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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心得体会(优秀5篇)

时间:2023-10-03 11:27:46 作者:灵魂曲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心得体会(优秀5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通过记录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借鉴他人的经验,规划自己的未来,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心得体会篇一

教育部昨日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规定》明确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此次修订将对3000多万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休学创业简化批准程序

新《规定》鼓励学生创新创业,明确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

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突出对学生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创新实践、休学创业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降低学生创业的机会成本,让学生在自主创业方面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休学退学学分予以保留

在学习制度方面,《规定》支持学生主修专业以外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跨校修读课程和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鼓励学校开展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在线课程的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建设,创新校内、校外课程共享模式,畅通学习成果转移转化渠道。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所获得学分,在学生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情况中断学业时,其在校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予以保留,在复学或重新入学情况下,允许承认已修读课程的学分。同时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学习年限,允许学生分段完成学业。

公派出国建立公示制度

对规范学生奖励和处分程序,《规定》也增加了新内容。为保障奖励的公平,规定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人选等,应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选拔、公示等制度。

《规定》明确了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八种情形,比如替考、组织作弊、出售考题或答案牟利等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等等。

处分学生最长期限12个月

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学校作出处分前应当告知学生事实、理由与依据,保障学生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学校作出的重大处分决定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心得体会篇二

为鼓励更多在校生加强创新创业实践的体验并从中加大创新能力培养,清华研究生院和x-lab共同推动设置了《创新创业实践》环节。这是在已有的研究生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实践环节基础上,新增设的一类培养环节。创新创业实践在符合考核要求的情况下可计入学分,并可纳入“学生创新力提升证书项目”实践交流模块中。

该环节面向全校学生开放。申请学生要为创新创业团队的核心人员,拥有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有意愿将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在清华x-lab创意创新创业教育平台中继续发展。在此环节中,学生开展自我学习和与团队创新创业实践,利用所拥有的知识、技能与资源,通过创造新的方法、技术、产品、服务,满足一定的社会需求,从而创造出更大经济或社会价值,并在此过程中掌握创新创业方法,锻炼创新创业能力,积累创新创业经验,成长为具有想象力、创新力、执行力的复合型人才。该环节导师团阵容强大。清华x-lab各中心项目培育负责人为环节的'日常运行和咨询提供支撑。

此外,清华x-lab创新创业教育还有其他多种形式,如“校长杯”创新挑战赛、创业十堂课、校园vc创业营、创业实践游学活动、主题工作坊、训练营、专业领域咨询服务、导师辅导、专题培训、企业参访、创业沙龙等,以及丰富的校内校外资源,可以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完成。

创新创业教育一直是清华大学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此前,该校研究生院与清华x-lab共同组织开设了《创业机会识别和商业计划》、《创办新企业》、《新技术的商业化》和《创业营销实务》等十余门创新创业专题课程。《创新创业实践》环节的加入,将使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更加丰富和深入。

文档为doc格式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心得体会篇三

一是,你在某个领域要积累足够的经验值;二是,提前组建一支互补性强且团结的团队。

如果在你所处的领域你都还是一个新手,就没办法很好的吸收经验,没办法很好的传承,更谈不上创新和颠覆,自然成功的概率就会大幅降低。从一名投资人的角度来讲,团队是投资人考虑的关键因素。一个人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如果没有一个互补且团结的团队,很难在竞争中胜出。如果在你的早期团队中,有人懂产品研发,有人懂商业,有人懂财务战略。你们三个人加起来,或者两个人加起来,就会拥有内生的核心能力去推动项目完成。这在创业路上,将可大幅提升你们的战斗力。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心得体会篇四

本报讯(记者刘旭)教育部日前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并对外征求意见。

新生入学后的复查程序变严格

按照新《管理规定》,入校三个月内的'复查结论一旦证明在校学生在考试过程、考试成绩、专业能力、录取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学校应将相关材料转送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依法查处。

新《管理规定》还重视高校学生的诚信教育。首次明确提出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记录,记录学生学业诚信、学术诚信等,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

跨学科等4类情况不得转学

此次新《管理规定》新增“考生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跨学科门类的”等4类情况不得转学。

学校应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的心得体会篇五

近日,教育部公布《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修订情况,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新规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和措施更加具体,要求高校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

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修订情况中,记者注意到,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和措施更加具体,要求高校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并且“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新修改的规定明确提出,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全校专职辅导员数不得少于辅导员总数的70%。

原规定“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修改为“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应该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并与专业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相关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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