx]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工矿商贸企业集中的邓州市、桐柏县、淅川县、内乡县、西峡县、南召县、唐河县、新野县、卧龙区、宛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的人员编制应不少于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的万分之二,其他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人员不能少于15人。各乡镇(办事处)、各村(居委会)、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县市区安监机构必须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到位、交通通讯工具到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基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使安全生产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社区服务建设和企业班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络体系。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把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及时将专项整治的重心从治乱转移到治本上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前一阶段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质监、工商、城建、矿管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协作配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把专项整治与企业安全生产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逐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许可证发放,根据评价和整治情况采取分类管理,大力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严肃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对于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报告制度,省政府规定:一类事故明确由一个部门报告。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由市公安局报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急性中毒事故由市卫生局报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水上事故由市交通局报市政府和省交通厅,其他事故一律由市安监局报市政府和省安监局;特别重大事故由市委、市政府统一报告省委、省政府,不得多渠道报告,越级上报,隐瞒不报或谎报、迟报。对于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工矿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水上事故等,都要认真调查处理,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级政府要坚决执行国务院302号令,认真调查事故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政府、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有责必查、有过必究,绝不姑息迁就。对瞒报、谎报、隐瞒不报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严肃查处。要继续强化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整改责任制、重特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对不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对上级已经批复的事故案件,组织、监察、人事、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等部门应当及时落实有关追究意见,并加强对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的后续性监督,既要抓刑事责任的追究,也要抓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确保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追究意见全部按时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别是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的一把手要对安全生产亲自抓,对重大问题要现场办公,全面履行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要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政府其他分管领导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注意落实好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对尽职尽责做出重大贡献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党纪、政纪、刑事和经济责任。

(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络和工作机制作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个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对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大对相关部门监管力量和各种社会资源的协调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能,做到不越权、不缺位、不错位。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关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也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三)夯实基础,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作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要以“一法三卡”为载体,在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建立自我约束、不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未经考试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主要职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在安全检测、检验、培训、评价、评估、认证、咨询服务中的作用,积极推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搞好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也要深入剖析,以警示社会。各新闻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作为近期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坚持常抓不懈。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要拿出专用时段和版面,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要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程,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识灾和防范能力,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社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五)严格纪律,认真做好监管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要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执法。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抱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为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在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株洲市攸县吉林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7”中毒窒息事故情况。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副省长杨光荣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周德睿,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唐恒忠参加常德分会场会议。

许达哲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整顿,对停产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格问责,对达到关闭标准的'企业要坚决关闭,严禁变向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小煤窑、废弃井要按计划关闭。要开展化工冶炼行业违规排放问题整改。要举一反三全面抓好各种隐患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立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刻吸取株洲攸县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市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整顿;抓好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党政责任,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际追究的总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

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上,市政府下发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责任书,量化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绵竹、什邡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负责组织当地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尽快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明确部门职责。要把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摆到重要日程上来,制定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及负责人,并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管理部门及负责人。

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市政府的贯彻意见,抓紧明确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责任,落实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编制、人员、装备,配备专业齐全的技术人员,保证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切实履行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列入整顿名单的煤矿,要依据其安全生产状况和整顿工作难易程度,分批次规定整顿期限;所有不合格的煤矿只能给予一次停产整顿的机会,要把整顿工作的内容、措施、期限分别落实到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矿长、技术负责人,届时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停产整顿最后期限不得超过年年底。

对被列为停产整顿和关闭对象的煤矿要严整关死,并加强督促检查,不留后患。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将煤矿整治关闭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并接受监督监察。市政府要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两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过程监督力度,依法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对利用职权参股办矿或收受贿赂,包庇袒护非法采矿的,要按照国务院两个文件和省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做好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整顿关闭情况、整顿关闭矿井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广泛宣传煤矿安全生产的正面典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对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督。

同志们,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非法煤矿攻坚战,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和谐xx”战略的具体实践。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难奋进,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

煤炭工作首先要安全,安全才能生产。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20xx年,针对煤炭市场持续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严峻形势,各级各行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努力优化安全发展环境,促进了煤炭产业安全发展。全县累计生产原煤169.1万吨,同比增长4.6%;生产洗精煤29.7万吨,同比增长15.9%;实现煤炭工业产值14.3亿元,同比增长0.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亿元,同比增长39.3%,完成目标任务7亿元的111.4%;上缴税费收入1.05亿元。全年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趋稳向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调整,全县煤炭产业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转型发展步伐缓慢、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不强等深层次问题也不断凸现。一是煤矿产业增效困难。近年来,煤炭行业遭遇了“十年黄金期”后的“寒冬”,煤炭进口增加,库存高位,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煤炭价格大幅度下跌、原煤滞销严重。20xx年,全县现有24矿27对井,只有20对矿井处于半正常生产状况,7对矿井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因有效生产时间短,全县煤炭企业处于高成本、低效益、甚至负效益状态。二是煤矿生产力水平总体低下。部分煤矿安全生产采、掘、机、运、通五大生产系统和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不完善,机械化水平偏低,整体装备水平不高,既不利于煤炭产业的长远发展,也无法抵御市场风险。三是煤炭产业结构不合理。煤炭开采技术和产业集中度低,深加工水平低,产业链短,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少。且产业布局分散,装备技术水平低,没有形成规模化、集群化、循环耦合发展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四是煤矿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我县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较差,煤层薄,倾角大,断层严重,现有小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较弱,部分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个别部门、单位的领导重生产轻安全,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对安全生产工作消极被动应付,或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体现在文件会议上,没有真正扑下身子抓落实。一些企业安全给效益让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识别危险要素、主动避险的能力较低,给安全生产工作埋下了极大隐患,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稍有疏忽,稍有懈怠,就会使安全形势出现波动,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希望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只有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才能谈得上发展,必须时时处处抓紧抓好,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容不得半点松懈。认真研究煤炭产业的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担负起的重要职责。各产煤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煤炭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勇于担当的气魄,百折不挠的意志,尽心尽责的态度,加快转变煤炭产业发展方式,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见成效,推动煤炭产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为实现“与全市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安全保障。

煤矿安全生产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事关人民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党的xx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强调,发展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部署。省市领导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治本攻坚措施,省、市也对贯彻落实“双七条”作出了具体安排。各产煤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的各项部署,以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为载体,以落实“双七条”为重点,以强化责任为保障,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过去实行的是行政负责制,现在实行的是党政同责。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要把党政同责看成一个简单的要求,要变为具体的行动,实实在在地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放在主要领导的重要工作上来,时刻抓在手上,逢会必讲,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亲力亲为、亲自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县委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各产煤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会议每月至少研究1次。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优先研究、优先安排、优先保障。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

责任书。

实行重奖重惩。要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绩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要提拔使用对失渎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格问责。要统筹安排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国家煤监局的标准和要求市里已决定在全市产煤县(市、区)开展攻坚战确保到20xx年底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五年(20xx—20xx年)平均死亡人数减少50%以上。目前国家煤监局正在全国50个重点攻坚县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根据国家煤监局的安排云南煤监局在全省所有煤矿中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为认真组织开展好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确保实现全覆盖并取得实效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曲靖市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谈话对象、范围和要求等。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煤炭工业局、市安监局、曲靖煤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我和县长都将作为谈话主体与矿长直接进行谈心对话请涉及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煤矿企业按照统一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联动共同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高瓦斯矿井不少于2人,其他煤矿不少于1人”的标准,向每个煤矿派驻监督员,24小时驻矿,每天至少下井检查两次,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上级监管部门。驻矿监督员是履行监管责任最基层、最重要、最骨干的队伍,但目前对这支队伍的培训管理、激励约束力度不够,加之驻矿监督员培训少、素质参差不齐,待遇也不算高,导致作用发挥得很不好。县煤炭工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尽快拿出建立驻矿监督员激励约束机制的具体方案。要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工作模式,把监管力量放到厂矿、落在现场、沉在井下,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的监管、检查、督促和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大检查,每旬不少于1次专项督查或抽查;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每旬必须开展1次安全大检查,平时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或抽查。要多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真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国土部门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矿权设置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勘探、非法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火工用品的监督管理,公安矿监队伍要加强巡查监控,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违规行为;供电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用电的监管力度,禁止向非法企业、非法矿井供电,同时要保障合法企业、合法矿井安全生产正常用电;人力资源部门要强化煤矿用工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用工行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资质监管;纪委监察部门要发挥监察职能,加强对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其履职到位。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依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管职责。

(三)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科技兴矿、以科技保安全的意识,形成自觉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引导,认真组织学习《七条规定》,做到入脑入心,记得住、说得出、抓得实。要按照《七条规定》及《曲靖市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严格整改到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规章和安全生产的纪律、规程,矿领导必须真正实现下井带班,并履行好职责。除了针对共性问题制定统一的。

规章制度。

外,还要针对每个矿井的特殊性和生产安全要求,制定符合各矿井实际的、管用的、特殊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好、落实好。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配齐配强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要以人才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重点,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考核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狠抓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对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行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以职工个人的安全保班组的安全,以班组的安全保矿井的安全。要加大资金投入,狠抓煤矿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改善井下作业条件。要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矿工签订。

劳动合同。

为矿工购买社会保险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实名制。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保障矿工收入有所增长、按时发放落实有关劳动保障制度切实维护矿工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煤矿企业要加速推进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步伐,统一生产、通风、安全监控调度,配备井下应急广播系统,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储备救援物资和器材,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必须指定兼职辅助救护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并加强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强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

煤炭产业是全县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劳动就业的重要载体,煤炭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影响全县经济总量的扩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全县煤炭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和产业升级的转型期,煤炭产业发展各种短期矛盾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头绪繁多,工作任务很重。必须以煤炭资源整合为抓手,加快建设“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矿井,大力推进煤炭深加工和综合高效利用,通过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动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不断提升煤炭工业发展的科学化水平,努力构建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一)科学谋划煤炭产业发展。要把煤炭产业的安全、持续、健康发展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中之重来思考和谋划,吃透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吃透我县煤炭产业发展现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以资源勘探为前提,以扩大产能和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加快重点煤矿建设和促进煤矿兼并重组为突破口,以“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生产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在加快煤炭产业发展过程中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煤炭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推进资源整合,优化煤矿结构。实践证明,大企业、大集团的介入能在资金、技术、管理上为煤矿提供充分支持和保障。要按照“资源资产化、企业股份化、区域集团化”的思路,加快推进煤矿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步伐,着力培育资金雄厚、采矿技术先进、加工增值效果明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在兼并重组中,在资源连续(连片)和技术允许的条件下,一个井田原则上只能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在其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生产系统。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保留矿井,要积极推行技术改造,提升其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对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井,要实施整顿关闭。对新建煤矿要严把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准入政策,坚持建大关小。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减少矿井数量,提升矿井质量,建成一批大煤矿、组建一批大集团,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三)大力推进科技进步。要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煤矿生产的科技水平。要强制推行正规采煤方式,抓好机械化推广运用、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煤炭安全生产自动化、信息化。要注重矿山生态保护,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新型矿区。

(四)推进煤炭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要加快推进加工企业技术进步、管理创新、节能减排,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洗选、焦化生产的能力和比重,鼓励和支持煤炭企业采用先进洗选技术开展煤炭洗选,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推进煤化工(煤制油、煤制甲醇等)、煤建材、煤电冶等一体化产业建设,大力发展洗中煤、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延长煤炭产业链,实现一次能源向二次能源、初级产品向高级产品转变。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各项政策,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转化加工步伐,完善煤层气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煤层气开发企业与煤矿企业合作,促进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

(五)优化煤矿企业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积极主动为煤矿企业排忧解难,在证照办理、年检、政策咨询、矿村矿群关系调处等各方面共同为煤矿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工作。针对当前多数煤矿企业存在的投入大、负担重、欠账多、资金缺等困难,要坚决制止各种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乱检查行为,切实减轻煤矿企业负担。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矿村和谐建设,针对一些地方矿村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积极化解矿村矛盾,维护煤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把专业人才配备作为评价煤矿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标准。畅通涉煤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各种涉煤问题。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站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扎实做好煤炭安全生产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努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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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在省煤矿安全生产约谈会议上的检讨发言:安全生产约谈内容

同志们:

刚才,xx通报了20xx年1—4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可以看出,尤其是3月份以来,我市安全事故频发,事故伤亡人数较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其作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制定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安全形势稳步好转。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xx市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安全生产关系到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开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个别部门领导、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重视不够,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尤其是自三月份以来,随着企业复工开工,已发生多起伤人、亡人的安全生产事故。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坚决克服松懈和麻痹情绪,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开发区企业和在建工程较多,整体技术水平低,管理较粗放,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薄弱。目前,开发区安全生产状况的好转,是靠采取严防死守的措施得来的,安全事故隐患仍然不少。从现状看,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形势,我们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因此,各部门、各企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切实履行职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二,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今后几年,开发区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大批建设项目的铺开和工业企业的投产,一方面会有力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会产生一些新的不安全因素。我们既要抓好经济的提速发展,又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坚持“生产服从安全,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稳定、保安全就是促发展的思想,千方百计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全面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强化监管,进一步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重在监管。工作中,我们要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等活动为契机,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一要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设领域、出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安全隐患,要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二要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要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将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一列表登记,建立隐患台帐。同时,对每个安全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开发区定期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凡发现同一处隐患两次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要加强源头控管,严把准入关。新开办企业、建筑施工和工矿商贸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夯实基础,构筑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各部门和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臵,加强力量,加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一是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开发区所有企业、工矿商贸、建筑施工等单位,都要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尽快建立起完整详细的安全生产台帐,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企业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二是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要积极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提高安全装备水平,逐步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企业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术水平不高,是安全生产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后才能上岗。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度进行量化评价,落实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对安全生产实行定量控制和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突破指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还要健全预警机制,增强抢险救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开发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处乱不惊,行动有序,救援迅速。

四、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工作复杂,各部门和企业一定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臵。

第二,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事故查处必须从严、从重,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关部门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对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第三,要加强部门配合。安监、监察、劳动、综治、公安等部门要指导协调、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

第四,要注重宣传引导。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要开展案例说法。学校要适当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认识。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社会稳定事关改革发展大局,抓好安全维稳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开发区上下要高度警惕、严防死守、群策群力、常抓不懈,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谢谢大家。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之一,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既是安排部署四季度全国安全生产的工作会,也是煤矿整顿关闭第二战役的动员会。建敏国务委员莅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通报全国安全生产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并就认真贯彻国办《通知》,切实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简要讲一些意见:

一、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xx届五中、六中全会确立和强调了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温家宝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国务院确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依法治安、重典治乱,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化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促使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

------事故总量有所下降。据调度快报,1-9月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476715起、死亡82039人,同比分别下降10.2%和9.8%。其中煤矿分别下降13%和23.2%,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分别下降9%和5.3%,建筑施工分别下降9.2%和9.3%,道路交通分别下降15%和7.4%,水上交通分别下降19.9%和33.4%,铁路交通分别下降14.5%和19.2%,渔业船舶分别下降40.2%和35.1%,农业机械分别下降49.7%和47.7%。

------重特大事故有所减少。1-9月,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1664起、死亡6555人,同比分别下降10.9%和8.2%;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70起、死亡1122人,同比分别下降21.3%和42.7%。

------考核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较好。到9月底,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指标的65.4%,没有超过预期的控制进度。在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31个单位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多数地区安全状况比较稳定。

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

一是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1-9月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煤矿同比分别上升4.9%和11.6%;烟花爆竹同比分别上升88.9%和88.3%;危险化学品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2.9%。国庆节以来,部分行业事故反弹。从10月1日到10月19日,全国煤矿事故总量上升,接连发生1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频率超过以往。重庆发生了一起30人死亡、11人重伤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少数行业领域事故总量上升。1-9月,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8.4%和16.9%;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下降,但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6%。一些行业领域出现的情况不容忽视,民爆器材、旅游体育小型飞行器、油气井喷泄漏和铁路道口等发生了多起事故。

三是建设项目事故多发。1-9月,煤矿基建、技改和整合矿井发生特大事故7起、死亡99人,分别占煤矿特大事故的31.8%和23.6%。在首批申请安全核准的15个煤矿建设项目中,有7个未经核准和“三同时”审批就违法开工建设。建筑施工发生64起重大事故,同比增加3.2%。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发生重大工程施工事故6起、死亡27人。8月21日,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一处转包给个人续建、违规建设的水电站发生垮塌事故,8人死亡。这说明一些行业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建设项目疏于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是非法违法生产现象屡禁不止。1-9月,工矿商贸企业因非法生产造成重大事故1*起,死亡449人,分别占工矿商贸重大事故的28.5%和29.1%。其中非法煤矿重大事故45起,死亡209人,分别占煤矿这类事故的26.3%和27.2%;非法烟花爆竹厂点发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76人,分别占烟花爆竹这类事故的32.7%和43.9%。道路交通非法载客问题在一些地区比较突出。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和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也都程度不同地存在非法违法生产问题。

五是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多发。1-9月,全国共发生重大未遂伤亡事故155起,涉及煤矿、化工、石油天然气、建筑、电力、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民航飞行、消防、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造成1000多人住院治疗,6万多人涉险、疏散。此外,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多有发生。

造成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原因,除了一些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之外,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监管不到位,煤矿整顿关闭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盲目扩大生产规模的冲动强烈,一些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一些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

现阶段我国的安全生产,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和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对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以及存在的各种问题、潜伏的诸多危机,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进展不平衡,问题还很多。

力争用两年的时间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是全国人大会提出、国务院确定的工作目标。去年8月,国务院作出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决策之后,各地政府按照国办《紧急通知》的要求,迅速采取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各部门密切配合,探索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整顿关闭第一阶段(即20*年下半年到今年4月份),先后在《人民日报》上公告了四批关闭矿井名单,全国共计5931处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取缔非法采煤矿点1万多处(次),消除了一大批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危险源。第一阶段结束后,召开了部际协调会议,分析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12部委局联合向国务院上报了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各地认真调查摸底,按要求制定了三年关闭规划,提出了20*年度关闭2651个矿井、20xx年度关闭2209个矿井的工作目标。工作进展较快的一些省区,第二批煤矿关闭工作已经开始实施。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依靠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整顿关闭以及煤矿安全工作得以扎实推进,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和较多问题。目前影响整顿关闭和煤矿安全工作的问题,从全国来看主要是:

一是认识有差距,存在松劲厌战等情绪。初战之后,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畏难厌战等情绪有所滋生。一些同志看成绩多,看问题少,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甚至以为整顿关闭工作时过境迁了;一些地方由于条件较差、困难较多,深化整顿关闭攻坚战的决心不大,措施不得力;一些同志对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缺乏信心,在关闭不符合煤炭产业和资源、环保政策的煤矿,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上,底气不足,态度不坚决,工作不主动。

二是整顿关闭不到位,不具备安全条件矿井、违法违规生产和非法矿井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由于一些地方颁发安全生产许可、采矿许可、生产许可等证照把关不严,一些本该关闭的小煤矿蒙混过关了一批。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瞒报事故,死亡56人。该矿表面上六证齐全,事实上“五毒俱全”,在资源、生产、安全、经营、火工品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一些地方关闭矿井没有严格执行《特别规定》的五条标准,少数已关闭矿井擅自非法恢复生产,少数已取缔的小矿点死灰复燃。一些地方监管不严,无证非法采矿屡禁不止。

三是资源整合出现偏差。一些地方以资源整合为名,把本应关闭的煤矿保留了下来。一些地方以“矿井整合”代替资源整合,将数个小矿撮合为一个大矿,一证多井违法违规生产,潜伏着严重隐患。10月8日发生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的山西盂县东方振兴煤业公司,就是以资源整合为名,把4个坑口合并为一个煤矿企业。一些地方没有认真贯彻“先关闭、后整合”原则,纳入整合对象的矿井继续非法生产酿成事故,10月9日发生透水事故、7人涉难的河南郑煤集团二耐煤矿就是一例。

四是煤炭投资增长过快,一些煤炭建设项目隐患严重。上半年煤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同比增长48%。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在建煤矿项目1563个,总规模达6.53亿吨,加上改扩建和资源整合,合计约8.3亿吨,已超过煤炭工业“”规划确定的5.8亿吨的建设规模;现有煤炭生产能力和在建规模合计达30亿吨,远超过到20xx年煤炭需求量约25亿吨的规划目标。少数地区对煤矿拟建项目审查不严格,未按规定审批、核准;一些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就违法施工,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生产;有的将井下工程转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有的边施工边采煤,放松安全监管,引发事故。贵州金元集团公司和能发电力燃料开发公司所属、位于毕节地区纳雍县的几处基建矿井,5-8月连续发生3次重大事故,先后造成22人死亡、2人重伤,教训十分深刻。

五是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晰,责任不落实。一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仍然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和文件上,跟踪检查和抓落实不够。一些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认真、不负责,对事故教训没有深刻汲取,同类重特大事故重复发生。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20*年发生了孙家湾煤矿“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今年6月28日该集团公司五龙煤矿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

所有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都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一)国办《通知》的基本精神。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经国务院同意,转发了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电监会、全国总工会等12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通知》的基本精神:

一是从贯彻落实“”规划,调整结构,减少事故,保障煤炭工业的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把关闭对象从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扩展到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扩展到淘汰落后生产力,以及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煤矿。

二是对地方政府提出了要求。明确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由省(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要求抓紧制定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整顿关闭三年。

工作计划。

把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市县乡镇;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按程序推进整顿关闭工作;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三是要求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协调。组织开展整顿关闭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以上要求,希望大家切实掌握、认真贯彻执行。

(二)规定关闭矿井的法律政策依据。国办转发的12部委局《意见》规定了应予关闭的16种矿井,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资源、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大致上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五、六、七、八4种),是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关闭的矿井。包括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拒不停产整顿或整顿验收不合格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难以有效防治的;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

第二类(三、四、九、十二、十四5种),是违背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的矿井。包括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的;不同采矿权人,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影响安全的;资源接近枯竭、采矿许可证到期的;未经批准在建筑物、水体、铁路下面和在风景名胜、文物保护、重要水源、重要设施等区域开采的矿井。

第三类(一、二、十、十一、十三5种),是依据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应予以关闭的矿井。包括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不符合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的;在大型煤炭矿区范围内开采的;年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其中属于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严重的必须在20*年年底前关闭,其他必须在20xx年年底前关闭;资源整合未履行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核准手续和“三同时”审批程序,未重新取得相关证照的矿井。

第四类(十五、十六2种),即依据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或者地方政府规定应当予以关闭的矿井。

此外,12部委局的《意见》还对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提出了6条要求,规定了整合后的矿井规模,晋、陕、蒙地区不得低于30万吨,华北其他地区和东北、西北、华东地区不得低于15万吨,西南和中南地区不得低于9万吨;“”期间各地一律停止审批核准30万吨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三)下一步整顿关闭工作的要求。今年下半年到明年6月底,是“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三步走的第二步,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纵深攻坚阶段。这一仗打好了,就能够巩固发展已经取得的成果,为第三步“管理强矿”打下基础,基本建立规范的煤炭开采和煤矿安全法治秩序;这一仗打不好,则可能再度陷入被动。希望大家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国务院的决策,按照国办《通知》要求,下决心打好这一仗。

一是要搞好宣传,形成声势。要象20*年三、四季度宣传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办《紧急通知》两个重要文件那样,把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所有产煤县乡和煤矿,使县乡干部、煤矿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掌握了解国家政策;面向全社会开展宣传,争取各方面的广泛支持,为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抓紧公告关闭矿井名单。各地要对辖区内煤矿再次排查认定。关闭矿井数量不局限于原已上报的数量,凡属16种类型之一的,都要列为关闭对象。各地11月底之前,必须在当地主要媒体分批公告关井名单。要把矿井关闭任务分解落实到县乡基层政府,建立整顿关闭工作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1月份将联合对各地贯彻国办《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责任主要在地方,同时又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各地在煤矿安全联合执法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成效。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小煤矿退出的有效机制。对依法决定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要组织安全监管监察、煤炭行业管理、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及时吊销所有证照,按照《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的要求,关实关死,不留后患。

四是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各地要对纳入整合的矿井进行核查:一查方案,看是否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制订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并经省级政府批准;二查证照,看整合矿井是否为证照齐全的合法矿井;三查资源,看纳入整合的资源是否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四查程序,看是否按照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核准程序;五查规模,看整合后矿井规模是否符合规定。有问题的要限期改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直至关闭。

五是依法清理基建、改扩建矿井。对现有基建、改扩建矿井组织进行核查:一查核准,看是否有核准文件、采矿许可证和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二查资质,看项目涉及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查违章,看新建煤矿是否边施工、边采煤;四查措施,看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井巷施工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五查管理,看是否按核准的设计和安全规定组织施工。在省区自查的基础上,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将会同发改委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适时公布违反“三同时”规定的煤炭建设项目名单,并依法做出处罚。

四、扎实做好四季度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事实表明,四季度通常是重特大事故的高发期。最近20xx年来全国发生的9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5起发生在四季度。去年“11.27”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煤尘爆炸事故,“12.7”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至今历历在目。20*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死亡3049人,其中四季度分别占33.6%和35.7%。去年“10.3”河南鹤壁煤业集团二矿瓦斯爆炸,“12.2”河南洛阳寺沟煤矿透水,以及河北邢台石膏矿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火灾、四川都江堰市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瓦斯爆炸,这一系列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特别重大事故,都发生在四季度。前车之鉴,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警觉。

造成往年四季度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各种因素,目前仍然存在。一是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远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加上四季度生产环境多变,困难较多,精力容易分散,更潜伏着不少的事故隐患。二是经济发展速度偏快,宏观调控效果的显现需要一个过程。四季度生产企业赶任务,容易忽视安全生产;新建和改扩建工矿项目抢进度,容易出现管理松弛的情况。三是由于今年以来保持了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容易滋生盲目乐观和松懈大意情绪。实践证明,工作前推,事故后退;麻痹松劲,事故逼近。必须认清严峻形势和潜伏的危机,更加勤勉警觉、扎实认真,做好四季度的工作。

(一)深化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在深化整顿关闭的同时,继续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按照建敏国务委员在山西晋城现场会上的要求,坚持瓦斯治理与抽采利用相结合,继续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提高抽放率。抓紧落实国家今年30亿元的国债资金扶持项目,加快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尽快启动淮南、沈阳、松藻、郑州、淮北、阳泉、晋城、鹤岗等8个矿区的瓦斯治理利用示范工程。落实山东兖矿现场会精神,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所有煤矿都要认真排查治理隐患,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二)加强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的配合协作,针对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矿区、重点矿种,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采矿许可制度,实现源头治乱。全国已确定关闭而未关的4200处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年内要关实、关死。在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

清理整顿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化工企业,坚决遏制危化品事故多发势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7.28”爆炸事故(死亡22人)、天津市津南区鑫达工业园区宜坤化工公司“8.7”爆炸事故(死亡9人)发生后,地方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江苏省决心集中一年时间,全面整顿全省化工企业,规范招商引资,防止盲目投资;天津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危化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各地、各单位要引以为诫,加大对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关闭。继续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抓紧建立区域监控系统,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深刻吸取去年“11.13”吉化双苯厂爆炸导致的松花江污染事件教训,督促化工企业落实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不能排放的处置措施。

四季度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刻不容缓。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落实监管责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格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强力推行用高氯酸钾等新型原料替代氯酸钾。

(三)切实做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交通、铁路、农业等部门,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已经作出的部署,继续抓好道路交通、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平交道口、农机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交通部已将20*年度6.8万处、22.2万公里的危险路段整治任务下达到各省区市,各地要抓紧落实。认真吸取重庆市“10.1”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运营秩序,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和非法载客运货等现象。推广四川经验,以长途和公交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为重点,推行道路运输gps和行车记录仪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对农用车辆、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防范非法载人造成事故。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普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

最近,由建设部牵头,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电监会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督查;各地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国防科工部门,以查处“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为重点,对全国约400家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进行了督查。各地、各单位对这两项督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整改,严格安全许可,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安全工作。电力、铁路、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和领域,都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好安全整治。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企业都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法律规定,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自觉接受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舆论监督,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央企业要做各行业领域和全国安全生产的表率。

(四)认真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刑法》修正案(六)的贯彻执行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依照新的法律规定,将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对一个时期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深入持久地开展煤矿“清纠”工作。发挥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依法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之一,受到全党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安全发展”的理念正在深入人心。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锦涛、家宝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按照建敏国务委员在这次会议上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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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瓦斯始终是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和主要矛盾。年初,按照省政府要求开展了以“两整顿一确保”为核心内容的煤矿安全整治活动,对煤矿瓦斯进行集中治理。市、县政府向重点骨干煤矿企业派驻督导组,督导工作进展顺利;组织了全市煤与瓦斯突出和高瓦斯煤矿专家会诊,每个矿都制定了较为全面的整治方案。但是,瓦斯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定要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保持清醒的认识,要持之以恒抓落实,不断把瓦斯治理工作推向深入。要结合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和整顿关闭工作,对瓦斯集中治理活动逐矿进行验收。

另外,我再强调一下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问题。建设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是国务院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煤矿瓦斯治理7项措施之一,它和道路交通gps监控系统一样,是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此,首先,煤矿企业要按照要求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规定的地点设置各类传感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实时监控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其次,绵竹、什邡要加快远程联网平台建设工作,目前,绵竹市平台处于调试阶段,什邡市也正在建设之中,要抓紧时间,尽快实现联网监控。市级平台明年也要建起来,与绵竹、什邡及天池煤矿联网。

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精神,以及省政府10月11日煤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和我省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以及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确保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刚才,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讲话,绵竹市、什邡市政府汇报了整顿关闭煤矿工作情况,市政府向绵竹市、什邡市政府下达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责任书。下面我就如何落实好会议精神,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区相继发生停产整顿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非法生产造成的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社会反响强烈。为尽快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8月2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国务院颁布和实施《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决定对煤矿安全生产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短短半个月时间,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两个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坚强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成云书记、小方市长对此也非常重视,多次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市政府成立了xx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挂牌在市安监局,公招两名公务人员,负责履行煤矿安全“地方监管”职责和全市煤矿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市上下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集中开展以“两整顿一确保”为核心内容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上半年无伤亡事故,1-9月,共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4起6人,降幅分别为66.7%和75%。但是,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今年煤矿生产不正常,一些矿长期间处于停产状态;二是我市煤矿灾害较多,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火、瓦斯等都不同程度存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的可控性和可靠性还很差,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松懈。短短半个月时间,天池煤矿、马排子硫煤矿相继发生死亡事故。10月4日,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所属广能集团正在建设的龙滩井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7名矿工遇难,11人下落不明,学忠书记做了重要批示,中伟省长亲临现场部署抢险救援,反思这些事故,我们必须承认,在如何以铁的手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方面,在如何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措施方面,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和一些煤矿企业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工作力度还不够到位。

整治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五个始终牢记”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对各地、各部门执行力的有效检验。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铁的手腕,超常规工作,全力以赴打好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即打好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攻坚战,彻底解决小煤矿非法生产问题,实现我市煤矿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

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精神,以及省政府10月11日煤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和我省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以及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确保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刚才,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讲话,绵竹市、什邡市政府汇报了整顿关闭煤矿工作情况,市政府向绵竹市、什邡市政府下达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

责任书。

下面我就如何落实好会议精神,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区相继发生停产整顿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非法生产造成的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社会反响强烈。为尽快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8月2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国务院颁布和实施《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决定对煤矿安全生产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短短半个月时间,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两个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坚强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成云书记、小方市长对此也非常重视,多次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市政府成立了xx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挂牌在市安监局,公招两名公务人员,负责履行煤矿安全“地方监管”职责和全市煤矿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市上下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集中开展以“两整顿一确保”为核心内容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上半年无伤亡事故,1-9月,共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4起6人,降幅分别为66.7%和75%。但是,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今年煤矿生产不正常,一些矿长期间处于停产状态;二是我市煤矿灾害较多,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火、瓦斯等都不同程度存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的可控性和可靠性还很差,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松懈。短短半个月时间,天池煤矿、马排子硫煤矿相继发生死亡事故。10月4日,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所属广能集团正在建设的龙滩井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7名矿工遇难,11人下落不明,学忠书记做了重要批示,中伟省长亲临现场部署抢险救援,反思这些事故,我们必须承认,在如何以铁的手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方面,在如何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措施方面,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和一些煤矿企业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工作力度还不够到位。

整治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五个始终牢记”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对各地、各部门执行力的有效检验。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铁的手腕,超常规工作,全力以赴打好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即打好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攻坚战,彻底解决小煤矿非法生产问题,实现我市煤矿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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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在省煤矿安全生产约谈会议上的检讨发言:安全生产约谈内容

今天召开这个约谈会的目的,一是为了让“xx”事故悲剧不再重演;二是为了不让已经被约谈过的xx县,一而再、再而三的再被约谈;三是通过这次约谈,反思全省xx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全省xx安全生产的篱笆,守住全省xx不再发生较大事故的底线。刚才,xx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反思,省直有关部门和xx市政府负责同志作了发言。下面,我把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特别是应对当前xx安全生产要采取的措施,以及前天省政府常务会上省长的指示精神和今天上午省长在省安监局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求,结合xx县暴露的这些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要红脸出汗,直面问题。

刚才,xx同志代表xx就明查暗访xx县xx个xx存在的五个方面、二十多个具体问题,逐一作了意见反馈、深刻剖析和严格要求,很专业、很严厉、很到位。我从大安全这个角度来看,至少还有四个方面的问题是非常严重的,如果我们xx县的同志、全省的同志不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还会在同样的问题上反复,甚至可能重蹈覆辙。

(一)唯利是图,胆大妄为。刚才反馈的问题反映出有些xx老板要煤不要法、要钱不要命,利欲熏心、铤而走险。如新坠冲xx打开密闭到已关闭的xx回收支架,这不是送死吗?简直就是拿矿工的生命当儿戏,眼里只有钱,丧心病狂、不顾一切。这样的xx老板,即使没出事也应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二)藐视法律,挑战底线。超深越界、证照造假、擅自复工复产、瓦斯防治不到位,等等。这些xx藐视法律,随意超越、践踏、违反安全生产法和xx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红线、底线和高压线,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根本就没有法制可言。

中办国办下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省领导要求我们把xx县县委书记也叫过来一起约谈,后来我们考虑已经发了通知,时间来不及,这次就没有让县委书记来了。但他要求我们必须检查该县书记、县长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看是否到xx进行了暗访检查?是否研究部署了工作?回去后,县长要把今天约谈会的情况向县委书记汇报,开好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书记、县长要带头对照检查、查摆问题。

二、要深刻反思,刻骨铭心。

x书记强调,安全生产的这个问题那个问题,核心问题还是政治站位不到位的问题;副省长强调,什么“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没落实了”、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实际上是第一粒扣子没扣牢、安全发展的意识出了问题。我看xx县存在的这些问题,关键还是“四个意识”方面出了大问题。

(一)安全生产的政治意识不明。没有牢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没有牢记xxxx的嘱托,没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行政工作,就是死伤几个人而已,没有上升到政治的高度来看问题,没有真正做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利益高于一切。

(三)安全生产的核心意识不强。xxxx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对安全生产,从红线意识、到责任落实了,从依法治理、到改革创新、再到严肃追责问责等,都作了非常明确的指示和要求,应该成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但从刚才xx县的表态发言来看,还没有落实了xx的要求,在问题的反思和处理上还有点得过且过、避重就轻,还是按上次约谈会的老思路、老办法、老套路来处理。

(四)安全生产的看齐意识不牢。党xx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抓安全生产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从不含糊、绝不迁就。在安全生产问题上,x书记反复强调,要做到“三个坚决”,党xx提倡的坚决响应、党xx决定的坚决执行、党xx禁止的坚决不做。我们xx县的同志是不是看齐了?是不是对标了?是不是到位了?我看差距很大。

三、要壮士断腕,痛下狠手。

不要等到再搞个xxxx的“xx”事故,再搞个去年xx的xx事故,才采取措施。今天话讲这么重,就是要倒逼xx县痛下狠手,就我看来,当务之急必须做到“一停、二关、三盯、四严”。

(一)先停下来再说。要把辖区内所有合法的、非法的、拟退出的、拟保留的、技改的xx都统统停下来,先守住、管住,安全一家、验收一家、再恢复生产一家。

(二)坚决关闭到位。对这次检查发现顶风作案的珍珠岭、新坠冲、定里三个xx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要杀一儆百,形成震慑,让非法违法者付出惨痛代价,让准备继续蛮干的闻风丧胆。

(三)必须盯住看牢。合法的保留xx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技改xx要重新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非突矿井能够实现正规开采、突出矿井能够实现机械化开采的才能予以保留,不能实现正规开采、机械化开采的要坚决予以关闭。绝对不能弄虚作假、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我们矿工群众的生命和县委书记、县长的帽子绝不能挂在几个唯利是图的小xx主的裤腰带上。要与公安、电力、税务等部门联动,对xx的火工品、用电、税收情况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全面掌握xx的真实生产建设情况。

(四)必须严厉问责。对发现的问题千万不能轻轻放过,要立即启动先期问责程序,不能等出了事故后再来处理人。所属乡镇党政一把手要先停职,分管领导、驻矿盯守等人员要先免职,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治乱用重典、去疴用猛药,一定要让法律、制度、规矩成为长牙齿的老虎。

四、要忠于职守,固本强基。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地方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执政根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xx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三个坚决”,确保履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一)对照“论述”武装头脑。xx县的所有领导干部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xxxx关于安全生产的“十大重要论述”,并且要组织考试,新时代不能老思维,首先要用安全发展的新思想、新理念把头脑武装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学懂弄通做实了”。

(二)对照“文件”专项整治。要对标省安委办《关于切实抓好当前xx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政府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xx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执行落实了好文件各项规定动作,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对照“问题”立案查处。省安委办对此次省煤炭局、湖南煤监局查处的问题进行再交办,xx县除了先期问责以外,该立案查处的要坚决立案查处,查处情况要上报省安委办,省安委办要向省领导报告。要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让大家都知道安全生产红线是带电的高压线,不可肆意践踏。

(四)对照“规定”落实了责任。要贯彻落实了中共xx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xx县可以先行先试,拿出具体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把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责任落细落小落到位。

(五)对照“行动”严格执法。省安委在x月x日部署开展了“强执法、防事故”行动。xx领域违法违规乱象很多,是执法的重中之重,要对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xx防治水等专项整治,狠抓监管执法,省级层面将通过“四不两直”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现场管理,还xx安全生产的朗朗乾坤。

(六)对照“要求”从严治安。xx县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安,带出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良、作风顽强、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要与监委、公安部门加强衔接,按照全省前期已经部署开展的“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开展xx领域违规参股入股专项清理行动,对涉嫌在xx领域的黑恶势力要坚决予以扫除和打击,坚决斩断xx整顿关闭背后黑色利益链。

总之,我们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直面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问题,以“敢同恶魔争高下,不向霸王让寸分”的意志、决心和勇气,不怕困难、敢于拼搏,“以得罪人的方式保护人”,坚决打赢这场xx安全生产攻坚战!

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目前,全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截止目前,全市56个煤矿中,32个煤矿已经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关闭矿井8个,停产整顿矿井20个。关闭和停产整顿矿井主要集中在什邡市。为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攻坚战,省政府向我市政府下达了目标责任书,刚才,市政府向绵竹、什邡市政府和天池集团公司也下达了目标责任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分任务,逗硬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以下17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

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对凡存在以下17项隐患之一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整顿:1、凡是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井;2、凡是瓦斯超限作业的矿井;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或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4、凡是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5、凡是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矿井;6、凡是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7、凡是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8、凡是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9、凡是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10、凡是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矿井;11、凡是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矿井;12、凡是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矿井;凡是在建、改扩建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竣工验收而擅自投产,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或越权核准(审批)的矿井;13、凡是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矿井;14、凡是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矿井;15、凡是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逾期未改正的矿井;16、凡是逾期未提出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申请未被受理或受理后经审核不予颁证的矿井;17、以及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

特别是对煤矿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绵竹市、什邡市政府要组织专家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应作出关闭决定,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已经组织专家组对市天池集团公司一号井冲击地压和水患进行了论证。

(二)以下11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1、凡无证非法开采的矿井;2、凡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3、凡一证多井矿井、非法挂靠矿井;4、凡证照不齐又擅自非法从事生产的矿井;5、凡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的矿井和凡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的矿井;6、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关闭的煤矿;7、凡在7月14日前未提出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8、凡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9、凡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矿井;10、凡在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11、凡在20底前没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以上11类矿井必须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对停产整顿和关闭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

一是按照“企业负责,属地监管,专业监察,省市督查”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停产整顿煤矿真停真改。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必须落实以下处理措施:首先,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其次,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再次,告知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井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第四,告知公安部门控制火工品供应、供电单位限制供电;第五,3日内将停产整顿矿井的决定报送市煤管办,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停产整顿矿井名单。

二是按照“县长负责,逐级逐矿逐人落实责任”的要求,严格规定,确保关闭矿井关死关实。对提请关闭的煤矿,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应当在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煤矿,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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